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定期租船合同(优质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定期租船合同篇一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代号:“1939年波尔太摩”
2.地点和日期
3.船舶所有人/营业所在地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
5.船名
6.总登记吨/净登记吨
7.船级
8.指示马力
9.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大约)
10.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
11.永久性燃料(大约)
12.船速(节)(大约)燃油消耗(吨)(大约)
13.现在动态
14.租期(第1条)
15.交船港口(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1条)
17.(a)航行区域(2条) (b)经特别约定的除外货物
18.交船时的燃料(载明最低和最大数量)(第5条)
19.租金(第6条)
20.租金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和支付地点,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6条)
21.还船地点或区域(第7条)
22.战争(仅当约定第(c)款时填入)第(21条)
23.解约日(第22条)
24.仲裁地点(仅当约定伦敦以外地点时填入)(第23条)
25.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25条)
26.有关约定的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数
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舶所有人)
签字(承租人)
第二部分 “波尔太摩1939”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兹由第3栏所列的船舶所有人和第4栏所列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船名见第5栏,登记总/净吨见第6栏,船级见第7栏,指示马力见第8栏,在英国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可装的包括燃料、物料、食品和锅炉用水在内的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9栏,根据建造者的测定,船舶具有的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见第10栏,扣除永久性燃料,其大约吨数见第11栏,船舶在良好天气和平静水域条件下满载航行速度见第12栏,此时消耗优质威尔士煤或燃油的大约吨数见12栏,现在动态见第13栏。
1.租期/交船地点/交船时间
船舶所有人出租、承租人承租本船的期间为第14栏规定的日历数,并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从上午9点至下午2点(不包括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除非承租人接受船舶),在第15栏规定的港口、承租人所指定的船舶能始终安全浮泊并可供使用的泊位交船且将船舶置于承租人控制时起算。船舶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
船舶应在第16栏规定的时间内交付。
2.贸易
本船只能在第17栏规定的地域内,在其能始终安全浮泊的良好和安全港口或地点之间从事合法贸易,运输合法货物。
船舶不得装运活牲畜及有害的、易燃或危险货物(如酸性物质、炸药、电石、硅铁、石脑油、汽油、焦油或其他任何制品)。
3.船舶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船舶所有人应提供所有食品和船员工资、船舶保险、甲板和机舱所有物料并支付费用,并且在租期内,维持船体和船机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船舶所有人应为每一舱口提供一名起货机司机。如需更多的起货机司机,或卸载工人拒绝或不允许与船员一起工作,则承租人应提供合格的岸上起货司机并支付费用。
4.承租人应提供的项目
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包括厨房用煤在内的燃煤、燃油、锅炉用水、港口费用、引航费(不论强制引航与否),运河航工、舢板费、照明、拖轮、领事费(但与船长、船员有关的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同时应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费和吨税(除非是因在交船前或还船后所运的货物而发生的)、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积载(包括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但船上已备有的除外)、卸载、过磅和理货、交货、舱口检验,供给为其服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包括因检疫造成的滞留及费用(包括熏舱和消毒费用)。
所有实际用于装货和卸货的绳索、吊货网和特殊吊货索,以及任何特殊工具,包括按港口习惯要求用于系泊的特殊缆绳、钢索和锚链,均由承租人负责。船舶应配备有起货机、吊杆、滑轮和起重能力达2吨的普通吊货索。
5.燃料
承租人在交船时和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时应接受船上尚存的全部燃煤或燃油,并按各自港口的现价支付费用。
在还船时,船上剩余燃煤或燃油的数量不得少于和超过18栏规定的吨数。
6.租金
自按第一条规定的起算至船舶交还船舶所有人止,承租人应以第19栏规定的租金,每30天支付租金。
支付租金须用第20栏规定的货币,以该栏规定的方式,无折扣地每30天现金预付。
如果欠付租金,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的营运中撤回,而无须提出任何声明,也无须通过任何法院或其他形式的干预,且不影响船舶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所具有的对承租人的任何索赔权利。
7.还船
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应在第21栏规定的地点或范围内选择一不冻港,以船舶交给他时的同样良好状态(自然损耗除外),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在上午9点至下午2点之间还船,但是还船之日不应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
通知
承租人应至少在10天前将还船的港口和大约日期通知船舶所有人。
如果对船舶指定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船舶至航次结束,但以能合理地估计该航次将允许大约在租期届满时还船为限。但是,对于任何超过租期届满之日的时间,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规定的租金率时,承租人应按市场价格支付。
8.载货舱室
船舶所有载货舱室,包括合法的甲板载货容积,除保留船长、船员、属具、船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占用的适当而足够的空间外,均由承租人支配。
9.船长
船长应尽速完成所有航次,并同海员一起给承租人提供习惯性帮助。有关雇佣、代理或其他安排,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因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人签发提单或其他文件,或在其它方面遵照承租人的指示,以及由于船舶证书不规范或货物超载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赔偿。船舶所有人对由于货物短缺、混票、标志、包件数、或由于积载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坏或索赔,均不负责任。
如果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和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时,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事实,并在必要与可能时予以撤换。
10.指示和航行日志
承租人应向船长提供各种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和轮机员应对航行日志作完整和正确记录,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
11.停租等
(a)如船舶进干坞或为维持船舶的效能而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船员或物料不足、机器损坏、船体受损或其他事故,以致妨碍或阻止船舶工作并持续24小时以上,则对船舶因此所损失的不能立即按要求进行营运的任何时间,应停付租金。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扣减。
(b)如船舶由于天气原因被迫驶往港口或锚地,或船舶驶往浅水港口、河流或有浅滩的港口,或货物遭受意外事故,则船舶的任何延误和/或由此延误而引起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即使此种延误和/或费用、或者两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
12.清洗锅炉
清洗锅炉应在营运期间任何可能的时候进行。如不可能,则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必要的清洗时间。如船舶因此停留超过48小时,则应停付租金,直至船舶重新准备就绪。
13.责任和负责
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适航和适于航次需要,或因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的交船延误或租期内的延误,以及船上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对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和延误,即使是由于其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概不负责。船舶所有人对无论是部分或全面的罢工、停工或关厂或禁止工作(包括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所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承租人应对由于违反本租船合同的规定装载的货物或不当或粗心添加燃料、装载、积载和卸载货物,或其他由本身或其雇佣人员的不当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对船舶或船舶所有人的灭失或损失负责。
14.垫款
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在任何港口向船长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所必需的款项,年息仅为6%。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
15.除外港口
船舶不能被指示也无义务进入,
(a)伤寒或瘟疫盛行的任何地区,或船长、高级船员根据法律无义务将船舶驶往的任何地区。
由于上述任何原因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延误,由承租人负责。
16.船舶灭失
一旦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从船舶灭失之日起停付。如灭失的日期不能确定,则从船舶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到预计的抵达目的地之日止,支付半数租金。任何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的扣减。
17.加班
如经要求,船舶应昼夜进行作业,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根据加班的小时数和雇佣合同中规定的费率支付给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用。
18.留置权
船舶所有人得因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任何索赔对属于定期承租人的所有货物和转手运费以及任何提单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事先支付但未获得的所有款项而对船舶有留置权。
