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供电合同范文(18篇)
合同是一种双方协商和达成的法律约束力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较为完美的合同应当充分保护双方的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合同是商业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双方准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舟山供电合同篇一
供电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委托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被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_________(以下简称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用户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_变电所_________出线的_________千伏线路_____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屯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_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_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转供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名):_________签约人(签名):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被转供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舟山供电合同篇二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大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农村综合用电)
3、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_________(单/双/多)电源,____________(单/双/多)回路向用电方供电。
2、主供电源
(1)供电方由_____________________(变电所/变电站/电厂/开闭所),以___________千伏,______________(专/公用/)线向用电方_____________变电所(配电房)供电。
(2)用电容量为_______________(千伏安/千瓦),其中变压器___________千伏安/台,___________千伏安/台;受电高压电动机_______________千瓦/台,_______________千瓦/台。
(3)供电方与用电方的资产分界点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处。资产分界点属于_________________,资产分界点电源侧的资产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负荷侧的资产属用电方(但在用电方的电能计量装置、负荷控制装置为供电方资产)。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备用电源
(1)供电方由_________________(变电所/变电站/电厂/开闭所),以_________千伏,____________(专/公用/)线向用电方___________变电所(配电房)供电。
(2)备用电容量为_________(千伏安/千瓦),其中变压器___________千伏安/台,___________千伏安/台;受电高压电动机_______________千瓦/台,_______________千瓦/台。
(3)供电方与用电方的资产分界点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处。资产分界点属于_________________,资产分界点电源侧的资产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负荷侧的资产属用电方(但在用电方的电能计量装置、负荷控制装置为供电方资产)。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4)用电方采取下列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a、自备发电机___________千瓦,安装____________地点。
b、非电保安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闭锁的联锁方式__________(电气/机械),用电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5、用电方的正常运行方式:_______________(两路同时供电互为备用/一供一备/一路主供一路保安/两路供电第三路保安/两路同时供电互不备用)。
6、主供电源与_________________(备用电源/保安电源)之间的切换方式采用_________________(先断后通/先通后断)。电源之间的联锁采用______________(电气/机构)联锁,并安装在下列设备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7、未经供电方许可,用电方不得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私自增加自备电源。
8、供电方依据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原则调整供电方式时,用电方应当服从安排,并予以配合。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用电方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且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供电质量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控制范围,否则供电方无义务保证电能质量。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向用电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供电方按规定通知的停电,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1、供电方按国家规定,以受电点为计费单元按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点及安装情况如下:
计量点 电价分类及装置情况 计量方式
主供电源
备用电源
保安电源
3、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应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在用电方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用电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校验、更换。用电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处理。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并交付验表费后,供电方在七天内进行校验并将检验结果告知用电方。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误差超出允许范围,供电方除退还验表费外,并按有关规定向用电方退还或补收电费。用电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供电方检验结果15个工作日内,可向供电方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5、因_______________(主供电源/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的用电计量点与产权分界点不一致,由于____________(供电方/用电方)按国家标准(增加/减少)其变压器损耗电量:_________线路损耗由____________(供电方/用电方)负担,每月_________(增加/减少)____________%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电量的线损电量;并分摊到用电方各类用电量中计算电费。
6、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__________用电量采用_______(定比/定量)方式计算。即每月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并依据用电方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不得拒绝。
1、用电方功率因数应达到(供电营业规则)的第四十一条规定。
2、用电方应按无功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用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礼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根据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及分摊的线损和变压器损耗电量,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的电费结算电价:
受电点 单一(两部)制电价 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 力率考核标准
主供电源
备用电源
保安电源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方式为:
a、供电方电费通过_________银行向用电方__________(划拨/收取)电费。每月分__________次____________(划拨/收取)即每月_____日,划拨______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并于每月_____日划拨剩余的全部电费。具体有关事宜另行由供电方、用电方及银行方签订电费划拨结算协议。
b、用电方直接向供电企业交付电费,每月分________次交付。即每月_______日交付上月电费的________%;每月____日交付上月电费的_______%;每月____日交付_______%;每月____日交清剩余的全部电费。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电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与电表保证金。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处理。
5、用电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费时,所欠部分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1、供电方、用电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双方约定,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由供电方调度,具体调度事宜由供电方、用电方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
2、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保持相互之间通讯联系:
供电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供电方、用电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当资产分界点与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不一致时,另行签定设备维护协议。)
2、用电方受电开关继电保持装置应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用电方不得擅自更动。
3、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的,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5、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1、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应在用电方安装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2、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3、用电方应按期进行季节情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时,应及时向供电方用电检查部门报告。供电方应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协助用电方制定防范措施。
