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经纪合同(优质19篇)
合同必须包含明确的条款和条件,以免发生争议。6.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社会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更好地了解合同的写作技巧,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合同写作建议。
模特经纪合同篇一
乙方:身份证号码: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倩儿”系列品牌(feng胸、瘦身、美容等产品)平面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拍摄时间为20xx年7月5日。
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两年:自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甲方:广东三百六十度传播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加盖公章)。
代表签名: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模特经纪合同篇二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品牌等产品的平面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拍摄时间为__________年7月5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技术或方案等甲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__________%,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则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重拍劳务费。
六、此合同壹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监督执行。
七、本合同传真件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以本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签定。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签署地:__________
模特经纪合同篇三
甲方:乙方:
地址: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甲方聘请乙方:为xxxxxx品牌等产品的平面广告、摄影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内容:。
1.工作内容:乙方按甲方或甲方客户要求进行平面拍摄。
拍摄时间为年月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止。
3.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额的%即元,甲方客户确认后,余款全部付清。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段遵照乙方的广告设计创意内容配合拍摄。
1.乙方有义务提醒客户甲方的肖像使用限期,以便对其广告宣传品印刷批次,发行量,发行渠道作出估算。若客户不听从劝阴,侵犯甲方肖像权的,与乙方无关。若代理印刷发布的商家擅自截留,复制,私存等,造成甲方肖像权被侵害,与乙方及客户无关。
2.乙方应提早通知甲方的工作行程安排。
四.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法。
1.若有签署本合同未能确定命使用的肖像,双方应再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单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模特经纪合同篇四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为单场
拍摄,则约定为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第二条 工作内容:展会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摄影俱乐部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 工作方式:2. 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
(包括出外景)。
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可以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业活动。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发表、参赛、宣传等用途。
的拍摄要求工作。
特进行性骚扰。甲方不得在拍摄中污言秽语,与乙方谈论和拍摄无关的话题。
必须在合同签定前48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报酬按天结算,在拍摄完毕的三日内支付给乙方,每天为人民币 元,总计为人民币 元。
3 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个人缴纳。
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 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或实际发生的推迟、拖延、延 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单发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款项或应 交未提的成果以及应付的赔偿。
3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
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聘用方):天津市邦德电动车有限公司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为单场
拍摄,则约定为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第二条 工作内容:展会期间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产品摄影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 工作方式: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
(包括出外景)。
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可以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业活动。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发表、广告刊登、网络等形式宣传用途。
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 甲方不得对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质。
必须在合同签定前24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报酬按天结算,在拍摄完毕的.三日内支付给乙方,每天为人民币 元,总计为人民币 元。
3 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个人缴纳。
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 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或实际发生的推迟、拖延、延 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单发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款项或应 交未提的成果以及应付的赔偿。
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模特经纪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指派服装模特程湘南为nsh服装品牌公司为产品代言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代言人的工作范围。仅限于甲方nsh品牌的代言,其内容包括广告画面的肖像、产品宣传资料的肖像和宣传词、产品包装的肖像和宣传词、大型推广活动的代言参与、涉及产品的其他活动的代言参与。
二、代言费用(包括代言人肖像使用费用)。每一个代言年度为人民币叁拾万元。该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开具“赞助”类发票。
三、特别约定。甲方由乙方代言人代言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标准,对食用者确实能起到保健作用,并且确保安全。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使用劣质或假冒产品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其责任应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代言人无涉,且应由甲方赔偿乙方代言人的名誉损失。
四、其他约定:
1、甲方不得滥用乙方代言人的肖像权。凡出现乙方代言人肖像权任何作品,均应由乙方代言人审查并亲笔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
