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移民搬迁方案范文(19篇)
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领导者的指导和团队成员的配合。在方案中明确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更好地促使全体成员努力向前。方案的制定不仅要考虑目标的实现,还要注重过程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一
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指挥部工作部署,为确保移民安全、顺利、和谐搬迁,圆满完成我市第二批移民搬迁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搬迁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搞好服务、保障安全为重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统筹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努力实现“不伤、不亡、不漏、不掉一人和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坚持以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各有关部门服务,各包乡联村工作组参与的原则;坚持按照“尊重民俗、平抑高峰、市内提前不等不靠稳扎稳打”的原则;坚持集中统一搬迁的原则;坚持严格按照搬迁入住条件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的原则;坚持先批准后搬迁和规模适中、鼓励轻装搬迁原则。
三、职责分工。
(一)迁出地:
配合迁入地制订详细的搬迁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移民个人和集体财产搬迁运输工作;。
2.负责做好移民手续交接前的各项工作。
4.协助移民搬迁物品,负责移民物资看护。
5.负责搬迁前移民健康排查,以及学生、随迁教师情况摸底工作。
负责提供危重病人、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花名册及其搬迁物品种类和数量清单。
8.负责完成临时搬迁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做好水运摆渡船只的协调、组织和安检,确保移民搬迁需要。
搬迁停车场地要有专人指挥协调,并佩戴袖标或胸卡,保障搬迁车辆有序通行。
9.做好人口核定。
12.配合迁入地组织好移民搬迁欢迎仪式;。
13.负责做好移民库区房屋拆除、库底清理及移民搬迁后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14.负责县内安置和出县投亲靠友移民安置及随迁人口的搬迁工作。
15.负责做好移民村搬迁期间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工作,严防盗窃、哄抢、打架斗殴、乱砍滥伐等事件发生。
负责做好搬迁稳定隐患的排查化解、拒迁户搬迁动员及留置人口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迁入地:
1.配合迁出地制订移民搬迁总体方案,负责制订本辖区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和详细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
做好移民个人和集体财产运输工作,负责移民搬迁车辆编号、编制乘车安排;。
2.搬迁前全面完成移民新村建设并达到搬迁入住条件。
提前做好移民生产用地调整划拨工作;。
4.按照迁出地提供的用车计划,提前做好搬迁车辆组织调配工作,每批次加派一辆客车、一辆货车、两辆警车、一辆救护车、一辆消防车同时向迁出地提供每批次移民乘车人员座次表。
每辆客车应派一名干部护接,护接干部要佩戴标志明显的袖标或胸卡,并为每位移民准备一顶帽子、一朵光荣移民胸花。
严禁临时在淅川县内组织车辆搬迁。
5.负责搬迁途中的交通安全、医疗保障、饮食供应及饮食安全。
每批次搬迁应派出足够交警、巡警、医护人员和车辆维修人员全程跟踪服务。
每批次搬迁车队由一辆警车带队、一辆警车盾后护送。
搬迁前车辆安全监测部门要对搬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安全监测,并出具合格手续,确保每辆运输车和驾驶员证照合法有效、手续齐全。
做好防暑、防雨工作;。
7.提前上报每批次搬迁申请和搬迁预告;。
9.负责做好移民接收工作。
10.负责协助移民做好物品卸车搬运工作。
成立移民物品卸车服务队,帮助移民及时、安全卸车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11.组织好移民欢迎仪式。
在本县市区高速公路出口处或移民新村组织锣鼓乐队、燃放鞭炮、张贴标语。
到达移民新村后,要举行隆重、热烈、简朴的欢迎仪式;。
12.负责安排好移民搬迁后临时应急生活必需品。
13.负责做好随迁人口的安置工作;。
14.负责提前为每个移民办理一份搬迁途中的人身、财产保险;。
15.制订移民搬迁应急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搬迁途中突发事件,确保顺利搬迁;。
(三)市直有关部门:
市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移民搬迁的统一协调,组织制订全市移民搬迁实施方案;收集掌握移民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编排全市移民搬迁日程,负责组织上报和发布每批次搬迁预告和搬迁指令;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搬迁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对搬迁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市移民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及下达移民搬迁费和搬迁奖励经费,确保移民搬迁顺利推进;协调做好移民有关手续转接办理和人口复核工作,及早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准备工作;负责随时解答、咨询移民政策;协调解决移民搬迁中遗留问题处理;及早做好移民生产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运输车辆并负责车辆安检,做好水路转运船只筹备和安全检查;负责协调物流公司组织运输车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租车费用;对移民搬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按成本价进行检测,确保技术状况良好;负责搬迁道路整修、抢修、巡逻,确保道路畅通;负责移民搬迁运输途中车辆的应急维修保障工作;协调高速收费站点开辟绿色通道、免除移民搬迁车辆通行费,积极开展服务和支持移民搬迁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移民搬迁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好交通秩序,加强运输线路车辆疏导和管理,建立畅通的交通信息通报渠道,必要时对关键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搬迁运输畅通;按成本价对参运驾驶员进行体检、驾驶资格审查、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移民搬迁途中的安全保卫;及时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和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市卫生局——负责移民搬迁医疗保障工作,制订移民搬迁医疗、公共卫生保障预案;做好搬迁过程中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防止传染病流行,保证移民搬迁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
对每批次搬迁协调迁入地选派医疗专家和护士组成专门医疗队伍,配备救护车和必备药品、医疗器械,做好移民搬迁过程中的医疗救护、救治工作;组织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搬迁移民健康排查、特殊人群搬迁的特殊护理;组织做好搬迁前移民住房、参与搬迁车辆的集中防疫消毒工作和移民食品检测、降温防暑等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协调做好移民新农合手续迁转。
组织好库底清理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移民新村卫生室检查验收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做好移民学校检查验收、移民学生转学、就读和随迁教师的安置工作,解决好暑假前搬迁移民学生的学习问题;做好移民学校设施配套、师资力量配备和教材征订工作,确保移民学生按时就学。
市民政局——做好移民搬迁后军烈属、残疾人、五保户、低保等优抚对象手续的迁转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库区淹没线上成片林园地处置;做好移民搬迁期间林木运输检验和库底清理服务工作,负责移民林木采伐运输手续办理。
市气象局——负责为移民搬迁提供相关区域天气预报与预警,每周一提供未来7天预报,逐日滚动提供未来3天预报,遇灾害性天气时随时提供预警预报。
市供电公司——负责移民搬迁期间用电安全,保证移民村用电供应。
组织专门移民搬迁供电服务队,配备足够的移民照明应急设备,确保移民搬迁用电安全。
市直包乡联村工作组——按照督促检查、协调迁安、对口帮扶的职责,配合所包乡镇做好移民搬迁相关工作,参与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移民搬迁工作,承担搬迁具体职责,完成所在县市区、乡镇安排的搬迁任务;受市移民安置指挥部委托,对所包乡镇移民搬迁申请审查提出意见。
市直其他委局:结合各自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四、总体安排。
(一)搬迁任务:我市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市内计划搬迁54658人,其中淅川县内集中安置10415人(省市考核9个集中安置点安置5257人,其他县内后靠集中安置点安置5158人),分散方式安置2386人。
我市丹江口库区第二批外迁移民集中搬迁涉及淅川县7个乡(镇)46个移民村,10206户,47114人,规划建设外迁移民集中安置点55个;安置在我市7个县市区,涉及35个乡镇。
我市各有关县市区的集中搬迁任务是:邓州市计划集中安置移民3783户17327人,涉及移民村13个,安置点16个。
唐河县计划集中安置移民2070户9539人,涉及移民村7个,安置点9个。
社旗县计划集中安置移民1477户7021人,涉及移民村10个,安置点9个。
新野县计划集中安置移民486户2083人,涉及移民村1个,安置点3个。
宛城区计划集中安置移民466户1881人,涉及移民村2个,安置点2个。
卧龙区计划集中安置移民913户4006人,涉及移民村2个,安置点6个。
淅川县计划集中搬迁移民2212户10415人,集中安置在8个乡(镇)34个安置点(省考核9个集中安置点为1011户5275人)。
(二)搬迁时间:我市第二批移民统一搬迁时段为:5月4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
移民在此时段搬迁,免缴路桥通行费,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服务帮扶活动。
凡在208月31日24时前完成建房搬迁的移民给予奖励。
(三)搬迁安排:我市第二批外迁安置集中搬迁移民10206户47114人。
计划分60个批次完成。
总搬迁车辆11492辆次,其中客车1685辆次、货车8746辆次、工作用车1061辆次。
8月31日前完成集中搬迁任务。
淅川县内后靠集中搬迁1201户5158人、分散搬迁2386人,分别由淅川县组织实施。
(四)完成标准:移民个人完成搬迁的标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搬迁的个人财产必须全部搬入迁入地,并自行拆除库区房屋或出具委托迁出地乡镇政府拆除清理的承诺书。
同时移民户籍、学籍、党团关系及农村低保、新农合、各种涉农补贴等在规定时间内转移到迁入地。
五、工作安排。
(一)搬迁准备:
在迁安双方充分沟通对接的基础上,市及迁安双方县市区、乡镇分别拟订搬迁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指挥部进行审查。
方案要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时间要细化到天,明确到时。
并要组织完成方案评估、模拟演练、搬迁培训等工作。
2.搬迁申请与批准。
县市区移民安置指挥部对第二批移民新村建设验收合格后,向市移民搬迁指挥部提出搬迁申请,经市移民搬迁指挥部对拟搬迁移民新村复验、审查搬迁实施方案和搬迁后续工作安排后,凡达到搬迁条件的方可批准搬迁,同时向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搬迁。
3.搬迁物资准备。
提前组织筹备搬迁物资、搬迁车辆,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同时备好移民搬迁后一周的生活必需品,包括米、面、油、肉、菜、调味品、炉具、暖水瓶、鞭炮、对联等,同时要考虑民族习惯,确保移民到新家就能生火做饭,开始新的生活。
4.制定奖励措施。
鼓励移民“轻装”搬迁或限定每户携带物品数量,有效减轻搬迁运输压力。
5.及早落实搬迁基础性工作。
迁出地提前对搬迁移民特殊人员(老、弱、病、残,憨傻、痴、呆、鳏、寡、孤、独)、学生、教师和特殊物品等进行登记造册;做好集中搬迁移民确认书的签订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移民相关债权债务及其他手续、证件等工作;完成移民建房缺口资金收缴划拨、移民淹没线上成片林园地处置和集体财产分割、移民人口和实物指标错漏登复核、债权债务处理、移民“两会”存款兑付等影响搬迁的工作。
6.确保移民房屋建设达到入住条件。
对移民房屋交付使用前,组织县建设部门、监理部门、移民迁建组织和移民代表逐户检查验收,同时市移民搬迁指挥部组织全面检查,并报经省移民安置指挥部抽检合格后,组织移民看房签字确认,确保移民满意、达到入住搬迁条件。
(二)搬迁组织。
1.移民乘车和移民物品装卸、看护。
由迁出地分安置点按批次统一组织移民及移民物品,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指定的乘车、装车地点,并按照车辆编号、座次号,人物分开、人畜分乘,对号乘车、按号装车,确保移民不漏一人、移民物品不漏一件;货物运输使用厢式货车,不是厢式的要用防雨布捆严扎实,确保移民物品安全、不丢不掉一件;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乘车;迁出地要提前统计好棺材等特殊物品数量,安置地备好专用车辆;迁入地要制作移民标志证,迁出移民必须佩戴,迁出地负责发放移民标志证,迁安两地要安排专人分别在迁安两地帮助移民装卸、看护物品。
移民物品搬迁、装卸、看护工作,在出发前由迁出地负责,出发后直到安置点由迁入地负责。
2.搬迁车辆通行。
迁安两地在搬迁道路的各个重要部位设置专门交警指挥岗和指示标志,加强运输线路的疏导和管理;在迁安两地停车场均设置指示标志,安排交警进行指挥;按照既定搬迁日程和搬迁计划分批次组织搬迁,每批次搬迁车辆要于搬迁之日前一天下午统一组织进驻到迁出地指定的停车场,到达后即开始组织货物装车,第二天上午统一组织车队返回安置地。
车队进入迁出地,按先远迁点后近迁点的顺序依次进驻;车队返回时,按先近迁点后远迁点依次驶出迁出地。
各迁入地搬迁车队在库区期间,要服从淅川县的统一指挥。
3.搬迁规模确定。
为错峰搬迁,原则上中、小型移民村一次性完成搬迁,大型及以上移民村可分批次搬迁。
每批次搬迁车队根据安置点和迁出地移民居住分布情况,合理排列组合车辆,确保有序停放、有序通行、有序装卸物资。
4.影响按时搬迁问题的处置。
在整个搬迁阶段,如遇恶劣天气不宜搬迁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搬迁的,要逐级上报,经批准后,影响搬迁的移民村另选择时间组织搬迁,其他移民村按原计划正常实施搬迁。
车队到达迁入地如遇降雨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卸车,迁入地要妥善解决好移民食宿问题。
(三)搬迁运输:
1.搬迁车辆按照xx县市区xx号,由迁入地县(市、区)级移民安置指挥部在车队出发前统一编号。
2.迁入地负责移民搬迁运输车辆组织及运输,实行人、物分离运输,客车在前,货车在后,特殊人员派救护车运送,警车前后引领护运。
3.迁安两地协同清点乘车移民、装车物品。
种类、数量,确认无误后,由迁入地带队领导下达发车命令。
4.车队沿预定行车路线按规定时速行驶。
其间根据路程远近可选择途中停靠点休整,并准备好茶水、食品等。
车辆中途停放按原行车顺序排列,保持人员有序上下车,并适时清点人数、物品,防止发生混乱、出现事故。
5.西峡县政府配合省、市移民搬迁指挥部成立指挥中心,错峰调度车辆,确保搬迁车队经过西峡县境内有序畅通。
(四)迁后安置:
从移民搬迁到迁入地之日起,迅速开展以下后续帮扶工作:
1.移民搬迁到迁入地当天:搬迁车队到达迁入地指定地点后,迁安两地共同清点移民人数及物品等,确认无误后,迁出地乡镇政府与迁入地乡镇政府办理交接手续;迁入地移民物品卸车服务队负责配合做好移民物品卸车工作,做到及时安全、搬运到位;迁入地负责逐户发放移民基本生活用品,为移民提供一周内必要的临时生活保障。
2.搬迁后第一周:迅速落实县级有关部门或乡镇干部“一对一”帮扶措施,帮助移民熟悉环境,解决搬迁后遇到的有关问题,尽快适应生活。
3.搬迁后第一个月:及时启动房屋维修、供水、供电、医疗卫生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好移民村生活必需品供应,及时解决移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组织按月发放过渡期生活补助,弥补因搬迁对移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做好对移民脆弱群体的慰问、心理抚慰和重点照顾,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使他们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4.搬迁后第二个月:完成各种关系和相关证照的办理,做好各种支农惠农政策的延续,确保移民群众利益不受影响;着手谋划拓宽就业门路,开展技能培训,加大转移二三产业就业力度。
5.搬迁后第三个月:组织开展移民资金结算,完成资金兑付;帮助移民群众发展生产,开拓收入渠道,提高收入水平。
在此基础上,各地还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8月底前,按照“移民小学生就近入学、中学生同等从优”的原则,做好移民学生转学、入学工作,确保新学年移民学生在迁入地就学,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随迁教师的工作;暑假前搬迁的要妥善处理好移民学生转学、考试、升学等问题。
麦收前搬迁的要帮助移民做好麦收工作;9月底前,做好生产用地划拨、移交,对需要整理的土地,完成整理任务;要制订生产用地分配方案,及时将土地分配到户,确保移民按时种上小麦。
同时,移民搬迁后,迁出地要严格按照库底清理办法组织实施建(构)筑物清理、卫生清理。
林木清理待水库蓄水前再实施。
移民房屋、附属物等可由移民自行拆除,也可委托统一拆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搬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县市区、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成立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搬迁指挥部,负责全市移民搬迁组织、指挥、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市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在淅川县设置前线指挥部。
各有关县市区、乡镇要成立相应规格的移民搬迁指挥部。
同时实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指挥部领导包县制度、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移民搬迁指挥部要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行有力的工作体制、机制,要明确一名副指挥长具体负责本地整个移民搬迁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充分准备。
分级分部门制订详细周密的搬迁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搬迁总体方案、搬迁运送方案、保障实施方案及突发应急预案。
要对搬迁启动时间、运送批次及数量、交通运送工具及数量、运送路线、交接地点、护送组织及职责、运送责任人等全面部署,周密安排,细化到户、到人、到车、到批、到时。
特别要做好军烈属、五保户、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孕及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运送工作,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加大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力度,确保移民安全顺利搬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充分发挥思想教育优势,重点做好抗迁拒迁户的思想转化工作。
组织好迎送仪式,迁出地在每村第一批搬迁时,举行适度规模的欢送仪式;欢迎仪式各县市区原则上组织一次,其它由乡镇组织,但迎送仪式不超过30分钟,确保仪式隆重、热烈、简朴。
(三)强化沟通。
为保证移民搬迁的顺利实施,迁安两地要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实现“无缝对接”。
一是实行联络员制度。
迁安两地各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移民搬迁的上下沟通,横向联系工作。
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日报告和搬迁预告制度。
第二批移民搬迁工作启动后,迁安各地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
每批次搬迁前72小时,要向市指挥部报告搬迁计划,从5月5日开始每日17时前上报移民搬迁进度和问题。
包括搬迁户数、人数等有关情况。
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不得迟报、虚报、漏报、瞒报,否则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
搬迁期间正值高温天气和汛期,要密切注意移民群众降温防暑、防汛和饮食安全,严格执行人货分离规定,做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和少年儿童的搬迁。
针对移民的民风习俗,迁安双方都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灵活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慰问和帮扶工作。
(五)严格奖惩。
严格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督查办法》和《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奖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和奖惩,确保年8月31日前完成搬迁任务。
对搬迁中表现积极的移民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搬迁氛围;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推卸责任、影响移民搬迁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抗迁、拒迁和破坏移民搬迁的组织和人员,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确保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排查第二批移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努力做到积极主动搬迁、平安和谐搬迁。
迁出地要切实做好移民人口核定、分房到户、建房资金缺口收缴、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财产分割、线上林园地附着物处置等工作,特别要做好淹没线上留置人口思想教育工作,为移民顺利搬迁创造条件;迁入地要保质保量及时完成移民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移民房屋完成后要经移民签字验收,同时要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制订好应急预案,预防和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维持好搬迁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二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第四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传承特色”的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 政府依据《规划》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
第六条 陕南地区各市、县(区)政府比照省上做法,成立移民搬迁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县(区)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规划,做好管理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 依据《规划》,20**年—2020年,陕南地区共安排搬迁安置移民60万户、240万人。
结合陕南各市实际,安排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第二章 搬迁安置
第八条 根据陕南移民搬迁的范围和对象,移民搬迁分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移民搬迁等五种类型,统称避灾移民搬迁。
第九条 根据陕南地区实际,凡进入城镇集中安置点、移民新村和小村并大村在30户以上的均属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迁安置属分散安置。
第十条 结合城乡统筹,陕南移民搬迁与保障性住房、重点示范镇、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对分散安置从严控制和从严审查,稳妥安置搬迁群众。
第十一条 市、县(区)依据《规划》,综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等因素,编制市、县(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
移民搬迁用地纳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逐级上报,分级审批。
各市、县做好以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为载体的相关移民安置建设规划,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技术审查。
分散安置的相关建设规划由安置点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编制,县、市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各市、县(区)政府实施移民搬迁过程中,对集中安置点的房屋建设原则上实行统规统建。
个别特殊情况需报上一级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定审查符合《规划》的可统规自建。
第十三条 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群众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第十四条 集中安置建房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
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安置。
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
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但每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第十五条 分散安置原则上按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市、县(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十六条 建房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二)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移民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 建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并管理使用,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 省级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全力支持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积极向国家对口部委沟通汇报,多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
第三章 政策保障
