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场商户规章制度(八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一
1、巡场美工于每周一早上协同商场客服部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商场巡场任务;
2、巡场美工必须依照《商场美化管理标准》进行巡场;
3、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遇到可以现场处理的问题,应与共同巡场的客服部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4、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遇到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商场执行总值班经理或是店长室。寻求解决途径;
5、巡场美工在巡场完毕后,须将在当天巡场中遇到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管理人及店长室汇报情况;
6、巡场美工在得到部门管理人或店长室批示后,需对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进度汇报。
1、商场pop要求:a、文字清晰b、排版美观c、无错漏字d、无涂抹更改e、无污渍f、无补贴g、纸张平整商场内pop的使用期限为1个月。其间若不符合以上a~g规定的将一律没收,并由卖场部门重新申请制作。
2、pop摆放要求:a、pop应放置于专柜前显眼处,不能挡住通道和消防栓;b、扶梯口的pop摆放应朝着顾客迎面方向,商场促销活动pop必须置于专柜促销活动pop之前的位子;c、大门pop摆放必须征得企划部同意方可摆放;专柜租用商场大门pop水牌费用为50元(含制作一张a0pop),摆放时间为一周(7天)。逾时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类推);d、商场pop水牌由企划部管理,专柜租用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方可使用;当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企划部有权将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宣传。被征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将在商场促销活动结束后继续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结束;e、由厂家提供的任何宣传用品,包括pop、传单、喷绘等,需经过企划部检查核实内容后方可摆放。(其中宣传内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语、厂家地址、供应商名字、联系电话、文字错漏等内容)否则一律没收。
3、商场宣传用品摆放要求:a、在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各专柜必须摆放由企划部统一制作的宣传用品,并按规定摆在专柜显眼处;b、不参加商场促销活动的专柜应摆放印有“本专柜不参加此活动”字样的提示牌;商场促销活动结束时,各专柜应及时将促销活动宣传印刷品撤除。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二
为规范商场美化治理标准,并根据本店的需要和企划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经研究后,制定以下美工巡场治理条例:
1、巡场美工于每周一早上协同商场客服部治理人员共同负责商场巡场任务;
2、巡场美工必须依照《商场美化治理标准》进行巡场;
3、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可以现场处理的问题,应与共同巡场的客服部治理人员协商解决;
4、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商场执行总值班经理或是店长室。寻求解决途径;
5、巡场美工在巡场完毕后,须将在当天巡场中碰到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治理人及店长室汇报情况;
6、巡场美工在得到部门治理人或店长室批示后,需对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进度汇报。
1、商场pop要求:
a、文字清楚
b、排版美观
c、无错漏字
d、无涂抹更改
e、无污渍
f、无补贴
g、纸张平整,商场内pop的使用期限为1个月。
其间若不符合以上a~g规定的将一律没收,并由卖场部门重新申请制作。
2、pop摆放要求:
a、pop应放置于专柜前显眼处,不能挡住通道和消防栓;
b、扶梯口的pop摆放应朝着顾客迎面方向,商场促销活动pop必须置于专柜促销活动pop之前的位子;
c、大门pop摆放必须征得企划部同意方可摆放;专柜租用商场大门pop水牌费用为50元(含制作一张a0pop),摆放时间为一周(7天)。逾时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类推);
d、商场pop水牌由企划部治理,专柜租用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方可使用;当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企划部有权将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宣传。被征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将在商场促销活动结束后继续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结束;
e、由厂家提供的任何宣传用品,包括pop、传单、喷绘等,需经过企划部检查核实内容后方可摆放。(其中宣传内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语、厂家地址、供给商名字、联系电话、文字错漏等内容)否则一律没收。
3、商场宣传用品摆放要求:
a、在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各专柜必须摆放由企划部统一制作的宣传用品,并按规定摆在专柜显眼处;
b、不参加商场促销活动的专柜应摆放印有“本专柜不参加此活动”字样的提示牌;商场促销活动结束时,各专柜应及时将促销活动宣传印刷品撤除。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三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本公司不享受任何险种;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5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四
(一)人事调配
1、员工定编管理
2、员工上岗管理
3、员工异动管理
4、员工离职管理
(二)劳动管理
1、考勤管理(双向考勤):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及处理员工假事。
2、劳纪管理:检查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3、劳动组织:合理组织、调配员工,以适应营业淡旺季及促销等专项经营活动对人员的不同需求。
(三)薪酬管理
根据公司人事部统一规定,结合员工劳绩、劳效,计算发放员工薪酬。商场管理制度。
(四)奖惩管理
即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按<员工手册>实施奖励与惩罚。
(五)员工考评
即跟踪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与评价。
(六)教育培训
1、上岗培训
2、在职培训
3、日常思想教育
(七)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
1、人事台帐:人员设卡记录基本情况
2、工作档案:考评、出勤、奖惩、职级变更与表扬投诉信件等
本规定适用于广场全体一线员工,一线员工由公司聘用员工和厂商自聘员工组成。
1、员工定编管理
1)各楼层的人员定编由人事部根据公司总体计划及经营实需状况统一制定。
2)由于工作需要,需进行定编调整(含临时性增减人员)的`由现场,专柜,提前一周向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经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包括厂聘员工)
3)员工的定编(含厂商员工)变更,需有主管总(副总)经理级审批的新增员工审批表或清退表。如属合同变更的需附合同审批单,通知信息、财会一同做变更处理。商场管理制度。
2、员工上岗管理
1)公司自有员工的上岗管理:
a、经公司招聘和培训合格后的新聘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配,员工持人力部签发的员工调配单到所分配的部门报到。报到之日为员工上岗之日。
b、各商场对新聘员工进行上岗前入职教育,安排工作内容及岗位。
c、员工报到当日由综合主管为其办理员工工牌号、<员工手册>、工作餐卡(券)、工作制服,并收取缴纳制服押金。
d、综合主管引导新员工上岗,介绍给柜组长及成员,引导熟悉工作环境。
2)厂聘员工的上岗管理
a、厂聘营业员工聘用条件
年龄:26周岁以下
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商业零售工作。
b、上岗程序
填表:由厂商填写"厂聘营业员工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核对定编:厂商人员定编严格按合同情况执行,厂商持"申请表"请楼层综合主管对人员定编按合同进行确认,对人员异动原因情况进行说明。
