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合同 中国中铁专业分包合同(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国中铁合同 中国中铁专业分包合同(5篇)篇一
第四十三条 集团公司分包商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黑名单)三个等级,优秀分包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合格及以上分包商总数的10%。
第四十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在优秀分包商的基础上再评定出一批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一定施工经验、骨干人员相对稳定、成建制的施工班组,拥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各类管理、技术及注册安全人员,自有机械设备满足施工需要,有一定资金抗风险能力,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召之即来来之能用,与施工单位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并纳入集团公司项目施工统一管理的优质施工分包商,建立施工分包商“短名单”,以满足工期紧、难度大的重难点项目施工和专业分包需要。施工分包商“短名单”由工程公司在优秀分包商中择优推荐,数量不得超过当年度上报优秀分包商总数的50%,并经工程公司会议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核汇总后发布实施。
第四十五条 施工分包商“短名单”相关内容详见《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商“短名单”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施工分包商“短名单”内的分包商可享受快速进场施工的待遇,在接受项目限价的基础上可受邀直接参与集团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同步完善相关手续。
第四十七条 施工分包商“短名单”内的分包商可不受分包合同额及工程项目数量限制,在资质证书允许的最高承揽额范围内进行分包。可享受每期计价付款比例最高上调至90%及依据施工情况进行特殊奖励。可享受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下调至进行缴纳(上限不超过30万元)。如遇抢险救灾等需要分包商快速进场施工的特殊情况,可从集团公司施工分包商“短名单”内的优先选用。其余优秀和合格分包商同一时期原则上只能承担2个项目施工任务,不含短期抢险救援项目和劳务费20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四十八条 专业分包商的选择需在取得建设单位书面批复同意后(或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从集团公司施工分包商“短名单”及优秀外部分包商名册中选用。
第四十九条 外部分包商信用评价具体流程及相关规定参照《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第九章 分包商现场管理及合同履约管理
第五十条 分包商管理坚持“依法用工、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原则。项目分部经理是现场分包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分部应成立由分部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以及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制定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项目分部应对外部分包商及设备租赁商进行劳务实名制建册及大型机械设备建账,降低二次转分包风险。
第五十一条 劳务工实名制管理
(一)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逐一核对劳务工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及分包商花名册等资料并登记造册,确保人证相符,并做好复印件留存备案。
(二)项目分部应做好分包商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工作,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新花名册、并办理变更备案。
第五十二条 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管理
(一)分包商应将工资发给劳务工本人,严禁使用和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内容支付工资,分包商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劳务工工资。
(三)分包商支付劳务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次发放工资应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四)分包商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务工工资。
(五)项目分部每月对分包商计价付款时,除扣留其他各项欠款外还须扣留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之前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分包商,应适当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扣留比例。工资保障金主要用于解决分包单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问题。
第五十三条 分包商的现场调配管理
(一)合理控制在场分包商的使用数量,防止分包商二次分包或转包。
(二)严格执行施工分包合同,及时办理合同补签手续。
(三)随时了解分包工程的进展状况,发现并解决分包商出现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四条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督促分包商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银行工资卡、岗前培训及健康体检等工作。
第五十五条 分包商退场管理。协调分包商退场时资料、材料、设备及工具等交接和确认,经项目分部各业务部门签字认可后按照分包商退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项目分部工程部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完场清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项目分部物资部门负责分包商退还“借领的工具和剩余材料”,结算节超情况,签署意见后,转计划部门。计划部门负责分包结算工作,并及时按约定结清工程款和劳务费并监督分包商付清工人工资。
