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支票管理制度文件(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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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一
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支票按照使用范围分为人民币现金支票和人民币转帐支票。
支票的管理制度: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需有“借款单”(如已有发票则直接填写“支出凭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日记帐,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存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
(4)现金支票一律由出纳员一人保管,不得转交他人。
(5)现金支票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涂改,如发生书写错误,应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另行签发正确支票。
(6)现金支票一律为记名式,不可用于转账使用。
(7)收到客户交来的空额(空白)支票,收票人首先检查支票上有无交换号码和签发单位的印鉴,当面填齐结算金额及用途,留下客户单位电话及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对预留密码的支票,应由客户将密码填写清楚。
(8)顾客开好的支票,要审查支票的内容,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十天(到期日为节假日顺延),业务项目与支票用途应一致,大小写金额应一致,数字无涂改,支票与发票相符,上述内容若有不符或支票残破,不能收取。
(9)转帐支票起点为100元,低于结算起点的业务或交易用现金结算。
(10)准确无误地填写和保管收取的支票,不得遗失和毁损。
(11)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收取的支票应及时送交财务部,出纳员根据规定将支票存入银行。
领用转帐支票应填写“借款单”,明确注明用途、金额,依照有关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凡签出的支票,一律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时间、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或空额支票,对预留密码的支票,出票同时填写密码。
需要报账的支票,由经办人填写“支出凭单”,审批后方可办理报账手续。已经结账的.支票,应将支票根连同有关原始凭证附在一起制证记账。支票签出后业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手续,签出未使用的支票在10日内交回财务部。
如签发支票有误被退回的,应与其支票根一同加盖“作废”戳记,与正确支票附在一起入账,以备待查。
空白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分人保管,不得事先将空白支票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和填写支票预留密码。
空白支票一律存入保险柜,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
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业务,履行转款手续应附借款协议。
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二
1.企业人员需用支票,领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有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领大、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用途。
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2.财会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5.支票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会、保卫部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6.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正确地记载账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严格结算办法,必须做到:
(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
(3)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不准将支票做抵押;
(5)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8.支票使用要求
(l)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2)支票有效期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4)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因签发空头支票和支票印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而造成的退票,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罚款。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签发支票。
9.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准将支票乱扔乱放。
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三
为了加强支票(现金、转帐支票)的使用和管理,明确支票的购买、保管、使用(领用、支付)、收取、进账等环节的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领购出纳员根据业务需要,报经会计,按照银行规定到开户行购买,同时做好《支票购、用、存登记簿》登记工作,年终,做好作废支票及登记簿同银行账的归档工作;
二、保管出纳员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做到“三防”,即防盗、防火、防潮)。严禁空白支票和印鉴同时存放一处,避免被盗用;禁止空白支票加盖完整印鉴;
三、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使用出纳员保管、使用法人私章,会计保管、使用公司财务印鉴;严禁相互交接印鉴使用,代为盖章。违规使用造成损失的双方负责;出纳、会计不在,印鉴交第三人保管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预领业务人员填写《支票预领单》,并按规定由主管审批,到财务办理支票借款业务;
五、填开出纳员对公司规定权限内,并符合规定手续的《支票预领单》填写支票。超出规定权限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填写支票。开票前核对银行存款可用余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填写要素要齐全;金额事先难以确定时,予以限额,并填写日期、收款人(或单位)名称、用途;
六、盖章会计对《支票预领单》及已开支票进行复核,对符合公司规定权限及手续、填写无误的加盖财务印鉴。对超过权限的,非经常业务电话总经理确认后盖章。严禁会计对不符合规定的支票盖章;
七、领用业务员负责保管已领支票的安全使用,保管至收款方签收为止;
八、挂失支票被盗或遗失,业务员、出纳员在第一时间到银行办理挂失止付,同时上报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无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00﹪赔偿并进行相应处罚;
九、核销预领支票实行领取登记、用完核销制度。以支票付款的,支票头要求收款人签名(盖章),取得发票后业务员按报销程序办理核销手续;
十、收款屈臣氏付款,会计负责通知综合岗安排收款,并负责跟踪、填制《屈臣氏应收款回款进度表》;其他客户(非发票户)付款,出纳员开具一式三联收据,收款员凭单收款,未经公司批准原则上不收取远期支票。收款员对客户支票进行初审(检查收款单位、日期、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印鉴是否模糊等),收回当日交出纳员;
十一、进账出纳员对收到支票进行审核,无误交会计盖章背书,当日或次日交银行办理进账,并跟踪款项到账;对公司同意收到的远期支票,出纳员负责保管,到期办理进账;
十二、本规定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
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四
支票使用管理细则:
与同城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商品交易、劳务费供应及其他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1)签发支票的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由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妥善保管,与支票分开存放,不得在未签发的空白支票上事先盖好印鉴备用;空白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2)办理清户手续注销银行账户时,应将空白支票交回开户银行。
(3)支票一律记名,金额起点为100元,付款期限为10天,从签发次日起,遇节假日顺延。
(4)支票的签发一律按银行规定办理,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日期、用途、收款人名称均不得更改,作废支票要予以登记,并将作废支票装订在当日凭证内。
(6)严格遵守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销售单位代为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填写资金限额及用途。
(7)不准出借或转让支票,持票人如将空白支票交给收款单位时,应当面填写实际结算数。
(8)财务人员应及时将受理的各项收款(转账支票)连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银行,并及时给付款单位开据发票。
