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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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一
中国数学,并未缺乏理论几何学幼芽。理论几何学在中国,其所以未能茁壮者,实基因於中国文化的特质。那墨经中包涵的许多命题,由於种种原因,至今尚未为数学史专家所通晓,深为遗憾。
李氏对中国数学深致感叹之余,并指出墨经(墨家经典,必定在公元前370年左右编集而成的)的几何学“点”的定义时说经上:“端(即点),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经说上:“体也若有端,端是无同也。”
这个意义,好像和“几何学原本”卷中的第一第三定义完全相同。又举出墨经下:“非半弗靳,则不动,说在端。”经说下:“非靳半,进取也。前,则中无为半,犹端也。前後取,则端中也。靳必半,毋与非半,不可靳也。”认为墨家这种“不能分”的概念,确有根据。并说:
根据路利亚(luria)的研究,古代希腊的原子学家,他们对於无限小,也许持有与此平行的理论。显而易见的,和帝摩克力塔斯(democritus)学派有联络的数学家们,也是具有“几何学原子”概念。
上两个命题,论及几何学的“原子”,都是界定一个“点”,就是把一条线切成极短,以至於无可再切而构成。
他觉得没有真正的理由,相信可以说明为什么“极微”(无可再切)的概念,不让在这三大伟大文明的每一个中独立产生出来。(一册294页)
这是我把它独立起来理由之一,另一就是“它”又是归属“物理”的关系,这部分,容在“宇宙开创论”中,再多细述。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二
就“数学”言,中国数学,从来没有离开过“量”的大小,及专特公理与公设以作推理基础,去建立理论的几何学。
而且根据“几何学原本”的序言,“几何”二字,系由“量”(magnitude)字意译而来。并非“cos”的音译。
就“物理”言,“量”的因素,在墨家是极为重要的,由他们在物理学上的成就可见。
墨家在这方面,提出了两个命题:(一)是不同类不能相比较,不能相加减。如经上云:“异类不吡,说在量。”(经说暂略)这是“物理学”上“量”的定律。
(二)就是五行——金、水、土、木、火,是否相克(胜),主要也在“量”。
如经下云:“五行毋常胜,说在宜。”(注:此处之宜,就是我们所说的“量”。)
经说下:“五,金、水、土、木、火。离然火铄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金之府水(但不生水)。火离木(但非生自木)。若识麋与鱼之薮,惟所利。”意即是说: “火能胜金”或“金能胜火”……。其主因,都是要看“量”的多寡大小来决定约。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三
王充论衡中(公元83年),有一有趣的日月对於恒星位置的退行运动(葛洪抱朴子,曾引述之)。墨子似乎曾在更早时,言此事(见墨子第35卷及梅贻宝著作)。
墨经中有关此主题的命题,如言位置的移动,其“经下”有云:
“宇进无近,说在敷。”经说下:“傴宇不可偏举字也。进行者,先敷近,後敷远者。”
言移动期间,其“经下”有云:
“行循以久,说在先後。”经说下: “行者,必先近而後远。远修近修也,先後久也,民行修,必以久也。”
言运动,其经上有云:
“动或从(纵)也。”经说上:“动偏祭从者,户枢免瑟。”
这一条,可真是企图讨论“圆”的运动的遗迹。
这些天体运行於刚风之上,则球可能亦会运行。不少古时中国人如此推想。但他们所想的不是“旋转”,而是“游移”、进退。这是那“地有四游”说。其大意如上述墨经所言。这必然是相当古邃之说。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四
“零”的发现,是数学史上的大事之一。
