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范文(19篇)
5.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提高工作和学习的质量。写总结可以借鉴一些经典模板和范例,但要注重自己的思考和创新。总结范文中的亮点和精华部分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一
××镇东接××镇,南靠××镇,西连××镇,北临××乡,最高海拔2324米,最低海拔700米,国土面积185.98平方公里,全镇11个村(社区)、75个自然村、185个组。农业户数6994户,农业总人口28485人。有耕地面积20685亩,其中水田5970亩,旱地14715亩。林地总面积112032亩,占国土面积的44.96%。按权属分:国有林面积6471亩,集体林面积105561亩。按林地现状分:有林地65356亩,疏林地3121亩,灌木林19004亩,未成林地22675亩,无林地1876亩。退耕地14474.725亩。
全镇共确权面积10.51万亩、14790宗,占集体林总面积的99%,面积确权率99%,共涉及9个村,174个村民小组,5445户。实际确权面积中:公益林28107.48亩,占集体林面积的27%,商品林76487.53亩,占集体林面积的73%。实际确权面积中:自留山72392.04亩;均山到户13534.15亩;均股到户18599.93亩;均利到户40.22亩;仍由集体统一管理28.6亩。实际确权面积中均山到户85926.19亩;均山到户率82%。发放林权证5891本5445户。
二、主要做法。
我镇林改工作主要特点是:围绕一个中心:即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做林业工作的中心来抓;贯穿二条主线:即林改工作进度服从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改变三大难:即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资金支持到位,三是督查指导到位,四是服务管理到位;狠抓五个早:即早宣传、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
(一)强化责任,组织领导到位。7月,××镇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大关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党委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林业、民政、扶贫、农技、水管、国土、综治、统计、信用社等负责人和各村总支书记任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林改办,组建了业务技术组、纠纷调处组、综合文秘组、后勤保障组、档案管理组、监督督察组等六个具体业务工作组,抽调了23名业务技术骨干负责具体工作。领导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强势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也相继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副支书、副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也推选了3—5名有威望、群众信服,公道正派的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组成林改实施小组,负责配合驻村林改工作组实施该组的林改工作。
(二)宣传发动,培训引导到位。林改工作启动以来,全镇上下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书写宣传标语、发放致林农公开信、出黑板报、办林改宣传专栏等形式,切实把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每一个农户,做到了家喻户晓。通过舆论先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林改政策深入人心,林农参与林改革、支持林改的积极性高涨,为顺利推进林改工作奠定了基础。为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更加规范,政策理解执行到位,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镇村两级利用各种会议、专题培训加强对林改工作队员的业务知识、政策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林改工作队员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全镇共发放林改宣传资料6994册、书写林改宣传标语96条、编辑简报板报46期,召开各类会议420场次,专题培训2场次,237人次。
(三)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到位。镇、村、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林改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此次林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摸清林业“三定”时期山林权属的基本情况和乡村集体林场、自留山、责任山面积和四至界线。为此,镇村干部职工爬山涉水,日晒雨淋,深入田间地块,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大量查阅相关历史档案资料,认真分析山情、林情、社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研究政策,用好政策,切实开展方案制定工作。方案草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坚持两个2/3,即必须有2/3的农户参加,必须有到会2/3的村民讨论通过后,才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方案的合法性,保障群众利益。全镇共制定了乡级实施方案1个、村级实施方案9个、村民小组实施方案174个。
(四)依法依规,纠纷调处到位。主体改革期间,各类林权林界纠纷相继涌现出来,镇、村、组始终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的原则和“三个不出”的要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采取“查、访、看、比、议”
的方法进行调处,避免主观武断、行政手段的方式解决林权林界纠纷和争议;二是采取“从小到大、从易到难”的顺序,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法规与情感并举。对借纠纷滋事的个别村民,认真向其宣讲有关林改的政策法规,施以法律的威慑力,对一时想不通而钻牛角尖的群众,耐心讲解调解的理由和依据,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四是层层负责,集中力量攻难点。对比较复杂的纠纷,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调处方案,积极稳妥,依法依规进行调处。五是强化纠纷调处档案的创建与收集,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反映纠纷调处的情况。大量历史遗留下来的林权纠纷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稳定。全镇共排查林权林界纠纷14起,调结14起,调处率100%。排查林权林界争议262起,化解262起,化解率100%。
(五)严肃纪律,技术规范到位。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发给群众一本保障利益的放心证,一本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证,严格遵照法定程序,认真把握好林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我镇林改工作的质量。一是镇驻村工作组必须按时按质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对全体林改工作队员实行问责制,明确奖惩。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勘测定界精准、信息填写准确、确保“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勘测质量实行终生负责制。三是外业勘测时,必须组织林权当事人、相邻接界人对每一宗地进行实地勘界确权。四是强调均山到户,无论是自留山、责任山,还是统管山,都不能误导林农联户确权,搞联户发证。确实需要的,全体村民讨论决定。五是加强技术研究,做好传统技术与现代软件技术的有机结合。通过对集体山林产权的全面明晰,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六)加强管理,后勤保障到位。为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全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镇党委、政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用人机制、激励机制等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一是实行“行政与技术双项责任承包”。把行政工作和技术工作分别量化,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分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行政人员以完成前期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纠纷调处等的工作量兑现差旅补助;技术员以完成的宗地数量、面积和质量兑现差旅补助。这样,有效地调动了林改工作队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在后勤保障方面,镇、村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始终注重相关行政资源的调动与整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全镇累计投入林改资金19万元。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投入,确保整改工作和配套改革的顺利完成。
(七)确保质量,档案管理到位。自林改启动以来,我镇把建立高标准的林改档案作为重点,贯穿林改工作的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林改的档案建立工作。在林改工作的建档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规范报表、统一整理档案、统一档案盒柜、统一档案标准,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政策把关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指导到位,确保档案质量。全镇林改档案按照文书类、林权类、纠纷调处类、电子声像类分别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卷。档案盒、卷宗分类、件号等按档案局的统一标准填制。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借阅等制度。全镇共建立档案369盒6967件。其中:文书类13盒1176件;林权类355盒5777件;纠纷类1盒14件;电子声像类1盒4件。
(八)吃透政策,深化改革到位。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我镇各级干部职工在吃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基础上,准确掌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程序步骤,全面掌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法规,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发挥林改工作的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做到“应改尽改”,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彻底到位,不留尾巴。
三、取得的成效。
(一)激发了林农的积极性。通过林改把所有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明晰到户,激发了林农“护林、爱林、造林”的积极性,营造了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管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种好自己的树”已成为广大林农的自觉行动。
(二)锻炼了一批干部队伍。主体改革期间,广大干部职工、林业技术员和基层的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克服家庭和生活的重重困难,一心一意谋林改,专心致志搞林改,增长了才干,密切的党群、干群关系,锻炼的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提升了林业的管理水平。林改期间统一使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传统的识图,绘图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林地承包合同、村规民约,有效地提升了林业的管理水平。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二
一、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全镇44118亩(含新增园地种果12993亩)谁造谁有的经济林、用材林通过林改明晰产权,使林农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免除林农害怕政策多变的后顾之忧。
二、林农收益得到增加,村财收入有了保障。林改后,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调动林农经营的积极性,增加对林地的投入,为增收创造了条件。同时,村集体通过林改进一步明确集体与承包者个人的关系,使承包者依合同规定缴纳承包金,化解了以前部分村民无偿占用林地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村集体增加了收入,一方面保障了基层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对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
三、林业生产得到发展。通过林改,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更加明确,利益更加直接,责任更加落实。通过林改,村民增加对低产低效的用材林,经济林改造的信心,准备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如xx村xx果林场投入巨资进行龙眼高接换种,安装喷灌设备;xx村林果场投资40万元建设一个桂圆干加工厂;xx村龙峰园农场投入50万元建成一个木材切片加工厂。全镇计已改造低产林营造巨尾桉速丰林3000亩,并计划营造卷荚相思速丰林1500亩。
四、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林改,林地林木产权得到进一步明晰,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盗砍滥伐案件明显减少,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
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改工作通过民主决策,民主决议,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以及参与林改工作的热情,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融洽。
六、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通过林改,调动林农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科学技术的积极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
