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优秀13篇)
报告是一种详细记述和说明某一主题、事件、项目等情况的正式书面材料,它具有客观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的特点,常常被用于向上级、同事或其他相关人员做出汇报。最后,阅读和审查报告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确保没有语法错误或遗漏重要信息。即将展开的报告内容将涵盖多方面的研究和调查结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一
为全面深入地掌握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和生产生活状况,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作用。根据云工[20xx]总字6号、红工发[20xx]13号文件通知要求,xx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开工字[20xx]19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认真及时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现将各基层工会调查情况汇总上报州总工会。
一、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xx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xx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xx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xx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出自 xuefen.cOM.Cn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二
前言:在我国,一般“农民工”泛指无某地长住户口而在该地从事各种活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自二十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且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高速增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在大步伐的向前迈进着,而当前,农民工的数量也在迅速的增长着。这个庞大的特征群体一方面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另一方面也相对阻碍了城市的发展(个人意见)。据媒体报道,目前在京的农民工数量已接近300万,占外来人口总数的70%左右。那么,究竟他们的生活状况怎么样呢?做为一名大学生,有权力去了解,更有义务去关注。所以,我和同宿舍的一名同学就是怀着这样的初衷进入了在京农民工的工作现场,与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看到了听到了一些平时接触不到的情况,感受很深刻。
调查对象:在京外来务工人员,主要包括了从事第而行业建筑业及餐饮、服务性的第三行业。
调查时间:2019年7月25日——8月15日。
调查方式:聊天式询问。
下面就是主要的调查事实:由于调查者本人暑假没回家,故此有大量的时间去接触这些外来务工人员。首先,就自己最近的本校由于校园美化,所以有不少的农民工在这里找到了活干。最先接受我们调查的来自河南安阳的三位男性农民工。其中,年龄最长的43岁,有两个孩子,姓王;最小的30岁,有个4岁的女儿,姓郝;另外一个姓张,40岁。当时接受我们调查采访时,着三位师傅正在吃晚饭,且不时的用家乡话交谈着。王师傅懂一些普通话,他诙谐的说这是由于经常在外地做工的缘故。他告诉我们,他们不是那种常年在外的务工人员,这次出来是经过年轻的老乡介绍的,因为是老乡介绍,他们还是比较满意的。这次包括临村一共出来了8、9个人,他们自己的村子共有4、5个人,村子都是很小的。一般情况下一年可以出来干活200天左右,每年都是刚开春,过完春节就走,然后等到小麦熟了的时候就得回去。因为家里还是很缺劳力的。下一次等到种上玉米,把一切家务活干完后再重新出来。王师傅一边抽着烟卷,一边用叹息的声音告诉我们每次出来都得换好几次地方,就象现在这份活8月底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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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和同学又就近去了芳庄某工地,发现这里的农民工业余生活很贫乏,大部分时间都只能睡觉、打扑克、侃大山,或者上街闲转,连看电视也都成了一种享受。城市的文化设施与休闲设施从来都与他们无关的!当然他们的业余时间也只是在有阴雨天时。32岁的甘肃籍民工陈文化告诉我们,他们也有一些乒乓球馆,可从来都不开放,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突击检查而已。这里的施工条件明显恶劣与学校:工地四周都是全部封闭的矮墙,只有一个门可以出入,我们进去是费了好大的口舌才得以进去。在这个工地上,我们还看到了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工人,本来他们也应该在校园里读书的,他的眼神让我永远难忘。他告诉我他的家乡很穷,或许只有靠出卖青春,或许只有在繁重的劳动压力下度日了,而他们的付出却又是如此的廉价!