2、甲方需乙方代言人参与的推介活动,须在活动前五天通知乙方代言人,并将活动方案交代言人审视同意。若乙方代言人因录播节目、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等特殊原因而无法参与,甲方应予理解,不属乙方违约。
3、乙方代言人因为甲方作代言时的任何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代言人的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例外),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出现乙方代言人烦人任何作品,以切实维护乙方代言人的肖像权和姓名等名誉权。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违约金,如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损失金额偿付。
六、合同的生效、终止和续签。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代表签字后生效,至满一年时终止。若甲方需续签代言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两个月与乙方协商,确定续签事宜。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代表:
乙方(章):代表:
模特经纪合同篇六
乙方:
为了互利互惠,现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范围。
乙方负责 模特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时间为3个月。
三、薪金及待遇。
1、演出工资每人/场。(以甲方面试批准确认为准)。
2、每15天结算一次工资。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负责经营场地的安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3、 负责经营场地、设施的装修和维修,提供经营所需的所有物品;
4、 甲方提供住宿,宿舍内的水、电费等由乙方负责;
5、 一周内报销乙方来南京的火车票(长途)或汽车票(短途)。乙方:
1、遵守甲方所订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护和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公司之所。
有设施、设备及用品;
2、确保演出质量,为公司创造效益。
3、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上报本人的工作状况和结果,重大事宜应及时通。
报甲方请示;
4、在聘用期限内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背离公司和损公肥私;
5、春节期间必须留在公司服务,春节过后公司酌情放假。
6、爱护宿舍内的一切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7、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之规定条款,即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将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立刻进行改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后五天内未作答复或不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赔偿有关损失。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按本合同执行。
3、本合同执行起始日期:自年月日。
此合同: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模特经纪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深圳新都酒店。
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图像产品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1.本人同意深圳新都酒店为我安排拍摄肖像照片,并同意拍摄的照片可用于出版、宣传、展示、酒店商业广告和网络等合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用途,但不得用于色情、反动的媒体和违犯中国法律的宣传或宣传品。授权使用没有期限。
2.甲方许可乙方将此次拍摄的图像产品可用于发表、展示、媒体出版、广告和其他所有合法的商业用途。
3.协议签署后甲方今后不得就此次拍摄图像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使用权等问题向乙方及乙方授权第三方提出其他要求或诉讼。
4.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拍摄日期:地点:拍摄内容:甲方(签字):身份证号:乙方(签字):
模特经纪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广告宣传需要聘请乙方签约艺人从事平面广告拍摄和代理企业宣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内容:甲方聘请乙方签约艺人作为甲方广告宣传需要的平面广告模特。乙方承诺该艺人为乙方的签约艺人,并依据签约内容有权代理该艺人签订合同,依法保证甲、乙双方商定的表演和肖像权使用,载有该艺人形象的平面广告载体正常发布和使用;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得的相关费用和艺人酬金。
第二条甲方聘用第一条所列艺人主要用于平面广告的肖像使用和代理企业做商业推广。乙方该艺人广告事务包括:
2.艺人拍摄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由方提供或负责;。
3.艺人及经纪人(一名)去拍摄现场交通、饮食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如到外地拍摄,交通工具和住宿另行协商。
4.甲方对该艺人的平面形象主要依法用于:
5.第二条第四款所列形象使用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相关媒介载体,(如包含港、澳、台区域或境外载体,须经乙方认可并请另附媒体清单)。甲方承诺该艺人形象的使用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所有照片版权归乙方,但甲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地域和载体上使用该艺人肖像权。甲方拍摄艺人照片除选定用作广告使用的形象照片以外,不使用部分由方留存,另一方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需要可随时调用。本合同结束,所有形象照在不设计甲方的前提下可自由使用。
第四条乙方代理因第一条合作内容收取艺人酬金为人民币元,酬金形式为现金。甲方支付酬金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七日内或约定拍摄之日三日前甲方支付本条所有酬金的70%,即人民币元;拍摄结束之日甲方支付所有酬金剩余的30%,即人民币元。
第五条第四条所说酬金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艺人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缴。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对艺人广告模特形象进行设计、化妆、造型、装饰、拍照、广告宣传等,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并以甲方最终认可的造型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照片,并依据广告宣传方案执行,相关费用另议。第六条相关费用可包含在第四条作为酬金统一计算,也可单列计算,支付方式。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一方违约:
2.艺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与广告拍摄者;。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乙方酬金者;。
4.甲方对艺人形象照片和肖像权的使用超出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的范围、时间和载体者;。
5.其他情形。
第八条甲、乙双方承诺保护彼此商业秘密,未尽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复制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商业计划书,广告宣传方案;。
2.甲、乙双方的商业计划、企业和产品,财务、人员、资产和管理情况;。
3.艺人个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
4.其他双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誉、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相关文字、图片、视听产品、创意等。
