最新试点运行工作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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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运行工作报告篇一
(一)概述
试运行起止时间、主要运行内容、主要技术参数等。
(二)运行管理
试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运行规程编制执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等。
(三)运行效果
试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主要检测检验情况,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等;航运企业等用户的评价。
(四)问题及建议
1工程概况。
2管理单位筹建及参与工程建设情况。
3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观测情况,已发挥的效益,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4对工程建设的建议: 包括对设计、施工、项目法人的建议(从建设为管理创造条件出发提出建议)。
5运行管理: 包括人员培训情况,已工程运行维护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如何发挥工程效益等。
试点运行工作报告篇二
[80]水管字第9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对水闸(包括涵闸、船闸)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以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通则。
第1.0.2条
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闸工程,小型水闸工程可参照本通则进行管理工作。
第1.0.3条
水闸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管理筹备机构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则和水闸设计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现有大、中型水闸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所管水闸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
第1.0.4条
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应按照本通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外,还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管理范围等内容。
本通则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如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文、船闸、过木等,应参照各有关规定或另订具体办法。
第1.0.5条
本通则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第二章
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第2.0.1条
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
二、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三、进行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四、做好工程控制运用。
五、掌握雨情、水情,做好防洪、防凌工作。
六、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
七、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八、监测水质。
九、结合业务,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十、收水费、电费等。
十一、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十二、制订或修订本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贯彻执行。
十三、其他应进行的工作。
第2.0.2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计划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三、经营管理制度。
四、水质监测制度。
五、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制度。
六、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制度。
七、财务、器材管理制度。
八、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九、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2.0.3条
水闸工程均应根据工程安全需要,明确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并树立标志。现有水闸工程,凡未划定管理范围的,管理单位应予补办手续,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通过地方政府批准,明确划定。
第2.0.4条
水闸管理单位要建立责任制。重要的大型水闸要配备主任工程师或工程师,一般大型和中型水闸要配备工程师或技术员。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从技术上保障工程安全,提出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和控制运用的方案,提出工程技术管理细则和技术管理计划等,并在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审查有关本工程的技术问题。
第2.0.5条
水闸控制运用,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计划执行。只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的指令。必须变更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2.0.6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政治、管理业务、科学文化,有计划地培训职工,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水闸管理人员,特别是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应该熟悉本工程各部位的结构、工程规划、设计意图、施工情况和工程存在的问题,并掌握控制运用、检查观测和养护修理等各项业务。