在后来我们去了西三环边一家规模中等的饭店,点了菜之后便和一位忙着拖地的同龄山东籍于姓员工说了起来。他告诉我们,他每天早上从5、6点一直工作到晚上10点钟,并且和老板签了一年的。
合同。
每月工资大概是500元实行的是年终发放制平时只给60-80元生活费。其实他们在签合同时就等于把一切都押给了老板如果在这期间有什么旷工或其他以外情况时老板则会狠命的克扣工资他还告诉我们。老板之所以实行年终发放制是为了把钱存入银行获得不匪的利息收入。哦原来老板时时刻刻都在盘算着自己的利益。我问他是不是住在饭店他来了一个大力度的摇头后告诉我这一个饭店共招收了15个像他这样的人他们住在一起一起住在公主坟一个地下室里条件极其恶劣是大通铺阴暗无比而且空间很小加上现在是大热天蚊子能把人吃掉没有风扇简直快要死了!听到这时我要求去看看可他表示很忙而且不一会就离开了我们。
通过这次亲身调查研究,是我们这个整日只呆在教室里的理论型大学生感受很深。城市农民工,作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新生的社会群体,目前大多从事着脏、重、苦、险等粗放型工种。他们的生活状态如此之差。令很多农民工不满的告诉我,自己也为北京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凭什么就瞧不起人。是啊,我想社会是应该高度重视这个特殊群体,为他们寻求更好的出路!后来我们在阅读和研读了大量材料的基础上,并且针对我们的调查给出了一些建议,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城打工的相关政策,为加快城市发展,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政策支持。逐步完善有利于农民外出打工的各种优惠性政策,清理和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打工的各种手续,为农民进城打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通过媒体加强对农民工的正面宣传,促进农民工与现有城市居民间的良性互动,增加群体间的信任,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须知,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会切实让民工们感到党的伟大和体贴。
二、改善劳动生活条件。
三、规范用工行为。
各级用工单位要按照中共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实行“凡是用工、务工一律签订合同”的用工制度。各劳动部门应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实际情况,完善用工制度,规范用工行为。
四、加大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兑现力度。
各级劳动执法部门要积极受理农民工的投诉案件,对上报的投诉案件要建立详细登记制度,做到受理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对不接受劳动部门受理的个人或团体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把长久拖欠克扣工资的私营业主的丑恶行径要在社会上“曝光”。在拖欠工资现象严重的行业,建立工资支付信用档案及工资支付基金制度,由用工单位出资建立,保证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各级劳动、建设、工会等部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建立健全用工监控制度,严惩那些不具备合格资质,违法违规运作,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劳务企业。此外,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建立良好的工作查处制度,为农民工撑起一把健康、持久、耐用的打工“保护伞”。最好不要让工头的各种小伎俩得以实现,钻了空子。
五、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
当然,农民工自身也有一些不能适应现代城市和工业化要求的缺陷。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技能的培训,对农民工要在技能、法律、卫生、城市生活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指导,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工作水平,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一是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农民工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二是在培训过程中,找准市场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计划、有目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教育,使农民工由体力型向技术型和智力型转变,努力打造劳务精品,推动劳务经济持续发展。
总之,我们整个社会都要时时刻刻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牢记在心里,把他们的寒暖记在心里,这或许就是我们此次调查的意义所在了!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三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农民比例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我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省及务工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新一代河南农民工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涌现出了李学生、魏青刚、周国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解我省农民工的就业现状,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处的有关人士。综合河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形成了本文。
就业现状: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
资料显示:我省总人口9768万,乡村人口6774万,农村劳动力4752万人,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2800万人。截至底,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1746万人,比增加189万人。其中省外输出1090万人,省内转移652万人(含县内就地转移357万人),境外就业(含外派劳务)4万人。
在外省务工的农民工,集中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广州、东莞)、江苏、浙江、新疆等经济发达的省市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外务工的农民工,主要分布在东南亚、日本、韩国、中东、非洲等地区。主要从事建筑、运输、矿业、制造、电子、纺织、服装、烹饪、保安、采棉、机械、维修、船员等行业。
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形式主要为政府劳动部门、有关单位集体组织或自发外出务工,其中有组织的农民工输出所占比例较小。18个省辖市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不平衡、情况不相同。周口、南阳、信阳、驻马店、商丘、开封、濮阳等农业区外出务工人数占全省外出务工人数的近70%。而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济源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外出务工人数占全省外出务工人数的30%。
目前我省农民工外出就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在叫响全国的“林州建筑”、“长垣厨师”、“鄢陵花工”三大劳务品牌的基础上,又培育了“遂平家政”、“汝阳电子”、“xx县涉外”、“平舆防水”、“唐河保安”等一大批势头强劲的新品牌。近年来,我省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劳务收入逐年增加。全省已有1746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已由的20%提高到36%,成为全国第一劳务输出大省。20全年劳务收入955亿元,比20增加225亿元,人均年劳务收入5727元。
我省相关部门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外出务工人员中组织开展“为当地作贡献、为河南添光彩”的“双为”活动,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新一代河南农民工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涌现出了李学生、魏青刚、周国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主要特点:就业领域涉及生活诸多方面。
农民工就业多数不稳定,流动性大。农民工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工、时工、派遣工等,很多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呈现动态化。据调查,有18.7%的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38.5%的工作时间在1至2年左右,工作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较少。
农民工的从业领域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业主要集中在煤炭、冶金、化工、机械、纺织等条件艰苦、污染较重的行业和城市基本建设、第三产业等收入较低的岗位上。据调查,我省农民工在建筑业务工的战到27.74%,矿产采掘业的占10.39%,纺织业占20.55%,餐饮商贸占23.11%。
