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合同(优秀12篇)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各方履行其承诺。双方应注意避免合同中的漏洞和可解释性模糊的条款,以免引发纠纷。最后,特别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签订就业合同篇一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提供上海软件重点企业的订单培养的实训就业服务,乙方将尽全力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实训服务以及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实训内容。
本次软件定制班分为技术及日语培训,××、××实训两个阶段,在技术及日语培训期间,参与人员必须为正规本科计算机专业相关,应届或9届学生,通过入学笔试和面试方可参加实训,经过第一阶段实训后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日语3级水平、c/c++进行指定内容的培训。此次技术培训的内容,仍以c/c++为主。
2、实训时间。
分两个阶段进行,总计6个月。
第一阶段(3个月):日语培训三级及技术基础(培训地点:××)考核标准:日语三级相当水平;c/c++笔试及上机测试,难度可参考入学测试题,测试分数要求5分以上。
收费标准:48元。
第二阶段(3个月):日语二级,结合项目进行实训(实训地点:××××软件公司)。
押金:5元(代软件收取,来××实训前收齐;协助学员住宿安排,住宿费、交通费由学生自己负担,公司协助安排的住宿费基本3-45元/月,也可自行解决。)。
a.如果第二阶段实训期间因为自身能力问题未通过第二阶段实训考核,则此5元全退;。
c.薪资方面,就业薪资方面,学员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第1-3个月工资平均值为2元,第4-6个月工资平均值为23-25元,第6-12个月工资平均值为25-28元,之后第二年,公司调薪将跟随公司整体进度。)。
三、实训就业服务流程:
1、面试合格,进入第一阶段实训,签订《实训就业协议书》;。
2、第一阶段实训考核合格,参加乙方安排的软件定制班实训;。
3、第二阶段实训考核顺利通过,与软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备注:如果甲方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任一次实训考核未通过,乙方推荐甲方至其他相关单位就业,就业推荐次数不低于3次。
四、在实训期间,甲方是乙方的学员,接受乙方的管理,与乙方建立培训关系。
五、甲方在实训期间,应遵守实训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或团体泄漏任何有关实训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作品、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业务、事务、资料等。未经允许,甲方擅自将实训公司的资料和财物带出实训公司视为偷窃,甲方对此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惩罚后果。
六、甲方在实训期间,须听从实训公司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利用实训公司的资源与技术从事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任何工作。
七、在实训期间,甲方如损害实训公司财物,需照价赔偿。
八、甲方在实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甲方在实训期间的出勤作为甲方的考核项目之一。甲方因故不能参加实训需向指导老师请假。没有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且连续三天没有参加实训的,视为自行放弃实训。如甲方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实训,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的实训费概不退还,并从此终止就业推荐安排服务。
九、甲方被乙方定向实训的公司录用后,必须根据聘用公司的劳动合同履行规定的权利义务。甲方和聘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乙方的就业部和甲方保持联系,跟踪甲方的就业情况。乙方有权将甲方的就业情况作为成功案例公布在媒体上。
十、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就业合同篇二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1、主要内容: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2、格式:略。
(一)订立的原则:是指三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二)订立的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人,应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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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合同篇三
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声誉,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就业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程序如下: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欺骗手段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是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2.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签约单位。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事务发展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院管〔20xx〕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附件1。
附件2。
签订就业合同篇四
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
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问题分析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
“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
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