面试:厂聘营业员工持经确认定编的"申请表"、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到人力资源部面试。面试合格后填写"厂商员工登记表",提供详细地址、联络电话、担保人电话、住址。提供户口所在警署的户籍证明,提交近期彩色照片(1寸)2张。用途建立本企业员工档案。
厂商异动员工需统一时间培训,非办班时间禁异动员工。
培训:合格员工持人力资源部颁发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通知单"到培训中心接受培训。(每月初开班,培训期一个月)经培训考试考核结业后,人力资源部开据调配单,新员工持单到需要部门报到。
c、促销员(临时员工)
促销员上岗程序依照"厂聘员工面试上岗程序"办理,并附促销申请。促销期促销员上岗不得超过一个月。
3)员工异动管理
①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岗位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安排。
②员工异动(含部门内异动、部门间异动、岗位调整等)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安排。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员工异动,楼层因经营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临时性的调整一周内的由楼层负责进行,一周以上的须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因经营工作需要,经营布局调整而发生的人员异动,原则上是营业员随柜组或经营品种的调整,成建制异动,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
④根据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员工岗位调整工作,由部门提出建议,部门经理签署,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部门进行调整。
⑤厂聘营业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岗位调整。广场请退员工不得在进场聘用。
4)员工考核管理
①公司的制度和管理是绝对权威。员工必须自觉执行公司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及厂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对员工进行同一标准的考核与管理,一线员工(包括新、老员工、厂聘员工)的业绩考核均纳于统一标准予以考核。
②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执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考核管理。
③员工考核工作按月度进行,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布置。
④公司自有员工的考核由公司与各专柜厂商共同负责,公司派往专柜工作的员工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及厂商的考核管理。
5)员工离职管理
①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统一进行。
②自动离职:
a、离职员工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天数提前向部门经理或区域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b、在规定时间内,离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c、部门经理、主管应督促离职员工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d、离职员工其手续全部完毕后,由人中部统一办理离职清单。
③公司辞退
对不能胜任或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而被即时除名、辞退或终止合同的员工,各部门主管、经理须督促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离职通知"下发的当日内办理全部手续后,及时离开公司。
④厂聘员工的离职、辞退
a、为保证各专柜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厂聘员工经培训上岗后,在各专柜工作未满三个月不得提出离职,未经公司许可厂方不得擅自更换营业员。
b、在本公司辞职的厂聘员工,从离开公司半年内,厂商不得重新聘用。原则上一方解聘的员工,另一方不得聘用(即从甲厂商辞职或解聘的员工,乙厂商不得重新聘用)
c、厂聘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区域主管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商场批准,主管在三天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后(商品交接、退还工号牌、员工证、考勤卡、注销工号、交回更衣箱钥匙等),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d、对不适应工作和严重违规的厂聘员工,公司及厂方均有权对其作出辞退处理,其程序为:区域主管提报并提出辞职理由,商场经理批准,负责当日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手,请退该员工。
6)员工工资管理
①标准制定
a、员工工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
b、公司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严格按合同执行。
c、厂商聘用员工工资标准由厂商自行制定。
②工资发放
a、公司自有员工的工资每月11日由公司委托银行代为发放。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按合同从厂商销售额中予以扣除。
b、厂商自聘员工的工资由厂方自行发放。
7)员工膳食管理
①全体员工(自有员工、厂商员工)必须在公司职工食堂就餐。
②公司自有员工、厂商员工的膳食费用将按定编人数从厂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本规定为公司<员工手册>的补充规定,视同<员工手册>对员工的考核。
本规定望各商场、部门认真传达、培训,切实执行。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五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六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3、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经营者能遵守商场道德,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1、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⑴、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⑶、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⑸、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⑹、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⑻、为了保护广大厂商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⑼、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偿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
⑽、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⑾、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⑿、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⒀、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2、商场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19:00,在保证营业时间为9小时的前提下,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统一开门,统一关门。
⑵、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⑶、对于情场后仍需留在商场内加班的人员,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将予以登记,并派发“临时出入证”。值岗人员凭“临时出入证”予以放行。
⑷、正常营业时间内,商户售出的货物超过三箱(件)的须开具“出货放行单” 。商户应事先填写“出货放行单”,货物出门前,须由当值管理员凭单逐一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⑸、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⑹、经管理员凭单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⑺、商场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需停放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商户,需自行配好车锁,在商场规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费用。如有丢失、损坏,车主自负其责。
