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心理护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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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护理制度篇一
2、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3、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4、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5、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
6、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7、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8、当班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9、咨询员应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0、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1、咨询员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心理护理制度篇二
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3、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
4、学生心理档案工作应认真按照学生存档建立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5、心理咨询值班时间应固定不变,值班老师应按时值班,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心理护理制度篇三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三、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四、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五、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六、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八、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九、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心理护理制度篇四
1.开放时间。心理辅导室定期开放。
2.人员配备。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专业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一定数量的专业培训。
3.经费投入。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辅导室工作正常开展。
4.成长记录。心理辅导室应为建立成长信息记录。记录信息、测评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辅导室应根据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别心理辅导。
5. 辅导伦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高全体心理素质;在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隐私,禁止贴上“心理疾病”标签,禁止使用任何可能损害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
6.危机干预。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给予适当的心理干预,预防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7.及时转介。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8.加强研究。心理辅导室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典型案例讨论、组织参加专家督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心理护理制度篇五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心理护理制度篇六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他们离岗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的`话,应加强管理。
对不合格员工应经常性谈心教育。对心理障碍应及时观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应马上劝其回家治疗。
心理护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心理护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规定: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心理咨询室的各种门类载体的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团体辅导文件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缩微胶卷和磁带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学生心理档案应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
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心理护理制度篇九
一、心理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心理档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且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测试,不得对学生滥用测试。
三、心理档案中对于测试结果的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资料,实事求是,由专业人员做出科学的的专业解释,不得随意对学生鉴定。
四、心理档案建立后,后续的'反馈机制和干预机制要相应实施,以确保心理档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五、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归档、整理、管理、移交、销毁等工作。
六、对各种归档材料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并认真编制案卷目录、索引、资料汇编等检索工具,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七、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做好各种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九、加强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项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十、心理档案日常必须存放在学校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保管和管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办好相应的查阅手续。
心理护理制度篇十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心理护理制度篇十一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心理护理制度篇十二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心理护理制度篇十三
章程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娄底市卫生学校心理健康协会”,名称“清馨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批准,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自愿帮助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自助助人,发展兴趣,激发潜能,传递快乐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心理活动,带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为培养素质全面、心身健康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心理护理制度篇十四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检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班主任、学科教师保持有效地联系,并向学校提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二)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着重对学生进行发展性方面的辅导,如入学适应性调节、考前减压等,促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康人格的.形成。
(三)接待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对有心理困扰和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发现和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向家长或监护人提出建议,将其转介到有关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
(四)帮助教师和家长正确认识把握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发展规律,向他们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
(一)设施配置
1、心理咨询室的地点。心理咨询室要有独立的专用场地,应该设在既方便学生进出又相对安静的非教学区域,避开主要通道,门口标明开放时间。
2、心理咨询室的名称:应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及学生的年龄特点来命名。尽量采用贴近学生生活,让学生乐于接受的“心灵驿站”、“我爱我家”、“绿色聊吧”等富有个性特点、文学艺术浓郁的儒雅名称。尽量使用儿童化的名称如:“童心园”、“知心小屋”、“舒心吧”等。避免因“精神有问题”而不敢接受或拒绝接受心理咨询治疗的现象。
3、心理咨询室一般要求有2个房间:个体咨询室和团体辅导室,至少要建一间个体咨询室。个体咨询室功能单一,不要与其他功能室混用。团体辅导室一般是一个大房间,可以与其他专用活动教室合用。
(1)个体咨询室。一般是套间结构,外间为接待室(兼心理资料阅览),里间为交谈室(兼测试室)。里、外间可用屏风隔断,室内环境力求舒适、恬静、安全、光线柔和,色调平和,布局摆设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年龄特点。个体咨询室一般应有以下硬件配备:
①放置桌椅一套,供心理教师办公、学生阅览、开展小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用;
②电脑一台,供心理测试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使用;
③资料柜一个,供摆放心理健康教育读物,放置有关资料,保存学生心理档案资料用;
④单人沙发两只、茶几一个,钟表一个供个别辅导交谈时用;
⑤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心理健康知识挂图等,根据场地大小而定。
(2)团体辅导室。团体一般应有以下硬件配备:①板凳20—50个,数量至少要保证一个班级的学生使用;②黑板一个,供记录板书用;③音响或多媒体设备一套,在团体活动中播放视频、音乐,用于放松训练;④单面镜1面,用于观察矫正不当行为。
(二)人员配置
学校要配备1—2名兼职心理教师。兼职心理教师都必须接受县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培训,此外,各校咨询室人员还可以包括班主任和热心于此项工作的其他教师。
(三)咨询室管理
1、咨询室有工作规程,并在适当位置张贴。有学年工作计划。
2、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有校领导分工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工作。
3、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接待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并有张贴于校园醒目处的开放时间表。
4、心理教师对学生辅导的记录和学生心理档案要保密。
xxx学校心理咨询室
xxxx年xx月xx日
心理护理制度篇十五
心灵驿站是我校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教师专门负责,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