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车贷合同优质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平安车贷合同优质篇一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房屋购买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座落于_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平安车贷合同优质篇二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县_____区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纳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代理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平安车贷合同优质篇三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
贷款金额: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 月。
第四条 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 %的首期款项;
(3) 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 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 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 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 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平安车贷合同优质篇四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重庆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签订本合同。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年; 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 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 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 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 、复印费用等,由 甲方承担。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 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工 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 40 元的标准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 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 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 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 30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延误时间超过 5 日的, 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 60 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2、3 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 相应利息) ,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 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 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 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 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 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 3 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 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 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平安车贷合同优质篇五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五条 用款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 月 日(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36) 年 月 日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_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平安车贷合同优质篇六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m2,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平安车贷合同优质篇七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根据《xxx合同法》、《xxx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主债权基本情况
因甲方与 签订了 一份(合同或协议编号: ),甲方向 提供了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月利息标准为 ,期限至 年 月 日,乙方同意以本合同项下房产作为担保 履行债务的担保物。
二、抵押房产基本信息
1.房产座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批准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 号,使用权类型: ,批准使用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房产经双方估计抵押财产价值为人民币 万(大写: )元。
3.房产是否已出租: (是/否)。
4.房产是否存在其他债权的抵押权: (是/否)。其他债权的债权金额为 元,债权人为 ,债权期限至 年 月 日。
三、关于抵押权
1.抵押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之日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原件交甲方持有。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对乙方的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3.抵押权实现:如乙方未按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清偿完毕全部债务或存在甲方要求提前实现主债权的情形,甲方有权就房产优先受偿,或要求乙方将房屋拍卖、变卖或者折价以清偿甲方的债权。
如乙方为主债务人,甲方可以对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如甲方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不论甲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乙方均无条件地承担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四、乙方的义务
1.抵押房产由 乙方 占有、管理;乙方保证房产完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时承诺按规定交缴房产所涉各项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以及应缴纳其他税费。
2.如抵押房产因乙方、自然因素或者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毁损、灭失、被侵害、价值减少,脱离抵押人控制,抵押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或权利证书被注销,乙方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3.如抵押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拆除,抵押人与第三人就抵押房产发生任何纠纷,或者抵押房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等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排除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提供新的担保。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房产出租、买卖、拆除、改建,不得改变该房产使用性质。确需对该房产进行改建、扩建、翻建及改变使用性质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抵押期间,如发生房产继承的情形,房产继承人有继续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
6.属于共有产权的,应当共同签署本协议,并办理房产设定抵押,或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并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损害他人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因履行本合同或主债权合同导致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项下地址为双方联系地址,一方及法院均可按该地址向另一方送达任何文书,适用阶段包括非诉及诉讼阶段(一审、二审、执行等)如有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文书交邮之日起5日即视为送达。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登记主管部门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厦门市思明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