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采购合同免费(专业15篇)
合同的履行要求各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撰写合同时,要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理解上的歧义和纠纷的发生。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可依法寻求相关部门或法院的解决。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一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采购所需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详见附表。
二、乙方供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若需要调整供苗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要求:保证苗木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土球完整,按照行业要求包扎等。
四、验收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装车之前当场验收所采购的苗木,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装车并一次性结清每车苗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八、其他在履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二
1.2乙方(供应商)。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2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3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6.1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7.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三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_________。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四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采购所需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详见附表:
二、乙方供苗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若需要调整供苗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要求:保证苗木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土球完整,按照行业要求包扎等。
四、验收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装车之前当场验收所采购的苗木,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五、苗木价款:总价人民币大写: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装车并一次性结清每车苗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八、其他在履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六
第一条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苗木价格与质量综合评议,甲方确定从乙方单位采购苗木,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苗木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苗木规格应与本协议中第一条规定的苗木规格型号相一致。
第三条苗木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苗木送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苗木的交货期限: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甲方确定购买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由乙方起苗送至甲方指定工地,苗木到场前继续由乙方负责养护,在养护期间由乙方负责确保苗木管养保活,直至将苗木全部起完运走为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此合同总价款为估算,甲方所购买苗木统计数量以实际苗木数量为准,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在苗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采购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数量为准。
2、甲方采用后付款的方式,苗木款结算以实际供苗数量结算。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将苗木全部送到甲方工地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苗木总价的80%,叁个月内付清剩余苗木款。
第五条苗木规格(技术标准)及验收、取苗方法。
(一)苗木规格(技术标准)。
1、苗木品种纯正率99%,到现场成活率100%。
2、苗干通直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
3、乔木胸径为原土痕往上1.2米处。
(二)验收方法。
乙方送货至现场后,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指定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抽检和验收。验收中发现抽干、染病、根部严重损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苗木,甲方验收人员有权当场退货,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苗木,并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最后结帐付款总金额按照实际合格苗木数计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苗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或者成活后支付苗木款。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待货款结清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七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苗木价格与质量综合评议,甲方确定从乙方单位采购苗木,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苗木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苗木规格应与本协议中第一条规定的苗木规格型号相一致。
第三条苗木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苗木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苗木的交货期限: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甲方确定购买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由乙方起苗送至甲方指定工地,苗木到场前继续由乙方负责养护,在养护期间由乙方负责确保苗木管养保活,直至将苗木全部起完运走为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此合同总价款为估算,甲方所购买苗木统计数量以实际苗木数量为准,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在苗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采购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数量为准。
2、甲方采用后付款的方式,苗木款结算以实际供苗数量结算。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将苗木全部送到甲方工地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苗木总价的80%,叁个月内付清剩余苗木款。
第五条苗木规格(技术标准)及验收、取苗方法。
(一)苗木规格(技术标准)。
1、苗木品种纯正率99%,到现场成活率100%。
2、苗干通直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
3、乔木胸径为原土痕往上1.2米处。
(二)验收方法。
乙方送货至现场后,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指定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抽检和验收。验收中发现抽干、染病、根部严重损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苗木,甲方验收人员有权当场退货,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苗木,并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最后结帐付款总金额按照实际合格苗木数计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苗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或者成活后支付苗木款。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待货款结清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八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采购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市绿化美化的需要,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
一、苗木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上述苗木物品材料价格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该供货价格中包括苗木运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绿化苗木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技术要求。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供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绿化苗木送至冀州市区。
四、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付的绿化苗木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所引发的各种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供方在合同约定期内不能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承担给付需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五、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九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十
(简称甲方)与(简称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诚信原则,就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苗木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遵循。
3、回收年限为年,回收价为株/元,总量株,总价万元;。
4、在合同期内视情况,不定期为乙方提供支持;。
5、为乙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乙方自理;。
1、享有《绿化集团林场(苗圃)》称谓;。
2、购买甲方半成品苗木时货、款双清,不得赊欠;。
5、为甲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甲方自理;。
6、享有优于他人与甲方续签合作合同的权益。
1、购销明细表(若表格不够用时,可另增附表);。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章生效;。