第十九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供以下政策支撑:
(一)各县(区)政府组织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并按法定程序审批,确保本行政区域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
对集中安置点用地项目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移民搬迁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垦后,依据《陕西省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暂行办法》,按项目实施复垦验收,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省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倾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四)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农户,按现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免费登记发证。
第二十条 陕南移民搬迁区涉及相关的税、费减免由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制定减免政策,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制定优惠措施,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府加强移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力度,提升移民素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各市、县人力资源、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加大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提高移民户从事种植、养殖、服务业的水平,鼓励和帮助移民群众从事非农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县(区)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搬迁户,可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第四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政府成立陕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搬迁公司”),由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财政厅共同出资组建。
搬迁公司在省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公司化运作,确保搬迁安置群众的住房和相关基础设施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四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
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
第二十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中央及省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降低建设成本。
质监、价格部门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必要时依法对所需主要建筑材料启动价格干预机制。
第二十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
第二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各市、县(区)、乡(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乡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各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市、县(区)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条 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各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市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分散安置搬迁户的验收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做好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地区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每季度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进行统计分析后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每年12月20日前汇总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成绩与市、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市、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任务没有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 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
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市、县(区)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权、徇私。
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逐级报送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执行。
日前,陕西政府办公厅下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给予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组织实施。
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 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搬迁对象要优先搬迁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威胁的村、户,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 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的房屋安置。
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 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 万元、2.5 万元、4 万元。
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分散安置按每户3 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各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办法》明确,依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结合陕南各市实际,制订年度和3 年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将搬迁任务落实到户、到安置点。
陕南移民搬迁区涉及相关的税、费减免由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制定减免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制定优惠措施。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三
为保证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包保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积极做好移民搬迁户的思想稳定工作,协助移民搬迁户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搬迁至移民安置点,负责与移民点所在乡镇村和安置点所在乡镇村对接干部做好协调配合,确保 月 日至 月 日两天顺利完成移民搬迁工作。
四、组织领导
移民搬迁分五个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五、职责分工
1、 担任总负责人,负责与乡和镇的联络沟通,整体协调移民搬迁相关事务。
2、各包保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小组提前与各移民搬迁户和移民搬迁乡镇 (村)、安置乡镇(村)的联络,并提前3天进村入户做好对接,明确运输物品,针对易燃、易爆、和家禽牲畜等禁运货物,要求移民户在搬迁前处理。
3、由 负责摸底调查每天需搬迁物资,提前联络好搬运车辆和人员,确定每天移民搬迁户装运路线。移民搬迁当天,先由各包保小组分别深入移民搬迁户家中,协助移民清点物资,并将物资搬运出屋。待车辆到达,由各包保小组派一人跟车负责移民物资看护,另一人负责与安置点进行协调沟通,将移民引进新安置点,并协助搬运移民物资。
4、移民搬迁车辆装运好移民物资后,在 门口集合,由工作车辆引路,经 到达 安置点。再由各包保小组负责将各移民搬迁户安置入户,并完善移民安置手续。
5、若遇移民搬迁户物资较多,需要返程搬运的,则由所包移民搬迁户包保小组继续协助搬运安置,直到移民搬迁户所有物资全部搬运完毕并顺利安置入户。
六、相关要求
1、各包保小组要做好相互间的对接工作,及时向总负责人报告移民搬迁情况。
2、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发现矛盾、动态、信息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力确保移民搬迁户的稳定。
3、在协助移民搬迁户装运物资时,要确保轻装、快搬、慢运,确保物资清点无误后方可发车运送。
4、各包保小组要积极与移民乡镇(村组)和安置乡镇(村组)联系,紧紧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移民搬迁户的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工作不出纰漏、不出差错,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包保任务。
为扎实有效地搞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年深山区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有效地改善边远山区群众的生活条件,鼓励边远山区及地质灾害点的群众自愿搬迁移民,采取集中安置的方法。逐步帮助深山区群众实施移民搬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以人为本村民自愿社会支持造福群众的原则。
二是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选点合理规划。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调剂土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配套建设的基础上由移民户分户建房。
三是坚持以居住点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整体搬迁的原则。
四是坚持“部门支持资源整合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原则。整合有关部门支农项目,支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提高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能力。
三移民任务
场村壹组(张十八)整体搬迁,逐步完善安置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移民安置
(一)移民安置范围
场村壹组
(二)移民安置对象
移民安置对象为长期居住在实施移民安置范围内,经确认的在当地享受村集体权益和履行集体义务的集体组织成员的自愿移民。
(三)移民安置对象条件的确认
1移民安置对象的户籍登记管理截止日期以县实施方案下发为准。符合登记条件的正常婚嫁及生育的子女对象予以确认;人口登记结束后,其正常婚嫁及生育子女等新增人口不予确认。
2参军以前户籍在当地的现役义务兵及三级(含三级)以下士官予以确认。
3原当地户籍,因就学户籍迁往学校所在地的在校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予以确认。
4原有当地户籍在押的服刑人员,劳教场所的劳教人员,以及其他被限制自由的人员予以确认。
5从当地分配到其他单位(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国有企业)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不予以确认。
该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在登记日前是村集体成员,并在当地享受村集体权益和履行村集体义务予以确认。
6对任何寄户在本年度计划移民村组的人员均不予确认。
7出嫁妇女如户籍未迁出者(包括外孙入户),人与户籍已分离,在当地未享受村集体权益履行村集体义务的,不属移民对象。
8有子女的老人需移民搬迁的随同子女搬迁,不再单独安置。
9孤寡老人(五保户)和残疾的三无人员(持有残疾证),由民政部的协调经移民对象同意安置在乡镇级敬老院,所需共由政府负责。如不同意按其他移民对象同等对待。
10移民安置对象,在移民搬迁实施过程中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取消相关政策照顾的资格。
(四)移民安置对象的审批等程序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由自然村村民委员会,乡镇(场)政府将移民条件和移民对象分别实行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后,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五)移民安置地点和方式
1安置地点:场村壹组搬迁至场五星分场(县老水泥厂后)。
2安置地审批程序:由村壹组提出申请,村委员会写上意见经场同意,再由场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申请报告。
3安置方式:采取资金补助,按照规划要求村民自行建房。
五资金管理
1严格管理移民扶贫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人审批。
2资金发放。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管理,实行预借制。补助资金分三次下拔:地基打好经验后拔付30%,一层建好后拔付30%。二层建好后经全面验收拔付40%。
3移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
六政策措施
1移民搬迁实行政府一次性建房补助政策与天宝矿业公司移民搬迁补偿相结合。政府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人3500元(省级补助3000元,市级配套400元,县级配套100元),在补助资金中按每人500元提取,用于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安置点政府统一管理。天宝矿业公司补偿资金具体数额,由政府天宝矿业公司村民协商确定。
2移民搬迁后,属移民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保持不变,不增加新的耕地山林。移民在安置地拥有永久性居住权和土地的长期使用权。
3允许移民在自留山上依法采伐木材(每人1立方米),作为建房自用材,凭县移民扶贫办公室的准迁证明予以放行。林业部门和当地政府免收各种税费。
4移民搬迁扶贫工程实行“零税费”管理,移民建房免交耕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防洪保安资金等各种税费。对各有关部门应收取的税费,采取“各司其职,各算其帐,各记其功,不带走一分钱”的办法。作为部门对移民扶贫工作的支持。
5同等条件下,对安置移民的乡村组,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学校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方面优先安排。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举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6鼓励县挂钩扶贫单位实行对口帮扶,特别注重解决特困群众的搬迁困难,为移民扶贫做好事,办实事,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7将安置小区纳入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室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初步选址。
(二)组织实施阶段
平整土地,办好手续,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统一建房,完成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
(三)检查验收阶段
对工程进行验收,组织有序搬迁,颁发《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民扶贫工作不仅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山库区群众的迫切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移民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由于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德安县深山区库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3强化协调,明确责任。为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移民建房实施用水用电力争到点到位,道路通畅,场地平整。有关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县扶贫办要全程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移民搬迁动态,会同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管理好资金。
县发改委要及时为移民搬迁安置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县建设局对整个安置区要按照高起点低成本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建房设计和施工图纸。
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广局县网络公司要把电线电话和有线电视连接到户。
县交通局要负责将路修建至移民安置点。
县水务局和县农业开发办要为移民户落实改水项目和农田村庄水沟水渠治理。
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要把造地沼气项目同步实施。
县林业局也要力所能及地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县金融部门也要力所能及地为移民扶贫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4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移民扶贫工作要接受群众监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要依法对移民扶贫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搬迁对象把关不严,搬迁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转移挤占挪用移民扶贫专项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追究有相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虚报冒领贪污私分移民扶贫资金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格做到“五个不”,即:不吃一顿饭,不喝一碗水,不饮一杯酒,不吸一支烟,不挪一分钱。
给政府的任用
1、调查摸底。重点对本村辖区内的意向搬迁户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自愿移民搬迁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薄,并将拟移民搬迁对象花名册报送到镇移民办。同时要求农户填写搬迁申请书,一式二份,于5月10日前报镇移民办。
2、会议动员。全镇要在5月4日前召开由实施村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同时各村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村移民搬迁工作,下达移民搬迁任务。
3、落实集中发置点。各村要因村制宜,确定落实一个移民搬迁集中发置点,安置点要选择为环境优、交通便,社会服务功能较为集中的地段,并与新农村建设、圩镇开发相结合。
(二)核查审批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5月20日前,各村要上报移民搬迁户承诺书,移民搬迁对象审批表至镇移民办,由镇移民办再上报至县移民办。
县移民办根据我镇申报的名册,派员深入村组实地核查,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报请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镇政府根据县里批复与移民户签订搬迁协议。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上旬至12月中旬)
1、征地、规划设计。集中安置的,在落实集中安置点的同时,各村要于6月15日前完成集中安置地点土地的调查及征用工作,及时做好“三通一平”。集中安置实行“四统一分”,即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分户建房。移民户宅基地每户占地面积原则控制在100m2以内(人均约20-30m2)。分散安置的由移民搬迁户自行选择建房地点,镇政府进行宅基地勘界,办理有关手续。
2、房屋建设。移民户按规划设计要求拿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期建造房屋,完成必要的装修。
3、移民搬迁。组织移民户进行搬迁,移民搬迁完毕后,将原居住地的房屋拆除,或者将房屋占地收归集体所有,改为移民临时用地。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
移民搬迁后,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移民新房进行检查验收,填写移民新房验收单。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四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汉发〔20**〕23号)和《汉台区20**—20**年移民搬迁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安置点布局靠城、靠镇、靠园区并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十年搬迁规划和安置完成实际情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年度全区积极开展跨区域安置和土坯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程,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年市上下达移民搬迁安置任务1000户,全区计划完成集中安置900户,分散安置100户。
其中,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率90%,城镇安置率90%,统规统建率90%;受地质和洪涝灾害威胁的农户安置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30%;五保户和特困户安置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10%;群众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上年度集中安置移民户入住率达到当年集中安置总户数的75%以上。
共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3个,其中计划在七里和谐新城安置移民500户,安置全市范围内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有自主创业和就业技能,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农业户籍居民;计划在铺镇新兴·汉水紫薇小区开展移民搬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融合试点安置移民200户,主要安置铺镇范围内五大类型移民搬迁对象;计划在河东店褒河新城安置200户,主要安置河东店、宗营山区群众、特困户及土坯房对象等“两困户”;计划在各镇、办分散安置100户,主要安置全区土坯房改造对象。
二、移民安置对象
搬迁对象主要是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的村、户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村、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三、职责分工
(一)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区财政局:做好各类移民搬迁资金筹措、划拨,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区农业局:做好农业园区建设,为移民户农业产业发展和就业做好支撑;
区林业局:做好生态移民搬迁户的评估审定和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区扶贫办:做好扶贫搬迁移民户的审定、扶贫搬迁项目申报及落实工作,协调争取相关项目资金。
(二)相关镇办工作任务。
1.负责集中安置任务的组织落实,移民对象审批,资料上报等工作。
2.负责分散安置计划安排、信息录入、组织实施、验收入住等相关工作。
3.负责土坯房改造与移民搬迁结合安置项目的组织、建设、实施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镇办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充分认识到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对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促进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现代化结合,加快推进汉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各相关镇、办要将移民搬迁工作等工作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紧抓牢,确保完成年度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二)严格考核奖惩。
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和移民办、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部门和镇办,要严格实施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
移民对象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上下一致,准确无误。
要严格按照移民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资金,不允许坐支、挪用和套取财政资金。
不允许有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的.行为。
对移民搬迁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汉台区20**年度移民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汉台区20**年度移民任务分解表
单 位任务数(户)备 注
汉王镇100
徐望镇200
武乡镇150
龙江办事处100
宗营镇150特困户20户
铺镇250
北关办事处50
老君镇150
七里办事处300
河东店镇50特困户80户