农民工多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聚集。据调查,农民工有组织输出的只占36%,其他则投亲靠友、自找门路或者通过务工地劳务市场介绍务工。在城市陌生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以血缘、地缘、及业缘为纽带的聚集现象。农民工中男多女少,以中青年为主。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我省农民工中男性占62.93%,女性占37.08%。但在一些具体的行业差别大,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中,99%为男性。女性多数在纺织及餐馆等服务业中居多。农民工年龄在18~45岁之间的,占整个务工人数的76.89%。他们年轻力壮,身体素质较好,文化水平较高,容易掌握劳动技能,又有吃苦耐劳精神,在职业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优势。
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低于城市同龄劳动力。我省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的最多,占60.78%;其次是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者分别占18.16%和18.7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这两极的人员比例都很低。从流出地来说,这部分群体文化素质并不算低,而且是农民工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思想意识较新,适应环境能力较强的群体。但与城市同龄劳动力相比,其素质仍然较低,对高层次就业岗位的选择余地非常小,绝大多数只能从事那些技术含量低,脏、累、重、苦、险和城市人很少问津的工作。
长期滞留者增多,但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者较少。据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加快,一部分工作稳定的农民工逐步在城市扎下根来,“举家迁徙”的现象也在不断增多。但由于他们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较低,他们要想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还有一定的困难。
权益保护: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由于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和其他方面的一些原因,在不少地方和单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和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
就业歧视依然存在。当前,限制农民工进城务工制度性障碍正在逐步取消,但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管理部门较多,需要证件多,相应的收费也多。据了解,外出务工必须办的证件主要有:外出前由当地有关部门开具身份证明、务工证、婚育证;到就业地后需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健康证等证明、证件,人为地提高了农民进城就业的门坎和劳动成本。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福利、同工不同权利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据调查,企业没有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的达71.79%,对有些农民工而言,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关系不大。就是签订了合同的农民工,还有12.1%的人不太清楚合同内容,无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许多合同文本不规范,存在着很多无效条款和霸王条款;有的用试用期作幌子,到试用期快结束时,马上辞退,重新招录;有些单位履行合同走形式甚至不履行的现象仍然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依然严重。尽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这个矛盾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但问题依然严重。据问卷调查,有23%的农民工被不同程度地拖欠过工资。超时劳动的现象普遍存在,劳动报酬偏低。一些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问卷调查显示,有60%以上的农民工每天工作在8~10小时以上,甚至更长,有81%的人每周休息不足两天。有一半的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近八成的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9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还有八成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有3.96%的农民工月劳动报酬不足300元,24.22%的人月工资报酬在300元至500元之间,46.31%的人在500~800元之间,800~1000元的占17.56%。有些企业生活条件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条件差,工伤事故比例高,职业危害比较严重,是农民工较多反映的问题。据了解,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农民工因工致残、死亡的人数占大多数;职业病人数较多。不少用人单位尤其是非公企业,忽视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有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参加社会保险率低。74.81%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其中,有73.37%、73.77%、84.65%和67.46%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劳动力市场供过与求,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农民工只好接受许多不平等的条件,为以后权益受侵害留下了空隙;二是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在证明劳动关系的问题上取证难;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为节省生产成本或经营困难,在为农民工提供工作场所、环境条件、安全卫生保障等方面大打折扣;四是部分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经营资格,或存在违法经营情况,使农民工各项权益无法保障;五是相关部门对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技能培训:半数农民工参加了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调查的农民工中,尽管有一半的被调查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的培训,但大多也只是临时的、短期的岗前培训。近三成的农民工拥有专业技术证书。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有9196名农民工拥有专业技术证书。在9196名拥有专业技术证书的农民工中,拥有初级证书的占59.43%,拥有中级证书的占34.45%,拥有高级证书的'占6.12%。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参加过简单的劳动技能培训。在调查的农民工中,有50.20%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男女农民工各有51.41%和47.99%参加过培训。从文化程度上看,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工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越多,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中有74.02%的人都参加过职业技能的培训,而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中只有18.65%的人员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的主要方式是参加短期职业培训,快速上岗。调查了解到,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的主要方式有:参加短期(半年内)职业培训、自学专业知识、个人拜师学艺、接受长期(半年以上)职业教育等,分别占39.4%、24.1%、16.4%和9.7%。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四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出自 xuefen.cOM.Cn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农民工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农民工的贡献是在工作环境差,各方面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从调查中发现农民工普遍受到不公平待遇,如:调查中用人单位对调查不予支持配合、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由于农民工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影响其子就学问题,为社会的稳定留下隐患。
(一)就业渠道不规范。
绝大多数的农民工是通过老乡、亲友介绍等方式就业,无论是乡(处)的劳务输出,还是用人单位的输入,在管理方式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反映出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合法机构少,从业的选择余地小,农民工需求的市场信息不畅,政府引导就业工作不力,管理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合法职介机构作用发挥不够。