(三)隧道、特大桥、制架梁及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或涉及大额补偿费用的项目,外部分包商的辞退由项目分部提出申请经所属工程公司审批同意后派人赴现场组织实施,辞退情况必须报集团公司成本处备案。
(四)分包商因拒绝履行合同或限期整改后仍未满足要求,项目分部应及时上报工程公司批准同意后启动清退程序。项目分部首先协调督促分包商结算劳务人员工资并组织劳务人员撤离现场,然后组织各部门进行现场验工,梳理已完成工程数量及相关扣款后完成结算手续,核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上报工程公司审批后与分包商签订退场协议,支付剩余款项。
第五十六条 工程公司与项目分部应建立外部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要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及时上报。
第五十七条 外部分包商如果发生劳务纠纷,项目分部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上报工程公司,并及时启动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制订纠纷事件处理初步意见并上报工程公司。在遇有劳务纠纷可能激化趋势时,项目分部不得出现忽视、瞒报,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工程公司在接到消息后,应按照一般劳务纠纷和重大劳务纠纷进行区分处理:一般劳务纠纷由项目分部上报处理方案,工程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全过程跟踪处理,对项目分部上报的处理方案进行审查,报工程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立即执行;发生重大劳务纠纷的由工程公司组成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协同项目分部共同制订处理方案,报工程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执行,必要时集团公司派员协助。
(一)重大纠纷主要包括聚集或围堵政府部门、报社、道路等公共场所群访、群诉;聚集或围堵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机关及项目分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采取其它非正常手段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一般纠纷主要包括劳务费支付、劳务费结算等不会发生恶性后果事件的,由项目分部上报工程公司批准同意后自行处理解决。
第五十八条 采取过程督导及专项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分包商使用风险。
(一)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商履约情况专项检查,由成本处牵头,相关部门派人或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督查小组,检查覆盖率要达到在建项目的60%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线索应当及时向纪委^v^门办理移交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v^门按照规定程序对违纪违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经集团公司有关会议研究批准后下达处分决定。
(二)项目(指挥)部(含代局管)要对所辖各分部分包商使用管理及招标等情况随时组织检查及督导。
(三)工程公司每半年对各项目使用的分包商履约情况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专项检查。
(四)项目分部每季度对所辖分包商招标选用、合同签订、验工计价、结算付款、信用评价、工程质量等履约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第五十九条 坚持分包商的闭环管理,包括策划、准入、选用、合同签订及审批、日常管控及信用评价等环节要到位。定期对分包商日常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将对分包商日常履约能力的考核纳入项目整体考核序列中,优胜劣汰。对分包商因自身原因不履约、造成隐患或事故等不良行为的要进行严惩。
第六十条 《合同履约检查报表》分为四类: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约检查报表。项目分部计划部门作为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协调分部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完善合同履约检查报表(见附件5)。
第六十一条 履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进度完成情况、安全质量执行情况、验工计价及材料节超情况、资金支付或劳务工资实名发放情况等。
第六十二条 履约过程检查:分级监控
(一)项目分部按照要求梳理本公司或项目分部签订的合同类型,按季度对正在履行的合同进行检查,认真填写相应类型的《合同履约检查报表》,并以承包合同类别进行分类,对每个类别承包合同的履约检查报表进行汇总,于季末次月10号前将本单位《合同履约检查报表》上报工程公司。项目分部同时要保存好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种证据资料,必要时要按照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的要求报送相应的履约证据资料。
(二)工程公司根据项目分部报送的《合同履约检查报表》进行分析审核,并按承包合同类别汇总对下分包合同,于每季度次月20号前将《合同履约检查报表》及审核意见上报集团公司成本处。
(三)集团公司成本处对各工程公司报送的《合同履约检查报表》及审核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是否到工程公司或所属项目分部对合同履约过程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六十三条 履约过程监控:定期考核。
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及项目分部要对《合同履约检查报表》中反应的实际履约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考核,查找实际履约不符的具体原因,评估履约不符的风险和风险受控状态,并提出和制定防控风险的建议和措施,对责任性造成的履约不利的情况要进行相应处罚。
第六十四条 履约过程监控:及时反馈
(一)对履约过程中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风险,工程公司及项目分部要及时将风险信息逐级反馈至集团公司成本处及法律事务处,共同研究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建立起“上下沟通、协调一致、共同预防”的风险防范体系。
(二)风险信息的反馈遵循及时原则,可不受报送时间的限制。
第六十五条 履约过程监控:适时处理。