合 计1500特困户100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全县20**年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洛南县陕南移民搬迁工作20**-20**年规划》,结合实际,特制订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八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坚持移民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原则要求,围绕城镇建设、产业支撑、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目标,以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探索示范、突破难点,统筹规划,推动移民搬迁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迈进,全力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创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到位的移民示范新区。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科学选址。
坚持“三为主”原则,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向城镇聚集,着力推动城镇化安置、引导搬迁农民向市民转化,提高全县城镇化率。
集中安置点要选择在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卫生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城镇规划区,在住房建设规划上,要严格控制平房建设,鼓励楼房化安置。
2、突出重点,稳步实施。
在统筹兼顾陕南移民搬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依据搬迁安置分类型,区别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搬迁,优先搬迁受各种灾害影响严重和生存条件恶劣的群众。
3、有业安置,突出特色。
坚持城镇安置原则,突出移民搬迁与城镇建设结合,实现移民户资产向资本的转化。
坚持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以秦岭最美乡村建设为载体,建设与景区环境、民俗、历史底蕴完全融合统一的特色移民示范工程,增强景区民居的观赏性,从而提升景区品位、聚集景区人气,通过旅游实现移民户的有业安置。
4、城乡一体,进城优先。
坚持以“两房结合”、“两证发放”工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扎实推进移民进城入镇上楼安置步伐,全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
20**年陕南移民搬迁计划任务3000户12000人。
其中:城区集中安置1400户,集镇集中安置1600户;扶贫移民搬迁1500户6000人(含五保户、特困户300户),避灾1291户,生态移民搬迁100户,灾毁安置109户。
规划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12个(名单详见附表)。
四、安置形式:
(一)城镇集中安置。
对有条件进城入镇上楼安置的搬迁户,在允许其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等服务业或现代农业。
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两种形式,统规统建按80、100、120平方米四种户型修建,群众自建户型根据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安置。
严格控制中心村安置模式,按照建设秦岭最美乡村的要求,可在个别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中心村,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和搬迁户整合归并,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
(三)五保户和特殊人群安置。
农村五保户采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方式进行安置。
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特困户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建免租金周转房,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进行统一集中安置。
五、建设内容。
移民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住房建设、移民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移民户能力建设、生态建设五部分,具体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农户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在城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房屋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巷道、广场硬化、人畜饮水、电力、新能源、污水垃圾处理及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等。
(三)产业开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基地在内的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等项目扶持、技术推广和市场体系建设等。
(四)搬迁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等。
(五)生态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周边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改造、封山禁牧、植树造林、新区绿化等。
六、建设要求
七、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年9月-11月):为规划选址,落实项目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镇选定20**年移民安置点,组织专家进行勘测论证,设计规划,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制定规划文本。
第二阶段(20**年12月-20**年3月):为项目评审、招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集中安置点规划进行评审,集中开展招投标工作。
全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必须在20**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20**年4月-20**年4月):为组织实施项目阶段。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全面进入移民搬迁项目工程实施阶段。
各项目要在20**年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年4月底前安置房房屋主体全部建成,完成内外粉和门窗安装,水、电、路、讯、视小配套设施齐备到位,达到入住条件。
第四阶段(20**年5至6月):为查漏补缺,完善项目建设,迎接省、市核查验收阶段。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镇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强化镇级组织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镇包抓领导和干部,细化工作措施,夯实项目责任,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包抓。
按照县委办印发的抓点示范工作要求,将移民搬迁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范畴,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实施主体,确保领导到位、干部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督办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规范管理。
通过加强政策理论宣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集中点各项手续,健全各类档案资料,确保镇有档、村有薄、点有册、户有卡,使全县各集中安置点的各类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
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化项目施工全程监管,确保搬迁户能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四)强化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已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单项考核内容,纳入各镇年度农村工作观摩必看项目和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实行月评比通报制度。
对连续3个月处于全县后两位的镇主要领导实行约谈问责,对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镇或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后进的镇实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附表:1、洛南县20**年移民搬迁安置计划任务分配表
2、洛南县20**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计划表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五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试点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移民房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紧进行,搬迁入住条件基本具备。
按照移民试点工作计划,即将进入搬迁阶段。
为切实搞好移民搬迁工作,圆满完成试点移民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搬迁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实行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的工作机制。
要以统一组织、统一搬迁为基础,以搞好服务、保障安全为重点,以“不漏、不掉、不伤、不亡一人”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移民顺利搬迁、平安搬迁、和谐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新村建设验收合格后方可搬迁原则。
试点移民基本具备搬迁的条件是完成房屋主体、内外粉刷、地平及门窗安装,供水、供电、有线电视完成入户,排水工程完工,且质量合格。
试点移民搬迁条件具备后,由县级移民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移民部门初验合格后上报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未经验收批复,不得擅自搬迁。
(二)统一组织、集中搬迁原则。
鉴于南水北调移民搬迁人数较多、时间紧迫,为确保移民顺利搬迁,原则上实行统一组织、集中搬迁。
实行集中搬迁的移民要出具同意集中搬迁的确认书。
对于个别确实不愿集中搬迁的,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并积极做好协调服务,不得强制。
(三)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原则。
试点移民搬迁工作,以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
双方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四)限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原则。
按照移民试点搬迁工作计划,试点移民要在20**年9月10日24时前搬迁结束。
三、职责分工。
(一)迁出地。
1、配合迁入地政府制定详细的搬迁实施方案,提出移民搬迁用车计划。
2、做好试点移民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动员移民积极搬迁。
3、8月10日前完成移民临时搬迁道路建设,需要水运摆渡的,做好船只的协调组织,确保移民搬迁需要。
4、配合迁入地做好移民个人和集体财产运输工作。
5、负责做好拒迁户的搬迁动员工作。
6、负责试点移民中干部职工家属的集中安置工作。
7、负责试点移民户籍、学籍、党团关系和其它证件手续的迁出工作。
8、负责试点移民库区房屋拆除及验收工作,做好库底清理工作。
9、做好搬迁期间试点移民村的治安工作,严防盗窃、哄抢、打架斗殴、乱砍滥伐等事件发生。
(二)迁入地。
2、负责搬迁车辆的组织和迎接移民工作。
3、负责移民搬迁途中的交通安全、医疗保障和饮食安全。
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干警、医护人员和车辆维修人员跟随搬迁车队服务。
4、负责安排好移民搬迁后临时应急生活。
5、负责统一办理移民搬迁保险。
6、负责做好移民户籍、学籍、党团关系和其它证件手续的迁入办理工作。
7、组织移民村做好移民生产用地的分配到户工作。
(三)省直有关部门。
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试点移民搬迁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组织制定移民搬迁实施方案,检查督促移民搬迁进度,解决移民搬迁出现的有关问题,验收并下达移民搬迁奖励经费。
省文明办:负责与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服务支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
省交通运输厅:协调市县交通部门帮助移民组织运输车辆,做好移民搬迁道路的整修维护;协调各收费站点,积极开展服务支持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免除移民搬迁路桥通行费。
省公安厅:负责移民搬迁期间的社会治安,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搬迁道路畅通。
省卫生厅:做好移民搬迁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保证移民搬迁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
省林业厅:做好移民搬迁期间林木运输检验和库底清理服务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年9月10日24时前,移民需搬迁的个人财产必须全部搬入安置地,并自行拆除库区房屋或出具委托地方政府拆除清理的承诺书。
20**年8月31日24时以前完成搬迁视为提前完成,20**年9月10日24时以前完成搬迁视为按时完成。
五、有关事宜。
(一)搬迁费支付。
由迁入地负责统一组织搬迁的,按承诺确认的费用,从移民个人搬迁运输费中扣除。
验收后,余额支付给移民户。
移民个人实施搬迁的,搬迁费由移民户自行支付。
(二)保险办理。
试点移民搬迁过程中的人身保险,由迁入地县级政府或县级移民部门协调有关保险公司办理。
(三)搬迁车辆路桥费免除。
为鼓励移民按时搬迁,8月10日24时至9月20日24时,为移民统一搬迁时段。
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服务支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的通知》,并负责协调有关收费站点,积极开展服务支持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在移民集中搬迁时段免除搬迁运输车辆路桥通行费。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作500张“移民搬迁车”和50张“移民搬迁指挥车”通行证。
搬迁期间,搬迁运输车辆及搬迁指挥车辆凭通行证,在符合规定的时段、路段,经查验后免费通行。
“移民搬迁车”通行证由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分配,集中调度,周转使用。
“移民搬迁指挥车”通行证发放的范围是:6个省辖市中南阳市3个、其他市每市2个;10个安置县每县2个,淅川县移民局4个;淅川县8个乡(镇)每乡(镇)1个,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统筹使用5个。
(四)库底清理。
库底清理要严格按照库底清理标准实施,包括建(构)筑物清理、卫生清理。
林木清理待水库蓄水前再实施。
试点移民的个人房屋等建筑物可由移民自行拆除,也可委托统一拆除。
委托统一拆除的,移民户要出具统一拆除委托书。
对拒绝拆除的,由县、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在拆除有关建筑物和清理林木时,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
卫生清理按批准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河南省丹江口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试点规划报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五)搬迁验收及奖励。
试点移民提前或按时完成搬迁的,经迁入地县级移民部门会同迁安有关乡(镇)政府检查验收认定,逐级上报。
省移民安置指挥部验收合格后,下达奖励资金,由迁入地县级移民部门兑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试点移民搬迁工作,切实加强对搬迁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
各级都要成立移民搬迁指挥部,宣传、文明、移民、财政、交通、公安、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全程参与,支持服务好试点移民搬迁。
(二)精心准备。
搬迁方案要考虑周全,细化到户、到人、到车、到批、到时,同时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加强对移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要宣传移民政策,讲明移民新村的情况和移民搬迁费用的支出原则。
各协调各收费站点要按照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与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好试点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
四是加大移民安置问题处理力度。
迁出地政府要及早处理好移民有关补偿补助、“两会”存款以及移民村债权债务和集体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强化沟通。
一是按照制定的搬迁实施方案,迁安双方要及早互派联络员进驻,尤其是安置地要派人到库区试点村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搬迁移民需运输的人员和物资情况,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要注意做好鳏寡孤独及特困户的搬迁运输工作,特别要做好高龄老人、身患重病人员、临产孕妇等人员的搬迁。
二是试点移民搬迁运输启动后,迁安各地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6点以前逐级上报移民搬迁进度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迟报、漏报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试点移民搬迁期间,迁安各地都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工作,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
(四)精心组织。
搬迁期间正值高温天气,要注意移民群众降温防暑和饮食安全问题。
针对移民“六腊月不搬家”的习俗,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灵活安排。
在搬迁期间,迁安双方要举行送迎仪式,营造浓厚的氛围,要通过不同形式做好移民慰问和帮扶工作。
(五)严格奖惩。
在移民搬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督查办法》和《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和奖惩工作。
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因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影响移民搬迁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对搬迁中表现积极的移民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搬迁氛围。
对于抗迁拒迁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对故意破坏移民搬迁的人员要视其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六)确保稳定。
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排查试点移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移民搬迁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积极主动搬迁、平安和谐搬迁。
同时要制定好稳定工作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好突发事件,维持好移民搬迁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六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5.2010年8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为改善我镇深山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确保20**年度深山区扶贫搬迁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础,以贫困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指示,努力改变深山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稳妥地实施扶贫搬迁,通过深山区扶贫搬迁与集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改善我镇深山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1.自愿搬迁原则。
居住在离公路3公里以上的深山区居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
2.整体搬迁原则。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坚持整体搬迁。
以农民居住点或自然村为整体搬迁单元实施搬迁。
3.集中安置原则。
实行集中安置原则,每个安置点不少于10户,户与户之间间距在10米以内。
三、移民搬迁计划和搬迁范围对象
(一)搬迁计划
我镇20**年深山区搬迁计划指标总数是43户164人。
(二)移民搬迁范围对象
凡是离公路3公里以上并自愿要求搬迁的深山区贫困群众都属于搬迁对象,具体条件规定如下:
1. 20**年12月31日前在册农业户口的常住人口;
2. 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搬迁;
5.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补助:(1)家庭户籍内非农人口;(2)人户分离人口;(3)死亡、离婚的人口;(4)已享受其他移民补助人口。
(三)搬迁项目管理要求
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期为1年,凡纳入计划的项目,应如期建成。
1. 搬迁项目申报。
村委会根据政策规定与本村实际,提交经农户签字同意的自愿搬迁证明等材料进行申报。
2. 搬迁对象确定。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3. 项目规范性管理。
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帐制和项目公示制。
4. 项目阶段性要求。
截止到20**年10月底以前须最少完成房屋主体工程一层。
四、实施精准扶贫
落实精准扶贫要求,优先考虑扶贫到户的贫困群众,每个安置点必须落实20%以上扶贫到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五、方法步骤
1. 核实搬迁对象。
村委会组织人员对急需并自愿搬迁的深山库区群众进行核查,同时对安置方式、安置点的接收能力和建设条件等开展调查摸底。
根据农户提出的申请确定搬迁对象。
2. 确定移民安置点。
选定移民安置点要符合我镇土地利用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3. 提交申请。
由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铜鼓县深山区扶贫搬迁分户审批表》。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对移民户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推荐到镇政府审核。
4. 第一次张榜公示。
村委会对拟搬迁对象在迁出地和安置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后进行名单修改、调整后,提交更改报告和公示照片送交县扶贫和移民办。
5. 第二次张榜公示。
在县扶贫办逐户核实经镇政府审核无误后,张榜公布移民户名单。
6. 县级审批。
六、组织建房
1. 搞好集中安置点规划和设计。
由村委会牵头实施,对整个安置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房屋和施工设计图纸,保证每个安置小区美观和房屋质量安全。
2.搞好移民建房。
可采取分户自建和集中统一建设两种形式,需集中统一建房的,要严格实行工程公开招标和质量监理制度,集中安置点要成立由移民户代表组成的移民建房理事会,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参与移民建房监督管理。
七、检查验收
1. 组织对移民搬迁验收。
20**年12月由镇政府组织搬迁验收,逐户填写验收表报县扶贫和移民办。
同时督促移民尽快进行房屋装修,原则上在2016年春节前完成搬迁入住。
2. 移民户入住前须按补助金额30%的标准交纳移民搬迁保证金,并签订旧房拆除承诺书。
移民户搬迁入住后,其老宅基地必须拆除并实施“增减挂”项目,方可兑现移民补助,保证金予以退还。
若未能及时实施“增减挂”项目的,其保证金转为罚金,不予对房屋进行验收,移民新房不得享受任何补助政策,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证照。
八、发放移民补助
移民户履行完搬迁手续,交清搬迁保证金后,按县扶贫和移民办核定的移民补助人数,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移民补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九、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有移民搬迁任务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深山库区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人具体组织实施。
2. 集中安置点建设。
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
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时间建房、统一理事管理、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竣工验收。
在建设住房方面,要求“三统一”即:统一外形结构,统一外形颜色,统一外形层高。
移民安置点使用“梦想家园xx小区”作为安置小区名称,并要在明显位置设置与建设工程环境协调的永久小区名称标识 。
3. 补助资金严格管理。
移民户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
4. 规范档案管理。
移民户的搬迁审批表、移民的公示、移民搬迁资金文件等,要做到一户一档,档案整齐、规范。
5. 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搬迁移民扶贫工程的宣传引导,宣传政策,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十、优惠政策
1. 移民搬迁至集镇,可自主选择城镇户口或保留原居住地户口,均可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国民待遇”。
2. 允许移民户按“离乡不离土”的办法搬迁安置。
移民户对原承包经营的土地和落实林改政策后的山林可以自愿选择经营方式,其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变。