某单位处的数字,如不存在,於处空出一个位置来表示它——即是零或o,自属当然之处置,这种办法在公元前4世纪时,就已经完成了。有墨经上“库,易也。”经说上:“库,区穴(即零或o)若斯貌常。”的文字,足以证明。
“位值”的观念,发现最早。
为了了解十进位法的“位值”起见,我们所能引用的最早典籍,恐怕要推西元前330年“墨经”中的一个主张:十进位法。
《经下》:“一少於二,而多於五,说在建。”
建,建位也。位以十进,则数至於十,复进为一,故多於五。
《经说下》:“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
五有一者,一二三四之一也。一有五者,一十之一,即十有二个五也。
根据上面所引原典,和该书第二章所提出之证据,可知“位值”的观念在中国,纵然一时遗忘,或未经常扩展,但对它的识别,较在“孙子算经”中发现它以前,还要提早五百多年。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五
“墨经”中谈到有关“弹道”的力和运动。如:
《经上》:“止,以久(支柱之意,下同)也。”
《经说上》:“止,无久之不止,当牛非马,若夫过楹。”
以及也提到“斜面”之理,及“球体的不稳定平衡”等。
按“墨经”运动,是由於没有反抗力。墨家所用的名词“久”(支柱)应解释为牛顿第一定律。所谓能改变运动物体永久动态的力。又说:
这分明在指出:如果没有这种力,运动就会永远的不会停止。作者似在试说“非直线运动”,或偏斜运动。严格的说,是一“不全是运动的运动”。
这些简略的片段所遗的资料,其奇特至可使我们相信,假如有较多的墨家物理学者留存,则我们应可获得一些关於“弹道”的讨论,重力的效应等等。
李氏曾惋惜的说:有了墨家学派这些明澈的窥察,其後二千年来,中国历史上,关於被强迫或自由下落物体运动之讨论,竟未有丝毫记载,似是几乎不可信的事。
“风筝”(即飞鸢或木鸢)之事,墨子一书,其中一节(墨卿按:系《鲁问》篇),可能收自公元前4世纪者,述及墨子对公输般所制飞鸢之评论:“公输子削竹木以为昔佳,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私为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也 昔佳,不如翟之为车辖。须臾,斫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战国时一石,相当於120磅)之重。故所谓巧,利於人谓之巧,不利於人谓之拙。”
实在的说,在欧洲一直到17世纪,才完全明白关於合力之经验与知识。但在中国早期的气动力学发明的“风筝”,就是这原理的应用。
宋国被困时,公输般曾使用载人之风筝,在城上空飞行,可能为便利侦察,或为给予弓弩手,较有利之位置。……
风筝在中国军事上之使用,为极久远之事,更令人惊奇者,乃使用载人之风筝。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六
波和粒子(或质点waves and particles)。
中国物理学思想,全被“波”观念,而不是原子理论所支配。这是人类思想史中主张连续性和不连续性两派大争辩之一面。
墨家在这点是逻辑上最严格的。墨家用几何学“点”,作其原子的定义。在“墨经”中,用“端”字,表示这意义。但是,似乎又想到“瞬刻的时间”,也有“原子”的意义。例如:
《经上》:“始,当时也。”
始的意义,是瞬刻的时间。
《经说上》:“始时或有久,或无久,始可无久。”
时间有时有久,有时无久,因为时间的起点,就没有久。
由此可知,原子的瞬间,并不是由佛教传入中国的。这一段,有“宇宙开创论”的背景。
因为在此所说“瞬间”的开始,有如线端之“点”。但它是“物理”的,而不是“数学”的。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七
“墨经”的另一组,给我们多一些墨家(约在亚里士多得时期,公元前4世纪末叶) “力”和“重”的思想。我们再强调,只有现存残篇,和窜改版本,若不多用臆测,就很难估定战国时明的物理情状。
在这方面,它谈到“力”和“重”如:
《经上》:“力,刑(同形)之所以奋也。”
《经说上》:“力,重之为下,与重奋也。”
也谈到“力”的平衡,滑车和天平的思考。如:
