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热门12篇)
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之后,对所读内容、观点和感受的个人评价和思考。它是一种主观而独特的体验,可以表达对作品内容的理解、认同或质疑,以及对作者表达方式和文学技巧的评价。读后感是读书的一种重要方式,它能帮助读者深入思考,提升阅读理解能力。读完一本好书后,写读后感可以帮助巩固对书中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同时也可以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悟,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思想碰撞。编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我们全面理解书籍内容,捕捉其中的核心思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一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我们要多点想想好的。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是曹文轩所写的,大多数人都十分了解,明白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淘气的小桑桑做出的傻事,和同学之间的趣事,生动的写出了田园中的快乐,无忧无虑。
读了《草房子》深深的感受到了桑桑的天真,桑桑那呆呆的情感,他一次次做完错事死活也不肯承认,让人哭笑不得,而我发现了一颗田园中天真的心,令我感动。如今,没有了小时候的那种天真,把心灵和外表没有统一,可能外表对你好,内心却要害你,再也没有童年的那份天真,从不掩盖自己的内心,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从来没有当过两面人,人人都掩盖自己的真心,怕别人看透自己。有的人想得到童年的天真,可是根本不行,他们可能会传出你的秘密,随时可能伤害你,所以人人都把自己的内心掩盖着,不为人看透。
桑桑在草房子中,与他的那一只只鸽子,贯穿文章的始末,都写出了桑桑与鸽子的情感,他与鸽子们心连心,信赖对方,这正是人与动物之间缺乏的。有人用枪打猎伤害动物,破坏森林,使动物无家可归,迫使动物与人类不信赖对方,动物深知人类不可信,而桑桑却和鸽子们有了信赖,这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一种情感呀!
这本书能令现代人体会到《草房子》中人们生活的快乐,感受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无忧无虑,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
在这个快乐的暑期,读了了曹文轩大伯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像十分刻骨铭心,很长时间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翁叫桑桑,这一部著作便是紧紧围绕他写的,写了他难以忘怀,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纳人生道路早期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看到了高傲的杜小康对运势的顽强。在这其中,我体会到杜小康和恶运斗争时的悲沧和雅致,更体会到他对专业知识的期盼。
在这里里边,令我体会深刻的人是秦大奶奶,她一直遭受院校里的的眼白,但是,最终却为了更好地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冬瓜而献上了性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性命的最后一刻所闪亮的人格特质风彩。
在里面,我认为我很像里边的桑桑一样,十分的顽皮,有时候也会心胸狭隘。在我念书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同学的朋友十分多,因此就很妒忌他。他常常送一些小玩具或糖块给其他小孩子,我认为他是拿东西来收卖盆友。找到他不对的地区,因为我逐渐仿效他并后悔莫及,取出自身的零花钱和信用卡小玩具去收购她们,让别人不必跟他玩。实际上因为我了解那样的友情是创建在物质条件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十分像,让我明白了为人处事不必心胸狭隘。真正的友谊是要对他人真心实意投入无私奉献,他人也会真心实意对你。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大家应当爱惜童年时光,用真心去体会身边的人和事。
最近,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描述的是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里六年的生活,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目睹的一件件令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小男孩儿桑桑,桑桑的父亲是小学校长。桑桑调皮、捣蛋、聪明、善良,桑桑有很多小伙伴:秃头的陆鹤、朴实的陆小康、坚强的细马,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因为桑桑总喜欢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情,比如桑桑看到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当然是免不了受爸爸妈妈的一顿责骂;桑桑发现冰棒在棉衣里不断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看看是否有奇迹发生,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书中另外一个人物也很可爱,那就是陆鹤。他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从小就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陆鹤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陆鹤的爸爸特意给他买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戴,可同学们恶作剧地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最后挂在了旗杆上,读到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平时嬉戏打闹时的情景。在一次活动中,陆鹤为了弥补他之前的过错,在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的友情和家人之间的亲情是弥足珍贵的,书中人物对生活的热爱,积极快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艾地那一章中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的人把她抬回新家,她又跑回艾地躺着,在大人们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经常把鸡鸭放进学校。可在一个春季,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而她自己却生病咯,经过人们的细心照顾,半个月后才勉强能下床。从那以后,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鸡鸭,用拐杖关够不着的窗户,后来,她为了油麻地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并且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小学的人们,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变化?那就是——油麻地人们对她的淳朴和爱。
桑桑是个淘气、聪明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把文帐改成鱼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都非常有意思,经常是使我捧腹大笑。
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肚小康她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可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不得不退学,和父亲一起放鸽子。尽管希望一次次破灭,但他十分的勇敢坚强,在校门口摆起了小地摊,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完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你们喜欢,那就一起来读一读《草房子》这本书吧!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秃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孩子,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拥有着村子里少有的自行车,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肩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承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美丽。
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
《草房子》就是用这些最纯真的情告诉我们、感动我们:彩虹总在风雨后,上天给每个人的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会有过挫折、失败、背叛······但,只要微笑着面对,你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可怕。
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坪,在那里有金色的草房子,有苦苦的艾叶,有静静的大河,还有一座油麻地小学,最重要的是,那里有着几个孩子:桑桑、秃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等。这正是我在这个暑假看完的《草房子》,书中对这几个孩子生活以及学习生活的描写,给了我很多和自己生活完全不同的感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成长的意义。