鼓励移民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
3. 移民搬迁建房可免交耕地占用税和防洪保安资金,建造自用居住房可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由建筑施工单位或施工工匠缴纳,不得直接或变相向移民户征收。
4. 移民搬迁建房占用林地可免收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5. 移民搬迁建房需用木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逐级按规定报经当地林业部门批准后,使用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在指定的山场采伐。
6. 移民建房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基金)和水、电上户开户费,其他各种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
7.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收取户口工本费;房管、国土部门对移民户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只收取证件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第四条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传承特色”的原则,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政府依据《规划》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
第六条陕南地区各市、县(区)政府比照省上做法,成立移民搬迁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县(区)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规划,做好管理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依据《规划》,20**年—,陕南地区共安排搬迁安置移民60万户、240万人。
结合陕南各市实际,安排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第二章搬迁安置。
第八条根据陕南移民搬迁的范围和对象,移民搬迁分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移民搬迁等五种类型,统称避灾移民搬迁。
第九条根据陕南地区实际,凡进入城镇集中安置点、移民新村和小村并大村在30户以上的均属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迁安置属分散安置。
第十条结合城乡统筹,陕南移民搬迁与保障性住房、重点示范镇、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对分散安置从严控制和从严审查,稳妥安置搬迁群众。
第十一条市、县(区)依据《规划》,综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等因素,编制市、县(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
移民搬迁用地纳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逐级上报,分级审批。
各市、县做好以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为载体的相关移民安置建设规划,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技术审查。
分散安置的相关建设规划由安置点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编制,县、市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各市、县(区)政府实施移民搬迁过程中,对集中安置点的房屋建设原则上实行统规统建。
个别特殊情况需报上一级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定审查符合《规划》的可统规自建。
第十三条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群众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第十四条集中安置建房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
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安置。
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
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但每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第十五条分散安置原则上按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市、县(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十六条建房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二)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移民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建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并管理使用,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省级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全力支持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积极向国家对口部委沟通汇报,多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
第三章政策保障。
第十九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供以下政策支撑:
(一)各县(区)政府组织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并按法定程序审批,确保本行政区域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
对集中安置点用地项目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移民搬迁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垦后,依据《陕西省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暂行办法》,按项目实施复垦验收,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省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倾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四)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农户,按现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免费登记发证。
第二十条陕南移民搬迁区涉及相关的税、费减免由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制定减免政策,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制定优惠措施,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加强移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力度,提升移民素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各市、县人力资源、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加大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提高移民户从事种植、养殖、服务业的水平,鼓励和帮助移民群众从事非农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各县(区)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搬迁户,可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第四章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政府成立陕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搬迁公司”),由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财政厅共同出资组建。
搬迁公司在省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公司化运作,确保搬迁安置群众的住房和相关基础设施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
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
第二十五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中央及省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降低建设成本。
质监、价格部门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必要时依法对所需主要建筑材料启动价格干预机制。
第二十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
第二十七条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各市、县(区)、乡(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乡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各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市、县(区)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条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各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市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分散安置搬迁户的验收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三十一条各市、县(区)做好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地区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每季度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进行统计分析后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每年12月20日前汇总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成绩与市、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市、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任务没有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
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市、县(区)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各级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权、徇私。
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逐级报送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执行。
陕西制定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办法【2】。
日前,陕西政府办公厅下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给予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组织实施。
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搬迁对象要优先搬迁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威胁的村、户,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的房屋安置。
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
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各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办法》明确,依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结合陕南各市实际,制订年度和3年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将搬迁任务落实到户、到安置点。
陕南移民搬迁区涉及相关的税、费减免由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制定减免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制定优惠措施。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八
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指挥部工作部署,为确保移民安全、顺利、和谐搬迁,圆满完成我市第二批移民搬迁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搬迁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搞好服务、保障安全为重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统筹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努力实现“不伤、不亡、不漏、不掉一人和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坚持以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各有关部门服务,各包乡联村工作组参与的原则;坚持按照“尊重民俗、平抑高峰、市内提前不等不靠稳扎稳打”的原则;坚持集中统一搬迁的原则;坚持严格按照搬迁入住条件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的原则;坚持先批准后搬迁和规模适中、鼓励轻装搬迁原则。
三、职责分工
(一)迁出地:
1.组织制订移民搬迁总体方案。
2.负责做好移民手续交接前的各项工作。
4.协助移民搬迁物品,负责移民物资看护。
5.负责搬迁前移民健康排查,以及学生、随迁教师情况摸底工作。
负责提供危重病人、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花名册及其搬迁物品种类和数量清单。
8.负责完成临时搬迁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做好水运摆渡船只的协调、组织和安检,确保移民搬迁需要。
搬迁停车场地要有专人指挥协调,并佩戴袖标或胸卡,保障搬迁车辆有序通行。
9.做好人口核定。
11.负责组织举行移民搬迁欢送仪式;
12.配合迁入地组织好移民搬迁欢迎仪式;
13.负责做好移民库区房屋拆除、库底清理及移民搬迁后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14.负责县内安置和出县投亲靠友移民安置及随迁人口的搬迁工作
15.负责做好移民村搬迁期间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工作,严防盗窃、哄抢、打架斗殴、乱砍滥伐等事件发生。
负责做好搬迁稳定隐患的排查化解、拒迁户搬迁动员及留置人口的思想教育工作;
17.做好移民搬迁其它工作。
(二)迁入地:
1.配合迁出地制订移民搬迁总体方案,负责制订本辖区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和详细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
做好移民个人和集体财产运输工作,负责移民搬迁车辆编号、编制乘车安排;
2.搬迁前全面完成移民新村建设并达到搬迁入住条件。
提前做好移民生产用地调整划拨工作;
4.按照迁出地提供的用车计划,提前做好搬迁车辆组织调配工作,每批次加派一辆客车、一辆货车、两辆警车、一辆救护车、一辆消防车同时向迁出地提供每批次移民乘车人员座次表。
每辆客车应派一名干部护接,护接干部要佩戴标志明显的袖标或胸卡,并为每位移民准备一顶帽子、一朵光荣移民胸花。
严禁临时在淅川县内组织车辆搬迁。
5.负责搬迁途中的交通安全、医疗保障、饮食供应及饮食安全。
每批次搬迁应派出足够交警、巡警、医护人员和车辆维修人员全程跟踪服务。
每批次搬迁车队由一辆警车带队、一辆警车盾后护送。
搬迁前车辆安全监测部门要对搬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安全监测,并出具合格手续,确保每辆运输车和驾驶员证照合法有效、手续齐全。
做好防暑、防雨工作;
7.提前上报每批次搬迁申请和搬迁预告;
9.负责做好移民接收工作。
10.负责协助移民做好物品卸车搬运工作。
成立移民物品卸车服务队,帮助移民及时、安全卸车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11.组织好移民欢迎仪式。
在本县市区高速公路出口处或移民新村组织锣鼓乐队、燃放鞭炮、张贴标语。
到达移民新村后,要举行隆重、热烈、简朴的欢迎仪式;
12.负责安排好移民搬迁后临时应急生活必需品。
13.负责做好随迁人口的安置工作;
14.负责提前为每个移民办理一份搬迁途中的人身、财产保险;
15.制订移民搬迁应急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搬迁途中突发事件,确保顺利搬迁;
17.做好移民搬迁其它工作。
(三)市直有关部门:
市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移民搬迁的统一协调,组织制订全市移民搬迁实施方案;收集掌握移民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编排全市移民搬迁日程,负责组织上报和发布每批次搬迁预告和搬迁指令;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搬迁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对搬迁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市移民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及下达移民搬迁费和搬迁奖励经费,确保移民搬迁顺利推进;协调做好移民有关手续转接办理和人口复核工作,及早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准备工作;负责随时解答、咨询移民政策;协调解决移民搬迁中遗留问题处理;及早做好移民生产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运输车辆并负责车辆安检,做好水路转运船只筹备和安全检查;负责协调物流公司组织运输车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租车费用;对移民搬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按成本价进行检测,确保技术状况良好;负责搬迁道路整修、抢修、巡逻,确保道路畅通;负责移民搬迁运输途中车辆的应急维修保障工作;协调高速收费站点开辟绿色通道、免除移民搬迁车辆通行费,积极开展服务和支持移民搬迁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移民搬迁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好交通秩序,加强运输线路车辆疏导和管理,建立畅通的交通信息通报渠道,必要时对关键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搬迁运输畅通;按成本价对参运驾驶员进行体检、驾驶资格审查、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移民搬迁途中的安全保卫;及时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和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市卫生局——负责移民搬迁医疗保障工作,制订移民搬迁医疗、公共卫生保障预案;做好搬迁过程中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防止传染病流行,保证移民搬迁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
对每批次搬迁协调迁入地选派医疗专家和护士组成专门医疗队伍,配备救护车和必备药品、医疗器械,做好移民搬迁过程中的医疗救护、救治工作;组织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搬迁移民健康排查、特殊人群搬迁的特殊护理;组织做好搬迁前移民住房、参与搬迁车辆的集中防疫消毒工作和移民食品检测、降温防暑等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协调做好移民新农合手续迁转。
组织好库底清理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移民新村卫生室检查验收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做好移民学校检查验收、移民学生转学、就读和随迁教师的安置工作,解决好暑假前搬迁移民学生的学习问题;做好移民学校设施配套、师资力量配备和教材征订工作,确保移民学生按时就学。
市民政局——做好移民搬迁后军烈属、残疾人、五保户、低保等优抚对象手续的迁转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库区淹没线上成片林园地处置;做好移民搬迁期间林木运输检验和库底清理服务工作,负责移民林木采伐运输手续办理。
市气象局——负责为移民搬迁提供相关区域天气预报与预警,每周一提供未来7天预报,逐日滚动提供未来3天预报,遇灾害性天气时随时提供预警预报。
市供电公司——负责移民搬迁期间用电安全,保证移民村用电供应。
组织专门移民搬迁供电服务队,配备足够的移民照明应急设备,确保移民搬迁用电安全。
市直包乡联村工作组——按照督促检查、协调迁安、对口帮扶的职责,配合所包乡镇做好移民搬迁相关工作,参与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移民搬迁工作,承担搬迁具体职责,完成所在县市区、乡镇安排的搬迁任务;受市移民安置指挥部委托,对所包乡镇移民搬迁申请审查提出意见。
市直其他委局:结合各自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四、总体安排
(一)搬迁任务:我市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市内计划搬迁54658人,其中淅川县内集中安置10415人(省市考核9个集中安置点安置5257人,其他县内后靠集中安置点安置5158人),分散方式安置2386人。
我市丹江口库区第二批外迁移民集中搬迁涉及淅川县7个乡(镇)46个移民村,10206户,47114人,规划建设外迁移民集中安置点55个;安置在我市7个县市区,涉及35个乡镇。
我市各有关县市区的集中搬迁任务是:邓州市计划集中安置移民3783户17327人,涉及移民村13个,安置点16个。
唐河县计划集中安置移民2070户9539人,涉及移民村7个,安置点9个。
社旗县计划集中安置移民1477户7021人,涉及移民村10个,安置点9个。
新野县计划集中安置移民486户2083人,涉及移民村1个,安置点3个。
宛城区计划集中安置移民466户1881人,涉及移民村2个,安置点2个。
卧龙区计划集中安置移民913户4006人,涉及移民村2个,安置点6个。
淅川县计划集中搬迁移民2212户10415人,集中安置在8个乡(镇)34个安置点(省考核9个集中安置点为1011户5275人)。
(二)搬迁时间:我市第二批移民统一搬迁时段为:2011年5月4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
移民在此时段搬迁,免缴路桥通行费,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服务帮扶活动。
凡在2011年8月31日24时前完成建房搬迁的移民给予奖励。
(三)搬迁安排:我市第二批外迁安置集中搬迁移民10206户47114人。
计划分60个批次完成。
总搬迁车辆11492辆次,其中客车1685辆次、货车8746辆次、工作用车1061辆次。
8月31日前完成集中搬迁任务。
淅川县内后靠集中搬迁1201户5158人、分散搬迁2386人,分别由淅川县组织实施。
(四)完成标准:移民个人完成搬迁的标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搬迁的个人财产必须全部搬入迁入地,并自行拆除库区房屋或出具委托迁出地乡镇政府拆除清理的承诺书。
同时移民户籍、学籍、党团关系及农村低保、新农合、各种涉农补贴等在规定时间内转移到迁入地。
五、工作安排
(一)搬迁准备:
1.制订搬迁实施方案。
在迁安双方充分沟通对接的基础上,市及迁安双方县市区、乡镇分别拟订搬迁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指挥部进行审查。
方案要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时间要细化到天,明确到时。
并要组织完成方案评估、模拟演练、搬迁培训等工作。
2.搬迁申请与批准。
县市区移民安置指挥部对第二批移民新村建设验收合格后,向市移民搬迁指挥部提出搬迁申请,经市移民搬迁指挥部对拟搬迁移民新村复验、审查搬迁实施方案和搬迁后续工作安排后,凡达到搬迁条件的方可批准搬迁,同时向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搬迁。
3.搬迁物资准备。
提前组织筹备搬迁物资、搬迁车辆,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同时备好移民搬迁后一周的生活必需品,包括米、面、油、肉、菜、调味品、炉具、暖水瓶、鞭炮、对联等,同时要考虑民族习惯,确保移民到新家就能生火做饭,开始新的生活。
4.制定奖励措施。
鼓励移民“轻装”搬迁或限定每户携带物品数量,有效减轻搬迁运输压力。
5.及早落实搬迁基础性工作。
迁出地提前对搬迁移民特殊人员(老、弱、病、残,憨傻、痴、呆、鳏、寡、孤、独)、学生、教师和特殊物品等进行登记造册;做好集中搬迁移民确认书的签订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移民相关债权债务及其他手续、证件等工作;完成移民建房缺口资金收缴划拨、移民淹没线上成片林园地处置和集体财产分割、移民人口和实物指标错漏登复核、债权债务处理、移民“两会”存款兑付等影响搬迁的工作。
6.确保移民房屋建设达到入住条件。
对移民房屋交付使用前,组织县建设部门、监理部门、移民迁建组织和移民代表逐户检查验收,同时市移民搬迁指挥部组织全面检查,并报经省移民安置指挥部抽检合格后,组织移民看房签字确认,确保移民满意、达到入住搬迁条件。
(二)搬迁组织
1.移民乘车和移民物品装卸、看护。
由迁出地分安置点按批次统一组织移民及移民物品,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指定的乘车、装车地点,并按照车辆编号、座次号,人物分开、人畜分乘,对号乘车、按号装车,确保移民不漏一人、移民物品不漏一件;货物运输使用厢式货车,不是厢式的要用防雨布捆严扎实,确保移民物品安全、不丢不掉一件;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乘车;迁出地要提前统计好棺材等特殊物品数量,安置地备好专用车辆;迁入地要制作移民标志证,迁出移民必须佩戴,迁出地负责发放移民标志证,迁安两地要安排专人分别在迁安两地帮助移民装卸、看护物品。
移民物品搬迁、装卸、看护工作,在出发前由迁出地负责,出发后直到安置点由迁入地负责。
2.搬迁车辆通行。
迁安两地在搬迁道路的各个重要部位设置专门交警指挥岗和指示标志,加强运输线路的疏导和管理;在迁安两地停车场均设置指示标志,安排交警进行指挥;按照既定搬迁日程和搬迁计划分批次组织搬迁,每批次搬迁车辆要于搬迁之日前一天下午统一组织进驻到迁出地指定的停车场,到达后即开始组织货物装车,第二天上午统一组织车队返回安置地。
车队进入迁出地,按先远迁点后近迁点的顺序依次进驻;车队返回时,按先近迁点后远迁点依次驶出迁出地。
各迁入地搬迁车队在库区期间,要服从淅川县的统一指挥。
3.搬迁规模确定。
为错峰搬迁,原则上中、小型移民村一次性完成搬迁,大型及以上移民村可分批次搬迁。
每批次搬迁车队根据安置点和迁出地移民居住分布情况,合理排列组合车辆,确保有序停放、有序通行、有序装卸物资。
4.影响按时搬迁问题的处置。
在整个搬迁阶段,如遇恶劣天气不宜搬迁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搬迁的,要逐级上报,经批准后,影响搬迁的移民村另选择时间组织搬迁,其他移民村按原计划正常实施搬迁。
车队到达迁入地如遇降雨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卸车,迁入地要妥善解决好移民食宿问题。
(三)搬迁运输:
1.搬迁车辆按照xx县市区xx号,由迁入地县(市、区)级移民安置指挥部在车队出发前统一编号。
