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县人大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区人大工作报告(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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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区人大工作报告篇一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 会 议 文 件()
——2007年12月 日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市委第九次、十次党代会精神,强基固本,开拓创新,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监督工作取得了成绩
五年来,常委会把加强监督工作,发挥监督作用作为首要任务,经过不懈努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1.法律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抓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常委会在本届五年期间,支持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报告,适时掌握“四五”普法工作动态,及时指导“四五”普法的顺利开展。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第25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对提高我市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抓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五年来,常委会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及执法调研30多次,涉及财政、农业、计划生育、国土、税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30多部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常委会每年根据工作要点的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执法检查。今年,对《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督促政府收回了3宗土地,停产整治了15家造纸企业。从而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改善了执法环境。
抓案件监督,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常委会把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案件作为督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来抓。五年来,常委会共受理申诉控告案件252件,其中对公安的84件,检察的30件,法院的138件。经过审查后,对有关案件进行了转、交办。五年共向公安司法机关转、交办案件73件,通过催办、督办共办结59件。未办结案件,有关单位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书面说明。
2.工作监督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坚持了对财政预决算的议决。每次人民代表大会都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并对报告作出决议。为了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常委会都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预算情况的工作报告。同时,要求审计部门对上年度决算作出审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了预决算的真实性和人大决议的严肃性。2006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同时,支出也相应增加,为此,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调整2006年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了这一议案,作出了《关于调整2006年预算的决议》,并要求市人民政府对调增的预算支出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放在工作监督的首要位臵,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内容。
教育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教育工作报告,并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教育工作进行视察。2006年4月份,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情况的报告后,常委会又召开主任会议,针对教育收费及学校周边环境问题,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教育局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开展以网吧为主的整治行动。从而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本届常委会多次听 取和
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工作报告,促使市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机构管理,深化了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确保了农村卫生初级保健工作健康发展。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市区各大医疗机构进行了视察。会议在肯定我市卫生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求市人民政府继续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加大引进人才和职工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常委会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促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人数47.06万人,参合率78.4%。截止10月底,全市已有26426人享受合作医疗补偿,补偿金额达1284.8万元。在2003年“非典”流行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力以赴深入防“非典”一线,下到各乡镇参加战斗,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关心。
劳动社保和民政低保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体的生存生活,也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情况和低保情况的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扩面,加大基金征缴和清欠力度;强化对各类社保基金的监管;进一步增强对社会、民众的责任心,推行“阳光低保”,真正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的及时脱保。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灾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切实抓好防汛抗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是市委率领全市人民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为督促和支持政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常委会把推进园区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端正思想,强化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廉政观念,转变工作职能,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常委会第17次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专题视察了园区建设,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园区准入制度,对环境污染型、资源消耗型和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不能引进;既要重视“招商”,更要重视“安商”、“扶商”,进一步优化环境,使引进的企业留得住、搞得活。常委会第33次会议再一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对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常委会对全市经济建设的高度关注。
二、决议、决定增强了实效。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常委会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充分行使法定职权,依法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作出决议、决定。
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三化一开发”的战略目标。为使这一目标顺利实
现,使党的意图变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常委会第3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沅江市工业化进程的决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兴工强市”的理念,解放思想,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大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力度,抓好国有企业改制;依法行政,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市规模得到迅速扩展,城市综合功能得到显著提高。市人民政府根据形势的需要制定了新的建设规划,为确保建设规划顺利实施,常委会第5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通过〈沅江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决议》。要求城市建设严格按规划执行,城建规划小变要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大变要报人大常委会批准,有效防止了对规划的随意变更。
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城区总体规划中的绿化休闲广场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的议案》。经过充分讨论,会议认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反复论证,原规划中的绿化休闲广场用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必须对原有规划进行调整。因此,会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这一议案,作出了《关于调整绿化休闲广场用地性质的决定》。
2005年,为做好我市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常委会积极支持市人民政府开展乡镇机构撤并工作,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乡镇行政区划撤并上报方案的决议》,为精简机构、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人事任免坚持了制度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先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8名。在任免工作中,按照组织法和《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各项程序,使任免工作依法依序进行。一是坚持了任前考试制度。对市委提名的干部根据任职岗位的特点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对未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一律不予任命,有效增强了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二是坚持了供职承诺制度。对拟任人选除由提请机关负责人到会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有关情况外,还要求拟任人员到会作出从政发言、供职承诺,增强了拟任人员的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三是坚持了任后监督的制度。对由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监督法实施前采取的一种主要的人事监督手段。这项工作开展了十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监督法实施后,为规范监督工作,人大将不再开展述职评议,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并未中止,今后主要以工作监督的形式进行,以确保监督工作的统一性、延续性。
四、代表工作发挥了作用
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联络组的作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狠抓了落实。
