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汇总13篇)
计划是一种指导行动的蓝图,有助于提高工作和生活的效率。如何将计划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行动步骤?每个人的计划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哪个计划可以适用于所有人,但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方法。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xx县安监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管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县日常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县安监局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到100%,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率达到100%。
县安监局机关编制11人,实际43人(在岗),20xx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为32人(包括8名局领导),占在册人数的100%。具体配置情况见《附件1》。
总法定工作日为8000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为2586工作日,实际执法检查为1630工作日按闭环执法检查和复查,20xx年,需要加班674个工作日,才可以保证监管执法计划的全面完成。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3》。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民爆、冶金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20xx年纳入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98家(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2),根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我局监管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0家、二级8家、三级50家,未进行(达到)安全标准评定三级的41家。按编制办法中“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1次”以及暂行办法中“对二级以上的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三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不达三级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监管规定,结合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除上级规定外,对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细化。
1、对监管的煤矿生产、建设企业现场执法检查5次,停工停建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安全科、巡查组、行业管理科、规划科。
2、对监管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企业、尾矿库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停工停产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非煤科。
3、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4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危化科。
4、对监管的冶金、民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八大行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综合科。
5、对监管的煤炭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
责任科室:票证科。
6、对监管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民爆企业执法检查1次。
责任科室:执法科。
执法检查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执法检查重点为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以及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执法检查要求:
(2)各科室、队要将全年监管执法计划按月进行分解,按月排定检查单;
(6)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我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有: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权限内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资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改建扩建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发;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等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建筑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重大危险源核销。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1、组织乡、镇(区)安监站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3、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4、组织局机关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培训申报工作。
责任科室:驻企安检员管理科、培训中心、办公室、执法科、相关科室配合。
3、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安、消防、建筑、交通、住建、质监、教育、农机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5、履行县政府安委办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安委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各类伤亡事故进行救援,年内组织1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2、对20xx年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法定成员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对监管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
2、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职业卫生科。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执法科。
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责任科室:培训中心。
5、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按行业分类开展检查。
(三)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受理、核查和案件移送工作。
2、对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举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属于安监部门的执法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要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报工作。
1、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生产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五)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1、依法严格行政许可。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搞好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在年初“两节”、高温期间、汛期期间、重大节假日前后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煤矿、煤炭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并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3、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加强执法检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三落实”,隐患整改率达100%。
4、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进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按期答复率达100%。
5、对拒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依法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一律采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要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科室,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处罚,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7、继续认真做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委托执法新思路、新模式,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8、围绕省、市、县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专项督查工作部署,及时安排、调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服务好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科室应严格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年底,对各监管科室执行监管执法计划情况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乡镇(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通过公正执法、合理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0xx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安全事故0发生,在年终检查考核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20xx年我们要继续认真扎实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委、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安全事故、责任事故、重大特大事故为零,确保死亡人数为零。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一岗双责”,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排除隐患,完善制度抓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与奖罚措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季工作,讨论部署安排下季工作,以及相关事宜。每月对监管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