(二)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情况。
我市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79元/月,基本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平均日工作时间在10.3小时内,统计结果表明,在4160名农民工中,有2445人签定了劳动合同,签定劳动合同率为58.8%。但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还存在约定条款不规范、不平等、内容不具体的问题,部份农民工没有与雇主签订平等的劳动合同的意识。
(三)劳动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
在危险系数较大的工厂、矿山、建筑行业,农民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按时领取,从事高危工作时得不到有效保护,存在职业病隐患和安全隐患。居住地的卫生条件也无法保证,大多数农民工衣着陈旧,居住简陋,饮食简单,住宿问题急须解决。
(四)民主权利及精神文化权益保障情况。
据调查,在农民工数量多,且相对集中的地方,用人单位并没有成立基层党支部、团支部的组织,农民工们没有任何组织生活可言,业余生活单调。少数建有工会组织,建有“职工之家”的,能通过开展活动来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绝大多数农民工在业余时间的主要消遣方式是闲聊和睡觉,年纪较轻的多半是结伴进城游玩,基本上没有其它的精神文化娱乐方式。
通过调查中反映出,大多数用工部门和农民工队伍负责人眼里,农民工只是单纯的劳动力,基本上不用管他们的培养和教育。而大多数农民工从不自己主动学习,没有学习的观念意识。
(五)农民工维权工作。
随着中央到地方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及一系列针对农民工政策措施的出台,政府和用工单位也开始重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共同做了许多工作,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
在调查者看到,并无长期拖欠工资现象,只有极少数的不能按时发放工资,但可以通过预支生活费等方式得到货币,生活得以保证。
2、生活费、子女学费有了保障。
由于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农民工的生活费、子女入学费得到了很好的保证。自学校实行“一费制”后,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市民同等待遇,大大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3、用工方对农民工待遇有所提高。
近年来,随着各种新型管理理念的冲击、工会组织的介入,用人单位逐渐接受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用人方及工会等组织在逢年过节时经常举行农民工座谈、聚餐,给农民工发放过节所需物资,通过农民工自己的基层工会组织不定期的开展工会活动,同时还能对家庭困难的农民工进行帮扶。
四、目前农民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务工,参与城市就业的平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建议劳务输出方要与用工单位协调沟通,组织一个有效的就业管理渠道,更好的维护好农民工各项权益。
2、农民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得不到落实。建议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级组织及劳动部门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力度。
3、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工作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致使农民进城务工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建议加强指导和扶持力度。
4、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不够系统,熟练工人培养速度过慢。建议加强培训面和培训力度。
5、在稳定农民工队伍,留住农民工人才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6、农民工是危险行业、危险工种和职业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的主要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大大高于其他群体。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农民工队伍负责人无法按质按量的提供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加之经常性的加班加点,农民工在身体疲劳,又缺乏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力度。
农民工的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这不仅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用工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民的利益,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项难度很大的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研究、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五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今天公布海南农民工就业和收入状况调查报告,报告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我省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报告显示,我省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收入不断提高,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
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我省农民工总量为112.3万人,比增加13.3万人,年均增加6.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68.1万人,年均增加5.5万人;本地农民工44.2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
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
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我省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48.9%、乡外县内从业的占15.6%、县外省内从业的占27.1%,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8.4%,比20下降0.2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74.6%,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1.4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8.2%和16.2%,比2013年分别增加0.2和2个百分点。
从从事职业来看,2015年,从事商业、服务业人员占51.7%,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8.7%,专业技术人员占8.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3%,其他从业人员占26.8%。
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24.7%增加至2015年的2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9.4%;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8.5%。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20.8%,比2013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9%,降至2015年的28.3%,下降18.6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2.8%,增至2015年的44%,增长1.2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9.4%,增至2015年的24.8%,增长15.4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53.1%,降至2015年的34.9%,下降18.2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29.2%,增至2015年的38.5%,增长9.3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17.7%,增至2015年的26.6%,增长8.9个百分点。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六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仅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并且已逐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本文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海南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宏观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一、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海南农民工总量为112.3万人,比增加13.3万人,年均增加6.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68.1万人,年均增加5.5万人;本地农民工44.2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