19.救助报酬
由于对其他船舶的救助和救援而获得所有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的应得份额以及所有法定的和包括根据本租船合同为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支付的租金在内的其他费用,以及损害修理和所消耗的燃煤或燃油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分。承租人应受船舶所有人为得到救助报酬及确定其数额而采取的措施的约束。
20.转租
承租人有权转租船舶,但应给予船舶所有人预期通知。但是,最初的承租人始终对本租船合同的适当履行向船舶所有人负责。
21.战争
(a)除非事先征得船舶所有人同意,否则,如由于任何实际的或威胁中的战争行为,战争的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海盗行为或敌对行为、或任何人、组织或国家对本船或任何其他船舶或其货物的恶意破坏,革命、内战、民众骚动或因实施国际法而将使船舶进入危险地区,船舶不能被指示前往或继续驶往任何此种地区或进行此种航次或营运,也不能因实施某种制裁使船舶冒任何风险或受任何惩罚,亦不能使船舶承运任何货物而使其有被扣押、捕获、罚款的风险,或受交战国或交战方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任何方式的干扰。
(b)如船舶驶近或被带往或被指示驶往该种地区或面临上述风险,(1)船舶所有人有权随时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对其在船舶上的利益和/或租金因此可能涉及的任何风险进行投保。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支付的保险费。并且,(2)尽管有第11条的规定,对所损失的全部时间,包括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的伤亡或船员拒绝前往该地区或置于此种危险所损失的时间,租金照付。
(c)如船长、高级船员和/或普通船员的工资、食品和/或甲板和/或机舱物料的费用和/或船舶保险费,由于上述(a)款所述情况或在任何此种情况存在期间而有所增加,所增加的费用应加人租金,并在船舶所有人提交账单时,由承租人支付。此种账单应按月提交。
(d)船舶有权服从船旗国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或任何按照或声称按照该政府授权行事的人发出的有关船舶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港、目的港、交货或任何其他事项的命令或指示,或服从根据船舱战争险条款任何委员会或个人有权发出的此种命令或指示。
(e)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革命或民众骚动之中,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除另有协议者外,船舶应在目的港还给船舶所有人,或者,如由于(a)款规定的情况,船舶不能抵达或进人目的港,则在卸完船上任何货物后,在船舶所有人选择的附近一未封锁的安全港口还船。
(f)为服从本条规定而为或不为任何行为,均不得视为违约。
(g)款供选择,并且,除非根据第22栏另有约定外,否则应视为删除。
22.解约
如船舶未能在第23栏规定的日期之前交付,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船舶未能在解约日之前交付,则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在收到此种通知后48小时内作出其解除合同还是接受船舶的声明。
23.仲裁
本租船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在伦敦(或第24栏约定的其他地点)提交仲裁。船舶所有人指定一名仲裁员,另一名仲裁员由承租人指定,如该两名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决定,则以由其指定的首席仲裁员的决定为准。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的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4.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根据197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租金不分摊共同海损。
25.佣金
船舶所有人按根据本租船合同支付的租金,以第25栏规定的费率,向第25栏规定的当事人支付佣金。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少于补偿经纪人的实际开支和其工作的合理报酬的必要数额。如由于任何当事一方违约而全部租金未付,则对此负责的一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
定期租船合同篇二
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
号的船东__(地址:___)与租船人北京中国对外贸
易运输总公司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1.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
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
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
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
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
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租 期 3.船东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___日历月(确切
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租。
航行范围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但不
包括__),航行于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样大的
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锚地
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
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
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
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保
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
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
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
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
证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
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
定为__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
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约的选择
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
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租船人有权
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
的条例,运输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__在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
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
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港接收货物。接受
交船并不构成租船人放弃其租约赋予的权利。
交船日期 6.本船不得在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17
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
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天确定
交船日通知。
货舱检验 7.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委任验船师检验
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
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用由船东和租船人
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
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船东供应 8.船东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
项 目 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
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
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
他保养费。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
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
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
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东提供甲板水手按需要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
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
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
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
/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照 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
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清 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
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载。租船人付给
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__
租船人供 9.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
应项目 生或在船东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
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
每日历月定额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
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
按第8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
(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
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
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除非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
生)、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
