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居间合同(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居间合同篇一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
居间人:
工程名称:
工程总价:
施工地点:
一、 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 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 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15%,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60%,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 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 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 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车辆居间合同篇二
乙方:
一、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乙方将拥有的(车型 车牌号 )挂靠到甲方经营汽车租赁,挂靠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各项义务。
二、乙方挂靠经营车辆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挂靠经营期间,甲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严把租车人身份验证关,如发生车辆被骗租后,甲方应自觉协助乙方配合公安机关追查车辆,直至追回被骗车辆为止,追车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理。否则,甲方应承担必要的责任。
四、甲方必须将租车人员的信息实时录入查询系统内,未实时录入及查询导致车辆被骗,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实时录入及查询的甲方也必须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与驾驶员或租车人发生意外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如有违规、违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必须按公司要求在保险公司投保所有的险种,如果该车辆在租赁经营期间发生意外事件,除按有关规定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赔偿,但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务。
七、甲方为了保证本公司的经营对象,在租车人租车过程中,除按规定要求租车人尽量多提供有效的证件外,尽量减少对租车人收取就、押金,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加入行业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并支付行业协会规定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乙方挂靠经营期限暂定 年,挂靠期间甲方向乙方收取手挂靠管理费 元/月。挂靠期限未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计人民币 元。
九、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条款的内容和真实意思表示。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行业协会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乙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车辆居间合同篇三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
(七)其他: ;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 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居间合同篇四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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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车辆居间合同篇五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工程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负责介绍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接洽等事宜,具体施工及合作条件由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与甲方自行协商。
2、乙方协助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就“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约7万多平方米,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约为1.6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按照承包工程总造价每平方米2260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税后人民币每平方米30元,共计200多万(以实际结算为准)。
2、劳务费用分多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场后三日内,需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30万人民币整,以后支付,按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给甲方工程量每平方米x30元计算为准,(款项到甲方账上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劳务报酬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的劳务居间委托事项完成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支付劳务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缓付。否则将承担劳务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如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和委托方(甲方)最终未达成合作,本合同自动失效。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