(二)农民工从业比例稳步提高。
年农民工人数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28.9%,比20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14.7%,比2013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14.2%,比2013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三)青壮年农民工比例逐年增加,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2013年至2015年间,30-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分别为42.9%、45.6%和46.6%,比重逐年增加;29岁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6%下降到2015年的43.4%,下降3.2个百分点;51岁及以上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10.5%下降到2015年的10%,下降0.5个百分点。2015年女性农民工比例为39.5%,比2013年增加1.6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专业技术型人才逐年增加。
海南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每年的比重在60%左右上下波动,2013年至2015年间,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比例逐年提高,分别为63.8%、65.7%和67.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分别为7.1%、8.9%和9.9%。2015年专业技术型人才所占比重为9.5%,分别比上两年提高2.4和4.2个百分点。
(五)接受培训的农民工增加,职业技能水平有所提高。
农民工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重在提高,尤其是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较多。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海南省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帮扶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如“春风行动”等,加大了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转移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也意识到增强职业技能的重要性,主动接受职业技能的农民工越来越多。2015年农民工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5.7%,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4.7%,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
1.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本地化趋势愈发明显。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海南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48.9%、乡外县内从业的占15.6%、县外省内从业的占27.1%,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2015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8.4%,比2013年下降0.2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农民工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但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74.6%,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1.4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8.2%和16.2%,比2013年分别增加0.2和2个百分点。
4.外出农民工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城市,在县市地区及乡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比重增加。2015年,外出农民工于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占66.6%,其中:直辖市务工的占3.3%,比重增加0.6个百分点;省会城市务工的占39%,比重下降5.8个百分点;地级市务工的占24.3%,比重增加0.4个百分点。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24.7%增加至2015年的2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1.农民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海南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9.4%;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8.5%。分职业看,2015年平均月收入最高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月均3226元;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月均3104元;居第三位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月均2609元。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20.8%,比2013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2.中高收入农民工比例增加,低收入农民工比例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9%,降至2015年的28.3%,下降18.6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2.8%,增至2015年的44%,增长1.2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9.4%,增至2015年的24.8%,增长15.4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53.1%,降至2015年的34.9%,下降18.2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29.2%,增至2015年的38.5%,增长9.3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17.7%,增至2015年的26.6%,增长8.9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生活和福利保障情况。
1.收入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外出农民工收入的增加,农民工在外生活消费支出也随之增加。2015年全省外出农民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675元,比2013年增加1618元,增长14.6%,年均增长7.1%,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从单位或雇主向农民工提供的伙食和住宿情况看,2015年,每天提供三顿饭的占39%,提供两顿饭的占17.5%,提供一顿饭的占8.1%,不提供但补贴部分伙食的占2.8%,不提供也没有补贴的占32.6%;提供住宿的占49.7%,不提供住宿但有补贴的占12.1%,不提供住宿也没有补贴的占38.1%。
2.外出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以单位宿舍或合租房为主。外出农民工多数居住在单位宿舍、与人合租住房或独立租房为主,所占比重分别为40.2%、26%和12.7%,随着就近就业人数的增加,回家居住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由2013年的2.5%上升到5.1%,增长2.6个百分点。
(二)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随着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关注和扶持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海南省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情况有所好转。2015年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较好,拖欠现象减少,全年仅有0.2%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2013年下降0.9个百分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比重分别由2013年的15.9%和12.6%,提高到2015年的18.7%和13%。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七
