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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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一
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预案。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向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
5、各班班主任及班长对发现的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校。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立即封存原有的加工现场、食品留样样本、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食品加工有关原料、辅料等;立即封存加工现场的工具及用具;禁止擅自销毁和破坏现场,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2、收集当日(餐)就餐人员信息(包括就餐人员名单、住址、去向、联系电话等)。
3、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误解或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3)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学生,应在事
件发生30分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有学校领导向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6、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行政领导、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等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学生、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学校要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7、救治病人:
(1)学校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3)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8、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9、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10、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总结,分析、查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认真整改。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漏洞,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向相关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措施及总结。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二
为了有效防止学校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产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曹小革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王宏利、边晓宁、赵
媛、王天录 应急组成人员:学校全部教师及工勤人员。
1、总指挥:曹小革
2、联络组:王宏利
3、宣传教育组:边晓宁、赵
媛
4、疏散组:各班班主任负责;
5、抢救组:各科任教师参与;
6、后勤保障组:王天录及工勤人员。
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 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遵循“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果断妥善处置,谨防矛盾激化的原则。
学校各部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通畅,各司其职,既有分工又要相互合作。
1 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2、学校教导德育处职责(边晓宁、赵媛):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3、学校后勤职责(赵
媛、王天录):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和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4、学校其它处室的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处室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五、应急运行机制
(一)建立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一旦荻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处室各教师应当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应当在1小时内向学区、市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a)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本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防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地处危险位置的或有危房的部门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现场,落实抢救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b)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
2 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c)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体育室、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各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当此类事件,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事发学校要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2)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急保障机制
学校各处室平时应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
(五)后期处置措施
1、结果上报,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要及时向上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2、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一方面学校干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使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三
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组长:
成员:
1、与供电部门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动向。
2、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不属供电系统安排停电的特殊情况除外)。
3、停电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教学楼、食堂、以及学校其它有关部门的相关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4、不属供电系统安排的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停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并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援助,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停电期间,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其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校内各处室应当根据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任何人无条件服从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一)供电系统安排的停电状态
1、总务处提前掌握供电系统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电时段,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室。
2、校长及时将停电时段通知校内处室并布置各处室迅速通知其下属部门。
3、教导处提前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个人:
(1)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的发出办法;
(2)晚间放学时间的调整情况;
(3)停电时段的课务变更情况。
4、总务处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5、晚间停电时段,值班领导必须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6、校长办公室负责核查、记录各科室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停电状态下发生严重意外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知情人员立即向校长回报情况,请示应急办法,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援助。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四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涛
副组长:左加峰 张永波
成 员:崔久团 牟清华 杜 山 苏 磊 杨 钰 王均霞
代世超 王仕平 张春传 王万文 刘复利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机构设置:
组长:陈晓英
成员:蒋绍波、杨明红、刘金霞于聪威及各班班主任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1、完善制度。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卫生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分管主任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负责人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和学校商店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蒋绍波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由学校分管校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向区教体处及市场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龙负责)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学校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刘金霞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黄岚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杨明红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朱柳欣负责)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陈晓英负责)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陈晓英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于聪威负责)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六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为副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处室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七
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社区居民与学校全体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晨锻居民与在校居民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组长:陈婕
组员:王龙昌沈查莉王亚平邵晓燕薛鹰王颖各年级年级组长
1、指挥有关志愿者、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志愿者、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体锻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属进行救治。
(一)火灾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总务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或学校周边环境收到污染,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停止开放活动场所。对影响居民安全体育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时对校内居民进行预防自然灾害、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八
在市、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毕大为
副组长:马新颖
安全员:宋双,谢双超,张晓磊
课间安全管理组:组长:值班行政成员值班老师
宣传员:李强
(二)学校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三)各组具体工作
根据政教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8类安全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