曹文轩的这本《草房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也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比如倔强的陆鹤,孩子气的桑桑,坚强的杜小康和温柔文静的纸月。而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他体验了令他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他有孩子的稚气,是非分明但又调皮好动。捣蛋的他剪过家里的蚊帐去捞鱼,也砸过家里的铁锅去换铁卖钱,还有一次居然锯了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窝。但是当他亲眼目睹或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后,他又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他那个小脑瓜里总是令人猜不透。曹文轩说桑桑的形象其实是按照他自己设置的,其实桑桑的形象又何尝不是为我们每一个人设置的,从懵懂到成长蜕变,正是这么一个过程。
这一路走来,我们每一个人都从不懂事渐渐长大,在经历了更多事情后,变得懂事了。桑桑在生命的陨落间,对生命才有了深切的体悟,并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好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一次次历练中得到提升,知道更多的道理,这才是成长的真正意义。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二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艾地那一章中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的人把她抬回新家,她又跑回艾地躺着,在大人们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经常把鸡鸭放进学校。可在一个春季,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而她自己却生病咯,经过人们的细心照顾,半个月后才勉强能下床。从那以后,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鸡鸭,用拐杖关够不着的窗户,后来,她为了油麻地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并且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小学的人们,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变化?那就是——油麻地人们对她的淳朴和爱。
桑桑是个淘气、聪明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把文帐改成鱼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都非常有意思,经常是使我捧腹大笑。
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肚小康她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可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不得不退学,和父亲一起放鸽子。尽管希望一次次破灭,但他十分的勇敢坚强,在校门口摆起了小地摊,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完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你们喜欢,那就一起来读一读《草房子》这本书吧!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三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我们读一读《围城》,可以无处很多。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围城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一部经典之作。在此书中,他以幽默的语调揭露了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围城”取自书中人物苏文纨所说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们的生活也就像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也逃不出无形的四堵墙下无尽的压力和束缚。
钱老在这本书中把当代社会的封建,留学生的傲气,事业的争斗以及朋友之间迂腐的恭维写得淋漓尽致,让我们看清了当代社会的光明与黑暗。友谊、亲情、学历的重要给与了我们压力,这些压力又转化到激烈的勾心斗角的社会竞争中去。我们不能逾越社会这座大围城,我们只能尽全力,充满自信地去拼搏,并始终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座围城中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一堵城呢?小时候,我们就像一根线牵着的风筝,可以自由地观赏城外的风光,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但始终都有一根线引导着我们,伴我们成长。后来,这根线越变越短,我们开始有了来自学习的压力、父母的压力还有责任的压力。我们的内心被压抑在这四角冰冷的城里。可不管怎样,我们始终都要面对这种人生,面对这里面激烈的竞争,压力的束缚。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在这座城里创造异彩,增添一些自己的光亮。
读完《围城》这本书,我的感悟就似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人生就像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想必是《围城》最好的概括。提起围城,很多没看过书的人,以为它会大势围绕婚姻来展开讨论,其实不然。方鸿渐在回国船上的种种邂逅,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各种人际,在婚姻中遭遇的种种无奈,其实都是围城。抽出身来,你会想到生活处处都是围城。
有多少家庭是这样的呢?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觉得很多情况下,是双方没有足够的安全感为彼此改变,或者说不愿意改变,然后就是无穷无尽的抱怨,换来的是更多的冷漠和距离。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家庭中有多少人希望另一半改变,女性偏多,这希望又有多少()可行性?在你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你怎么知道对方不是这样想的呢?我们总是希望别人改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换个角度去想,你为什么不先改变一下自己?鼓起勇气去和解,放下面具去破冰…因为你的底线是不想放弃,否则这一切都没意义。说放弃是最简单的事!
话说回来,多年以后的我,我们,会不会也处于孙小姐的境地,而完全不自知?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只希望,自己记住,遇到问题时,要有宽容之心和解决问题的勇气!无论在城内还是城外,都做最好的自己,才有可能坦然得生活在你的圈中!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最近我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不仅在当时,甚至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
初看这本书时,我并没有激动和欢呼雀跃,因为我当时感觉到读《围城》的感受,肯定会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不大会一样特别是觉得这是钱大师的代表作,又发表于那个战乱的年代,读起来会是非常的生硬和晦涩,至少是很可能读不懂。记得只看了十几页时我就发现它通俗和流畅,大都是从身边的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种撞击到灵魂的感触,让你欲罢不能,希望尽快的看到事情的发生和结果,特别是书中诙谐的语言,幽默的对话,以及那些使人读起来回味无穷的经典词句,使我一下子投入进去,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通过作者对学术界狠狠的挖苦和讽刺,揭露出当时旧中国的种种陋习;最后是方鸿渐先生婚后生活的描写。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四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把书合上之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父与子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秃头、大胡子、和蔼、幽默的爸爸和刺猬头、调皮、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在暑假里,它让我爱不释手,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里面所讲的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洒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父与子》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也给我带来了欢乐。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就在读一本漫画,叫《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人,他以漫画的形式画出了一个又一个幽默风趣的小故事,但他在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同时,又通过一个个深刻却又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例子,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的道理并深深感受到了那浓浓的父爱。
书中的爸爸讲信用,胸怀开阔,经常与儿子做游戏,总是以理服人。儿子虽然淘气,却十分诚实,有责任感。虽然书的标题叫做《父与子》,可在我心中父亲与儿子却是朋友关系。父亲悄悄的将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儿子,儿子又悄悄的将它回馈给父亲。
父亲陪儿子一起捣蛋的那个情节我永远也忘不了:父亲和儿子玩战争游戏,疯狂的跑来跑去,那碍事的枪突然碰倒了花瓶,碎片割伤了爸爸的手,留了许多血,儿子马上飞奔向爸爸,爸爸却抱紧了儿子。
这浓浓的父子情不正如我和爸爸吗?爸爸一直无私的为我奉献着,把最好的爱都给了我。
爸爸与我不正如文中的儿子和父亲吗?爸爸风趣幽默,而我静静的感受着父爱。我想天下所有的父子都与此相同吧!父子的情义,将在这世间永远的传递下去!我也要说一声:爸爸,我爱您!