参政议政的积极性。2006年9月,为认真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关于代表工作的要求,常委会开展了集中走访代表月活动,对全市部分市、乡代表进行了集中走访,保持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广大代表之间的密切联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去年,常委会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代表履职评优活动,向益阳人大推荐代表活动积极分子7人,向省人大推荐人大工作先进个人1人,从而大大提高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本届人大五次代表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56件,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均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了交办。每次代表大会后,常委会都要会同政府及时召开政府职能部门和“两院”负责人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要求,使每件建议案都能落到实处。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建议案,常委会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以此提高建议案的见面率、满意率和办结率。如2005年,常委会组织提案代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现场督办了曹文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净下洲农场公路纳入全市通乡公路建设》和文正希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百乐社区枫树汊路建设农贸市场》等建议案,收到了良好效果。
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一是重视乡镇人大队伍建设。每年年初,常委会组织乡镇街道人大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此提高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安排了乡镇人大主席或街道人大联络组长列席会议,使他们熟悉人大工作程序,掌握人大工作动态,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为了加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漉湖、南洞庭苇场代表的联系工作,人大常委会请示市委同意,在漉湖、南洞庭苇场均建立了人大联络组。此举标志着我市人大队伍建设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二是坚持了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考核。常委会每年都制订了《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乡镇人大工作量化细化,年终逐一进行考核,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充分调动乡镇人大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今年我市进行市乡两级同步换届。为指导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成立了选举委员会,从7月1日起到12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科学指导,确保了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了素质
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的高低。五年来,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
一是讲政治。始终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依靠党的领导。五年来,坚持了每次重大活动都事先报告市委,每项重要工作都争取市委的重视与支持,从而使全市人大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安排了法律辅导课。为加强调研,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都提前发出预备通知,要求有关人员根据审议内容作调查研究,以切实提高审议质量。鼓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撰写调研文章,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全市人大工作者理论水平。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承办了全国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研讨会,通过加强与各地人大的联络交流,进一步拓宽视野,借鉴经验、创新方法。
三是讲大局。常委会在行使法定职权时,始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过去五年中,由于市委的信任,一些重点工程建设的支建指挥都由常委会正副主任担负,如白沙大桥、沅益一级公路、赤山大桥、黄茅洲大桥、县乡公路建设等。每年的防汛抗灾工作,常委会正副主任都担负一个堤垸的督阵任务。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口扶持企业等市委中心工作,充分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
四是讲团结。常委会始终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在审议、决定重大问题上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对于不同意见善于及时做好工作,求大同、存小异,确保党的意图转变为国家意志,确保人大的决议、决定真正符合全体人民的意愿,得到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五年来,常委会求真务实,精诚团结,依法依序履行职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班子的团结。
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代表的积极支持,离不开“一府两院”的有力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热心关注。在此,我谨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样,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须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参政议政的能力有待提升;对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实践有待深入;人大常委会参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主动性有待增强;对监督工作的追踪问效有待进一步落实等等。
各位代表,沅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五年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的认识和体会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要始终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人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实践证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只有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引领和指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真正适应时代的需要,符合人民的要求。
来;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来确定人大工作重点;自觉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善于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变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其职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因此,人大各项工作具有严格的法律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一个显著特点。常委会始终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等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并结合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坚持依靠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必须以人民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常委会始终坚持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了解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呼声,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督促和支持政府、“两院”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取利益。
本利益,这既是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也是各级人大的中心工作。常委会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开展各项工作,高度关注全市经济发展形势,重点审议经济工作中的大事、难事,适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作出决议、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两院”的关系。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与政府、“两院”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尽管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常委会始终坚持对政府、“两院”的工作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政府、“两院”改进工作,有效促进政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政府、“两院”积极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建议、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逐步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策。一定要切实执行中共沅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探索建立代表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的制度;探索建立上一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的制度;探索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和常委会委员辞职制度;用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臵,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定要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更好地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和保障,鼓励乡镇人大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基层人大工作,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和有序参与,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定要切实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常委会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大承担的繁重任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进,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人大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区人大工作报告篇二
宗教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民族的凝聚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民族宗教工作报告,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民族工作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二、宗教工作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 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 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 白建福寺 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 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 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三、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七、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县人大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区人大工作报告篇三
(草案)
莲峰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认真审议了唐安同志代表莲峰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莲峰镇第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镇人大主席团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了历次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依法行政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为加快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会议对镇人大主席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莲“十二五”规划,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莲峰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镇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之年。人大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相统一,坚持规范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繁荣和谐的新莲峰而努力奋斗!
