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精选8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一
8.2 维修、保养租赁场地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扶梯系统、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
8.3 保持租赁场地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及公共区域处于良好状态。
8.4 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它费用。
8.5 具体开业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8.6 甲方可依据乙方需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8.7 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场地按本合同约定出租给乙方。
8.8 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地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9条
乙方应负责:
9.1 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租赁场地内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燃气、电话费、互联网使用费等各项公用事业费用,如果无法直接支付,则应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缴付。
9.2 乙方应该对在承租期间由于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违约行为、过失或过错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出租租赁场所而发生的费用、损害赔偿、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等)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10.1 除按约定范围经营外,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它用。
10.2 乙方不得将其根据本合同对租赁场地享有的使用权或承租权作为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性质和内容的担保,或者变相转让或授权予任何第三方。
10.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场所。
第六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第11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及未尽事宜均应经双方同意,另订补充协议为准,并签订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第12条
12.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2.2 在裁决生效之前,除有争议的事项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13条
在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后,本合同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八章 其他
第14条
以下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一:双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租赁场地位置示意图(标注租赁场地建筑位置、房号、租赁面积)
第15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下:(无)
第17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于沈阳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出租人):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 乙双方就贵阳市 路 号 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贵阳市 路 号附 号铺位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以下简称商铺,其位置参见附件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 _平方米。
第三条、 商铺经营商品品牌名称为:_ _,经营范围为:_ ,营业时间为:按照甲方规定的统一营业时间。商铺经营的商品品牌、经营范围和经营时间为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商铺的前提条件,乙方承诺按上述前提条件租赁该商铺,其作任何的变更均须获甲方的书面同意,若变更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乙方还应取得该批准。
第四条、 乙方承诺认可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及其收费,遵守管理公司对商铺的管理制度,按时缴纳有关管理费用。
第五条、 商铺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_年_ _月_ _日至_ 年_ _月_ _日止。
第六条、 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一)租金
1、第一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2、第二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3、第三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4、第四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4、第五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二)管理费、水电费
1.商铺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 元/平方米收取,由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2.自用水/电费按铺内水/电表行度计收,共用水电费则按商铺建筑面积分摊。
3.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均按月结算,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下月的租金、管理费及上月水电费等费用。
4.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支付以上费用。
第七条、 商铺装修免租期:甲方同意给乙方优惠免租期为 3 个月,即由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商铺装修期: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进行装修, 年 月 日前装修完成达到经营条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已交付押金。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和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和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
2.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在合同期满时乙方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并结清应缴费用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3.上述履约保证金不能抵扣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只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4.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期满6个月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于签署合同当天,乙方总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重新命名商场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种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在预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以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管理规章。
3.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合法规章。
4. 在本合同签订后,如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甲方无须提前通知乙方,商铺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条款和统一管理规章的前提下,对其承租的商铺享有充分的经营使用权。
2. 租赁期满,乙方如有意继续租赁,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签约权。
3. 租赁期间,为节日装饰、消防演习、人防演习、防灾检测、房屋安全检测等需要,乙方应遵从甲方或有关单位的停业安排,在此期间,甲方视实际情况减免乙方的租金和各项应缴费用。
4. 乙方因经营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回复后,乙方结清所有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合同解除后乙方交付的定金不退还。
第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商铺给乙方使用,并承担商铺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
2.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3.根据需要对商铺进行建筑设施和消防安全检查。
4.有偿提供电力、水力以及场内公用区域的卫生、保安服务。
5.不干扰、不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但在为乙方提供有关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助服务的同时,有权检查并督促乙方改进。
1.保证接受甲方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统一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乙方应在签约后尽快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作违约清退,收回商铺,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2款之标准计收。
2.租赁期内应当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对铺内经营期间发生的失窃、人身伤害、经济纠纷等负完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保证不改变商铺用途。
4.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买卖、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业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5.将商铺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营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结构。
7.租赁期内或期满后,不得将所装修的固定附着物,如地板、墙、顶部装饰等拆除。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该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8.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9.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其在承租商铺内的商品销售或服务质量保证的监控、调解人。在经营期间发生消费者投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调解处理。
10.乙方租赁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当天内将商铺腾空,并将商铺大门等所有锁匙及商铺内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完好无缺(正常损耗除外)可供使用情况下交回甲方,经甲方代表检查后,发出同意离场通知书。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携离在租赁期内商铺添附的一切装修、固定设备设施和物件。若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己解除关系的租赁物业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和赔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30日内不领取搬出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物业,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物业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提前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须将所有保证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月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每逾期壹日,由甲方按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缴清所有欠费。逾期超过三十日的视作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金的权益。