暑假到了,妈妈带我去森林书屋借了一本叫做《父与子》的漫画书。这本书特别有趣,我拿回家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漫画故事,总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记得里面有一个最有趣的漫画故事叫“一误再误”。讲的是父亲和儿子一起踢球,父亲踢给儿子,儿子踢给父亲,玩的不亦乐乎。因为儿子踢的太用力,不小心把球踢到下水道里去了,父亲只好爬下去捡球。当儿子看到球露出地面一半时,着急的一脚踢上去,砰!只见父亲的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原来踢中的是父亲的光头!儿子伤心的哭着说:“爸爸对不起”!父亲说:“没关系”。父亲抱起了儿子和球到别的地方去玩儿去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我们犯了多大的错误,父亲都会原谅我们,继续爱着我们的。
还有一个好玩的漫画故事是“骇目惊心”。父亲和儿子突发奇想,要搞个特别引人注目的装扮。儿子看着地球仪,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把地球仪刷成肉色,粘上胡子、眉毛,画上眼睛,做了一个和爸爸的头一模一样的模型。父亲用纸做了一个高领的衬衫领,领子刚好可以把头和脖子遮住。做好后,父亲就把衬衫领套在衣服里就好像一个没有头的人在走路。儿子把这个地球仪套在了自己的头和身体上,只露二只脚好像头在走。路旁的人都惊讶不已,说:“天啊,这是真的吗?”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假象所迷惑,看到的不一定都是真的。
我很喜爱这本有趣的漫画书,书中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品读。我们一起去读读吧!
很多与我同龄的孩子们都读过《父与子》。虽然整本书没有一句话,但作者简单易懂的画面使我们觉得十分清新,有趣,一翻开它,就迫不及待的想读完整本书,马上就上瘾了,实在很好看!它的作者一定是一位非常幽默可亲的人。
书中讲述了一对父子之间发生的趣事,有时候有趣的故事不一定要用文字来表达,用美丽的画面更使我们入迷。慈祥、又令人发笑的父亲,调皮、特别会动歪脑筋的儿子,他们的形象全都展现在我们眼前,我特别想感叹一句:父子情深啊!这对怪异的父子的性格也十分相近,他们有着对事情不同的看法,不同的处理方式,使读者们看着看着就不禁大笑起来。书中有讲到一个故事,父子俩在一次乘船旅行时救了一个“人”,结果救上的却是一个指路标,却不幸使自己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上。面对困难,父子俩还是相依为命,他们甚至都没有感到绝望,这种心态令人佩服啊!他们努力在小岛上开辟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父子俩不但没有颓废,还过得十分有乐趣。读着这个故事,我甚至也希望有一次这样的漂流经历了!
儿子的调皮使我们欢笑阵阵,他为了不做作业、不上学,想了许多有趣的办法。一次失火,他顺便把自己的作业全都扔进火里烧了,还有一次装病,父亲为他请假,但他其实活力十足,还在床上荡起秋千了呢!
是的,这是一位奇怪的父亲,这是一位奇怪的儿子,合起来就是超级奇怪父与子!这是一本让人忍俊不禁的书,这也是一本讲述父子俩真挚感情的书,一翻开,便喜欢上,这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
这一本书应该邀请爸爸和孩子一起阅读,让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对比一下书中的爸爸,看看自己是否像书中的爸爸那么亲近宠爱孩子。看了这一本书,我很喜欢书中的爸爸,有严厉也有慈爱,有睿智也有低能,有幽默也有古板……这是一个多面的惹人喜爱的爸爸,每一个小孩都希望自己的爸爸和书中的爸爸一个样。
书里的爸爸是像个孩子似的,两父子一起做了一件又件让人捧腹大笑的傻事,别人眼里的傻事,父子俩却乐此不疲津津有味。书里的爸爸和孩子相处时就把自己变成孩子,他是孩子的朋友,怀着孩子的好奇冲动,一起策划一件件搞笑的事情。特别是父子俩一起骑马的情景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为爸爸的童心未泯而感动。
最让自己印象深刻的是父子俩困在荒岛的画面,虽然身处荒岛他们却没有怨天尤人坐以待毙,而是想方设法在荒岛求生。他们即使在荒岛也同样充满了欢乐,驯服野马,猴子穿爸爸的衣服,用音乐制服猴子……父子俩遇到的种种困难都没有摧毁心底的乐观和坚强,身处绝境却不绝望这是一种何等强大的精神境界。
成长中有爸爸陪伴的孩子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也有研究证明爸爸陪伴成长的孩子智商更高,父亲对于孩子的成长像妈妈一样重要。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却往往忙着为一家生计奔波,根本无心育儿之事。但是我相信时间是挤出来的,只要有心去做就一定能做到。我们8090这些孩子的童年几乎都是没有父亲陪伴的,让我们缺失了很多快乐,也拉远了父与子彼此的距离。我希望我们孩子的成长有爸爸陪伴的身影,让父爱不再深沉厚重,而是让孩子沐浴在父爱中成长。
最近几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书里面有很多个小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其中几个小故事。
故事1——《梦游》。
故事中的儿子很想吃糖,于是他就假装梦游好让大人给自己买糖吃,最后他的办法成功了,他吃到了糖。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想得到自己的东西就必须付出劳动,不能投机取巧。虽然儿子最后吃到了糖,但是这个方法一点也不好,会让他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
故事2——《想逃学的儿子》。
故事中的儿子为了逃避上学,就假装头疼,当他爸爸识破他的计谋后十分的生气,最后还是让他去上学。
现在其实很多小朋友为了不想上学也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就包括在家里装病。如果家长发现我们装病不上学,以后就算是我们真的生病了,爸爸妈妈也会认为我们的在装病,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觉得从小我们就应该做个诚实的孩子,如果养成撒谎这个习惯,身边的人会认为我们是骗子,以后无论我们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被人相信的。当大家不再相信我们,我们就会交不到朋友,没有朋友的生活会让我们很可怜的。
故事3——《领带还是领结》。
故事中的儿子不小心把镜子打破了,他怕被父母骂,就画了一幅领结的画挂在镜框上面。当他爸爸打着领带去照镜子时,发现镜子里面的领带变成了领结时,吓了一大跳。
