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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圣诞相关知识篇一
地上建筑物及青苗补助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以上计算标准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各地政府机关在法律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各自制定自己地区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按该标准,各项补偿额可以法定标准提高30%左右。
2、拆迁过程中应得到哪些补偿与安置费用如何计算!讲座
(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圣诞相关知识篇二
吸塑产品常用的片材有:pvc、pet、pp、ps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植绒片材、镀金片材和防静电片材。
pvc:最常用的吸塑材料,质软、韧性强、可塑性好,可做成透明和各种颜色,常用透明pvc包装电子、化装品、玩具礼品等产品。
pp:材质特别软,韧性好,环保无毒、耐高温,常被做成餐饮器具或其他耐高温产品的包装;但其可塑性差,加工难度大,表面光泽度差,而且加工时颜色会变浅。
a、普通薄吸塑厚度为0.14~5.0mm―――主要是采用pvc、pp、ps(hips)、pet(包括apet和petg)、pe、bops和可回收纸托等各种材质与效果的折边、对折、三折、圆筒、折盒、天地盒、高周波等非热成型吸塑制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电子、玩具、电脑、日用品、化妆品和机械五金等行业。
之所以不就材料的种类来进行分类,主要是考虑到普通薄吸塑与特种厚吸塑所采用的材料有一些区别,但是pvc、pp、ps和pet却在这两类吸塑制品中都占有一席之地,堪称吸塑制品用材家族的“四大天王”!
pvc硬片韧性适中,不易燃烧,燃烧时会产生氯气,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pvc易热合,可采用封口机和高频机封边,是生产透明吸塑制品的主要原料。
ps硬片密度低,韧性差,易燃烧,燃烧时会产生苯乙烯气体(属有害气体),所以一般用来生产各种工业用的吸塑托盘。
汽车外饰吸塑件,包括5类主要的吸塑材料,它们是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产品 asa(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产品 aes(丙烯腈-苯乙烯-epdm橡胶共聚物)pp(聚丙烯)pc(聚碳酸酯)或其合金材料。其中,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外饰件的市场最大,占有约30%的市场,时,其市场增长也将是最大的。
汽车内饰吸塑件
字化和高科技,造型方面趋于简洁、工整,更加注重多种材质的应用、搭配。
汽车内饰产品,近年来大受汽车行业的欢迎,很多爱车人士也乐此不彼的追求爱车的装饰,相对以此相产生的汽车内饰用品更是品类繁多。
汽车内饰追求的一种重要目标是降低材料的挥发性,改善汽车内部的空气质量,低气味abs是汽车制造商和汽车材料制造商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
在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条件下,塑料中的小分子有机挥发物很容易迁移到塑料制品的表面,并挥发到室内空气中,给乘员造成不良的气味感觉。
选择合适的基体树脂并经过必要的改性、控制合适的加工工艺条件,可以制得满足汽车制造厂标准要求的abs材料。
低气味abs材料主要用于生产门板、仪表板饰框、手套箱、中控仪表板、空调出风口等内饰部件,特别是空调出风口这样的需要经受更高的温度并传导空气的部件。
汽车吸塑件所涉及到得材料
abs一直在汽车部件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pp虽然在汽车配件生产中后来居上,但是abs在高档轿车部件中的贵族地位是pp无法撼动和完全取代的。abs的贵族地位是与abs良好的特性相关的:热塑性abs树脂被广泛认可为是一种可以自由设计的工程材料,具有突出的美学、流动、韧性、尺寸稳定性和高耐热性。
abs可以提供宽范围的牌号选择,包括低气味abs、耐热abs、消光abs、电镀级abs和耐候abs,abs在汽车的内外饰部件上有广泛的应用。在内饰上,abs可以用于生产门板、仪表板饰框、手套箱、中控仪表板、空调出风口等。在外饰上,吸塑保险杠、大包围、引擎盖、档泥瓦、轮眉等。
耐热级abs
对于一些需要经受较高温度的部件,abs的耐热性还需要提高。提高abs耐热性的一种常用方法是将abs与pc共混做成abs/pc合金。耐热级abs通常用于制造空调出风口,提高耐热性,可以防止部件变形,从而防止电镀层因变形而发生的脱,它也有用aes或者asa制造的。门板由于面积大、需要耐冲击等因素,也采用pc/abs合金。高档车的挡泥板也是abs/pc合金做的。
电镀级abs
虽然abs已经具有好的美观效果,但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美观效果,常常需要对abs进行电镀、涂装等表面美饰处理。电镀级abs是通过选择具有一定橡胶含量、橡胶粒径的abs并通过改性以提高其极性而获得的。电镀级abs主要应用在散热格栅、饰标等部件上。
耐候级abs
一般abs由于含有双键,容易在阳光和热氧的作用下发生降解而粉化、变色和丧失部分力学性能。因此,外饰件用abs一般要使用耐候abs。耐候abs有不少品种,象acs、aes和asa。其中,asa是目前耐候性最好的品种,它是将abs中顺丁烯橡胶取代为丙烯酸酯橡胶的产物。pc/as/sebs合金也有不错的耐候性。
改性树脂(asa)是一种由丙烯腈(acrylonitile)、苯乙烯(styrene)、丙烯酸橡胶(acrylate)组成的于上世纪70年代研制成功的三元聚合物,属于抗冲改性树脂。
asa的优点
1、asa具有良好的机械物理性能
asa和abs的结构相似,由丙烯腈和丁二烯橡胶组成,其保留了abs作为工程塑料所具有的极佳的机械物理性能。
2、asa具有很强的耐候性
造成高分子聚合物的耐老化性能下降,而asa正是用不含不饱和双键的丙烯酸橡胶替代了abs中含有不饱和双键的丁二烯橡胶,因此,不但可抵抗紫外线照射引起的降解、老化、褪色,同时对大气中的氧化加工过程中的高温引起的分解或变色有了坚强保障,由此极大的提升了材料的抗老化与耐侯性能。
