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考核工作报告(汇总6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量化考核工作报告篇一
全校在编教职工。
1、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2、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3、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4、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5、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其中: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教学质量检验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6、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7、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其中:教师基本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超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量化考核工作报告篇二
为了有效落实《xx医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各级医师的考核工作,促进医师知识和技能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全院医疗质量持续进步,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及技能操作考核)、工作成绩评价、 评定、病历书写及职业道德等。并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内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一)业务水平测评:
1、理论考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知识的考试,所有医师也能够参加每季度的医师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每年一次的综合考试,考试、考核的成绩结果加在一起测评是否合格。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该考核周期理论测试不合格:
(1)存在一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季度或综合理论考试者。
(2)存在两次以上季度理论考试不及格或综合考试不及格者。
(3)达不到规定的院内学分者。
(4)全院业务学习讲座主讲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学分。
2、技能操作考核:
全院每年举办全体医师参加的技能考核和定期技能竞赛。
技能操作内容为: 胸穿、腹穿、查体、心肺复苏、换药、腰穿、
穿脱隔离衣等八项技能,技能考核评委由《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部分成员担任。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本周期技能操作考核不合格:
(1)一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技能操作考核者。
(2)有一项技能操作考核不合格者。
(3)临床实际操作中被查出两次或以上违反操作规程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者。
(4)被举报违反操作常规被查实者。
本周期内参加医院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以上者本考核周期技能考核可予免考。
3、病历书写测评
1.在本周期抽查病历中出现丙级病历者。
2.在病历中显示未严格执行十三项核心制度中两项或两项以上者。
3.由于病历书写问题造成医疗纠纷并负有责任者。
(二)工作成绩评定
工作成绩评定与月综合考核相结合。包括:核心制度落实,参加科室业务查房活动,“连续无缺陷工作日”活动,常规工作落实情况。
1、在考核领导小组与科室主任共同参与下,每年对医师的工作成绩作出评定,评定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一次工作成绩不合格视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考核依据为平时工作表现及病历分型软件相关指标。
2、行为记录
创造,以及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发生的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所受到的处罚等。
根据以上具体情节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医师行为优劣,做为医师考核的依据。
(三)职业道德评定
以党办室《医德档案》评价医师医德档次,有一次医德考评在良以下(不包括良)者或符合《xx医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24条中的一项以上者视为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医师考核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考核机构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中国医师协会受卫生部委托,负责开展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均应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第四条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新进医师自进入该机构始满两年后接受考核。
第二章 考核机构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
(三)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五)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
第六条 考核机构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对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要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一)《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
(三)设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的证明文件;
(四)已制定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
(五)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材料;
(六)其它相关材料。
(一)《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设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的证明文件;
(四)已制定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
(五)有满足集中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的场地和必要设备;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其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答复,并书面通知申请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被批准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备案。
第九条 符合上述条件但没有向辖区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其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由辖区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其他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一级和二级专科医疗机构,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下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其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辖区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考核内容可根据医师执业类别、专业技术水平等,参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分类分级至二级诊疗科目进行测评。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师年度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相衔接。
第十二条 业务水平测评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应的技术操作能力,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及其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