虽然这是个好笑的故事,但我从故事中也学到了一个道理,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去道歉,不能怕挨骂就隐瞒。打破镜子是个小事情,如果我们不能坦诚的面对,以后更大的事情我们也会如此对待。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勇于担当,做错事情我们改正就好了,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是这个道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父与子》全集,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幽默搞笑,充满温情,我经常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父与子之间发生的故事处处蕴含着父亲与儿子之间深深的爱。而我更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在漫画《绘画的局限》中儿子的顽皮捣蛋和机灵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曲棍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曲棍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观察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还有一集特别好玩,父亲带着孩子去拾破烂,被门前的管家拦住了,管家气愤的说道:“唉,唉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父亲愤怒的拉着孩子走掉,换了一件新衣服。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管家见了忙说:“贵宾,你请。”到了里面父亲说了一句:“这下可以安心捡破烂了吧!”
其实这篇小说没有说明什么,它也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记录了一对父子的美好生活,记录了这位父亲对孩子的付出,父亲对孩子的期盼。他带领着孩子跨向了成功的道路!
《父与子》是德国漫画家埃。奥。普拉恩的作品。
当我拿到这本书一口气就看完了,其中把鲸鱼当成金鱼养、偷偷在表演者屁屁上钉上钉子的儿子,躲雨蹭伞把别人举到肩上、喝醉酒买了四张儿童票的父亲,以及把父子屁屁的照片改成头像的摄影师……都让我笑得前仰后合。
《父与子》讲的是一个秃头、大胡子、慈祥、和蔼、幽默的爸爸和一个留着刺头、淘气、聪明、可爱的儿子发生的有趣又搞笑的生活故事,一个个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书中我看到了一对像朋友一样的父与子,他们这种善良、幽默、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父与子像一束阳光,始终照耀在人们心灵的最深处,因为在那里,孕育着一颗爱的种子。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五
我阅读了由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是自传体三部曲。高尔基是一个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的代表。
本书写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基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世界的典型。
读完本书,我感悟颇多。高尔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还能抓紧一切时间学习着,阅读书籍。而我们作为父母捧在手心拍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儿童,却对学习不以为然,只是漫不经心的应付着老师和家长。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优秀的学习环境,我们难道就不可以好好学习,拼搏进取,天天向上,报答老师和父母吗?让我们一起向高尔基学习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建议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会让你受益匪浅。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六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七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这次换书,我们组每人拿到的都是不一样的书,我拿了一本名叫《受戒我的家乡》的书,我随便翻看了几页,没想到仅看得入迷了。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就是“异秉”了,主要讲了一条街的发展,生动的写出了好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工作。我很喜欢文中写到的王二这个人,他生活朴素,每一天早早的就要起床,去保全堂药店门口摆一个熏烧摊子,一只摆到晚上很晚。中途他妻子还来给他送饭吃,他也是急急忙忙吃的。其他好多小摊都开不下去了,唯有他的摊子越铺越大,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来买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甚至明白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人来买什么。我也应当向他学习学习,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刻苦、努力地去把它完成,不能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我经常写作业写到一半就觉得累了,就去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之后看看作业,看着还有那么多作业,心烦意乱,又去休息去了。
我推荐大家也看看。
这本书,是作者地域文集写高邮,是作者的故乡。位置江苏省扬州市在京杭大运河下面,作者的作品大多受故乡的影响,小说总是有水感觉。作者的家长是一个水乡,在水边长大,耳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作者的性格,也影响作者的作品风格。每个人的故乡都会对个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每个地方的人性格都与地方有关,在外拼搏的游子都有故乡情怀。
作者为什么用《受戒》作为主题?他主要写家长人物事件,其中写到寺庙尼姑庵比较多,寺庙就会有和尚,在那个年代穷人家的孩子养不活了都会要孩子们另外自己谋生。作者家乡的人另外谋生就是送去当和尚吧。作者祖父父亲也经常去寺庙,祖母也经常去尼姑庵还吃斋饭。家里有人去世也会请和尚做法超度,家里遇事或有人生病,去寺庙请愿还愿。
家乡最难忘的就是人和事物、食物。
首先就是自己的家人,和家人生活在一起点点滴滴,作者家庭在当时是还算殷实之家,家里有田产铺面,人口也不单薄没有分家,住在一起也很热闹。作者幼年就丧母,过继在二伯母名下。这对作者也是影响不小。那时候能上的了学的都是家境不错的,作者就上了幼稚园、小学、初中,后来去外地求学。老师的启蒙教育对他有深刻影响的,初中学了画画,国文老师对他看好,数学不太好,幼稚园那时候就教唱歌跳舞了。家乡的其他人丰富作者的生活。
高邮也是多水灾的地方,作者记忆中就经常发大水,现在修了水坝解决了水灾问题,作者也很欣慰。作者记忆中高邮名胜古迹秦少游台、高邮八大景,寺庙众多。