第2.0.7条
每年汛前,水闸管理单位应在上级防汛指挥部门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汛组织,备好防汛物资,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位于冰冻地区的水闸工程,应制订冬季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防凌、防冻工作。
第2.0.8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经常与原设计、施工和有关科研部门联系,根据管理运用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共同总结工程在设计、施工方面的经验教训,以改进工作,并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第2.0.9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掌握水质污染动态,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发现水质污染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第三章
检查观测
第3.0.1条
水闸工程检查观测的任务是:
一、监视水情和水流状态、工程状态变化和工作情况,掌握水情、工程变化规律,为管理运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及时发现异常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保证工程安全。
三、通过原形观测,对建筑物设计理论、计算方法和设计指标进行验证。
四、根据水质变化动态,做出水质恶化预报。
第3.0.2条
水闸工程检查工作,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一、经常检查:水闸管理单位应对建筑物各部位、闸门和启闭机械、动力设备、通讯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堤防和水流形态,进行经常检查观测,应指定专人按有关规定或细则惊醒。
二、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严重地区在冰冻期,应对水闸工程及各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领导,对水闸工程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汛前应着重检查岁修工程完成情况,渡汛存在问题,防汛组织和防汛物料以及通讯、照明设备等,及时作好防汛准备工作。汛后应着重检查工程变化和损坏情况,据以拟定岁修计划。冰冻期应着重检查防冻措施的落实和冰凌压力对建筑物的影响等。
三、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和重大工程事故时,管理单位应及时 2 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部门会同检查,着重检查工程有无损坏等。
四、安全鉴定:水闸工程必须每隔一定时期对工程进行一次安全鉴定。水闸建成后,在运用头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以后每隔六至十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按管理体制,由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
各种检查、鉴定都必须认真进行,详细记载,存入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均应作出检查、鉴定分析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大型水闸的安全鉴定报告应报流域机构和水利部。
第3.0.3条
一、土工建筑物的检查观察,应注意堤身有无雨淋沟、塌陷、滑坡、裂缝、渗漏。排水系统、导渗和减压设施有无堵塞、损坏和失效。堤防与闸端接头有无渗漏、管涌迹象等。
二、圬工建筑物的检查观察,应注意护坡块石有无松动、塌陷、隆起和人为破坏,浆砌石结构有无裂缝、倾斜和滑动等现象。
三、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检查观察,应注意有无裂缝、渗漏、剥落、冲刷、磨损和气蚀。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填充物有无流失等现象。
四、闸门和启闭机的检查观察,应注意结构有无变形、裂纹、锈蚀、焊缝开裂、铆钉或螺栓松动,闸门止水设备是否完整,启闭机运转是否灵活,钢丝绳有无断丝,转动部分润滑油是否充足,机电及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钢丝网水泥与钢筋混凝土闸门,应注意有无漏网、露筋、裂缝、脱壳、面板漏水和其他损坏等。浮体闸和翻板闸等还应注意支铰有无磨损,锚固体有无锈蚀和松动等现象。
五、水流流态的观察,应注意进口段是否平顺,闸后水流形态是否正常,以及上下游冲刷淤积情况。
水闸工程观测的基本要求是:
一、水闸工程应进行全面的观测,相互关联的项目应配合进行。观测工作应保持系统性与连续性,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进行。
二、掌握特征测值和有代表性的测值,研究工程运转情况是否正常,了解工程重要部位和薄弱部位的变化情况。
三、观测成果要真实、准确,精度要符合规定。
大型水闸和位置重要的中型水闸必须观测的项目有:
上、下游水位,过闸流量;沉陷、伸缩缝、扬压力、水流形态、上下游河床变形。结合水闸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必要时,增测以下有关项目:位移、裂缝、冰凌、绕渗震动、波浪、闸附近的地下水脉动压力等。
第3.0.6条
水闸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应经常组织观测人员汇报观测工作及其成果,了解建筑物工作状态变化。技术负责人要审查观测成果研究建筑物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分析研究观测资料的变化规律,必要时,应提出单项观测资料分析报告。
第3.0.7条
建筑物的观测测次间隔,应根据规范规定和水闸运用情况决定,要求观测到运用过程各测点变形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在施工阶段、第一次挡水、运用初期和尚未掌握建筑物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如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地震等,应增加测次特点,必要时增加观测项目。
第3.0.8条
养护修理
第4.0.1条 为维护水闸工程安全完整,水闸管理单位应对土、石、混凝土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械、机电动力设备、通讯、照明、集控装置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必须进行经常养护和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良好,运转正常。
养护修理一般分为经常性的养护维修、岁修、大修和抢修。
一、经常性的养护维修:根据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和局部修补,保持工程设施完整清洁。