第九条任何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甲方艺人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终止。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拍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广告拍摄无法进行,乙方已获得酬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模特经纪合同篇九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为单场拍摄,则约定为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第二条 工作内容:展会期间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产品摄影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 工作方式: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
(包括出外景)。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及时间安排,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 甲方对本次活动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可以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业活动。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发表、广告刊登、网络等形式宣传用途。
第六条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 甲方不得对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质。
第八条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的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合同签定前24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报酬按天结算,在拍摄完毕的三日内支付给乙方,每天为人民币 元,总计为人民币 元。
3 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个人缴纳。
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 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或实际发生的推迟、拖延、延 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单发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款项或应 交未提的成果以及应付的赔偿。
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联系方式 (模特)。
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工作联系人,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单位账号等。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乙方聘请甲方 作为乙方宣传活动需要的模特。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肖像权,并依据签约内容有权代理甲方签订合同,依法保证甲、乙双方商定的肖像权使用;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所得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 乙方聘用甲方主要用于服装展示、走台,婚纱等样片拍摄。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
1.甲方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由乙方方提供或负责;
3.乙方承诺甲方模特形象的使用期限为: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日)
第三条 甲方酬金底薪为每日人民币___ 元,酬金形式为现金。乙方支付酬金方式为拍摄结束后支付,甲方须服从乙方安排。
第四条 第三条所说酬金含税金,模特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缴。
第五条 乙方承担对甲方模特形象进行设计、化妆、造型、装饰、拍照、广告宣传等,乙方依据需要对甲方进行造型设计等,并依据活动宣传方案执行,费用由乙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承诺保护彼此商业秘密,未尽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复制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所有商业计划书,广告宣传方案;
2.乙方的商业计划、财务、人员、资产和管理情况;
3.模特个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
4.其他双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誉、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相关文字、图片、视听产品、创意等。
第七条 任何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乙方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终止。
第九条 特别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活动,甲方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活动无法进行,甲方须退还酬金,并等额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签约地点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印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
甲:
乙: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品牌等产品的平面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拍摄时间为20xx年7月5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rmb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技术或方案等甲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即rmb元),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则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重拍劳务费。
此合同壹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监督执行。
本合同传真件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以本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签定。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
签署地: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五条客户对交易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并适时更换。如因交易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客户在交易成交后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前半小时,既未对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也未在交易结算单上签字确认的,视为对交易结果的确认。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每日交易收市、结算完毕后,开始发放交易结算单(包括追加保证金通知和强行平仓通知)。发放方式:客户或客户代理人自行到结算部领醛通过电话自动语音系统听取或通过传真机自行接收、通过公司网站帐单查询系统自行查询、通过交易系统自行查询确认。
第七条期货居间人:是介于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独立体,受期货经纪公司或者客户委托,为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约和提供交易中介服务的公民或法人。一个高素质、专业化、实施科学管理和规范的期货居间人队伍,对于提高期货交易的质量,扩大期货市场的规模,减少期货交易的纠纷,维护期货经纪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客户有自行选取合格的居间人为其提供咨询及交易便利的权力,但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仍然提醒客户投资者,选取期货居间人可能存在且不止于下列风险,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代替客户签订虚假期货经纪合约,夸大或虚构交易业绩诱导客户出入资金,全权代理客户进行交易,故意不签署交易结算单,故意透支交易,以虚假的帐单蒙骗客户,侵占客户资金等。