2、在合同期内乙方延迟交付租金累计超出三次(含三次)以上,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第三次延迟交付租金的当月起计算至合同结束,在乙方应交付的租金基础上加收50%的租金附加。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第十七条除外),另一方有权按剩余租赁期租金和管理费的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商铺,甲乙有权要求乙方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和管理费外,还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和管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收取违约金。
千分之五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发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交付使用及进场装修通知》规定的交付期限内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
2. 乙方不按租赁条件使用商铺,包括不按规定时间开业、擅自停业连续三天及擅自改变经营商品品牌名称或经营范围等。
3. 乙方未办理手续擅自撤场。
4. 乙方擅自将承租铺位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经营。
5. 乙方违反商铺统一的物业管理公约、营业制度、消防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劝告仍不改正。
6. 乙方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达三十天。
7. 乙方在商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8. 乙方不按商铺的使用性质使用商铺,致使商铺受到损害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和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五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如不通知,则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出租方):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公章) (签名或公章)
签约代表: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商业楼事宜自愿达成一致,现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商业楼租赁给乙方使用(证号: ;面积 ;附商住楼平面图、房权证复印件。),并保证该商业楼无任何产权瑕疵,符合法律规定的出租条件。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含装修期)。
三、租金为第一年人民币捌拾万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贰拾万元作为定金,甲方办妥该商业楼所有手续并将外墙、门窗、水电配套完善后 日内交付乙方,乙方在接收房屋并装修期满后三十日内将余款陆拾万元付清;第二年租金人民币玖拾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三年租金人民币壹佰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四年至第六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七年至第十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十一年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支付时甲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四、乙方租赁商业楼后可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自主对该商业楼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装修期限为六十日,自乙方接收房屋时的第二日计算,该期限不包括在租赁期中,也不计算租赁费。
五、乙方在使用该商业楼时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并对该商业楼拥有转租、转包的权利,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六、乙方租赁该商业楼应仔细爱护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租赁期满后,如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租赁期满后,如不继续租赁,乙方装修及墙面不得带走,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间内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则甲方退还乙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担责;政府给予补偿的,甲乙双方按各50%分配。
十、甲乙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可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除应予赔偿外,还应承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十三、在租赁期间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商业楼产权变更的,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四、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即墨
市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安徽省徽商钢材市场部分物业委托给乙方租赁和管理,特签订本合同。
一、市场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务办公
座落位置: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阜阳北路1019号)
面积与编号:详见具体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
乙方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与客户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即客户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出租方即乙方,并依法取得房屋租赁费发票。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须给客户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治安护卫、卫生、保洁及交通停车等方面服务。
四、乙方收取的房屋租赁在扣除xx%税金后直接抵减甲方每年应付乙方的市场物业服务费,(详见双方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全年费用总额920000元),结余或不足部分双方再行开票结算。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六、甲乙双方如一方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以免双方造成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为此前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期满,双方满意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本合同委托期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三
租赁合同是指投资的客户无需买断商铺产权,只需签订一定时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一定的押金作为履约保证,那么应该的合同该如何撰写呢?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与期限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长治市新街小区6#楼一层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为53.55平方米,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应遵纪守法,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为 (小写 ),该租金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赁费,不含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物业费用。
2、付款方式:每年租金分 次付清(每 年/季一次),乙方应在本年/季末提前一周交付下年/季租赁费。
3、如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租赁费。
三、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
2、如乙方到期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3、如乙方因商业用房使用权受到侵犯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亦不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等。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时向小区物业缴纳水、电、暖等各种管理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所租商业用房。
7、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及水、电、暖等商业用房内相关设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坏和损失费用。
8、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商业用房进行简单装潢,其费用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时,该装潢部分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9、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房租费。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裁决。
五、其它事项
1、甲方收取乙方租赁商业用房押金 元整。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结算清各项费用,并由甲方验收房内各种设施完好无损,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
3、乙方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
5、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商业用房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并应重新协商签定租赁合同。乙方有意续租时,需在租赁届满前两个月书面提出洽谈合同的要约及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变更合同的情形,双方应协商解决,且应以书面材料作为依据。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协议》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
3、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按年度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向乙方提供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服务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4、非经本物业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装饰装修房屋;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有义务处理承租范围内及周边的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以下简称“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
三、物业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维护和管理。
物业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包括:区内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棚、地下排水管等。
四、环境卫生
负责物业区域内公共区域范围内的卫生,不负责乙方自用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五、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乙方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如需改造的,需将装修改造上报物业公司,并交纳装修保证金,经物业公司签字审批后由甲方代为施工,因专业性、特殊性、甲方无法满足乙方施工要求的,可以由乙方安排施工,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物业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二、设备运行:运行状态良好,使用正常,维修及时。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物业区域路面整洁,维修及时、无破损。
2、标识系统完整规范,配套设施维修及时、完整无损。
四、环境卫生:定期消杀,垃圾及时清理,环境整洁。
五、绿化:花草长势良好,修剪及时,无病害和枯死。
