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后办(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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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后办篇一
我于xx年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
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
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
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在今年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
同时在院里至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后办篇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全省法院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94704件,审结261725件,分别上升8.07%和5.73%;其中省法院受理4426件,审结3761件。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993件,判处罪犯27939人,分别上升6.82%和1.0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40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判处放火、爆炸、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4721件,判处杀人、绑架、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724件,判处“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374件。加强对刑事大要案审判的监督指导,依法惩处王伟涉黑团伙等一批严重犯罪分子,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判处集资诈骗、生产销售假药、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688件,维护了市场秩序。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解工作,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674件97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9人,特别是判处了浙江消防总队原政委程永利受贿案,渭南市城建局原科长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典型案件,强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高压态势。坚决破除一切特权行为,对公职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建立审批报备制度,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对2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省法院制定实施细则,全面推开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公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80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坚决治理超期羁押,实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和开庭审理,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裁定变更刑罚,维护了被告人权益。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服务全省发展。省法院下发《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监督指导三级法院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全省工作大局。全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15万件,上升3.62%;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03件,上升36.65%。
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实施“稳中有为、提质增效”战略,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各类股权确认、转让案件1605件;全面执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审结相关案件2287件;平等保护境内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64件,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着眼经济转型、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174件,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采取网络直播方式集中宣判典型案件,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加强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司法应对,下发《关于银行卡伪卡盗刷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纪要》,审结民间借贷、金融案件2.59万件,审结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建设工程施工案件1597件,审结资源开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370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经济运行风险。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保障涉诉民生,解决损害赔偿、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纠纷4.41万件。着力促进“三农”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工报酬案件3260件。密切关注老人、妇女、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化解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纠纷3.62万件,一件赡养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深化涉军维权“陕西模式”,深入65家驻军单位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审理涉军案件254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西北五省区涉军维权联席会上介绍了经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8.49%,促进案结事了。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维持行政行为802件,占29.67%;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29件,占12.17%。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参与秦岭北麓违建处置,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制定了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异地管辖《规定》,规范行政诉讼代理,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省法院和各中院坚持向同级政府印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司法建议1190件,促进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依法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1件,决定赔偿675.96万元,实现了请求人的赔偿权利。
三、加大执行力度,实现胜诉权益。坚持把破解执行难作为维护司法权威的突破口,在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执结案件4.19万件131亿元,实际到位率88.5%,上升2.34个百分点。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消极拖延执行案件134件、涉民生案件1968件、金融债权案件341件,化解涉执行信访114件,化解率位居全国前列。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349名,限制出入境、高消费215人次,决定罚款45.7万元,司法拘留38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追究刑事责任44人。省法院和各中院、30个基层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与省公安厅联合实施被执行人车辆查控,与22家银行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14.8万件次,初步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工作格局。
四、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完成试点任务,结合实际创新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西安市3个区县法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依托铁路法院在西安、安康两市开展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方案已向最高法院报批。改革审委会制度,建立讨论案件过滤机制,突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职能,省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出台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直接办案规定,厘清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界限。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5853名,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扩大陪审案件范围,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83.24%,促进了司法民主。
打造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利用信息网络整合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全省新收案件流程信息同步上网,减刑、假释案件同步公示,当事人上网查询案件信息3.77万件(次);网上视频、图文直播庭审2589件,“微直播”审判执行1014场次,实现了“天天有直播”。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6.9万份,排名全国前列。执行工作实现了办案进程网上可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上公示,执行悬赏和拍卖网上公告、执行举报投诉网上受理。深化“法院开放日”活动,万名群众受邀走进法院,零距离感知司法;利用官方微博发布司法信息17.2万条,增进了群众对司法的了解。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发回改判和指令再审案件评查通报、跟踪反馈机制,省法院业务庭到各中院集中通报案件质量27场(次),随机抽查裁判文书3.41万份、庭审4019个,促进了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开展企业融资拆借、民间借贷、不良债权转让等疑难案件研讨,发布参阅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坚持审判运行态势定期分析机制,针对突出问题限时督办整改,加强审限监控,推进均衡结案,全省审判质效核心指标明显改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97%,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到98.98%,二审改判发回率下降5.81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下降18.49%。
