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感悟 昆虫记名著读书感悟(优秀11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感悟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感悟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感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感悟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名著读书感悟篇一
我从出生到现在读过许多书,但让我难一忘记的只有一本——【昆虫记】。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就让我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顿时让我没了兴趣,但是才看了一点,不知怎么了它就吸引了我。这位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特,有趣的故事呀!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它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像的,因为我没精力和时间去观察与了解它们,想象他们是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的争吵或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昆虫的形象在我的心中颠覆了,原来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有生有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它跟我们人类一样,有善良的食草性昆虫,有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它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有四十八章,但我最喜欢的是临终三笑。临终三笑讲的是一只苍蝇落在了苹果泥中,动弹不得。面对死亡,它先是自嘲,后豁然开朗坦然地微笑,继而又想起了老苍蝇说过的话,之后便对死亡不再害怕。
当我继续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试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的作用时间与效果毒针,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但是我却没有这种作风,相反我做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情,而且做事总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检查。
有一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了:“天卉,老师发来短信了,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了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了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了。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我来检查。”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了,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了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了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了,让我重新背熟了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第二天一早起来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那开头的几个字,结果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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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感悟篇二
简爱是一个孤儿,但她善良美好,勇于抗争,能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即使最后爱德华一无所有,但她仍无怨无悔地陪在他身边,她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也是一名勇于追求自己爱情的人,身为富家小姐的她,不顾他人的反对,嫁给了一位穷牧师,而简爱一岁时,父母去世,父亲的亲人也杳无音讯,简爱在舅妈家生活,受尽折磨,我还在傻傻的认为,她会找到父亲的亲人,从此无忧无虑,但命运不愿就这样放过她,她被送进了学校,学校没有好的食物,没有好的环境,但即使这样,她也学会了很多,在这所学校,待了八年,她终于离开了,成为了家庭教师,对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慕之情,当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时,我认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他们会一直幸福的时候,罗切斯特竟然已有妻室,简爱不愿做世人所唾弃的小三,坚定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罗切斯特,但她怎么忘得了罗切斯特呢?她放弃了巨额财产,回到了桑菲尔德,原来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原来的罗切斯特,双目失明,脚也废了,但她无怨无悔。
原来,她什么都没有,之后,她有了罗切斯特,她本来可以不管不问,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但这样做,简爱就不是简爱了,她无才无貌,自尊心极强,不会违背自己的良知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而罗切斯特恰恰爱她这一点,如果简爱不走,他们也不会像这样幸福。
我们要自强自立,自尊自爱,不能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伤心,不能因为一点点小困难就放弃。
名著读书感悟篇三
毕竟那是他曾留学的康桥,留下了他完美的.回忆。在夕阳下,他走在河畔,看着那柔情似水的柳树,似乎如同夕阳中的新娘,望着水中的倒影,荡漾在心头。在徐志摩眼中那康桥的柳树是如此娇媚,而那柔波里的水草又是如此动人,那康桥的一切都是如此完美。在那里徐志摩又留下了七彩的梦。不远万里踏上征途,到康桥留学,为的就是学有所成,提高自我的水平。但奔赴康桥后,却发现康桥如同梦幻一般美丽,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的彩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康桥的一切事物就连那榆荫下的一潭,都沉淀着作者彩虹般的梦。可见作者对康桥是情有独钟。
但作者此刻不是奔赴康桥,而是远离它,带着对康桥完美的梦,渐渐离去,回首康桥,渐渐远去。完美的梦,轮廓渐渐模糊,只变成了一点,便也不久消去。回想起曾在康桥度过的那段完美时光,此刻却要骤然远去,留下的是无比的惋惜和忧愁。
或许作者不是为了写愁,只是为了安慰自我,留下纪念而写下这首诗。但从文中却表现出那样的洒脱和宽广的境界。挥手作别,那是作者的不舍。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又是何等洒脱,没有儿女情长,没有泪沾衣裳,有的只是挥手告别云彩的潇洒与自然。
怀着忧愁,却能表现出潇洒与风度,忧愁不能占据整个心灵,是因为心境开阔,便能容纳忧愁。
名著读书感悟篇四
《三国演义》讲的是古代三国时期,刘备、曹操、孙权三分天下打仗的故事。有三英战吕布呀,有桃园三结义呀,夜走麦城等等等,精彩的资料数不胜数。如果想了解更多就去看看《三国演义》吧。
生动的人物个性;精彩的故事情节,让读者读后不以啧啧赞叹。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那段历史,感受到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的物就是诸葛亮了,他神机妙算,智力过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蜀国的军师。我为什么喜欢他呢举个例子吧,他曾用了一天时间,向曹操的大军“借”了一万多枝箭,很厉害吧这就是“草船借箭”的故事。也能够说成“万事具备,只欠东风”。诸葛亮的智慧并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平时的学习帮生活中积累出来的,灵感是要有,但更重要的是自己勤奋努力,这也许就是“一分辛苦一分才吧”。只有努力才能成为栋梁之才。
名著读书感悟篇五
记得七月份的时候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四大名着——《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和《水浒传》。
我先看了《红楼梦》,《红楼梦》此书所记载的,表面看来无非是封建大家族的家庭琐事。但实际上,它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以贾府的大观园为舞台,生动描绘了封建家族由盛而衰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冲突,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生活状况。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彻底沉浸在《水浒传》那充满侠义充满豪气的世界里。我喜欢李逵的粗豪可爱,喜欢鲁智深的勇武,喜欢阮氏兄弟的的足智多谋,喜欢梁山泊好汉劫富济贫的侠义之举。
《西游记》讲述了孙悟空出世后,大闹天宫,以及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历尽千辛万苦,降妖伏魔。最后,唐僧师徒,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
如果你还没看过四大名着,那就请你赶快去看吧,肯定会有所收获呢!
