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要十不准十严禁心得体会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十要十不准十严禁心得体会篇一
根据《广东省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规定”部署落实“九不准”相关工作,要求果断纠正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通过学习我深刻领悟到“健康所系,生命相托”这句话的深刻内含,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果断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对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严厉行业纪律,增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提出了“九不准”,出台了相干规定,体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治理行风突出题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九不准”和规定精神,既是工作部署,又是严格要求;既是从业守则,又是“防雷”红线。
自觉行动,成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第二,果断贯彻,狠抓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和相干规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严厉行业纪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行医行风建设的措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九不准”和相干规定,上级做给下级看,一级一级抓落实,不留“死角”,不出现“真空”。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到靠制度说话,靠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靠制度评判是非得失,靠制度奖优罚劣。
第三,宏扬新风,建立形象。广泛宣传、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从业职员行为规范》、《中国医师宣言》、《医务职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廉洁从医、廉洁自律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行业新风。进一步展开“三好一满意”、“优良服务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模范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认真践行恪守宗旨、治病救人、尊重生命、崇尚医德、尊重科学、精益求精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展现现代卫生医务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风采。
十要十不准十严禁心得体会篇二
按照矿党委指示,我们供销支部利用党员学习时间对近日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了分阶段学习,。《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是在两会前夕中央再出的反腐重拳。它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清晰划定了官员廉洁从政的“高压线”。以下是本人的一点学习心得,不到之处请各位同仁指正。
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是在20xx年前的1997年3月颁发的,它对当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试行的《准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为此,中央在认真总结、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并首次以《廉政准则》和52个“不准”这一正式的党内法规颁布执行。
“转正”后的52个“不准”,充分吸收了xx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涵盖的范围更广,规范的条目更细,处罚的力度更严,既保持了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尤其对于我们供销支部来说,我们属于权力敏感部门,只有按照《廉政准则》和52个“不准”中的规定去执行,才能做到让组织信任,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廉洁从政,核心是防止权力腐败。细心的人们注意到,如期走上反腐前台的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新增了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等要求,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我们下一步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52个“不准”的具体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准则,把廉洁自律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修身之本进行深入教育。
在第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如何将52个“不准”落到实处?一是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载体,使党员干部对《廉政准则》入脑入心;二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对照52个“不准”,珍惜权力,守住底线,正确履职。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下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三是要把52个“不准”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五是对违反52个“不准”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果断查处,不搞“下不为例”、“区别对待”。
除此之外,还应做好企业供销这两个关键的“进出”口,把执行52个“不准”与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相结合,与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配套制度相结合,与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相结合,与推进职能科室作风建设相结合。如此,《廉政准则》才会落地生根,52个“不准”才会实至名归,真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火墙”、“高压线”!
十要十不准十严禁心得体会篇三
十严禁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教师十不准内容:
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
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
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
7、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8、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9、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
10、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
十要十不准十严禁心得体会篇四
《教师十要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首先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1)要给予学生特殊的关心和爱护
(2)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为体罚学生往往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残暴,不服从教育,因此,教师必须充分认识《教师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
(3)不得歧视学生,对于班级个别调皮、成绩差的学生,老师要积极进行帮教,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而不是有意进行歧视,造成学生退学。
再次,教师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要知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所以,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
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我们教师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更好地培育下一代,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
十要十不准十严禁心得体会篇五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文简称《廉政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共有三章十八条,其中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共涉及八条52款,明确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的八大类52种行为。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和政府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 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党组织肩负着对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担,更无可避免地担负着教育和引导干部的职责。而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就是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才干、奉献社会。因此,更深层次来看,《廉政准则》也是呵护干部成长、家庭幸福的一份关爱。
众所周知,“风起于青蘋之末”,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细节和小处开始的。管好领导干部的生活小节,是对干部的爱护。这种爱护不仅应体现在工作中的八小时内,更应体现在工作之余的八小时之外。日前,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就提到了个别法官:“八小时外,醉生梦死”的问题,这或者是个别法官的个别现象,但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足以引起我们对党员干部全方位、全天候监督管理的高度重视。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廉政准则》正是一份严厉的爱。
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邱晓华、郑晓臾,还是陈-希-同、王宝森,以及陈良宇之流,也无论是他们曾经如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都有着有关部门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更与对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有关。而《廉政准则》的实施,将逐步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效果值得人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