县人大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区人大工作报告篇四
一、重抓基础规范化建设,创新推出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
镇人大为了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地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服务,推动人大工作进村入社,实现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不仅在各村村部设立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而且还按照方便选民联系的原则,结合社区服务管理实际和人大代表的分布,在各社区居委会成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建立作为镇人大今年的重头戏狠抓落实,在县人大会的关心指导下,以及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6月份的调查酝酿、7月份的部署研讨到8月份的探索试点、9月份的创建座谈再到如今的全面铺开、正式运营。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是代表密切联系选民、依法接受选民监督、收集社情民意、更好履行代表职责的新平台,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是加强驻地人大代表联络和交流的阵地。每个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都建立了“两室、一窗口、一网络”即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人大代表活动室、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窗口以及人大信息交流平台,并配备了站长一名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站的日常接待等事务。工作站公开了代表身份、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个人信息,每月20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予以解决的或是作出答复的(除涉及国家秘密)在公示栏公示。工作站实行每周一名人大代表轮流驻室接待社区群众来信来访收集社情民意,驻地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深入走访所联系小区群众,收集社区民意。工作站实行回复责任制,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整理后形成代表意见建议,报县、镇人大转办、督办跟踪落实,并定期向辖区群众反馈。人大代表通过在工作站开展活动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并及时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我镇七个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成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但效果显著、深受选民的欢迎。今后,我们将按照县人大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人大代表工作站的考核和管理力度,使其真正成为代表联系选民、服务选民的常态化工作站。
二、稳抓代表干事创业工程,积极推进“三联三责三促”主题活动
镇人大通过“助推发展联企业、强化监督联部门、履职为民联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方式搭建人大代表有效履职平台,纵深推进代表干事创业。镇人大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县人大提出的“十百千万”工程,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对我镇中小学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以每个学生不少于500元的标准进行帮扶。
为推进“三联三责三促”主题活动,我镇专门成立了“三联三责三促”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并由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组织、跟踪和协调等日常工作。我镇通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选区联系片区代表小组践行主题活动,坚持每一名片区代表小组组长挂点联系村(社区)落实相关工作,坚持每一名镇人大代表驻组联系选区群众开展帮扶服务。通过开展“三联三责三促”主题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建设和谐、幸福大新昌献计出力,有力推动全镇人大工作服务大局、务实创新、科学发展。
三、狠抓代表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积极组织本镇的人大代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积极践行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环节,多形式开展代表活动,并认真对照检查“四风”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一是认真组织代表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体察民心民怨,组织各类走访、视察活动6次,重点对村组级公路硬化、埠头大桥建设、安全饮用水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的建设、启动三小建设等相关情况进行走访、调研、视察;二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防洪法》的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执法检查以及《保护天然阔叶林若干规定》的跟踪问效;三是紧扣镇政府确定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认真审议各专项报告,认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调研评议活动以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
20xx年是我镇能否突破今年发展目标,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镇人大将贯彻落实县人大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规范和完善人大代表工作站,充分发挥镇人大的职能作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出计献力。
一、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乡镇好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基础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突出工作重点,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求作为、出成效、上台阶。
二、在当前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镇人大从规范选举工作程序人手,加强监督和指导,并认真审查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严把法律、政策、时间节点关,要求执行规定动作不走样。
三、拟定的人大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安排,重点突出代表的学习培训、代表的考评机制、民生问题的阳光监督等。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人大基础规范化建设,参与社区各项工作、积极为辖区选民服务,深入推进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
五、代表视察调研活动重点围绕加快新昌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重点工程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等。
六、深入践行人大代表创建“十百千万”干事创业工程上我镇将推出分类引导人大代表“八个带头”干事创业新举措。
县人大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区人大工作报告篇五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72个乡镇,共有乡镇人大代表9452名。自xx年乡镇换届以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其中,4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168个乡镇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68个乡镇设专职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调整目前暂出缺7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岳池县部分乡镇专职人大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除武胜县外,全市各乡镇普遍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98%以上的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武胜县沿口镇、华蓥市红岩乡等乡镇人大在年初印发审议计划,提前告知主席团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审议质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全市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全市近一半的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如广安区观塘镇人大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农业产业园发展视察活动,岳池县石垭镇人大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 邻水县柑子镇人大对学校、卫生院、电管所等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55%,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48%。邻水县45个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信访选民”活动。武胜县开展了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安全生产 “守护神”。