名著读书感悟篇六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歌德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也可看作是他前半生的写照。《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融进了他大量真实的生活经历。23岁的时候,歌德曾经爱上一个名叫绿蒂的女子,然而她却是有夫之妇。歌德因此绝望而痛苦,脑子里不时出现自杀的念头。而这时他的一个朋友耶鲁撒冷也恰好因恋上同事妻子而绝望自杀。此消息大大震动了歌德。他把自己对绿蒂之恋与耶鲁撒冷事件混合在一起,便构成了整个故事的轮廓。只用了四个星期的时间,歌德就完成了这部小说。1774年,小说一发表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整个欧洲掀起了一阵维特热,歌德的手揭开了沉睡在当代的深深激动着的心灵里的一切秘密。
我们可以想见维特的形象:青衣黄裤,清秀而瘦弱,敏感而多情。他保持了童真的本性,面对世界时他的心明净如一泓清水。他重视自然真诚的感情,珍视他的“心胜于其它一切”,对阿尔伯特似的理智冷静的人非常不满。他对绿蒂的一见钟情、一往情深,也正是因为她如此天真无邪,在举止行事中保持了一个少女可爱的自然本性。绿蒂在维特的心中完全就是自然与美的化身,他对她的爱简直达到了“忘我”的程度!
绿蒂难道仅仅是维特的恋人?她几乎是维特全部理想的化身,美的代表。当维特的理想在现实中无所依傍的时候,他遇见了绿蒂,绿蒂成 为他心灵的攀附对象和避难所。他对她的爱虽是炽热的、忘我的,却已偏离了爱的真义,因为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变态的爱,最后的结果不是毁灭他人,就是毁灭自己。与其说他爱的是绿蒂,不如说他爱的是他自己,千方百计地要从对异性的征服中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在理性的藩篱面前,维特的内心才会产生如此复杂的纠葛和深沉的痛苦。他在现实与绿蒂之间徘徊,而终究得不到爱人的事实又使维特变得愈加疯狂。最终他还是失去了绿蒂,维特全部的人生希望、青春的热情、生活的勇气都被一道摧毁,从而只得以极端的方式——自杀来表露对现实的反抗。席勒深刻地分析了维特的悲剧,他说:“一个人物以热烈的感情拥抱一个理想,并且逃避现实,以便追求非现实的无限;他不断地在他身外寻求他永远在他自己的天性中所破坏的东西;他觉得他自己的梦想才是唯一现实的东西,他自己的经验无非是永久的束缚;他把自己的存在看作是束缚,应当把它粉碎,以便深入绝对的现实。”
在作家的笔下,爱情是伟大的,主人公为它生可以死,死可以生;在作家的笔下,爱情又是渺小的,只不过是承载个性解放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小说里主人公那绵绵无尽的情思、激烈的内心冲突、亦苦亦甜的恋爱感受,只有在他无法得到心上人时,才具有残酷而无望的美的意味。所谓轰轰烈烈的爱情与充满血泪的心路,事实上是浓得化不开的年少情愫与深黯的少年悲戚。青春向来就注定充满不安和躁动。太多沸腾的热血亟待宣泄,为理想献身可以无半点犹疑。
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主人公的自我意识相当强烈。青春和美,都是他热切向往的东西。他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死,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然而,这种价值目标如何实现呢?当然不可能通过改造社会的实践,我们的主人公还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他们在命运的掌心里只能是一枚渺小而安静的棋子。因此他们只能选择爱,爱它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悔,这样或许能抒发心中的苦闷?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时代的悲剧。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名著读书感悟篇七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名著读书感悟篇八
在寒假里,我读了呼啸山庄这部名着。它被称为是“人间情爱的最宏伟史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有关爱情和复仇的故事,情节曲折,紧扣人心,带给人一种超乎想象的震撼力。
读了此书,我首先对此书的作者有了很多的了解。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在世上仅仅度过了三十个春秋,其一生都是非常不幸的,可以说是充满了孤苦和凄凉。她于1818年7月30日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郡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早期曾和姐姐夏洛蒂一样就读于柯恩桥学校和伍勒小姐学校,并于姐姐到比利时学习了一段时间,但是绝大部分时间她还是在家自学。自幼爱好写作的她曾在十二岁时就和妹妹安妮一起创作了贡达尔史诗以及大量的抒情诗。1840年后,她呕心沥血写成了着名的呼啸山庄,并于1847年2月出版,可惜的是,仅仅一年后,她短短的一生便画上了凄凉的句号。