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及项目分部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区分不同的风险源、合同类型、合同相对方及风险后果等因素,综合运用风险预防、规避、分散及转嫁等处理方法,采取不同的风险处理措施,消灭风险损失或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六十六条 对合同履约能力不强或无法履约的分包商应及时发现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进行预警,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商定期履约检查未如实开展、未对分包商存在的风险及时进行预警,进而出现上访、闹事等恶劣行为,为企业造成经济声誉损失的将对项目分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对工程公司分包商定期履约检查未发现相关风险、未及时预警造成上述后果的将对工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第六十七条 工程公司每年底需对在用分包商进行满意度调查,降低劳务纠纷发生概率,真实掌握分包商与项目分部施工期间互相配合及其对项目分部的满意度情况。年底由分包商实名填写《分包商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6),并由项目分部汇总后上报工程公司审核,工程公司汇总所属各项目的《分包商满意度调查表》后反馈至集团公司成本处,作为集团公司年度工程项目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八条 合同履约考评综合评定。工程公司每半年对项目分部签订的合同进行综合考核,集团公司每年底对所属各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奖罚及通报。
第六十九条 对合同履约方(分包商)综合评定的奖罚
(一)对合同履约单位(分包商)履约情况的考评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满足施工分包商信用评价基本要求并且履约评定为优秀的履约方(分包商),将纳入集团公司优秀外部分包商名册,可参加集团公司所有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工程项目招议标工作,履约保证金按分包合同额的2%收取(也可按部分现金加履约保函或纯履约保函的形式,上限不超过30万元),遇到工程抢险或需快速进场项目,可在承诺执行工程限价的前提下先行进场组织施工。
(三)评定为合格的履约方(分包商),将纳入集团公司合格外部分包商名册,履约保证金按分包合同额的3%收取(也可按部分现金加履约保函或纯履约保函的形式,上限不超过30万元)。
(四)评定为不合格的履约方(分包商),将纳入集团公司不合格外部分包商名册,禁止参与集团公司范围内任何工程项目招议标,对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将一并上报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七十条 合同履约处罚规定
(一)未履行合同履约监控职责、未填报《合同履约监控报表》的;
(四)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未有效督导指导合同履约方履约合同,造成现场履约率过低,不合格及禁用履约方较多的。
第七十一条 对履约方(分包商)履约率过低的处罚
(一)因建设、设计单位原因调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施工内容导致供方无法履约的不纳入考核处罚。
(二)对不服从项目分部管理、自身管理不善或因自身履约能力不达标等导致亏损被退场更换进而围堵各级机关、造成舆论的分包商直接列入集团公司当年度不合格外部分包商名册。
(三)对出现分包招议标程序不合规、履约检查未尽责,但尚未对企业造成经济及声誉损失的,对违反规定的项目分部、分部班子成员及分部计划部门负责人全局通报批评。
(四)对出现上述情况,且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项目分部经理处以记过及以上处分,对项目分部其他班子成员及计划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并对所属工程公司全局通报批评。
(五)对出现上述情况,除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外还造成较大声誉影响或影响信誉评价的,对项目分部经理及分管副经理降级处理,对项目分部计划部门负责人降级降为部员使用,并在项目施工结束前不得升职、调动。
第七十二条 工程公司应将合同履约监控情况纳入项目分部负责人年度经济责任考核中,确保合同履约得到有效执行。
中国中铁合同 中国中铁专业分包合同(5篇)篇二
甲方:xxxx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xxxx传媒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为共同投资人,坚持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双方以出资额度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为准,对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享受利益分红。
二、合伙经营项目、工作范围及合作方式
1、项目名称:xxxx。
2、项目地址:xxxx,占地面积xxx平方米;
3、项目合作期间为:自201x年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项目结束后,合作展览期限需顺延的,或需变更场地的,双方需在本协议期限结束前的10天内协商并另签合作协议,开展筹备工作。暂定于201x年x月x日,设备开始进场安装施工。
日前,启动资金全额到位,若因任何一方拖延导致工期延误,则该方承担相应损失。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并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
2、该项目不可预见的投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3、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甲方x%、乙方x%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方x%、乙方x%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4、销售和运营的盈余利润按约定的x%和x%比例分红,项目结束后进行结算。
四、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g开幕式嘉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h票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2、乙方
a负责项目施工进度跟进;
f配合甲方进行场馆装备、游客棉服、广告展示位等事项招商工作;
g负责场馆区域范围内公共设施的挪位及合理使用;
h负责场馆搭建、设备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特别约定
5、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xxxx传媒有限公司 乙 方:
xxxx传媒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中国中铁合同 中国中铁专业分包合同(5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