二、岁修:根据汛后检查所发现的工程缺陷或问题,对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水闸管理单位应每年编制岁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三、大修: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作量大,技术较复杂时,水闸管理单位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订专门的修复计划,报批后进行。
第4.0.3条
岁修、大修工程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额管理和质量检验等制度。岁修、大修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岁修和大修工程,均应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总结验收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4.0.4条
无论是经常性维修、还是岁修、大修,均应以保持和恢复工程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原有结构为原则,如需变更设计标准,应作出扩建、改建设计,列入基建计划,按基建程序报批后进行。
第4.0.5条
土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一、当发现土工建筑物表面有淋沟、浪窝、塌陷时,应立即进行修补。
二、当土工建筑物发生裂缝、滑坡,应即分析原因,根据情况分别采用开挖回填或灌浆方法处理。滑坡裂缝不宜采用灌浆方法处理。
三、土木建筑物发生裂缝、滑坡,应即分析原因,根据情况分别采用开挖回填或灌浆方法处理。滑坡裂缝不宜采用灌浆方法处理。
四、土木建筑物遭受水流冲刷危及安全时,应立即抢护。
五、堤防、拦河坝等应定期进行锥探检查有无隐患,发现蚁穴兽洞、裂缝等,应采用灌浆或开挖回填等方法处理。
第4.0.6条
工建筑物养护修理:
一、浆砌石结构表面应平整,护坡如有塌陷、隆起,应重新翻砌。无垫层或垫层失效的均应补设和整修。遇有勾缝脱落或开裂,应洗静后重新勾缝。浆砌石岸墙、挡土墙发生倾覆或华东迹象时,可采取降低墙后填土高度或增加拉撑等办法处理。
二、干砌石护坡、护底应嵌结牢固,表面平整,如有塌陷、隆起、错动等,应予更换灌水泥砂浆。
第4.0.7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建筑物表面应保持清洁完好,苔藓、蚧贝等附着生物应定期清除。
混凝土表面脱壳、剥落和机械损坏时,可根据缺陷情况采用水泥砂浆、环氧砂浆、混凝土、喷浆等修补措施。
对混凝土裂缝,应分析原因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拟定修补措施。对于不影响结构强度的裂缝,可采用灌水泥浆、表面涂环氧砂浆方法处理。影响结构强度的应力裂缝和贯通裂缝,应采用凿开锚筋回填混凝土、钻孔锚筋灌浆等方法补强。发丝裂缝无变化的,一般可不予处理。
水闸上游,特别是底板、闸门槽和消力池内的砂石,应定期清理打捞,防止表面磨损。伸缩缝填料如有流失,应及时填充。止水片损坏时,应凿槽补设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修复。
第4.0.8条
闸门、启闭机械、机电设备、通讯设施和线路等,应定期检修,经常清理,保持清洁。操作及运行范围内不得堆放他物。
金属闸门的钢木结构,应定期油漆,防锈防腐。闸门滚轮、吊耳、弧门支铰等活动部位应定期清洗,经常加油润滑。闸门门叶如发生变形、杆件弯曲或断裂、焊缝开裂、铆钉或螺栓松动,都应立即恢复或补强。部件和止水设备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钢丝网水泥闸门,应经常清理表面泥垢及苔藓等水生物。如有博爱户层剥落、脱壳、露筋、露网等,应用高标号水泥砂浆或环氧砂补修。
橡胶坝袋应定期防老化剂,打捞漂浮物,防止刺伤坝袋。坝袋如有损坏、脱胶等,应及时修补。坝袋锚固装置,压板、螺栓、螺帽等如有松动、脱落,必须立即旋紧补齐。
启闭机制动器应灵活、准确、可靠。传动部分、钢丝绳、螺杆等构件,防止松动、变形、断丝,并经常涂油润滑防锈。
电源、电气线路、机电设备、动力设施、各类仪表和集控装置等,均应经常保养,定期检查维修,使其运用灵活,准确有效,安全可靠。
第4.0.9条
检修闸门及其附属起吊、运输设备,应妥善保护。备用电源、照明、通讯设施,应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应全面检修。导航标志、导航设施、过闸讯号装置等,应保持完好。
第4.0.10条
位于冰冻地区的水闸工程,每年冰冻前,应准备好冬季管理所需物料、设备和工具。清除建筑物上的积水。检查并填充伸缩缝内的填充料。为防止水闸承受过量压力,应在建筑物周边开凿不冻槽,使冰层与建筑物隔开。为防止闸门、门槽和门轴冻结,应采用保暖措施,使其维持不冻,或在启闭前先行解冻。
第五章
控制运用
第5.0.1条
所有水闸工程均应明确规定下列指标,作为控制运用的依据:
一、上下游最高水位、最低水位。
二、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
三、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下游水位。
四、上、下游河道的安全水位和流量。
五、兴利水位及兴利引水流量。
六、允许双向运用的水闸,应有相应的上述指标。第5.0.2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运用指标,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合理要求,参照历史水文规律和工程运用经验以及当年水情预报等,制定控制运用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如实际运用过程中,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情和工程情况,在运用计划范围内制定具体运用计划进行操作运用。如确实需要改变控制运用计划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如因特殊要求,需要在超过规定的上、下限指标运用时,必须经过验算和鉴定,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5.0.3条
水闸工程控制运用,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对于负担湖泊洼地调蓄任务的水闸,尚应按照水库控制运用有关规定)。
一、必须在保证工程安全的条件下,合理地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当兴利与防洪矛盾时,兴利应服从防洪。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合理分配水量,定额配水,经济用水。在分配水量时,一般应照顾下游和原有用水户。
三、水闸工程的运用,必须以上、下游工程相配合,并与河道堤防的防洪能力或上、下游排水、蓄水能力相适应。水闸管理单位应与河道上、下游的工程管理单位密切联系,互相 5 配合,防止认为灾害。
第5.0.4条
在保证工程安全,不影响工程效益的前提下,尚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淤积问题的水闸,应研究采取妥善的运用方式防淤、冲淤、排砂。
二、在通航河道上的水闸,应尽量保持上、下游河道水位相对稳定和最小通航水深。
三、位于鱼类回游河道上的水闸,应尽可能设法通过控制运用使鱼类回游。