业务水平测评应逐步过渡到以省为单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国家建立统一定期考核题库,各省参照执行。
本考核周期内,被考核医师已参加了职称晋升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试或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考试,并考核合格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不需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所在医疗机构的安排,完成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抢险救灾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情况;其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
第十四条 职业道德评定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的情况,医师的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评定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十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一般程序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考核。简易程序考核涉及的考核内容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医师定期考核的重点对象为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年以内和2年以内受过卫生行政处罚或有过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医师。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采取一般程序考核,连续三次合格者。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医师考核执行简易程序应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考核年度的第1个季度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考核机构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考核人。
第五章 医师执业记录
第十八条 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建立医师执业记录制度,将医师执业注册系统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有机衔接,实现联网管理,完善医师执业档案数据库管理。
第十九条 医师执业档案应包括医师行为记录、医德医风记录、医师定期考核等内容。
第二十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建立医师行为记录,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医师执业档案数据库。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对口支援等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
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二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都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并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医德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德档案,考核机构应将其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考核机构负责将医师定期考核情况录入医师执业档案数据库。
第六章 考核程序
第二十三条 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应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
第二十四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本机构内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
第二十五条 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医师,由受援机构提出考核意见,由支援医院纳入其个人档案,同时录入医师执业档案数据库。
第二十六条 考核机构应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复核方式为按报送数额比率进行抽查。
第七章 考核结果
第二十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均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应根据考核结果对医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挂钩。
第二十八条 考核机构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报辖区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所在单位。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且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九)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任务的。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医师定期考核表》一份装入医师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考核机构存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存档。 第三十一条 未按规定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因不可抗拒因素在定期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考核的医师,由其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文件向考核机构申请,原定考核结束半年内应完成考核。
第三十二条 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接受培训;培训期满,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接受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考核不合格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由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弄虚作假,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四条 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者或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审核的;
(六)经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抽查,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评定等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后检查仍不合格的。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考核机构工作人员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或本细则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被考核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考核结果的,该考核周期为不合格,并延长采取一般考核程序的定期考核三个周期。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实施,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备案。
第八条 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第九条 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可以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十一条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
