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 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精选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 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篇一
一、民族工作
1、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观教堂)活动,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3月份在全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指导2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与周边汉民村签订了友好村协议书,使“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
认真组织开展全县穆斯林群众开斋节庆祝活动,使全县8000多穆斯林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盛大节日。县领导张少瀛带领统战、民宗等部门深入到全县7坊清真寺,代表县委、政府向穆斯林群众祝贺节日,慰问教职人员,向穆斯林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工作。今年共为少数民族村筛选上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个(乔端镇西庄村饮水项目、崔庄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板山坪阳湖漫水桥项目),争取到位资金39万元。
3、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年新增和变更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6人,在春、灯节期间对全县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集中整治。高考前,对清真市场进行全面检查,5月下旬,对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清真食堂(灶)设置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防止了因“清真不清”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重新修订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考核百分标准,明确了创建目标和考核办法,明确了目标责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得到了加强,教职人员教风有了明显好转。
2、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召开会议进行布署,在全县116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了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了保证书,新添90个灭火器,提升了消防能力。配合县文化部门一道向省文化局争取到丹霞寺修缮资金80万元,翻修殿堂10间,消除了危房安全隐患。
3、五大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视察调研河南宗教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市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宗教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6月底召开了xx县民族宗教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对我县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全县五大宗教中佛道教的去商业化乱象、乱塑造像。
伊斯兰教去极端化思想;天主教的爱国神职人员教育引导、地下势力的教育转化;基督教私设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对问题突出的基督教私设点问题按照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纳入管理原则,对排查出的83处进行整理、归档,为下一步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从源头上减少私设点。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统战部、市民委的充分肯定。
4、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渗透。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四级网络”作用,加强信息掌控,与反邪教、公安部门协调一致,实现情报信息互联互通,一起果断妥善处非法宗教活动6起,有效地遏制了邪教活动的发生和漫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驻村扶贫工作
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建档立卡,认真查找该村贫困原因,深挖发展致富潜力,科学确定致富思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六个精准”,“四个切实”,“四个一批”,“五项措施”的要求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单位人员少的情况下组建工作队3人,驻崔保证庄乡崔庄村积极开展展扶贫工作,完成了301人77户建档立卡,完成了2016年157人42户脱贫工作。
四、积极化解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创建和谐环境
开展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重点人物实行专人稳控,限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确保了稳定。全年化解稳控民宗领域涉及医患纠纷、土地争议、经济债务、产权等矛盾纠纷11起,未发生一起县以上的集访、非访事件,在各级“两会”、中央“回头看”巡视工作、市六次党代会、省十次党代会、中央六中全会等重要时期,敏感节点,没有一起来自民族宗教领域的干扰,确保了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大局稳定。
五、2017年工作打算
(一)抓宣传。认真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对24个少数民族村村干部及五大宗教场所负责人116人培训一遍。
(二)、抓经济上项目惠民生。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立全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库。全年筛选上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不少于3个,争取获得批准2个,资金50万元以上。支持我县扶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文化局争取丹霞寺文物修缮资金。
(三)、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督员队伍建设,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检查不少于4次。
(四)、根据省市安排,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六进”活动,积极筹备,评选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表彰大会。
(五)、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特别是持续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六)、守底线、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信访稳定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七)、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乡、村两级责任,建立完善县、乡、村、组四级民宗工作网络工作,打基础,促规范,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