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
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
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燃 料 10.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
公吨燃油___和每公吨柴油___付款。船东接收还
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
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
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
___吨,不多于___吨,柴油不少于___吨,不多
于___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不多
于___吨,柴油不少于___吨,不多于___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
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
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租 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
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
___吨,2240磅为1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___
支付现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
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___
给___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
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
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
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
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
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东的
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
本船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还有权在最
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船东垫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
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
少补。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
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
具有的索赔权。
还 船 12.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
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和由于第21条列举的原因
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
冻的港口____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
干费最多___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
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可使用
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对
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货 位 13.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
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
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
位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
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
货应妥善照料并拉紧捆索。
租船人 14.租船人有权派代表1至2人上船押运并考察航
代 表 次尽快运行情况。对他们将免费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长
相同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负担。
证 件 15.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
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
船东保证,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
挂港口的规定,还保证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在
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如船东未能照办使其符合上述规
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
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东负担。
租船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包括重吊及
/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保持完好工作
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
予足够时间的通知。
熏 舱 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
书。由于载货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需要熏蒸,均
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东负担。
停 租 16.(a)如时间损失是由于:(1)人员或船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
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4)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
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
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及/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
马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
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7)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
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拘留或干预(但
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8)船东
违反租约而停工;(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
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
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10)本租
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或阻
止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则从时间
损失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使租船人比时间
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吃亏的地点恢复服务止,租金停止。
(b)如装卸货物所需的绞车/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
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不足,则开工不足的
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
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
开工不足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继续
作业,则船东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
船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
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目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
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船东负担,并从租金
内扣除。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
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
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航速索赔 17.联系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
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费用,应从
租金中扣除。
征 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
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
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
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干 坞 19.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
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
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
和提单 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
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
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 租船人应给船长各项指示和航行指导,船长应保存
航海日志 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
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
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
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
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
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
21.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