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仅仅指出问题的存在,而不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只有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入、彻底的研究、分析,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就业参考《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概括来说,大学生在签合同时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法律知识的欠缺我认为这是大学生为什么在签订合同时出现一系列问题的主要原因。因为对劳动法规缺乏了解,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让一些用人单位有机可乘,使一些用人单位在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时,只注重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同时,还通过加长对毕业生的试用期,降低试用期的工资等等,来榨取毕业生的廉价劳动力,更有甚者妄图以与求职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逃避责任的“生死合同”。类似的这些情况,都是由于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而与用人单位签订违法合同。
(二)就业的压力
由于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竞争的不断加剧,使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思想从“先择业后就业”变为“先就业后择业”,这使许多大学生在找工作时,不管自己是否喜欢或者是否合适,不管是否与自己的专业对口,只要选择了一个“好工作”,不管是否合适,都会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假如以后再遇上比原先好的单位,就会另谋高就,与原单位毁约,这种现象必然会影响大学生的诚信形象。同时,有的学生也因为“饥不择食”,而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三)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的要求
现在一些高校,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就在毕业生身上大做文章,催促大学生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此来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就业率,并以就业率的提高来扩大自身的知名度。学校的逼“嫁”,使很多学生在并不清楚单位的具体情况下,只能无可奈何地“先进去再说”,“我们可不能因为个人而影响整个学校的形象”。这也是大学生盲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原因。
(四)学校以及学生对就业指导的不重视
对于即将毕业的一些大学生,对其进行就业前的指导是很有必要的。现今一些高校在做这一方面的工作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他们开的就业指导课仅仅在于走走形式,而没有深入到解决学生的切实问题上。就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来说,很少有学校会把就业指导课做为一个教学计划来进行,他们仅仅开一些专题讲座或者做一些就业形势报告来打发学生,而学生也会因为学校的不重视而对自己关于就业方面的疑惑不了了之。同时,学生不重视就业指导,也是一个方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学生思想上认识不足。2.学生认为大三上学期进行就业指导课太早。3.学校对学生的思想工作没有做到位。
(五)学生对自己未来目标规划不清
“先就业后择业”这一就业指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但同时,也把大学生带进一个思想误区,认为现在自己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所以,就先凑合着干一些不适合自己未来职业规划的工作,随波逐流,没有固定目标,遇见好的职位,不管对自己未来发展是否有利,就毁约、跳槽,另谋高就,以至于发生许多因“违约”而造成的合同纠纷。
关于解决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出现的问题,我认为就目前而言,以下几种方法是比较有效的。
(一)学校对学生应加强就业前的指导
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前的教育,可以采取上就业指导课,开就业专题讲座,办就业宣传栏等方式,就业指导课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1.做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针对目前就业过程中的用人陷阱和签订就业合同时出现的问题,一方面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毕业生要注重诚信,对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要认真、仔细阅读后才能签订,并引导毕业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2.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树立“先择业后就业”的就业观念,并且要对自己的未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清楚,然后再有目标的找工作,这样可以预防毕业生频繁毁约现象的发生。3.帮助毕业生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使毕业生摆脱那种眼高手低、心高气盛的错误心理状态。另外,通过讲解现在就业形势以及毕业生就业个案经历教育,帮助毕业生对自己有个明确的定位,理性定位就业期望值。
(二)学生应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学生在就业前,应通过学习《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明确与用人单位关系,了解相互之间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外,在意识上不要将自己放在弱势地位,害怕用人单位不聘用或害怕麻烦,而在自身权益上妥协。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一旦确立劳动关系就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就要争取,该属于对方的义务就应该要求对方履行,并在合同中明确。如果确实碰到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要求仲裁。
(三)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情况多样而无统一示范性文本,但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此外用工双方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学生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中的各项内容,不仅要注意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也应当注意自己与企业的约定条款,尽量把一切劳动权益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合同上,同时,也要妥善保存好合同文本,以便以后发生劳动纠纷,有据可查。另外,当遇到责任模糊不清或是不利于自身权益的条款,应该谨慎签约,如果可能的话,多向法律人士咨询一下,自己所签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对自己有利。
签订就业合同篇五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见习期: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就业合同篇六
身份证号:。
乙方:
公司名:住所地为路号,法定代表人:。