3、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5、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十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担信阳市博林置业有限公司国际广场园林绿化工程需要采购一批树木、草坪、草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上产品,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概况。
产品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所需树木、草坪、草砖。交货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博林置业国际广场项目场地。交货方式:乙方承担运费,货到验收按比例付款。
二、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采购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350万元整,待甲方工程竣工后根据所需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包括起苗、包装、运输。
三、交货日期:20xx年6月18日四、货款支付
苗木草坪栽植完毕付30%,余款在1年养护期满,验收100%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产品质量。
3、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乙方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要根据合同要求供应符合标准的产品,保质期满验收发现死苗、缺数乙方全额补齐,并延长对应补货的质保期。
八、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供应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九、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养护。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十二
甲方(采购需求方):
乙方(供货定植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和招标比选结果公告,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苗木定植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此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苗木送到价款、土地整理与改良费、定植费、成活养护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等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整,最终以实际苗木定植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供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本次苗木采购定植在20____年3月底完成任务。
四、质保期限: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质保期限12个月,即20____年4月初至20____年3月底。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不成活的苗木,确保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达100%。
五、栽植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土地整理、肥水管理、栽植方案执行,保证横竖对齐,利于苗木生长。
六、验收办法:苗木定植完工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质保到期后1周内进行竣工验收。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元(元整)。
2、苗木定植完成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最终结算总价除合同预付金外的余款。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大写元整。栽植任务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入养护质保金。
十、质保金支付:双方约定,苗木养护质保金为元,大写元整,由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入质保金。质保到期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若质保到期验收时,有不成活的苗木,按每株综合单价在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因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负全责,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采购所需:苗木,规格,数量株,单价,共计:。
二、乙方供苗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若需要调整供苗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要求:保证苗木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土球完整,按照行业要求包扎等。
四、验收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装车之前当场验收所采购的苗木,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五、苗木价款:总价人民币大写:。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装车并一次性结清每车苗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八、其他在履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采购所需: 苗木,规格 ,数量 株,单价 ,共计: 。
二、乙方供苗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若需要调整供苗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要求:保证苗木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土球完整,按照行业要求包扎等。
四、验收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装车之前当场验收所采购的苗木,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五、苗木价款: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装车并一次性结清每车苗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八、其他在履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绿化苗木供需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苗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供苗时间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苗木运到甲方指定的栽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 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_____%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_____%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_____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买方:(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及价格。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例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采购需求方):
乙方(供货定植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和招标比选结果公告,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苗木定植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此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苗木送到价款、土地整理与改良费、定植费、成活养护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等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实际苗木定植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供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本次苗木采购定植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完成任务。
四、质保期限: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质保期限12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初至________年____月底。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不成活的苗木,确保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达100%。
五、栽植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土地整理、肥水管理、栽植方案执行,保证横竖对齐, 利于苗木生长。
六、验收办法:苗木定植完工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质保到期后1周内进行竣工验收。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 元( 元整)。
2、苗木定植完成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最终结算总价除合同预付金外的余款。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 元整。栽植任务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入养护质保金。
十、质保金支付:双方约定,苗木养护质保金为 元,大写 元整,由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入质保金。质保到期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若质保到期验收时,有不成活的苗木,按每株综合单价在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因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负全责,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市绿化美化的需要,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
一、苗木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上述苗木物品材料价格共计 元(大写: )。该供货价格中包括苗木运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绿化苗木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技术要求。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供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绿化苗木送至冀州____区。
四、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付的绿化苗木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所引发的各种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供方在合同约定期内不能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承担给付需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五、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绿化采购合同免费篇十五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金额。
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金额。
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