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
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
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
灭失,也不负责。
垫 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
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
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
要时可拒绝垫支。
冰 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
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
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
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
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
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
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预付
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加 班 25.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
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付给船
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
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
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
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 助 27.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
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
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还有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
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
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
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转 租 28.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
东仍负有履行本租约的全部责任。
走 私 29.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走私、
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退保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
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保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
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
回估计的金额)。
战 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
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
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物后还给船东。
海牙规则 32.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1924年8月
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
定(但第三款第六节除外,在第四款第五节中700人民币
代替100英镑),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
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
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互有过失 33.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1条和
碰撞及兵 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
险条款 载有此项条款。
共同海损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和清
算。
仲 裁 35.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__提交仲裁。仲裁
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佣 金 36.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百分之3-3/4的回
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1-1/4的经纪佣金付给北京中
租__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
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
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
过为期1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其 他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在__经双方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 出租人:
中国___公司 _国___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 电话电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律师:(签字) 律师:(签字)
定期租船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出租人(船舶所有人):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租人(租船人):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
船舶经纪人: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
1、本租船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型的良好(蒸汽机/内燃机)船舶________号的所有人________与________(地点)的承租人________签订。
船舶总登记吨________净登记吨____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____入级,船级为____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英尺。
按____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____英尺英寸时,载重量(货物和燃料,包括不超过载重量的1.5%、但最低允许数量为50吨的淡水和物料)约________吨,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____节,消耗优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____。
2、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
承租人有权在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3、船舶在____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除9条另有规定外,船舶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给承租人使用。
如无该种泊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8条规定计算。
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包括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根据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4、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5、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约定者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费用。
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
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
如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应提供必要的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为特殊运输或特殊货物所需的任何额外设备,但船舶所有人应允许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垫舱物料和防移板。
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垫舱物料,但应赔偿此种防移板的任何损坏。
6、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港,应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按各自港口当时的价格支付。
交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
7、承租人应按________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从船舶按前述规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吨每日历月________元的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租金;对于一个月中的任何部分时间,以同一费率支付。
租金应付至船舶从交船时的同样良好状态(正常耗损除外),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在________还给船舶所有人(除非已灭失)时为止。
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____天的预计还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
8、上述租金应在(地点)以(币种)现金支付,且每个月预付一次。
对于最后1个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保或保证金。
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船舶所有人)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
租期从船舶准备就绪书面通知于下午4点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点起算。
但如承租人要求,承租人有权立即使用船舶,这些所使用的时间计入租期。
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取-%的手续费。
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
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负责任。