甲方于20xx年7月21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甲方严重违规操作造成中指、无名指手指盖半节处被机器排污底阀风叶碰掉。鉴于双方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精神,平等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已经支付甲方医疗费xx元、看望费xx元、人情费xx元、工资xx元。
2、乙方为甲方在平安保险办理了意外伤害险,甲方在受伤后,在通化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级别未鉴定上等级,共花费鉴定费xx元,拍片费xx元,并由乙方支付。
3、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项(共计:xx元)确认各项费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下列各项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后续医疗费,共计人民币xx元整(大写: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因为自甲方到乙方公司工作至工伤发生之日未满两个月,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社会保险的办理。所以,甲方自愿放弃如下权利:
1、要求乙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
2、依照社会保险而享有各项权益的权利。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结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八、签订此协议劳动关系解除后,如甲方自愿回到乙方工作,双方可再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确定劳动关系。
九、违约责任。
因甲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履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签订就业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俱乐部兼职会计师,其工作范围为上级工会所规定的文化事业单位的各项财会会计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俱乐部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参加路局工会有关财会知识更新学习提供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俱乐部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上级机关规定的条件参加财会协会活动和俱乐部的各项文体活动;。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俱乐部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会计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5.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6.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季度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____________元,在季度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报酬。
2、因工作需要,经主任同意,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铁路局规定标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下列情况下,俱乐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会计师违反俱乐部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会计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会计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格;。
4.应聘会计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会计师因工作需要调离麻城;。
3.一个月无故不做帐;。
4.俱乐部被撤销。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会计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上级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就业合同篇八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甲方:_______________以服务为手段,提供挂靠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_______________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挂靠营运提供生产工具,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将车辆运营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负责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者险按国家法律要求投保;。
3、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所有营运安排,有关业务预以优先安排,力求争得最大营运效益。
4、甲方为乙方车辆安排的配货业务,甲方按由此产生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费;。
7、如果乙方车辆不再挂靠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
8、甲方负责乙方车辆营运所需要的发票,相关税金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的增加的有关税金和规费。
3、乙方努力为甲、乙双方车辆联系业务,尽力确保业务不断。
4、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人身及第三者和货物保险,甲方予以指导和管理。
5、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甲方可以征得乙方同意调动乙方驾驶员。
四、特别规定。
1、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有效的营运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年。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元的管理费、营运手续费。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就业合同篇九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位于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___________该房屋转让总价为___元整(大写:_____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支付___元(大写___元整),在甲方将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后,两月内付清余款____元(_____元整)。
