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计划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稽核计划方案篇一
1-10月份工作总结
20xx年1-10月份以来,我股室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稽核科的具体指导下,贯彻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社部函[2003]32号)和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稽核职能,不断强化工作职责,积极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一、不断加强稽核工作的宣传力度
今年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把学习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社会保险稽核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县社会保险稽核业务规程》、《××县社会保险内部控制业务规程》、《××县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地区关于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总体安排,从内部稽核和外部稽核两方面入手,加强征缴力度和基金监督管理,努力提高稽核质量和效果。根据要求,我股室制定了《××县20xx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明确了稽核时间、任务、重点,从而保证稽核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我股室坚持社会保险稽核制度,不段加强社会保险稽
核宣传。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上存在缴费单位申报不规范,提供的依据不实,少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等情况的,将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及时立案处理,以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并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稽核政策及业务培训,使全局工作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稽核政策,工作能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了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稽核计划方案篇二
一、细心筹备,认真负责,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准备事项。
1.建立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专人负责制.
2.建立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参保信息专人负责制。
3.加强业务学习,统一思想和认识,保证征缴工作的统一性。我县从2012年度其,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由于征缴主体调整,工作量大等原因,加上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是很强,政策理解得也不是很透彻,所以在工作中造成了认识意见的不统一,使基层经办机构的工作难度增大,给征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2014年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思想和认识上做到上下统一,以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认真、扎实地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资料(此工作包括基层经办机构)。
(1)认真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周报制度,做好周报时间的及时性与资料的准确性。
(2)使用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的专用发票。
(3)建立城镇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信息资料。
四、加强监督,防止征缴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现象产生。由于居民医疗保险中因参保人的参保类型不同,其参保缴费金额就不一样,特别是参保类型中(三无人员、优抚对象、失地农民与普通人员)的缴费金额差别很大,所以要认真核实参保人员的身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透明于老百姓,这样就会让居民相信我们的征缴工作,有利于征缴工作的开展。
稽核计划方案篇三
(一)2012年是个上会报告年
随着稽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感觉稽核部的角色定位被行领导不断地提高。为什么这么说呢,2012年最突出的体现就是需要稽核部上会的综合材料越来越多了。我粗略地统计了一下,从年初的董事会开始,由我室或我本人参与撰写的各类董事会、行长办公会、经营分析会,或向行长单独汇报的会议综合性材料就多达10项次13份报告,平均每个月1份多,仅正文及附件总字数约13万余字,至于为写成这13万字所需要读的基础材料更是数量巨大。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年年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0389字,分为汇报版、报告版和说明,董事会通过。
《华夏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审计报告》,8678字,分为汇报版、报告版和说明,董事会通过。
《华夏银行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董事会通过。
《2012年1季度内外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10583字,由李总作为部分内容向吴行长汇报。
《2012年上半年稽核监督分析报告》,正文6885字,数易其稿,同时制作ppt,上半年经营分析会上宣讲,行领导好评。
《2012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报告》,7017字,董事会通过。
《2012年度各分行突出风险问题分析报告》,11003字,准备向行领导汇报。
《2012年度市场风险稽核报告》,6300字,准备向董事会报告。
此外,还根据部领导安排,规范报告模式和要求,组织各分部向吴行长和成书记汇报区域行风险状况。