9、货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定的任何泊位或码头或地点装船或卸船,但以船舶能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为条件,除非在该种地点类似尺度的船舶通常安全搁浅。
10、船舶的所有货舱、甲板和通常装货地点(不超过其能合理积载和装运的范围),以及押运员(如有的话)舱室的全部容积,除仅保留适当和足够舱室供船舶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归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有权在居住舱室允许范围内运输旅客,但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____的舱室居住和伙食费用。
但是,如因运输旅客而发生的任何罚款或额外费用,现约定均由承租人承担此种风险和费用。
11、船长应使船舶在航次中尽快速遣,并会同船员及使用小艇而提供习惯性帮助。
船长(虽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关船舶营运与代理方面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和命令。
承租人在船长监督下装载,积载货物和平舱,并承担费用。
船长应按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任何递交其签署的货物提单。
12、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见书后,应调查事实,并在必要时予以更换。
13、承租人可以指派一名押运员随船观察航次是否尽快速遣。
船舶应向押运员提供免费居住的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承租人按每天一美元支付费用,船舶所有人应供应引航员和海关官员的伙食,并如经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授权,应供理货员、码头工人的工头等的伙食,承租人按当时伙食价格支付所有这些人员的伙食费用。
14、承租人应随时向船长书面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在航海日志上完整和正确记录航次的情况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并且,如经要求,向承租人、代理人或押运员提供航海日志的真实副本,以表明船舶航向和航行里程,以及燃油的消耗情况。
15、船长应谨慎注意货物通风。
16、承租人可选择将本租船合同延长________的时间。
但应在最初规定的租期或任何经选择延长的租期届满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17、如经承租人要求,在________之前不计算租期;如船舶未在________之时或之前(但不晚于上午4点)递交书面准备就绪通知书,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可在船舶准备就绪前的任何时候,选择解除本租船合同。
18、如由于船员或物料不足,船舶发生火灾,船体、船机或设备故障或损坏,船舶搁浅,因船舶或货物发生海损事故而延误,船舶为检验或油漆船底而进干坞,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阻碍船舶的充分工作,对因此所损失的时间停付租金;如船舶在航行时,由于船体、船机或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故障而使船速下降,因此损失的时间,以及任何因此额外消耗的燃料和任何额外费用,均应从租金中扣减。
19、如船舶灭失,则预付但未取得的款项(从船舶灭失或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算),应立即退还给承租人。
天灾、敌人、火灾、君主、统治者或人们的扣留,以及海上、内河、船机、锅炉和蒸汽动力的所有危险及事故,以及本租船合同租期内的航行错误,双方均免责。
20、如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争议,争议事宜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三名仲裁员仲裁,其中当事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方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指定。
他们或其中两人所作裁决是终局的。
为执行裁决,按本协议当事方可申请法院作出裁定。
仲裁员应为商人。
21、船舶所有人得因任何根据本租船合同应得款项,包括共同海损分摊,则对所有货物和所有转手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所有预付但未得的款项,以及任何超额支付的租金或本应立即退还的多余保证金而对船舶行使留置权。
承租人不应招致由其或其代理人引起的、可能对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权和利益具有优先权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物权,也不应允许继续招致此种权利。
22、所有无主物和救助报酬,在扣除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所花费用及船员应得份额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享,共同海损应由承运人在选择的港口或地点,按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规则1至规则5、规则17至规则22,以及规则进行理算、说明和解决。
上述规则未规定的事宜,应按港的法律和习惯处理。
在该种理算中,用外国货币计算的费用,按支出之日的兑换率折算成美元;用外国货币索赔的货物损失的费用,应按这些受损货物在卸货最后一日从船上最后卸下的港口或地点的兑换率折合。
海损协议或保证书,以及承运人要求的附带担保,应在提货之前提供。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额的现金保证金,作为货物分摊共同海损和支付救助报酬以及特别费用的附带担保,如经要求,应由货物、托运人、受货人或货主在提货前向船舶所有人提供。
此种保证金应按承运人的选择,以(币种)支付并汇给理算人。
因此所汇的保证金应在理算地点,以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理算师的名义存入特别帐户。
如有退款或余款,应以(币种)支付。
船舶在开航之前或开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论是否因疏忽所致,发生事故、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承运人依据法规、合同或其他规定对此或其后果不负责任,则货物、托运人和受货人应连带地同承运人在共同海损中分摊因此所产生或引起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任何牺牲,灭失或费用,并应支付有关货物的救助报酬和特别费用。
如救助船为承运人所拥有或经营,救助报酬应如同此救助船属于他人一样,以相当方式金额支付。
上述有关共同海损的规定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所有提单。
23、船舶在停租期间,或因膳食、冷却水,或因火炉而使用的燃油,其数量由双方约定。
替换此种燃油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
24、由于船舶在租期内随时可能航行于热带水域,在承租人和船长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船舶应在方便地点进坞,消除和油漆航底,并至少从上次油漆时起算,每6个月进行一次。
租金应停止支付,直至船舶重新处于适当的可供营运的状态。
25、船舶所有人应维持船舶起货设备处于适当状态,提供起重能力达
吨的(供所有吊杆的)起货设备,并提供绳索,滑车吊缆、吊货网及滑轮。
如船舶装备有能起吊重货的吊杆,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其必需的起货设备;如无此种吊杆,重货所需的起吊装置和设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船舶所有人还应提供船上照明和晚间工作用油。
船舶应允许使用已装备的电灯,但除船上已有的照明外的附加照明,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可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货设备。
26、如经承租人要求,船舶应昼夜工作。
在装卸货物期间,所有起货机均归承租人使用。
船舶应每舱安排一名起货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昼夜操纵起货机。
承租人同意对高级船员、轮机员、起货机司机、甲板人员及生火的加班,按所工作的小时数,以雇佣合同规定的费率支付加班费。
如港口或劳工组织的规章禁止船员操纵起货机,则岸上起货机司机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如起货机不能使用,或无足够动力使起货机运转,船舶所有人应支付按要求使用的岸上替代机器的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时间损失。
27、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提单承运的货物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的所有人其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销、扣除或追回。
28、船舶不应按要求进行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冻原因,灯标或灯船已经或将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据通常事态发展,由于冰冻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进港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安全驶离风险的任何港口。
29、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解释为船舶光船租赁给定期承租人。
如同船舶为自己营运人一样,船舶所有人仍对船舶的航行、保险、船员,以及所有其他事宜负责。
30、本船及所有人应按依本租船合同所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据本租船合同的任何继续或延长情况,支付船舶经纪人租金总计的%的佣金。
3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2、依本租船合同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的%,应向________支付过手佣金。
经________的电报授权________代表船舶所有人,即本租船合同由经纪人掌管。
出租人(签章):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租人(签章):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船舶经纪人(签章):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船舶所有人(签章):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定期租船合同篇四
本租船合同于20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型的良好(蒸汽机/内燃机)船舶________号的所有人。
________与________市的承租人________签订。
船舶总登记吨________净登记吨____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____入级,船级为____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英尺。
按____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____英尺________英寸时,载重量(货物和燃料,包括不超过载重量的1.5%、但最低允许数量为50吨的淡水和物料)约________吨(2240磅),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____节,消耗优质威尔士燃煤--优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____。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
承租人有权在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船舶在____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除第6条另有规定外,船舶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给承租人使用。