创新参与治理机制。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深化“一村一法官”和审判“五进”工作,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将2.83万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基层。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判后回访帮教机制,对356名未成年人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于刑罚,促其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协助有关方面开展刑满释放、非监禁刑人员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延安市富县法院推出“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被最高法院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推向全国。
五、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司法为民。强化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出台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坚持已有司法为民措施基础上,推出10项新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诉讼服务。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功能设置,“门诊式”化解简易纠纷2.3万件。开通“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有效拓展司法服务领域。落实民事小额诉讼制度,速裁案件936件。网上受理信访138件,视频接访447人(次),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
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规范申请再审案件办理程序,采取阅卷、询问、听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570件,其中省法院1469件,再审后改判71件、发回重审68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省法院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61名,全省法院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448万元,决不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不起官司。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全省涉诉信访台账,按照“一起信访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实现了“清仓见底”。省法院成立涉诉信访巡回督导合议庭,带案下访指导,促进问题就地解决;抽调资深法官对进京赴省访案件集中评查剖析、倒查责任,促进了整改落实,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实施“诉访分离”,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全省法院接待群众来访下降43.1%,引导群众依照法定程序表达诉求。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根基。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32个集体、43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2名法官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指导富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为标杆,省法院班子成员联市、处级干部联县,全程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各中级、基层法院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了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国家法官学院以我省司法为民实践为题材编写了全国法院群众路线教育读本。省法院逐项落实19项整改任务,带头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带领全省法院队伍营造清风正气,把党的纪律和人民司法光荣传统立了起来。
不断增强素质能力。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两学一读”活动,进一步筑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着力克服“本领恐慌”,省法院开办“陕西法院大讲堂”,举办审判执行业务、司法政务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法官干警1.35万人次;加强审判理论研究,17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评比中获奖。落实“双千计划”,选派资深法官到政法院校兼职任教,聘请法学专家担任特邀咨询员,拓展了人才培养渠道。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省法院面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98名,机关各部门全部选配廉政监察员,强化了内外监督。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监督力度,推行“双述双报告”制度。对4个中院进行司法巡查、83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法院“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对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训诫57人,党政纪处分51人,维护了司法廉洁。
努力巩固基层基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为基层法院招录人员76人,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一线工作制度,实行上下级法院干部交流锻炼;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基层基础建设,新建标准化人民法庭12个,配发各类装备1808台(套),人才向基层流动、保障向基层倾斜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巩固。狠抓信息化建设,扩容升级四级专网,建成全省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深化网上办案办公,信息化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向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按照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12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寄送专刊、电话短信等方式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参与调解219人次;组建法律咨询专家服务团,实现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络、定向服务。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13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出台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加强律师执业保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省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倾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诉讼群众有意见,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法院司法为民措施落得不实,还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表现,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推进司法改革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个别法官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存在,损害司法公信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越来越大,一些法院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凸显,司法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继续深化改革,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履行审判职责,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公正司法,提升诉讼服务,建设过硬队伍,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陕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推进地方法规体系完善;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水平;切实推动全民守法,通过审判“五进”、庭审直播、公开宣判、担任法制副校长等途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总结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二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制定我省法院司法改革《方案》,适时开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置,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审级制度,优化职权配置,明晰审委会、院(庭)长、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是围绕实现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预防、及时纠正机制,决不让无辜者受到法律追究。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快案件执行进度,确保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研判,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监督指导规范化。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围绕满足多元需求,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杜绝暗箱操作。建设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化服务职能。用好“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联通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做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健全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五是围绕提高素质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增进“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加大逐级遴选力度,完善职业保障,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强化对基层的监督指导,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弘扬司法正气。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筑牢制度篱笆,坚决扫除司法腐败,让人民法院始终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稳固防线。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后办篇三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破解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尊敬的: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现实有干警**人,空编**人。现有在职在岗**人中,党员干警**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总人数%,少数民族**人,占干警总人数%。30岁以下**人,31-35周岁**人,36-45周岁**人,46-55周岁**人,56岁以上**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下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数**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人中,副处**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 人,工人**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2%、*6%、*1%。现空缺副科**人。现有审判人员**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