我镇的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肯定,省林业厅x厅长于2003年11月在我镇试点村—xx村完成试点工作后,亲自带对到xx村检查指导工作,2004年7月,xx市府办x副主任带领xx市督导组到我镇厝斗村检查指导工作,同年12月,省监察厅、林业厅督导组到我镇xx村检查指导工作。xx林业局经常组成工作组深入我镇各有改革任务的村具体指导业务工作的开展,并于20xx年6月在我镇xx村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省、市领导对我镇林改工作的肯定,有力地推动我我镇林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三
我乡林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府发[]17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市林改办的统一安排布署和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深入扎实稳妥地开展,圆满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总幅员面积128682公顷,涉及7个行政村,22个村民小组,共1543户,5318人。本次林改总面积107173.9亩,其中农户自留山面积72152.08亩,责任山面积375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面积34146.28亩,其它承包形式500亩。公益林93638.5亩,商品林17652亩。林改确权宗地2289块,发证1161户,共1174本。确权到户率为98.8%,发证面积107173.9亩,占应发证面积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1161份,签定率为100%。
(一)加强林改工作领导,组建机构,落实责任。
我乡林改工作启动后,立即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官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林业、国土、财政、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林改工作小组,各村民小组以会议形式推出了林改理事会、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配合乡(村)两级林改人员及林业专业技术员现场堪界、确权及勾绘宗地图,以行政区域属地划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鉴定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增强了各级林改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了林改工作质量和进度,有力地推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林改中,全乡共调处林权争议纠纷7件,调处率90%。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舆论氛围。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乡、村、组林改人员培训会6次,多次邀请市林改办及市林业局领导和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林改期间共印发林改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条幅5幅,张贴标语125份,办林改专栏15期,提高了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了农户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三)严格林改操作程序,规范林改工作方法。
我乡林改工作人员依据林业“三定”时期的林权基本情况。首先摸清家底和现状,依据摸底表入户公示本组自留山、责任山、未落实权属的集体山林面积、分布状况,拟定村、组林改方案,村、组多次召开林改会议,按照“四签”和“两个2/3”的要求表决通过,然后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我乡林改堪界确权调查,坚持“五到场”(即乡、村、组林改人员、林业技术员、林权申请人、相邻人),对申请表、堪界表、林改宗地面积勾绘现场认定、签字,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二榜公示表,并再次以会议形式进行公示。
林改外业工作经林改办验收后,转入电子录入。
各村(组)与农户签定林地承包合同,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和填写林权证。
依据1:10000的外业工作图分村将每块宗地号转绘gis地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模式出图,粘贴上证。
我乡严格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验收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完善档案。按乡(村)两级分类归档,全乡共装卷归档150盒,只待有关部门验收。
1、经过林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林农爱林、护林、养林的热情。
2、通过确权发证,解决林权争议,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的自觉性、积极性。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
3、生态区位优势和生态效益得到体现,公益林补偿得已兑现。
由于外出打工人员多年未归,当事人一方无法到场,我乡个别历史遗留林权纠纷,无法终结调解。造成宗地无法确权,暂缓发证。
对个别存在的林权纠纷和争议,依照林改政策原则,积极稳妥做好调处工作,尽快确权颁证。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四
我乡林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府发[]17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市林改办的统一安排布署和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深入扎实稳妥地开展,圆满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总幅员面积128682公顷,涉及7个行政村,22个村民小组,共1543户,5318人。本次林改总面积107173.9亩,其中农户自留山面积72152.08亩,责任山面积375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面积34146.28亩,其它承包形式500亩。公益林93638.5亩,商品林17652亩。林改确权宗地2289块,发证1161户,共1174本。确权到户率为98.8%,发证面积107173.9亩,占应发证面积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1161份,签定率为100%。
(一)加强林改工作领导,组建机构,落实责任。
我乡林改工作启动后,立即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官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林业、国土、财政、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林改工作小组,各村民小组以会议形式推出了林改理事会、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配合乡(村)两级林改人员及林业专业技术员现场堪界、确权及勾绘宗地图,以行政区域属地划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鉴定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增强了各级林改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了林改工作质量和进度,有力地推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林改中,全乡共调处林权争议纠纷7件,调处率90%。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舆论氛围。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乡、村、组林改人员培训会6次,多次邀请市林改办及市林业局领导和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林改期间共印发林改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条幅5幅,张贴标语125份,办林改专栏15期,提高了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了农户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三)严格林改操作程序,规范林改工作方法。
我乡林改工作人员依据林业“三定”时期的林权基本情况。首先摸清家底和现状,依据摸底表入户公示本组自留山、责任山、未落实权属的集体山林面积、分布状况,拟定村、组林改方案,村、组多次召开林改会议,按照“四签”和“两个2/3”的要求表决通过,然后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我乡林改堪界确权调查,坚持“五到场”(即乡、村、组林改人员、林业技术员、林权申请人、相邻人),对申请表、堪界表、林改宗地面积勾绘现场认定、签字,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二榜公示表,并再次以会议形式进行公示。
林改外业工作经林改办验收后,转入电子录入。
各村(组)与农户签定林地承包合同,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和填写林权证。
依据1:10000的外业工作图分村将每块宗地号转绘gis地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模式出图,粘贴上证。
我乡严格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验收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完善档案。按乡(村)两级分类归档,全乡共装卷归档150盒,只待有关部门验收。
1、经过林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林农爱林、护林、养林的热情。
2、通过确权发证,解决林权争议,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的自觉性、积极性。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
3、生态区位优势和生态效益得到体现,公益林补偿得已兑现。
由于外出打工人员多年未归,当事人一方无法到场,我乡个别历史遗留林权纠纷,无法终结调解。造成宗地无法确权,暂缓发证。
对个别存在的林权纠纷和争议,依照林改政策原则,积极稳妥做好调处工作,尽快确权颁证。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五
**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指挥下,经过全镇干部和农户的积极努力,于今年的6月20日拉开序幕,根据县林改办的业务指导,正有序的进行。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郑挺同志为组长的**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
镇政府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参加的宣传动员业务培训会,各村在此基础上,在镇林改办的指导下,对各村参加林改工作的业务人员,再次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统一了全镇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使全镇人民都充分认识了林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林改是党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举措,使全镇农民都积极自觉地投入到本次林改工作中。
各村根据镇林改办的要求,成立了各社社长及每社抽一至二名文化程度较高,责任心强、坚持正义的社员参加的林改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社的现场勘验、丈量和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在开展勘验、丈量前,各村社都召开了相应的社员代表会或社员大会,制定出了各村集体林改方案,镇林改办根据各村林改方案,制定出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并报县林改办批准。使我镇林改外业勘验丈量工作由原计划三个月完成提前到半个月完成。全镇参加林改农户1。01万户,拟发林权证1.04万本,面积4722亩。
为了全面完成我镇集体林权制度,镇党委、镇政府在镇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积极组织了近十万元资金,用于林改工作,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镇林改工作公示阶段已结束,进行微机录入和打印林权证阶段,力争在年底前进入发证阶段。
**镇林改办。
20xx年十一月十二日。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六
县政府:
xx镇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通过全镇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按期完成了全镇林改试点工作,达到了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的改革效果,调动了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稳定。为全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了经验,现将本镇的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xx镇辖7个村80个农民小组,2377户。总面积131414.5亩,林地面积114580.5亩。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坚持集体林权改革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依法改革、分类经营、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开展工作,落实了经营主体,顺利完成全镇林地外业勘界,勘验林地4600宗,114580.5亩,签订承包、流转合同2677份,流转林地1210亩,累计调处林地纠纷45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纠纷8起。
在工作中,各工作队严格按梁家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经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了工作顺利完成。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即宣传、外业勘界、纠纷调处、内业资料整理、督导协调,使各小组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程序,使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为搞好宣传,宣传组通过办村组林改板报专栏,刷写林改标语宣传林改政策,讲林权改革的目的及工作方法步骤,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
3、严格程序,尊重民愿。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始终把群众意愿和政策结合在一起,实行一组一案,确保方案可操作性,同时,把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群众在林改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处置权,把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人作主,工作队做好服务。
4、规范内业,减少矛盾。在内业整理过程中,把握住规范填写准确、四界叙述清楚、合同签订规范,申请表必须是林权人对宗地编号、面积及四至进行确认后填写。对收集的材料按户整理,建立分户档案,做到有据发证。