四、水质污染水域,尽可能通过合理运用防止或减少污染。
五、照顾小水电要求。
第5.0.5条
单向运用的水闸,需要双向运用时,必须经过验算鉴定,提出相应的运用指标和办法,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5.0.6条
水闸工程的控制运用,应按照运用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不得接受其他热和单位和个人的指令。水闸管理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应详加记录、复核并妥为保存。
第5.0.7条
启闭闸门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固定岗位,明确责任。
闸门启闭前,要对启闭机械、闸门位置、电源、动力设备、仪表、上下游水位、流态、有无船只或漂浮物、行水障碍物等情况详加检查。
闸门启闭后,要对闸门启闭时间、次序、开度、流态、上下游水位变化以及建筑物和启闭设备等情况,详加记载,妥为保管。
第5.0.8条
闸门启闭,要有两种启闭措施,有条件的要做到电动、手摇两用。电动启闭闸门应有备用电源。有自动装置的必须做到巡检和手选。
第5.0.9条
水闸工程在放水、停水、加大或减少流量以及泄水凌前,均应事先通知上下游有关部门作好准备,避免事故。
第5.0.10条
闸门操作运用的基本要求是:
一、过闸流量必须与下游水位相适应,使水跃发生在消力池内。
二、过闸水流要平稳,避免产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旋涡等不正常现象。涵洞及涵洞式水闸,应避免洞内长时间处于明、满流交替状态。
三、避免河道水位降落过快,以防止对岸坡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四、当闸门运行接近最大开度或关闭接近闸底时,要减速运行,特别注意及时停车。
五、避免闸门在发生震动的位置运用。
第5.0.11条
冬季为防止冰块壅塞河道,一般可采用使闸上游水位平稳并尽可能高一些、维持最小流速的办法,使上游形成冰盖,冰盖形成后上游水位尽量不变动。融冰期间,一般应不放水或少放水,避免发生流水现象。
第六章
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
第6.0.1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结合管理工作需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管理水平。
第6.0.2条
一、改进和革新观测技术、观测手段和观测资料整理分析方法,提高观测精度。
二、改进和革新养护维修技术与设备,研究养护维修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三、改进通讯工作,提高通讯质量,完善通讯体系。
四、根据水闸运用需要和可能,研究采取工程自动控制,配备运动装置。
第6.0.3条
经营管理
第7.0.1条
水闸管理单位,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经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逐步做到经费自给或自给有余。
第7.0.2条
水闸管理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应实行经济核算,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积累经验,逐步完善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7.0.3条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办法,向用水、用电等单位收费。用水、用电等单位必须向管理单位交付水费、电费。
对违章引水、用水、超计划用水、严重浪费水量以及不照章交费的单位,催交无效,管理单位根据情况有权限量供水,累进加价收费,直至停止供水。
第八章
安全保卫
第8.0.1条
根据水闸工程的规模及重要程度,应设民兵、经济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特别重要的工程要有部队守卫。
第8.0.2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安全保卫和遵守安全规程的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搞好安全生产。
第8.0.3条
有关人身安全的工程部位,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对于照明、防或、避雷设备等,要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保持正常状态。
第8.0.4条
在进行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和使用机械、动力、电气等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9.0.1条
水闸管理单位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考核评比,对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9.0.2条
凡是污染水质损害水利工程设施,或工作不负责任,违章运行、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虚报情况、伪造资料、偷盗物料等,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均应根据其性质、情节、损失大小,分别给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水闸管理单位和职工,对一切损害水利工程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并应受到法律保护。
水利部
1980年10月30日
试点运行工作报告篇三
今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市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做实援企稳岗,全力助推企业发展
一是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对21户涉及疫情保障的重点企业,落实“一对一”专员服务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和现实困难,解决用工岗位260个。二是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向151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18.24万元,惠及企业职工5977人。受理13家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已拨付返还资金17.76万元,待拨付返还资金1720.08万元,惠及企业职工2087人。三是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政策。目前,已受理11户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政策申请,待拨付资金8.7万元。四是做好以工代训,开展培训2198人,拨付资金112.5万元。
二、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提高企业软实力