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让全体干警认识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程序、制裁违法滥诉、加强立案监督等内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从立案审查制过渡到立案登记制上来。
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及时召开有关庭室全体人员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认真讨论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应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中的物质保障、人员配备、案件分流,来访接待,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线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3、快速分流,协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传统立案庭功能模式,结合诉讼流程规律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为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调解速裁、鉴定评估、信访接待五大区域。各区域之间相互衔接、有机联系,形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涵盖诉讼服务的各个环节,快速分流案件,协同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4、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000平米,改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庭前调解室、速裁室和律师阅卷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打印机、复印机、传真、休息座椅、书写台、老花镜、饮用水、便民药箱、伞架、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专门印制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流程图表等14类宣传册,供当事人自行取阅。
5、强化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有力。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经费保障、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技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和落实;配合玉溪市审计局圆满完成我个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抓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区改革经验,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等调研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真正收获符合实际、有价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尽全力做好调研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重点对省以下法院经费的管理方式、资产的划转、人员队伍建设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体制改革的经费物质装备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近年来经费收入、支出,机关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及临时聘用人员,固定资产(物质装备配备)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负债情况,案件收案、结案及诉讼费收入,人民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统计调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数字统计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清晰严谨;数字来源有据,均同各年度决算数据相对应,保持一致;分析说明力争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解释明白,数据翔实、底数清楚,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县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平稳过渡、实现改革效果。
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矛盾更加凸显。我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干警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民商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一是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47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13人,占27.7%。审判人员虽为38人,但从事审判工作仅25人,占65.7%。 其它岗位人员9人,分别为法警5人,书记员2人,工人2人。岗位与从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标准,警力不足。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现有2名书记员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为完成繁重审判任务,不得不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来缓解力量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二是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38名审判人员中,7名院领导、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16名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所占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实际仅13人所占的比例为34.2%。三是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3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空缺副科级干部。内设机构中基本空缺副职领导。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有的出现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法院现有法官38名,50岁以上的6人,占15.7%,40—50岁的16人占42.1%,30—40岁的14人,占36.8 %,30岁以下的2人,占5.2%。年龄在40岁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近4年来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5—20xx年后,将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人大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主持会议。
闸北法院朱建国副院长受陈萌院长委托,就该院根据高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闸北区人大会和代表们对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20xx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布局和安排,闸北区法院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正确把握改革重点,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在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难题,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并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法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改革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地推进;要加强舆论导向,把宣传重点放到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上,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区域环境。
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后办篇四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成立于1950年10月。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各位代表:
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 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 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依法忠实履职, 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78737件,办结636922件,比20xx年 上升26.47%和18.40%;其中,省法院受理10159件,办结7724件,上升46.30%和34.26%。
一、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
全 省法院办结刑事案件54400件、判处罪犯61468人,民商事案件369968件、标的总额1613.22亿元,行政案件6787件、非诉行政案件 21158件、国家赔偿案件123件,执行案件150788件、标的总额124.21亿元,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196件,减刑、假释案件28502件。
着 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案件50297件,增强人民 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118件,依法挽回经济损失2.60亿元。充分发挥法治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加 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85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判处各类犯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928人,判处 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9556人,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参与禁毒斗争和扫黄打非、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 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5件,加大力度惩治校园犯罪。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配合开展社区矫正等,推进平安福建建设。
依 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密切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和利益诉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53155 件、标的总额1531.79亿元,上升20.78%和63.79%。着力保障我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司法指导意见,依法审理涉及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 企业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3769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鉴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大幅增多,省法院 加强指导,各级法院通过设立金融审判庭或合议庭、完善工作机制等,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25549件、标的总额1070.5 亿元,上升42.44%和82.88%,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和人民利益。