2.迁入地负责移民搬迁运输车辆组织及运输,实行人、物分离运输,客车在前,货车在后,特殊人员派救护车运送,警车前后引领护运。
3.迁安两地协同清点乘车移民、装车物品。
种类、数量,确认无误后,由迁入地带队领导下达发车命令。
4.车队沿预定行车路线按规定时速行驶。
其间根据路程远近可选择途中停靠点休整,并准备好茶水、食品等。
车辆中途停放按原行车顺序排列,保持人员有序上下车,并适时清点人数、物品,防止发生混乱、出现事故。
5.西峡县政府配合省、市移民搬迁指挥部成立指挥中心,错峰调度车辆,确保搬迁车队经过西峡县境内有序畅通。
(四)迁后安置:
从移民搬迁到迁入地之日起,迅速开展以下后续帮扶工作:
1.移民搬迁到迁入地当天:搬迁车队到达迁入地指定地点后,迁安两地共同清点移民人数及物品等,确认无误后,迁出地乡镇政府与迁入地乡镇政府办理交接手续;迁入地移民物品卸车服务队负责配合做好移民物品卸车工作,做到及时安全、搬运到位;迁入地负责逐户发放移民基本生活用品,为移民提供一周内必要的临时生活保障。
2.搬迁后第一周:迅速落实县级有关部门或乡镇干部“一对一”帮扶措施,帮助移民熟悉环境,解决搬迁后遇到的有关问题,尽快适应生活。
3.搬迁后第一个月:及时启动房屋维修、供水、供电、医疗卫生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好移民村生活必需品供应,及时解决移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组织按月发放过渡期生活补助,弥补因搬迁对移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做好对移民脆弱群体的慰问、心理抚慰和重点照顾,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使他们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4.搬迁后第二个月:完成各种关系和相关证照的办理,做好各种支农惠农政策的延续,确保移民群众利益不受影响;着手谋划拓宽就业门路,开展技能培训,加大转移二三产业就业力度。
5.搬迁后第三个月:组织开展移民资金结算,完成资金兑付;帮助移民群众发展生产,开拓收入渠道,提高收入水平。
在此基础上,各地还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8月底前,按照“移民小学生就近入学、中学生同等从优”的原则,做好移民学生转学、入学工作,确保新学年移民学生在迁入地就学,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随迁教师的工作;暑假前搬迁的要妥善处理好移民学生转学、考试、升学等问题。
麦收前搬迁的要帮助移民做好麦收工作;9月底前,做好生产用地划拨、移交,对需要整理的土地,完成整理任务;要制订生产用地分配方案,及时将土地分配到户,确保移民按时种上小麦。
同时,移民搬迁后,迁出地要严格按照库底清理办法组织实施建(构)筑物清理、卫生清理。
林木清理待水库蓄水前再实施。
移民房屋、附属物等可由移民自行拆除,也可委托统一拆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搬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县市区、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成立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搬迁指挥部,负责全市移民搬迁组织、指挥、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市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在淅川县设置前线指挥部。
各有关县市区、乡镇要成立相应规格的移民搬迁指挥部。
同时实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指挥部领导包县制度、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移民搬迁指挥部要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行有力的工作体制、机制,要明确一名副指挥长具体负责本地整个移民搬迁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充分准备。
分级分部门制订详细周密的搬迁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搬迁总体方案、搬迁运送方案、保障实施方案及突发应急预案。
要对搬迁启动时间、运送批次及数量、交通运送工具及数量、运送路线、交接地点、护送组织及职责、运送责任人等全面部署,周密安排,细化到户、到人、到车、到批、到时。
特别要做好军烈属、五保户、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孕及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运送工作,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加大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力度,确保移民安全顺利搬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充分发挥思想教育优势,重点做好抗迁拒迁户的思想转化工作。
组织好迎送仪式,迁出地在每村第一批搬迁时,举行适度规模的欢送仪式;欢迎仪式各县市区原则上组织一次,其它由乡镇组织,但迎送仪式不超过30分钟,确保仪式隆重、热烈、简朴。
(三)强化沟通。
为保证移民搬迁的顺利实施,迁安两地要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实现“无缝对接”。
一是实行联络员制度。
迁安两地各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移民搬迁的上下沟通,横向联系工作。
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日报告和搬迁预告制度。
第二批移民搬迁工作启动后,迁安各地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
每批次搬迁前72小时,要向市指挥部报告搬迁计划,从5月5日开始每日17时前上报移民搬迁进度和问题。
包括搬迁户数、人数等有关情况。
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不得迟报、虚报、漏报、瞒报,否则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
搬迁期间正值高温天气和汛期,要密切注意移民群众降温防暑、防汛和饮食安全,严格执行人货分离规定,做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和少年儿童的搬迁。
针对移民的民风习俗,迁安双方都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灵活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慰问和帮扶工作。
(五)严格奖惩。
严格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督查办法》和《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奖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和奖惩,确保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搬迁任务。
对搬迁中表现积极的移民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搬迁氛围;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推卸责任、影响移民搬迁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抗迁、拒迁和破坏移民搬迁的组织和人员,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确保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排查第二批移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努力做到积极主动搬迁、平安和谐搬迁。
迁出地要切实做好移民人口核定、分房到户、建房资金缺口收缴、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财产分割、线上林园地附着物处置等工作,特别要做好淹没线上留置人口思想教育工作,为移民顺利搬迁创造条件;迁入地要保质保量及时完成移民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移民房屋完成后要经移民签字验收,同时要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制订好应急预案,预防和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维持好搬迁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试点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移民房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紧进行,搬迁入住条件基本具备。
按照移民试点工作计划,即将进入搬迁阶段。
为切实搞好移民搬迁工作,圆满完成试点移民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搬迁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实行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的工作机制。
要以统一组织、统一搬迁为基础,以搞好服务、保障安全为重点,以“不漏、不掉、不伤、不亡一人”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移民顺利搬迁、平安搬迁、和谐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新村建设验收合格后方可搬迁原则。
试点移民基本具备搬迁的条件是完成房屋主体、内外粉刷、地平及门窗安装,供水、供电、有线电视完成入户,排水工程完工,且质量合格。
试点移民搬迁条件具备后,由县级移民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移民部门初验合格后上报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未经验收批复,不得擅自搬迁。
(二)统一组织、集中搬迁原则。
鉴于南水北调移民搬迁人数较多、时间紧迫,为确保移民顺利搬迁,原则上实行统一组织、集中搬迁。
实行集中搬迁的移民要出具同意集中搬迁的确认书。
对于个别确实不愿集中搬迁的,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并积极做好协调服务,不得强制。
(三)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原则。
试点移民搬迁工作,以迁入地为主、迁出地配合。
双方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四)限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原则。
按照移民试点搬迁工作计划,试点移民要在20**年9月10日24时前搬迁结束。
三、职责分工
(一)迁出地
1、配合迁入地政府制定详细的搬迁实施方案,提出移民搬迁用车计划。
2、做好试点移民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动员移民积极搬迁。
3、8月10日前完成移民临时搬迁道路建设,需要水运摆渡的,做好船只的协调组织,确保移民搬迁需要。
4、配合迁入地做好移民个人和集体财产运输工作。
5、负责做好拒迁户的搬迁动员工作。
6、负责试点移民中干部职工家属的集中安置工作。
7、负责试点移民户籍、学籍、党团关系和其它证件手续的迁出工作。
8、负责试点移民库区房屋拆除及验收工作,做好库底清理工作。
9、做好搬迁期间试点移民村的治安工作,严防盗窃、哄抢、打架斗殴、乱砍滥伐等事件发生。
(二)迁入地
1、会同迁出地制定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2、负责搬迁车辆的.组织和迎接移民工作。
3、负责移民搬迁途中的交通安全、医疗保障和饮食安全。
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干警、医护人员和车辆维修人员跟随搬迁车队服务。
4、负责安排好移民搬迁后临时应急生活。
5、负责统一办理移民搬迁保险。
6、负责做好移民户籍、学籍、党团关系和其它证件手续的迁入办理工作。
7、组织移民村做好移民生产用地的分配到户工作。
8、负责移民搬迁后新村治安工作。
(三)省直有关部门
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试点移民搬迁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组织制定移民搬迁实施方案,检查督促移民搬迁进度,解决移民搬迁出现的有关问题,验收并下达移民搬迁奖励经费。
省文明办:负责与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服务支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
省交通运输厅:协调市县交通部门帮助移民组织运输车辆,做好移民搬迁道路的整修维护;协调各收费站点,积极开展服务支持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免除移民搬迁路桥通行费。
省公安厅:负责移民搬迁期间的社会治安,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搬迁道路畅通。
省卫生厅:做好移民搬迁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保证移民搬迁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
省林业厅:做好移民搬迁期间林木运输检验和库底清理服务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年9月10日24时前,移民需搬迁的个人财产必须全部搬入安置地,并自行拆除库区房屋或出具委托地方政府拆除清理的承诺书。
20**年8月31日24时以前完成搬迁视为提前完成,20**年9月10日24时以前完成搬迁视为按时完成。
试点移民分村搬迁时间计划安排见附表。
五、有关事宜
(一)搬迁费支付。
由迁入地负责统一组织搬迁的,按承诺确认的费用,从移民个人搬迁运输费中扣除。
验收后,余额支付给移民户。
移民个人实施搬迁的,搬迁费由移民户自行支付。
(二)保险办理。
试点移民搬迁过程中的人身保险,由迁入地县级政府或县级移民部门协调有关保险公司办理。
(三)搬迁车辆路桥费免除。
为鼓励移民按时搬迁, 8月10日24时至9月20日24时,为移民统一搬迁时段。
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服务支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的通知》,并负责协调有关收费站点,积极开展服务支持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在移民集中搬迁时段免除搬迁运输车辆路桥通行费。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作500张“移民搬迁车”和50张“移民搬迁指挥车”通行证。
搬迁期间,搬迁运输车辆及搬迁指挥车辆凭通行证,在符合规定的时段、路段,经查验后免费通行。
“移民搬迁车”通行证由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分配,集中调度,周转使用。
“移民搬迁指挥车”通行证发放的范围是:6个省辖市中南阳市3个、其他市每市2个;10个安置县每县2个,淅川县移民局4个;淅川县8个乡(镇)每乡(镇)1个,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统筹使用5个。
(四)库底清理。
库底清理要严格按照库底清理标准实施,包括建(构)筑物清理、卫生清理。
林木清理待水库蓄水前再实施。
试点移民的个人房屋等建筑物可由移民自行拆除,也可委托统一拆除。
委托统一拆除的,移民户要出具统一拆除委托书。
对拒绝拆除的,由县、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在拆除有关建筑物和清理林木时,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
卫生清理按批准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河南省丹江口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试点规划报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五)搬迁验收及奖励。
试点移民提前或按时完成搬迁的,经迁入地县级移民部门会同迁安有关乡(镇)政府检查验收认定,逐级上报。
省移民安置指挥部验收合格后,下达奖励资金,由迁入地县级移民部门兑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试点移民搬迁工作,切实加强对搬迁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
各级都要成立移民搬迁指挥部,宣传、文明、移民、财政、交通、公安、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全程参与,支持服务好试点移民搬迁。
(二)精心准备。
一是各地要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
搬迁方案要考虑周全,细化到户、到人、到车、到批、到时,同时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加强对移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要宣传移民政策,讲明移民新村的情况和移民搬迁费用的支出原则。
三是做好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
各协调各收费站点要按照省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与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好试点移民文明搬迁创建活动。
四是加大移民安置问题处理力度。
迁出地政府要及早处理好移民有关补偿补助、“两会”存款以及移民村债权债务和集体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强化沟通。
一是按照制定的搬迁实施方案,迁安双方要及早互派联络员进驻,尤其是安置地要派人到库区试点村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搬迁移民需运输的人员和物资情况,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要注意做好鳏寡孤独及特困户的搬迁运输工作,特别要做好高龄老人、身患重病人员、临产孕妇等人员的搬迁。
二是试点移民搬迁运输启动后,迁安各地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6点以前逐级上报移民搬迁进度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迟报、漏报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试点移民搬迁期间,迁安各地都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工作,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
(四)精心组织。
搬迁期间正值高温天气,要注意移民群众降温防暑和饮食安全问题。
针对移民“六腊月不搬家”的习俗,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灵活安排。
在搬迁期间,迁安双方要举行送迎仪式,营造浓厚的氛围,要通过不同形式做好移民慰问和帮扶工作。
(五)严格奖惩。
在移民搬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督查办法》和《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和奖惩工作。
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因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影响移民搬迁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对搬迁中表现积极的移民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搬迁氛围。
对于抗迁拒迁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对故意破坏移民搬迁的人员要视其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六)确保稳定。
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排查试点移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移民搬迁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积极主动搬迁、平安和谐搬迁。
同时要制定好稳定工作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好突发事件,维持好移民搬迁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9号)、《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湖南郴州市江源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审核意见》(湘移函〔20**〕15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移民安置政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分步实施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和安置工作,确保江源水库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工作目标
北湖区、苏仙区政府从20**年9月启动工作,20**年7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江源水库移民旧房拆迁和库底清理任务,20**年9月底前完成移民建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安置工作任务,搬迁安置人口共计99户、311人,其中北湖区66户198人,苏仙区33户113人;生产安置人口共计352人,其中北湖区石盖塘镇板田脚村4组198人、5组41人,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村9组113人。
三、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
(一)安置方式。
原则上以就近农业生产安置为主,允许部分移民实行自主投亲靠友的农业生产安置,对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移民户可采取货币安置。
货币安置应严格控制,确需货币安置的,由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采取货币安置。
以农业生产安置的,按安置地移民实际农业人口人均水田0.8亩、旱土0.2亩的标准执行,其他安置按等量的货币安置标准执行。
(二)安置点确定。
石盖塘镇五星村冯家山组奄田奎为北湖区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良田镇良田村四组毛边头(谢家坝)为苏仙区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政策法规,合理布局搬迁安置点功能结构,精心安排布置住宅群体空间、充足卫生的饮用水源和道路交通,力争不占用基本农田。
(三)补偿标准。
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补偿,按照《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9号)、《郴州市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郴政发〔20**〕5号)、《郴州市政府关于公布郴州市市本级(北湖区苏仙区)征地补偿区域及标准的通知》(郴政函〔20**〕39号)和《郴州市政府关于公布郴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郴政发〔20**〕3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上旬)。
市、区、镇三级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层层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任务,着手制定搬迁安置工作方案和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市政府分别与苏仙区政府、北湖区政府签订移民安置任务责任书,市移民局、北湖及苏仙两区政府、项目业主签订移民安置三方协议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0月-20**年10月)。
按照《郴州市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和安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江源水库移民旧房拆迁、库底清理、移民建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市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和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搬迁和安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11月-20**年12月)。
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做好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验收工作。
五、优惠政策
(一)规费减免政策。
江源水库移民搬迁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初始登记费、房屋转移登记费、广播电视安装开通费、广播电视端口迁移费、自来水入户表安装费、移民办理建房土地使用证、户口迁移登记等费用,以及移民安置项目耕地占用税、移民户自建自用房屋各税等地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减免政策按照《郴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安置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权益保障政策。
安置后的移民在移民子女上学、就医、移民生产生活等方面与移民安置区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郴州市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和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搬迁安置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何文君任顾问,市政府副市长陈海平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市移民局、郴电国际、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移民局,由市移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苏仙区、北湖区政府和良田镇、石盖塘镇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库区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
北湖、苏仙两区政府是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把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作为本区政府今明两年的一件大事,在抓搬迁安置工作进度、信访维稳和“质量、资金、度汛”三个安全上下功夫,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工作责任状。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市移民局、郴电国际、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等有关部门在江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市移民局应当安排专人深入现场对水库移民的规划、搬迁、安置和经费使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市搬迁安置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北湖、苏仙两区每月召开一次协调布置会,统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资金监管。
江源水库工程移民补偿、搬迁安置等资金,由郴电国际及时拨付到市移民局设在市财政局的资金专户,市移民局根据年度计划和搬迁安置实施进度再拨付到苏仙区政府、北湖区政府的江源水库移民资金专户。
移民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侵占、截留、挪用、挥霍。
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移民资金的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各级审计、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和监察。
