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劳动合同(精选18篇)
在商业合作中,合同是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和利益平衡的重要文件。编写合同时可以请专业人士或律师提供帮助,确保合同的准确和合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天。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担任工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其金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__。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
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五)、(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观的: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中试用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吉林省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条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5、26、27、28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要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服务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乙方经济补偿_________元/月。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原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类型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因原因,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变更本合同部分内容。
(一)。
(二)。
(三)。
(四)。
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维护户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户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各类房屋及其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
本条例所称共有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户主共有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设备间、值班保安室、物业服务用房、公共停车位、户外墙面、屋面、道路、场地、绿地等部位。
本条例所称公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户主共有的电梯、楼道照明设施、小区道路照明设备、安全防范智能系统、避雷装置、单元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本条例所称户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即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权利人;或者房屋竣工并已交付使用,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合法买受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户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取得相应资质并从事物业服务经营的企业法人。
第五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民政、价格、园林、环保、市容环卫、行政执法、公安、工商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助本辖区内的户主依法设立户主大会,并直到监督户主大会、户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社区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建立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户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主要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户主、户主大会及户主委员会。
第七条户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户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户主管理规约、户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户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户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户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使用、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户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户主管理规约、户主。
大会议事规则;。
(三)执行户主大会的决定和户主大会授权户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物业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户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户主组成,自首次户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户主大会。户主较少且经全体户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户主大会的,由全体户主共同履行户主大会、户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条下列事项由户主大会决定:
(一)选举户主委员会,更换户主委员会的委员,监督户主委员会的工作;。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户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四)审议决定户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改变和撤销户主委员会的不适当决定;。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审议批准物业服务合同;。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户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户主同意。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户主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自第一个户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经户主代表提议可以成立户主大会。
第十二条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户主代表提议后十五日内,指导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成立首次户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一般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户主代表三名。筹备组的组长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推荐户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确定户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四)确认户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户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前款规定事项应当在首次户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十四条筹备组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确定户主委员会具体人数,户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五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第十五条筹备组应当于户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公告送达全体户主。会议公告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栏或者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第十六条采用书面形式召开户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应当在公示期满七日内组织人员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发放与回收表决票和选票,并做好签收与登记工作,并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户主大会会议除首次会议以外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户主大会定期会议由户主委员会按照户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占建筑面积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户主提议,户主委员会。
应当组织召开户主大会临时会议。
提议应当附上提议户主本人的签名、联系电话、房屋栋号室号、投票权数。户主委员会应当核实提议户主身份;无法核实户主身份的,提议无效。
第十八条户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户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服务的实施情况;。
(二)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户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三)代表户主与户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户主管理规约的实施,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整理、保存物业相关图纸、档案以及户主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六)户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户主委员会及其委员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新一届户主委员会未能选举产生、户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按照本条例户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规定,重新选举户主委员会。
户主委员会不能履行职责的,由所在地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助户主召开户主大会,重新选举户主委员会。
第二十条户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成立情况向所在地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二)户主管理规约;。
(三)户主大会、户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
(五)户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及委员分工情况。户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备案。
第二十一条户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副主任召集。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者户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户主委员会会议。
户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作出决定时应当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每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
户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派员列席。
第二十二条户主委员会应当做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户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二十三条户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活动档案,并指定专人保管。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记录、纪要;。
(二)户主大会决议、户主委员会决定等书面材料;。
(三)各届户主委员会选举、备案的材料;。
(四)户主名册;。
(五)物业服务合同;。
(六)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户主委员会任期由户主大会确定,一般为3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户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报告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原户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户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新一届户主委员会产生后十日内,原户主委员会应当将印章、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属于全体户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户主委员会。对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督促其移交。
因参加户主大会会议的户主达不到法定人数等客观原因户主委员会未能如期换届的,原户主委员会仍可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户主委员会产生为止。
第二十五条户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户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其委员资格终止,并予以公告:
(一)不再是本物业管。
理区域内户主的;。
(二)因违法犯罪等原因不能履行委员义务的;。
(三)拒不履行户主义务的;。
(四)连续三次缺席户主委员会会议的;。
(五)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工作能力的;。
(六)以书面形式向户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七)被聘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户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三章物业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在规划、设计、建设物业项目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的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房屋总建筑面积为两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应当配置建筑面积不低于一百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二)规划部门审查物业开发项目时,应当在规划设计平面图和单体方案中,确定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具有正常使用功能的房屋,位置应当便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户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其中,户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十五至二十五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用房交付时应当达到正常使用功能。未经户主大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公共场所和共用部位不得作为物业服务用房。
第二十七条新建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向市、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标注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和面积的规划详图及书面证明;。
(二)物业共有部分的明细表;。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应当招投标的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建筑区划内的房屋初始登记时,应当同时报送物业共有部分使用房屋的清单及相关资料,由房地产登记机构确认、记载、存档。
第二十八条户主、户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市、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完成前期物业服务的招投标工作:
(一)预售商品房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
(二)现售商品房在正式销售三十日前;。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市、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三。
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的价格、内容、标准、期限以及资质等级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副本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期限未满、户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应当与物业买受人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将其和临时管理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经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认后,对物业买卖双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
首次户主大会会议通过的管理规约生效后,临时管理规约失效。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办理承接验收手续。需要维修完善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建设单位应当向户主委员会移交下列资料:
(二)设施设备订货合同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含随机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的清单;。
(五)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户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有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可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前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前期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除应当向户主委员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移交下列资料和资产:
(一)实施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改造、维修、保养的技术资料;。
(二)物业服务用房;。
(三)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性收益和物业服务费购置的资产;。
(四)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性收益节余;。
(五)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期间应当移交的其他管理资料和资产。
第三十六条户主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户主入住后的物业服务费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由户主承担;未售出的空置房屋,按照未售出的空置房屋的户数或者面积确定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入住是指户主收到入住公告并办理完相应手续;户主收到入住公告后在限定期限在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住。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事先书面公告的,以户主办理完相应手续的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示“物业服务”字样,在经营服务场所公示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转让或者以出租、出借等形式变相转让资质证书。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
(五)妥善保管财务收支账目和原始凭证;。
(六)按照规定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条非本市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应当事先持资质证书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服务事项、服务及收费标准、服务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所在地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户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价格。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公布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建设单位或者户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户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户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户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四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制度。具体评定办法由人民政府制定。
