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口罩承诺书(汇总22篇)
通过学习天文学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天体运行规律,预测天象变化,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总结应该客观完整地反映所总结的内容。在撰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表达的准确性,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一
为进一步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我司特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一、我司承诺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管理工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
二、一旦出现本公司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同意由贵司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
三、一旦出现本公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承诺向贵司偿付违反承诺赔偿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公司公章)。
承诺日期:xx年xx月xx日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二
xxxx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三
我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与贵司联合经营承包的工程(联营合同编号: ,总包合同编号: ),所承建工程已完成综合竣工验收且已办理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要求,本工程项目已收齐工程结算款。我本人现郑重作出承诺:在收到此工程结算款后,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手续,保证不拖欠所有工程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及机械台班费、设备租赁费等。若因拖欠工资、材料及设备款而导致民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投诉,或引起集体上访事件而令贵公司声誉、经济受损的,我本人 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保障员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项目部负责人(承包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日 期:20 年 月 日
附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竣工结算书或结算审批表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四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xxx。
日期: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五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项目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理解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景,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六
本人承担了__________考试_________________科目的命题工作(包括试题及参考答案)。根据《_保密法》及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省关于命题工作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从命题之日起,对考试内容严格保密,对任何考生不做辅导,不泄漏与试题有关的内容。
3、没有亲属参加本年度命题所在专业的课程考试。
4、试题上交后,销毁所有的命题草稿。
如违反以上承诺,将按照《_保密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和省关于命题工作的有关规定,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自考办各执一份。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七
我(姓名)在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为。
我在该项目属于(劳务队长、班组长),我下属工人在本项目从事(工种)作业。我班组在该项目所产生全部劳务费预计元。于20年月日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所有工人监督见证下,本人亲自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领取该项目支付的我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共人20年月日—20年月日(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元,已累计支付我班组(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元,支付金额无任何异议。见证人为身份证号。本次领取后,该项目我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20年月日前(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已全部结清不存在拖欠行为。
我(姓名)郑重承诺在20年月日将我代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领取的全部(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如数的给到每名工人手中,保证不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如到期未按承诺将工资给到每名工人或我下属所涉及的工人出现任何因工资问题上访事件的均属于我个人欠款,与任何单位和政府机关无关,全由我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负法律责任,不需任何部门介入调解,我自愿要求且同意被欠款人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解决。
我本人且代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共同郑重承诺配合管理方的工作,绝不做出任何违法行为,如出现违法行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管理方的处罚。
全部工人签字:领取及承诺人:见证人:
(签字画押)(签字画押)。
分包负责人:总包项目经理:
(公章)(项目章)。
注:如有工人未到现场的情况。
以领款人提供工资表为准。
此承诺书原件由支付方保存日期:20年月日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八
1.一卡两用建行公积金龙卡是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联合发行的联名储蓄卡,具有公积金卡功能及普通银行卡的所有功能。
2.公积金业务功能建行公积金龙卡,是缴存公积金的凭证,员工可凭建行公积金龙卡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行的公积金柜台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包括查询、信息修改、转移、提取、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取业务及公积金贷款业务尚未开通)等。
二、使用指南。
1.关于密码问题建行公积金龙卡有二个密码,其中,银行账户密码将以密码信封的形式随龙卡送到您手上。您收到龙卡及密码信封后,请尽快到就近的建行自助柜员机修改密码,银行账户密码是用来办理银行业务的,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您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如果身份证为15位,请使用15位身份证后六位,x用0代替,是用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密码修改可在网上办理。2.公积金账户查询路径您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网站或到建行公积金柜台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缴存明细等信息。查询方式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密码(初----个人登录-----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卡面上)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目前网站暂不可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三、常见问题。
答: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深圳任一建行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损坏换卡。
2.公积金龙卡卡号不清、新卡有损坏或密码不清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卡片、密码信封到任意支行办理损坏换卡或密码挂失重置,免收换卡手续费及工本费或密码挂失手续费。
3.在查询建行公积金龙卡银行账户信息时,为何查询不到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答: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是存放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不是存放在银行账户上,公积金账户上的要在您办理提取手续后才会转到龙卡的银行账户上。
4.可以在自助柜员机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吗?
答:我行自助柜员机有此功能,但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尚未开放接口,因此,目前自助柜员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功能还未实现。
5.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目前只能办理非消费类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非消费类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情形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其它提取政策见相关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公布)。
6.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预计在年9以后才可以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系统是否可以修改公积金卡储蓄账户的密码?
答:暂不提供该项功能,公积金卡储蓄账户密码只能在柜台或我行自助终端办理。
8.已有建行龙卡通储蓄卡的客户是否还需要办理公积金龙卡?