截至目前,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0期,共培训6163人,其中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390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240人,扶贫专班创业培训30人,农民劳务品牌培训1151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81人),项目制培训319人,就业技能培训1536人,以工代训培训2198人,安全技能培训277人,线上企业职工培训22人。已兑现培训补贴449万元。
用活、用好“职通”微信招聘线上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招工便利;
继续举办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校企合作招聘会”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搭平台促就业”等特色专场招聘活动,为企业招工、劳动者求职搭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缓解民营企业用工难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招聘会17场次,发布320家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岗位12000余个,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用好用实惠企政策
积极组织开展援企稳岗、技能提升等惠企政策入企宣讲活动,为企业详细解读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培训、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惠企政策及具体申办流程,为企业健康发展、有效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今年7月,区人社局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在经开区孵化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讲会,助推人社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效。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报告
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讲话
民营经济工作汇报
经济工作报告
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试点运行工作报告篇四
(一)**高速桥梁养护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最新统计,**高速管养桥梁***座,全长******米,其中互通立交**座,主线大桥**座,中桥**座,小桥**座,天桥**座,渡槽**座,连接线桥*座。
公路桥梁年底统计数
(二)**高速桥梁总体技术状况分析
1、管养桥梁数量众多。管养桥梁数量达到***座。
2、认真开展了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定期检查
周期中20xx年检查桥梁**座,总体技术状况较好,技术状况综合评定为一类的桥梁有**座,占**%,**座为二类桥梁,占**%。
(三)桥梁安全事故和事故原因
由于我司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积极、有效,20xx年我司管养的桥梁未发生安全事故。
(四)重大安全隐患处置情况
我司通过日常巡查、桥梁经常性检查以及本年度专项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桥梁泄水孔堵塞、伸缩缝损坏等病害,及时纳入我司小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4、进一步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确保人员到位,逐步提升桥梁养护专业化水平。
5、严格按规定频率开展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
作,并在检查后及时更新完善桥梁数据库,桥梁定期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我市采取现场检查、桥管系统督查等手段加强资金落实情况监督及抽检、巡查力度,监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6、严格按分类处置制度的要求开展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养护管理计划,加强养护管理和危旧桥梁改造力度。
7、加强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各管养单位加强我市桥梁管理系统的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利用系统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检查落实到位。
8、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按交公路发〔20xx〕321号文的《省(区、市)国道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要求》撰写报告。
9、我司高度重视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桥梁养护工程师每年参加省局养护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我司对小修保养单位养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差的,要在年度报告中对进行通报批评。
10、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对于交通运输部在抽检巡查中明确为部、省挂牌督办的桥梁,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加强监管力度,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直至整改完成。
(一)桥梁技术状况分析
我司桥梁桥面系各构件中损坏比例较高的是桥梁泄水孔和伸缩缝。泄水孔的严重损坏比例最高,其次为伸缩缝。由此可见,泄水孔、伸缩缝是桥面系中损坏较多的构件,应是桥面系养护工作的重点。
我司桥梁上部结构各构件中,各类构件损坏较少或没有出现损坏。从以往桥梁养护经验来看梁式或拱式构件的损坏对桥梁的结构承载能力影响很大,且其损坏比例较高,应加强对该构件的养护。在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中需特别关注。
我司桥梁下部结构各构件耳背翼墙有轻微损坏,尚无严重损坏。下部结构是桥梁结构安全的根本,尽管下部结构各构件损坏数量和比例均不高,但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根据实际情况,将桥梁养护经费从小修保养经费中分离出来,设立桥梁养护专项经费,加强桥梁的小修投入,及时减缓病害扩大,保证构件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功能。