(1)各部门如领用支票,经办人需认真填写“付款审批单”,注明合同编号、金额、用途、是否为预算内支出、有无垫支款项等,经部门经理审核,报财务部复核,如为预算内支出,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总经理同意签字即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经办人需在支票票根及支票登记簿上签字。
(2)经办人要在领取支票的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内容正确、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的签字。
(3)出纳人员要及时、正确登记银行日记账,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定期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4)空白支票、发票、银行收据统一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保管,领用时需经财务经理同意批准。
(5)凡公司对外支付的借款、往来款、工程款等必须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依据,经办人员凭合同原件,按照预算内、外的审批程序,经总经理签字的付款审批单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同时将合同原件留财务部存档。
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五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四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三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五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六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支票管理注意事项
一、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二、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三、工、建、中、交、农、光大、商行等均有自己的支票。
四、标识,各行支票纸质特制,有防伪。
五、出票日期要求大写:贰零零贰零伍壹拾捌
六、收款人:天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七、出票人账号:一般为印泥印上去的。
八、人民币①应大写,②$6598.70陆仟伍佰玖拾捌元柒角整;③顶格。
九、人民币小写要以“$”封口。
十、人民币大小写要一致,整张支票不允许涂改,尤其是人民币处不一致或填错、涂改都应视无效。
十一、用途要明确填清楚。
十二、出票人签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加盖印章应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
十三、存根:出票人用以记账。
十四、齐缝章
十五、支票付款期限十天。
十六、需存入银行,要填写过账单。
十七、持转、现、过账单不允许承诺立即付货。
十八、可能出现空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
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六
一、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支票印鉴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
二、必须建立支票登记薄,按支票的顺序号登记,支票存根与发票一起装订入帐。支票作废应注明“作废”字样,与支票存根一同装订保存,多张支票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剪去一角,装订保存。
三、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先填制《支票领用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取回现金,严禁签发空白现金支票。
四、转帐支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
五、支票的有效期为十天。
六、签发转帐支票时,各项内容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支票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及收款单位,严禁签发各项均为空白的支票。
七、严禁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不准将支票转让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
八、借用支票,需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日期、用途及金额,领用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
九、如果遇到领导外出情况,应由领用人设法联系,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十、使用信汇方式时,针对小型企业必须做到货到付款,正规企业必须见到确认函后方可付款。
十一、支票领用后,要对所领支票妥善保管,未使用及时退回出纳保管,如发现支票丢失,要认真查找并及时向财务部报告,由财务部迅速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如因支票丢失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出纳人必须将银行的相关票据及作废支票,必须根据财务的规定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七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支票使用时应有“款项使用申报表”,按资金使用权限,分级报批,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抬头、日期、用途等项目要素填列清楚,登记号码,加盖印章,领用人在“款项使用申报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领用的支票须在五日内报销清账。
第二条出纳人员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票据(采购甲供材、固定资产、办公物品还要验收登记员签字)入账,统一编制凭证,按制度登记银行帐,原“款项使用申报表”作附件。
第三条出纳人员接到职能部门交付支票应认真快速检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规齐全,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条支票领用人在公司领用当月未能进行报销的,如支票当月未出账,支票领用人应将未用支票退回财务部;如支票已出账,领用人应将款项申报手续交至财务部,否则财务人员凭支票领用手续及银行出账证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如月末支票领用人未按上述制度处理,出纳人员下发书面通知告之经办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五条对于报销时发票票面金额比实际支付金额少时,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四条”制度处理。
第六条出纳人员应在每周一向财务部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报送现金和银行存款结存数。
第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经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按《银行结帐办法》最新制度标准为1000元或经相关领导批准确定;
6.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7.根据国家制度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8.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制度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9.支付给个人采购农业产品款项,可以使用现金;
10.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除本制度第一条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由财务经理列支使用范围。
第三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大宗物资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财务提现申报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提取。银行每日提取以不超过5万元现金为限,且不可以连续多日提取。为公司购置物品或支付费用时,尽可能提前申请支票支付,需要大额现金的情况,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制度流程批准后方可借款。预借现金后,需在借款事由工作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多借金额的预结算,并将未使用的借款退还财务部,逾期不作结算的,财务部出纳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员工及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七条符合本制度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单或领款凭证,经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八条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结出余额,做到帐款相符。
第十条备用金按年借用,年初凭审批完整的《借款单》,至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前,借款人至财务部归还备用金。
支票管理制度文件篇八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4、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5、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