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优秀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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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篇一
县城管局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驻马店市安委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汝南县安委会《汝南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汝南县城管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晔为组长,业务分管副局长唐文生、安全生产分管副局长宋小莲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汝南县城管局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导检查组,督导燃气安全排查。各责任单位迅速开展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供应设施、管网安全情况,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工作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等,做到对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即时整改。
1、燃气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共13家,其中管道燃气1家,瓶装液化石油气11家,汽车加气站1家。一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各操作岗位员工持证上岗,暂未出现违规现象;二是针对老旧管道进行排查,暂发现符合“老旧”的管网;三是针对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压力表定期检测检验,五是依法开展场站设施防雷、防静电的定期检测检验。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851人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91个次,检查工商户400余个、检查居民用户8千余户,共发现问题477个,其中工商户共发现安全隐患92个、限期整改8个,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2、县城区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针对全县所有铸铁管道进行排查,共计排查出20余个小区(家属院)未发现建造年龄大于20年的燃气管网。
3、燃气具与燃气设备排查整治情况
县城管局对城区的沿街餐饮门店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逐个排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标示是否齐全,是否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翻新“黑气瓶”,是否安装智能角阀或电子标签,是否一瓶一灶,连接软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0xx年以来,汝南县共收缴涉及非法存储、使用不合格气瓶203个,对收缴的气瓶采取集中抽残,由市场监管局联合燃气企业找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4、全县燃气管网设施安全排查情况
汝南县燃气管网共计174.95公里,其中pe管66.86公里、立管108.09公里。自20xx年12月份以来,针对全县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出漏气隐患10处、跨接线断裂隐患2处、立管腐蚀2处,均已整改完毕。
5、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工作开展方面
县城管局组织燃气公司推广液化气智能瓶,可实时察看调阅气瓶位置信息,监控气瓶流转轨迹和使用状态,查询任意区域范围内用户数量和用气量,实现线上智能监管。为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终端配送工作,液化气站定制70辆配送三轮车,装有燃气泄漏装置、灭火器、车辆定位,并为送气工配发了送气专用的工作牌、工作服,做到“人、车、证、服装”四统一,实现了燃气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规范统一,提高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正规送气工队伍的辨识度,防止无资质的送气工混入行业内,进一步打击违规配送非法倒气行为,压缩非法倒气生存空间,满足中心城区老百姓足不出户用上“省心气、安心气”。
6、推动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工作开展方面
开展一系列安全用气宣传活动。以“加强燃气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联合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案例警示、图册分发、安全宣讲等方式进社区。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公益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提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围绕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基本常识、日常安全用气及装修注意事项等,以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形式,编印居民日常安全用气手册,发放到每一户用气家庭。
1、存在问题
部分燃气企业未做到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要求严格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台账档案;部分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意识不够,燃气具和连接软管存在超期使用现象。
2、下一步计划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的原则,严格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各部门协同配合力度,提高重点问题攻关能力,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发挥燃气管理部门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施闭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罢休。
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聚焦打击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聚焦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气瓶等问题;聚焦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以及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停止供气或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扣押或吊销证照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篇二
2022年第一季度督促当涂港华燃气严格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不懈努力。现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燃气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安全目标与工作计划,研究、决策、督察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在日常巡检工作方面,督促燃气公司进一步做好燃气管网、设施安全运行监护工作,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具体包括:
(一)中低压管网巡检方面,按照中低压管网巡检计划,由专人负责巡线。主要巡查内容包括:管网是否漏气、是否裸露、管件或阀门是否漏气,以及管网附近是否有第三方施工情况等。针对第三方施工可能损毁燃气管道的情况,巡检人员积极主动与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对接,结合20xx年市、县住建局出台的《关于划定和公布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地与施工方完成各项技术交底,以保障管网运行安全。在施工前、中、后期保持实时跟进,在燃气管位附近施工时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监护,并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二)工商户安检方面,由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在用工商业用户,每年每户不低于两次安检,切实保障工商户用气安全。今年一季度共完成和合酒家、团结街小学食堂、春霖饭店等共计74户工商户安检;
(三)民用户安检方面,燃气公司严格按要求《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开展入户安检工作,主要检查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022年第一轮民用安检工作已于3月1日正式启动,但受疫情影响,现阶段已暂停进行,将在疫情缓解、小区解禁后继续开展;