强化涉台、生态和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审判职能。围绕我省 发展优势,拓展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加强涉台司法工作,办结涉台案件2262件、两岸司法互助案件3788件,与高校共建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平台,第二次 入台成功举办第七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生态司法“九项机制”,审结生态环境案件3014件。去年11月第一次 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我院设立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龙岩中院、漳州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首批环境资源司 法实践基地,南平法院注重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顺应自贸区建设需求,专门设立自贸区法庭、审判庭,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 区建设,加强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审判工作,审结案件8915件,开展《“一带一路”司法保障问题研究》审判理论重大课题调研。福 州、平潭法院加强对平潭开放开发和福州新区建设的服务保障,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支持促进国际商事调解与仲裁,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
切 实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加强对就业、教育、社保、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的司法保障,加大对涉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省法院审结婚 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42208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74605件,判决赔偿总额25.98亿元。注重依法化解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纠纷,审结案件 16006件,上升11.25%。着力保障城市建设与农村发展,审结房地产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17357件,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司法支持和 法律服务。探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全省有36个法院设立家事法庭或家事审判庭,三明法院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制定实施反 家暴行动计划,推广莆田法院反家暴联动机制。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犯2134人,做好轻罪记录封存、帮助复学就业等工作。加强司法拥军和“结对共 建”,审结涉军案件167件。
加大力度化解行政争议。去年,行政案件受案增幅较大,共受理8352件,上升56.29%。各级法院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审结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4158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61.26%。推进行政机 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工作。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完善交流沟通、化解争议等机制,健全行政审判白皮书、 司法建议等制度。泉州中院通过听取专家意见促进行政争议解决。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对赔偿请求人决定赔偿1018.38万元。
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启 动实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福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实行清单式项目化推进。去年9月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福州、厦门、 南平市中级法院和所辖6个基层法院先行试点。按照法官员额比例,开展首次法官入额考试考核。推进法官职务等级套改,做好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省 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的准备工作。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司法责任制、专业法官会议等工作意见,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 则,明晰审判权限与责任,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全省人民法庭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各试点法院探索建立审判团队,省法院机关从去年9月起全面推行合议庭办 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审案件211848件。改革法律文书签署签发机制,促进审判责任落实。
全面推行立案登 记制改革。从去年5月1日起,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330412件,当场立案 率为98.53%。从去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对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近选择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起诉。
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从去年9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保障依法公正审判。
深 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大调解力度,以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办结案件173537件。出台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推 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厦门中院、莆田中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法院与13个部门和行业深化诉调对接机制,龙岩、宁德法院深入开展 “无访”“无讼”建设,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全国10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确定在5个法院开展试点,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和选任、退出、履职保障等进行改革。全省708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6575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0.25%。
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等。制定《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实施细则》,促进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推进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去年,全省法院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0542件。
完 善公正高效审判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出台刑事一审、二审和简易程序庭审指引等,有 效发挥庭审功能。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9.95%,全省各基层法院审结民事小额诉讼案件15151件,福州、厦门18个 试点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459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去年,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 98.89%,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0.01%,二审后达到98.49%。
三、规范司法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抓 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诉讼流程,严格公正司法。去年7月,省人大会听取和 审议省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项报告。抓好省人大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确保司法权规范行使。规范法官与律师关 系,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着力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加快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基层基础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我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 院充分肯定。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例指导制度。全省法院有3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的典型案例。完善二审、再审工作机制,加强审级监督,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393095件,二审案件36873件;审结再审案 件1187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案件113件。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依法稳妥审结一批特赦案件。加强重大复杂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再审黄兴、林立峰、 陈夏影绑架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全省基层法院办结案件546371件,占全省法院办结数的85.78%,其中208 个人民法庭办结案件129633件。
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运 用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诉讼指南、案件流程等34类司法信息。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成高清科技法庭450个、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 47个,做到每庭必录、网上可看庭。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查询等系统,公布裁判文书336426份。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完善短信自动告知、公开查询等功 能,为当事人推送执行案件节点信息219万余条,实现全程留痕。
创新完善诉讼服务。依托信息化手段优化便民服务,建成诉讼服务大 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我省法院“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加强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务 站建设,完善网上立案调解、信访管理信息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智能辅助等。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和闽侯法院itc司法自助服务 终端、建瓯法院“p2p”点对点多元协作立案机制等,受到群众欢迎。出台《福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3585.44万元,对1457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2946.7万元。