5、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维护林区稳定。林权矛盾纠纷问题是影响林区稳定的重要因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是开展林改工作的关键,也是维护林区稳步的重要保障。各工作队在调处每一起纠纷时,都要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调查,耐心找当事人谈心,更进一步了解矛盾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同时,做到了依法、依规、依据、公平公正、尊重历史,使群众心服,解决历史遗留纠纷8起,达到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
1、领导重视支持是关键。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决策,从相关部门抽调7名科级任村林改工作组长,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林改,安排7名副科级领导任村工作队副队长,高起点推动林改工作,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2、尊重民意公开透明是核心。在村组林改方案的制定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方案讨论通过率必须达到村组总户数2/3以上,外业勘界必须坚持“三个到场”(即:绘图技术员到场、接界人到场、林改理事会成员到场)接界当事人对四界确认后签字。每一个阶段工作转段时,坚持张榜公布,体现工作公正和透明,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真正体现群众在林改中的主体作用。
3、加大矛盾调处力度是保障。各工作队始终将保持林区稳定放在第一位,对出现的各种山林纠纷,认真疏理调处,积极解决,做到户与户之间矛盾不出组,组与组之际间矛盾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矛盾不出镇,调处率达100%。
4、务实工作是基础。林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村改工作人员,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林改文件资料,政策执行到位,技术熟炼,措施得力。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坚持白天上山勘界,晚上加班整理,正是这样工作作风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任务的完成。
为搞不搞林改无所谓;二是召集全村民民大会难度大,对村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流转不易规范。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工作量大。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着林改进度和工作质量。我们要通过这次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总结,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县开展,提出好的方法和经验。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七
侯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改办的具体指导下,已完成了1—3阶段的工作,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侯镇土地总面积218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辖8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全镇林改工作涉及87个村,2549户,全镇林地总面积18540市亩,其中商品林面积11725亩,公益林面积6779亩。道路林网总长29.426万米,栽植树木198.1万株。已签订林木承包合同2549份,林权申请登记2735份。合同签定率达到100%,发证率达到10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三农”重点工作之一,是家庭承包经营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土地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林改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如有不慎,极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确保我镇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好成效,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工作抓得好不好,关建看领导。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付乐启同志任组长,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付镇长任付组长,农、林、水三站长和各片总支书记任成员的侯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林改办公室(设在政府总合楼一楼),林业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各村相应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民议事会代表、党员议事会代表任成员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村文书为组长、德高望重、办事公正、工作能力强的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村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从镇到村设立了林改办公室。镇配备了电脑、gps、档案厨、档案盒等办公设备。镇、村签订了《林改目标责任书》,具体落实林改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同时把林改工作列入镇村考核内容,考评分参与村干部工资奖惩,保证了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自20xx年3月20日潍坊市林改动员培训会议后,侯镇党委政府根据寿光市委、市府、市林改办会议要求,分别于5月20日、5月31日、6月19日、7月2日召开了村支部书记、村文书参加的会议,专题贯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领导有关于《关于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讲话、会议精神要求等,对侯镇的林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按排。对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技术培训。村村召开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向广大干部群众讲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方法、步骤。使全镇上下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改革、真心拥护改革、自觉参与改革。为搞好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市林改办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我镇认真抓好了各村的调查摸底工作。这是搞好整个林改工作的关键基础环节。各村林改工作小组选工作认真细致的人员,逐村、逐地片、逐户、逐路、逐树进行查数、调查摸底登记。调查摸底登记结束后,以村为单位按林种、公益林、经济林、用材林、农田林网、集体经营、家庭承包等林木资源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对已经采取不同形式的改制落实经营主体的林木、林地资源情况进行祥细调查,对已经镇经管站、镇司法所审查、公证的合同,一律维持原合同不变,以保持合同的法律尊严。不规范的口头合同,群众意见大的、需要续签的合同。经村两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新签或续签。各村将本村集体林地林木资源调查摸底合同签订情况张榜公示。
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村情况复杂不一、各不相同,决定了87个村在整体推进的过程中即要防止工作走过场,草率收兵,改革不能收到实效;又要防止避免工作走极端,教条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和贻误其他工作,阻碍全镇林改进程。为此,镇党委政府对林改工作专门下发了考核督导意见。并在全镇支部书记、部门負责人大会上提出按林改进度、上报材料质量、考核排名、全镇通报。督导全镇87个村按政策、按林改程序要求、办事操作。确保了全镇林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在全镇林改全面推进工作中,我镇严格按市林改办要求,镇、村都认真收集、整理和保管好林改的各种资料图、文、表及合同,镇、村都建立了完整的林改档案。林木承包合同,市、镇、村、户一式四份,配备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同时按照林权登记要市、镇、村、林权所有者四级备案要求,设计了林权登记台账、林地承包合同登记台账、林权登记申请表登记台账等标准格式文本,很好地解决了林权登记工作中不规范、不健全、不便查阅和存档的问题,为全镇林木资源管理、林权、林改档案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全镇林改的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部分干部群众对林改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平原地区乡镇搞林改,是林业部门瞎胡闹,没事找事,找麻烦。是为向林农、群众要钱收费作准备,怕如实上报林地面积、株数后多交费,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高。
2、是主体改革完成以后配套改革措施没有及时跟进,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自觉性。
下一步,我镇要在市林改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适宜侯镇集体林业发展的良性发展机制,确保实现侯镇林木资原增长,林农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改革目标。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八
为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释放林权制度改革活力,发展生态林业,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x市委办公厅、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xxxx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x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新都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林业园林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配备了林改专职工作人员。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林改政策制度保障。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我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x市新都区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都委办[xxxx]xx号)。根据市上“x+x+x”深化林改配套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印发了《新都区经济林木(果)权证颁证实施细则》、《新都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三)明确工作思路,突出林改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明晰产权、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为确保林改工作取得成效,积极发展和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产权抵押登记制度,探索建立经济林木(果)权资产评估机制、收储机制和抵押贷款担保机制,创新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思路和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等工作重点。
(四)强化目标考核,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制定了《x市新都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成员单位改革任务及xxxx年量化目标分解表》、《x市新都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xxxx年各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表》,督促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将此项改革工作纳入新都区xxxx年目标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一)积极开展林改“回头看”,夯实林改工作基础。按照省、市深化林改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林权核查纠错,完善分类区划,抓好林权证林地变更工作。完成集体公益林补偿金发放以及xx亩公益林信息更新。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稳步推进确权颁证。加大政策宣传,让林改政策入村到户。召开了经济林木(果)权确权颁证培训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报道,使各经营主体充分了解林改相关政策。按照《新都区经济林木(果)权证颁证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开展确权颁证,确保颁证程序合法、数据准确、信息详实。
(三)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结合区内林业产业发展实际,明确了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大力推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导创建新型“林业+农业”共同经济体,建立健全专业化合作组织,打造集生态林业、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于一体的区域农林经济圈。截止目前,已成立x市森塘农业专业合作社、芳华园农业专业合作社、x市新都区种苗业花木协会等多家农林专业化合作组织。
(四)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探索林权抵押融资途径。积极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将经济林木(果)权纳入森林保险。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出台《新都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使用实施细则》,将经济林木(果)权纳入风险基金使用范畴。将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融资贷款纳入“农贷通”平台建设。确定区属国有公司金亨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融资担保和收储机构,x香林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新都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五)积极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完善林权流转渠道。将经济林木(果)权流转纳入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体系,积极构建区、镇、村三级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和服务平台,提供经济林木(果)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介、登记管理、交易鉴证和抵押融资等服务,拓宽了各类林业主体林权流转交易渠道。
