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限行通知(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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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限行通知篇一
20xx“逸仙杯”中山国际马拉松将于11 月 27 日上午 7:30 发令开跑, 届时15000名参赛选手将途经兴中道、中山路、博爱路、逸仙路等重要赛道路段。
为确保赛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发布赛事限行安排,在赛事当天中山市部分道路将分时段实行全封闭或半封闭交通管制措施,届时驾驶员需要按照本通告规定和现场分流标志通行,并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具体赛事道路限行方案如下:
1、11月27日00:00开始至比赛结束,下列时间、道路除持有20xx中山马拉松赛专用车证的车辆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①11月27日00:00起至比赛结束(预计27日15:00)对兴中道博爱路路口至城桂路路口、城桂路兴中道路口至兴文路路口、公园路兴中道路口至兰桂路路口实行交通管制。
②11月27日00:00起至比赛结束(预计27日11:45)对银通街体育路路口至博爱路路口实行交通管制。
③11月27日5:00起至比赛结束(预计27日8:00)对城桂路兴文路路口至东苑南路路口实行交通管制。
④11月27日6:45起至比赛结束(预计27日10:00)对兴中道博爱路路口至人大政协路口、中山三路、中山二路、民生路、孙文中路、孙文西路步行街、岐江桥、富华道中山路路口至岐江桥路口、中山一路彩虹桥路口至悦来南路口、悦来南路中山路路口至博爱路路口实行交通管制。
⑤11月27日7:20起至比赛结束(预计27日11:00)对博爱路翠景道路口至逸仙路路口实行交通管制。
⑥11月27日8:00起至比赛结束(预计27日12:40)对逸仙路博爱路路口至环茂一路路口、环茂一路、康乐大道环茂一路路口至会展东路路口、世纪一路、祥兴路、会展东路实行交通管制。
⑦11月27日8:30起至比赛结束(预计27日13:30)对江陵西路、中山六路、中山五路、中山四路实行交通管制。
2、11月27日全天,中山主城区禁止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泥头车等车辆通行。
在此期间将会对您的生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恳请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表示万分感谢!20xx“逸仙杯”中山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
11月24日
道路限行通知篇二
为保证“圣诞节”前夜西开教堂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西宁道(营口道—贵阳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长沙路)、岳阳道(长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阳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宁路)、南宁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宁路—营口道)、营口道(贵州路—贵阳路)、贵阳路(营口道—南京路)范围以内道路(含上述路段,但营口道的贵州路至贵阳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贵阳路的营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苍梧路的潼关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苍梧路(潼关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关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营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五)营口道(贵州路—南京路)、宝鸡东道(贵阳路—营口道)、陕西路(哈尔滨道—长春道)、河南路(哈尔滨道—长春道)、山东路(哈尔滨道—长春道)、辽宁路(哈尔滨道—长春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x年x月xx日
道路限行通知篇三
为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城区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确保城区主要街道畅通、有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限行措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道路限行范围:
1、城滨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城滨路北起文明路口,南至海螺桥路段(含人民银行与千家伴超市门口路段)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一切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经千家伴超市门口驶入城滨路。工商银行门口办事车辆经海螺桥底桥洞后左转。
2、海螺街部分禁止左转弯:海螺街东西双向行驶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行经与中街交叉路口时禁止左转行驶。
3、江滨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北起南街桥头南至江滨路1号(万工城城背道路),实行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文溪中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文溪中路北起新市路1号(江滨大酒店),南至月山路70号(磐农酒家)路段,实行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城区道路限行时间: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27日的7:30至20:30时段。
三、有关要求
希广大公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大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环境。
xx县公安局
1月29日
道路限行通知篇四
为了加强我市暑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制定了《20xx年暑期道路交通限行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xx年4月6日至5月8日,在省市各新闻媒体、互联网网站、微信、微博广泛征求了各界群众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我市城市区、旅游区道路,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北戴河区单双号限行区域及措施
(一)限行时间
每周六、周日8:00至22:00。
(二)限行区域和道路
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太平庄立交桥以东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车辆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此段出城方向不处罚)——205国道方向行驶。
(三)限行原则
每周六、周日8:00至22:00,上路行驶的本市号牌机动车(冀c号牌机动车)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双休日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四)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查、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且已经申领了正式号牌的小客车)。
2.通行证申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或支暑东山大队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1)执行暑期保障工作任务的市县(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车辆原则上按照公车改革后核定的公车数量的1/3的比例核发,经办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2)因生产、生活确实需要,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各驻秦单位、企业等,按照最低保障的原则,可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3)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残疾人的代步汽车,可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残疾证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具体由北戴河区残联负责统一申报。