第八条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与客户双方如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与客户在签署合约前已向客户出示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第十条客户应遵守法律及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客户守则》,否则,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视情节轻重有权解除合约。
第十一条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签署《期货经纪合约》之前,已经向客户介绍期货交易知识及风险控制方法。
以上《客户须知》,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已经在签订《期货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电子化期货交易协议》之前向本单位(本人)出示并详细说明,本单位(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客户名称(盖章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二
甲方(聘用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展会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摄影俱乐部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工作方式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
(包括出外景)。
第四条乙方承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及时间安排,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作品所有权。
1、甲方对本次活动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
2、甲方可将作品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业活动。
3、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发表、参赛、宣传等用途。
第六条乙方义务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
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不得对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质,不得对模特进行性骚扰。
甲方不得在拍摄中污言秽语,与乙方谈论和拍摄无关的话题。
2、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的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甲方必须在拍摄前24小时内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
第八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形式结算。
2、报酬按(单位时间)结算,在拍摄完毕的三日内支付给乙方,每单位时间计算为人民币__元,总计为人民币____元。
3、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乙方个人缴纳。
1、本协议履行完毕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需在拍摄时间的3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如果没有及时通知而解除本合同,导致甲方不能如约拍摄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
2、如甲方因个人原因需要接触本合同,需在拍摄时间的3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如果没有及时通知而解除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
3、如甲方没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则每延迟一日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5%。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约不成的,双方同意共同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第十三条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三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_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独立经纪人合作制”的经营模式,即甲方与乙方由传统的雇佣关系改变为合作关系,乙方可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后,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而工资由原来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为无底薪高提成的激励机制。
2、乙方以独立经纪人身份与甲方合作。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并以甲方名义开展房地产经纪及一切相关业务。
3、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为限。
二、分成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每笔成交单实际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盘源方、钥匙方、合作方、按揭费等其他分佣后所剩佣金为乙方个人实收佣金(以下简称实收佣金)。
2、乙方每笔租单按实收佣金的_________%固定比例分成。
3、乙方每笔售单实收佣金的________%划为开单分成,实收佣金的_______%划为结单分成。
4、乙方当月售单累计实收佣金超过_________万的,享有________%月奖励分成。
5、乙方租单分成在佣金收齐、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发放。收取现金的,由分行行政助理即时发放佣金的__________%作为分成;佣金为刷卡的,分成将于_______发放。
6、每月________号前,乙方售单开单分成在财务部确认佣金到帐,分行经理批准,公司核准后在每月________日发放;结单分成及奖励分成按公司标准在结单后次月_________日一起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7、乙方应得分成甲方在代扣应缴个人所得税后以人民币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8、如乙方分成发放后发生撤单退佣或减佣等事项的,乙方须将多发分成退回公司。
9、乙方履行正常手续终止本协议,则未结单须交接给甲方指定的接手人继续跟进,该单的结单分成转移给接手人作为跟单收益。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不提供笔、本、计算器、等日常个人办公用品)。
2、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当地政府部门所要求的经纪人资格认证报考、培训、发证等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一切广告、信息资源支持,并协助乙方开展业务。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业务进展情况,并要求乙方随时汇报。
5、甲方有权干预、阻止乙方违反甲方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的行为,并对所造成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间所获得所有客户、楼盘信息等资源均须登记在甲方资源管理系统或登记本(册)上,并按甲方规定享有所登记楼盘、客户资源成交后的分佣。
2、乙方进行业务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及客户服务标准。
3、乙方开展业务时不能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并在进行业务时不得有损害客户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吃差价,因前述情形给甲方带来的品牌形象损害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从分成中扣除。
4、乙方在甲方所接受的培训内容及讲义、内部文件、内部规章制度、乙方进行业务时所使用、获知的所有客户、楼盘等信息资源均为甲方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提供给第三人及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5、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甲方制定的规定和限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乙方可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同意,双方不另行签订协议。
6、乙方所成交售单过户按揭手续须在甲方服务部门或指定合作机构办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私自找外部机构办理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单所有收益,如因甲方服务部门或指定合作机构过错造成该单产生纠纷的,由甲方服务部门或甲方指定合作机构承担损失。
五、协议变更、终止、违约责任。