2、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各监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各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该月报表》、《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台账》《重大危险源记录台账》等一系列台账报表的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报告,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此项法律的内涵,并依法指导和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全领导小组计划每年组织两次学习,上半年五月份一次,下半年十月份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聘请市消防队、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4、以“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抓好监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加大节假日对监管单位的检查力度,务必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5、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各项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整立改;凡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坚决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我校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综治等各项工作。
学校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安全发展学校”等四合一安全创建活动,做好教委办安全平评定工作,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上下楼梯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和学生心理安全为重点,遵循“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校师生创建良好的文明育人环境和校园安全环境,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一)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落实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继续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管理无疏漏、无盲区,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2.健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与考核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履行各自岗位本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同时承担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都要抓,人人都要管”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1.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必须按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寻找身边安全隐患”等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教育。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每天一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不断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寻求安全教育载体,拓宽安全教育工作思路,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深化演练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师生应急演练。
1、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干部值班保卫工作。
2、发放“寒假告家长的一封信”
3、班主任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4、安排春节值班保卫工作。
5、与教职工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校领导安全自查。
3、、开学安全教育及安全自查,“学生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常规安全教育。
2、校园安全检查。
3、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4、小结第一季度安全工作。
1、道路交通、饮食安全教育。
2、学生实践课期间的安全教育。
3、安全隐患自查。
1、“五一”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2、“防灾减灾”相关活动。
3、安排安全月相关工作。
4、防溺水及饮食相关内容的教育。
1、“安全生产月“相活动。
2、第二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20xx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4、暑假安全教育。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暑期领导安全工作自查。
1、开学首次安全检查,集中安全教育。
2、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3、第三季度安全教育小结。
1、国庆长假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
1、“‘119’消防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2、防火、防煤烟、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冬季交通安全教育。
2、第四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全年工作总结。
调配执法车辆请示。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简报。
路政执法行业调研报告范文。
环境行政执法的述职报告。
渔业行政执法现状分析论文。
综合执法绩效考核方案。
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为使我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上级综治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稳定当做头等大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管理,预防各种违法、违纪的案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落实综治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综治工作,与各科室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全年召开2-3次科室以上干部综治专题会,真正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整治工作的宣传;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六五”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懂法、守法,依法执业、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加大平安创建活动宣传,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平安单位起到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3、积极参与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保持社会治安平稳。按照《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在全中心上下掀起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热潮,并把“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纳入职工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确保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4、加强整治力度、确保创建成果。一是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管理和防范,实行职工楼长负责制,户户联防制,采取不定期的排查和巡逻守护工作。确保全年无发生重大盗窃、重大火灾等事故。无刑事案件和治安违纪案件发生。杜绝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等“六害”,自学抵制非法邪教活动,遵纪守法。二是建立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清理、登记,防止重大事故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方法措施。
1、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年初与各科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加强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道德情操,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综治工作意见和一票否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综治创安责任感、紧迫感,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进一步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制度,将平时检查与年终综合考评结合起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协助搞好治安工作。
4、开展向先进人物及身边名人事迹学习,陶冶自己,鞭策自己,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
5、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要学习好卫生专业法规,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6、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对重点要害部门,建立防范制度,制订防范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消除一切隐患。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三
201x年,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道路交通、和谐警民关系”的主题和“防事故、保平安、促和谐”的工作主线,以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坚持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巩固“三项建设”成果,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队伍建设。
抓好党建工作,严格队伍管理,深化作风效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培养增强民警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自我牺牲精神;以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大力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教育,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乱收费,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二、“三项重点、三项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全面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二是全力打造特色亮点,具体包括:在全县设置62个车驾管便民服务点;完善和规范摩托车带牌销售一条街和成渝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设置实名制语音呼号和制表的车驾管前台服务平台,购置号牌制作机,现场受理申领补换号牌业务;完善“道安办”、“重管办”金字塔式管理模式;在全县新增6-7个省级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把资威路打造成平安畅通示范公路;银山场镇建立监控系统,对场镇道路交通进行智能化管控;在银山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立“一站”即交通安全服务站、“一园”即交通安全示范园、“一阵地”即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三、车驾管工作。