家乡美食大家都最怀念,母亲做的家常便饭。作者记忆中家乡野菜多,祖母做的野菜斋菜。
现如今,大家小时候的家乡记忆和现在家乡样子是否一样呢?家乡的人和事还记得多少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解放。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八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不一样的,像他们呈现出来,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随着“唰啦,唰啦”的声音,法布尔的《昆虫记》在一点一点地被我吸收。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个个栩栩如生,我仿佛听到昆虫们那优美的歌声,看见它们在勤劳的工作,我仿佛看见它们就在我面前玩耍。
阅读这本书时,要有有一颗宁静的心,在宁静中进入奇妙的昆虫世界。你会和圣甲虫、隧蜂、灰蝗虫、大孔雀蝶、蝉等昆虫一起玩耍,成为昆虫家族的成员。阅读《昆虫记》,你会被法布尔所感染,你会懂得要去尊重生命,去发现和感受生命,学习他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你也会知道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个物种消失,引来的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崩塌。尊重渺小,是我们该做的。
不过,有一个人却这样仔细的观察、研究昆虫,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中,根据亲自观察而得来的资料,将昆虫的生活与习性写出来,让我们大家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昆虫生活的情景。在我读它之前,我以为和其他的科普书一样,当我认真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观点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大改变。这本书的语言生动活泼,我仿佛身临其境,亲眼所见作者所描述的美妙世界。
读完《昆虫记》后,我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细微之处也留意不少。我想到法布尔在书中记录昆虫的生活、本能、习性、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者对人类社会的关照,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
现在我可以回答,我留过那只蝴蝶,注意了那群蚂蚁,观察了那只毛毛虫,发现了那只蜘蛛。
是《昆虫记》引领我走进昆虫的世界,带给我对事物细微之处的观察之心,让我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并真诚地探索着身边的世界。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
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就在这个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这让我对昆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原来昆虫世界也有这么多的奥妙。同时也让我认识了许多的昆虫,它们有昆虫之王的螳螂、大自然的歌唱家蝉等等。
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螳螂,别看它身材纤细,其实是个残忍的昆虫,它连它自己的丈夫都吃,看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随后我又看了几篇,如:萤火虫、红蚂蚁、蝴蝶等等,不管看到哪一篇文章,我都能体会到作者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
以前我很害怕昆虫,可自从我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之后,我就慢慢的不再害怕昆虫了,因为有植物地方就会有昆虫,只要你不去碰它,它就不会咬你。
同时从《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身上也让我得到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和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的做下去,都会成功。
曾经有一个人,他有一块地,一块打拼了40年来之不易的地,他没有用这块地打造豪华的房屋,让自己得以平静;没有用这块地盖高耸入云的大楼,让自己得到回报。
他用这块地保护了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同时探索着昆虫的奥秘,写下了一部作品————《昆虫记》,而那个人就是亨利。法布尔。
法布尔先生用他那双细致入微的眼睛和拥有想象力的手,把一个个不起眼的昆虫写成了和人一样灵动的生物。
似乎这些昆虫也会哭,也能笑,也能过着和人一样的生活,都有着自己的生命价值和个性。如:勤劳能干的蝉、乐观阳光的蟋蟀、凶残的螳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蝉是怎么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蚂蚁是如何吃蚜虫的分泌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螳螂产卵。我惊呆了,雌性螳螂需要吃掉自己的丈夫才能产卵,因此小螳螂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只能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真是可怜啊!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也知道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但是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对大自然的爱和向往。
今天,我阅读了《昆虫记》中的《萤火虫》,深有感想。说到萤火虫,我想大部分人对它的印象很单一,认为它仅仅是一种会发光的昆虫,但实际上,它可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昆虫。或许大家不知道,萤火虫是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它善用于麻醉,而且速度快。这是萤火虫捕食必备的技能。萤火虫捕食的猎物有很多,就拿蜗牛来说,当萤火虫发现它们时,便会悄悄地靠近,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过蜗牛身边,看似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实际上,萤火虫已经对蜗牛进行了麻醉。这时的蜗牛已经动不了了,但是没有死去,如果就这样待上两天,麻醉感便消失了。但是到嘴的猎物萤火虫怎么会放过,所以它会用消化素将蜗牛变成“蜗牛汤”,乐于分享的萤火虫也会叫上其他伙伴共同食用。不久,蜗牛便成了一个没有生命的空壳。