2、根据桥梁定期检查报告和经常性检查结果,对因客观因素而不能观测到主要承重构件的大、中桥,分期分批地安排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大中桥的实际使用状况。
制度”之规定,加强桥梁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桥梁工程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桥梁的养护管理水平。同时,强化桥梁工程师职能,真正让桥梁工程师参与到桥梁养护的各个阶段中来。
4、提升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联合路政部门继续加大治超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运输的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以上汇报,请审示。
试点运行工作报告篇五
青年中心是共青团主动应对新世纪新阶段新任务的要求,大胆进行基层组织创新的有效实现形式。它是在当地团委领导和指导下,以35岁以下团员青年为主要服务对象,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等为主要服务手段,以服务青年成长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社区青年组织,也是新形势下开展基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其基本功能是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共青团xx大精神,切实推进全国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共青团中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共青团xx大精神,适应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当代农村青年的新特点,以保持团的先进性为核心,以密切联系青年、有效服务青年、积极引导青年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统筹整合社会城乡资源,大力推动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创新,更好地服务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农村青年增收成才。
二、目的意义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们所面对的国际国内形势已经并正在发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变化。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必须紧紧围绕党在新时期的中心任务,把广大青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拥有强大的生力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适时进行基层团建创新,使基层团组织做到联系青年经常、服务青年有力、引导青年有效,团结引导带领青年永远跟党走,这成为新阶段做好农村共青团和农村青年工作的关键所在。
第一,建设青年中心是创新共青团基层组织形式,扩大团组织覆盖面的迫切需要。建设一个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基层组织网络,是共青团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全团上下积极探索,努力工作,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不断进步,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从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问题仍然存在,乡村基层青年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长期困扰共青团的整瘫轮回怪圈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在“双新组织”和流动青年中还存在大量团建空白点。因此,大胆地进行基层组织创新,努力扩大基层团组织的覆盖面,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
第二,建设青年中心是加强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村青年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就业方式等越来越多样化,他们迫切需要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与之相适应。但是,农村基层团组织普遍存在服务力量薄弱、服务手段缺乏、服务时有时无等现象。农村青年高涨的需求与农村基层团组织服务能力严重不足形成十分突出的矛盾。建设青年中心,就是要最广泛地整合城乡资源,为农村基层团的组织搭建一个强有力的服务平台,及时满足青年的现实需求,从而全面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建设青年中心是加快农村青年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吹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解决好“三农”问题成为现阶段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为全团指明了工作方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青年农民是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也是全国青年的主体。农村青年科技文化素质和组织化程度的高低,不仅影响农村,而且影响全局;不仅影响当前,而且影响未来。青年中心建立后,可以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等手段,为青年农民提供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一方面推动农村青年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另一方面,提高农村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开发农村青年人力资源,带头发展二、三产业,积极向非农领域转移,实现劳动力优势向人才优势的转变,最大可能地满足现代化、城镇化发展要求。
三、试点范围
青年中心建设鼓励各级各地积极开展试点,原则上每个省(区、市)至少选择1至2个市(地)、县(市)进行试点,由团省(区、市)委直接联系指导。各市(地)、县(市)也可选择部分地方开展试点。
为推进试点工作,团中央确定辽宁省沈阳市、浙江省台州市、广东省东莞市和北京市密云县、山西省灵丘县、吉林省公主岭市、江苏省常熟市、河南省偃师市、湖北省应城市、四川省双流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米泉市等地作为联系点,进行重点联系。联系点所在地区60%以上的乡镇应建设青年中心。
