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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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石材供货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代表人:
代表人: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 天即到 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 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 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 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篇二
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 同意,乙方委托 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 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 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 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 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 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 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 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 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 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 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 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 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 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篇三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雁塔南路道路部分铺装石材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协议要约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部分铺装石材产品(主要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2、 乙方确保所有石材编号进场,进场同时须出具相关技术资料及合格等级证明。
4、甲方负责提供门道路铺装石材规格、尺寸、数量及相关设计施工图。
二、清单单价: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 乙方按双方结合图纸规格共同确认的《石材供料清单》及国家行业标准jc 205—1992等要求进行加工、交货。
2、乙方所供石材必须确保为合格产品,不允许有明显色差及水纹,光面板必须保证高光洁度。石材厚度、平面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对角线精确度误差等均须满足jc205—1992相关规定。
3、石材花色和纹理必须与样品一致。石材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
4、乙方包装质量应符合石材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运输的要求。
四、协议价款与支付方式
主要品种、规格石材的单价详见《清单单价》,表中石材单价均已包括加工制作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每批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货款的75%,余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发票后,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经验收合格的使用数量,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毕。
六、交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此协议尽作为双方就上述事项约定之用,结算完毕后,该协议自行中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年 月
日 日
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篇四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度宽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94030176221
结算规格32 89026168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篇五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乙方负责人:
年 月日
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篇六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雁塔南路道路部分铺装石材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协议要约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部分铺装石材产品(主要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2、 乙方确保所有石材编号进场,进场同时须出具相关技术资料及合格等级证明。
4、甲方负责提供门道路铺装石材规格、尺寸、数量及相关设计施工图。
二、清单单价: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2、乙方所供石材必须确保为合格产品,不允许有明显色差及水纹,光面板必须保证高光洁度。石材厚度、平面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对角线精确度误差等均须满足jc205-1992相关规定。
3、石材花色和纹理必须与样品一致。石材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
4、乙方包装质量应符合石材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运输的要求。
四、协议价款与支付方式
主要品种、规格石材的单价详见《清单单价》,表中石材单价均已包括加工制作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每批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货款的75%,余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发票后,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经验收合格的使用数量,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毕。
六、交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第一批石材以指定日期前运至施工现场,余下石材根据甲方下达的供货清单在指定日期运至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板材色差。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卸货。
3、若因乙方供货原因(如供货延期、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供货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并须赔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2、由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发生,乙方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新的石材至合格为止外。
八、协议变更与解除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此协议尽作为双方就上述事项约定之用,结算完毕后,该协议自行中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年月
日 日
最新干挂石材专项施工方案 石材供货合同优质篇七
乙方(供货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