萤火虫,它又是一种比较懒的物种。如果它捕捉到了食物,但是食物却掉到了地上,那么它也不会费力气去寻找了,只是会再寻找新的猎物。所以,做为一种懒的昆虫,就连杀死猎物都是点到为止。总体来说,萤火虫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能够熟练运用自身能力,做事仔仔细细,小心翼翼,是一种乐于与别人分享的昆虫,在这几个方面,它是一种值得让我们学习的有利昆虫。
前些天,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觉得我们身边的昆虫也有许多优点,许多优点是我们人类应该去学习的。
比如,就拿最不起眼的蜘蛛来说,我们通常所知道的蜘蛛,都是选择一个合适的位置结一个大网,等待食物"自投罗网"。所以,这些蜘蛛总是把网结在小昆虫经常飞过的地方,它们也要学会观察。有时,就算许多天没有捕捉到食物,蜘蛛仍然一动不动,它们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的是忍耐和等待。
忍耐和等待,就是要严格约束和管理自己,这是我们每一个小朋友都应该好好学习的品质。
妖面蛛也是一种蜘蛛,它个子矮小,可捕食生存的本领一点都不亚于其它大型动物。它结的网很小,所以妖面蛛自己知道"守株待兔"的可能性也小,于是它把自己的网用四肢举起,等待猎物从旁边经过时,就用力罩下去,这样就增加了捕食的可能性,有时甚至还要追上一段距离。一天下来,如果还是没有捕到食物,妖面蛛就吃掉自己的网,这样可以减少浪费,增加能量。到第二天又重新织一个小网,重新捕食猎物。
减少浪费,节约能量,连小昆虫都知道,我们人类现在浪费的东西实在太多,真应该好好学习这些小昆虫。
我们不像这个天真烂漫的昆虫学家那样了解大自然和生活在森林和草地中的小昆虫。让我们跟随法布尔的脚步走进五彩缤纷的昆虫。
当我们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标题时,也许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关于昆虫习性的无聊论述。但当你融入到密密麻麻的文本中,你会发现,作者就像优美的散文、轻快的诗歌一样,用轻松幽默的语气完美地展现了昆虫的未知世界。让我们在快乐的氛围中不知不觉地了解昆虫的知识。
小昆虫也有自己的想法,螳螂会用心理战术迷惑敌人,蟋蟀选择最好的家址,寄生蜂在母蜂产卵时利用它他们在叹气的同时,也因智商有限而苦于敌人无法应对突发问题,成为猎人的一道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能成为著名的自然人物的原因。和作者一样,在犯人被无情吞噬,只剩下残骸的时候,我也为这点小生命感到惋惜。
正如作者所说,本能是天才,它们捕捉猎物、建造家园的能力,是连人类都做不到的,不是来自于刻苦训练,而是与生俱来的,整个家庭都是一样的。这就像有一个奇妙的创造者巧妙地安排一切,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啊,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你包含了多少神秘!
在这部昆虫史诗中,昆虫也有自己的快乐天堂。
我读了《昆虫记》后,我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许多的昆虫,有很多昆虫我特别喜欢。田野中有很多鲜活的生命,他们活泼可爱,勤劳聪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昆虫有许多神奇的本领,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和尊重各种小生命,亲近大自然。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昆虫的知识,其中我对萤火虫最感兴趣,每到夏天的夜晚经常看到有许多闪闪发亮的萤火虫,感觉特别漂亮和神奇,就特别想去抓几只,看看它是怎么发亮的?原来他们长着发光器官,真是神奇。
另外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吃叶子和花草之类的东西,没想到他们是很凶猛的肉食动物,它们最喜欢吃很小很小的蜗牛。
它们在捕捉食物时先要给他们打麻醉针,使小猎物失去知觉,然后才捕捉它们。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和大自然的奥秘。
我非常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好像走进了大自然里去探索奥秘。以前我不是很喜欢昆虫,见了它们就害怕,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就慢慢地喜欢上了它们。昆虫记里面把每种昆虫都描写的十分详细,栩栩如生。
昆虫也有生命,所以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它们。我们要做个热爱昆虫的人,不让它们受到伤害。尽管昆虫是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也是十分常见的大家族,但在以前,我却很少去留意它们。
读了《昆虫记》,它不但让我喜欢上了昆虫,还让我勇敢地和它们接触。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每个昆虫都是一个值得我们留意的生命,还有就是对事物的热爱以及孜孜不倦的追求是取得某种成就的前提件。
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个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九
在前不久,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施耐庵。这本名著十分好看,我深有感触。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北宋宋徽宗年间,朝廷腐败无能、奸臣当道。宋江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占领水泊梁山,与朝廷抵抗,最后被招安,南征北伐,最后土崩瓦解的故事。
书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无辜的卢俊义被陷害,但宋江等英雄却不惜一切代价山前去搭救,最终成功救出他。他们为什么会去搭救卢俊义呢?那是因为他们之间情义深厚。虽然搭救卢俊义很有可能会失败,还会丢了性命,但宋江等好汉仍然舍生忘死地去救他,这不正是表现他们情义重的例子吗?所以我们也应当学习他们,在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不应当视而不见,而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相信一定会结下深厚的友谊!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也有这样的例子吗?记得那天大雨倾盆,有一位同学没有带雨伞,家长也迟迟没来接,而我却把仅有的一把雨伞借给了他,虽然最后被淋成了“落汤鸡”,却没有丝毫的后悔,最终我与他结成了深厚的友谊。这件小事不就是一个能够证明这个道理的例子吗?想与朋友结下深厚的友谊,不一定需要做什么大事或者送他金钱礼物等,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也能打动朋友的心呢!