一是加强车管队伍建设。二是建成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办证大厅、外检、检测中心、体检中心、各中队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于一体的监管平台。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短信服务平台,实现宏观调控车驾管工作。四是建立vip(英模、英烈亲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窗口,延伸服务空间。五是除城区外,在所有乡镇全面下放摩托车年检审、摩托车驾驶证申领、驾驶员递交体检表及辖区自主预约办理车驾管业务。六是依托移动网络,建立流动车管所。七是建立4s店服务窗口,办理车驾管服务。八是加大对非法中介的打击力度。九是完善基础数据,提升车辆年检率上升。
四、事故处理工作。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三调合一”落到实处;二是与法院联手,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打造成数字化科技化法庭;三是建立案件质量责任倒查机制和社会矛盾化解内部工作守则;四是继续抓好涉案物品管理;五是完善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
五、事故预防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二是规范违法记分驾驶员的学习和记满12分驾驶员的考试;三是以派出所为依托,在有条件的乡镇“道安办”下放处罚权;四是五是抓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勤务保障工作。
一是下大力气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制订民警及协警员培训计划;三是制作案件模块;四是制订和完善案件交接制度、执法考评制度及个人执法档案,进一步规范告知程序;五是加强交通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周评、月考制度;六是落实各项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信息上报及督促检查;七是完善标志标线的论证设计,科学合理规划设置电子监控和测速路段;八是加强舆情监控;十一是将“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以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五进”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办公室工作。
一是抓好作风效能建设,督促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督查机制;三是对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并督促完成;四是规范文秘及公文管理,建立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逐级上报制度,坚持厉行节约;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宣传报道、调研文章等工作,制定考评计划。
八、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依托智能效能指挥中心,整合智能化监控、智能交通信号灯和gps定位等系统,推广实施电子警务,实现智能控制、网上巡查、网上派警、远程抓拍、交通诱导、流量采集分析和警车警员定位,尽快形成城区交通管理新格局;二是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为载体,严格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严肃查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三是抓好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全面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四是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畅通资中”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四
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首要目标。x年,我镇为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特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如下:。
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五
当前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心工程,需要由政府组织,街道、社区、管理处及自治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由于部分居民的不良卫生习惯没有改变,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不文明养犬等成为“天然”的习惯,有些整治过的地方又出现新的问题,导致这些地方的整治工作,只治了标,未治本。为此,街道将根据实际,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让广大居民投身到治理市容环境卫生活动中去,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使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同时,进一步加大农贸集市、大型购物商场、社区公园等区域和辖区行业单位的监管、整治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美化一处,真正使市容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一)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最后一公里”问政议政活动,找出问题、找出差距、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履行城管、查违职责,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违法建设、用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整洁、美丽、和谐翠竹,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作风建设。解决散漫,不想干,不愿干,混日子应付式工作状态,以及缺乏责任感,主动性,得过且过得主观状态。
(三)加强业务培训。解决相当一部分人不会办案,办不了案,不敢办案,以及不会应对、应对不好或应对不了突发事件的状态。
(四)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路长制”、“打造最美丽罗湖”等方案,在责任制的基础上,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落实分工不分家,合理安排勤务,实现常态化。
(五)大力推行和完善外包服务。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借鉴其他街道的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要求,全面合理对辅助管理人员对所服务辖区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在强化队伍管理的基础上,确保服务质量落到实处。
最后,执法队将对20xx年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及查处,集中力量、锐意进取、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市容环境综合保障、查处违法建设和用地工作。
20xx年,小港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振奋精神、埋头苦干、乘势而上,切实加快区域建设,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不懈推进民生改善,促使小港城市功能更加完备,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社会和谐更加文明。
1、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和税源维护。按照我区“六基地”发展布局,突出我街道“装备产业园”建设,有的放矢招商引资,加快项目迅速聚集,形成特色鲜明的发展高地。围绕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线电缆、文具体育四大主导产业,坚持“引龙头、带配套”和“抓配套、引龙头”,发挥的产业比较优势,打造产业招商链条。充分利用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呼应宁波城市东扩战略,接轨宁波东部新城,打造“滨江综合服务枢纽区、滨水宜居生活区”契机,做好滨江汽车城、华生国际家居广场等商业平台的建设和宣传工作,再筛选包装一批重点投资合作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实行重点引进。按照“更新完善、筛选推介、跟踪服务”的要求,增强对客商的吸引力。不断创新服务招商手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善报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促使合作双方按期履约,早见成效。
2、继续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按照“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 ”总要求,对118家规上企业进一步排摸,注重企业战略谋划,以海天、东方、球冠等骨干企业为标杆,鼓励辖区内企业做大做强,拉长产业链,拓展深加工,实现增量提质,加快现有企向创新型、总部型、龙头型发展。完善企业退出与转移机制,通过对现有工业企业的产能效益评价,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协调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多渠道扩展用地空间。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对“低产田”进行进一步改造,同时鼓励闲置土地厂房流转,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配合相关部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转型升级的新高地。继续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新上或改进先进工艺设备,提高工艺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创建区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注重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引导企业开展精益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加速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提高工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全面提速我街道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程。
3、继续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完善蔬果基地基础建设,强化资源整合、优化内部管理,巩固和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新棉都市农业精品园建设、潜龙水生植物园、杜鹃研发中心及景天四季瓜果园建设;通过惠农政策,优化农业产业,不断推进设施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出特色,大力扶持发展葡萄、草莓等特色农业,发展精品农业,发展家庭农场;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土地流转,引导农户规模化种植,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