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第十二条 考核机构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考核机构可以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通知本机构的医师。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一)个人述职;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 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第十六条 医师认为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机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机构应当予以同意。
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参加考核医师考核周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第十八条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
第四章 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第五章 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第二十六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
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 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 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
师的考核工作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本办法所称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本办法所称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三十四条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量化考核工作报告篇三
冬去春来,20xx年又到来了。20xx年以来,在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顺利的完成了本学年的工作。回顾这一学年,既忙碌,又充实,有许多值得总结和反思的地方。现将本学年的工作总结如下,借以促进提高。
学海无涯,教无止境,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教学的青春和活力。所以,一直以来我都积极学习。本学年,结合第八次课程改革,确立的学习重点是新课程标准及相关理论。一学年来,我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课程培训及各类学习讲座。另外,我还利用书籍、网络认真学习了美术新课程标准、艺术教育新课程标准,以及相关的文章如《教育的转型与教师角色的转换》、《教师怎样与新课程同行》等。
通过学习新课程标准让自己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也明确了今后教学努力的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的更新,也催促着我不断学习。平时有机会还通过技能培训、外出听课、开课等使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不断进步。通过这些学习活动,不断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和见识、为自己更好的教学实践作好了准备。
教育教学是我们教师工作的首要任务。本学年,我努力将所学的新课程理念应用到课堂教学实践中,立足用活新老教材,实践新理念。力求让我的美术教学更具特色,形成独具风格的教学模式,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美术教学质量。
我任教四年级的美术课和一年级3个班的书法课,共计19节课,另外还有4节美术选修课,课时量比较大。在日常教学中,我坚持切实做好课堂教学五认真。课前认真作好充分准备,精心设计教案,并结合各班的实际,灵活上好每一堂课,尽可能做到堂内容当堂完成,课后仔细批改学生作业,不同类型的课,不同年级采用不同的批改方法,使学生对美术更有兴趣,同时提高学生的美术水平。
另外,授课后根据得失及时写些教后感、教学反思,从短短几句到长长一篇不等,目的是为以后的教学积累经验。同时,我还积极和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学生,改进教法,突破学法。针对旧教材内容陈旧、单一、脱离学生实际问题,我积极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设计,设计了神奇的鞋子(设计发明课)、我的椅子(写生课)、神奇的椅子(设计课)、美丽的门帘(易拉罐制作)等课,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对于我负责的美术选修课的教学,我采用系统性、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使每堂课都能让学生有收获。总之,不管在课堂教学,还是在选修课教学中,我都以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的素质为目标,力求让美术教学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本学年我校开展了一系列的比较大型的文艺表演活动,英语周活动,大型英语剧表演,小学部师生手工制作发明展览等等;同时还有许多的宣传海报、展览橱窗、各科的课件制作等任务。其中不仅涉及到很多的美术宣传工作,有的更是需要我们全程积极参与创作作品。对于学校布置下来的每一项任务,我都能以我的热情把它完成好,基本上能够做到任劳任怨、优质高效。
3、美术教学中有特色、有创意的东西还不够多,本来想在美术选修课开设儿童水墨画兴趣小组,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没能实现,今后还要努力找出一些美术教学的特色点,为开创xx学美术教学的新天地作出贡献。
其他的有些工作也有待于精益求精,以后工作应更加兢兢业业,做好工作计划,争取更大进步。
量化考核工作报告篇四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是学校的立足之本,更是教师份内的本职工作。为全面了解教师常规工作情况,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自觉、认真地抓好教学常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常规工作质量,为学期末教师的绩效考核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计划总结
1、学期初按照要求认真拟定学科教学计划,并按时上交至教导处。每缺一门学科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教学计划制定缺项扣0.5分。
2、学期结束认真撰写教学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至教导处。不按要求完成扣2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3、按照计划认真落实教学任务,教学进度与计划不符、且无情况说明每次扣1分,学期结束未完成教学任务扣2分。
(二)备课
1、按照要求认真备课,无备课就上课每次扣5分。
2、书上批注符合要求,无单元备课每次扣0.5分,无书上批注扣2分,书上批注缺项扣0.5分,课后反思未达到要求扣1分。
(三)上课
1、提前侯课,不得迟堂、提早下课或拖堂,每次扣1分。
2、按照学校课程总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私自调课,更不得随意缺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1分,私自调课每次扣0.5分,缺课一次扣2分。
3、需要移地上课应先清点人数,并将学生带到相应地点上课。有学生无故滞留在教室每次扣0.5分。
4、上午第二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应引导学生做完眼保健操后再下课。每缺一次扣0.5分。
5、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或未经教导处同意,将学生留办公室或不在课堂情况,一次扣1分。
6、上课不讲普通话,上课接听手机,每次扣1分。
(四)作业批改
1、及时、认真、按规定批改作业。作业批改由教师本人进行,不得突击批改作业,不得让学生代改作业等。未达到要求每次扣2分。
2、收齐每项作业,作业收缴不齐每人次扣0.5分。
3、作业要有订正,无订正每次扣1分。
(五)辅导学生
学期初拟定有培优辅差工作计划,并有辅导记载。无计划扣1分,无记载扣2分,学期结束不按时上交扣0.5分。
(六)复习考查
1、科学制定复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复习工作。不按时上交计划扣0.5分,无计划扣1分。
2、学期结束按时按质上交卷面成绩统计表和质量分析表,不按时上交扣0.5分,无卷面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扣2分。
(七)教改科研
1、认真参与学科教研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0.5分,不按要求完成观课任务的一次扣1分。
2、按照要求完成听评课任务,不得弄虚作假,并做好听课笔记。听评课不达标者缺一节扣0.5分,听评课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一次扣2分。
3、每月认真撰写教育叙事或教学反思文章,并按时上交至教科室。每缺少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4、每月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摘抄,无学习笔记扣2分,学习笔记未达到要求扣1分。