(四)计量站、调压柜巡检方面,燃气公司安排专人按照巡检计划对全县151座调压柜(含壁挂式调压器)、2座计量站(黄池镇计量站、姑孰路计量站)正常开展巡检工作,对即将到达保养周期的调压设施进行保养,对发现的锈蚀零部件和老化的调压器柜体进行及时更换,防止因漏雨、积水造成事故。本年度计划保养调压柜36台,将按计划陆续开展相关工作;
(五)燃气表具更换方面,对即将到期的燃气表具进行了统计并列支了更换计划,在采购完成后于次月开始进行更换,以进一步消除燃气表具老化锈蚀带来的`安全隐患。今年一季度共更换老旧小区燃气表具453只,剩余按计划逐步开展;
(六)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根据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列支燃气改造计划,逐步替换、更新老旧燃气管网、设施。矮立管防腐方面,今年一季度对和合二村、马军寨一村、马军寨二村、水墨兰庭等小区共完成362根防腐改造。近期将对润泽佳苑小区进行改造,目前施工方案已确定,将按计划开展施工;
(七)工程施工方面,燃气公司在全县范围内中压管道上方立有燃气管道警示牌,上标有燃气管道走向及联系方式,第三方施工时如有涉及,可根据上方联系方式与燃气公司取得联系;针对在人行道下敷设的燃气管道,上嵌有燃气标识面包砖及地面警示标贴,对燃气管道的保护效果十分显著。另外,燃气公司现有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在施工时均铺设了示踪带、水泥盖板、警示带,第三方开挖施工时可以及时发现,避免管道损毁。本年度第一季度共安装警示牌77个、地面警示标贴950个。
此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督促燃气公司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防护,切实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严格要求,按规范做好施工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操作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查严管、严格验收;
(八)燃气报警器校验及安装方面,对尚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的用户,持续开展推进工作,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对新报建的工商用户,严格按照先装报警器再通气的流程以响应新安法规定。燃气报警器定期校验方面,将检验提醒工作与日常巡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保障工商业用气场所用气安全。2022年一季度,大力推进报警器安装工作,近期将再次向所有相关商业用户发放报警器安装通知和隐患整改通知。
在教育培训方面,督促企业组织新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后续培养中,不定期通过安排人员外出学习取证、邀请燃气设施供应商厂家开展操作培训等形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
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调、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根据制定的危险源分类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流程,参照安全风险类别及严重程度,落实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另外,在应急值班值守方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重大节日制定各岗位假期值班表,以确保发生重要紧急情况时可以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将继续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要求,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管网、设施监护与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继续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天然气。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庆期间供气安全平稳运行,让百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市城镇燃气专委会高度重视,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值班值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国庆节期间,燃气专委会加强对门站设备及调压器、调压箱、标志桩、阀门井、消防器材等设施的全面检查,确保供气设备状态安全完好,及时掌握供气设施运行状况。截至20xx年10月6日,燃气专委会开展督导检查6次,检查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15次,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2处。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燃气企业抢修人员及抢修车辆全天待命,关键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参与燃气保供工作人员128人,燃气企业营业网点完成的服务用户事宜883件。天然气供应(销售)量95万方,无缺口;液化石油气供应量107吨,送气8560瓶,无缺口。
(一)省级督查组督导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共有两批省级督查组对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分别是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和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6月19日,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下达执法建议书6份,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3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6月23日至25日,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排查出安全隐患17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专委会督查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市城镇燃气专委会组成5个督导专班,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四个清单”,全方位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449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3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0个、大型综合商业体33个、学校和医院7个、餐饮场所16个、单位小区52个、燃气管线9.28公里,下达整改通知书79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1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企业隐患自查整改情况。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隐患,不留任何死角,问题即查即改。两家燃气企业组建12个专班,实行网格化巡查。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2505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48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大型综合商业体7个、学校和医院248个、餐饮场所1842个、小区1540个、居民用户64231户(总户数123938户,入户率51.8%)、燃气管道2455公里,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923条,已完成整改728条,剩余195条隐患正在组织抓紧整改。督促天然气企业创新管理手段,从6月22日开始推广使用中燃智能运营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巡线人员工作动态。该系统由智能安全帽、智能柜套装和app三部分组成,智能安全帽的应用不仅可以保护巡检人员人身安全,还大大降低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国庆节期间,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供气正常有序,保障了全市人民安全用气需求。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篇五
全市城镇燃气企业共113家(均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网1724公里。其中,管道燃气企业9家、瓶装燃气企业67家、汽车加气站37家。20xx年,全市天然气居民用户46.8万户,工商用户4972户,年用气量2.57亿立方米。
