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高考的政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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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的政策篇一
(二)谨防上当受骗。社会上时有不法分子、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考试期间,全部考点所有考场的考试情况将实行全时段、无死角视频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纪作弊的依据,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生。
(三)主动监督举报。广大考生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
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让我们一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祝福每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春季高考的政策篇二
6.已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注销工作等均按夏季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生院校在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毕业证明原件(含高中毕业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无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对于“3+证书”考试录取考生,招生院校还须核验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
7.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职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高度重视,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一)重视疫情防控,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健康。各招生院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做到“组织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疫情防控到位”,参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51号)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各院系集中录取时,须做好录取场场地和设备消毒工作,保证工作人员间隔符合防疫要求,应尽量减少线下聚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招生录取管理水平。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四)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招生院校纪检xxx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招生办公室、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请各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并告知所有考生。
附件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3月10—14日
10日15:00至14日15:00,志愿填报
3月18—20日
春季高考的政策篇三
信息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以下简称春季高考)将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为确保大家考试平安顺利,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一)带好考试凭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首场考试时须上交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48小时内(出核酸检测结果时间在6月16日8:00后)和24小时内(出核酸检测结果时间在6月17日8:00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按最新要求执行)。
(二)及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3日—17日每天9:00—20:00,6月18日—19日每天7:00—20:00。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三)妥善做好赴考规划。请考生在考前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并规划行程路线,尽早出发。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考生应自觉配合接受检查,留足入场健康检测、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建议最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
(四)备足备好考试用具。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准考证上写明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无关物品前往考点,如携带,请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外妥善放置。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考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务必于6月4日(考前14天)前返回春季高考报考地点并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如期顺利参加考试。
(二)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考生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务必于6月4日前返回春季高考报考地,主动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旅居史,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
(三)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考生于考前14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
(四)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考前48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16日8:00后)和24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17日8:00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外地返回考生还须执行我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五)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处理,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为保障人员健康安全,考生赴考请减少陪同人员,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鼓励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七)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属于以下情形的,需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请相关考生考前主动联系春季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联系方式见附件2):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考前21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者;其他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包括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人员等。
(八)跨区域(含跨市、跨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以下防疫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1.省内跨市考试的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考点所在地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
2.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上述健康监测要求完成后,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
3.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人员须提前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备,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上述健康监测要求完成后,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人员须提前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备,并提前14天到达考试所在地,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上述健康监测要求完成后,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重点地区入鲁返鲁考生须提前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备,并提前14天到达考试所在地,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每天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上述健康监测要求完成后,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6.省外入鲁返鲁考生健康管理应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请以考试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为准,请考生严格执行我省及属地最新防疫要求。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春季高考管理规定,考试开始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场。请考生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封闭区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春季高考考场全覆盖、全时段监控并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违纪作弊严惩。春季高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xxx刑法 (修正案九) 》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四、谨防上当受骗
社会上经常有不法分子、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邮箱:jubao@)。
祝每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