(八)其他临时性工作
1、按时按质上交教导处、教科室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不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2、积极承担教导处、教科室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诸如代课之类的临时性工作,如无特殊情况拒绝承担或不予以配合扣0.5分。
1、被考核教师的量化分数基数为100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考核计分。一月一公示,学期累积得分作为教学常规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
2、考核领导小组通过查看资料、随机抽测、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工作。
量化考核工作报告篇五
教师量化考核制度应符合管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的原则、义利统一的原则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教师量化考核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的工作潜能和工作热情,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队建设,科学地评定教职工的教育教学业绩,不断提升学校管理和育人水平,我校认真贯彻中、省、市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射洪县人事局、射洪县财政局、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射人发(20xx)1号]、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射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射教发(20xx)11号]、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射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射教发(20xx)12号]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义务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操作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xx年上期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现将考核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绩效考核委员会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谢天成任组长,副校长冯家纯任副组长,梁林兴、陈果金、何海英、谢兴文、陈元江、谭昌华、刘双、杨泉、何云浩、徐强、杨丽、何文君、包作越、刘红梅、唐爱民、罗崇领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共19人,其中,党、政、工、团负责人5人,班主任、教研组、年级组长代表4人,教师代表10人,教师代表占1/2以上。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三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校20xx年上期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广泛宣传绩效工资政策,认真制定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关系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的重大意义,充分感受党中央、国务院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特殊关怀,同时,也为了在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发放方案时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坚持科学态度、尊重教育规律,激励上进、奖励先进,公评民主、公正公开”原则,学校继续进行政策学习宣传。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全体教职工反复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川教(20xx)15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要点”等文件,使教职工对国家绩效工资政策有了全面、深刻、细致的理解,为学校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扫清了思想上、认识上的障碍。
为了让学校修订后出台的绩效考核、发放方案既体现上级文件精神,又切合学校实际,既体现公开民主、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又体现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工作思路,学校组织教研组长在收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研讨、修订、完善,并先后召开了教代会成员、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座谈会、学校行政研究会,形成了《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稿)》,20xx年1月12日学校召开教代会,通过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了《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办法)》,本次会议应参会23人,实参会21人,病事假2人, 20人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本学期继续按此方案执行。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公正考核、及时兑付
截至20xx年7月16日,光荣中学教职工普遍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感到满意,普遍认为今后应更加努力地工作,用更高的育人业绩来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必将推动学校向着更好、更高、更规范、更科学的方向发展。当然,由于各个教师的想法不可能一致,加上受“学科间系数比”、“教学与后勤及其它岗位差”等客观因素影响,《方案》难免有不科学之处,个别教师难免有点看法,但大家都能顾全大局,整体上能保持统一,在今后的实践中学校将进一步发扬民主,改进方法,特别是如何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教学与非教学学科差异”等棘手问题上,依靠领导、教师的集体智慧去不断完善和更新。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正20xx年春学期开始制定,并于当年九月一日正式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考核项目主要是达标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单项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期终综合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实施五年来,总体运作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先将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绩效考核实施现状分析
1、绩效考核注重拉开差距,体现一定的激励作用。
学校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根据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强化教师工作绩效的考核,将绩效工资比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实绩显著教师倾斜,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20xx年春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600多元,秋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200多元。
2、绩效考核内容全面细实,涵盖多方面重点工作。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重点是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德情况;“绩”的考核重在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
3、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方案实施有群众基础。
学校考核方案制定依据是《扬州市邗江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方案在广大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稿。然后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方案。最后将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因此,我们认为绩效方案实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考核方案几经修改完善,凸显重点工作的考核。