如无该种泊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5条规定计算。
船舶在交付时须作好接受货物的准备,货舱须打扫干净,且船舶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方面适合于货物运输,装备有压载水舱、起货机和具有充分蒸汽动力的辅助锅炉;如未装备有辅助锅炉,则具有足以随时启动所有起货机的其他动力(并按该船舶吨位要求配足高级船员、普通船员、轮机员和生火),用于装运包括石油或其它产品在内的,以适当方式包装的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船舶不得用于装运活动物,但承运人可以在甲板上装运少量活动物,并承担其风险及负责所有必要的设备和其他必需品),在英属北美洲、和/或美国、和/或西印度群岛、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或墨西哥湾、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欧洲、和/或非洲、和/或亚洲、和/或澳大利亚、和/或塔斯马尼亚、和/或新西兰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包括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间的圣劳伦斯河、哈德逊湾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当季节时的白海、黑海和波罗的海,________根据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1.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约定者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费用。
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
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
如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应提供必要的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为特殊运输或特殊货物所需的任何额外设备,但船舶所有人应允许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垫舱物料和防移板。
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垫舱物料,但应赔偿此种防移板的任何损坏。
3.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港,应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按各自港口当时的价格支付。
交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
4.承租人应按________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从船舶按前述规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吨每日历月________美元的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租金;对于一个月中的任何部分时间,以同一费率支付。
租金应付至船舶从交船时的同样良好状态(正常耗损除外),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在________还给船舶所有人(除非已灭失)时为止。
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____天的预计还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
5.上述租金应在纽约以美元现金支付,且每半个月预付一次。
对于最后半个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保或保证金。
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船舶所有人)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
租期从船舶准备就绪书面通知于下午4点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点起算。
但如承租人要求,承租人有权立即使用船舶,这些所使用的时间计入租期。
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取2.5%的手续费。
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
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负责任。
6.货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的任何泊位或码头或地点装船或卸船,但以船舶能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为条件,除非在该种地点类似尺度的船舶通常安全搁浅。
7.船舶的所有货舱、甲板和通常装货地点(不超过其能合理积载和装运的范围),以及押运员(如有的话)舱室的全部容积,除仅保留适当和足够舱室供船舶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归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有权在居住舱室允许范围内运输旅客,但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____的舱室居住和伙食费用。
但是,如因运输旅客而发生的任何罚款或额外费用,现约定均由承租人承担此种风险和费用。
8.船长应使船舶在航次中尽快速遣,并会同船员及使用小艇而提供习惯性帮助。
船长(虽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关船舶营运与代理方面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和命令。
承租人在船长监督下装载,积载货物和平舱,并承担费用。
船长应按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任何递交其签署的货物提单。
9.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见书后,应调查事实,并在必要时予以更换。
10.承租人可以指派一名押运员随船观察航次是否尽快速遣。
船舶应向押运员提供免费居住的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承租人按每天一美元支付费用,船舶所有人应供应引航员和海关官员的伙食,并如经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授权,应供理货员、码头工人的工头等的伙食,承租人按当时伙食价格支付所有这些人员的伙食费用。
11.承租人应随时向船长书面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在航海日志上完整和正确记录航次的情况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并且,如经要求,向承租人、代理人或押运员提供航海日志的真实副本,以表明船舶航向和航行里程,以及燃油的消耗情况。
12.船长应谨慎注意货物通风。
13.承租人可选择将本租船合同延长________的时间。
但应在最初规定的租期或任何经选择延长的租期届满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14.如经承租人要求,在________之前不计算租期;如船舶未在________之时或之前(但不晚于上午4点)递交书面准备就绪通知书,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可在船舶准备就绪前的任何时候,选择解除本租船合同。
15.如由于船员或物料不足,船舶发生火灾,船体、船机或设备故障或损坏,船舶搁浅,因船舶或货物发生海损事故而延误,船舶为检验或油漆船底而进干坞,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阻碍船舶的充分工作,对因此所损失的时间停付租金;如船舶在航行时,由于船体、船机或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故障而使船速下降,因此损失的时间,以及任何因此额外消耗的燃料和任何额外费用,均应从租金中扣减。
16.如船舶灭失,则预付但未取得的款项(从船舶灭失或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算),应立即退还给承租人。
天灾、敌人、火灾、君主、统治者或人们的扣留,以及海上、内河、船机、锅炉和蒸汽动力的所有危险及事故,以及本租船合同租期内的航行错误,双方均免责。
17.如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争议,争议事宜应提交纽约三名仲裁员仲裁,其中当事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方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指定。
他们或其中两人所作裁决是终局的。
为执行裁决,按本协议当事方可申请法院作出裁定。
仲裁员应为商人。
18.船舶所有人得因任何根据本租船合同应得款项,包括共同海损分摊,则对所有货物和所有转手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所有预付但未得的款项,以及任何超额支付的租金或本应立即退还的多余保证金而对船舶行使留置权。
承租人不应招致由其或其代理人引起的、可能对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权和利益具有优先权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物权,也不应允许继续招致此种权利。
19.所有无主物和救助报酬,在扣除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所花费用及船员应得份额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享,共同海损应在承运人在美国选择的港口或地点,按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规则1至规则5、规则17至规则22,以及规则f进行理算、说明和解决。
上述规则未规定的事宜,应按纽约港的法律和习惯处理。
在该种理算中,用外国货币计算的费用,按支出之日的兑换率折算成美元;用外国货币索赔的货物损失的费用,应按这些受损货物在卸货最后一日从船上最后卸下的港口或地点的兑换率折合。
海损协议或保证书,以及承运人要求的附带担保,应在提货之前提供。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额的现金保证金,作为货物分摊共同海损和支付救助报酬以及特别费用的附带担保,如经要求,应由货物、托运人、受货人或货主在提货前向船舶所有人提供。
此种保证金应按承运人的选择,以美元支付并汇给理算人。
因此所汇的保证金应在理算地点,以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理算师的名义存入特别帐户。
如有退款或余款,应以美元支付。
船舶在开航之前或开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论是否因疏忽所致,发生事故、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承运人依据法规、合同或其他规定对此或其后果不负责任,则货物、托运人和受货人应连带地同承运人在共同海损中分摊因此所产生或引起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任何牺牲,灭失或费用,并应支付有关货物的救助报酬和特别费用。
如救助船为承运人所拥有或经营,救助报酬应如同此救助船属于他人一样,以相当方式金额支付。
上述有关共同海损的规定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所有提单。
20.船舶在停租期间,或因膳食、冷却水,或因火炉而使用的燃油,其数量由双方约定。
替换此种燃油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
21.由于船舶在租期内随时可能航行于热带水域,在承租人和船长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船舶应在方便地点进坞,消除和油漆航底,并至少从上次油漆时起算,每6个月进行一次。
租金应停止支付,直至船舶重新处于适当的可供营运的状态。
22.船舶所有人应维持船舶起货设备处于适当状态,提供起重能力达3吨的(供所有吊杆的)起货设备,并提供绳索,滑车吊缆、吊货网及滑轮。