2月24日,由徐州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实施的“徐州市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报告”出炉。此次调查对象为徐州五县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有效样本266人。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知识水平偏低,6成农民工从事短期零工,“看电视”、“上网”为主要消遣娱乐方式等。,66.2%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14.3%选择“在家创业”,农工民最期盼工资能够及时发放,社会保障能够加强落实,增强农民工的“生存安全感”,希望政府能够在产业信息、创业渠道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70后、80后男性。
调查显示,70后、80后男性为农民工主力军。266位被访农民工中,70后和80后占63.5%。其中,男性占89.5%,女性占10.5%。7成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初中或高中、中专。47.7%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初中,24.4%为高中、中专,16.9%为小学及以下,10.9%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从被访农民工平均每月休息日来看,35.0%的农民工表示每月几乎没有休息日,持续工作,15.4%的农民工平均每月仅有1-3天休息日。从被访农民工自身感受来看,35.3%的农民工表示劳动强度很大,超出了身体负荷,仅有10.2%的农民工表示工作较为轻松。
从事短期零工。
调查显示,在“家”打工成首选。20,39.5%的农民工选择在徐州本地(含各县区)打工,与同期的调查比较,提高了11.4个百分点。其次是长三角地区,比例为36.5%,与20基本持平。剩余24.1%的被访农民工散布在全国各地打工。
6成农民工从事短期零工,自主经营比例较往年提高。除4.1%的农民工目前“失业”外,60.9%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22.2%为“长期合同工”,12.8%为“自主经营”,而年的调查中,仅有9.0%的农民工自主经营工作。在工作种类上,技术类工作和工厂普通工人为主。63.9%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种,工厂普通工人的比例为12.9%。各种职业比例较2014年没有明显的变化。
近7成农民工。
对收入感到满意。
调查显示,66.5%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其中10.5%“很满意”,56.0%感到“基本满意”。有29.3%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2.3%“很不满意”。
在选择主要生活开支时,除去日常生活开销,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占比较大,而用于储蓄的比例较去年有所增加,尽管收入满意率有所提高,但由于开销日益增多,农民工群体经济压力较大。
调查显示,“看电视”、“上网”为农民工主要消遣娱乐方式。“看电视”、“上网”是农民工工作之余主要的两种消遣娱乐方式,比例分别为37.2%和33.1%。“和朋友聊天”以及“麻将”的比例也超过了10.0%。
在回答“您对今后的工作有什么具体打算?”时,66.2%的农民工选择“继续外出打工”,14.3%选择“在家创业”,另有15.8%表示“还没考虑好”,而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仅有3.8%。
期盼多渠道创业帮扶。
调查显示,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工资能够及时发放,社会保障能够加强落实,增强农民工的“生存安全感”。同时也有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控制工作时间,杜绝疲劳工作,保障农民工正常福利待遇。还有一些农民工表示,孩子上学难、家乡老人没人管依然是他们不能安心外出工作的两大难题。
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希望政府能够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提供小额贷款优惠帮扶,同时希望政府能够在产业信息、创业渠道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继续整治村庄环境,合理规划,维修道路,保障村民出行,同时还对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降低物价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诉求。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八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九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xx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一样,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礼貌的熏陶。
农民工的很多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那么当代农民工在中国社会阶层中的地位又是怎样的呢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在2014年2月5日至8日走访了东营市西城金大地建材批发中心。
意时,常常遇到不讲理的户主,就是拖着尾款不给,让人没办法。这几年生意好做了,朋友介绍的生意也多了,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了。此刻自我也看开了,城里人也是人,自我同样能够凭着自我的努力过上好日子。说完又是一阵爽朗的笑声。能够看出赵老板对生活对未来是充满自信的,祝愿他在未来一帆风顺。
走出中宇卫浴,我走进了旁边的小卖铺,店主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大约二十三、四岁,黑红的面孔说明了他的风雨奔波。店主很健谈,一听说我是大学生,羡慕不已,说还是上学好,不向自我这样累,还告诉我自我的同学也有在山大的。我让他讲述一下自我在社会上的经历,结果让人吃惊。他才22岁,却去过七、八个城市,干过各种工作,进过钢铁厂,干过装卸工、安装工、,修过管道,干过电焊,此刻开着父亲小卖铺他自我送着水,虽然有点累可是利润还是可观的。此刻有自我的小货车,有自我的电脑,怎样也算现代人啊。最终他告诉我自我明年就要结婚了,打算结婚后把妻子也接来,用这几年攒下的钱闯荡一下。
在金大地以及逛了两天了,也见识了他们的勤劳和艰辛,到了2月8日,也是调查的最终一天,我打算和几位装修工人聊聊,感触一下他们的生活。在金大地一出门头,我见到了四位正在干活的工人,他们正在打磨墙面,看他们的年纪可是二十一、二岁。等了一会儿他们休息了我和他们聊起来了。他们来自滨州,干的最短的也已经两年了,长的已经有五、六个年头了,平常就是睡在工地,舍不得租房子,吃的也是最简单的,偶尔改善一下伙食也是省了好几天。他们穿的衣服很脏,头发也很久没洗了,他们说仅有在快回家时才会打扮一下,平时也没有时间。问及平常有拖欠工资的问题吗,他们摇了摇头,说没有。我们的老板是我们那里的人,为人很好,我们跟着他干放心。他们还告诉我也没有什么合同,仅有老板和户主才签订合同。他们说平常没活时就是闲逛,也不回家,最高兴的事就是每一天都有活干。此刻户主多我们比以前好多了,以前不拿正眼看我们,自我也觉得比他们低一等,此刻他们还给我们买酒买菜,说话也挺好的,不那么横了。
从这几天的调查看出,农民工对自我的社会地位的定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以前的低人一等到此刻的平等,可谓是一大喜事。可是在让人欢喜的背后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文化素质与时代脱轨二代农民工大多是初中毕业,他们所掌握的知识不足以使他从事更好的工作,而他们又对所从事的工作不满意。全国评选101名工人能手,竟找不到一名农民工。
二、法律意识仍显淡薄大多数农民工是跟随熟人外出打工,根本不会签订用人合同,这也使得他们不能很好的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遇到好老板还好,可一旦遇到黑心老板,他们是百口难辨,恐怕又会上演跳楼讨薪的一幕。
三、居住环境差大多数农民工人是住在窝棚里,几十甚至几百人住在一齐,装修工人还好,能住在工地,可一旦没活干了,他们也要再想办法。眼下的厕居、蚁居就是明例。他们建造了城市中的高楼大厦,装修了千家万户,却只能住在阴暗潮湿的小屋里。
四、流动性大,难与当地相结合大多数农民工都是抱着“吃几年青春饭”的心理,三两年换一个打工地方,甚至一至半个月就转工,赚了钱就走,跟当地人是“两张皮”关系。海南人在深圳开“的士”者有二万多人,但他们大都住在郊区的石厦村,很少与当地人交往。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出现各式各样民工聚居的城中村,他们各自为政,甚至组织自我的同乡会,自我管理自我,不受当地管辖,虽然当地人对他们的看法已经发生了改变,但矛盾频生。
中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使几亿农民融入城市社会,以及基本解决三农问题,然而,此路途依然十分遥远。
调查后感:在金大地实践的这一段时间里,我们深刻的感受到了农民工的一些困难,如上头列举的,我想其实还有很多的问题还没有被我们发现,因为我在金大地停留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由于时间上的问题,根本没有深入的去了解农民工的具体状况,我所了解的也仅仅是皮毛而已。但就我所了解的问题或现象,其中有些我认为是中国农民工在外务工现今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因为我们的农民工还在自身很多方面存在不足,自身素质低下以及体制上的不健全使得他们不能有效维护自我的权益。
虽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文件,但就目前而言,要想中国大多数农民工在陌生的城市中享受与城里人同样的待遇,我觉得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一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着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
(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
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单位:万人、%。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增长。