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对师生乘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学校必须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无证车辆,不得租乘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
2、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
3、要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严禁学生到校外就餐或购买任何零食。
4、劳动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险性劳动。
5、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必须报经市教委批准。各种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学生乘坐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要确保乘车安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也不得组织参加超越学生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种活动。
6、消防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特别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严禁师生私自用电、用火、用油、用气。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7、管理安全。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注意观察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强化综合治理。
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界头乡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根据教学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2类安全;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2)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老师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4)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5)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7)、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根据后勤组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3类安全:
1)饮用水安全。
2)建筑安全,即校舍安全。
3)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用电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班根据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8类安全: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
3)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向学生介绍体安全知识。
4)教育学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触摸电器,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
5)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给解决矛盾或纠纷的方法,防止事态扩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7)禁止学生将管制器具带入学校,严禁打架斗殴。
8)加强饮食卫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学生食物中毒。
1、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3、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司法部门追究。发生事故后,有下列行为的,提请行政监察机关按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学校值班电话:
(2)其它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九
首先召开领导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进行部署;最后召开教研室会议进行具体分工,班主任召开本班学生会议,进行宣传、布置、落实。其间,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内广播、网上公告、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学生、全体教职工及家长认识到紧急疏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组织实施阶段
成立二个小组(指挥组、后勤组)和一个办公室。指挥组负责每个楼层和每个班级的撤离顺序,学校领导决定何时开始实行撤离;后勤组负责校园广播和医疗保障,办公室负责整个疏散演练的相关工作。
指挥组:李恒胜、王剑波、任春华、钟辉、张小红、邱长勇
杜明刚、李着江、童兴振
后勤组:张建林、袁春普、吴晓杰、王云、王太成、陈永生
学校突发事件学生紧急疏散预案[1/2]
办公室:杜尚玉、张爱标、赵红文、曾丽
说明:夏取权负责电铃发号、钟辉负责口哨发号、吴晓杰负责广播发号、操场秩序负责杨雄、陈永生及其他科室人员。
3、总结提高阶段
每次演练结束后,召开总结分析会,首先请班主任汇报有关工作,然后分析本次疏散的不足和成功之处,以便使以后的疏散演练,更加科学、合理。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十
为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中小学校传播的风险,科学、精准、有序地做好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及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沈阳市人员密集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阳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日常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动员、师生健康管理与监测排查、校园场所的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准备、健康教育培训等,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教发〔2020〕2号)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时的防控措施
学校监测时,发现有发热、打喷嚏、结膜红肿、腹泻等健康异常症状人员时,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日常防控组在日常体温检测中,如使用红外测温枪发现体温异常者,需立即通知应急处置组将该人员带离现场至隔离室单独隔离,并立即通知校医对该人员进行健康问询,同时使用水银温度计,对该人员体温进行复测。如腋下体温超过37.3℃,且伴有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或问询中发现该人员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组按要求做好防护,带好应急处置物品,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场所(教室)。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指导事件发生场所(教室)相关人员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1)1名应急处置队员带领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以最短时间通过专用通道,至隔离室进行隔离(学校应提前科学安排,确定每个班级至隔离室转运的专用通道,并制作楼层分布示意图,对应急转运专用通道进行标识,专用通道的选定应遵守方便、就近、快捷原则,减少交叉感染机会,避开共用通道)。进入隔离室后,应做好学生的生活安排,并对学生进行安抚,避免造成心理恐慌或心因性疾病发生。待卫生健康部门及学生监护人到达后,配合做好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的转运工作。
(2)1名应急处置队员带领事件发生场所(教室)内其余已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的师生,通过应急通道转至专用隔离备用教室(应远离正进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室)集中等候。
(3)1-2名应急处置队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正确使用消毒剂(含氯制剂等)对事件发生场所(教室)进行全面专业消毒。并对被隔离人员和与被隔离人员同场所(教室)密切接触的其余人员转运通道所在区域(走廊、楼梯、隔离室至校园门口等地区)进行全面专业消毒。
(4)应急处置组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的转运工作。同时,通过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电话报告,做好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对接。
(5)应急处置组通过班主任电话通知发热(或相关症状)人员的法定监护人,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转运诊治工作;同时通知班级其余学生家长,将孩子接回家中先自行隔离,并提醒家长注意做好防护措施。根据事件进展确认情况,按学校统一安排及时通知家长采取隔离措施或到校上课。
3.日常防控组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调查结果。同时组织对教室、宿舍等重点室内场所严格落实开窗通风制度,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停止组织校内的大型集体活动,错时上学放学、上下课,减少人群聚集。加强每日晨午检(有住宿学生的还需晚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体温异常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上班、入校。
4.宣传教育组要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教职工及学生的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及学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须履行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二)学校出现疑似病例或与确认病例密切接触者时的防控措施
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如经卫生健康部门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学校接到属地疾控机构通知的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通报时,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学校应协助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例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职工)的排查登记,调取疑似病例相关密切接触人员的活动轨迹,划定风险范围,对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如: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密切接触人群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隔离观察14天期满后,经卫生健康部门同意方可返校;及时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患病人员接触过的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三)学校出现确诊病例时的防控措施
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如经卫生健康部门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学校接到属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例通报时,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批准后,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落实停课措施。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包括家长、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及其他校内接触人员),应按照属地安排,转运到政府指定集中医学观察点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实施前,应就地隔离减少流动。其余一般接触者应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居家观察监测。
复课前,校园须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终末消毒后,方可启用。
与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四、预案管理及实施
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在校学生、教职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排查、隔离、报告、消毒等防控措施,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调、医疗救治等工作。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篇十一
组长:
副组长:
何颂学校安全员
成员:
中心校各班班主任、各村小主任教师、民办幼儿园园长
(1)、学生在课间活动时不慎碰撞、跌倒而受伤时查看伤势情况,及时送医院检查、救治。
(2)、学生在课间活动发生意外受伤,首位发现者立即采取措施并告知班主任或值周教师,共同负责采取措施。
(3)、负责者要护送学生到医院诊治同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护送者要待受伤学生诊治完毕或家长到场后,方可回校。
(4)、班主任马上调查意外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将意外伤情况报保险公司登记。
(5)、结果出来以后,班主任做好善后告工作。
(6)、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