如船舶装备有能起吊重货的吊杆,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其必需的起货设备;如无此种吊杆,重货所需的起吊装置和设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船舶所人有还应提供船上照明和晚间工作用油。
船舶应允许使用已装备的电灯,但除船上已有的照明外的附加照明,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可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货设备。
23.如经承租人要求,船舶应昼夜工作。
在装卸货物期间,所有起货机均归承租人使用。
船舶应每舱安排一名起货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昼夜操纵起货机。
承租人同意对高级船员、轮机员、起货机司机、甲板人员及生火的加班,按所工作的小时数,以雇佣合同规定的费率支付加班费。
如港口或劳工组织的规章禁止船员操纵起货机,则岸上起货机司机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如起货机不能使用,或无足够动力使起货机运转,船舶所有人应支付按要求使用的岸上替代机器的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时间损失。
24.当事双方一致约定,当根据本租船合同货物装运至美国或从美国运出时,本租船合同受1893年2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即《有关船舶航行等的法案》中所有条款和规定,以及所有免责事项的约束。
本船舶合同同时受下列条款的约束,并应将其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所签发的所有提单。
美国首要条款
本提单应受1936年4月16日通过的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案中的规定的约束。
该法案应视为并入本提单,并且,本提单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视为承运人放弃其根据该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豁免,或增加其该法案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如本提单中的任何条款与该法案相抵触,则该种条款无效,但以所抵触的为限。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提单承运的货物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的所有人其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销、扣除或追回。
25.船舶不应按要求进行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冻原因,灯标或灯船已经或将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据通常事态发展,由于冰冻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进港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安全驶离风险的任何港口。
26.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解释为船舶光船租赁给定期承租人。
如同船舶为自己营运人一样,船舶所有人仍对船舶的航行、保险、船员,以及所有其他事宜负责。
27.本船及所有人应按依本租船合同所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据本租船合同的任何继续或延长情况,支付2.5%的佣金。
28.依本租船合同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的2.5%,应向________支付过手佣金。
经________的电报授权。
________代表船舶所有人记本租船合同由我们掌管。
船舶所有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
定期租船合同篇五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船_________马力_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_____。
10.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定期租船合同篇六
(1913年11月6日制定,1946年10月3日最新修订)
1913年11月6日制定,经1921年10月20日、1931年8月6日、1946年10月3日修订。
本租船合同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型的良好(蒸汽机/内燃机)船舶________号的所有人。________与________市的承租人________签订。船舶总登记吨________净登记吨____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____入级,船级为____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英尺。按____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____英尺________英寸时,载重量(货物和燃料,包括不超过载重量的1.5%、但最低允许数量为50吨的淡水和物料)约________吨(2240磅),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____节,消耗优质威尔士燃煤--优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____。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在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船舶在____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除第6条另有规定外,船舶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给承租人使用。如无该种泊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5条规定计算。船舶在交付时须作好接受货物的准备,货舱须打扫干净,且船舶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方面适合于货物运输,装备有压载水舱、起货机和具有充分蒸汽动力的辅助锅炉;如未装备有辅助锅炉,则具有足以随时启动所有起货机的其他动力(并按该船舶吨位要求配足高级船员、普通船员、轮机员和生火),用于装运包括石油或其它产品在内的,以适当方式包装的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船舶不得用于装运活动物,但承运人可以在甲板上装运少量活动物,并承担其风险及负责所有必要的设备和其他必需品),在英属北美洲、和/或美国、和/或西印度群岛、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或墨西哥湾、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欧洲、和/或非洲、和/或亚洲、和/或澳大利亚、和/或塔斯马尼亚、和/或新西兰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包括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间的圣劳伦斯河、哈德逊湾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当季节时的白海、黑海和波罗的海,________根据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1.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约定者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费用。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如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应提供必要的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为特殊运输或特殊货物所需的任何额外设备,但船舶所有人应允许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垫舱物料和防移板。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垫舱物料,但应赔偿此种防移板的任何损坏。
3.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港,应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按各自港口当时的价格支付。交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
4.承租人应按________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从船舶按前述规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吨每日历月________美元的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租金;对于一个月中的任何部分时间,以同一费率支付。租金应付至船舶从交船时的同样良好状态(正常耗损除外),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在________还给船舶所有人(除非已灭失)时为止。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____天的预计还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
5.上述租金应在纽约以美元现金支付,且每半个月预付一次。对于最后半个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保或保证金。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船舶所有人)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租期从船舶准备就绪书面通知于下午4点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点起算。但如承租人要求,承租人有权立即使用船舶,这些所使用的时间计入租期。
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取2.5%的手续费。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负责任。
6.货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的任何泊位或码头或地点装船或卸船,但以船舶能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为条件,除非在该种地点类似尺度的船舶通常安全搁浅。
7.船舶的所有货舱、甲板和通常装货地点(不超过其能合理积载和装运的范围),以及押运员(如有的话)舱室的全部容积,除仅保留适当和足够舱室供船舶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归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权在居住舱室允许范围内运输旅客,但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____的舱室居住和伙食费用。但是,如因运输旅客而发生的任何罚款或额外费用,现约定均由承租人承担此种风险和费用。
8.船长应使船舶在航次中尽快速遣,并会同船员及使用小艇而提供习惯性帮助。船长(虽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关船舶营运与代理方面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和命令。承租人在船长监督下装载,积载货物和平舱,并承担费用。船长应按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任何递交其签署的货物提单。
定期租船合同篇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与租船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注:双方可以根据合议适当删减以下条款,如有需要,也可在本合同最后并入附加条款。
