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农村路灯合同 农村建房合同优秀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企业对农村路灯合同 农村建房合同优秀篇一
乙方:×× 身份证号码:4409××157418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乙方出资人民币680000元,分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的布吉丹竹头综合楼a座501二房一厅的套房一套。(面积以建筑面积测量为准)
二、乙方出资合作兴建的房方,甲方协助乙方统一办理房地产证,费用由各层各套各自支付。乙方拥有此单元的所有权,有权出租、转让、馈赠、继承、抵押及处分权利。房屋使用权限为70年。
三、建筑及装修要求:1、建筑采用框架结构(超建面积罚款由甲方负责)。2、装修:外墙采用粉红色高级条砖,内墙厅、房用玻璃光滑胶墙,厨房、厕所贴瓷片到顶,配套有不锈钢洗菜盆、煤气台、切菜台、水龙头及厕盆,地面用地板砖,窗用铝合金窗,各房间有木门配锁,水电设施由甲方安装好,并通水通电,城市征地建设费及道路建设费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按原有布局乙方第二次装修及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见证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产权,乙方合作建房收据作废,律师见证费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有权享有该楼的公共通道设施,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设施管理费(保安员工资,公共部分电费,保安办公室等相关住户共同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需维修时按双方所占的房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
六、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经见证部门见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违约方应作相应经济赔偿。
八、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甲方不得在以后日子里,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对农村路灯合同 农村建房合同优秀篇二
合同的成立,在一般情况下,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农村租地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 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计 亩(即:长 米,宽 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 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 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将 位于 的土地 亩 分租赁给甲方。
二、租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始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租金为 元。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四、付款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每年年终付清当年的租金。
五、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和个人对甲方所租赁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甲方有权在租赁地上建设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植树造林,或其他综合开发利用。
七、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八、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协议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甲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甲方清理完后乙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九、如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在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应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甲方,如归乙方,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对价。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期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此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对农村路灯合同 农村建房合同优秀篇三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对农村路灯合同 农村建房合同优秀篇四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故意迟延交付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租赁本房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法律、经济及其他损失,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进行索赔或追究其他责任。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 甲方自愿出租,乙方自愿承租。
二. 租赁期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 月租金为___元,租金交付方式为
四. 出租期满,乙方全额支付租金后,在未与甲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与甲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于出租期满当日搬出住房,甲方在确认房屋内设备完好无损时退还乙方住房保证金。协议期满。须续租时,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五. 出租房责任:
1. 给乙方提供房屋租住,并保证出租房屋权属关系合法,与他人无涉。
2. 租赁期间不无故干扰乙方正常生活和工作。
3. 给乙方提供简单办公家具供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移交房屋分户门钥匙2套,其他房门(执手锁)钥匙每个门2把。
六.承租方责任:
1.按时交纳房租,如超期一个月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用住房保证金抵交房租,并有权解除合同,请乙方一天内搬出甲方提供的房屋。
3.租赁期间电费 物业费 水费 等由于住房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须自行及时缴纳。乙方如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用住房保证金抵交以上费用,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请乙方一天内搬出甲方提供的住房。
4.爱护房屋设施,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或维修。(乙方如不赔偿,甲方有权用住房保证金抵扣)
5.乙方在租用未满12个月时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全额收取租金(已发生租金=租金月数×月租金),不退还租金中包含的采暖费,租赁期满时另行签订合同。
6.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随意解除协议,但有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方可解除。
7.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发生1 2 3 4 5 6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争议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企业对农村路灯合同 农村建房合同优秀篇五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