27747。
27395。
352。
1.3。
其中:外出农民工。
16884。
16821。
63。
0.4。
10863。
10574。
289。
2.7。
(三)中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
(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
(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6.3。
4.9。
4.7。
3.5。
3.7。
32.7。
31.9。
30.8。
30.2。
29.2。
22.7。
22.5。
22.9。
22.8。
22.3。
24.0。
25.6。
26.4。
26.4。
26.9。
50岁以上。
14.3。
15.1。
15.2。
17.1。
17.9。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未上过学。
1.1。
1.1。
0.9。
0.8。
1.6。
1.4。
小学。
14.8。
14.0。
11.5。
10.9。
18.1。
17.1。
初中。
60.3。
59.7。
61.6。
60.5。
58.9。
58.9。
高中。
16.5。
16.9。
16.7。
17.2。
16.2。
16.6。
大专及以上。
7.3。
8.3。
9.3。
10.7。
5.2。
6.0。
(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表420xx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按输出地分。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构成(%)。
外出。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6884。
7745。
9139。
100.0。
45.9。
54.1。
东部地区。
4944。
858。
4086。
100.0。
17.3。
82.7。
中部地区。
6592。
4024。
2568。
100.0。
61.1。
38.9。
西部地区。
5348。
2863。
2485。
100.0。
53.5。
46.5。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表520xx年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区分布及构成。
合计。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小城镇。
其他。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16884。
1460。
3811。
5919。
5621。
73。
其中:跨省流动。
7745。
1188。
1752。
3258。
1473。
73。
省内乡外流动。
9139。
272。
20xx。
2660。
4148。
100.0。
8.6。
22.6。
35.1。
33.3。
0.4。
其中:跨省流动。
100.0。
15.3。
22.6。
42.1。
19.0。
0.9。
省内乡外流动。
100.0。
3.0。
22.5。
29.1。
45.4。
0.0。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表6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第一产业。
0.5。
0.4。
-0.1。
第二产业。
56.6。
55.1。
-1.5。
其中:制造业。
31.3。
31.1。
-0.2。
建筑业。
22.3。
21.1。
-1.2。
第三产业。
42.9。
44.5。
1.6。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1.4。
11.9。
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
6.4。
-0.1。
住宿和餐饮业。
6.0。
5.8。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2。
10.6。
0.4。
(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表7分地区的农民工产业分布。
单位:%。
在东部地区。
在中部地区。
在西部地区。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第一产业。
0.4。
0.4。
0.4。
0.3。
0.8。
0.7。
第二产业。
61.2。
60.2。
52.5。
50.7。
47.1。
44.1。
第三产业。
38.4。
39.4。
47.1。
49.0。
52.1。
55.2。
(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
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
(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
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单位:元、%。
20xx年。
20xx年。
增长率。
合计。
2864。
3072。
7.2。
制造业。
2832。
2970。
4.9。
建筑业。
3292。
3508。
6.6。
批发和零售业。
2554。
2716。
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01。
3553。
7.7。
住宿和餐饮业。
2566。
2723。
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32。
2686。
6.1。
(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表9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东部地区。
954。
1028。
447。
480。
46.8。
46.7。
中部地区。
861。
911。
414。
425。
48.0。
46.7。
西部地区。
957。
1025。
449。
469。
46.9。
45.8。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表10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城市类型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1020。
1106。
489。
528。
47.9。
47.8。
地级市。
968。
1043。
420。
452。
43.4。
43.4。
小城镇。
853。
892。
430。
444。
50.4。
49.8。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表11外出农民工从业时间和强度。
20xx年。
20xx年。
全年外出从业时间(月)。
10.0。
10.1。
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天)。
25.3。
25.2。
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小时)。
8.8。
8.7。
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比重(%)。
40.8。
39.1。
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
85.4。
85.0。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年以下劳动合同。
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没有劳动合同。
13.7。
3.1。
21.2。
62.0。
其中:外出农民工。
14.6。
3.7。
23.1。
58.6。
12.5。
2.3。
18.5。
66.7。
12.9。
3.4。
19.9。
63.8。
其中:外出农民工。
13.6。
4.0。
22.1。
60.3。
12.0。
2.5。
17.1。
68.3。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xx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表13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合计。
0.8。
1.0。
0.2。
制造业。
0.6。
0.8。
0.2。
建筑业。
1.4。
2.0。
0.6。
批发和零售业。
0.3。
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5。
0.7。
0.2。
住宿和餐饮业。
0.3。
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
0.3。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三
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底止,我镇市外农民工返乡人数为823人,其中返乡创业0人,返乡就业823人。其中,男534人,女289人;16—35岁返乡农民工为442人,36—45岁的251人,46岁以上的130人;大专以上的3人,高中及同等学历的55人,初中及以下的为765人;从事信息产业的3人,从事机械制造业5人,服务业5人,其它行业810人。
(二)就业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我镇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全部选择在区内就业。返乡农民工中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总数的84%,且文化水平均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7%左右;从就业方向上看,从事高端产业的农民工极少,由于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高达98.4%的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劳动保障差、收入不稳定的采矿、建筑、餐饮服务行业工作。
(三)返乡原因。