一是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营口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韩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省关于燃气安全会议的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了此项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实施了《营口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方案》,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要求、最严厉举措,把燃气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最关键、最紧迫、最重要的大事要事抓好抓实。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市、县(区)、街道层层压实燃气安全责任,成立了市、县(区)两级工作专班,街道、社区成立了专项工作队,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组成了6个督导组,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树立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认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一企一档”工作制度,一对一与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排查燃气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强化重点岗位责任落实,紧盯燃气输送、安装和检修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做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三是精准发力有序推进综合整治。采取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等措施,全力抓好灰口铸铁燃气管网剩余的100.54公里更新改造工程,确保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剩余3处管线占压的整改工作,2处已经整改完成,剩余1处本周内完成;有效做好燃气企业安全监管,对113户燃气企业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聘请专家完成80户企业的风险评估,共发现各类隐患659项,已整改完成634项,停业整改15户企业。同时,完成30户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5项,增强燃气生产、运输端安全防护;扎实推进智慧燃气建设,全市58户正常经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企业全部建立追溯体系,累计安装智能阀4.8万个,配备智能充装枪93把。剩余21.2万只钢瓶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智能阀安装,同时报废24万只钢瓶,实现规范管理、闭环运转。
四是全面铺开关键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燃气工商业户、餐饮场所的安全监管,全市现有96.4%工商户安装燃气报警器,183户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自动切断阀的工商用户,正在抓紧安装,年底前全部安装到位;加强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就餐安全;县区、企业间全面开展燃气专家会诊、专业人员互检,进行过细排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系数;充分发挥335个网格化小组职能,全方位开展入户检查,居民用户累计安装燃气报警器25.92万只,安装比例占55.4%,自动切断阀21.32万个,安装比例占46.6%,需更换长寿命软管的15万条,安装比例占68.2%,剩余居民用户20.88万未安装报警器、25.48万户未安装自动切断阀的及15万条需更换长寿命专用软管的采取“政府、企业、用户”共同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解决,现已列入我市20xx年民生实事工程,进一步强化用气安全的三重保险。
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升风险意识。发挥“四合一”小分队入户排查作用优势,边排查边整改边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抖音、宣传橱窗、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公示燃气应急抢修电话,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气和燃气抢险报修意识;全市1083个住宅小区已设立警示宣传牌1729块,做到了全覆盖;发放燃气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单6万余份;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共527人通过培训考核。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篇六
罗庄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指示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罗庄区住建局按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全区“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将方案下发至相关部门和街镇,各相关部门、街镇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问题隐患台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住建局,由住建局汇总报区安委会,
为确保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区住建局自20xx年开始开展了“春节、两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全年燃气安全检查计划,采取部门督查和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组14个,检查人员56人次,查出各类隐患369条,并将查出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反馈企业,督导企业及时整改,要求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闭环。
1、持续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监管责任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长期不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要移交处罚。
2、继续做好“打非”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对发现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保障燃气生产经营运行安全。加强对从业人员相关安全常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篇七
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指示,伏岭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伏岭镇高度重视,召开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由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牵头的检查小组,联合绩溪县龙川消防救援站对辖区重点场所、餐饮企业开展入户排查。
(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我镇共有瓶装燃气销售点3家,餐饮、住宿、单位食堂等用气经营主体60余家,检查组对餐饮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现场作业情况、人员安全培训等为主要内容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并发放《燃气安全九提示》宣传单,通过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不断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的落实。
(三)督促落实,全力确保成效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做到能及时整改的予以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下发整改清单,限期整改。此次检查,对3家燃气销售网点主要发现问题:
1、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销售统计台账不健全;
3、标识标牌不清、通风口不畅通。
对60家餐饮经营主体主要发现问题:
1、大部分餐饮企业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部分餐饮企业未配备灭火器或者灭火器过期未更换;
3、大部分餐饮企业气瓶与灶具未按要求采用不锈钢软管链接,存在风险隐患;
4、存在厨房堆放柴火杂物情况
5、部分餐饮企业灶具不符合国标;
6、部分餐饮企业厨房逃生通道、通风条件不符合要求;
7、部分餐饮从业人员缺乏燃气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镇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以未整改隐患为督查重点,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燃气销售点、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不定期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行业运营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整治。加大与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
(三)强化应急演练。督促并指导各餐饮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