根据安徽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金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的批复》(皖发改移民函[2015] 985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金寨县水库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水库移民户脱贫解困为目标,根据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尊重移民搬迁户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分类实施,切实解决他们存在的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生活条件差、出行较为困难等实际问题,通过就地就近企业用工、山场土地流转、产业扶持、大户带动帮扶等形式,解决水库移民搬迁户生存发展、增加收入等问题,努力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在2020年前与全县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水库移民搬迁工作要做好“三个结合”,即水库移民搬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扶贫搬迁工作相结合。
(二)目标任务: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底前全县完成3232户、10908人水库移民搬迁任务。
新建安置点的乡镇2016年10月底前要逐步达到搬迁入住条件,2017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对消纳县城、集镇商品房水库移民搬迁户务必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房手续办理。
(三)执行时间:《金寨县水库移民搬迁实施方案》执行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三、实施对象、范围和政策
(一)实施对象:有水库移民直补人口的农户。
(二)实施范围:全县23个乡镇中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存在突出问题的水库移民户。
(三)奖励政策:根据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同时统筹考虑我县农村宅基地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等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我县水库移民搬迁奖扶政策如下:
1、搬迁户进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的每个直补人口享受国家补助2万元。
在集镇购买商品房和集镇、规划的村庄安置点安置的每个直补人口享受国家补助1.5万元。
上述四项搬迁奖励补助政策可以叠加。
四、工作步骤
(一)选址平整阶段(3月1日——4月30日)。
1、科学选址。
凡在集镇和中心村庄有安置点建设任务的乡镇,要在3月上旬根据各乡镇总体规划,确定集镇和中心村庄建设安置点。
2、土地平整。
安置点若有房屋、树木、青苗、坟墓的,要在3月中旬完成清点、核实、登记、确认及拆迁、树木移栽、坟墓迁移及征地工作。
4月底前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并明确平整的.面积,确保建设单位正式施工建设。
(二)协议签订阶段(4月1日——5月31日)。
乡(镇)村干进村入户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水库移民搬迁主要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群众积极投入搬迁工作。
根据群众自愿原则分不同需求安置类型(县城、集镇、中心村庄)填表登记,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七日后汇总上报。
并与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正式签订《水库移民搬迁协议》,为分类安置提供可靠依据。
对符合条件的不愿搬迁的移民户,要写出放弃搬迁承诺书。
(三)工程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
结合各乡镇村庄布点规划,在已经完成地勘、图纸设计的安置点启动安置点建设。
安置点的建设可以采取各搬迁理事会自管自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乡镇政府统一招标的方式。
各乡镇政府对安置点的工程质量、外观风貌、时间进度负有监管和指导义务。
1、工程招标(5月1日——31日)。
各乡镇在5月份办理安置点工程和监理招投标手续,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同时完成工程建设相关报批手续。
采取理事会自管自建的安置点应同步签好自建协议及施工合同。
2、房屋基础建设(6月1日——30日)。
安置点由乡镇政府统建的,要在6月1日起开工建设房屋基础性设施,尽快完成地梁、管网、雨污排水、自来水等地下系统工程,6月底前达到正负零。
理事会自管自建的,要根据群众实际情况,确保实现上述目标。
3、房屋主体工程(7月1日——9月30日)。
所有安置点房屋在3个月内完成房屋主体结构。
各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四)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施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陆续完成各安置点房屋的室内门窗安装、室外装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绿化、亮化、美化,达到搬迁入住条件。
(五)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阶段(4月1日——12月31日)
凡是到县城或集镇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水库移民搬迁户在签订完《水库移民搬迁协议》后,应于12月底前完成购买普通商品房手续(以房管局购买房屋公示时间为准)。
(六)搬迁入住阶段(11月1日——2017年5月31日)
安置点建成后,各乡镇要积极有序组织群众搬迁入住, 2017年5月底前完成搬迁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成立水库移民搬迁工程推进小组,负责县级规划和方案编制、配套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统筹协调项目推进。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移民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承担日常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扶贫移民局要督促指导乡镇移民搬迁工程实施,统筹把握实施进度;县国土局负责移民搬迁的用地指标;县规划局要做好搬迁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审批等工作;县教育局、卫计委负责安排好搬迁户的子女享受教育、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搬迁户劳动技能培训和指导就业等工作。
乡镇是水库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要开展搬迁户宣传动员与审查确定、安置点选址、建设规模确定、安置用地落实等前期工作,按照搬迁户意愿,科学合理选择建设方式,既可统建,也可统一规划,群众自建;负责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管,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及时修复迁出地生态和整治土地,落实奖补政策,做好搬迁户生产发展、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多方筹集资金。
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用足用好移民后扶项目配套资金。
加大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
(四)加强项目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搬迁项目监管,加快工程推进;根据移民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各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履行政府项目采购、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及报账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制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严格政策规定。
水库移民搬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准搬迁对象、严格奖励标准、阳光规范操作。
要通过张贴宣传单、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做到移民搬迁政策家喻户晓。
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六)强化考核评估。
县扶贫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采取定期督查、重点调度、专项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与年终考评挂钩。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根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省市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陕南移民搬迁政策,按照“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的工作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消除隐患、脱贫致富、修复生态为目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推动镇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人。
三、搬迁对象。
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农户。
2、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的农户。
3、居住在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户。
4、因国家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户。
四、搬迁原则。
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由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提出申请,以集镇集中安置为主,统规统建为主,按程序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2、镇政府负总责的原则。镇政府为实施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主体。根据移民搬迁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采取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的方式建设集中安置点。
3、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原则。各村要按照大河坝镇城镇化发展规划布局,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体规划。并对集中移民搬迁安置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实施综合规划,分期、分批实施。统一选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风格造型,统一完成时限。
4、统筹项目与重点打造的原则。镇政府统筹整合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实施集中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对有一定规模的集中移民安置点进行重点打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5、突出集中安置与严格限制分散安置的原则。对有意愿、有条件的移民户实施集中安置,原则上不再审批分散建房用地。
6、移民搬迁与小集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应与小集镇和重点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7、移民搬迁政策与农民进城政策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有条。
件的农民进城购房安居,享受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补助政策。利用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补助政策在集镇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集中安置进集镇农户。
8、陕南移民搬迁户与引汉济渭工程移民安置点相结合的原则。在引汉济渭五四安置点规划区打造一个多层移民区,鼓励无土安置的户入住,并配相应的商业用房。
五、优惠政策。
1、建房补助政策。集中移民搬迁户分别按3人及3人以下户60平方米、4人户80平方米、4人以上户100平方米三种户型进行设计建设,由群众选择户型面积并分别承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购房费用,其余部分由省市县三级承担。分散移民户享受每户每户3万元的政策补助。
2、户籍管理政策。搬迁至本镇外的移民户,户口必须随人迁移至新居住地;镇内安置的移民户,户口可迁至新居住地,也可暂时保留在原居住地。移民户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户口迁移,由迁入地负责落实。
3、规费减免政策。免收搬迁群众新建房用地和办理户口转移、土地调整、建房林木审批等费用,免费为搬迁户提供房屋建筑设计图,移民搬迁城镇集中安置区建房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购买安置住房的移民户减免房屋买卖交易契税、转移登记等方面的规费,最大限度地减轻移民搬迁安置成本。
4、权益保障政策。移民搬迁户子女就学,由安置地统一协。
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移民搬迁户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不变,但已享受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补助政策的除外。鼓励农民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以防耕地摞荒。
5、就业扶持政策。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优先向移民接收地安排,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及子女参加劳务技能培训,优先输出安置就业,拓宽移民增收渠道,增强后续自我发展能力;在城镇和移民搬迁社区增设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移民户就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培育后续产业,加大主导产业培育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化经营,确保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六、实施步骤。
2011年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召开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动员会议,对今年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摸底,按照搬迁范围和对象确定搬迁户,制订搬迁安置计划和总体规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搬迁方案,组织实施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搬迁房屋建设。分散安置户在本阶段内必须完成房屋建设主体工程。全镇搬迁安置户数要达到任务的100%。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善各类档案资料,搞好工作总结,报请上级验收。
七、职责分工。
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搬迁任务重。镇上有关部门和各领导要各司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协调解决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陕南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镇项目办:做好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整合、资金争取和对上衔接工作。
派出所:协助做好陕南移民搬迁户的户籍审查及转移登记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做好“五保户”和“特困户”的搬迁安置、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指导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镇财政所:及时筹措、划拨、兑付陕南移民搬迁资金和报账,并做好资金的全程监管工作。会同镇项目、土地、交通、林业、水利、住建等相关科室站所,整合项目资金,集中投入陕南移民搬迁安置。
土管:负责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的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陕南移民安置用地保障,严格按标准审批村民建房用地;做好搬迁后的宅基地复垦,移民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工作。
住建:负责做好集中安置点的规划选址,绘制移民搬迁户建。
房设计图纸,加强建材、建筑质量监管。
交通:负责制定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交通规划;争取上级交通专项资金,投入移民安置点道路建设。
镇农技站:做好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投劳管理工作;指导搬迁户使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产业。
镇林业站:负责移民搬迁户的木材审批,采伐。
镇扶贫办:负责陕南移民搬迁的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镇移民办:负责引汉济渭工程移民搬迁的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工作。
镇教体、卫生、环保、电力、社保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过程中教育、卫生防疫、环境污染治理、供电和搬迁群众就业培训指导等工作。
信用社:积极为陕南移民搬迁安置中的贫困农户发放建房贷款。
八、组织保障。
员尚鹏、巨超、支远友、王婷、傅琦、胡圣韬。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措施,编制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相关事宜。检查工作任务实施进度及效果,验收移民搬迁项目完成情况及挡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各村成立相应机构,由村支书负总责,村三委会班子齐抓共管。当年有建设任务的村要求每月13日和28日前上报本村建设进度情况。
九、工作要求。
1、科学制订规划。各村要按照“统筹城乡、统一规划、集中安置、设施配套、安全避险、有利发展”的要求,制订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体规划。按照二十年不落伍的标准,对集中移民搬迁安置点进行超前规划,统筹解决好生产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问题,科学指导新农村建设。
2、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政务公开栏、标语、过街红、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宣传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解答群众疑虑,提高群众对移民搬迁政策的知晓率,激发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变“要我搬”为“我要搬”,及时总结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为促进陕南移民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落实包抓责任。建立镇级领导联系村移民搬迁工作制度,实行镇级领导包抓集中移民搬迁安置点制度,镇上三大班子主要领导要分别包抓一个集中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镇主要领导要分别包抓一个20户以上集中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各站所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村联动,抓点示范,点面结合,推动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整体推进。
4、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有关政策规定,严把移民搬迁对象审核关、集中安置点选址关、建设用地和建房标准审批关,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推行公示、公开,群众参与式管理机制,完善制度监管。镇财政、纪检等部门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督,严禁截留、挪用或贪污移民搬迁资金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计划严格执行和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十、几个具体措施。
1、为了达到陕南大移民的初衷,建议搬迁户暂时可不拆旧房。
2、全镇范围内群众应尽量集中安置,但每户只能享受一套搬迁新居。
3、工程施工时,为保障质量,降低成本,建设主材由镇上提供。
4、对于河道取沙石等材料,建议河管部门协调由当地政府统一管理。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一
--、--、--、--、--五座中型水电站全部投产发电并运营正常。水电站工程建设推进顺利,计划于5月下闸蓄水,6月投产发电;水电站因受“”“”洪灾影响,工程建设推进速度放缓,计划于5月下闸蓄水和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普西桥、长田水电站已基本完成进场公路建设,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准备,争取明年初开工建设。县域内小水电站开发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轩秀水电站正式启动建设。
1、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情况。
——--电站已完成移民安置任务,并通过了省级终验。按照《--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补充报告》补偿补助标准,已完成补偿补助资金测算工作,但由于资金尚未拨付到位,因此还未启动兑付工作。
——--电站除西岐大、小寨355人未搬迁安置外,其余需安置移民已全部完成搬迁安置。大、小寨移民永久搬迁安置点正在组织实施场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在开展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修编工作。
——--电站可研阶段共需搬迁安置移民393人,目前已安置9人。库区实物指标分解细化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
——--电站可研阶段共需搬迁移民237人,还未启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目前,通过与江城县协商,确定将库区移民安置到江城县--项目部附近,待江城县完成规划工作后即启动安置工作。库区及s218线复建工程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
——--电站已基本完成搬迁安置任务,那哈乡集镇安置点和依玛河二次搬迁安置点已完成重建工作。导流洞及支洞所经地段地表落水问题已经完成实物指标调查核实工作,正在计划兑付补偿补助资金。
——--电站可研阶段共需搬迁安置移民416人,还未启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目前实物指标分解细化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抓紧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
——普西桥电站已完成实物指标调查等各项工作,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已审查通过,正在修改完善长效补偿方案。
——忠爱桥电站可研阶段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已审查通过。
——长田电站已完成实物指标调查等各项工作,正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2、专项复(改)建工程情况。
--电站库区s218线复建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橡胶加工厂迁建已明确实施主体,选址工作已经完成,计划启动搬迁工作;大沙坝吊桥复建方案已经确定,准备启动建设。--电站库区那牛公路、坝兰河小学、坝兰河变电站搬迁复建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电站库区小江边公路复建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电站公里s218线复建工程由于业主方变更复建方案和移民安置选点困难等原因,还未启动建设。
3、移民资金及档案管理情况。
(1)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核拨。同时,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区乡(镇)移民资金的兑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在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中防止和杜绝了挤占、挪用、贪污或无理拖欠移民补偿费而影响移民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发生。截止目前,累计到位各类移民资金万元,共拨付移民资金30532万元。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二
市移民工作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围绕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试验区建设示范,率先构建新型城乡形态的目标,以“三个一批”为重点,即:解决一批遗留问题,化解一批信访难点、打造一批后扶亮点。以移民的发展促进移民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力争年农村移民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当地村民平均水平。为此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扎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发放规定。按照《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办法》中关于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专户、县级移民和财政部门为移民开设个人账户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市移民9316人直发直补资金的发放、检查和监督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二是强化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对政策规定需核减的后期扶持人口,做到每月统计、次月停发、每季度上报核减。