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门应当每年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信用合同、提供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对评定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由市行政物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市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一年内在本市承接物业服务业务的资格。
第四十五条建筑区划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依法承担建筑区划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未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户主选聘保洁人员维护环境卫生,费用由全体户主承担;选聘房屋维修人员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相关户主承担。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维护与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其他户主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消除隐患,有关户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户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户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维修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给有关户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者补偿。户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为物业服务企业、他人维护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提供便利,因户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四十九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擅自改变房屋或者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三)擅自占用、改变、损坏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
(四)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摊点、市场,张贴、涂抹、悬挂物品;。
(五)乱倒垃圾、乱堆杂物、随意停放车辆;。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
(八)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转让或者以出租、出借、挂靠等形式变相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自201月1日起施行,月13日长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一次会议通过,203月30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四
作为雇佣契约社会化的产物,已经不再是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它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重大区别,其中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其所具有的附合化特性。那么签订长春市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长春市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用人单位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址:省市街道(县、乡镇)社区(村)。
规章制度。
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即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开发部门程序员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长春市从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可另附):
软件开发及相关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进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周六、周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带薪年假。
四、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元/月或按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乙方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乙方为女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特殊劳动保护。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书。
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经济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甲方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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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的劳动合同篇五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
其标准为: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六
单位住所:______。
乙方:______(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
家庭现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本合同为_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_元。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甲方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职工姓名)。
日期:________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七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技术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第六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元,如果甲方工程在市____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____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个月(________年____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
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第三十二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之日起生效。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第一章合同期限。
1、试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范围内。
2、乙方工作内容界定以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甲方布置的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要求为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
2、乙方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甲方不鼓励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时申请临时安排。
第四章劳动报酬。
1、双方根据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乙方岗位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约定工资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资_______元,其他为岗位工资_____元)。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2、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1个工作日说明。
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有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时间、岗位特点酌情核发年功津贴、职务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将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整体薪酬水平、完善员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八章经济赔偿及违约金。
第九章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章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九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可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影响力以及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参照我区同等级别、同等类型单位,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六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合同约定工资。
第七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缴纳有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时间、岗位特点酌情核发年终津贴、职务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将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整体薪酬水平、完善员工福利制度。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的;。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一)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本合同依法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订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效日期以第一条为准。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劳动者)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年月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邮编:
详细住所地:
参加工作时间:
本单位工作时间:第此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紧急状态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的终止情形出现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安城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二)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三)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四)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甲方应执行国家法定休息休假制度,保证乙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计时、计件或其他工资制度。
(三)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元。
(四)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元。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保险福利
(一)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并对职工进行教育。
(二)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四)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五)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殊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或者一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二)《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一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二)另约条款: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预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即为劳动用工备案之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签无效)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 )方提出( )方同意解除、终止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签无效)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一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劳动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下简称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邮编:详细住所地:参加工作时间:本单位工作时间:第此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紧急状态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的终止情形出现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安城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二)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三)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四)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甲方应执行国家法定休息休假制度,保证乙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计时、计件或其他工资制度。
(三)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元。
(四)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元。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保险福利。
(一)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并对职工进行教育。
(二)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四)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五)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殊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或者一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二)《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一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二)另约条款: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预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即为劳动用工备案之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签无效)。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由()方提出()方同意解除、终止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签无效)。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用人单位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址:省市街道(县、乡镇)社区(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即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开发部门程序员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长春市从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可另附):
软件开发及相关工作。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进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周六、周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带薪年假。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元/月或按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乙方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乙方为女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特殊劳动保护。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经济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第七条。
1、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2、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四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邮政编码。
现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标准工作时间或实行轮班制工作时间。乙方工作时间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25日为发薪日。(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b条款执行:a、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合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或本单位工资集体合同规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有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健康检查。(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c、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日期: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六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公司性质: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按照甲乙双方协商采用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终止。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_______工时制度,实行(二)、(三)工时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文件执行。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不定时工作制度。
五、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合同履行地:
张家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标准工作时间或实行轮班制工作时间。乙方工作时间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a、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合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或本单位工资集体合同规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有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c、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长春的劳动合同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
注册地址。
注册类型(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分支机构)。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护照号。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四条乙方的用工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岗位聘用协议的,按照岗位聘用协议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工时制度,实行b.c工时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文件执行。
a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休息日为.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乙方病假、事假等请、销假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每月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当履行以下合同后义务。
甲方应当为乙方在七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合同后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双方确认本合同第二条所载明的甲方地址和乙方联系地址为双方送达相关书面的有效地址。如若变更,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上述地址送达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