《经下》:“絮与枝板,说在薄。”
《经说下》:“絮有力也,引无力也,不正所絮之止於施。”
在後一例,假定的是:当开始实验时,被变动的物重,是挂在比他边所挂的恒等重,较高一些。
此处所说的,是研究力,加速度和质量间的关系之atwood机械(1780年)的始祖。(参考吴南薰(一)92页及下文)。如:“力的组合”:
《经下》:“循遇过擢虑不疑,说在有无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且然。”经说下,佚失。
由於这命题的简略及注解(经说)的佚失。很难确定它的意思,如果“矩”字不错,则墨家是企图“向量力”(vectoforces)的分析,和力的厂“平形四边形”等,是否有反应,当视所思考的结构,是否平衡而定。又说:
上古及中古中国的实用工程中,还有许多机会获得关於合力之经验和知识。实在说来,在欧洲一直到17世纪,才完全明白这些。而中国早期的气体动力学发明的“风筝”,就是这原理的应用。
“四轮车”,古时(墨子)称“车挽”或“轭” (chariot一yoke)。
中国所用运送重物的古法——四轮车的原理,就是分力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像这样分支的联合系统,可於现在飞机检查时见之。这是根据在多处的配件,只作一个的测量,便可记录一个机翼受不同的应变(strain)的性质。
另外,尚有“自动用车”及“大型车辆”之制造。
前者,据传闻说载,墨翟曾於公元前4世纪,为其母制造这种自动车。……可足惊异者,迄公元1115年前後,有一郑重其事的回教作家发现,自动车之创制,应归功於中国人。
後者,特种用途大型车辆之制造,装轮堡垒用以攻城者,(车童 车彭 车旁 或棚)可追溯至墨子门徒有关筑城术之论文(第八册442页)。
“云梯”,古时称“輲车”。墨经中亦尝言之:
《经下》:“悬……(余佚)。”
《经说下》:“两轮高,两轮为輲,车梯也。重在前,弦其前,载弦其轱而悬重其前,是梯。”
这是前已提及的滑轮和称锤的实际应用。
当然,这机械的普通名称,就是“云梯”。墨子《备梯》篇在云:“云梯者,重器也。……若此,则云梯之攻败矣。”墨家了然于云梯之构造与性能,针对之以订其防御之办法,是以云梯之攻必败。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八
中国光学研究的开始,比任何我们所知的希腊为早。在中国文献里,很容易的便可找到关於光学的思索和实验的痕迹。但只有墨家实际的拿起镜子及光源,细心观察结果是什么。
在这方面,墨经中曾述“影之久动”;“光源及物体皆系固定的”;“光是直线的”;“折射现象”;“光由物体发射出来的观念”。造成了後来老少喜爱的“万花筒”。
至於“摄影”原理,墨家在公元前第四世纪,即用“针孔”和“摄影箱”,是极重要的。因为后来物理学家,通常把这发现,算在很晚时期(11世纪初)。换句话说,墨家对“摄影”,是最早的发明者。其例甚多,言“今日摄影所用之光学原理”∶
《经下》:“景到,在午有端与景长,说在端。”
《经说下》:“景,光之人照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不,足蔽下光,故成景於上:首蔽上光,故成景於下,在远近有端与有光,故景库内也。”及言“凸镜成像之理”:
《经下》:“监团,景一天而必正,说在得。”
《经说下》:“鉴,鉴者近,景亦大,其远,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正。景过正必招。”李氏之书,遗漏了重要的“凸透镜及凹面镜成像之理”的一条,特详为释之:
《经下》:“监位,景一小而易,一大而缶(即正字)说在中之外内。”
《经说下》: “鉴,中之内,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正。起於中缘正而长其直也。中之外,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易。合於中缘正而长其直也。”