第一条 承运船舶的规范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船旗国: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时间:__________;船级:___________;登记港: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载重量:__________公吨(包括货物和燃料以及不超过_______公吨的淡水和物料); 夏季海水干舷:________米;散装舱容:_________立方米;包装舱容:_________立方米;船舶吨位:__________总吨/总登记吨;在良好天气条件下,风力达到包括最大风力蒲福风级______级,船舶满载航速大约为:________节,此时耗油量大约为:_________公吨(燃油)。
第二条 租期
上述船东同意出租、上述租船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交船时起算,租期为________,并在下述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
第三条 交船
船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交付租船人并使其处于租船人的控制之下。在船舶交付当时,船东应当为接收货物作好下列准备:货舱打扫干净,船体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个方面适于普通货物的运输。船舶应装备有压载水舱,同时具有启动所有装货设备的足够的动力。船东应在______天之前向租船人递交预计交付船舶的日期通知。
第四条 交/还船检验
在交/还船之前,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自负费用指定各自的验船师,分别在船舶到达第一个装货港/最后一个卸货港之前,联合进行交/还船检验以便确定船上留存的燃油量和船舶状况。每次检验后都应共同出具一份联合检验报告并由双方检验师签字。如果双方检验师不能达成合议,则各自有权出具一份独立检验报告,陈述有关事项。
如果一方未能参加检验并且未能在联合检验报告上签字,则该方仍然应当受制于另一方在报告中所记录的数据。
交船检验时间由租船人承担,还船检验时间由船东承担。
第五条 危险货物/ 除外货物
(b) 如果协议运输国际海事组织所属的货物,那么这些货物的数量应当被限制在_______吨,而且租船人应向船长提供证据,以证明他会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合理地给货物包装、加标、装船和积载。如果租船人未能履行上述规定,船长有权拒装这些货物,或者将它们卸载(如果已经装船的话)。以上事项引起的风险和费用由租船人承担。
第六条 航行区域
船舶应当在____________范围内的安全港口和地域之间(其中_____________除外),根据租船人的指示,从事合法贸易。
第七条 船东负责的事项
除非另有约定,船东应提供并支付船舶保险、供给、房舱、甲板、机舱和其他所有的必需用品,包括锅炉用水。船东还应支付船员的工资及他们在装卸港的领事签证费和属于船员的港口服务费用。船东应当维持船舶的船级并使船体、机械和设备在提供服务时保持高效状态,而且还应保证有一整套胜任的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班子。
第八条 租船人负责的事项
在租期内,除非另有约定,租船人应当支付所有燃油费用。租船人还应支付港口费用(包括强制看管人和货物看管人以及强制垃圾处理费理)、与租船人业务有关的所有通讯费、引航费、拖带费、代理费、佣金、领事签证费(属于船旗或船员个人的除外),还有所有其他通常费用(第七条中提及的除外)。但是,当船舶因为自身的原因(并非迫于天气)而驶入港口,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由船东承担。由船员疾病导致的熏舱费用应由船东承担。由在本租约下船舶挂靠的港口和装载的货物所引起的熏舱费用应当由租船人承担。在船舶被连续租用期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的熏舱费用应当由租船人承担。
租船人应当提供和支付必需的垫舱费用和特殊贸易或非通常货物所必需的任何附加装置。但船东应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垫舱设施。在还船之前,租船人应将垫舱设施和附加装置移走,该费用和时间由租船人承担。
第九条 航次的履行
(a) 船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船长应当谙熟英语并且因被视为租船人的雇佣和代理(虽然是由船长任命)而须执行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同时,租船人应在船长的监督下履行所有关于货物的操作,这会包括但不局限于装载、积载、平舱、绑扎、牢固、垫舱、松绑、卸载和理货。上述操作的风险和费用由租船人承担。
(b) 如果租船人有合理的原由对船长或高级船员的管理方式表示不满,则船东应当在收到投诉的详情后对此进行调查。并且如有需要,应当重新任命有关人员。
第十条 燃油
(a)租船人在交船时和船东在还船时,应当按照以下约定接收并支付留存在船上的所有燃料油和柴油。交船时,船上有燃料油___公吨,每吨___________;柴油______公吨,每吨________。还船时,船上有燃料油________公吨,每吨________;柴油____________公吨,每吨___________。
甲方:乙方:日期:
定期租船合同篇八
本租船合同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型的良好(蒸汽机/内燃机)船舶________号的所有人。________与________市的承租人________签订。船舶总登记吨________净登记吨____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____入级,船级为____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英尺。按____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____英尺________英寸时,载重量(货物和燃料,包括不超过载重量的1.5%、但最低允许数量为50吨的淡水和物料)约________吨(2240磅),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____节,消耗优质威尔士燃煤--优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____。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在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船舶在____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除第6条另有规定外,船舶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给承租人使用。如无该种泊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5条规定计算。船舶在交付时须作好接受货物的准备,货舱须打扫干净,且船舶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方面适合于货物运输,装备有压载水舱、起货机和具有充分蒸汽动力的辅助锅炉;如未装备有辅助锅炉,则具有足以随时启动所有起货机的其他动力(并按该船舶吨位要求配足高级船员、普通船员、轮机员和生火),用于装运包括石油或其它产品在内的,以适当方式包装的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船舶不得用于装运活动物,但承运人可以在甲板上装运少量活动物,并承担其风险及负责所有必要的设备和其他必需品),在英属北美洲、和/或美国、和/或西印度群岛、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或墨西哥湾、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欧洲、和/或非洲、和/或亚洲、和/或澳大利亚、和/或塔斯马尼亚、和/或新西兰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包括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间的圣劳伦斯河、哈德逊湾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当季节时的白海、黑海和波罗的海,________根据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1.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约定者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费用。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如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应提供必要的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为特殊运输或特殊货物所需的任何额外设备,但船舶所有人应允许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垫舱物料和防移板。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垫舱物料,但应赔偿此种防移板的任何损坏。
3.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港,应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按各自港口当时的价格支付。交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吨且不多于________吨。
4.承租人应按________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从船舶按前述规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吨每日历月________美元的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租金;对于一个月中的任何部分时间,以同一费率支付。租金应付至船舶从交船时的同样良好状态(正常耗损除外),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在________还给船舶所有人(除非已灭失)时为止。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____天的预计还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
5.上述租金应在纽约以美元现金支付,且每半个月预付一次。对于最后半个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保或保证金。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船舶所有人)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租期从船舶准备就绪书面通知于下午4点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点起算。但如承租人要求,承租人有权立即使用船舶,这些所使用的时间计入租期。
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取2.5%的手续费。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负责任。
6.货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的任何泊位或码头或地点装船或卸船,但以船舶能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为条件,除非在该种地点类似尺度的船舶通常安全搁浅。
7.船舶的所有货舱、甲板和通常装货地点(不超过其能合理积载和装运的范围),以及押运员(如有的话)舱室的全部容积,除仅保留适当和足够舱室供船舶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归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权在居住舱室允许范围内运输旅客,但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____的舱室居住和伙食费用。但是,如因运输旅客而发生的任何罚款或额外费用,现约定均由承租人承担此种风险和费用。
8.船长应使船舶在航次中尽快速遣,并会同船员及使用小艇而提供习惯性帮助。船长(虽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关船舶营运与代理方面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和命令。承租人在船长监督下装载,积载货物和平舱,并承担费用。船长应按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任何递交其签署的货物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