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对接,在西部12省(区、市)各选定2个市(地)、县(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选1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6000名被选拔派遣到西部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都可专职或兼职参与青年中心建设,工作需要、个人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挂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兼青年中心主任,其他大学生志愿者可挂任青年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试点地区由有关省级团委确定,报团中央备案。
选择的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应具有一定基础,小城镇建设发育有一定规模,团的工作基础和外部环境较好,所在地区具有试点工作积极性。
四、工作内容
青年中心是新时期农村基层团建创新的重大举措,实现团的组织、工作、阵地有机结合,辐射带动基层团组织整体活跃。青年中心按照“先建设、后规范”的路子,逐步实现“七个一”的规范化建设目标。
一个组织。青年中心在当地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通过会员制或青年社团的形式联系凝聚广大团员青年,以理事会制民主管理青年中心事务,依照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运行。
一个依托。青年中心可依托中学、文化站(中心)、广播电视站(中心)、图书馆、影剧院等已有的固定场所建立。有条件的也可单独建设。
一个网络。青年中心要配备至少一部电话、一台计算机、一台电视机,拥有卫星接收设备和互联网接入线路等一套电子信息基础设施,形成一个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工作阵地。
一个骨干。每个青年中心都要招募至少一名大学生志愿者作为骨干力量,专门从事青年中心工作。大学生志愿者由市(地)以上团委负责招募选派,定期轮换。
一套项目。青年中心应结合当地实际,选择易于为青年提供便利服务的一个以上产业发展服务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用项目促进青年中心建设,用项目吸引青年参与,用项目服务青年增收成才。
一个章程。青年中心要制定统一的章程,实行规范化运作、项目化服务、品牌化经营、企业化管理。
一个形象。青年中心要统一进行形象设计,共同树立青年中心形象,共同传播青年中心文化,共同打造青年中心品牌。
试点工作要围绕着建设、运转、管理三个环节,努力探索青年中心建设的规律和机制。
1.建设。青年中心是新形势下扩大农村共青团工作覆盖面和组织覆盖面的新途径,是服务青年的新载体,是凝聚青年的新阵地。青年中心依照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当地团委领导和指导下,承办团务和政府委托的部分青年事务,以青年社团联盟的形式建设成为各类青年社团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活动会所。每个青年中心至少配备一部电话、一台计算机、一台电视机,拥有卫星接收设备或互联网接入线路等一套电子信息基础设施,形成一个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工作阵地。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建设思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独立建设青年中心,也可依托乡镇中学、乡镇文化站(中心)、广播电视站(中心)、图书馆、影剧院等已有的固定场所建设。可以整合当地现有资源,采取合作方提供场所阵地,团组织主要从事软环境建设等方式进行合作开发。可以调动社会力量,采用股份制等市场化手段进行合作建设。也可以争取财政和有关部门支持进行自主建设,形成团属阵地。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选择的场所应交通便利,适宜人群聚集,适合成为服务窗口。试点地区要形成青年中心统一管理、相互联通的工作机制,统一青年中心标识,逐步开发共同活动项目,共同树立青年中心形象,传播青年中心文化,打造青年中心品牌。
2.运转。青年中心以开发农村青年人力资源、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主要任务。一是开展远程教育和技能培训。利用丰富的网络教育资源,联合开办远程教育、学历教育等业务,满足农村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引导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带头兴办二、三产业,带头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根据国家职业准入制度,帮助青年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互联网络等现代信息传媒,开展科技、市场、人才、项目等信息查询、信息发布、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服务;开展劳动中介服务,帮助青年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承办远程医疗,举办婚姻家庭、健康卫生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等。三是开展青年联络与交流活动。可采取会员制的办法,以青年中心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凝聚广大农村青年;以共青团组织为核心,以青年中心为平台,以各类农村青年专业协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支点,促进城乡各类组织在市场、技术、文化、产业等资源与信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四是办理团务和承办部分青年事务。在当地团委领导下,参与管理本区域团的日常事务,落实团的工作项目,促进基层团支部工作活跃;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管理部分青年事务,逐步参与管理青年社团、青年志愿者行动、维护青少年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青年事务。
3.管理。青年中心在当地团委领导和指导下,通过会员制形式联系凝聚广大团员青年,以理事会制民主管理青年中心事务,依照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运行。每个青年中心至少有一名志愿者作为骨干工作力量,该志愿者可挂任当地团委副书记,专门从事青年中心工作。青年中心将制定统一的《章程》,进行规范化运作,项目化服务,品牌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以低偿养无偿,形成长期良性运行机制。全国青年中心建设规划和统一网络平台建设由团中央负责,青年工作志愿者的招募、派遣和管理以团中央、团省委两级为主实施,各省(区、市)和试点市(地)团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资源、为青年中心建设管理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物资支持,试点县(市)团委负责具体实施和指导日常管理。