1、加速重点功能区块建设。稳步推进装备产业基地新项目落地,抓好新建续建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建成企业投产;认真谋划建设基地工业社区,力争于20xx年开工建设;强化基地企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地办与企业凝聚力。积极推进小浃江城市片区新落户,加快海派置业建设进程;加大征地交付力度,力争年内为区域大部分土地出让地块开工建设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大服务力度,推进华生国际家居市场二期、滨江汽车城、加贝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尽快开工。
2、持续推进征地拆迁安置。牢牢把握小浃江片区城市建设项目出让地块、小浃江路、环山路、长山安置地块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节点,全力保障开工建设项目顺利施工。重点抓好小浃江片区城市建设、长山安置地块、商业综合体等扫尾项目的拆迁工作,发扬攻坚克难精神,逐户逐项做好扫尾。全面落实自20xx年制定的历年来未腾空房屋拆除计划,全力以赴做好房屋腾空拆除工作。做好坟头乐排水沟工程二期以及地块二期配套道路、坟头乐老年房配电房和线路工程、坟头乐地块老年活动中心和灵堂安置配套工程。
3、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城镇截污管网工程进度,继续做好山下、下邵、新建、新模、新棉、新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工程。完成姚墅军民共建路、北平路改造工程、滨江汽车城山体排水沟和游步道、汽渡路(海警学院段)改造工程等4项道路建设。以及兴邵公路1号桥和江南公路双桥改造工程配套工程的施工。
4、深入推进新农村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区域品牌精品,完成姚张村市全面小康村创建,继续推进兴岙“浃江风情”精品线项目,做好合兴村省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下周隘、剡岙村以自然庄为主体的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见缝插绿,美化家园”活动。持续推进内河水质治理,做好小浃江四期、五期整治工程及政策协调工作、新立村庙江河生态河道整治工程(新棉村)、通途路6桥梁底河道清淤工程。做好畜禽养殖整治后的监管工作及河道清淤工作。
1、强化综合执法,提升整体形象。根据市、区相关要求和整体部署,以“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为目标,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拆违、老小区改造工程顺利开展。持续推进街景形象提升工作,做好江南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强化菜场、夜市整治监管。整合资源,努力推进新划转职能工作,延伸执法力量,深入基层加大监督力量、巡逻力度,在减少案件发生率的基础上,以重点多发案件为重心,以新划转职能为工作要点开展实际执法。根据辖区特点,条块结合,将中队分成两大块,6大网格,25个小网格,持续推进网格化管理。
2、深化平安创建,确保社会和谐。按照“面上工作有进展、重点工作有亮点、体制机制有创新、阶段性工作有成效”的工作目标,继续推进以13个片区为划分的网格化管理,抓好社会化管理创新工作。优化流动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空间,根据《xx区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结构的实施意见》的相关目标和要求,深化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加大“三无”人员清理力度,有效挤压高危人员活动空间。深入开展“村企结对”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提高房屋出租准入条件,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效引导流动人口与本地人的融合。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排查、调处、防控、宣传四到位,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终结在萌芽状态。
3、抓牢安全生产,实现辖区稳定。突出抓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三大硬仗”,重点突出涉氨制冷、危化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鼓励企业主动查找安全隐患并自主上报,继续推进七大行业开展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着力提升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随着陈山幼儿园和谢墅幼儿园主体工程落成,抓紧落实幼儿园室内功能性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置安装工程,尤其是陈山幼儿园师资力量的配置和谢墅幼儿园主要道路拓宽、征地工程。巩固中心幼儿园、城区幼儿园成功创建省一级(五星)的辉煌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施等级提升工程。继续发挥“名师工作站”作用,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引进工程,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师德高、业务精、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整治乱堆放为重点,配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人口计生队伍管理、平台使用和培训、街道协会换届工作。对重点村、社区,重点人群坚持分类指导,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全力开展打击“两非”治理活动;推进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专项整治工作。
2、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的开展,确保全年举办4场以上农村劳动力职业招聘会,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岗就业培训。巩固减灾避灾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成果,继续报请示范村、社区更高层级的目标创建。继续做好农村被征地农民的用工补助、就业援助补贴工作,城镇居民失业人员的小额创业贷款、小企业社保补贴等工作。继续抓好五保、“三无”集中供养,进一步加强福利院管理指导,提高护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继续推广生态墓地的建设,规范迁移坟墓进公墓地的手续,杜绝先建后批的现象,杜绝公墓地外的违规建墓现象。
1、继续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区域化党组织为核心、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和谐共建理事会为载体”的“三位一体”、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城乡统筹的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新体系。搭建完成长山、渡头董两个社区“三位一体”构架,实现街道“13+1”区域化党建全覆盖。以成路集团为试点,联合省委党校合作开发产业链党建课题,摸索由龙头企业带动下游企业的党建模式,更好地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政风纠风、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个别机关干部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效率偏低,违反“四条禁令”等情况。突出强化“一岗双责”检查,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突出提升村级重大决策、小型工程、各类经济合同等监督力度,促进村级权力阳光运行。通过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抓好日常廉政教育、廉政约谈、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等,夯实廉政教育基础,并注重创新方式,提升教育活力,形成共建廉洁街道的强大凝聚力。
3、着力开展文化宣传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线,重点做好“滨江新城开发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等省、市、区和街道的工作中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夯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新建下邵社区、新棉村2个文化礼堂,同时做好已建成7个文化日常的管理工作。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群众文化素养。继续组织做好“文化下乡”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1、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文化体育项目队伍建设,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团队带头人的工作会议;目前,南湖辖区共有76支社团文体队伍,在此基础上,争取各社区建立一支有自己的特色(创新)的文体队伍;整合辖区资源,发动企业、单位、学校等筹建各种门类团队,活跃社区文化。
2、组织策划好综合性的文化活动。结合阶段性主题,组织举办元旦、春节文艺晚会、庆“七.一”社区文艺晚会、庆“中秋、国庆”文艺晚会等活动。
3丶举办“粤剧粤曲”大家唱大家演活动、辖区企业单位、学校文艺展演、街道摄影作品展览等活动。把粤剧粤曲有群众广泛性的一个南湖特色品牌。
4、认真策划,积极组织各类文体活动。
(1)广场文化。南湖辖区共有4个文化广场(创意文化广场、金光华广场、佳宁娜广场、渔民村文化广场),开展电影进广场、文艺演出、文化活动、展览等活动。
(2)群众文化。进一步加强辖区文化体育各类培训,组织社团参加省、市、区举办文体活动。
5、筹备参加xx市两年一届的“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
(1)为申报做好前期工作,成立一个申报专业小组,按申报要求普查南湖街道范围所有的专业、业余艺术社团,艺术种类、特色、人员、设备、机构、运作等情况登记入册,做好申报资料健全建挡工作。
(2)向市、省分别申报曲艺之乡项目开启运作工作。
(3)加強对艺术社团引导,同方向整改,同方位努力,安排好省、市级领导丶专家到南湖街道釆风和曲艺之乡的验收工作。
6、创新工作亮点;举办xx市粤剧粤曲一原创作品文艺汇演,作为原创的粤剧粤曲作品文艺汇演,xx市已有十几年沒有举办过了,原因是原创作品太少,粤剧粤曲文艺汇演這个词汇是否被遗忘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堤高,人民对包括文艺作品在内的文化产品要求也更高了,我们街道文化要跟上时代的需求和发展,必需创新路子,我们就是要用创新的理念把本土文化这块牌子刷亮,文艺、汇演要配合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主题为’热爱我家丶热爱社区、热爱南湖’.和谐社会为主调,唱响南湖为目的,让社会更加关注南湖,参与南湖特色文化。推动新时期粵剧粤曲继承创新向前发展。为申报省级曲艺之乡营造本土特色品牌文化。也将是我们的创新亮点工作。
7、把原有的南湖街道特色文化品牌 深港澳粤剧粤曲交流日 做大做強。交流日這项活动能够牵动深港澳三地各界人士,对促进南湖经贸发展有促进作用,更引起世界华人对南湖和对交流日活动的高度关注。从今年开办的盛况来看,交流日是个好题材,广东粤剧被选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京剧还要早两年,广东粤剧的历史500多年丶京剧历史200年丶粤剧发展占先机可见它的昧力所在,可见代表着广东文化的粤剧,在世界艺术品种里的重量等级不菲,所以我们南湖从天时丶地利丶人和都占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要将交流日做大做強顺应民心,原来交流日在地点改为金光华广场,让群众面更广,将原商业城交流日举行两天。变革为在南湖金光华广场交流日一天,香港一天,澳门一天(香港丶澳门承担场地、组织费用)三地联谊也将是南湖街道特色文化亮点。
8、继续承办第二届南湖街道tdc街舞团,举办十场进社区进校活动。
9、筹划xx市国标舞邀请大赛。争取成为承办单位。
10、加强图书馆管理与服务。完善各社区图书馆图书、报刊以及设备,建立健全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11、完善基层体育设施的安装及更新工作。对辖区里体育设施进行普查、统计,并加强各类器材的监管,以确保安全。
12、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以及辖区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六
为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行政执法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x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镇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镇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理论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根据岗位行政执法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和行政执法业务探讨。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严格执法、遵章办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七