x月x日,我区召开林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林改突破年推进会精神。会议在总结我区林改前期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区前期林改工作滞后原因的基础上,研究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林改突破年推进会精神方案,制定了加快推进林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从细化林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工作重点、体现特色亮点,强化目标考核,落实督查和问责机制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我区认真落实《x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富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制度机制。通过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的共同努力,全区林改工作加快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林业要素市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了与经济林木(果)资源资产相匹配的森林保险、风险基金等配套机制,提高了经济林木(果)所有者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是建立了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机制,破解了发展林业产业融资难题。
截止目前,全区颁发《x市经济林木(果)权证》xx本(xx宗)、颁证面积亩、林权抵押贷款xxxx万元;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x个,xxxx年至今涉林贷款总额亿元,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给我区的各项林改任务。
(一)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推进工作难度较大,主要是涉林经营主体确权面积小,难以形成规模,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
(三)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还很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推进,形成林权抵押贷款量的规模,促进开展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四)个别镇、街道对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存在一定顾虑,认为发证后林业业主会以此为筹码对拆迁工作带来麻烦。
(一)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融资贷款机制,重点从资产评估、资产监管、资产收储、资产担保、资产处置及保险制度进行完善。
(二)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经济林木(果)产业,有效改善全区经济林木(果)融资环境,为全区经济林木(果)资源变资本提供金融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的沟通协作,在符合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做好经济林木(果)权确权颁证和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九
“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中最根本的制度,也是出版单位内部微观管理的基本内容。在这种体制背景下,以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根本制度为突破口,对整个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这既是经济体制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出版单位的现实选择。三项制度改革的难点与症结集中体现为旧有体制束缚与企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在出版企业内部,只有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面向全体员工的统一的劳动用工机制和收入调节机制,因身份不同而产生的劳动特权和分配特权将不再存在,竞争将在更加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我社通过讨论,总结意见如下:
企内部劳动制度改革得以落实,需要考虑“增加投入”的策略。
我社亦存在部分人员需要分流的问题,资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国家需要为员工过去几十年为国企发展乃至国家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作出认可和补偿,也需要为员工过去没有得到足够的职业培训和培养予以补偿。希望集团能为各出版社向政府争取政策及资金以解决人员分流问题。
由于过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复杂,涉及“干部、集体工人、自聘人员”等各种成分,现在在企业机制下人员成分的弊端逐步显露出来。因部分集体工人和自聘人员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但鉴于其身份在竞聘、职务安排等过程中始终无法给予合适的安排。故希望集团能针对该情况,打破身份问题,制定合理政策,为一些优秀的工人争取工作利益,也为我社培养优秀人员提供更好的平台。
在三项制度改革中,分配制度的改革涉及面最广,参与程度最高,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是整个改革中最敏感的地方,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三项制度改革的落脚点,改革实践中着力较多的也往往是这一部分。但综观整个行业的改革进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仍未能充分体现,体制性弊端依然突出。
资确定的主要依据是职工的身份背景,如工龄、学历、职称、行政级别等,核心因素是资历的积累。
二是新旧体制下的员工存在差别待遇,同工不同酬。目前出版单位聘用员工的待遇千差万别,大部分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领取固定报酬。相对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来说,聘用职工的报酬标准本身就不算高,加之其收入与工作业绩不能挂钩,势必影响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此外,分配形式单一也是目前分配制度改革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尽管改革已经历十余年,但分配制度的总体格局仍未有大的改变,工资加奖金的模式一直沿用至今,该模式形式单一,办法不多,机制不活,导致在分配中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拉不开差距,高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拉不开差距,总体上看,分配中的平均主义色彩依然相当浓重。
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通过改革,出版单位内部干部选拔任用的操作程序及规范有了一定改革,公开化、透明化的用人机制打破了以往干部人事管理中的诸多积弊,通过竞争上岗等操作方式,调动了积极性,培养了竞争意识,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干部任用中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等陈规旧习,干部人事管理观念得到更新。从实际效果看,由于劳动用工制度方面的改革不彻底,出版单位职工队伍缺乏必要的流动性,不需要的人出不去,需要的人进不来,造成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干部的选拔任用必然受到限制,缺乏竞争。
综上所述,我社支持集团关于各出版社三项制度改革的倡议,但也对目前改革的历史性局限保持清醒的认识。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对旧有体制安排的过多让步,改革的思维和举措更多地定位于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对原有制度框架更多的是变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突破,改革对于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或许远远大于实际的制度性结果。我们希望集团尽早出台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尽快开始三项制度改革的进展,以进一步激发各单位的积极性,推动集团整体的快速发展。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
xx县林改办:
根据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六枝xx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方案》(xx林改办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开展林改实际情况,我们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林改开展情况。
xx乡地处xx南部,全乡有7个行政村,1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510万人,总户数2962户。全乡国土总面积84600亩,林业用地面积xx亩,占全乡总面积的x.x;重点公益林区划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经果林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森林活立木蓄积x.x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x.x。
林改前,全乡林地中,国有林地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集体统一经营面积x.x亩(已流转集体山林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自留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责任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
12月以来,我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xx乡党委、政府《关于xx乡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规范流转、放活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至9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乡完成深化改革面积xx亩,占应改革面积的x;已明晰产权面积xx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x;完成区划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x.x;完成林权登记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xx;经自查评定,分山到户率达到x.x;分户登记率达到x.x;纠纷调处率达到x.x;群众满意率达到xx。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得到了广大林农群众的衷心拥护,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实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聚力于民”和“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促进林农受益、税费减轻、权属明晰、经营放活、流转规范、林区稳定的大好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分析评价。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乡村组林改操作规范,全乡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木竹采伐指标公示制度得到落实,垄断经营和区域封锁已经打破,林业部门行政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未发生森林资源重大案件,林区秩序良好,综合评价定为合格。
具体分析评价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坚持把“乡、村、组三级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贯穿于林改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民配合抓林改的局面。乡一级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总督查,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并下设了乡林改办于乡林业站,7个行政村均明确了指导组;并于月x日召开了全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建立了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由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落实”的机制,并落实了专职人员,村、组及时召开了干部大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定了改革方案,经xx县政府批复实施。
林改开展以来,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林改,多次实地进行调研,发现和解决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乡党委书记分别到全乡7个行政村,深入农户和山头对集体山林流转开发经果林如何确权发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乡长经常听取林改情况汇报,重大问题亲自决策。20x月x日,长xx在我乡调研林改时,对我乡在林改中正确处理好与经果林发展、矿业资源开发、林场和招商引资等“四大关系”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宣传发动。
我乡林改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公开信、组织宣传小分队、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条幅、书写固定宣传牌、编印林改简报、编制林改资料汇编、“2131”放映等形式。各村、组按照要求书写、张贴标语xxx条,制作宣传条幅x余幅,发放林改公开信x份,确保了发放到每户林农家中,乡开办了林改专栏,每周书写1期,乡林改办编印了林改简报x期。