⑻、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⑼、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⑽、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加建阁楼,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干粉灭火器)。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公司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1.需要装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6.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6、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1.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2.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4.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5.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7、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2.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3.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4.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8、营业员的管理规定1商场的销售人员,必须是有深圳特区合法居留的有效证件。非深圳市常住户口人员,应按深圳是暂住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合法居留的有关手续,必须严格执行《深圳市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各商铺必须委派负责人,由负责人负责配合商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商场销售人员必须由签约人填写《销售人员委托书》,方能入驻商场进行销售工作。3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4导致商户被停业整顿的营业员,一律取消其在本商场的从业资格,其他商户不得聘用。
9、商户经营品牌更换的有关规定1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 。2在商场原则范围内部允许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合同押金不退回。
10、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建厂,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
3.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
4.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微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五.商场管理奖惩条例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1)、不按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2)、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5)、在商场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活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7)、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8)、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9)、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10)、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11)、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
(1)、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2)、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3)、在商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在商场内吸烟,打牌,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在商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商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7)、在商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的,在商场内留宿,违反消防规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经常关心商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
2、自觉维护商场形象,积极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经营行为的。
3、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商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
4、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顾客表扬,或为商场带来良好影响的。
5、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
1、本商场要求商户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商场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
2、各商户如对商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商场管理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商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
3、 《商户手册》在执行过程中,商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户及员工。
4、商场营运过程中,新定制和补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手册的补充。
5、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七
1、依照<市场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开展创建文明景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活动。
2、合理布局,规范定点,挂牌亮证,优质服务,创建市场经营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三化"治理模式。
3、做好景区市场门面、摊位的合理招标出租工作,加强对从业营销人员的技能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景区市场经营有序。
4、结合工商、税务、物价和技术监督部门对商户进行质量、价格、计量、位置、售后服务管理,严厉查处欺客、宰客、缺斤少两、哄抬市价、强买强卖的不正之风,对查处的违规现象依照<市场处罚条例>,公开、公正地就地予以重罚。
5、负责落实景区市场内所有摊位、门店的卫生管理,保持市场店面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并按有关法规收取商户的摊位费和卫生费。
6、负责市场外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对购物进行集中管理,保持市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
7、严禁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不防碍游客抢占道路和景观空间。
8、负责景区公共场所、游览区、生活区、道路、停车场、卫生间、餐饮区的环境卫生打扫与管理。及时把景区垃圾拉运到指定地点。
商场商户规章制度篇八
一、市场所有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陪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允许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