4、用电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5、用电方对受电装置一次设备和保持控制装置进行改造或扩建时,应到供电方办理手续,并经供电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用电方需装有不并网自备发电机组应向供电方申请并经批准,用电方应采取保案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期间向电网倒送电的可能性。对需并网运行的,必须经供电方检验合格,双方签订并网运行协议后,方可并网运行。
7、用电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改压和改类)时,应事先到供电方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8、供、用电双方任一方改变法定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应及进书面告知另一方。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供电方违约责任
(1)供电方的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方造成损害的,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有关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电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a、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的;
b、用电方有自备电源和非电保安措施的;
c、多路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电源,而共他电源仍可满足保安需要的。
d、多路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电源,而其他电源仍可满足保安需要的。
(2)供电方未能依法规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电方停电,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第1项承担赔偿责任。
(3)供电方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规定,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六条、九十七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用电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2)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由用电方自行承担责任;对供电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用电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_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可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双方均应自觉执行。
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电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电方检验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合同向用电方供电。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输。
2、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和图表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协议自行终止。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_份。
5、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6、本合同附件包括: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联 系 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
签 约 地: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舟山供电合同篇三
用电人:
供电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居民生活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市(州)县(市、区)镇(乡)街道(村)号幢单元室
供电人以交流低压220380伏电源向用电人单电源连续供电。
普通电能表费控智能电能表
(一)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
1、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普通电能表记录的抄见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向用电人定期结算电费。
2、供电人实行单双月抄表,用电人于抄表之日起十日内在供电人指定的地点交付电费。
(二)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
用电人向费控智能电能表配置的专用充值购电卡中充值,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费控智能电能表记录的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由费控智能电能表内置计费系统自动实时结算用电人电费。
(一)按照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收取电费,并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调整时,按规定执行。
(二)对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交付电费,经催告用电人仍未交付的,供电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对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用电人,当费控智能电能表充值余额为零时,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自动断电功能将自动中止供电。
(三)对违章用电、窃电及其他违约用电行为有权制止,依法追收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并中止供电。
(四)供电人发现用电人计量装置有问题或故障时,供电人对该计量装置进行免费检验,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则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用电人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按照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六)在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供电人在国家规定时限或服务承诺时限内组织检修。
(七)使用普通电能表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的,向用电人说明原因并按用电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在用电人提供自身信息完备、准确的情况下,供电人通过费控智能电能表提示功能、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在充值余额小于50元时,提示用电人及时充值。
(八)在营业场所公告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提供客户须知资料。
(九)根据用电人实际交付电费金额出具电费发票。
(十)按国家规定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验和维护。
(一)有权对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二)用电人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双方共同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校验,用电人预付校验费。经校验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电人承担校验费;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供电人承担校验费,同时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三)费控智能电能表用户终止用电并按规定程序办完销户手续后,可到所属区域的供电营业厅退取费控智能电能表或充值购电卡中的余额。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居民生活用电性质用电。
(五)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电变更、中止或终止业务。
(六)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的,依照用电量和电价及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在约定期限内到供电人指定地点全额交付电费;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的,根据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及时充值购电。妥善使用和保管充值购电卡,并承担充值购电卡损坏、遗失而引起的相关后果。
(七)不自行引入或供出电源。
(八)发现计量装置有异常时,及时通知供电人。
(九)为供电人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的.检验和维护提供协助和方便。
(一)安装在用电人受电点的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为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见附件:《居民生活用电登记表》供电线路产权分界示意图),为本合同所述的履行供用电义务的地点。
(二)以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为界
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后,由用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前,由产权设施所有者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由供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用电人变更、解除合同的,结清电费及其他费用后,向供电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一)用电人擅自改变用电性质、转供电或引入电源,擅自移动、开启、拆封电能计量装置的,用电人依法补交差额电费,并承担违约使用电费。
(二)用电人有窃电行为的,按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对窃电行为,供电人可制止并当场中止供电。
(三)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足额交付电费的,供电人除追补欠费外,还可向用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0/0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四)用电人交清欠费,供电人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恢复供电的,供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供电量对应电费总额的10/00向用电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未供电量按用电人前6个月平均用电量计算。