此外,我主要在写作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就是以下几个方面:我发现,文中的故事并不离奇,但给人的感觉十分粗犷,野蛮,并且能抓琢者的心。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作者为故事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背景,即一片狂风呼啸的荒野。透过作者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到依然保持着大自然风貌和原始本性的故事主角。所以加上了这样没有被城市文明熏陶过的背景的渲染,使故事更加富有激情,原汁原味。可见,在写故事时加上适当的背景渲染,会使情节更有震撼力。
还有,在读故事时,我还发现作者描写人物外貌,人物对话和环境时语言十分独特,与中国文学一点也不一样。作者的语言中总带有一些自己的想象和联想。例如,作者描写埃德加时,有这样一句话“哎,他要真有本事离开,就好想说一只猫能舍得离开一只咬得快死的耗子,或是吃剩一半的鸟儿。“再比如,文中还有一句写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对比的话“一个就像是荒凉萧瑟的煤矿,一个却像是春暖花开,繁荣美丽的河谷”这种独特的语言也是此书的魅力之一。所以我也学到了一点就是在写作是要有自己的风格。
这也许不是一个十分离奇的故事,可是,它却带给人们一种超乎想象的震撼力,使每一个读到它的人都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名著读书感悟篇九
读完斯宾塞快乐教育这本书在为人父母对于孩子教育这个问题上得到很好的启发和帮助,这本书给予我生活中如何教育孩子实实在在的案例。书中讲到:孩子一旦降生,他既属于家庭又归属社会。一个品行端正,有良好教养和技能的孩子,成年后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作用。有的时候起的作用小一些,只对一个学校,一个家庭,一个群体有作用,但是都是有积极作用的。相反,品行不端,没有一技之长的人,可能只会起破坏作用,成为别人痛苦的根源。
所以从这本书也清楚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在学校接收教育的时间是有限的,在学校一个老师面对的是一个班几十个孩子,不可能每个孩子都很好的顾及到。孩子与父母朝夕相处的时间要比学校的时间还要多。学校交给孩子大部分是知识技能,但是对于培养优良品质和激发一个孩子潜能则需要我们家长的耐心有效的对孩子进行指引和教导。
在我们家长教育孩子的过程,也是一个自己进修的过程。书中特别提到:你想要孩子将来怎样,你就应该要求自己怎么做。一旦我们的言语,情绪状态是负能量面对孩子的时候,孩子的情绪也会低落,痛苦,当一个孩子处于不快乐的情绪中时,他的智能和潜能就会被降低。呵斥和指责并不能给孩子带来好的教育成果。
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错过将不会重复,我们作为父母只要提前认识到孩子成长中的问题正确看待正确解决,将会成就孩子美好的未来!
名著读书感悟篇十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名著读书感悟篇十一
上个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的每个故事都那么精彩、引人入胜以至于不喜欢看书、只爱玩的我也被深深吸引住了。
在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孙悟空。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本事该多好!孙悟空把本事用在降妖除魔、为民做好事上,想想我自己,有时仗着个儿高、机灵专门与同学打架,真是害臊。以后我要向孙悟空习,自己的本事为同学们做好事。
我喜欢孙悟空的勇敢和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或是妖魔鬼怪,都能勇敢地去面对,并且坚持到胜利为止。想想我自己,平时最怕困难,作业碰到难题就叫妈妈教,甚至干脆不做跑出去玩了,这样怎么能提高成绩呢?以后我做作业时,一定要静下来仔细读题,认真思考,努力攻克难题。
我还喜欢孙悟空对师父的尊敬和忠心,每次唐僧被妖怪捉去,孙悟空总是奋不顾身地去救他。唐僧饥饿的时候,孙悟空就不远万里去为师父化斋,特别是在唐僧多次错怪孙悟空并且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痛苦无比时,孙悟空还是没有怨恨师父,依然想着保护师父。想想自己,有时上课不认真听讲,被老师批评了还生老师的气,有一次甚至和老师唱对台戏,把老师气得课都上不下去了。
读了《西游记》,我改变了很多,妈妈说我比以前懂事了,我知道那得感谢孙悟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