答:公积金龙卡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缴存职工的有效缴存凭证,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普通储蓄卡不具备的功能,因此需要开立公积金龙卡。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九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xxx
日期: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签字领取的`工资表上的工资数额确系本人真实的劳动报酬,没有配合其他人虚假冒领。如有虚报冒领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2012年1月19日
班组人工工资发放表
班组长姓名 身份证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发放地点:
由我班组承包的 项目工程 分项工程 ,为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班组工人已按项目上的有关规定给工人签定了劳动合同和办理了进场纪录等相关手续。
经现场所有工人同意工资由该班组负责人 身份证 代领,特此证明.
代领人必须在工资领到之日起2日內把工资发放至工人手中,并出示工资发放记录文件;如若没履行上述承诺出现工人上访和经济纠纷等事件,一切责任由代领人承担,与 项目部无关,并且项目部将给予暂停你公司工程款的拨付并给予你公司一定的处罚。
工资代领人签字(手印):
现场施工工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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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一
xx-xxx-xx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
日期:x年x月x日
中铁四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使用的所有劳务工都已录入劳务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均已及时领取了20xx年xx月—20xx年xx月的工资,总金额为2791807元,贰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零柒元整(大写),所有劳务工费均以足额发放。我方保证不收回劳务工的工资,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劳务工当月工资为理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我方向贵方支付上述所领工资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我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方(签字或盖章):
2015年xx月xx日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绵阳是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与本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了《 》,将其承包贵公司建设的高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工程的劳务交由本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人工费至今尚未付清。
本人知悉贵公司已按与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的约定,向其按约支付了工程款;同时,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也向贵公司承诺领取工程款后,却拖欠本人人工费,致使本人也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本人在向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索要人工费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带领民工围堵高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向贵公司索要人工费,后经涪城区人社局、龙门镇人民政府、龙门镇派出所协调,现由贵司代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向本人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元。为此,本人郑重向贵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人工费的事宜完全真实,若有虚假,本人愿向贵司双倍返还上述贵司代支的款项,并愿意承担涉嫌诈骗的相关刑事责任。
二、本人确认领取前述款项后,及时向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绝不会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项。
三、本人保证领取前述款项后,及时向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绝不会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项。
四、本人保证领取前述款项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去贵司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工程项目所在地闹-事、围堵、影响贵司的正常办公秩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盖章并签署意见:
致:xx-xxx-xxx-xxx-xxx: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
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承接 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4、我公司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承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二
【受理机构】: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机构。
【办理对象】:广州户籍居民。
【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资料准备1、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
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3、有工作单位的,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4、网上申请的,需网上申请回执。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
2、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内。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婚育服务中心,在线填写《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交,打印网上申请回执及在线提交后的业务表单。
2、申请人携带办相关资料及网上申请回执去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具意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后发证(申请人根据在线申请回执或结果反馈信息去指定地点领证,或者通过送件上门方式获得。)。
一、提交齐所有资料后,街道办多久可以出具计划生育服务证呢?
答:根据规定,在8个工作日须出具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广州办理计生证,需要哪些资料?
答:需准备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值得注意的是若有工作单位的需所在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如果是网上申请的需带上网上申请回执。
三、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广州计划生育服务证?
答:申请人登录婚育服务中心,在线填写《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交,打印网上申请回执及在线提交后的业务表单。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即可。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三
广东“单独二孩”正式实施并开始受理“单独二孩”的申请。那么,生育二胎的审批如何办理?南山区粤海街道办计生科科长吴先浩和海珠社区工作站的计生专干陈宁红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
单独家庭涵盖4种情况。
据了解,单独家庭涵盖如下几种情况:男女双方户籍在深圳的,须在深圳办理再生育审批;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外省份的,也可在深圳审批;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省内,或是单独非深户但双方户籍都在省内的,则要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双方户籍都在外省份,则不能享受深圳的单独二孩政策,必须回其户籍所在地按当地政策办理。流动人口若在深圳有生育保险的,只要符合政策取得再生育审批,到街道办办理计生证明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递交申请须准备6个“证”
吴先浩介绍,办理生育二孩申请须准备6个“证”,分别是。
6类证件准备齐全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须加盖6个章,分别是: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出具相关证明也可受理。
最快约15天可完成审批。
陈宁红表示,按照正常的流程,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表和齐全的材料受理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5个工作日内转送到街道办,街道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15天,之后申请人就可领取到《二孩生育证》了,整个流程为一个月左右。而对于即将出生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会给予加急办理。工作站当天将申请材料送达街道,街道当天完成审批,只需等待15天的公示期即可领取《二孩生育证》。
陈宁红提醒,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当地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计算基数,征收2%的社会抚养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6月30日后计划再生的应该先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怀孕、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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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四