(二)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抓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规划和筛选。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要求,把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美化居住环境、增加文体设施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重点,优先安排,科学规划,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地的城乡一体化建设相配套、相衔接。
二是加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按照《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建设实施、检查验收、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行管理。配合完善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项目确定和审核、监督、汇总、上报工作。切实督促项目实施乡镇,规范化的完成各个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确保项目实施一个、成功一个。
三是积极争取其它资金项目。在努力争取各级财政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基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推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继续加强移民技能技术培训,促进移民充分就业,增加移民收入。
一是重点抓好移民就业技能培训。把移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在提高移民素质、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劳动力转移、实现稳定收入上下功夫;同时积极做好移民就业推荐等服务工作。全年技能培训轮训人员不少于100人,移民富余劳动力转移率75%以上。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三
根据《^v^防洪法》和《双桥镇防汛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防汛任务的实际情况,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发生洪涝灾害时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移民得到妥善安置。特制定我镇防汛迁安预案。
我镇有东风水库和娘家河两座小二型水库及沿瓦埠湖的东湾圩堤。每到汛期,防汛形势极为严峻,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吸取历年洪涝灾害的教训,增强水患意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将防汛迁安工作落到实处。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迁安救灾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相关村成立相应指挥领导组,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汛期的迁安救灾工作,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
同时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防汛迁安工作顺利实施。卫生院负责移民疾病治疗,灾后防疫等任务;交管站负责落实运输车辆的编组、维修;*派出所负责落实灾区社会治安和移民撤退路线秩序;电信公司负责通讯联络信号畅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指挥部安排和自身业务职能分别做好移民迁安的各项工作。
我镇迁安的主要任务涉及到东湾圩堤,主要行政村有江拐、尚庙两村需安置迁安,其中江拐村涉及到34个村民组,共690户,2830人;尚庙村涉及到14个村民组,共450户,2100人。当水位达到23米时,镇防指应当立即向县防指汇报汛情,在做好民工上堤抢险的同时,安排位于低洼处的农户撤退转移。具体转移迁安的路线是江拐水泥路和康店水泥路,利用安排好的车辆转移到申桥中学,申桥小学和双桥敬老院临时居住,具体要求镇迁安组成员及村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安排。
镇党委、*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在防汛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组织得力,抢险及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抗洪不得力、不及时,擅离职守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以上迁安救灾预案,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四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
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
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
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
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
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
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要按照赣国土资字〔20**〕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
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
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
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
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
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
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
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
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
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
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
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
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
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三)明确安置方式。
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
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
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
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
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
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
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加快其脱贫致富步伐,确保《石泉县“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20**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石泉县“三个五”扶贫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年度计划。
20**年度,根据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布点情况和调查摸底实际,今年共计划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646户2260人(具体安置布点情况见附表)。
(二)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项目,实现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的目标。
一是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
二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收入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是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生活有保障。
四是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水平。
五是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
(一)安置对象。
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必须是已录入国家“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农户。
主要分为以下5类: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户;无发展潜力、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的户;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户;距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且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较困难的户。
具体的认定程序是: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分为七个步骤:农户申请:由户主自愿提交移民搬迁书面申请,报村委会评议;村组评议: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在村组内进行民主评议;一榜公示:由村委会对民主评议无异议的拟搬迁对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报镇政府审查;镇级审查:镇政府根据村委会上报的拟搬迁对象名单按照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严格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
二榜公示:镇政府对拟搬迁对象在镇、村同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移民安置办;县级审批:县移民安置办按规定核实无误后,确定移民搬迁农户名单;三榜公示:经县移民安置办审批的拟搬迁对象名单再次在镇、村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年度移民搬迁对象。
(二)安置方式。
移民搬迁安置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统一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以统一安置为主的办法,由政府包建不超过60平面米的住房实行“交钥匙”工程予以安置。
三、配套政策
(一)资金补助。
建房资金补助由财政资金全额负担,按实际工程造价予以结算。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按照“资源整合、资金捆绑、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各类相关项目资金向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倾斜,进行集中捆绑使用,用于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规费减免。
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在为搬迁群众办理户口转移、土地调整、建房、用木等手续时,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移民搬迁安置成本。
(三)权益保障。
移民搬迁户子女就学,由安置地政府统一协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就读的,优先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移民搬迁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不变,但已享受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补助政策的搬迁户除外。
鼓励农民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以防耕地摞荒。
(四)产业扶持。
优先让搬迁群众及子女参加生产技能培训和文化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积极组织动员搬迁群众子女参加中职培训,通过培训输出实现就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培育后续产业,加大主导产业支持力度,确保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
各镇政府是移民搬迁工作具体实施的主体,也要设立相应机构,由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全县移民搬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 国土局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
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和争取中央及省市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
县住建局要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的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
县监察局、审计局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各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
各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镇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镇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镇做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工作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每月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分析后,通报全县,并进行评比。
镇、村两级要及时调处化解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宅基地、场地、道路等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移民搬迁安置顺利推进。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五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贫困农户生存发展问题,确保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攻坚战,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黔府办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大会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以我镇偏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贫困程度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自然村寨(组)整体搬迁为主要目标,统筹考虑零星散户贫困人口搬迁,加快贫困人口战略性转移,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采取“一户一名干部”责任包保抓落实,完成我镇易地扶贫搬迁39户164人任务。39户164人涉及三层、盖坪、长兴、甘溪4个村7个村民小组,安置地点为德江县玉水街道楠木园。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村寨(组)随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二)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已经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宅基地的,人均补助1.5万元,该补助人口数与住房补助人口数相等。
(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补助2万元,集中用于安置点水、电、路、公厕、排污、垃圾收集、绿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该补助款不兑现给农户。
(一)住房政策
1、安置住房成本。根据《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管理的通知》(黔移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将非基本农田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移民安置的,宅基地可进入住房成本,但不得高于成本价出售给移民群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国土、审计、财政、移民局共同核算宅基地成本价格。移民集中安置点的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园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决不能计入安置住房建设成本。
2、住房面积。住房建设标准原则是保基本需求,底线是不能让贫困群众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安置的住房分为两种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80㎡),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约100㎡)。
(二)土地政策
旧宅基地处置,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要及时组织搬迁群众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旧宅基地,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兑现旧房拆除人均1.5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原有承包地的处置,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支持,纳入退耕还林;不能退耕的土地,移民可以改种经济林、水果和中药材,增加移民收入,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移民增收和生态修复双赢,土地流转可实行部分流转或整村寨(组)整体流转。移民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政策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政策。
(三)就业政策
以“5个100工程”建设为依托,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积极组织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移民新创办和以吸收移民就业为主的新办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符合申请扶贫产业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移民,可向安置点所在乡镇提出贴息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向县扶贫部门申请贴息贷款。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优先安排“4050”移民群众和就业困难的家庭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把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
(四)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实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最低生活保障两年不变,由搬出地、迁入乡(镇)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移民子女教育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迁入地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迁入地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收移民子女入学。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子女上高中要按规定免除学杂费,上大学补助学杂费。
为了确保搬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成立稳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黄朝强(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杨维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安旭河(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何治辉 (经济发展办主任)
程小平(移民站站长)
罗全松 (农业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张 华(社会社会事务办主任)
各村(社区)包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移民站,杨维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移民站和扶贫站负责具体办公。
(一)各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政策和任务清楚。要清楚对象户的底数,包括家庭人口、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是否在校)、住房结构、土地、山林、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务农务工情况、种养殖情况等。
(二)各包保责任人要根据各自的包保对象的自身发展条件,召开搬迁户家庭会议,当好参谋助手,与包保对象多交流、多沟通,理清发展思路,结合相关扶贫政策,为搬迁对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三)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干部,将根据县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有关文件直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六
为保证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包保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积极做好移民搬迁户的思想稳定工作,协助移民搬迁户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搬迁至移民安置点,负责与移民点所在乡镇村和安置点所在乡镇村对接干部做好协调配合,确保 月 日至 月 日两天顺利完成移民搬迁工作。
四、组织领导
移民搬迁分五个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五、职责分工
1、 担任总负责人,负责与乡和镇的联络沟通,整体协调移民搬迁相关事务。
2、各包保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小组提前与各移民搬迁户和移民搬迁乡镇 (村)、安置乡镇(村)的联络,并提前3天进村入户做好对接,明确运输物品,针对易燃、易爆、和家禽牲畜等禁运货物,要求移民户在搬迁前处理。
3、由 负责摸底调查每天需搬迁物资,提前联络好搬运车辆和人员,确定每天移民搬迁户装运路线。移民搬迁当天,先由各包保小组分别深入移民搬迁户家中,协助移民清点物资,并将物资搬运出屋。待车辆到达,由各包保小组派一人跟车负责移民物资看护,另一人负责与安置点进行协调沟通,将移民引进新安置点,并协助搬运移民物资。
4、移民搬迁车辆装运好移民物资后,在 门口集合,由工作车辆引路,经 到达 安置点。再由各包保小组负责将各移民搬迁户安置入户,并完善移民安置手续。
5、若遇移民搬迁户物资较多,需要返程搬运的,则由所包移民搬迁户包保小组继续协助搬运安置,直到移民搬迁户所有物资全部搬运完毕并顺利安置入户。
六、相关要求
1、各包保小组要做好相互间的对接工作,及时向总负责人报告移民搬迁情况。
2、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发现矛盾、动态、信息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力确保移民搬迁户的稳定。
3、在协助移民搬迁户装运物资时,要确保轻装、快搬、慢运,确保物资清点无误后方可发车运送。
4、各包保小组要积极与移民乡镇(村组)和安置乡镇(村组)联系,紧紧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移民搬迁户的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工作不出纰漏、不出差错,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包保任务。
根据陕南移指发(2011)30号和市商移办发(2011)26号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统筹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臵、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与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打破区域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利用10年时间使镇内地质灾害区、洪涝灾害区、环境恶劣区、落后贫困区、重点工程区的住户和农村危房户分阶段全部得到搬迁安臵,住进安全、经济、实用的房屋,过上富裕、和谐、安康的新生活,使全镇面貌大改观。
二、基本原则
制定规划,优化城乡布局,有效配臵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搬迁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居民居住规划与全镇移民搬迁安臵规划相衔接。
(二)政府主导,农民自愿。要在紧紧依靠搬迁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选择搬迁方式、搬迁地点和搬迁时间,不搞强迫命令。要正确处理“农民自愿”与“服务规划”、“强迫命令”与“引导服务”的关系,让搬迁户积极向集中安臵点和中心村集中。
(三)避灾减贫,有业安臵。 把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贫困人口、实现长治久安作为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移民搬迁农户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六大建设,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持续发展。采取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加大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设臵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发展产业、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地。