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使方案更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成熟。20xx年10月,学校从强化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方巷小学关于教师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并与11月执行。20xx年2月学校从10个方面修订完善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方案和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二、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
1、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绩效方案实施五年来,学校领导班子绩效津贴标准较低,与班主任津贴相比由一定的差距。从20xx年绩效分析表上可以看出中层与班主任绩效平均数每学期相差430元左右。这已经影响了中层班子积极性。建议教育局统一制定不低于班主任津贴的标准。
2、对教师绩效考核的综合考评档次未能细化。
学校将期终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划分过于宽泛,不够体现出教师之间的实际绩效差别。例如同轨年级教学质量获得第一名的教师,绩效考核中因某种原因未获得优秀等次,在综合考评时与其他教师一样获得合格等次,那么这位教师实际教学绩效在同学科中未能体现。
3、对工作量的确定没有进行全面细致地量化。
现行绩效工资考核项目一般由几块构成:主要包括教师所带班的学生学业成绩、课时、教研情况、参加活动及获奖情况、出勤率、备课、作业批改及辅导等方面,但是不同学科之间、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后勤与教师之间的工作量应该怎样换算颇有争议。虽然区局在宏观政策上出台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细化的标准。作为基层学校,不太好平衡,而且也会因各校所实行的方案侧重点不同造成同等条件的教师,却因在不同的学校任教,导致工资收入产生很大差别,这样反而不利于激励教师。
4、对教师绩效单项奖励的考核力度相对弱化。
在绩效单项奖励中,学校对教师教科研、辅导学生等方面考核力度相对薄弱。《方巷镇中心小学教师参加或辅导竞赛获奖奖励细则》还是五年前制定的,其要求与奖励标准已不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如细则中明确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奖励标准,每篇文章50元。)
三、学校建议
1、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改革。
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制核定学校用编,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力营造能者上,庸者让,不能干者靠边站的氛围,做到按劳取酬,按绩分配,真正破除不劳而获的现象。
2、促进学校平衡,体现社会公平。
财政上尽可能提高绩效发放标准,使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得以体现。区人社局、教育局要统一设定学校各类津补贴标准,以缩小学校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四、教师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
本学期我校现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教师79人,已全部纳入岗位管理。高级教师岗位7人,一级教师岗位58人,二级教师岗位14人。学校对他们进行了不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与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为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调研基础上及早实 施《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在我们的工作规定中,还是照常举行每周例会,在例会中对过去的工作做总结,肯定我们的长处,指出我们的不足,以便让我们更加努力的工作。为了提高大学生素质和做好干部工作风范以及强化学校的纪律,我系青协每周二例行校风督察。
四月十三号院青协会长莅临我系主持例会,对我会的成员进行工作的指导,并且对我们的成员提出了十点做人做事的道理,在思想上对我们提出了相关的要求。经过这次例会,我会成员在工作中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风范,并且提高了不少工作效率。
为了活跃大学生生活以及提高我们的技能水平,四月十五日大学生技能大赛子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我会所有成员都积极的参加。并且在同一天,我会人员还去参加了机械系和建工系共同举行的“我是一名会长”的演讲比赛,在演讲会的过程中,大家进行互动交流,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于大家来说这是一次不错的锻炼。四月的大学校园到处是活跃,青春的气息,我院举行了历届延行的女子篮球赛赛。我们的志愿者都坚持着观看每一场球赛,为比赛增加了力量,也展示了我们志愿者的风彩。
在这个组织中,每个人都在行动着,为了充分的展示我们的服务宗旨,我会决定五月份举行一次重大活动,即去孤儿院去抚慰一下那些孩子们,所以在本月我们的成员都在积极、认真的准备着。在这个月中,还是一如既往让有关成员执行检查晚自习,以及督察工作,目的是让大家通过实践来认识到更多的东西。然而在平时的课余时间以及其他系青协开会的时候,我会的相关成员会和其他系人员进行工作上、学习上以及生活上的交流,这样既促进了大家的友谊,也增长了知识。
按照每月一次活动的惯例,经过策划机电系和我系共同举行了一次“长江之行”活动。然而在成员的积极配合下,我们顺利完成了这次活动。这次“长江之行”主要是去江边进行环保活动,关心一下我们周围的环境。既可以提高我们大学生的环保素质,又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活动中去。这次活动,我们本着一颗奉献的精神净化了我们身边的一片土地和江水,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志愿者的价值和力量。
本月的相关活动都如期的进行了,活动结束了,又到了上交材料的阶段,于是成员们都把每月例行的思想汇报及总结都写下来了,同时,也做好个人工作计划,对本月所学所感都作了一下分析。以上就是本月的具体工作情况。
现在又将面临着一个月的结束,这个月集结了我们的努力和勤奋,也发现了我们的错误和不足。总之,我们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家庭中不断的学习和不断的认识。每一次活动都有着不同意义,也都让每位成员有着不同的感悟。志愿者就是应该本着一颗诚恳的心去感受我们的生活,感受我们周围的人和物,并且积极的奉献我们的一份爱的力量。那么这个世界就能想这个四月一样,温暖而芳香四溢!
量化考核工作报告篇六
我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每天坚持收看电视新闻,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并能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育中善于用正确的政治观点去引导学生,能自觉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教师,我力求做到自严自律、为人师表、爱生敬业、尽心尽职。
教学上我更是一丝不苟,我十分注重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和现代教育理论,保证每周有一定的业务学习时间,认真做好摘记,以此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努力使自己适应现代教学要求。在工作中也能做到不计个人得失,以校为家,以教为本;对待同事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能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对待学生则爱护有加,但决不放松严格要求。对于每节课我都精研精备,并认真把重点、难点灌输给学生。课后重视反思教学中的“失”与“得”,写好教后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经过努力,也取得过一定的成绩:论文《开放体育课堂,快乐轻松学习》获中国教育学会举办的20xx全国论文评比一等奖,《教学过程中的开放与和谐》获无锡市教育科研论文比赛三等奖;《体育课堂的最优化》发表在《教育科研与实践》;《架设数学与生活的桥梁》发表在《基础教育教学导刊》;《如何使教学过程达到最优化》发表在《新课程研究》上。
我主要负责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和田径队的组队训练工作。说实话,这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断重复磨合、不断拼搏提升来达到球性熟练的训练工作。由于学校体育教师紧缺,球队没有系统的梯队组合,所以我一抓2个队,所招的新手都要重头开始练习,也时常出现新老队员青黄不接的现象。不过为了学校的荣誉,为了我所衷爱的事业,我任劳任怨,经常顶风露雨、早出晚归。我毫无怨言、持之以恒。经过努力,也取得一定的成绩:在市篮球比赛中,女子甲组获团体第四名;女子乙组获团体第3名。在市田径比赛中,个人成绩多次获前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