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加快执 行信息化升级应用,全省法院网上查询、冻结银行存款110.7亿元,查询房产、土地、矿产、车辆等40.51万件次,扩大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标的1799 件、金额39.49亿元。深化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6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执行联动威慑 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4150人,督促37949人自动履行义务。漳州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三明法院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 宁德法院将按揭贷款引入房产网络司法拍卖,促进执行工作创新和规范。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典型案例与法院新闻发 布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月、送法进校园等活动。省法院编发典型案例选、司法品牌集等,全省法院组织主题开放日活动450多场、新闻发布会123 场。加强对案件态势、纠纷成因等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纠纷预警信息和司法意见建议。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生态环境审判绿皮书》, 厦门海事法院首次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
四、着力从严治院,严明作风纪律,提升队伍素质形象
深入开展“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推动在队伍素质、作风纪律和工作发展上见实效。坚持 立根固本,深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周学习教育例会、月思想作风分析会和“集中学习月”等,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问题导向,制定47项整改措施, 开展“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改,深化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难三案”、“差错漏失拖”等,落细落小,正风肃纪。推进“比办案、比服 务、比队伍、看实效”活动。省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和司法能力。深入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四个人才工程”建设,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省法院举办新民事诉讼法、信息 化工作能力、新闻舆论应对等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11300多人次。推进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法院智库建设,加快建设全省司法人才库。推行逐级遴选、双 向挂职锻炼和岗位练兵、“传帮带”等,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继续办好海西法官讲坛、青年法官论坛等,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深 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制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实施细则”,完善法院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大督 察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全年共开展大督察1200余场次,强化执纪问责。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 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进全省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加大纪律审查和反腐惩治力度,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5件25人。
继续创 新推进法院党的建设。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机关党建”。召开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责评议会,落实党建工 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三建”,推进党员先锋岗和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职工之家、综治平安创建。省法院被评为全省第三轮首批“平安单位”。做好省法官 协会、省女法官协会工作,开展福建法院建院65周年纪念活动。坚持典型引领,学习弘扬谷文昌、邹碧华精神和詹红荔、黄志丽先进事迹。全省法院208个集 体、346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黄志丽法官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省法院等50个法 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4个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系统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五、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坚 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法院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专项督查,在思想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会审议意 见,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制定和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范》《省“两会”联络工作规范》等,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97件,其中省 法院办复17件,并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吸纳转化落实。完善定向结对联络、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等, 并通过电子信箱、短信平台、手机报等,及时通报法院工作,真诚服务代表履职。去年11月,省法院首次召开代表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履职成果座谈会。自觉接受政 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完善通报工作、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其中省 法院办复8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正为民司法。
20xx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忠诚履职、勤勉敬业,顺利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福建建设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奉献。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 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服务保障的司法能力水平仍需提高。二是有 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说理不透彻等问题仍然存在,司法便民利民、审判监督管理等需要加强,化解涉诉信访、执行难等需下力推进。三是有的干警缺乏职业道德和 法纪观念,作风不正、裁判不公、办案不廉,甚至违纪违法、贪赃枉法,损害司法公信力。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项试点工作需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五是矛盾纠纷多发复杂,案件总量加速攀升,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更加凸显,法院人才队伍、职业保障、基 层基础等亟需改善。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措施不断解决。
20xx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 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 法,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从严抓好队伍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服务保障发 展大局。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好涉及产业转型升级、金融借贷、新型城镇化等纠纷案件,依法化解各类矛盾和防范风 险,加强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为推进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围绕我省发展优势,创新推进涉台、生态、知识产权和涉外、 涉港澳、海事海商等审判工作,为我省自贸区建设、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腐败犯罪,推进社会治理,建设平安 福建、法治福建。
(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织密基本民生的司法保障网。加强对精准扶 贫、脱贫攻坚的司法服务保障,推进司法救助、挂钩帮扶等工作,着力满足贫困群众司法需求。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广“跨域”立案服务等便民措施,充分发 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优势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集中开展涉诉信访和执行案件清积活动。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推进实施“七五”普法。
(三)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级 监督、案例指导和审判管理,统一司法尺度。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做好向省人大会专项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加快三大 公开平台优化升级,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大数据中心建设等,构建案件信息标准体系,打造“阳光法院”“智慧法院”。推动构建法官和律师新型关系,共同维护 司法公正。
(四)扎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健全立案登记制, 完善涉台、涉外、涉港澳、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刑 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完善执行信息公开、财产查询、司法拍卖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等制度。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继 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家事审判、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等改革工作。总结提升司法改革创新成果,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品牌建设。
(五) 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法官教育培 训,开展创新引领行动、典型领跑行动、公信提升行动,建设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持之以恒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严格执行《准则》《条例》, 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 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 职,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新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后办篇五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xx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后办篇六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