六、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维修及时。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
物业服务费: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场地租赁:
教室1间:从年月日起,共使用天。费用:元。
宿舍1间:从年月日起,共使用天。费用:元。
乙方空闲房屋,应全额承担空臵房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费不包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甲方可提供有偿服务的维修维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所需费用承租方为单位的,每月结算;承租方为个人的,实行现场交费维修。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如更改物业收费标准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未通知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五、乙方私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进行违章装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七、乙方无理拒绝对房屋毗连部位的`维修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配合。
八、因为下列原因所导致之损失,双方约定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甲方的免事责任,即甲方均不负责赔偿:
1、乙方(物业使用人)非经甲方同意授权,擅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造成的任何损害。
2、供电、供水、供气、有限电视、通讯、电话及有关设施设备运行故障或中断,非因甲方责任造成的任何损失。
3、因公共、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需要,在做好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因暂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造成的损失。
4、非经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不论任何原因擅自改动自用、共用、公共设施造成的任何损失。
5、自乙方自身原因延迟交纳物业服务费至物业服务费清还日期间产生的任何损失。
6、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7、甲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8、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爆炸、破坏等事由所致的损害。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物业所在地即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甲方)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2条
承租方(乙方)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3条
3.1 甲方声明和保证,甲方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在约定期限内出租给乙方使用并取得所有的收益,且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3.2 乙方为法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附件一中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乙方为自然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在约定租期内,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二章 租赁场地
第4条
4.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位于的租赁场地。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经双方同意的如附件二所确定的租赁场地(本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
4.2 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政府有关建筑技术的要求与初步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根据要求对租赁场地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影响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场地的用途,且甲方已经提供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些改变与实际的使用面积出入不大,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租赁面积数据,租金按最终租赁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5条
5.1 租赁场地具体交付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5.2 在租赁场地正常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订附件六租赁场地交付确认书,确认租赁场地按照附件三的标准正常移交。
5.3 乙方应在得到甲方书面通知交接租赁场地后7天内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需承担违约责任。
5.4 装修期自租赁场地交付日起____天。除双方有特殊约定的,乙方必须在装修期内装修完毕。
5.4.1 在租赁场地交付日,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管理机构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5.4.2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支付有关装修期费用。
5.4.3 装修与改建
1.乙方应按照甲方已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装修。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3)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乙方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2. 乙方提交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如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并需由乙方自行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 甲方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乙方,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4. 乙方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甲方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5. 如因乙方施工图纸的原因致使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未及时被甲方或有关主管机关通过而导致装修延迟完工,除非甲方有明显过错,否则甲方不就此对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章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和其他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第6条 租赁期限
6.1 租赁期限为年,从开业日起计算。如甲方提前或延期交付租赁场地不超过三个月的,租赁期限和开业日相应提前或顺延。
6.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租期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场地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可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乙方展示租赁场地以及对租赁场地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与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7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租期内应缴费用
7.1.1 双方同意月租金计算方式为:
租金单价*租赁面积*365天/12个月
月物业管理费计算方式为:
月物业管理费单价*租赁面积
7.1.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
第1至2年,租金单价按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算,从第3年开始,租金单价每 __年环比增长5%。
7.1.3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为:
1) 物业管理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计算。
2) 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部位的保洁、保安、保险、公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车辆停放及停车场管理、交通管理、空调等,乙方租赁场地标注图红线范围内的保洁、保安、保险及乙方装修添置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2 费用支付方式
7.2.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均按每___个月支付一次。
2. 乙方应于开业日前10 天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3.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0日至月底之前,将下一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现金、支票或银行划款方式交给甲方,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
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即逾期应付款),逾期付款天数在一个月内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逾期付款天数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15条的相应约定执行。甲方选择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直至乙方补缴全部逾期应付款之日止。
7.2.2 其他约定
1.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仍接收乙方交纳的租金或其它付款不应认为已放弃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2.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租赁备案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8条
甲方应负责:
8.1 按以下规定,完成租赁场地的建造工作:
——交付时租赁场地的结构已完成;
——交付时租赁场地达到附件三中规定的条件。
8.2 维修、保养租赁场地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扶梯系统、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
8.3 保持租赁场地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及公共区域处于良好状态。
8.4 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它费用。
8.5 具体开业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8.6 甲方可依据乙方需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8.7 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场地按本合同约定出租给乙方。
8.8 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地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9条
乙方应负责:
9.1 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租赁场地内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燃气、电话费、互联网使用费等各项公用事业费用,如果无法直接支付,则应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缴付。
9.2 乙方应该对在承租期间由于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违约行为、过失或过错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出租租赁场所而发生的费用、损害赔偿、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等)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10.1 除按约定范围经营外,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它用。
10.2 乙方不得将其根据本合同对租赁场地享有的使用权或承租权作为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性质和内容的担保,或者变相转让或授权予任何第三方。
10.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场所。