(三)明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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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5年对于我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说,既是决战年、又是攻坚年、也是成功年。一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是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农民期盼的焦点、加强农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林业发展新的起点。这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领导下,全区上下严格按照“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林改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热情服务,全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明晰产权及确权发证”的核心基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编制、经费全面落实。
一、我区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集体林地43.32万亩,林改涉及2个乡3个涉农街道、28个村、292个组
对促进我区的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确权发证,明晰了产权,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加快了林地的流转速度,加速了造林绿化进程。
全市已有100%的林地核发了林权证,这些地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确权发证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一是表现在造林上,许多农民,特别是个体承包大户在自己拥有林权的山上开展人工造林。二是表现在管理上,群众自觉上山防火、防盗、防虫、去杂、施肥,真正做到了“把山当田种,把树当粮管”。三是表现在林地流转上,稳权发证以来,社会上不少人以租赁、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到林业生产经营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合唱。
2、林地流转加大了社会力量对林业的投入。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稳权发证后,林地经营权的流转明显提速,今年来,全区集体林地流转比例达到26%。林地流转后,经营主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林业生产。
3、项目建设增加了林农收入,进一步巩固了林改成果,实现了林改目标。
2015年以来,我区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项目的实施给林农带来了极大的收益,进一步调动了林农加大林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
4、配套改革的完成,建立了林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 2
以石政办发[2015]号石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加挂区林业局牌子,定编5人,其中业务收3人,行政执法人员2人,每个乡林业 定编3人共6人,全区林业系统定编共11人,其工资、福利、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目前11人全部到岗。配套改革的完成,落实了林业工作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建立了林业工作长效机制。
三、我市林改工作的主要经验作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一是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邓柯任顾问、区长田奇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林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以及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林改办设在区农办,由区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现场督促林改进度。二是区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和督办林改工作。2015年5月,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带领区林业局、区林改办同志到两乡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研究。8月,区长田奇到区林业局专题调研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改突击月开始前,副区长邹金芝展开林业专题调度会,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二)成立专班,完善配套。根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林改办),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技术工作专班,负责林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区辖2个乡3个涉农街道也都相继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宣传发动,典型引路。全区林改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始终坚持舆-论宣传攻势,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去年五月份及今年七、八月份,在全区广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横幅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改政策,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区共悬挂横幅37条,标语163条,展开宣传会议39均次。
(四)培训骨干,规范操作。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了确保参与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政策,熟悉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区林改办于2015年5月,参训人员60人次,各乡(街道)林改办也都相继对村一级的林改专班人员进行了全员或骨干培训。举办林改骨干培训班,今年6月在松木乡召开全区林改促进会,邀请市林改办专家讲话,为全区开展林改工作提供了专职业务人员和技术保障。
2月底前完成外业勘界、构图任务。二是在8月底前完成发证率80%的任务。三是在10月底前完成全配套改革任务,同时对照林改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全部图、文、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检查评比验收工作。年底为全面完成林改任务,从推进林改工作的进度来看,各阶段的工作任务都基本顺利完成。
(六)强力督导,整体推进。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地的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都不相同,决定了我们在整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既要防止工作走过场,草率收兵,改革不能收到实效;又要避免工作走极端,教条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和贻误其他工作,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林改办和区林业局联合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了三个“林改检查督办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自督导的乡(街道)进行“入户访、到村听、进站(林业站)看”,检查林改的进度和质量,督导林改必须按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确保了全区林改工作高质量和全覆盖地完成。
社会公众查询。
总之,我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为民办实事的目标。
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讲座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对我们在林改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一些相关政策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共有1、自留山政策,2、责任山政策,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 4、谁种谁有政策,5、林地流转政策,6、生态公益林政策,7、退耕还林政策,8、确权发证主体与对象的政策等八个方面。
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2、责任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四条 规定, 责任山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不变。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全区统一规范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限为70年,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享有责任山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力,并允许继承。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已签订有承包合同,但没有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期限的,要完善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责任山已落实到农户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和调整承包的林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外迁,其要求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予以保留。承包合同生效后,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的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
责任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经营,承包方要求归还的,应当归还。
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五条 规定,林业“三定”时未承包到户,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凡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按本次林改时确定的人数承包到户;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二)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继续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的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持有,收益按股分配。
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种植的林木,由该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木处置后,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并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落实经营主体。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谁种谁有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 第六条规定, 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种植的林木,坚持“谁造谁有,可以继承,可以作价转让,林木依法采伐,产品自主处理”的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应补签承包合同,确定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经济组织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上种植的林木,由林木所有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落实经营主体后登记发证。
5、林地流转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七条 承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已经实行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绿色时报7月17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明晰产权。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即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这是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历次改革的根本不同和突破所在。
明晰产权,必须保持林地家庭承包的物权性和长期性。一是保持林地家庭承包的长期性。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的最长年限,完全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充分表明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动摇,给农民吃上了长效“定心丸”。二是还要维护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的物权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有三层含义:林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林地所有权派生的用益物权,林地所有权是权利人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相对于林地所有权是不全面的、受一定限制的物权,主要表现为在承包期届满时应将林地返还给所有人;林地承包经营权一经设立,便具有独立于林地所有权而存在的特性,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或调整林地,不得妨碍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行使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具有对林地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的干涉和第三人的侵害。
