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一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二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亏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 村委会
老龄委
长子:
次子:
女儿:
年 月 日签订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三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能进入社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只占老年人总数的极小一部分,许多老年人特别是上海这样经济发达地区,老年人经济条件优越,但因受社会养老设施的限制,而无法进入专业机构颐养天年。因此,这里面蕴藏着极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上海擎威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海一家服务型企业有意向规划和建立一所民营高起点、环境美、设施全、服务优、管理科学的老年居家乐园,我们遵循着服务至上,温馨健康的经营理念,使每一位入驻的老年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让养老院的优质服务与人性化管理渗透到老年人的方方面面,使每位老年人在此养年胜过家里,让每位老年人过上心情舒畅、生活温馨、健康长寿的晚年生活,并为我国的老年人事业作出一定贡献。
按照国家民政部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营养老院将制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服务贵任制,制订各项严格服务质量标准和工作准则。
参照国外举办养老院的成功经验,我们结合上海老年人的特点与规律,对全休员工实行严格的岗位培训和业务技术学习。特别是关于老年人的饮食、起居、保健、心理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与培训,同时引进国外养老院的先进管理经验,聘请一些国内外养老方面的专家到院内进行指导、交流,促进本项目达到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与飞跃。
养老院将组建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班子,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各股东单位将推选出董事、监事、选聘总经理,下设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外联部、设施运行部、后勤保障部、医疗部、康复中心、营养中心等职能部门,这些部门将根据养老院的特点,进行设置与分工。
各类管理、医务、护理及工程技术人员除了专业性很强的岗位人员实行引进外,其余员工全部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养老院入驻人员的变化,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同时考虑引进高级专业人员。
主要成立养老院办法为郊区一些较小规模二等乙级医院及适合开设养老院场所进行租赁或入股改制后进行改扩建。
一期规模可考虑拥有200-500个床位的建设规模,其中可以考虑家庭式养老套间20间-50间,床位40-100个,占总床位的20%左右;特护套间10间-25间,床位10-25个,占总床位5%左右;标准房50间-100间,床位100-200个,占总床位45%左右;康复房15间-45间,每间房床位3个到4个,总计床位60个-170个左右,占总床位30%左右。
医疗及护理人员配置:基本床位数100个 临床人员:医师 6人 护士 16人-24人 护工 50人左右(外包或自己培养) 药房 1人-2人, 公务员2人外包。辅助科室:心电图 2人b超 外包,放射 外包,检验 外包, 公务员 2人 外包。后勤部门:营养师2人,厨房人员5人(含厨师2人,勤杂工3人)。
目前根据拟建的建设规摸,我养老院规划考虑第一期床位安排200人-500人不等,管理人员、护理员、营养师、医师及各种工种技工外,约200人左右,护工等人员需外聘约150人左右。
月平均工资支出项目
注:以上工资计算数值为预估,实际需要按照招聘要求确定(按500个床位计算)
前期硬件设备投入表
其他效益:
政策财政补贴: 政策依据如下:
1、各区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参照2007年11月14日《浦东新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财政意见 实施细则》,对于新建床位每个床位5,000~30,000元“建设费补贴”。
2、参照2007年11月14日《浦东新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财政意见》,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床位数在150张以上的,给与3年的贴息。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四
租赁经营是指政府将公办养老机构的场地及设施租给民间组织或企业使用并收取租金的经营方式。
这种方式中,政府有权规定机构的经营方向和目标,民间组织或企业负责机构的经营管理,并向政府缴纳租金。
在租赁经营模式中,民间组织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使用养老机构场地和设施设备的特定权利,但是机构所有权仍归政府。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场地及硬件设施的维护责任,营利不用按比例分给相关政府部门。由于要定期缴纳租金,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机构不能实现营利,就要面临亏本运作的风险。
(二)相关案例
湖北枝江市社会福利院通过租赁方式实现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枝江市社会福利院是一家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于1997年动工兴建,2000年7月投入使用,工程总投资400余万元。最初几年,该机构面临着老人入住率低、房屋设施闲置、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单位效益低等问题。
2002年,为了有效地解决养老社会福利服务供需严重失衡的矛盾,枝江市社会福利院着手探索福利院的体制改革,实行“一院两制”的管理模式,即将院内一部分公寓楼对外租赁经营,一部分由社会福利院经营。
后来又将福利院整体租赁经营,实现公建民营,营运市场化的发展路径,使公办福利机构走向市场。公建民营后,先前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渐解决,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枝江市社会福利院租赁经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条件,严格招标程序。为确保福利院有序运营,民政部门设立专人负责对福利院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资产归属、租金缴纳、利润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五
(一)、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班员不得将与本院无关的人员带入或留在养老院内。
(三)、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养老院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养老院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居室、食堂、配电间、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五)、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养老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院长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
(六)、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六
甲方:(管理决策人)
乙方:(共同经营人)
一、公司的名称,经营场所位于xx。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公司营业执照和20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2、乙方以( 20台电脑 )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xx元。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xx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xx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份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x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七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甲方采用月工资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月工资 元,试用期间月工资 元。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校方依法制定的确保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校方负责监督指导甲乙双方履行上述规章制度。若因违章、渎职、失职等发生人身伤亡和(或)造成重大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共同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等连带责任。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养老院合作协议书 养老院职工集体合同精选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v^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v^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