1、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与他人的会见,应当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2个小时以内予以回复。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3、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4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5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6、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7、被拘留人书面明示拒绝会见的,拘留所应当同意并告知要求会见人。
在拘人员随身物品保管登记制度。
为规范拘留所在拘人员随身物品保管工作,根据《^v^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执法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结合我县公安监管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拘留所采用一人一柜妥善保管被拘留人的财务。
2、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
3、对被拘留人员入所时随身携带的非生活、学习用品和贵重物品,要认真验收、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4对被拘留人员的财务要登记造册,认真填写《暂存物品收据》,把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填写清楚,并让被拘留人员签名,被拘留人和拘留所各存一份。
5、被拘留人员存放的贵重物品或难以核对的物品,应当封存,并由被拘留人员在封口上签字捺印。
6、被拘留人员存放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7、领取保管物品应严格核对身份证件和》暂存物品收据》,对发还的保管物品应当场点清签收。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八
(二)抓好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一是开展全区“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圆满通过了市人大对高淳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检查。二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启动建设“高淳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目前正在紧张施工;印发《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提升镇、村两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区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88℅、90℅。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载体。制作17档《法治高淳》电视节目、开辟《今日高淳》普法专栏、升级“高淳普法”微博、开通“高淳司法”微信。四是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火热开展。举办“全区文化惠民启动仪式暨司法局专场演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组织开展江苏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大型广场活动、成功举办“德法同行健康成长”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三)健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年初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20xx年度高淳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20xx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意见》。二是扎实开展20xx年度回归社会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活动;开展“送法进^v^”、“^v^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帮扶活动”、“社区矫正百日安全大会战”等专项活动。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指挥中心平台管理和使用维护,配合专业公司,试用“电子腕带”,全面投入使用矫务通,优化手机定位管理办法。四是完善社区矫正基地功能,建立了基地“心理咨询室”,整合社会资源,成立了“陶老师心理矫治工作室”。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特殊人员违法犯罪事件。
(四)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服务保障民生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对全区各家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考核工作;推进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和诚信建设。二是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常态化运行,打造“阳江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三是在全区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成立了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律师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建设。四是实现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化运作,成功申请“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列编挂牌,核增事业编制10名(其中8名派驻8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是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成立高淳区法援中心驻高淳区看守所工作站和驻人民法院工作站,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六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提供公证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839件,未发现错、假证。七是结合“法润江苏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公证助残月”、“公证农村行”,“‘12348’·法润千万家”专题活动等法律惠民主题活动。截止11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2773人次,解答电话咨询282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6件,提供刑事速裁法律帮助20件,累计追讨工资和追偿损害赔偿及挽回经济损失860多万元。
(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制定区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区局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教育。二是组织全系统社工,参加全国社工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警示月”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一是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尚需完善,与成员单位间协调仍需加强,社区矫正基地的软硬件配套建设有待加强,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有形的可看的规章及登记、统计制度。二是法律援助宣传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于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少数单位和领导认为法治宣传工作几乎没有硬指标,存在消极配合或者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公益普法工作的推进中,过分强调按市场规律办事,躲避、轻视普法责任制原则和公益普法制度,加上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的原因,区法宣办无法对各单位普法工作形成强力约束、督查、督办机制,导致工作人员存有畏难情绪、协调难度较大。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五是工作守旧,开拓思路观念不新,全系统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提炼总结不够,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不突出等。个别同志在想和行为上存思在责任缺失问题、担当意识不强,执行不力问题、务实作风不强,自满懈怠问题、进取精神不强。
(一)以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警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四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流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五是加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提升高淳“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水平。
(三)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中心,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争创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示范所。二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和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职业保障机制。三是招录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建立高淳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四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v^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深化刑事速裁工作。五是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征收、拆迁、开发区园区建设、游子山、慢城等管委会的建设、土地竟价等各类公证提供法律服务。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九
一、判断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
2、办理罪犯收押手续后,看守所应当自收押之日起7日内向罪犯家属或者监护人发出罪犯执行刑罚地点通知书。()。
3、禁闭的期限一般为1至10天,最长不得超过15天。()。
4、新收押人员一般不得单独关押。()。
5、安全大检查必须由看守所、驻所武警共同实施,其他民警不得参与。()。
6、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7、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应该在24小时内层报至监管局。()。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批准,在办案人员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可以临时离所回家探视。()。
9、过渡管理时间不得少于7天。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在过渡监室关押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