总而言之,《水浒转》这本书很精彩,既能读到引人入胜的故事又能懂得做人的道理!读读《水浒传》吧,那荡气回肠的文字一定会让您手不释卷!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
品味名著后,我们会记住书中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法布尔不仅是个昆虫学家,还是一个文学家。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耐读正和他那细腻风趣的文笔有关。很显然,在他的眼里,这个昆虫的世界是如此有趣,他是那么地热爱这些昆虫,所以笔下的昆虫都是生机勃勃、充满生命力的。他对昆虫充满了感情,在这里,昆虫就是他的朋友。
当他想去挖黄蜂的窠巢时,选择早上动手,因为这时候“我希望清晨的冷气多少可以为它们降降火气,削弱它们的恼怒和气焰。”他说“螳螂天生就有着一副娴美且优雅的身材。”说到蜜蜂的寄生虫,法布尔愤愤不平:“这些心狠手辣的强盗鸠占鹊巢,把别人的家占为己有,却毫无羞愧之心。到了来年,巢穴的主人早已惨遭不幸,而坏事做尽的恶棍却顺利地迎来了自己的幼虫。”清道的甲虫犀头母亲时时刻刻照顾自己的孩子,连续四个月不吃不喝,实在困了就在旁边睡上一小会儿,打个小盹。法布尔对这样的牺牲精神赞赏有加:“这位母亲就是这样辛苦地看守它的卵,为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真是操碎了一颗心。”这样的文字,读起来会是觉得在读科普文章吗?不,这就是文学作品,有趣神奇的文学作品。
读着《昆虫记》,我不得不为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和牺牲精神所震撼。他可以为了观察捕蝇蜂,站在烈日下半天不动;他可以为了了解蜣螂的做球过程,躺在地上与蜣螂为伍,脏?那算什么;他可以冒着被黄蜂蜇伤的危险(实际上经常被蜇),无遮无挡地站在蜂窝旁看蜜蜂如何喂养它们的孩子;他可以在松树林里和松毛虫相伴到深夜;他可以整天整天地呆在昆虫室,眼睛不敢眨一下地观察那些幼虫的孵化过程……也许任何人的人生都该这样吧,一生只做好一件事,为之付出,为之牺牲,才能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我相信他是快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再多的苦,也是一种乐趣。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感谢法布尔,因为这世界有这么个奇人,有他一辈子的观察和研究,我们才可以读到这本奇特的书。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惊叹于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细腻的写作手法。这些小昆虫在作者的笔下像人一样有灵性,肚子饿了它是闷声不响,捕到昆虫吃起来又风卷残云一扫而光,吃饱了它又会高兴地“瞿瞿瞿”地高唱起来。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孔雀蛾的描写,只见它“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有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我想到了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他在贝格尔号舰上旅行了5年,一路仔细地观察和记录,采集了大量多的珍贵的样本。他就是通过仔细地观察,最终才得出了伟大的结论——《生物进化论》。我又想到了新中国初期,地质学家李四光也是通过千山万水对多地地质的采样,仔细地观察和研究,预测到中国60年内将有4次特大地震,且都一一应验。
联想到自己,我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每次老师叫我写作文时,总是想不到好的题材。有一次,我在小区里,一阵风吹过,树枝被吹得歪歪斜斜,一只蚂蚁摔倒妈妈的衣服上,地上也有多个摔下的蚂蚁。哦,蚂蚁是被大风从树上吹下来的,经过仔细观察,蚂蚁们在搬家,它们都急急忙忙的排着队搬着东西往树上赶。妈妈说:“看这情况,蚂蚁往树上搬家,是天要下大雨了。”果不然,天气预报明天有大到暴雨。想不到小小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需要细心观察,更需要理性思考,从而获取鲜活而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写作素材,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的感想。
相信大家都见过昆虫吧,昆虫在大千世界无处不在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五彩斑斓的星球上,它们大小不同,形态各异,颜色各异,习性各异,有益虫也有害虫,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
正是因为昆虫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足足三十年的时间和精力,对昆虫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终于写成了共十卷的昆虫巨作——《昆虫记》。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昆虫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奥秘。像禅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却只能在阳光下活五个多星期;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心理战术制服敌人;切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精准地剪下大小适当的圆叶片来做巢穴de盖子:食粪虫的粪球的奥秘所在……为了研究这些昆虫的独特习性,法布尔长期坚持追踪昆虫才知道的。一般的昆虫学家是把昆虫关在木盒里,浸在酒精里,然后观察昆虫的样子,或是开膛破肚进行研究,而不去注意去思考它们的生活习性和本能。但是法布尔则和他们不同,他不是简单的把昆虫抓来放在实验室进行研究,而是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昆虫,长年累月和它们朝夕相处、耐心细致的观察它们的生活规律、习性爱好,把对昆虫的了解做到了极致,对昆虫的了解就好像他是它们其中的一份子。正是他对自己理想和信念的坚持、执着使他的这本《昆虫记》获得了大家的喜欢和认可,让这本书成为人们了解昆虫的窗口。
作者法布尔对每种昆虫都观察的非常细致入微,描写的手法也令我们耳目一新,把原本百无聊赖的昆虫介绍描写的生动有趣,他对昆虫的形态、习性、劳作、繁衍和死亡无不显的让我们普通读者一下子就了解了看似普普通通的昆虫其实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是丰富多彩的、生机无限,使我们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些平淡无奇的昆虫,昆虫的世界也是精彩的!在书中处处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万物的赞美,正是这些可爱的昆虫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今天我偶然读到了《昆虫记》这本书,刚读完第一个故事,我立刻被书中各种各样的充满传奇色彩的昆虫深深吸引了,嘴中不由惊叹:“大自然是多么奇妙无穷啊”!