五、实施步骤
青年中心的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全国联网、规范运作四个阶段分步实施。从现在试点工作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国符合条件的乡镇基本建立起青年中心(符合条件的中心村也可建立)。试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1.部署安排阶段。各试点地区根据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团中央适时召开全国农村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
2.组织实施阶段。各试点地区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团中央和有关省(区、市)、地(市)团委加强调研指导,畅通信息交流,提供必要服务。
3.总结推广阶段。各地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团中央。团中央将适时组织各地进行交流研讨,总结推广成熟的做法和经验。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把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关系到团的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试点地区要成立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团省(区、市)委和试点地区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做到书记亲自抓,分管书记具体抓,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运转。青年中心以开发农村青年人力资源、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主要任务。一是开展远程教育和技能培训。利用丰富的网络教育资源,联合开办远程教育、学历教育等业务,满足农村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引导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带头兴办二、三产业,带头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根据国家职业准入制度,帮助青年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互联网络等现代信息传媒,开展科技、市场、人才、项目等信息查询、信息发布、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服务;开展劳动中介服务,帮助青年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承办远程医疗,举办婚姻家庭、健康卫生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等。三是开展青年联络与交流活动。可采取会员制的办法,以青年中心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凝聚广大农村青年;以共青团组织为核心,以青年中心为平台,以各类农村青年专业协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支点,促进城乡各类组织在市场、技术、文化、产业等资源与信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四是办理团务和承办部分青年事务。在当地团委领导下,参与管理本区域团的日常事务,落实团的工作项目,促进基层团支部工作活跃;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管理部分青年事务,逐步参与管理青年社团、青年志愿者行动、维护青少年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青年事务。
3.管理。青年中心在当地团委领导和指导下,通过会员制形式联系凝聚广大团员青年,以理事会制民主管理青年中心事务,依照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运行。每个青年中心至少有一名志愿者作为骨干工作力量,该志愿者可挂任当地团委副书记,专门从事青年中心工作。青年中心将制定统一的《章程》,进行规范化运作,项目化服务,品牌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以低偿养无偿,形成长期良性运行机制。全国青年中心建设规划和统一网络平台建设由团中央负责,青年工作志愿者的招募、派遣和管理以团中央、团省委两级为主实施,各省(区、市)和试点市(地)团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资源、为青年中心建设管理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物资支持,试点县(市)团委负责具体实施和指导日常管理。
五、实施步骤
青年中心的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全国联网、规范运作四个阶段分步实施。从现在试点工作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国符合条件的乡镇基本建立起青年中心(符合条件的中心村也可建立)。试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1.部署安排阶段。各试点地区根据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团中央适时召开全国农村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
2.组织实施阶段。各试点地区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团中央和有关省(区、市)、地(市)团委加强调研指导,畅通信息交流,提供必要服务。
3.总结推广阶段。各地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团中央。团中央将适时组织各地进行交流研讨,总结推广成熟的做法和经验。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把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关系到团的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试点地区要成立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团省(区、市)委和试点地区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做到书记亲自抓,分管书记具体抓,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