(五)供电人、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电人、用电人受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且该影响足以导致任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上述情况的,不免除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经供用电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办理完毕销户手续时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电人(盖章):用电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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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供电合同篇四
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形势下,县级供电企业必须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遵循合同管理的“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的“六统一”原则,做好合同审核、签订、履行等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完善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精神,通过“以评价促落实、以检查促管理、以培训促提升、以计划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和人员落实,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制约状态。同时,要组织办公室、财务、物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清晰地划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检查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月评价、月通报、月考核机制的管理机制,从合同上线率、审核率、执行率、规范率、准确率、调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月报机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部门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及归档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合规。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将严把合同审查关作为合同常态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委托授权、用印等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范合同流转程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肃合同授权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与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合同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的合同进行统一整理编号,并在erp系统录入项目时,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个项目名称后面均有合同编号,实现项目的线上查询,项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国网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六统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为主,按《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用相应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实用性、实效性、完整性,实现统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强统一合同文本在招标环节的应用,本着“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文本的使用规则,确保对外部供应商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不断梳理与合同类型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加有效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实严格的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对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法律审查,运用法律规定、技术经济手段,保证企业签订合同选择最佳方式、取得预期效益,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审查会签,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合同联签、备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会签程序审查、会签、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清算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投资合同;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合同及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合同等等。重点对条款完备、物资清单替代合同、乙方违约责任等情况重点审核。强化合同归档管理。合同是企业的有效凭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全面规范合同归档工作将有效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强化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是规范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分批分类整理合同台账及纸质文本,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合同双方的资信情况是合同如期履行的关键,应按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方资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信用,过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事实等进行审核,审核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若代理人代签合同,则需要审核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对于资信评价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范围内不予授标,这一举措必将对各类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发布资信评价结果,建立资信档案数据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随着依法治企脚步的不断加快,合同管理各项工作不断细化,合同数量与年递增。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需定期开展合同承办人业务培训。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帮助承办人理解较为生僻的法律术语,掌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基本原理与具体规定。通过强化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管理通用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推进合同管理通用制度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总体水平,防范企业经营合同风险。
舟山供电合同篇五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了明确供用双方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遵守港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供应用电设备为2台电焊机。
2、电源由铁路边配电箱直接提供,本着计划、节约、安全用电的规定,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3、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甲方以配电箱进线为界,乙方自配电箱出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用电量以计量电表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表的原始计量度数由双方确认后为准。电价和计量均按甲方对外统一每度元收费计算,电费每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如果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今后电业局电价有变化,则甲方的电价也随之调整。
6、乙方用电前向甲方缴纳用电抵押金500元,协议终止后返回。
7、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舟山供电合同篇六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生产班次:,周休日。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220/3既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团数达不到0.8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用电量,约定按每月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总用电量的%计算。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用电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上时,按国家规定加装无功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团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3)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并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用电方每月日定期交付。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c.。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局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3.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由用电方负责保护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4.用电方的自备发电机组要保证与电网闭锁。经供电方检查认定的接线方式不得自行变动。用电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电源。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项处理。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资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属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一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上述附件为本合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舟山供电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据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转卖给乙方。
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及屋内所有一同转卖给乙方。
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付拾万元。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