10、严管的实际时间不得少于15天。()。
二、单选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对收押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罪犯,应当在()小时内书。
面报告所属。
a、24b、8c、12d、48。
2、对未成年人或者()岁以上的老年人使用械具的,需经当地批注。
a、55b、60c、65d、70。
3、下面哪项不是夜间进入监区的必备流程()。
b、紧急情况下,可以通知劳动犯先一同进入监室。
c、进入监室时,须有其他民警在监室外警戒,退出监室后应当立即插闩上锁。
d、要经带班所领导批准,通知驻所武警中队。
4、下列对象中()一般应列为深挖犯罪的重点。
a、交通肇事犯b,涉黑恶势力犯。
c、国家工作人员犯罪d,家庭暴力犯。
5、对于在押人员自伤、自残的,看守所应当()。
a、不予治疗b、应当及时给予治疗,但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c、应当及时给予治疗,治疗费用由看守所承担。
d、以上都不对。
6、判处管制、拘役、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的()。
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四分之一d、五分之一。
7、根据看守所等级评定办法要求,管教民警对分管的重点在押人员做到“四熟知”,即()。
8、看守所发生重大事件、事故,应当立即向()报告。
a、本级b、上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c、驻所检察室。
d、本级和驻所检察院,上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9、管教民警应当于每月()日前(遇有节假日顺延,下同)在监室醒目位置以《在押人员月考核情况公示表》的形式将分管监室在押人员的考核情况(包括集体加、扣分)进行为期()天的公示。
a、5,3b、7,3c、5,5d、7,5。
10、办案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提解留所服刑罪犯出所辨认、起赃的,应当()。
c、由办案机关出具公函,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并当日送回。
d、由办案机关出具公函,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当日不能返回的,由办案单位看押。
三、多选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包括()。
a、制式手铐b、脚镣c、警绳d、约束带。
2、下列属于收押凭证的有()。
a、县级以上签发拘留证、逮捕证。
b、县级以上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或罪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c、县级以上的公函。
d、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的裁定。
3、给在押人员加戴械具和关禁闭的区别是()。
a、性质不同。前者是安全手段,后者是处罚手段。
4、下列属于看守所在押人员法定出所情形的有()。
a、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b、案件改变管辖或者因其他办案需要转外地羁押的在押人员。
c、留所服刑罪犯服刑期满的。
d、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
5、值班巡视民警应当把()作为观察的重点。
a、死刑犯b、重大案犯c、新入所人员d、患病的在押人员。
6、执行押解勤务时,下列属于严行禁止的行为有()。
a、由于当日无法到达,离当地看守所又很远,就近安排押解。
对象到宾馆、旅舍住宿。
b、由于原定押解线路路况不好,押解民警临时决定改变路线,走路况好的高速公路。
d、协辅警人员在民警的带领下承担押解勤务。
7、下列符合条件不需要经领导审批即可使用械具的情形有()。
b、严重闹监,非使用械具不足以制止的。
c、法院一审的,或者二审维持原死刑判决等待复核、执行的。
d、在看守所医务室治疗或者住院治疗的。
e、提讯、提审、提解、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等途中。
8、看守所安全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监所围墙,监室、放风场等物防设施。
b、在押人员加戴的械具是否牢固可靠。
c、民警安全意识及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d、报警、通信、照明、监控、交通等技防设施、装备。
9、看守所在条件需可得情况下,尽量做到分押分管的情形有()。
a、对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b、未成年在押人员。
c、初犯与累犯d、性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和市目督办《关于进行市年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xx]1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v^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完成了年初下达我局的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四大类项三级指标目标任务,自查评分分。
(一)按照全市粮油购销平衡计划,组织好粮油购、调、储、加、销各环节业务工作,成效突出。
(二)按照省、市^v^粮油安全储存的要求,所有库存粮油经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抽检,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帐实相符”。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主要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了《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和突发事件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四)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本区域粮食流通实施监管。
(五)全面完成了省、市、县各级粮油储备任务,强化了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了本区域粮食安全。
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1、我局的年工作目标年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均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v^。
2、全年综合考核自查增分、减分综合平衡后为满分100分。
3、市^v^已推荐我局为“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已上报专项材料,待批。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一
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通字[]83号)。
《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高检会[]1号)。
《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48号)。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1991]38号)。
《关于看守所使用警用约束带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公监管[]107号)。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安部公监管[2010]214号)。
第三章管理教育。
3-01.过渡管理。
(一)建立过渡管理制度。
看守所应当建立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和教育。
(二)设置过渡监室。
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设置集中关押新收押人员的过渡监室,过渡监室应当设置标志牌。小型看守所可以根据押量决定是否设置过渡监室。
2.新收押人员应当关押在过渡监室进行过渡管理。未设置过渡监室,或者同案人员较多、不便同室关押的,可以关押在普通监室,但应当进行过渡管理。
(三)进行过渡管理。
1.看守所应当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负责管理过渡监室。
女性过渡监室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
2.新收押人员入所24小时内,管教民警必须进行谈话,了解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和思想动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重点告知其在监室内患病、申诉、控告等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告知其不被其他在押人员欺侮以及一旦发生此类情况时如何处理,告知其不得欺侮其他在押人员。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3.管教民警直接安排新收押人员铺位,每日谈话,跟踪了解其思想情况和行为表现,指导其熟悉看守所相关管理规定,遵守一日生活制度。
4.值班巡视和监控民警应当对过渡监室和分散关押的新收押人员进行重点监视观察,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并作好观察记录。
5.新收押人员在过渡管理期间不参加劳动。在普通监室关押的,不安排轮流值日。
6.有条件的看守所可以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心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过渡管理和教育。
7.过渡管理时间不得少于7天。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在过渡监室关押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8.过渡管理期满后,管教民警应当对新收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和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书面分押分管意见,报所领导批准后安排监室。
3-02.分押分管。
(一)分别关押。
1.看守所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男性在押人员和女性在押人员,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2.对患有传染病处于传染期的在押人员,应当隔离关押。
3.对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性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视情分别关押和管理。
4.新收押人员一般不得单独关押,但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需单独关押的,必须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并保证安全。
5.看守所应当设置老弱病残监室,对年老、体弱、生病、残疾的在押人员集中关押。
6.按照风险评估情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在押人员实行分别关押。
(二)分别管理。
看守所可以根据在押人员涉案的性质以及本人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现实危险性等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方式。
(三)对女性和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管理。
1.女性在押人员应当集中关押。地市级以上城市根据女性在押人员的数量,设置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或者监区。女子监区应当与男子监区相对封闭隔离,监区内设置女民警值班室、监控室、谈话室等。县级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多的,可以设置女子监区;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2.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性民警管理。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女民警。收押时对女性在押人员的人身检查、女子监室的主协管工作、女子监区的巡视和监控等由女民警承担。男民警因工作需要进入女子监区时,应当有女民警陪同。
3.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室集中关押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数量较少或者因有同案人员不宜集中关押等原因,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案情较轻、恶习不深、无暴力倾向的在押人员同室关押。