(五)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策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要把移民搬迁安臵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集镇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保证移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安臵小区典型示范的前提下,尽力降低搬迁安臵投资成本,减轻搬迁户经济负担。
(六)公开公正,阳光操作。根据移民搬迁安臵确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移民搬迁对象要做到公开公正,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到户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移民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二)每户有1-2人掌握至少一项实用技术,每村有1-2个主导产业;(三)移民安臵小区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完善,达到或接近集镇水平;(四)搬迁安臵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充分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五)移民搬迁安臵后,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力争达到安臵地居民、农民的平均水平。
四、搬迁对象
(二)对长期受到洪水灾害威胁及易引发次生灾害地区的农户进行搬迁;
(五)对因水库修建、交通、管道运输、高压输变电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和威胁地区的农户进行搬迁。
搬迁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高发区、边远贫困山区以及农村危房的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关键是无能力自主建房需要政府组织安臵的特困户。要坚决禁止在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区域新批建房。
五、安臵方式
臵方式。
(一)进城安臵。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安臵对象举家到县城、中心城市臵房定居;鼓励农村老人随子女在城镇定居。移民搬迁安臵对象进城居住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进城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二)集镇安臵。结合集镇建设,整合现有集镇、社区资源,加大改造力度,拉大集镇骨架,扩张集镇规模,鼓励搬迁对象到集镇建房或购房。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在集镇安臵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入镇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三)社区安臵。加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力度,对现有社区进行整合、扩张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接收移民搬迁安臵对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选择符合安全条件、有利产业发展、已有一定居住规模和扩张条件的安臵点,引导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建设“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设施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四)园区安臵。把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与建设移民搬迁安臵小区结合,鼓励在产业开发园区就业务工的农民,在园区就近购买和新建住房。
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农民进城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分散安臵。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安臵的搬迁对象,可在农村地质稳固和水、电、路等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自主建房,也可购买砖混结构二手房,但不得在原搬迁区域购买。在规划审批分散安臵建房时,要避免新增单庄独户,尽量促进相对集中。
六、优惠政策
(一)移民搬迁建房的相关规费,实行减免政策,即省市必须收取的费用,各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属县本级收取的费用,一律免收,各部门只收取证照工本费。
(二)简化审批手续。移民搬迁对象和安臵点确定后,向国土部门、县移民搬迁安臵办提交对象确认报告和移民搬迁安臵用地报告,实行联审统批,集中办理审批手续。
(三)移民搬迁户原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经营权等权益参照有条件农民进城入镇居住优惠政策执行。
(四)移民搬迁户享有迁入地居民、村民同等的教育、医疗、户籍、社保、电力、通讯、饮水等各项公共服务,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政策规定之外的费用。
期限延长至三年;通过多种贷款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移民搬迁安臵户贷款需求。
(六)移民搬迁户应做到“迁新拆旧、占补平衡”,在迁入新建或购买安臵房后,主动拆除原有住房,并将宅基地恢复为耕地。
七、资金筹措
(一)省市补助。省市将根据我县年度移民搬迁安臵的规模,据实核定省市补助建房资金,专款管理,直补到户。
(二)县级配套。安排移民搬迁安臵配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直补到户。
(三)银行贷款。由农村信用社负责按照户均5万元的信贷规模投放移民搬迁安臵建房贷款。
(四)群众自筹。鼓励移民搬迁安臵户要利用自有资金、拆借资金等方式筹集建房资金。
(五)企业资本。引导市场机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建设。探索移民搬迁安臵建房与商品房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路子,用商品房开发增值收益补助移民搬迁安臵建房,降低移民搬迁安臵房价格。
(六)社会捐赠。积极争取各类社会捐赠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建设。
八、实施步骤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总体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确定对象(2012年7月20日前)
(一)成立机构。成立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机构,组建班子,研究政策,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培训人员。
(二)宣传动员。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进村入户宣讲,广泛宣传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相关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确定对象。由镇政府牵头,国土、民政等单位配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公示评议、镇核实初审、县级审定的程序,对移民搬迁安臵户全面排查,确定搬迁安臵对象。所有移民搬迁户统一在迁出地申请,迁出地负责验收。
第二阶段:制定规划,完善方案(2012年7月31日前)。 镇上根据县上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村也要根据镇上的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切实加强调研,拿出符合村情民-意的实施方案。全镇各中心村、一般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规划由镇政府统一编制,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备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结合各村人口布局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完成月河镇移民搬迁安臵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兑现政策(2012年12月前)。
(一)镇上要根据今年移民搬迁安臵任务,逐一核实对象、逐一明确安臵方式,落实包抓责任,及早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争取2012年春节前入住新居。
(二)镇上对移民搬迁安臵户建房,在今年12月上旬初验。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规范移民搬迁户档案。
(三)县移民搬迁安臵领导小组于12月下旬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将建房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有序推进,镇上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全镇移民搬迁安臵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任务。各村也要把移民搬迁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全面做好本村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二)分级负责,明确责任。按照“镇为主体、村级落实、集中安臵、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做好选址规划、建设标准、基础建设、户型设计、服务配套等指导工作,制定移民搬迁安臵规划指导性技术标准,全面负责镇重点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中心村的规划。。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
1.建立规划先行机制。做到镇有总体规划,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有具体规划,规划逐级上报,分级审批或备案。在安臵点选址上,要确保基础安全稳固,达到“三避”要求。在规划过程中,既要考虑当年搬迁安臵,又要兼顾未来十年搬迁的总体布局,长短结合,避免重复建设。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可以利用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移民搬迁安臵点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3.抓好督促检查。镇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经常深入到移民迁出地和安臵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镇政府督查组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村组,要严格实施问责。镇财政、纪检等部门要对移民搬迁安臵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亲厚友,严禁挪用、贪污、截留移民搬迁安臵款物。对工作中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建立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有实力、有资质的地产商参与统规统建的安臵小区建设,要严格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造价审计制,所建房屋现价出售给搬迁户。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七
为做好全县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田阳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指挥部,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总指挥长,县政协主席担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县城建组及相关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高规格配置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搬迁户核准工作组、征地拆迁规划建设工作组等五个专门工作组,明确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负总责,负责抓好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
落实田阳县恒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田州镇老乡家园”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工作格局,合力破解项目推进中问题节点:
部门合力编制项目规划、方案。
依照上级要求,我县较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2014—2020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并由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城移办)牵头组织发改、住建、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配合规划编制单位完成材料收集、修编、审核等工作,确保项目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
规划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部门合力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补偿问题。
“老乡家园”项目启动以来,各部门各司其职,合力解决项目选址、征地问题,其中国土局具体负责项目用地报批、修规工作;住建局具体负责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作;财政局具体负责落实征地补偿款;田州镇政府及拆迁办具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项目经三个月的紧张工作完成项目选址、征地补偿工作,于2015年12月31日顺利开工建设。
部门合力整合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除建设安置住宅楼外,我县通过整合交通、国土、住建、教体、人社、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卫生、文广、电力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和各项扶贫资金,依照现代化小区模式同步推进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部门合力简化群众报名程序。
为方便群众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进行项目报名,在城移办牵头下,县扶贫办、县房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多次讨论协商、制定,出台了符合项目特点的购房管理办法,明确凡是符合搬迁条件的农户只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报名登记处填写并提交住房申购户审批表、购房流程表等相关材料,部门审批等相关手续将由县城移办统一处理,审批通过的搬迁户将统一发放《田阳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老乡家园项目)住房购房资格通知书》确定其购房资格,以最便捷的`手续为移民群众提供方便。
部门合力核准搬迁对象。
为防止“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发生, 2015年“老乡家园”项目优先搬迁对象为我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整村(屯)搬迁的农村人口,以确保此部分群众搬迁问题得以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截至2015年2月13日,全县已有3054户共计127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09户5326人)报名入园。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按照城镇化、工业化的要求予以统筹推进,实现“城”、“村”共融、城乡一体。
项目用地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先用后报”政策,为使项目土地规划更具前瞻性与科学性,指挥部多次召集国土、住建、发改、财政、田州镇政府等部门集中讨论项目选址、面积、土地调规等问题,落实土地规划问题,为项目推进打好前期基础。
在项目推进中,国土部门同时完善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降低群众购房成本,将利益切实惠及搬迁户。
县指挥部明确要求积极整合发改、财政、扶贫、住建、民族、水利、交通、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林业、国土、人社等相关单位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财政专项扶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能力建设及以工代赈、工程移民、库区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环境整治、土地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小流域治理、城镇防洪、通村道路、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地质灾害搬迁、石漠化治理、生态治理等国家补助、地方政府配套等项目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投入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中去,切实破解项目资金短缺难题,加快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
目前已落实资金10549.18万元。
其中中央易地搬迁资金扶贫办扶贫发展资金4703.4万元;扶贫办扶贫发展资金4208.58万元(其中那满新立村广州对口帮扶资金50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3708.58);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9.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468万元;其他部门资金将结合本系统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推进、落实。
以此同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解决生态移民融资难问题。
自项目启动以来,我县根据(桂政发〔2014〕3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与田阳县农村商业银行沟通、协商,争取金融部门对搬迁户住房贷款手续予以方便,利率予以优惠。
出台了《广西田阳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老乡家园”项目信贷产品服务方案》,明确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年内为(含1年)为5.6%,1-5年(含5年)为6%,5年以上6.15%〕,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采取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方式。
还款方式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采取按月(或季)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提前还款额以万元为单位,限一年一次,田阳农商行不收取违约金、补偿金。
结合国家扶农富农政策,惠及广大搬迁户。
为了充分开发“田州镇老乡家园”项目,我县除了建设约300亩的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外,还将以安置区为辐射点,利用扶贫生态土地政策,落实安置区周边约1000亩的土地作为产业发展用地,并引导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进驻产业园区。
以此同时依托毗邻城东农民工创业园区、古鼎香物流中心、城东农贸批发市场、壮城、田州古城和筹划建设的义乌商贸城等每年可安排3万个劳力型工作岗位的用工平台的区位优势,为生态移民提供大量的用工岗位。
并整合人社、扶贫和发改等部门培训资金,加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针对全县企业用工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专项培训,使搬迁户群众从 “零工”个体向相对专业的服务团队转变,确保搬迁群众能更好适从用工企业的需要。
切实解决搬迁户搬迁后就业问题和生产生活问题。
“老乡家园”项目除建设安置住宅楼外,将依照现代化小区模式对安置点进行综合建设,配套建设教育、卫生医疗、幼儿园、文体娱乐场所、小型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生产生活问题。
全县计划投资2.6亿元,推进教育“五扩四建两迁一增”工程(即2013年-2017年扩建5所中小学,新建4所学校,搬迁2所学校,增建一所初中),破解县城区学校教育发展瓶颈问题。
加快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投入2200万元完善县、乡医疗机构,引进广西中医药大学投资4.5亿元建设田阳瑞康医院,完善项目片区通讯、供水、供电等设施,促进生态移民与城市扩容提质有机结合。
对选择落户城镇的扶贫生态移民,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的规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八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按照x国土资字〔〕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x府厅发〔〕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三)明确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篇十九
为了规范程序,统一方法,合理操作,确保示范项目的成功实施,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后的《全区扶贫开发移民扩镇项目示范区实施方案》,在认真总结一、二期移民扩镇试点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文章-http:///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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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昂素镇镇移民扩镇扶贫搬迁示范项目工程的指导方针是: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约经营、快速致富”的方针,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科技、高效益”的宗旨,在充分利用城镇经济发展快、信息灵、观念新、基础设施完备等优势条件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发,整体搬迁方式,坚持先开发后安置的原则,切实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加快脱贫步伐,尽快实现致富达小康的目标,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谐统一,促进鄂托克前旗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健康发展。
示范区项目一次规划,分两年实施。2003年主要组织摸底调查,确定示范项目建设区、编制设计、可研论证、制定实施方案、筹措建设资金、进行工程招投标及生产开发和住宅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2004年进行完善生产开发项目,启动生产项目,移民安置、组建基层组织,对移民进行技术培训、帮扶等后续服务工作,重点是移民安置和生产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继续坚持分级负责,以旗为主,落实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旗的原则。
(二)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扶贫开发、城镇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组织与群众自愿搬迁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以种养业为基础,采用高效农业、集约经营、劳务输出等多种开发模式,推动示范区(乌兰新区)与城镇经济区域的融合和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原则。
(五)坚持以工代赈,组织移民投工投劳,积极参加示范区建设和城镇经济的发展原则。
三、迁出、迁入区概况。
(一)迁出区。
项目迁出区确定在敖镇三道泉则村和大沙头村。移民101户411人,其中:三道泉则村61户251人,大沙头村40户160人。
敖镇三道泉则村。地处干旱硬梁地区,总土地面积6.5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1.5万亩,辖5个农牧业合作社,共227户、985人,其中贫困户152户、772人,现有水浇地710亩,饲养牲畜1680头只,全村人均纯收入1060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674元,整体处于贫困状态,属不稳定温饱的贫困户。
敖镇大沙头村。地处沙区,总土地面积9.3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4.2万亩,辖4个农牧业合作社,总户数343户1362人,其中贫困户142户570人,占总人口的41.9,现有水浇地1900亩,牲畜3200头只,2002年人均纯收入1160元,贫困户人均收入720元。
致贫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自然环境恶劣。主要表面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干旱少雨、风大沙多,加之超载过牧,人口稠,长期开荒耕种,导致植被破坏严重。同时风大沙多往往与旱灾并发,造成土地风蚀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恶劣。另一方面水资源缺乏。这一地区既无地表水,又无地下水。水利局和有关部门曾经试打过多眼井,深达360米,却未找到出水量充足的可开采利用的地下水。全村的人畜饮水仅依靠几公里外拉运提供,遇雨受淹,遇旱则干,且水质特别差,矿化度和含氟量严重超标,造成多种地方病的流行。
二是农牧业基础设施条件差。由于人口相对集中、密度大、地质差、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等原因,造成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滞后,种养加、产供销不衔接,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造成该区已丧失了基本的生产生存条件。
三是人们的观念落后,由于缺乏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当地群众靠天吃粮、靠天养畜,基本是一种自然的经济发展状态,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原本就很低的产量也无保证,只是广种薄收,完全靠扩大开荒面积来增加吃粮,因此,越开越穷、愈穷愈开,形成了生产与生活的恶性循环。
(二)迁入区。
迁入开发区位于旗府所在地昂素镇镇东侧,这里紧靠镇区,人口相对较少,各项基础条件较好,地下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好,易开采,宜开发土地2万多亩,且土质肥沃,集中连片,市场条件好,交通便利,社会事业(医疗、学校、幼教等)纳入昂素镇镇总体发展规划。
四、主导产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