在法布尔的笔下,勤劳的蜜蜂,威武的螳螂,唱歌的蝈蝈,凶猛的狼蛛……这些昆虫仿佛都活了过来。在你面前嬉戏、捕食,让你身临其境,留恋忘返。
粪金龟是大自然的清洁工,关于他的故事法布尔费了不少心思,当粪金龟搬运它的圆球时,作者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与出色的观察力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幅画面:它用后腿抓紧这个圆球,再用前腿行走,倒退着前进,每次他都选择走险峻的斜坡,攀登那些简直不可能上去的地方。他一步一步艰苦的到了相当高的高度。一不小心,努力便成为泡影。此时一个固执勤劳的形象,跃然纸上,我钦佩不已。
我不禁想到,作者能用笔将昆虫们的一举一动记录的如此详细,难道不是依靠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观察吗?看来《昆虫记》不仅教会了我众多的昆虫知识,还有发现昆虫的秘密的诀窍---耐心和观察。当你对昆虫看久了,再回忆起来昆虫的样子,名称、生活习性都已烂熟于心,水到渠成了。
我又想到,昆虫记这本名著,是建立在“有昆虫”这一层面上的,如果人类肆意破坏森林、河流、田地,那么昆虫变成了化石,往昔一切不复存在,那还怎么观察昆虫?《昆虫记》中各式各样的昆虫,包括法布尔在内,他们都不想让这部著作消失吧!
昆虫记用那奇幻的语言带我走进昆虫们的世界,它包含了各式各样生机勃勃的昆虫,让我懂得珍惜自然的可贵;他记述了昆虫复杂多变的生活习性,使我学到了知识、明白耐心观察的重要性。读到它,真是我的幸运。
有那样一本书,它即是一本认真细致的科普书,也是一部唯美的文学类经典著作。也许你猜猜到,它便是“虫类萨福”法布尔的佳作——《昆虫记》。
法布尔从小钟爱亲近大自然,他不管不顾别人讽刺,一心一意地科学研究这些小昆虫和各种各样花草植物———日夜不停的演唱家蝉,田园风光中的钢琴家蝈蝈,自然界的舞姬孔雀蝶……在他眼里全是最亲密无间的盆友,在他唯美的语言表达上都看起来那麼活泼开朗。
大家总把要锲而不舍啦,求真务实啦,仔细观察啦挂在嘴上,可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去贯彻落实的人却非常少,可是法布尔却保证了。从书中的希望之弦都能反映出他观察的专心致志、细腻,把小宝贝们叙述得这般谨小入微。想来是没见过的人,也可以根据惟妙惟肖的描绘对虫类有很品牌形象的掌握吧。它从随便得出结论一直历经了不计其数次试验,要到铁证如山,才肯罢手。这种观察试验也是极其艰辛又艰辛的,他的这一份毅力是多么的极大啊,可以说前空后绝,过去没人做了,以后也许也没有人敢想敢干吧!
以前,爸爸给我买来植物种籽,规定写观察纪录。最初,深厚的兴趣爱好支撑点了我一个星期,求知欲一过,我便懒散起来了。这植物一天、二天不都一个样吗?每日不全是只高了一点点,变大一丢丢,何苦在意这若有若无的一丁点呢?再加上循环往复的浇灌、照阳,使我十分烦厌。便把管理方法植物的重担卸给了母亲,日记也就估计着胡写一通做为适应。一天,读了到《昆虫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段。书中说法布尔在“荒石园”废尽思绪培养出来了一种植物,平常常去观察、搬石,忽然,我想起了家里的那盆植物,禁不住后悔莫及起自身对它的不承担,也感受到坚持不懈这个词说说非常容易,做一做难,这更为深了我对法布尔优秀品格的钦佩。
说《昆虫记》是科普小知识的一部优秀作品绝不算过,而法布尔唯美简约语言表达的应用和启发性的讨论也是将这一部书推上去了文学类宝殿的顶峰,变成人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灿烂耀眼明珠!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一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二
一缕风柔柔地拂过窗前,一抹斜阳淡淡地洒在桌面。我静静地坐着,捧着《海蒂》,去邂逅那个善良、真诚的姑娘——海蒂。
海蒂是一个善良活泼的小女孩,我记得最深的是在高山牧场,彼得因为见到了“金翅鸟”逃跑到悬崖边差点掉下去,很是生气,拿起鞭子去打“金翅鸟”。它的身上立马起了血印子,“金翅鸟”疼得咩咩直叫,真诚地、可怜地看着彼得,请他手下留情,海蒂见了,很是心疼,冲上去说:“不可以,不要,你不要打它,你看它现在怕成什么样了!”在海蒂地劝阻下,彼得只好放弃了,不过,要海蒂能给他吃一些东西,海蒂答应了。
后来,在海蒂善良的影响下,彼得的心也像被春雨滋润过一样,充满了温暖和善意。如果没有海蒂,羊儿可能会被彼得打得伤痕累累,如果没有海蒂,彼得的脾气也会越来越坏,当然他的收获也会越来越少,可知善良是多么的可贵!
合上了《海蒂》,我的脑海中浮现了那个善良的画面。在一场倾盆大雨中,我赶车回家,没有带伞,雨水从我的脸颊流过,我浑身湿透了。在我已经绝望时,一个高年级的姐姐把伞我这边递,我看着她,心里突然温暖不已,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姓名,但我很感谢她,因为她让我明白善良无处不在。
也许,善良是一个朋友的安慰,也许,善良是一句简单的话语,也许,安慰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但身边有这样的人,足令我深感骄傲!我希望世界上多一些善良的人,让我们的心像“沐浴”在春风中一样舒服,让美好遍布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