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舟山供电合同篇八
发包方:
承包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成字001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单位作为专业的配电室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公司,受聘(委托)于甲方________变配电室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及维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从事设备运行、维护、巡视、保养工作,一致达成本协议。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确保变(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乙方按照符合配电室维护资格的要求,定期向变配电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______________项目内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与设备维护工作,并认真填写日负荷月报表,并严格按甲方规定上报存档。
3、乙方定期做好运行记录和变(配)电设备的巡视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处理紧急情况。
4、乙方确保设备运行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无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包括违反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消防隐患)。乙方应对甲方值班人员定期培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及时处理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的异常事故,并及时通报甲方负责人。
6、根据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对配电工作的要求,有义务配合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完成定期性设备和安全用具的预报性实验,并妥善保管相关测试结果。
7、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做好季节性预防措施。
8、负责与电业局的职能部门联络,协调日常用电事宜,每月向甲方提交报告,保证_______________项目安全供电。
9、依据高压配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对高低压柜(箱)调试、低压配电箱(柜)、定期作检查、保养、除尘以及包年检。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保证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认真巡视,定期保养,及时维护,设备完好率。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违约、违规行为,并有权要求调换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和违反甲方要求的员工。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历和驻场服务工作。
4、甲方负责统一协调与供电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安装管理方负责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设施的保修工作。
6、甲方有义务提供运行所需图纸、资料。
7、设备及用具按规定进行检测、实验、维修、更换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认真执行本。
协议,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派出工作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须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变配电运行相关规范要求,乙方应遵循甲方相关施工改造等变配电操作的安排与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保障变电站的各类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
4、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变配电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乙方应建立配电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票记录、检查保养记录、临时停送电记录、倒闸操作记录等各项工作记录,并报甲方检查。
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规、法令和安全规程的管理指令。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配电室设施、配电系统完善建议。
8、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注重工作服的整齐,仪容仪表整洁及工作环境清洁。
9、本协议执行完毕时,乙方须交还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图纸资料及器具。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保养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乙方待甲方运行配电室设备,项目承包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因甲方工作需要而发生人员增、减变动等或者需要更换设备或者配件,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
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80%,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第二年当月,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15%,共计元人民币。
3、合同期满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余款,共计元人民币。
1、因乙方人员安排不当、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经济赔偿、处罚及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原购置的所有物品如数完好无损地返还甲方。若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自然损坏除外)。
3、因设备质量问题和外界电网原因以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事故由厂家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乙方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协调解决问题并配合事故抢修。
4、若本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甲乙双方均不负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应付费用的违约赔偿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所属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以上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舟山供电合同篇九
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形势下,县级供电企业必须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遵循合同管理的“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的“六统一”原则,做好合同审核、签订、履行等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完善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精神,通过“以评价促落实、以检查促管理、以培训促提升、以计划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和人员落实,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制约状态。同时,要组织办公室、财务、物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清晰地划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检查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月评价、月通报、月考核机制的管理机制,从合同上线率、审核率、执行率、规范率、准确率、调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月报机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部门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及归档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合规。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将严把合同审查关作为合同常态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委托授权、用印等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范合同流转程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肃合同授权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与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合同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的合同进行统一整理编号,并在erp系统录入项目时,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个项目名称后面均有合同编号,实现项目的线上查询,项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国网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六统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为主,按《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用相应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实用性、实效性、完整性,实现统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强统一合同文本在招标环节的应用,本着“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文本的使用规则,确保对外部供应商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不断梳理与合同类型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加有效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实严格的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对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法律审查,运用法律规定、技术经济手段,保证企业签订合同选择最佳方式、取得预期效益,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审查会签,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合同联签、备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会签程序审查、会签、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清算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投资合同;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合同及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合同等等。