经过抽样调查,大部分农民工返乡,选择在家乡就业的原因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因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无人照料,放弃外出打工机会,以方便照顾家庭选择回乡就业;一类是因为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用工需要。在调查部分返乡农民工是否有创业意向时,大部分农民工均表示,创业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风险太大,三是自身无创业经验和能力,不敢贸然选择创业。个别文化层次稍高,经过外出打工锻炼了专业技能的农民工,表示有创业的想法,但是苦于无创业资金又怕担风险,难于实现创业的理想。一类是城市租房等生活高,压力大。
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面狭窄、职业技能低下、文化水平偏低、创业意识淡薄,只求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求自身的长远发展和从业技能的提高,仅仅把返乡就业作为无奈之选,靠体力劳动和简单劳动赚取微薄的工资。而对于目前市内用工需求旺盛的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制造、服务业等,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低、缺乏从业技能,无法到这些大企业应聘工作获得高工资高福利待遇。
一方面是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一方面是返乡农民工从事高风险低工资的体力工作;一方面是劳资双方的关系紧张,众多不规范的用工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一方面却是劳动保障完善、用工规范的大企业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工人。产生这样的困境,表明目前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存在问题:
(一)服务方式方法陈旧,信息渠道不畅通。
市、区出台了许多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如何保证这些政策快速、及时、有效、全面的发挥效益,普惠群众,这就需要广泛的宣传。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市、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也不知道如何获知就业创业信息。大部分人找工作依然是经过亲友熟人介绍。而对于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上的用工信息,很大一部分人无法及时获取。举办招聘会、发布就业信息,发放宣传资料,这样单一传统的就业服务方式,不能及时高效的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二)注重提高就业率,忽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百分之九十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走出去打几年工,也没学到什么技术,回到家乡也只能从事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我们在提供就业服务时,出发点更多的是放在让农民工找到工作上,而不是促使农民工干一行,擅长一行,在一个行业里长知识长技能取得长远发展。因此,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个农民工今天找到了工作,可是没多久又失业了,于是又找工作,循环往复。我们统计的就业率短期内看是较高的,可是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帮助农民工找到工作不难,难的是使农民工稳定就业,学到技能以脱贫致富。
(三)忽视对农民工创业潜能的激发。
自去年我市及我区鼓励扶持微型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后,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积极性被大大激发,各种微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创立起来。可即使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我镇报名创立微型企业的返乡农民人数仍然是寥寥无几,与其他乡镇街道庞大的微型企业数量相比,我镇的微企数量显得微不足道。这就暴露出来我们对农民工创业工作的关心重视不够。一方面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一方面是创业信心不足。
随着重庆市这几年以来的快速发展,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同时,经开区体制调整以及市政府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也为我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吸引本地农民工在市内区内就业或创业,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劳动力资源,显得尤为迫切。人力资本是城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充分发掘人力资源这一生产力要素,对于城市繁荣、家乡富裕、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一)改进政府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
一是密切关注与监督返乡农民工的情况。基层政府及工作部门要有自己的监测网络,坚持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掌握,了解其动态的所需所想所求,做好农民工思想的引导工作。二是及时跟进服务。对滞留在家乡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跟进,特别是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需求的务工人员要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提供方便。三是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了解农民工乐于获取信息的途径与方式,通过电视、公共信息电子平台、手机信息、远程教育平台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丰富就业创业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宣传的效果,扩大政策的公开程度、政策知情的范围,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政策信息空白与不对称问题,帮助返乡农民工正确理解掌握政策,用上用足国家政策。坚持活动与平常工作的统一,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的服务工作,切忌运动式工作方法。
(二)改革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益。
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确定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使得农民工能够学以致用。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二是务求培训实效。培训要与我市、我区的主导产业、产业集群相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人力;改革短期培训,短期培训以实用技术为主,兼顾法律知识,培养农民工适应社会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坚持以长期培训为主,并将培训与技能认定相结合,真正提高培训技能。
(三)鼓励就业为主,引导创业为辅。
一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引导创办企业。开展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使返乡人员掌握创业技能,了解与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信贷知识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指导、项目推荐、政策扶持,为创业者提供办理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做好创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实现成功创业。二是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种养殖为主的农业开发项目,支持、引导与鼓励返乡人员回归农业。三是对符合创办微型企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要积极向其宣传讲解有关微型企业创办扶持政策及申办程序,帮助其分析适合在我镇发展的餐饮、避暑休闲、特色旅游产品及高山特色农产品等项目,协助起草创业策划书等以及构思产品或服务的包装宣传营销等环节,为创业者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一)希望出台对农民工进行系统、长期培训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技能,从普通“劳动力”变为“技术”个人。
(二)希望出台保障农民工地位的政策措施,实现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促进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创业,是一项富民强镇的民生举措。激发农民工回乡创业在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同时,又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为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为我镇及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要不遗余力地逐步完善和加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新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讲究服务方法,真正使就业服务工作为民解难、为民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