(4)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市民,因家庭成员患病且行动不便,确需乘私家车定期到医院就诊、治疗(如尿毒症患者需要定期透析治疗等)等特殊原因的,可持户籍关系证明、医疗诊断书、行驶证、驾驶证,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二、其他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西六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指定的公交车、持暑期专用通行证机动车除外)。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持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海港区西环路全线(西环路与河北大街交叉口至西环路与102国道交叉口)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经102国道或205国道绕行抚南连接线(sl17)。
4.北戴河新区沿海公路全线(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绕行青乐公路(s261)。
(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规定
9座以上(不含)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牌照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通行。
(三)其他车辆限行规定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除205国道外,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在北戴河区联峰路、东坡路以南道路通行。
3.禁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及其他生活必须的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2条、第79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代码20xx),处以30元罚款。
年月日
道路限行通知篇五
为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环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护群众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我区部分道路限制核载质量在0.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畜力车(以下称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
实行24小时禁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区域
(一)禁行区域
1.东起东外环(即s345,以下简称东外环)、石岭路,西至西昌路(自人民路至光明大道)、衡山路(自光明大道至原枣曹线)、西昌路(自南园立交桥至胜利西路即长乐路),南起人民路,北至君山路(自东外环至建设路)、香港街(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至解放路)、广济路(自解放路至青檀路)、胜利西路(自青檀路至西昌路)、原枣曹线(自南园立交桥至衡山路),上述路段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衡山路、湖西路、湖西景苑西规划路、龙城路及所包含区域内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3.光明大道自西昌路至市中区界牌段,解放路自新s348线(十里泉路)至广济路路段,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4.石岭路自君山路至北外环(s345)路段,实行早7:00-8:30,午11:00-12:30,晚17:00-19:00限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二)禁行区域临界道路禁行路段
人民路自东外环路口西口(含)至西昌路路口东口(含)
西昌路自人民路路口北口(含)至南园立交桥南口(含)
衡山路自光明大道至原枣曹线路口南口(含)
君山路自建设路路口西口(含)至南园立交桥路口东口(含)
胜利路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西路口(含)至崮山路路口东口(含)
青檀路自胜利路路口(含)至广济路南口(含)
广济路自解放路路口西口(含)至青檀北路(即龙山路)路口东口(含)
香港街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西路口(含)至解放路路口(含)
上述临界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带有广告性质的专用车辆确需在核心城区道路上展游的,需经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审核同意,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5月25日
道路限行通知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和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潮阳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决定:在汕头市潮阳区管辖区域内部分路段对机动车辆实施限制、禁止通行及禁止停放,并使用固定、移动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单向行驶路段:石珠路,全天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驶入棉西路,即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棉新大道。
二、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路段: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中华路、南中路。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2:00。
三、禁止运载危化品车辆通行路段:潮阳区城区范围内道路(324国道和234省道除外)。
四、禁止车辆停放路段(有停车泊位除外):城西大道从北关路口至中信华庭路口路段、东山大道、河西街、中华路、北关路、北中路、柳园路、棉新大道(北)、南中路、长春路、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五举路、公园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平北路段、平西路段、城北四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教授巷、文昌街、西环城路、石珠二路、石珠路、城西一路、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循环路。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路段:城北五路、城东大道、棉新大道(南)、城南一路、城南二路、棉西路等道路。
五、交叉路口80米范围内禁止车辆停放:1、324国道:棉田路交叉路口、东山大道交叉路口、揭海路交叉路口、棉北街道交叉路口、棉西路交叉路口、社通(南门)路交叉路口、工交(职教)路交叉路口、梅园路交叉路口、梅花农场路交叉路口、大峰医院门前路交叉路口、237省道(谷饶路口)交叉路口、老和惠路交叉路口及新和惠路交叉路口;2、237省道(灰田线):兴富路(铜盂路口)交叉路口、谷贵路交叉路口、东明交叉路口;3、234省道(揭海路):西胪镇综合市场路口交叉路口、谷关路交叉路口;4、谷贵公路深坽大坑路口;5、大坑临时红绿灯路口;6、饶新路与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交叉路口。
六、每年高考期间(六月六日17时至九日17时)禁止车辆停放路段(包括有停车泊位在内):中山东路、城东大道、东山公园门前横路、公园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新镇二小学门前路、桃园路。
七、禁止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车辆,在公交车、出租车停车泊位停放。
八、在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道路停车,汽车类须按规定顺向靠右侧停放,(有停车泊位的须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二轮摩托车和自行车须按规范停放在步道临路肩一侧,车头须向外并与路肩石对齐。遇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停放或车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驾驶人必须及时将车辆驶离。
九、限行、禁行、禁停的车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十、实施车辆限行、禁行和禁停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做到按规定行驶,按规定停放。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十一、原来发布的与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处罚。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