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押合同大全(23篇)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编写需要严谨细致,避免遗漏重要的条款和细节。在签订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损。
债务抵押合同篇一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年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分页阅读第1页:第一章总则第2页: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时间:
债务抵押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协议书。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协议书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协议书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协议书时,应在协议书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协议书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协议书,应及时将协议书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协议书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协议书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协议书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协议书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协议书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协议书,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债务抵押合同篇三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乙方:(公章)。
债务抵押合同篇四
咀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地址:手机号码:
乙方:手机号码:
咀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发动机号抵押給乙方,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万千百十元。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万千百十元。小写(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全部借款30%),行驶抵押权。如果此车逾期五日内仍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将车出售,并由乙方代为处理。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借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物质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另应承担全部借款30%的违约金。
2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3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坏,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借款期满或续借期满后如果抵押人逾期还款的,抵押权人对逾期金额按每天2%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咀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咀方:
乙方:
债务抵押合同篇五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年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时间:
债务抵押合同篇六
咀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杩钇谙蓿鹤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峻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债务抵押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
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上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快递地址:邮编:传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债务抵押合同篇八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与银行于年月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金额万元,用于。贷款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借款合同编号为。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万元;抵押期限为。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万元,抵押率为%,抵押期限为年,随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型号。
数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型号。
面值。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共__________ 件;。
保险单:,共__________ 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共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型号。
数量。
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1.
2.
3.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___。
债务抵押合同篇九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供应价值为_____万元的货物(或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借款_____万元),现乙方无力偿还甲方的到期债务,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车辆折抵给甲方,以抵消所欠甲方的债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自愿就以车抵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_____牌轿车折抵给甲方,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_____万元抵销。
该车辆的车架号为:
发电机号为:
车牌号为:
二、乙方保证车辆的所有权没有争议,保证车辆无抵押,且交付时能够正常行驶,不拖欠车辆应缴税费。
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因车辆存在问题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车辆归还乙方。
四、在约定期间甲方将车辆归还于乙方,经乙方验收后,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仍然视为存在,乙方应当以其他方式予以清偿。
五、甲方未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又没有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视为乙方已经将所欠甲方的款项清偿。
六、乙方将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收据,收到上述证件时视为车辆已交付给甲方,车辆交付给甲方时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消灭。
七、在完成车辆交付后,该车辆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该车辆没有交付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在完成车辆交付后,甲方即是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使用人,无论是否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因甲方实际占有该车辆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应当在车辆交付的同时,将先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欠款凭证交付给乙方,并当场进行销毁。
十、如因该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在该协议的履行地提起诉讼。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承诺均完全理解了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且不存在任何一方提供了协议格式条款的情形;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抵押权人:
____年__月__日。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元,有价证券元;其它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____%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xx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____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__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_______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________,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________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2.
3.
4.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一
抵押人:
甲方今借乙方现金万元,为确保_年_月_日前甲方全额归还乙方现金,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第二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条第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30%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双发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_年_月_日。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三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为借款合同的出借人,甲方为借款合同的担保人,鉴于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甲方为担保借款人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车辆的型号为: 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款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抵押合同签订 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由 (甲方、乙方)暂管。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根据甲方、乙方以及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当借款期满借款人不能还清本息的,乙方有权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按照市场实际评估价格进行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如扣除以上欠款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的,乙方仍可根据借款合同借款人追索欠款。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四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a、机动车辆损失险;
b、机动车辆强制险;
c机动车辆座位险;
d、第三者责任险;
e、盗抢险;
f、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五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
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牡丹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
抵押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评估价值,所有权权属,使用权权属。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六
债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 月 日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七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八
贷款抵押权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xxx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xxx(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xxx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xxx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xxx个月,即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xxx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xxx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xxx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xxx年xxx月xx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2.制造厂家:xxx。
3.型号:xxx。
4.件数:xxx。
5.单件:xxx。
6.置放地点:xxx。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xxx,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xxx%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xx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x。
开户银行:xxx开户银行:xxx。
帐号:xxx帐号: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签订地点:xxx。
债务抵押合同篇十九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债务抵押的___________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
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借款数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4.1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整。
4.2月利率___________%。
4.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3.1借款期限在10日以内的,按10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___________个月。
4.3.4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超过典当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划押,质物入库封存,开具当票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特别声明。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权人:___________出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债务抵押合同篇二十
甲方(银主方)。
乙方(项目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发项目,协助乙方筹措建设资金,特安排资金在乙方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用于乙方质押写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则下,就存单用于为乙方担保贷款一事,达成如下操作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人民币亿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币万元。
: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甲方。
甲方提供定期大额存单,为乙方在银行按正常的质押姐贷款程序进行贷款,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
:乙方安排的贷款银行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单位(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单面值20%的回报(中介费另行承诺)。
甲方开具的人民币大额存单在用于为乙方向银行贷款后,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所贷款的银行须向大额存单受益人出具书面“银行承诺书”(见附件)。
甲方所质押的.存款单期满前30天,乙方应主动、积极自行平仓还贷,解除质押,保证存单受益人按时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时还贷,存款受益人(甲方)将持贷款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追索存单,提取存款本息。
(1)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申请的贷款银行确认签发书面“承诺书”。
(2)乙方向甲方提交:1、已确认并签署的本协议书;2、“银行承诺书”由乙方银行签署;3、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立项文件等;5、贴息费用凭证。
(3)甲方受理后,(乙方贷款主体资格和贷款项目可行性认定由乙方贷款银行审查确认)即向乙方发出受理商务函,明确具体的操作日程及安排。
(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安排甲方相关人员赴乙方所在地。
(5)甲方人员到达后:1、查验乙方企业相关法律文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是否齐备;2、项目批文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3、重点咨询贷款银行是否同意按本约定的方式办理存、贷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银行承诺书”样本签发给存单受益人。
(六)核实无误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银行开设专用帐户,乙方按首笔操作资金的百分之五的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待甲方首单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进入专用帐户后,再进行剩余贴息的交接;然后甲方办理转定。
(七)在甲方办理转定的同时:1、乙方应将一次性贴息(扣除已交保证金)全部交给甲方;2、甲方协同乙方与贷款银行按正常程序开具大额存单和质押写贷款手续;3、乙方会同甲方在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接受由行长和有关责任人共同签发的存款单期满前返还存款单的“银行承诺书”正本,给存单受益人持有。以上环节均在贷款银行同时办理。
业务操作期间,甲方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预收乙方万元操作费用。
(1)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贷款银行若不能按本条款约定方式办理存、贷款业务,甲方可自行离开,乙方所交费用不退。
(2)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条件具备均能按本协议条款办理,而甲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条件或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款到帐。致使业务不能进行,对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3)甲方资金到帐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划走存款资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甲方收取了保证金后不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按所收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本协议若有末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条款,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了30万元操作费后即刻生效。业务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债务抵押合同篇二十一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省(市)市县(区)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省(市)市县(区)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抵押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一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财产的当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
三、第一条中的"财产有效证书",指由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证明抵押财产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第二条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贷款额与抵押财产作价现额的比率。
五、第三条中的空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六、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条中约定。
八、第十六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债务抵押合同篇二十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_____抵押物清单
2、_____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债务抵押合同篇二十三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还款时间: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月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七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条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九条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二)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出借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满意的担保。
第十条双方义务。
(一)-借款人义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改变住址、经营方式等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前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资料,如实告知出借人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二)-出借人义务。
()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出借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一项时,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借款逾期,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支付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出借人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4)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