4.对女性和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应当采取适合其心理、生理特点的管理方式。
(四)对留所服刑罪犯的管理。
1.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关押留所服刑罪犯。留所服刑罪犯监区或者监室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2.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分别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管理,对罪犯的通讯、会见、探亲、减刑、假释等权利实行不同的待遇。
3.对各个处遇级别的罪犯,看守所应当通过计分考核定期评比,根据罪犯的动态改造表现定期调整。
3-03.管教岗位。
(一)管教工作原则。
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每个监室除配备主管民警外,还应当配备协管民警,协管民警由其他监室的主管民警担任。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处理监室日常事务。
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由管教民警组织实施,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二)主管民警职责和要求。
1.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调入本监室在押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日顺序,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督促在押人员遵守行为规范和一日生活制度,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活动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根据在押人员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和诉讼阶段变化确定重点人员,及时与巡视监控民警、医生等沟通,并报告所领导。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重点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做好耳目物建、使用、管理和考核、撤销工作。
9.对在押人员主动坦白交待或者检举的犯罪线索进行登记,按有关规定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检举、控告的书面材料及时转送,不得阻挠或者扣押,并做好记录。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审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救治工作。
15.每月工作小结一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16.其他需要处理的事情。
(三)协管民警职责和要求。
1.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点人员并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2.主管民警不在岗时,承担管理监室事务。应当做到:
(1)对新收押人员和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进行谈话教育。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观察和管理。
(3)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班值日顺序。
(4)注意检查监室秩序,发现违规、违法情况及时处理。
(5)了解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发现患病的及时处理。
(6)其他需要应急处理的事项。
3-04.谈话教育。
(一)谈话教育基本原则。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
(二)进行谈话教育。
1.对新收押人员首次谈话。看守所对新收押人员,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首次谈话。首次谈话由主管民警负责;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负责。首次谈话的目的是帮助新入所人员知悉监管工作主要规定和要求,稳定情绪,实行平稳过渡。首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询问新收押人员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详细家庭住址和临时暂住地、工作单位、职务、有何特长、有无前科,简要案情、家庭情况、健康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
(2)告知主协管民警和驻所检察官姓名。
(3)告知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实现途径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助方法和途径。包括使用报警系统报告,向所领导、巡视、管教民警报告,约谈驻所检察官等。
(4)告知其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管理规定时应当受到的处罚。
(5)告知其监内生活注意事项,包括监室值班、卫生值日管理规定、在押人员就医规定、在押人员财务管理规定、生活用品订购规定等。
(6)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
2.在押人员诉讼环节发生变化必谈。在押人员被转捕、起诉、判决(裁定)后,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找其谈话。
3.会见律师后思想不稳定、表现异常的必谈。
4.在押人员家庭发生变故必谈。
5.被加戴械具、处罚前后必谈。
6.调换监室的必谈。
7.要求反映监室动态的必谈。
8.出所前必谈。在押人员因投送监狱、释放出所的,管教民警应当对其进行出所谈话,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保密、守法等教育。本谈话可以采取问卷方式进行。
(三)谈话教育的要求。
1.在谈话教育中,管教民警应当善于察言观色,应当留心观察在押人员的眼神、神态和举止,判断其言语的真实性。
2.保持警惕,保证谈话对象和自身的安全。
3.谈话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及时录入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
4.谈话教育结束后,管教民警应当认真梳理、分析谈话内容,确定重点,相应处理。
5.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获取信息的处理。
1.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和处置;对不合理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拒绝并作出解释。
2.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讯问笔录的要求做好记录,由在押人员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押人员举报监室内的违规情况,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制作笔录,及时处理。
4.对在押人员有自杀、暴力倾向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所领导,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控。
5.对在押人员有抵触监管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疏导、规劝,对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所领导,视情对其进行严管、加戴械具、禁闭等相应的处置。
3-05.集体教育。
(一)集体教育原则。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注重实效、体现政策。
(二)集体教育形式。
看守所应当结合实际,采用民警授课、专家讲座、现身说法、监室讨论、电化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体教育,力求达到教育效果。
(三)集体教育内容。
1.政策法律学习,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2.遵守监规纪律和行为养成教育。
3.卫生及防病常识教育。
4.组织在押人员进行文体活动。
5.劳动技能培训。
(四)集体教育要求。
1.制定集体教育工作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跟踪、了解集体教育的效果,及时调整教育工作计划。
3.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
3-06.安全大检查。
(一)组织实施。
1.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驻所武警共同实施。必要时可商请驻所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其他民警一起实施。
2.根据警力和监区布局情况对参加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严禁使用工勤人员和在押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3.落实安全警戒工作,除要求武警哨兵加强警戒外,开监室门检查时,应当安排武警在监室门口和放风场一侧巡视道上进行警戒。
(二)检查内容。
1.监所围墙、监室门、门锁、窗、墙壁、铺板、放风场顶部钢筋网等处是否牢固和完好无损;讯问室、会见室、谈话室等在押人员可能涉足的地方、劳动生产场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室在押人员报告装置是否有效。
2.在押人员加戴的械具是否牢固可靠。
3.监室内和在押人员人身是否藏有可供行凶、暴狱、脱逃、破坏、自残、自杀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4.通讯、交通、照明、电源、监控、报警装置、消防器材、武器、周界控制系统(高压电网)等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好有效。
5.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和对象。
(三)检查要求。
1.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重大节日或者必要时应当随时检查。不得以清监代替安全大检查。
2.安全大检查应当认真、细致、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检查中,民警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严密注意观察在押人员的动态,防止发生脱逃、行凶、暴狱等事故。
4.检查时不得侮辱在押人员的人格,不得损坏在押人员的物品。检查女性在押人员人身由女民警进行。
5.凡清出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应当予以登记,需要销毁的,由监销人签字存档;需要保管的,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由在押人员签字后存入看守所财物保管室。
6.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并逐项填写《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清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在押人员故意破坏监所设施,私制、私藏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应当对其予以相应处罚;对留所服刑罪犯应当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3-07.严管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
看守所设置严管监室,对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专门关押、管理和教育;对具有轻微“牢头狱霸”行为,在普通监室关押能够有效控制其有害行为发生的在押人员,也可以在普通监室内实施严管。
(一)严管对象。
1.恃强凌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或者强迫、唆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的。
2.拉帮结伙,组织打架斗殴的。
3.称王称霸,操纵监室事务的。
4.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勒索、占有或者变相勒索、占有其他在押人员个人财务,霸占他人伙食、铺位的。
5.强迫其他在押人员为其服务的。
(二)严管原则。
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女性、未成年人、老年、患有残疾或者疾病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时,应当考虑其生理、心理特点和身体状况,慎用严管措施,或者酌情从轻。