明晰产权关键是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分为主。《意见》明确要求,除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少量林地以外,凡是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都要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也要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明晰产权。二是坚持“四权”同落实。《意见》对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都规定了相应的政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四至”清楚、权属明确。
第二,放活经营权。《意见》明确规定:“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其中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其林地要种什么树、什么时间种、培育目标是什么等可以自主决定;二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以选择单独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三是农民生产的木材、松脂采集,要不要卖、怎么卖、卖给谁,农户可以自主决定。
《意见》还规定:“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这项政策相对放活了公益林经营,将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经营者的收益。
第三,落实处置权。《意见》明确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这项政策赋予了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利。
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其中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的行为,互换林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相互权利的交换。因此,互换林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向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承包经营权,其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并进行林权变更登记。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或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组织等形式,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照股份分配的行为。
关于流转,《意见》进一步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这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一是允许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了林权流转市场,有力推进森林资源经营向资产、资本经营转变,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但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物和埋藏物;二是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必要前提,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为依法公平交易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选择流转方式;四是明确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鉴于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安身立命的生产资料,应当引导农民充分考虑耕山致富、生活保障的需要,流转期限不宜过长,不要轻易改变林地原始承包关系,防止农民失山失地。
第四,保障收益权。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二是征收林地必须补偿。依法征收的林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林地补偿费是给予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投入及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当归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的生活安置,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谋职业或自行安置的,应当归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所有人所有。三是经政府划定为公益林的要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被划入公益林范围的,不管采取哪种承包方式,都要求补偿资金落实到农户,进一步从政策上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四是严禁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乱收费、乱摊派,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中国绿色时报)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街上组现有25户,共计10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25户105人。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0807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1777亩(含自留山27宗229亩),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903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27宗229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的1548亩集体山(除去自留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五家湾分为三片,联户按人分配,从白马沟老路以下至五家湾中华咀梁以上为第一片;从五家湾中华咀正梁以下至五家湾水沟以上为第二片;从五家湾水沟以下至五家湾哑口梁以上为第三片,按住户由上至下顺序及各户人口,实际测算后进行分配。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9030亩,组上预留406亩,其余8624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六)其它。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左林军、方小强、宋建军、宋日东、宋怀林、信关伟、宋建财七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林改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街上组。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三
***国土面积10265公顷,林地面积9467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3150公顷,我区试点单位朱湖农场林地面积807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00公顷。
二、进展情况。
为确保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我区成立了区长杨军安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谢东安任副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林业局局长魏金洲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根据省市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安排和会议精神,我区根据自身实情,制度并下发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正对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广泛宣传,讲明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以及步骤办法。二是确定了朱湖农场为我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力求通过抓好试点,积累总结经验,以便在全区全面推广。三是对各乡镇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让每个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规范程序,确保林权改革工作起到实效而不走过场。四是各乡镇场对照方案,正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村的宜林荒岗、荒地及有林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下步我们将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下重点做好确权发证工作。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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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四
自1月开始,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全镇上下的艰苦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我镇林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改工作机构。
首先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集体林权改革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林改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其次成立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任各组组长,联系各村,同时还成立镇集体林权改革维稳组,协调处理林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二、注重宣传发动,积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
为确保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完成全镇林改任务,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由各村、相关部门参与的'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林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邀请区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对参会同志进行林改工作专门培训,会上还向各村发放《**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同时,根据会议部署,会后各村联系点分管领导赴各村,组织召开村林改动员会,向广大林农仔细讲解林改政策、法规,宣传林改工作的重要性。
三、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林改任务顺利完成。
(5)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充分协调好村组关系,尽量做到不缺工。要求林改干部利用早晚时间召开村民组会议,进行统筹协调。对于山场在一起的村民组,尽量安排在一起进行外业区划及勘界工作,节省工作时间。
四、依法调处纠纷,积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是上级党政组织的根本要求,是整个林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将维护林区稳定工作贯穿始终,无论是村、组林改实施方案的制定,还是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无论是宣传发动,还是林改现状调查摸底,每项工作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上,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同时,着力排查调解林改中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努力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镇,出现一起解决一起,截止目前,我镇未出现一起因林权改革发生的信访事件,为林改工作营造了和谐氛围。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由于去年冬天的长时间冰冻雨雾天气,影响了外业的区划与勘界工作;
三是业务上的磨合期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争取在5月12日至18日,对所有的村都进行外业区划与勘界,全面铺开全镇林改工作;第二,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25万亩林区外业区划及勘界工作;第三,多措并举,确保9月份完成所有内业的整理与收集。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了推进财政改革,加强管理,近年来,我省各地与全国一样,相继进行了各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并经过不断总结、引导和推广,会计委派制改革出现了方兴未艾的好势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会计委派制这一新生事物,顺应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小到大,不断发展,以强劲的生命力,不仅推动了会计改革,而且在加强宏观、微观经济管理方面也越来越显露出重要作用。同时也正逐渐被人们认识和接受。
我省的会计委派制的改革,从90年代初开始,至今可以说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1996年以前,是自发式的个别尝试阶段。我省的一些县(市)如巴中市、郎中县、苍溪县等,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了直接委派会计负责人为主的会计委派制,中江县还结合厂长经理承包制,推行了会计人员年薪制等办法。这对当时在县以下的多数中小企业实行承包制后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同时,对"一包就灵"提出了质疑。虽然是个别地方和局部的试点,但引起的反响是不容忽视的。