一是全年工作计划的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首次提出了“稽核需求”和“风险分析”的理念,并将其贯彻到各稽核办公室和各分部的思想中,落实到计划的实际编制行动中。在李总的大力肯定和支持下,我就计划的编制细节多次和吴总沟通,由于无可借鉴经验。从计划通知的下发开始,我们一步步地讨论需求调研的层面和对象(首次涵盖了总分行从行领导到柜台操作人员的各层面)、需求调研的问卷格式(分ab卷,既有选择题又有问答题)、需求报告和风险分析的方向和内容、计划主体的层次和附件的内容,每个细节和节点都设计得力求完美。当一份份需求调研问卷发给行长秘书,看到他们惊奇而赞许的目光,当一份份行领导稽核需求调研问卷返还时,读到他们或详尽或简洁的答案时,心中被稽核带给自已的快乐填满了,很有成就感。讲个小插曲,这里面效率最高的当属我们成书记,当我给刘秦送上去,还在电梯间奔波时,成书记就答完了,我和刘秦在电梯间完成了交接过程,可见主管领导对稽核工作的支持力度。当然,具体的计划编制过程就不细说了,我们的阅读量约为21万余字,这期间的加班加点和反复多次的修改到底有多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2012年的计划的编制,我的汗水和泪水并存,收获和快乐并存。在这里,我要感谢北京分部的王冬主任给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二是半年度稽核监督分析报告的撰写。这是我们稽核体制改革后第一次在各分行和各部门之前的亮相,是各位奋战在稽核一线同志半年来稽核监督成果的首次展示,同事们的辛苦能否得到认可,全承载在这份报告上,承载在李总那半个小时的演讲上。
(1)(2) 查阅更多 银行稽核部稽核监督工作总结查看更多 部门工作总结(二)2012年是个开拓创新年
为什么这么说呢?主要是督改室从无到有,从年初摸着石头过河,到年末总结出一整套经验和机制,哪一条哪一款都是我们在部领导的启发和引导下,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由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上升到理论的一个螺旋型提升的过程。
1.建立整改工作制度。这个制度是我部率先提出的,开同业之先例。
2.建立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整改机制。这是我行首次在全行范围内为分行解决实际困难,系统化地解决各分行的难点问题。
3.建立差异化整改机制。这同样是前所未有的创新举措,有效地利用稽核资源,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4.首次和专业部室联合督改。
5.首次接受北京分行、资金营运部等单位的主动沟通整改。
6.探索对分行现场整改理念的讲解、一对一专家辅导式督改等方式
7.建立日常督改与现场及离任稽核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8.建立非现场分析性审核与现场整改核查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9.建立按季度形成督改工作报告的机制
10.深化现场核查与延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1.建立现场核查与现场协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2.建立针对行领导批示问题的快速反映机制
(三)2012年是个制度规范年
查阅更多 银行稽核部稽核监督工作总结查看更多 部门工作总结稽核计划方案篇四
财务核算工作是本部门大量的基础工作,资金的结算与安排、费用的稽核与报销、会计核算与结转、会计报表的编制、税务申报等各项工作开展都能及时有效的完成。
1、财务审核
财务审核分两个方面,一是对原始报销单据的审核、财务部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审核、坚持原则、杜绝人情关。如对一些票据不完善、未列入资金计划内支出等坚决退回。二是对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重要的对会计分录的正确性、附件的有效及齐全进行审核把关。
2、销售核算
在整个销售流程中积极做好认筹、大定、等收款工作、对销售单据按公司要求进行把关、对销售合同进行专人归档保管。按揭放款环节由财务部与销售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并催促银行放款,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同时需加强对销售台帐的统计工作,做好财务销售明细的编制。
以上就是本人的工作计划,希望在新的一年财务部能够再创佳绩!
稽核计划方案篇五
第八条 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应当进行重点稽核。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
第九条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五)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第十一条 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处理事项的结果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稽核计划方案篇六
1、社会养老保险卡或存折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真实。
2、养老保险费收入信息与收入户实际到帐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及时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为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
4、对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补缴的金额是否正确。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到帐后,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和村干部缴费补贴是否计入个人帐户,并从计入个人帐户的次月起计算。
6、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额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计算。
7、对中断缴费的,是否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帐户,封存期间的个人帐户是否按月计息。
8、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和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等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检查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条件或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等。
9、新农保基金是否纳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新农保基金是否有挤占、挪用或提前支取等情况。11、金融机构是否足额、及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基金收支是否及时入帐,会计记录是否准确。
12、养老金核算是否准确无误,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养老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