根据测试结果,asa的抗老化性能是abs的10倍以上。
3、asa具有比较好的耐高温性能
4、asa是一种防静电材料,能使表面少积灰尘
asa的应用领域
汽车领域:asa在持续长时间的风蚀后,也不会像经特殊处理的耐老化的abs那样渐成灰色(由于风蚀或水流造成表面许多显微裂缝和气蚀)。asa的典型应用是外视镜、散热器格栅、尾部档板、灯罩等承受日晒和雨淋、强风吹等恶劣条件下的外部部件。目前,更是逐步延伸到了摩托车面板、野营汽车、小型船壳、冲浪板等领域。
园艺领域:asa被证明特别适用于园艺灌溉设备以及草坪切割机外壳等。
电子电气领域:被优先用于耐用设备的外壳,如:缝纫机、电话机、厨房设备、卫星天线等全天候的壳体。
建筑领域:asa/pvc掺混物用于屋面护墙板和窗型材料,这方面,国外已有了超过10年的实际应用经历。
aes吸塑材料
aes吸塑材料(丙烯腈-epdm橡胶-苯乙烯共聚物)具有极佳的耐候性,即使长时间暴露在室外紫外线、潮湿、雨淋、光照及臭氧条件下,不经涂也可以保持物性稳定。特别适合不涂装在户外直接使用。
通常使用的abs树脂具有优良的成型性、耐冲击性及光泽度等特性,但由于在合成abs时所使用的丁二烯橡胶中含有双键结构,所以容易被紫外线、热能等分解氧化,在需要耐候性的地方长期使用时,会出现物性降低及变色等情况。虽然可以采用添加剂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稳定剂对树脂长期稳定性能作用有限,所以最根本的办法是使用不含双键结构的稳定性橡胶。采用这种方法制造的树脂有aes、asa、acs等。
aes不仅仅是一种耐候性极佳的树脂,由于epdm橡胶相tg低,使aes具有比asa更加优异的耐低温冲击性,因而越来越多地被使用于汽车零部件及其它需要寿命长、安全可靠的塑料制品。不需涂装的优点使aes在价格上更有竞争力。在电子消费领域,aes的耐候性还意味即使长期使用,也能更好地保持制品原有新鲜亮丽的色彩。
优秀的耐候性、耐光特性
aes在日光照射下非常稳定,既使在室外暴露很长时间,其颜色及物性变化极小优良的成型性ae
常使用的abs树脂具有优良的成型性、耐冲击性及光泽度等特性,但由于在合成abs时所使用的丁二烯橡胶中含有双键结构,所以容易被紫外线、热能等分解氧化,在需要耐候性的地方长期使用时,会出现物性降低及变色等情况。虽然可以采用添加剂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稳定剂对树脂长期稳定性能作用有限,所以最根本的办法是使用不含双键结构的稳定性橡胶。
大型厚板材料的吸塑加工和压塑加工以及手板加工。采用高强度的工程塑料abs为主要原料,其特点是:重量轻、行走噪声低、耐腐蚀、绝缘性能好、不老化、不变形、结构牢固、外形美观。表面经过特殊工程技术处理,使油漆的吸附能力强,不变色,不脱色,无裂缝。
圣诞相关知识篇三
1.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物权法》、《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担保问题作有详细规定。担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当然这种从属性也有例外。《物权法》、《担保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十四条)、最高额抵押(《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至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额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抵押权、质押权,而且《担保法》规定了从属性的前提下,允许"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可见合同担保的从属性是有条件。
(2)补充性。担保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仅具有补充作用,在主债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人并不实际履行担保义务。只有在主债务不能得到履行时,补充的义务才需要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担保具有补充性。
2.担保的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除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就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该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条规定强调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提供,忽视了债务人委托第三人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扩张解释,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当然并非《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均可作为反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在债务人自己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场合,保证就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
1.担保无效的情形。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方才有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担保合同无效:(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公司法》、《证券法》修订之后,证监会、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xx〕120号),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该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承担《合同法》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