第四条,双方协议签定后,经双方确认之日起,该房屋为乙方所有,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此协议双方签定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
一、单项选择题。
1.cmis系统中的合同一级类别包括:(c)。
a.投融资类、运输类。
b.投融资类、加工承揽类。
c.知识产权类、其它类。
d.知识产权类、投融资类。
2.资金流向为“支出”的合同“选商方式”中无(a)。
a.投标。
b.竞争性谈判。
c.邀请招标。
d.指定供应商。
3.()的签约依据为必填项。(a)。
c.不涉及资金流向的合同。
4.某份合同的收款执行人应为小赵,但由于经办人的疏忽,收款执行人默认的是经办人。请问该经办人不能通过以下哪种方式将收款执行人改为小赵?(d)。
a.如果该合同在订立发起环节,经办人可通过【准备信息修改】重新选择“收付款执行人”。
b.如果该合同在合同审查审批环节,经办人可提请当前审批人退回合同后进行修改。
c.如果该合同已经到了合同履行环节,经办人可点击“转交”按钮,重新选择收付款执行人。
d.如果该合同已经到了打印签署环节,可由经办人通过“合同要素修改”进行修改。
5.在合同准备页面中新建相对人,系统提示该相对人已经存在无法创建,但经办人查询不到该相对人,可能存在的原因:(d)。
a.相对人资质过期。
b.相对人属性选择不准确。
c.相对人分类选择不准确。
d.相对人尚处于“草稿”状态。
6.cmis中,合同完成终结操作后,()。(b)。
a.仍然可以进行履行回转操作,回到合同履行阶段。
b.该合同的数据归入电子归档,合同经办人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
c.如果发现该份合同履行阶段数据存在错误,合同经办人可以自行修订。
d.如果发现该份合同履行阶段数据存在错误,可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修订。
7.在cmis中,付款类型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其它。(b)。
a.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
b.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c.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验收款d.进度款、结算款、验收款、质保金。
8.在cmis变更申请信息中,下列属于必填项的是(d)。
b.申请变更方。
c.变更原因。
d.变更事项。
9.一份合同可以进行多次变更,合同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一部分,在()中加以区分,并与原合同进行关联。(a)。
d.经办人。
10.在cmis中办理合同终止提交申请时,经办人除了填写终止信息外,还必须将()作为附件进行上传。(d)。
a.往来函件。
b.终止原因。
c.终止申请。
d.终止协议。
11.cmis与fi模块接口主要针对供应商挂账及付款时集成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信息,同时将付款信息通过()回传给合同管理系统,从而实现整个合同管理的闭环管理。(d)。
事务码。
12.合同系统中在哪个节点不允许作废合同?(c)。
a.合同订立准备b.合同订立发起。
13.王某在填写合同订立发起信息时,通过查看合同流程预览,发现合同审批流程与其所在单位管理制度要求不相符,此时王某应采取的措施是(b)。
a.暂时保存订立发起信息,请求流程变更后送审。
b.暂时保存订立发起信息,请求修改流程后送审。
c.及时送审,并请求审批人员进行流程变更操作。
d.及时送审,并请求审批人员进行协助审查操作。
14.加密附件作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合同文本一致,均应带有防伪水印。经办人张某打印加密附件后,发现加密附件无水印,请问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c)。
a.点击了“打印合同文本按钮”
b.打印合同文本所属的合同加密附件。
c.点击了相关附件所属的附件。
d.使用了黑白打印机。
15.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以后,业务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合同终结手续,其应当点击(c)。
c.履行完毕。
16.经办人于20xx年3月10日打开二级报表“月度趋势”,cmis系统默认显示的月度区间为(c)。
a.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数据。
b.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数据。
c.20xx年2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数据。
d.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数据。
17.对于合同签订环节,描述错误的是:(a)。
a.合同签订环节的审批人指的是该合同的最后审核人。
b.合同签订页面签订时间和合同生效时间需要手动选择。
c.合同签订环节必须上载合同签字页扫描件,否则不允许提交。
d.合同签订环节也可以对合同进行废弃操作,废弃后的合同可以在电子归档的废弃合同中查询到。
18.下列哪类标准合同文本不属于货物贸易类:(b)。
b.资产处置协议。
19.关于标准文本二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a.标准文本二是经中国石化法律部批准的各企业自主开发的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b.标准文本二是按标准文本一修改而成的合同文本。
c.标准文本二是由企业自主开发而由法律部发布的合同文本。
d.标准文本二是由企业自主开发且直接发布的合同文本。
中,下列哪一个合同文本不属于知识产权类:(c)。
a.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b.保密承诺书。
c.员工保密协议。
d.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21.企业想了解标准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额的比率,需要在查询统计中检索(a)。
a.文本使用情况对比图。
b.标准文本使用情况统计图。
c.合同概况统计表。
d.合同办理情况统计表。
22.下列人员中,有权办理合同终结的是:(d)。
a.所有审查审批人。
b.履行经办人。
c.收付款执行人。
23.合同系统中,下列哪个合同相对人不属于机构:(a)。
a.旭日打印店(个体工商户)。
b.某县某村。
c.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d.某市某大学。
24.cmis中,下列哪一个合同文本不属于服务类:(c)。
a.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b.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c.泥浆固化合同。
25.重大合同准备与一般合同准备在操作上的主要区别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传(c)。
a.项目可行性报告。
b.计划或预算。
c.尽职调查报告。
d.法律意见书。
26.对erp接口术语,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
是erp销售分销模块的英文缩写。
是erp项目管理模块的英文缩写。
是erp物资管理模块的英文缩写。
是erp工厂维护模块的英文缩写。
27.下列哪项是合同正常终结的必填项?(b)。
a.相对人后评价。
b.合同履行完毕情况说明。
c.履行评价。
d.合同终结相关附件(包括付款凭证)。
28.在cmis合同付款时,若合同经办人员将付款信息重复录入,系统显示多次付款记录,则补救措施为()。(b)。
a.下次付款时不录入,总支付金额相符就可以。
b.填写后台数据修正签字确认单,由本企业管理员找运维组解决。
c.找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删除重复信息。