1、合作期限内如乙方未经许可私自收取红包、好处费、佣金等,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发乙方所有未支付分成及预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规操作被办公地点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因违反甲方制度规定,使甲方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因故连续________天(含)以上无法开展业务,未向甲方管理人员通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暂停发放所有未发放分成,直至交接清楚后予以发放。
5、合作期限内如需变更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6、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需单方终止,由一方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交接完毕则终止协议。
六、其它的约定。
1、甲乙双方不因本协议而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自行承担各项社保福利费用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2、合作期间因任何一切的违法违规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3、对交易中出现的合同纠纷,甲方有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帮助,但因乙方过错导致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对于合作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由过错方承担诉讼费用及损害赔偿;因第三人的行为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由甲乙双方平摊诉讼费。
4、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协议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
_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四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为单场。
拍摄,则约定为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第二条工作内容:展会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摄影俱乐部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工作方式:2.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
(包括出外景)。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及时间安排,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
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甲方对本次活动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
出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
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
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五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1. 甲方以模特推广为平台,免费为乙方提供免费制作各类宣传资料为其推广。拍摄照片类型主要是时装,泳装(或者内衣)。
2.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商业演出,赛事等活动,并代表甲方组织的各类商业演出。
3.乙方自愿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信息等均为自愿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性原因而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 甲方有权在各类媒体上发布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为宣传资料,并且,在所组织的各类演出活动中,为乙方提供参与的机会。
— 1 —
5.甲方如实制作、发布乙方资料(包括:照片、个人资料等),并由乙方监督认可。同时,甲方有义务和乙方一起使用,维护乙方的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肖像权。
6. 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各类演出活动中,将优先考虑为乙方提供参与机会。
7.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演出活动中,不得以私人名义向甲方的客户提供个人联系方式。
8. 乙方不得利用在参与甲方活动时结识的其他模特资源去参加其他任何商业活动。一但违反视违约处理。
9.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个人肖像权不受损害,如果需要在其它媒体发表或参赛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10.按照自愿原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期内单方面取消协议,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甲方认可为准。在甲方认可之后一月内,甲方必须把所有乙方的照片资料从甲方网站收回,双方的义务也同时终止。
— 2 —
1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以双方签字时间为准,乙方对于合同期满后的续约有优先考虑权,过期满无异议视作自动续约。
12.一但违约,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整。下次再次违约,违约金为前一次违约金的两倍。
13.乙方工作性质为兼职。以上条约只在乙方正常工作以外的空闲时间生效。
— 3 —
甲方:杭州星企社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旗下中华男模网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以杭州星企社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中华男模网、《nanmo1》电子杂志为平台,为乙方提供宣传推广平台。
2、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商业演出、赛事、广告拍摄等活动。
3、乙方自愿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信息等均为自愿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如因资料虚假而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有权在各类媒体上发布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为宣传资料,并且,在所组织的各类演出活动中,为乙方提供参与的机会。
5、甲方如实制作、发布乙方资料(包括:照片、个人资料等),甲方有义务和乙方一起维护乙方的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肖像权。
6、在甲方承接或举办的各类演出、赛事、广告代言拍摄活动中,将优先考虑为乙方提供参与机会。
7、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不得以私人名义向甲方的客户提供个人联系方式,一旦发现将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模特本次活动的全部收入,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8、乙方不得利用在参与甲方活动时结识的其他模特资源去参加其他任何商业活动。一但违反视违约处理。
9、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个人肖像权不受损害,如果需要在其它媒体发表或参赛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原则上都要服从甲方安排。
10、按照自愿原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期内单方面取消协议,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甲方认可为准。在甲方认可之后一月内,甲方将把所有乙方的照片资料从甲方网站收回,双方的义务也同时终止。
1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以双方签章时间为准,乙方对于合同期满后的续约有优先考虑权,过期满无异议视作自动续约。
12、一旦违约双方将终止合作关系。
1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 (盖章) 乙方: (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指派服装模特程xx为nsh服装品牌公司为产品代言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代言人的工作范围。仅限于甲方nsh品牌的代言,其内容包括广告画面的肖像、产品宣传资料的肖像和宣传词、产品包装的肖像和宣传词、大型推广活动的代言参与、涉及产品的其他活动的代言参与。