第二阶段从1997年到1998年,这期间主要是总结、认识、引导试点阶段。在这一时期,我省会计委派制在各地的一些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等,逐步推开,形式各异。其间,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各级政府的会计管理部门即财政部门主动地参与了这项改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逐步把会计委派制工作列入了会计管理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且充分发挥政府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对各地的会计委派制试点进行总结,在充分肯定这一改革的同时,及时地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对进一步深化会计委派制改革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比如省财政厅专门就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作为财政科研课题,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最后形成了《四川省会计委派制改革调查报告》,对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情况、问题进行了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这一《报告》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省政府主办的《四川政报》上公开发表,省财政厅也将《报告》下发各地,并要求各地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这对全省会计委派制无疑起到了引导和推进作用。这期间,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也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一工作,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改革,进展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第三阶段为1999年以后,进入了有组织的总结、完善,全面推广阶段。从1999年到现在,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的会计委派工作在经过多年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最后又回到实践的过程,对会计委派制改革基本上形成了共识,而且不断地从实际出发,总结完善,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努力。特别是中纪委三、四次会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发出后,更为会计委派制的进一步推行指明了方向。目前,会计委派制已经列入了包括省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省21个市、州,有12个市政府和近90个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还有如遂宁、宜宾、乐山、南充、达州等市政府还制定了有关委派制的办法。各级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都亲自负责领导会计委派制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也责无旁贷地和纪委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把会计委派制作为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狠抓落实:一是抓了全省的会计委派调研,做到心中有数。省纪委、监察厅联合召开了座谈会,派专人调研,了解全省的工作进程和问题,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交流各地情况,找典型代表介绍工作经验,互通情报,取长补短。省财政厅还于1999年专发会计委派工作简报六期至各地和省级各部门,专门收集了全省各地会计委派制办法,编辑成《四川省会计委派制度专辑》(一)、(二)印发各地,对帮助和指导这一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有倾向性地推荐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起到了引导和示范的作用。如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省级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制试行办法》下发各地,引起了各级的重视。又如对长宁县、北川县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会计集中核算)制和简阳市的乡镇"统一集中核算"制等大加推崇,促进了有条件的县、乡实行这些办法;是作为工作任务进行全省安排布置,要求各地予以贯彻落实。20xx年1月,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把目前适合我省实际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稳妥地推行。这几种形式和要求是:1、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制。2、所有的乡、镇财政所实行综合财政预算会计集中核算,今年要求达到60%的推广面。3、暂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党政机关实行重点会计委派制。4、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以及骨干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5、企业集团内部实行会计集中委派制等。
由于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基本上呈现以两头促中间的情形,即基层起步早,纪委督促严,在一段时间省、市本级动作不太大,效果不明显,但进入1999年以后,省、市两级都开始行动,特别是市一级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这样,会计委派改革在全省已基本形成了热潮。据初步统计,全省有18个市、地、州,90多个县(区、市)近800个乡(镇),20xx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制度。
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形式多种多样,试点对象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也有全部会计人员,委派的主体有企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也有企业本身等。但经过多年实践,认识到会计委派制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要不断适应经济改革深化的要求,绝不能一蹴而就,要不为地总结和完善。比如县以下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行了改、转、租、卖、让等以后,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如再治袭国有企业一套管理,无论在法理上,在具体管理办法上显然已不适宜。原来如溪、阆中、中江县等直接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也有的由于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委派的会计负责人形同虚设。所以,会计委派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要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因此,我省会计委派制的形式也经历了不断取舍,优胜劣汰的过程,最终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于加强监管,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切合实际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主义会被人们所接受所推崇。经过几年来的磨合,现在适合我省经济管理实际,并取得一定共识,正在积极推广和试点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的委派对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人选通过考试、面试、结合考核,经组织部门批准,从市级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中选派或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部门负责聘用委派以及日常工作。
财务总监的职责是代表政府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向政府机关提交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如重大问题专题报告。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总监的任职与行政级别不挂钩,工资收入比照所在企业经营班子副职执行,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对财务总监工作业绩的考核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部、经贸委等部门共同负责。考核结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派驻、罢免和奖励和重要依据。
为配合财务总监的试点,将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由原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制改为审批制。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所在单位呈报,财政部门审核,组织部门审批。财务总监制主要在我省乐山、达州等市试行。
(二)财务监督特派员制度。财务监督特派员派驻单位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监督特派员由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处设在财政局或经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事处内设若干办事组,每个办事组负责2至4个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财务监督特派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规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财务监督特派员对政府负责,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力。主要职责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列席经宫管理等有关会议,但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评价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业绩,并对其奖惩、任免提出建议。
财务监督特派员的稽查报告,由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外送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报告,结合企业领导人的考核情况,实施奖惩、任免。如重大问题,可向政府专题报告。财务监督特派员主要在我省自贡、遂宁等市试点。
(三)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对象目前主要是县、乡(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单位预算体制、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三个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单位账户,统一由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会计中心)开设账户,代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人员。单位设置出纳岗位,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财务收支。同时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制度,收支审批制度,审核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会计集中核算办法已在全省60%以上的乡、镇和部分县、市实行。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从省级机关的实际出发,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决定于20xx年在省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各系统所属二级单位。目前,省财政厅已代省政府拟了《四川省省级机关试行会计集中核算支付办法的实施方案》,并正在征求意见。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设立四川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支付中心,在保证单位现有预算编制程序、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三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预算内、外银行账户。省财政厅建立国库单一支付体系。取消单位会计核算岗位,保留除会计核算、记账以外的会计职能,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委托代理记账、分户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支付的资金为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等四部分。
(四)企业内部会计委派人员。企业集团公司按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对所属各级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委派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在本单位或集团公司内部选聘。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向集团公司负责,奖惩考核由集团公司实施。
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办法主要在我省五液、电信、邮政、石油、川化等大型集团公司实行。
我省各地地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尚处在总结推广阶段,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并不断完善和提高。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全省会计委派试点进展总体是好的,对建立健全约束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促进了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试行会计委制度,将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工资评定权等从各单位中分离出来,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有利于保证会计人员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和基本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保证了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六
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任务完成情况。
全村完成林改面积308.5亩,至11月底,林改任务全面完成,其主要林改方式为发放林权证,涉及户数1184户,人数3755人,林改档案齐全。
二、林改主要做法。
1、严格操作程序。
在林改的操作程序上,坚持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操作,保证方案符合省、市、镇相关文件规定,保证方案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做到切实可行。二是严格操作程序,认真规范填写林改登记表,召开有关会议,确保林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运作。
2、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镇林改工作小组。