d.合同经办员自行删除重复信息。
29.重大合同准备与一般合同准备在操作上的主要区别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传(c)。
a.项目可行性报告。
b.计划或预算。
c.尽职调查报告。
d.法律意见书。
30.经办人在cmis中新建合同前,准备先建立相对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a.相对人已经从mdm直接导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对人。
b.相对人已经从erp直接导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对人。
c.虽然mdm有相对人的信息,但还需要新建相对人,一旦名称能够对应,mdm中的相对人编号直接带入。
d.虽然mdm有相对人的信息,但还需要新建相对人,一旦名称能够对应,mdm中的相对人营业执照等附件直接带入,不需要再上传至相对人库。
31.下列哪项不是企业法律部门的职责(c)。
a.负责cmis在本企业的应用。
b.负责本企业流程梳理和配置,设定查询范围。
c.牵头组织细化系统接口方案。
d.组织本企业cmis接口测试、开发和实施。
中,下列合同文本哪一项不属于服务类:(c)。
a.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b.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c.泥浆固化合同。
33.企业想了解标准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额的比率,需要在查询统计中检索(a)。
a.文本使用情况对比图。
b.标准文本使用情况统计图。
c.合同概况统计表。
d.合同办理情况统计表。
34.小李正在办理合同付款业务,处于付款审查审批环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可以同时办理中止业务b.可以同时办理临时归档业务。
c.不能办理其他履行业务。
d.可以同时办理变更业务。
35.某经办人在进行cmis查询统计时,以“创建时间”为查询条件,填写了开始时间,忘记填写结束时间,则统计的合同截至到(c)。
a.经办人查询的当前时间。b.无法查询。
c.经办人查询当天的零点之前。
d.经办人查询当天的上午8点之前。
36.某经办人在某闭口合同cmis付款时发现,合同金额已经达到原合同标的两倍,该经办人应如何处理?(b)。
a.合同系统不允许付款,故应新建一个合同,将余款支付给合同相对人。
b.合同系统允许付款,经办人需签订原合同补充协议,并进行原合同变更操作。
c.合同系统允许付款,经办人不需要新建合同,付款结束后直接进行合同终结操作。
d.合同系统不允许付款,经办人需签订原合同补充协议,并进行原合同变更操作。
37.在cmis中办理合同终止提交申请时,经办人除了填写终止信息外,还必须将()作为附件进行上传。(d)。
a.往来函件。
b.终止原因。
c.终止申请。
d.终止协议。
38.关于统计分析中的法律部门审查率,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c)。
a.法律部门审查率用驾驶舱仪表盘的形式体现。
d.法律部门审查率计算所涉及的合同不包括废弃和删除的合同。
39.在下列哪个节点合同系统不允许作废合同?(c)。
a.合同订立准备。
b.合同订立发起。
40.在cmis合同订立阶段,以下不是必经节点的内容是(d)。
a.订立发起。
d.合同盖章备案。
41.财务处李某发现合同总金额、付款条件与签约依据不一致,将合同退回王某。王某及时修改了合同文本,并作相关解释说明,下列描述王某的操作方式最规范的是(c)。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一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故又称契约。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中国的合同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经公证、鉴证或审核批准的书面合同等。
是以口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和分清责任。不少国家对于责任重大的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限制使用口头形式。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把口头的协议作成书契、备忘录等。书面形式有利于分清是非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中国法律要求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他国家也有适用书面合同的规定。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可作为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根据。对于依法或依约定须经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则合同无效。
合同鉴证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应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进行的鉴证。鉴证机关认为合同内容有修改的必要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双方予以改正。鉴证机关还有监督合同履行的权利,故鉴证具有行政监督的特点。中国合同鉴证除部门或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一般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鉴证。
合同的审核批准,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某类合同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时,这类合同非经上述单位审核批准不能生效。例如,对外贸易合同即应依法进行审批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1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城市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2条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3条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4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整,年总租金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1次,以后依次类推。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月____日和_____月____日分2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5条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6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____日交。
第7条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8条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9条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二
第十五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第三条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