(三)严管的审批程序及期限。
1.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由管教民警提出书面意见,填写《在押人员严管审批表》,报所长审批。
2.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首次被严管的期限为1个月;再次被严管的,期限为2个月;第三次被严管的或者严管期间仍有“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期限至本人离所。
3.首次被严管的在押人员,如确有悔改表现,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所长审核批准,可适当提前解除严管措施,但实际严管时间不得少于15日。
(四)严管措施。
1.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2.停止参加劳动。
3.停止节日伙食调剂,禁止个人购买食品。
4.限制室外活动等自由活动时间。
5.限制通信、家属会见活动。
6.组织进行强化学习、训练。
7.对于在严管期间仍然拒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加戴械具或者实施禁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管的要求。
1.设立严管监室的,看守所应当确定专门民警负责管理。民警应当对严管对象实施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和谈话教育,密切掌握动态,确保安全。
2.看守所应当将严管对象在严管期间的表现记录在案,写入本人离所鉴定。
3.严管对象因生病等情形不适宜继续严管时,应当中止严管。该情形消失后,可视情决定是否对其继续执行剩余的严管期限。
4.严禁将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押人员视为牢头狱霸实施严管。
3-08.深挖犯罪。
(一)看守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的原则。
1.深挖犯罪工作必须以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前提,坚持专门工作与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相结合。
2.深挖犯罪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检举人和秘密力量的安全。
(二)犯罪线索的收集。
1.通过集体教育、个别谈话、人性化管理、亲属和社会规劝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在押人员的监管和法律政策教育,促使在押人员坦白、检举,广泛收集犯罪线索。
2.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根据在押人员涉案性质、作案特点、社会背景等情况,确定收集犯罪线索工作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收集犯罪线索。
3.将死刑犯、重刑犯、涉黑涉恶犯罪、共同犯罪、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以及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在押人员列为重点深挖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收集犯罪线索。
4.利用秘密力量和犯罪信息比对等手段获取犯罪线索,发现在逃人员。
5.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配合办案机关获取犯罪线索。
收集犯罪线索,应当制作笔录和线索收集情况报告。
(三)犯罪线索的甄别和转递。
1.对获取的犯罪线索,应当根据案件构成要素、立案标准和查证条件进行认真筛选,甄别真伪,确定是否需要转递。
2.对需要转递的犯罪线索,应当统一编号登记,填写《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经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后,及时转递案件主管机关。
3.《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各个项目应当填写齐全,线索反映的内容记载清楚,并附笔录材料复制件,被检举人属上网逃犯的应当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
(四)犯罪线索的查证和反馈。
1.有条件的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组织专门力量对获取的犯罪线索进行查证。
2.犯罪线索转递侦查部门查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向其了解查证情况,做好催办工作。
3.经查证破获案件的,看守所应当要求侦查部门及时出具破案证明或者反馈函,提供立案(受理)、破案报告,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和书面材料的复印件;对确实没有查证条件或者查证不实的也应当填写反馈函并说明情况。
4.看守所应当将线索查证情况及时告知提供线索的在押人员。
(五)建立深挖犯罪工作档案。
看守所应当建立深挖犯罪工作档案,一案一档,内容包括讯(询)问笔录、线索内容、线索转递、查证(立案报告、破案报告复印件)、信息比对、政策兑现等有关工作情况。
(六)上报和总结。
1.看守所应当每月向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上报当月深挖犯罪情况及侦查单位查证反馈情况;查破案件的应当附检举人、被检举人、查破经过及案件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兑现政策的应当随时上报。年终应当上报本年度深挖犯罪工作总结。
2.对于看守所提供犯罪线索破获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督办案件的,应当写出专题报告,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3.看守所应当及时总结深挖犯罪的经验和做法,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七)对在押人员自首和检举的处理。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首和检举表现的,看守所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送办案机关。
2.罪犯在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的,看守所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建议。
3-09.对在押人员上诉、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一)对上诉的处理。
1.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书面上诉材料,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并在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2.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的,看守所民警应当受理,记录后由在押人员签字、捺印,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二)对申诉的处理。
1.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律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看守所送交申诉材料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看守所应当将申诉材料转递给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3.对申诉材料,看守所应当在接收当日转递,至迟应当在接收的第2个工作日内转递,不得拖延和扣押。
4.对超期羁押的申诉,看守所应当在24小时内报驻所检察室和监督部门。
(三)对在押人员控告、检举的处理。
1.设置控告、检举箱。
看守所应当在在押人员容易接触又便于回避他人的地方设置控告、检举箱。
2.收取控告材料。
看守所民警应当每天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也可以与驻所检察室协商,由驻所检察干部负责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
对于在押人员口头控告、检举的,受理民警必须详细询问,并认真做好笔录,经控告、检举人确认无误后,由控告、检举人签名并按捺指纹。
3.处理控告、检举材料。
(1)对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对在押人员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材料,看守所应当在5日内转送。
(2)对没有明确受理机关,仅写明控告、检举事实的,看守所可针对控告、检举的不同内容进行处理;对明确受理机关的,看守所应当及时转送,不得扣押。
(3)看守所对收到的控告、检举材料,以及处理后通知在押人员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对匿名控告、检举,无法通知本人处理结果的,看守所也应当登记在案。
(4)看守所在处理罪犯控告、检举材料过程中,认为对罪犯的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所务会进行研究,经所务会研究、分析后,认为判决有可能错误的,应当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二
第一条 为落实看守所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公安部“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二条 确保在本所劳动改造的罪犯不发生脱逃、行凶、暴狱、非正常死亡等事故。
第三条 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看守所安全大检查与值班巡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对罪犯实行分级管理、量化管理,实行民警分区包号管理制度。
第五条 每月二次狱情分析,对危重罪犯实行跟踪管理,责任到人。
第六条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不发生差错,不弄虚作假。
第二章 罪犯教育。
第七条 罪犯投劳前,须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入监教育,并予以考核。
第八条 每月对罪犯进行一次集体教育,个别施教每名罪犯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 每年请“四长”来所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人生观、时事政治及形势教育。
第三章 罪犯奖惩。
第十条 罪犯表扬、记功、评定改造积极分子、减刑、假释必须遵照罪犯“双百分”考核的实际成绩,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罪犯因违监违纪,应该受到警告、训戒、责令具结悔过、禁闭、加戴械具或加刑惩处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法惩处。
第四章 财务财物管理。
第十二条 罪犯给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拆借。
第十三条 统一管理罪犯财物,防止私人财物被其他人侵占。
第五章 罪犯基本保障。
第十四条 保障罪犯的基本生活条件。按规定标准调剂和改善罪犯生活;保障罪犯的热、冷水供应;切实做好罪犯的防暑抗寒工作;保障罪犯人均铺位面积达1.5平方米。
第十五条 保障罪犯的辩护、申诉、上诉、控告检举和揭发权,保障有选举权的罪犯的政治权利。
第六章 执法工作。
第十六条 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取罪犯的投劳保证金、罚款、减刑假释费、保外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依法审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依法申报减刑、假释及留所执行。
第十八条 依据规定审批罪犯临时出监手续,严禁利用政策漏洞私放罪犯。
第十九条 严禁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健康权。
第二十条 罪犯满刑应及时出具证明文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暂予不予出监的规定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借故刁难或扣押迟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责任制采取100分制。除正文第二条总分为10分外,其他条款均为5分。
第二十二条 本责任制80分为及格,100分为优秀。
第二十三条 本责任制自2005年5月20日实行,原责任制自即日起废止。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三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七)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