为有效开展全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村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村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了改革任务,明确了时间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揭开了序幕。
3、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村成立了林改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参加了镇林改领导小组组织的`林改培训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林改范围;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林改工作任务,对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申请上报,建立档案;三是总结经验阶段,对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验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过程,林改政策性强,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三到位,明确责职责,尊重群众意愿,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国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副组长:李正文(村委委员、村护林站站长)。
成员:王小林(党支部副支书)、左林军(街上组长)、李水平(西河组长)、王方军(下河组长)、何庆贵(三官庙组长)、宋兆全(村文书)、宋建军(护林员)、信关伟(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
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现有64户,共计248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64户248人,参加集体林承包63户246人(五保户1户2人不参加村组的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三、林改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农民决策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凡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要求的村民,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保证,确保“耕者有其山”。
(四)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这次林改是在林业“三定”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和完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准借林改之机将“三定”成果“推倒重来”,不准“**耕、继祖业”,要尊重历史,取信于民。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这次林改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四签两不准”和“三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签字;林权现状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改革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林权发证上榜公示。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为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村的529亩自留山(以农民习惯面积和柴山证面积统计,具体确权发证以第二阶段实地勘界面积为准),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村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8785.5亩(除去529亩自留山);对宋建军承包下河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剩余8750.5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20137亩,四个组预留919亩(三官庙组按每人3亩预留,其它组按4.5%预留),其余19218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五、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村上和各组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下河组。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根据《森林法》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指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或者载体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林改的重要成果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改档案工作是指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林改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的原则。林改档案工作应当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和检查验收,并作为评价林改效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或者明确林改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管理林改档案。
第六条林改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三)指导林改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统计等工作;。
(五)掌握所保管的林改档案情况,依法提供利用;。
(六)负责组织林改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做好林改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确保林改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林业工作站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工作计划。
第八条林改档案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按照档案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88]和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整理,并在次年的上半年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第九条产生文件材料较多的机关、单位或者组织,应当将林改档案分为大类和属类进行管理。
林改档案大类和属类设定可以参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条确权和林权登记类中有关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权属、实地勘界、登记和林权证审核发放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或者宗地为单元,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十一条林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在林改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并交由林改档案管理机构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林改工作人员在工作调离前,应当将个人掌握的林改文件材料,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后移交给林改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拒绝移交、销毁或者擅自带离。
第十二条林改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林改档案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
具体划分办法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三条归档的林改文件纸质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手续完备。
归档纸质材料应当使用碳素、蓝黑墨水等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因特殊情况容易产生字迹模糊或者褪变的文件材料应当附一份清晰的复印件。
纸张、装订材料等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四条归档的林改文件非纸质材料应当将每一件(盒、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排列编号,按照内容和年度分类整理并编制档号。其中与纸质文件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当编写互见号或者互见卡。
录音、录像材料要保证载体的有效性,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专业性数据以及航空照片、遥感数据应当用可记录式光盘保存,重要的应制成纸质拷贝同时归档保存。
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
电子文件产生的软硬件环境及参数须符合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改档案保管制度,安排林改档案保管专用资金,配备档案用房、柜架,备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定期开展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六条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时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林改档案。
经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同意,林改档案可以提前移交,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林改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以将林改档案移交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保管,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依法及时移交县级国家档案馆统一保管。
第十八条林改档案管理机构撤并时,应当将林改档案整理登记后,妥善移交给主管机关或者接收单位。
第十九条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在移交档案之前,应当保留备份或者复印件。
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林权证发放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原件一式两套,一套留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县级国家档案馆应将林改档案纳入档案进馆接收范围,并将其统一归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全宗序列,对所保存的林改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一条各级林改档案管理机构和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林改档案,为社会提供利用林改档案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依法利用已经开放的林改档案。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林改档案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
利用林改档案资料时,除依法收取的复制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林改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林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在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林改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林改档案工作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林改档案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6月22日起施行。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九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下河组现有12户,共计4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11户43人(五保户一户2人不参与本次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1407.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537.5亩(含自留山7宗138亩),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387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7宗138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394.5亩(除去自留山及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集体林分为两片,大红椿木沟为1片,从梁边以1号按顺序排列到10号,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确界到户。回水湾为一片,从干田坪水沟以下开始按1号顺序排列到10号,至财神庙对面青树子梁上。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到户。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3870亩,组上预留174亩,其余3696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五)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六)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七)其它。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王方军、李正华、王荣光、王尚文、王永全五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下河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街上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