华蓥市永兴镇人大开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帜”活动,把人大代表引导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用代表的先进性引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岳池县顾县人大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五)上级指导逐步加强。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推进工作”的思路,与乡镇人大建立了紧密型指导关系。xx年乡镇换届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办法,开展了1次以上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代表建议督办、代表视察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等方式,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活动制度和“七簿一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制度,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观摩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如:区市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有的没有将人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即使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仅占1分,权重太轻。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四是在人大系统内部也还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调查显示,全市由书记兼任主席的占97.6%,这本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对人大工作的强化,但绝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3—4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其中1名乡镇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还分管联系国土、城建、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业经济、信访、政法等,兼职工作达7项之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还有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十分尴尬,这也有悖《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规定。兼职人大干事也普遍从事党政、组织、纪检、武装等工作,身兼数职,没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主席团日常事务没有专人负责,难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从问卷调查看,各乡镇召开人代会1天时间的占79%,半天时间的占18%,1天以上的仅占3%,且大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被戏称为“快餐人代会”,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3条,人均不到0.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一年1次未开展的占3%,开展1次的占33%。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另一方面,有的乡镇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但绝大多数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有人评价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会议主席团,会后没有团”。
(四)工作保障不够有力。《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实际上,乡财县管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均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绝大多数实行实报实销,实则无保障。调查显示,认为代表活动经费基本够用的占42%,略有不足的占22%,严重不足的占29%。有的连人代会会议经费都不能及时足额保障,更谈不上代表培训、无固定收入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了。由于经费的困难,使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底气”。主席团成员变化过快或补充不及时,无相对固定的人大干事,使一些乡镇人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乡镇人大的办公软硬件有待完善。加之,《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没有结合新情况及时修订,受工作机制和外部氛围的影响,乡镇人大干部普遍有“行权难、难行权”的感慨。
(五)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在调查乡镇人大代表影响履职的因素中,50%的代表选择了“文化水平低,对如何履职不太清楚”,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成为 “荣誉代表、代表荣誉”。乡镇人大干部接受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均较少,近三年来,没有参加人大业务培训(会议培训、办培训班)的占15%,只参加1次的占51%。由于学习不系统,程序不熟悉,致使组织会议或开展活动时,犯了一些低级错误——议了不该议的事,举了不该举的手,投了不该投的票。同时调查发现, 88%的乡镇人大副主席从党政岗位转岗到人大,年龄在40—45岁之间的占55 %,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多年,产生了“二线”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少数同志人大工作程序意识不强,还不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人大工作。
三、对策与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基层的一级,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民主政治最鲜活最直接的政治舞台。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人大工作规范,真正树立起人大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级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在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使之与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相适应。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尤其是兼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把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乡镇党委书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是其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责无旁贷。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对人大干部自身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四是乡镇人大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扩大影响,提高关注度、认同度和支持度。
(二)理顺体制,夯实基础。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调研中所了解的情况,建议从理顺体制,夯实基础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有效改进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根据现行体制,人大专职副主席应为同级党委委员。同时,各乡镇应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主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保持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相对稳定,从而确保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落实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在乡财县管体制下,县级预算应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单独科目予以单列。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实现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建议省人大及时修改完善《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推动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着力增强活力。注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可面对人大工作者、乡镇副职公开选拔。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街道代表进入主席团。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代表结构,适当减少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注重保障农民代表的比例。同时,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干部转任乡镇党政领导或选拔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上访选民、代表+产业+基地等制度实践,切实引领代表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制度,建议对评议满意度差的代表及时予以罢免。
(四)强化指导,提升水平。上级人大要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解决乡镇人大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市、县、乡(镇)人大代表联动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效应。三是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