自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口罩成为了一个稀缺资源,许多人一直在尝试着寻找合适的口罩。然而,由于库存紧张,很多人都很难有机会获取到口罩。而在这个背景下,志愿者领取口罩成为了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在我参加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后,深刻体会到了志愿者领取口罩背后的深刻含义。
志愿者领取口罩是一项义举。它不仅关注着有需要的人,而且关照着一些特定的人群。例如,老年人和社区服务人员等都能够通过志愿者领取口罩这一平台获得到口罩,并且不必冒着风险到外面去购买。志愿者领取口罩的义举不仅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了一个只能获取住口罩的方法,还可以让志愿者们深切感受到自己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志愿者领取口罩首先学会了关心别人。志愿者不仅可以为其他人提供便利,同时也首先开始学习关注别人的需求。通过志愿者活动,志愿者们不仅可以体验到自己在社区中的作用,还可以对现实环境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因此,志愿者领取口罩的实践并不仅限于给别人提供帮助,更为重要的是能够让志愿者们感悟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重要性,并去留心别人的需求。
志愿者领取口罩所涉及到的本质问题,是社区服务。通过志愿者的贡献,许多需要口罩的地区都可以得到服务。志愿者领取口罩是一个很好的社区服务的平台,能够点亮社区服务的光辉之路。志愿者们所开展的活动,不仅能够为社区注入正能量,还能够让社区的发展得到更好的改善。因此,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不仅是一种义举,更是为社区服务发出了很好的信号。
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对于志愿者个人来说,有非常显著的收获。志愿者们可以学会尊重和理解别人,感受到自己所在社区的认同感,同时也可以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团队意识。通过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我们能够体会到作为一名志愿者所能够展现出来的责任心和爱心,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志愿者们的影响力在不断的拓展和加深。因此,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对于志愿者个人来说,收获是非常多的。
结论:
总之,志愿者领取口罩不仅仅是一项义举,更是一个爱心的传递和社区服务的延伸。在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整个过程中,志愿者们可以学会尊重和理解别人,感受到自己在社区中的地位,同时也能够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团队意识。通过志愿者领取口罩,我们不仅可以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也注入了这个社会的正能量,为社区服务注入了新的动力。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五
近日,武汉、湖北等地疫情日趋严峻,为了有效控制疫情的蔓延,许多志愿者纷纷加入到抗疫队伍中来,为了保障志愿者的安全,政府也提供了免费口罩领取的政策。今天,本人有幸领取了政府提供的口罩,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本次领取活动,提前了解了领取时间、地点、口罩数量及注意事项,并带好了有效身份证明和佩戴好口罩进行前往领取,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领取过程的感受。
在现场,志愿者们井然有序地开展了工作,所有的志愿者的态度和服务都非常的好。他们循序渐进地对每个人进行登记、核对身份证和信息,然后再发放口罩。在领取过程中,志愿者们很认真地询问每位居民的身体状况,以确保领取口罩的人的身体状况良好,从而保证他们的个人安全。
三、领取的意义。
我认为免费领取口罩的政策,不仅给了居民防疫的保护,更有助于增强人们的意识,提高人们的安全防御意识。当然,志愿者们的工作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免费领取口罩,虽然表面上是在保护个人的健康,但更重要的目的是阻止疫情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人的自我保护都是我们共同的贡献。
四、对志愿者们的认可。
志愿者们在这个特殊时期所做的努力,深深地感动着我。他们不惜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迎着酷暑或严寒,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负责、细心、专业,给过程、形象和效率都是绝对的保证。他们真正地理解了“公民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含义。
五、未来需持续关注。
领取口罩仅仅是防疫的第一步,我们仍需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将自己的健康放在首位。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志愿者的保护,避免被恶意攻击和侵犯。
总之,借此机会我要感谢志愿者们为抗击此次疫情的无私付出,以及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共同抗击疫情,守护我们的家园,打赢这场艰苦卓绝的战役。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六
第一条办理对象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再生育具体条件的夫妻。
第二条受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三条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的需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证明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四)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本市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法人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市外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五)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张。
(六)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符合再生育条件。
第四条办理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
1.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在户籍地领取并如实填写《重庆市再生育审批表》,按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
2.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规定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二)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下列程序审核再生育申请。
1.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对申请作出处理:
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当场发出受理通知书。
2.收到再生育申请后,应当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两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三)区县审批。
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应当在收到再生育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发给申请人再生育服务证,并通过fis通报其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再生育服务证》编号共十八位,第一位为英文字母“s”,代表生育服务证;第二位至第十八位为阿拉伯数字,其中第二位至第三位填“30”,代表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第四位至第七位为登记年份,第八位至第十三位为区县代码,第十四位至第十八位为区县办证顺序号。
第五条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由发证机关书面告知其再生育服务证作废;已生育的,按生育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第六条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应按照要求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再生育所需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妇女生育后,《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失效,不得凭原《再生育服务证》再怀孕生育。
第八条遗失《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
死产、新生儿死亡、《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损坏严重需要换证的,应持旧证到原发证机关更换新证。旧证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九条《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
第十条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发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fis通报另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拒绝受理、互相推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持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违法生育的,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一)施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二)谎报婴儿死亡的;。
(三)遗弃、买卖、残害子女的;。
(四)提供信息不真实,骗取《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
(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6月15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作废。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七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开始陆续向社会发放口罩,为了确保口罩供应能够尽快到达广大群众手中,各地都设立了领取点,允许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前来领取口罩,从而将口罩分发给更多需要的人。许多志愿者从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他们不计名利地去做志愿服务,表现出了人类美好的一面。本文将分享一些从志愿者领取口罩中得到的心得和感悟。
第二段:志愿者的角色和义务。