重点对条款完备、物资清单替代合同、乙方违约责任等情况重点审核。强化合同归档管理。合同是企业的有效凭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全面规范合同归档工作将有效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强化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是规范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分批分类整理合同台账及纸质文本,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合同双方的资信情况是合同如期履行的关键,应按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方资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信用,过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事实等进行审核,审核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若代理人代签合同,则需要审核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对于资信评价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范围内不予授标,这一举措必将对各类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发布资信评价结果,建立资信档案数据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随着依法治企脚步的不断加快,合同管理各项工作不断细化,合同数量与年递增。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需定期开展合同承办人业务培训。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帮助承办人理解较为生僻的法律术语,掌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基本原理与具体规定。通过强化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管理通用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推进合同管理通用制度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总体水平,防范企业经营合同风险。
关于供电所财经活动内部审计报告。
供电所关于财经活动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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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
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乙方负责人: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日。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一
本合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___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______万伏______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_______万伏变电站的______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______万伏线路接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___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二
供电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委托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被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_________(以下简称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用户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_变电所_________出线的_________千伏线路_____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屯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_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_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转供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名):_________签约人(签名):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被转供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三
用电单位:_______。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点:_______。
2、用电电压:_______。
3、用电最大容量:_______。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_______。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__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在管内承建________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xx]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计划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
5.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____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五
供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应方式。
1.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电。
1.2 在同等供应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向乙方供应。
1.3 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
第二条 收费标准。
2.1 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应依照_________水、电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收取的费用。
2.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2.3 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提高水、电的收费标准时,应在做出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提高价格标准的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第三条 付款时间。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供应水、电后六个月内,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 其他。
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2 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六
发包方:
承包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成字001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单位作为专业的配电室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公司,受聘(委托)于甲方________变配电室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及维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从事设备运行、维护、巡视、保养工作,一致达成本协议。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确保变(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乙方按照符合配电室维护资格的要求,定期向变配电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______________项目内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与设备维护工作,并认真填写日负荷月报表,并严格按甲方规定上报存档。
3、乙方定期做好运行记录和变(配)电设备的巡视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处理紧急情况。
4、乙方确保设备运行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无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包括违反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消防隐患)。乙方应对甲方值班人员定期培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及时处理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的异常事故,并及时通报甲方负责人。
6、根据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对配电工作的要求,有义务配合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完成定期性设备和安全用具的预报性实验,并妥善保管相关测试结果。
7、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做好季节性预防措施。
8、负责与电业局的职能部门联络,协调日常用电事宜,每月向甲方提交报告,保证_______________项目安全供电。
9、依据高压配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对高低压柜(箱)调试、低压配电箱(柜)、定期作检查、保养、除尘以及包年检。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保证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认真巡视,定期保养,及时维护,设备完好率。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违约、违规行为,并有权要求调换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和违反甲方要求的员工。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历和驻场服务工作。
4、甲方负责统一协调与供电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安装管理方负责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设施的保修工作。
6、甲方有义务提供运行所需图纸、资料。
7、设备及用具按规定进行检测、实验、维修、更换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认真执行本。
协议,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派出工作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须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变配电运行相关规范要求,乙方应遵循甲方相关施工改造等变配电操作的安排与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保障变电站的各类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