此条言凸透镜及凹面镜成像之理。李渔叔先生等以为“本条言突镜(凸镜)之理”非是。盖所谓突镜(凸镜)者,即今之所谓凸面镜也,与所谓凸透镜者绝异。按无论其为凸透镜或凹面镜,凡物在焦点以内者均成虚像(即正像),凡物在焦点以外者均成虚像(即倒像)。二者均系距焦点近者其影大,距焦点远者其影小也。“易”之义,俞樾以为与“施”通,而训“邪”,谓“一小而邪,一大而正,相对为文”。此解虽去经说原义未远,然终不若取其本义为佳,盖“易”者。即“倒”之意也,物像倒立,正是物之首尾易位也。其所谓“中”者,即“焦点”是也。焦点着,置易燃之物於下,可灼然而焦,故名。中之外内,犹言在焦点之内外也。物在中之内,距焦点近,镜光射物多,故物影茂。距焦口点远,则镜光射物少,故物影小。至在中之外者亦然。所鉴,犹云所照也。又物在焦点内;所成之影必为物之正形,在焦点之外,则成反形,此“正”与“易”之理。起於中:谓起於中心,缘其正而外射为长直线。合於中:谓仍与中相应,缘其邪而旁射为长直线也。李渔叔先生就凸透镜之理释本条;王锦光则以凹面镜之道解此文。其言云:厂此说明凹面镜的现象。经说:照镜子(凹面镜)的人,在凹面镜的“中”点之外,他所看见自己的像是倒像,比人小;照镜的人,在“中”点之内,他所看见自己的像是正像,比人大。经说说:人站在“中”点之内,他所看见自己的像总是正立的,他从“中”点向镜面移动,离“中”点约近像越大,离“中”点越远像越小;人在, “中”点以外呢?他所看见自己的像总是倒立的。从“中”点向外移,离“中”点越近像越大,离“中”点越远像越小。依照现代科学的解释,这“中”点应该是指凹面镜的焦点。
又殷家 注邹著“格术补”,依据墨经“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及“监位(立之讹)量(景字讹)一小而易,一大而缶(正字讹)”之语,谓墨子已知凹镜像之大小及正倒,并以表释其理,兹录之供参考:
墨子发明了几种巨大的武器篇九
关於战国时代“风箱”之若干识见,系得自意外之来源,即墨子书中有关军中技艺学之各章。由此可了解公元前4世纪之末,一般战争常用炉中燃烧之乾芥菜球及地种植物造成之毒烟,以“风箱”将毒烟吹向攻城之军队,或吹入敌坑之开口。如墨子有云:
橐以牛皮,炉有两瓶,以桥鼓百十。又云:
或灶用四橐,穴且遇,以桔槔冲之,疾鼓橐(即鼓风之箱)熏之。
这二段文字之重要,在於说明在当时交替於二圆筒(或罐)间推拉运动之机械化,似已导人。
“风箱”之用於“毒烟喷射器”。必可溯至公元前4世纪之始,因墨子一书之前数卷亦曾提及。
由此点开始,可知距活塞与汽缸之合成,已非遥远之事。
《墨子·备城门》云:“转射机,机长六尺,狸一尺,而材合而为之辊,辊长二尺:中凿夫之为通臂,臂长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无离。”
不然,即是指“连弩车”或“车弩”而言(见《墨子·备高临》篇)。岑仲勉云:“一作轴转车,车上定十二石弩弓以铁钩绳连轴,车行轴转,引弩持满,弦挂牙上。弩为七衢,中衢大箭一簇,长七寸,围五寸,箭筒长三尺,围五寸,以铁叶为羽。左右各三节,差小於中箭。其牙一发,诸弦齐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垒,无不摧毁,楼橹亦颠坠,谓之车弩。”
吾人已知公元前3世纪之墨子信徒工程师,必已熟知阿基米德(墨卿按:墨家早阿氏半世纪之久。)所述平衡原理之大部分。在随後之备世纪中,此种对杠杆之了解,在中国已善於利用於“弩机”之制造,且几乎从事大量生产。
此类机构包括错综之弯曲杠杆及掣子;范围较大,且使用木材者为配重之水斗或桔槔;杠杆压机,虽非重要,但跳动锤,则构成一种重要应用,且载重之吊举,常用杠杆之组合。
但在古代杠杆之最精巧应用,不是“弩机”,而是纺织机械,其中杠杆及连杆与踏板结合,包括铰链或活动接头之使用,形成繁复的连杆机构。
综观上述墨子十大发明与发现,其实,细而分之,不止此数,盖以其中含有二种以上者。
我之所以仍以“十”为称者:一则,“十”是含有多数、完整之意;二则,其中某些部分,容有冥符遥契,比符己意之嫌,若强加删减,仍不失为“十”之项额也。
观此“十”大发明与发现,吾人称其为“科圣”,谁曰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