志愿者在领取口罩的过程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要努力获取口罩资源,还需要具备对口罩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地使用和分发口罩。在领取口罩之前,志愿者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学习口罩的分类、筛选口罩条件和有效穿戴。当获得资源后,志愿者需要负责口罩的清点、分类、打包等工作,确保每一份口罩都能够发放给需要的人。
第三段:志愿者遇到的挑战。
志愿者在领取和分发口罩时,遇到了很多挑战。首先,口罩数量有限,需按照具体条件筛选,这就需要志愿者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其次,志愿者需要在不同的地点移动,有时还需要进入疫情区域,这就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安全意识。最后,志愿者需要面对一些懒惰、麻烦和不理解的领取者,这需要志愿者具有耐心、清醒和责任心。
通过这些挑战,志愿者们深刻认识到这是一次摆脱自我,接受群体的考验。志愿服务就是要付出,就是要坚守。当众多领取者排齐队列,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有序领取到口罩时,志愿者们感到自己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享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尊重和赞誉。志愿者们说,这种服务行动是一种精神富足和成就感的产生。许多志愿者表示:感谢这个时代给我们一个施比受的机会,让我们不再沉迷物质和封闭自我,我们会继续肩负着责任,秉承爱心而行。
第五段:总结。
志愿者领取口罩的过程,不仅让志愿者参与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也让我们看到了无数志愿者在这个基石上搭建的爱心大厦。志愿者的身影穿梭在城市间,为我们带来了不一样的温暖。总而言之,志愿者的精神符合人类文明的社会价值和情感关怀,是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让这种志愿精神在我们身边得到更大的传承和发扬,共同构建一个更好的社会。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八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2、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
无
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颁发《生育服务证》。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十九
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六条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不属于199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实施范围,按照本规定新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的职工,本规定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第二十一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8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医疗费仍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补助。但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失业人员死亡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供养人数发给。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两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给付12个月。第二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二十
1、四张表格(审批表一式两份、花名册、退工登记表、审核表)、档案(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2011年5月前公司提供缴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信用社存折复印件。
2、办理失业证材料: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
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对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但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第七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围产期医疗保健部门联系的制度,掌握育龄妇女办理围产期医疗保健及新生儿出生情况。
第八条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在领取《生育服务证》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第九条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户籍部门的'联系,双方应建立新生儿入户情况的通报制度。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育龄群众提供有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服务,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有关情况登记在《生育服务证》上。
第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5月30日市计划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根据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领取口罩承诺书篇二十二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第一个子女”和“再生育子女”两种。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到女方存档单位(无档案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下同)领取《生育服务证》,双方存档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双方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申请在本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到本市一方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第四条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或从市或区县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填写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后,由双方存档单位分别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提交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区县人口计生委分别进行审批。
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申请在本市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按前款规定填报《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第五条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向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历次离婚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还应当提交符合《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京人口发〔〕12号)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因第一个子女属于非遗传性病残而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提交《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已怀孕或其子女已出生的,申请人应当向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在内的相关材料。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为符合本市生育政策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其工作单位的当事人,由工作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人事部门负责出具其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的.本市失业人员,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市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由存档部门为其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人事档案的本市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为其出具证明。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七条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另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一方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如其子女在境外出生或定居,申请人应当提交定居证明、护照、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公安部门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
第八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华侨,境外生育的子女均不在境内定居,申请在本市再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国务院侨办关于涉侨计划生育政策的若干意见》(国人口发〔〕103号),由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申请人除按照本细则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由侨务部门办理的华侨身份证明。
第九条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除个人证件原件外,不退回申请人。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办理《生育服务证》条件的,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答复申请人。
第十条双方户口均在本市,应当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新生儿拟随男方入户的,应在新生儿出生后持《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8月27日颁布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