4、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变配电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乙方应建立配电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票记录、检查保养记录、临时停送电记录、倒闸操作记录等各项工作记录,并报甲方检查。
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规、法令和安全规程的管理指令。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配电室设施、配电系统完善建议。
8、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注重工作服的整齐,仪容仪表整洁及工作环境清洁。
9、本协议执行完毕时,乙方须交还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图纸资料及器具。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保养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乙方待甲方运行配电室设备,项目承包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因甲方工作需要而发生人员增、减变动等或者需要更换设备或者配件,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
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80%,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第二年当月,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15%,共计元人民币。
3、合同期满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余款,共计元人民币。
1、因乙方人员安排不当、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经济赔偿、处罚及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原购置的所有物品如数完好无损地返还甲方。若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自然损坏除外)。
3、因设备质量问题和外界电网原因以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事故由厂家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乙方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协调解决问题并配合事故抢修。
4、若本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甲乙双方均不负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应付费用的违约赔偿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所属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以上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七
发包方:
承包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成字001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单位作为专业的配电室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公司,受聘(委托)于甲方________变配电室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及维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从事设备运行、维护、巡视、保养工作,一致达成本协议。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确保变(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乙方按照符合配电室维护资格的要求,定期向变配电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______________项目内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与设备维护工作,并认真填写日负荷月报表,并严格按甲方规定上报存档。
3、乙方定期做好运行记录和变(配)电设备的巡视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处理紧急情况。
4、乙方确保设备运行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无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包括违反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消防隐患)。乙方应对甲方值班人员定期培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及时处理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的异常事故,并及时通报甲方负责人。
6、根据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对配电工作的要求,有义务配合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完成定期性设备和安全用具的预报性实验,并妥善保管相关测试结果。
7、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做好季节性预防措施。
8、负责与电业局的职能部门联络,协调日常用电事宜,每月向甲方提交报告,保证_______________项目安全供电。
9、依据高压配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对高低压柜(箱)调试、低压配电箱(柜)、定期作检查、保养、除尘以及包年检。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保证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认真巡视,定期保养,及时维护,设备完好率。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违约、违规行为,并有权要求调换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和违反甲方要求的员工。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历和驻场服务工作。
4、甲方负责统一协调与供电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安装管理方负责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设施的保修工作。
6、甲方有义务提供运行所需图纸、资料。
7、设备及用具按规定进行检测、实验、维修、更换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认真执行本。
协议,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派出工作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须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变配电运行相关规范要求,乙方应遵循甲方相关施工改造等变配电操作的安排与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保障变电站的各类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
4、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变配电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乙方应建立配电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票记录、检查保养记录、临时停送电记录、倒闸操作记录等各项工作记录,并报甲方检查。
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规、法令和安全规程的管理指令。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配电室设施、配电系统完善建议。
8、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注重工作服的整齐,仪容仪表整洁及工作环境清洁。
9、本协议执行完毕时,乙方须交还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图纸资料及器具。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保养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乙方待甲方运行配电室设备,项目承包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因甲方工作需要而发生人员增、减变动等或者需要更换设备或者配件,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
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80%,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第二年当月,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15%,共计元人民币。
3、合同期满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余款,共计元人民币。
1、因乙方人员安排不当、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经济赔偿、处罚及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原购置的所有物品如数完好无损地返还甲方。若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自然损坏除外)。
3、因设备质量问题和外界电网原因以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事故由厂家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乙方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协调解决问题并配合事故抢修。
4、若本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甲乙双方均不负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应付费用的违约赔偿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所属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以上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舟山供电合同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由于乙方工程施工位于甲方风机周围、集电线路下方,为明确乙方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和国家、地方电力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项目名称:
2.施工日期:年月日
--。
--。
3.项目内容: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5.乙方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恢复甲方相关风机平台,道路的原貌,不得增加甲方的占地面积;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占地面积增加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施工不得破坏集电线路杆塔、拉线的牢固与稳定,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将会影响草原积水与水流向,导致箱变积水,影响箱变、风机安全稳定运行,乙方与甲方协商负责解决此类问题。
8.乙方负责协商解决堤坝与集电线路安全距离降低的事宜。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电力设施损坏由乙方维修更换。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施工不得影响甲方道路畅通。
11.乙方对乙方新建工程影响发生的衍生事件负责。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