1、乙方控股权的获得前提:乙方承诺以自身资源和品牌影响力为甲方带来新增业务和利润增长(新增业务签约额至少保证600万元2年),甲方愿意赠与乙方51%的股权以完整乙方产业链;双方同意有偿使用对方各项资质开拓、经营业务(净管理费率相同,建筑、市政为8%,交通为5%)。
2、甲乙双方需共同维护浙江鹏大和浙江建经的品牌资源,并经过诚信合作进取提升共同的品牌价值。在任何情景下,双方均应以不影响各自现有业务、资源范围作为合作的最低底线。
3、双方承诺共同维护甲方监理资质晋升,乙方交通、房建、市政监理人员,应根据乙方承接监理业务需要无偿变更注册到甲方公司,乙方主要人员在甲方资质证书中予以体现。
4、如因乙方或分公司原因导致第三人对甲方公司起诉、追索的,所有损失及职责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不参与甲方企业管理。
1、人力资源和业务资源共享:甲乙双方在监理、咨询、造价、招标代理人才及业务资源上坚持共享、互补。
2、乙方取得甲方的51%的股权后,不参与甲方企业管理;双方仍各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方股份转让前及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按本协议前的状态各自承担并享受。
3、乙方以甲方名义在浙江台州等地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应合法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对甲方品牌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理解甲方监管。对分公司的鼓励:分公司监理项目获得钱江杯或省级标化工地及以上的奖项,甲方予以适当奖励。
4、双方共同维护甲方的各项资质晋升,在维护资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属于资质评审产生的费用,双方均摊。
5、双方以对方名义经营的业务,若给对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如: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限制承接业务等),均应以自有资产补偿对方损失。双方为对方承接并交由对方实施的业务,实施方应向承接方缴纳3-5%的纯业务费(无需供给任何票据做账)。
6、甲方资质若其中一项资质升到甲级以后,甲方根据合作前景和受益情景能够进行公司名称变更,并体现“...”的字号。
7、如乙方到嘉善县承接工程咨询业务,须与甲方协商同意;甲方能够乙方名义在嘉善或四川、________优先承接业务,承接的业务受乙方监管。
8、在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办理股权变更事宜,产生的验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2名国家注册(房建、市政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7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9、双方合作二年内,如未能到达预期目标,经双方协商,乙方无条件退出股权(不享受、承担甲方赠与股权带来的任何损益),并承担股权变更产生的费用。
10、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股权变更成功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中国中铁合同 中国中铁专业分包合同(5篇)篇四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1#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17层,面积约120xxm2,框剪结构。
二、承包范围
1、正负零以上:泥工上主体;内外粉刷;钢筋绑扎和预制。
2、泥工包括自带斗车、自用工具,钢筋工自带机械、扎丝、切割片自用工具等。其中不包括防水保温,内外瓷板、地面扫平、顶棚扫平,钢筋对焊。
三、工程质量
1、合格。
2、乙方所建的工程要在甲方监督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下
严格把关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工程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
四、工期
以承建方时间为准。
五、结算方式
泥工;钢筋工以建筑面积计算元每平方米。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以月为单位,在每月底支付实际工程进度款70%,主体完工付到90%,工程全部完工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无力垫资施工导致未达到项目进度。造成甲方经济效益或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2、由于甲方无法按工程量支付进度款造成停工,不可抗力除外,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八、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中国中铁合同 中国中铁专业分包合同(5篇)篇五
乙方:
根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在某市建立“某某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名称:某某产业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区;汽车园区;文创园区;配套商业及生活区等。乙方前期投资预计亿元以上。
三、项目范围:初步选址在城东、城南新区。项目按阶段分步实施,总占地面积规划亩以上,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用地示意图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并遵守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入园企业要符合甲方企业入园标准并经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入园。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抓紧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八、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为本项目成立推进专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乙方承诺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新法人单位。
九、本协议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十、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及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二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