二、代言费用(包括代言人肖像使用费用)。每一个代言年度为人民币叁拾万元。该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开具“赞助”类发票。
三、特别约定。甲方由乙方代言人代言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标准,对食用者确实能起到保健作用,并且确保安全。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使用劣质或假冒产品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其责任应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代言人无涉,且应由甲方赔偿乙方代言人的名誉损失。
四、其他约定:
1、甲方不得滥用乙方代言人的肖像权。凡出现乙方代言人肖像权任何作品,均应由乙方代言人审查并亲笔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
2、甲方需乙方代言人参与的推介活动,须在活动前五天通知乙方代言人,并将活动方案交代言人审视同意。若乙方代言人因录播节目、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等特殊原因而无法参与,甲方应予理解,不属乙方违约。
3、乙方代言人因为甲方作代言时的任何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代言人的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例外),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出现乙方代言人烦人任何作品,以切实维护乙方代言人的肖像权和姓名等名誉权。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违约金,如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损失金额偿付。
六、合同的生效、终止和续签。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代表签字后生效,至满一年时终止。若甲方需续签代言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两个月与乙方协商,确定续签事宜。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代表:
乙方(章):
代表: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七
甲方就活动邀请乙方为模特表演,双方就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内容:
1、活动主题:
2、活动城市:
3、活动举办时间:
4、活动每天时间:
二、双方责任:一)。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演出场地、舞台、灯光音响。
4、安排乙方酒店住宿(三星标间)。
5、甲方具有乙方在车展期间肖像权的使用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准时参加彩排活动:每天活动时间(待定)到甲方指定地方进行化妆及到现场进行演出。
2、乙方全力配合甲方演出前的彩排保证正式演出顺利完成。
3、乙方在活动举办期间内不允许串展及在演出时间内不得有迟到或不到场的现象发生,若有此情况发生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具体场次和表演时间由甲方当天确定后通知乙方)。
4、乙方配合甲方后台的管理工作。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期间的安排及管理。
6、乙方在活动期间不能留任何联系方式给甲方以外的所有人员。
7、乙方需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形象。
三、费用:
1、模特费用:
2、交通费:0。
3、服装费:0。
付款方式:现金。
付款时间:费用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预付款款元,活动结束余款结清。
四、违约:
甲乙双方没有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义务将视为违约。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余款,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乙方在彩排期间内缺席的,将取消该模特人员资格,并用备选模特人员顶替,如因乙方责任导致演出不能顺利完成,模特人员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迟到,不到场等将视为违约,由此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演出费用。
六、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南京地区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八
1.1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1.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年。
3.2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收益和分配。
4.1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后:甲方%,乙方%。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后:甲方%乙方%。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至今其它合作的项目。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工作,进行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第六条乙方经纪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7.2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第八条甲方义务。
8.1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
8.6以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1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
10.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年。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12.1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1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4.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模特经纪合同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后就拍摄制作平面广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服装以用作视觉平面推广使用。
二、甲方除自备拍摄场地及摄影师外,一切与拍摄有关的工作人员、服装、道具、灯光等均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自备合理范围内物品(如鞋、包等)请甲方提前协商。
三、乙方根据甲方拍摄脚本配合甲方的化妆师化妆造型,但不可对头发进行修剪及染色等破坏性造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服装及拍摄要求摆拍,但不涉及裸露等拍摄。
四、拍摄时间为201x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点到达甲方公司,化妆造型后,进行拍摄,中午需休息,下午18点后还需继续拍摄属加班,每小时加班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18点到18点半为晚餐休息时间。拍摄服装为三十五套左右,不超过四十套,超出部分按每套人民币陆拾元计,超出部分不超过十套。
五、本次拍摄金额:3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拍摄完成后现金结付。
六、此次拍摄后甲方有对乙方拍摄相片的平面肖像使用权及照片版权,甲乙双方皆不可将此次拍摄照片提供第三方商业使用。
七、甲乙双方进行友好合作,如因其中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保证此平面拍摄绝无伤害第三方著作权,智慧财产权,或违反广告法等任何。
法令之事情(如服装版权或拍摄创意等),如甲方公开使用本拍摄的制作物时遭受第三方主张侵害以上的各权,概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排之。如乙方因此而遭受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之。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协商未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间:时间:
收款收据:
今双方已完成合同约定拍摄,有/无加班小时,有/无超拍摄套数套,现乙方已收到甲方本次拍摄合同劳务报酬,立此为据。
收款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