第六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第11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及未尽事宜均应经双方同意,另订补充协议为准,并签订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第12条
12.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2.2 在裁决生效之前,除有争议的事项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13条
在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后,本合同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八章 其他
第14条
以下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一:双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租赁场地位置示意图(标注租赁场地建筑位置、房号、租赁面积)
第15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下:(无)
第17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于沈阳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六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利转让该房屋。甲方如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给第三方,应提前按本协议乙方的通讯地址以邮局特快专递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邮局发出通知之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起15天内书面作出回复,乙方超出此期限没有书面回复、并承诺接受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该权利,甲方可以将房屋所有权转给第三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甲方应告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情况。
所有权转移后,该房屋受让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需变更合同文本中的出租人的,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重签租赁合同,若乙方从接到重签合同通知起15天内拒绝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的,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据政府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消费者的监督,自觉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管理费用、税费等。
3、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内的安全保卫、防火(含乙方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手续)及防盗工作。租赁期内,承租范围内消防责任人为乙方,全面负责所辖消防安全管理,所有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含其雇佣人员)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顾客或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自接收该房屋之日起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各种固网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宽带网使用费、电路损耗费及其他所有费用。使用前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就物业管理和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5、除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并承担费用外,房屋其他部位、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公共设施设备及场地的维修按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对房屋之装置、设施、电路作出更改。如因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装修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外装修(包括重新装修、外墙墙面装修)或增加设备的,应于施工前将设计图、材料、承建商等有关装修资料提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必须取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后才能进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如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空调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以及外墙墙面装修,必须取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认可的施工队施工。如乙方的装修或安装工程需向政府部门报批,乙方应自行报批并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及相关的报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扩、加、改建或拆除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的,不论事前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7、乙方应爱护及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并积极配合检查和维修。因乙方原因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8、乙方因经营所需安装空调设备的外机组及空调主机,须按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及指定的位置安装,该设备的安装及使用应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及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前述安装工程进行监督。
9、乙方在该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房屋内部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垃圾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堆放。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所投入的资金、人员管理、员工工资、工伤、保险及福利和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等经营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纠纷、法律责任等也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12、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将租赁物及设备按原状交还给甲方,并保持其完好(自然折旧或不可抗力引致的损毁除外)。双方应共同检查租赁物及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可在乙方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
14、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拱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如有违约,仍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的义务。
15、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 3 ‰支付滞纳金。
16、在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7、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而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与租赁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的部分进行赔偿。
2、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30天不交租金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索租金及逾期交付租金的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甲方并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3、如乙方违法、违规经营,或在该房屋中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经营、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承担合同全部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所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就超过的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使用用途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权按约定用途及营业范围使用物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且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乙方还须按违约时以一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的,乙方须在合同期届满之日结清一切应交费用和款项并同时迁出。逾期未迁出的,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甲方有法定或约定理由行使合同解除权而终止合同的,乙方须于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迁出该房屋。逾期超过3天未迁出的(此3天内的租金按上月每日租金计算),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超过10天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须按本条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预收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从违约之日起2日内必须将属于乙方的物品搬走。逾期未迁出的,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交接该房屋及设备(如乙方不予配合,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一天内不办理交接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单方验收结果。),如发现有损坏的,则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留置并处理乙方的物品以做赔偿。对于甲方批准同意的房屋改建,乙方必须按原样复原,如经甲方决定暂不恢复原样的,乙方必须预先支付拆除及复原费用,费用由甲方依据有关定额确定。
10、乙方装修不得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不得破坏外立面、不得影响房屋的消防功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不得利用不恰当的方式向业主散发宣传信息或擅自开展其他的商业促销活动,骚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如有业主对此的投诉经查证属实,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另有权从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予以扣除;情节特别恶劣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补充约定
1、乙方在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在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时,必须持合同原件和保证的单据,并需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将房屋租赁给乙方。
2、租赁期间因政府规划、征地拆迁等政府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乙方结清租赁期限内的所有费用(含违约金)后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含违约金)的,如甲方对乙方有应付款的,甲方有权予以抵销。
4、本合同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5、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该房屋,该铺的工程改造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邮政编码为: ,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7、本协议壹式 伍 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份, 壹 份送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篇八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_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