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墓地合同(通用19篇)
通过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商业决策,并确保双方权益平等。那么,如何起草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呢?首先,明确双方的身份和对应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主体合法并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其次,仔细考虑合同的条款,确保合同的内容明确、具体,并能充分保护各方的权益。此外,注意合同的格式与表述,避免术语不明确或存在歧义。最后,双方要确保在签署合同之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希望以下合同样本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起草合同。
购墓地合同篇一
张九龄墓位于广东韶关市北郊罗源洞山麓。张九龄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丞相,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春,回乡扫墓,因病逝世于其家中,享年63岁,被溢为“文献公”。开元东南方二十九年葬。
墓地环境。
张九龄家族墓地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地前面是张文献公祠,祠堂后山约120米处是张九龄及其妻卢氏、弟张九皋、九章的墓冢,是广东省具有代表性的唐代大墓。张九龄为砖室结构,座北面南,平面呈“古”字形,分墓室、甬道、耳室三部分。墓室为主体建筑,成四角攒尖式顶,长7.98米,宽4.8米,高5.35米,四壁及甬道均有侍女蟠桃园等壁画,是广东境内最早出土的、绝无仅有的唐代壁画。墓前神道原有石座像分立于两旁,今有唐岭南节度使、著名书法家徐浩撰写的《神道碑》和杜甫作诗的《故右仆射相国张九公龄诗碑》。墓下有飨堂。今飨堂内还保存着明清以来的碑刻。1960年7月,经文物管事委员会愈墓。
张九龄及其家族墓地位于韶关市武江区墩子头村翠珠岭。为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迁葬墓。墓面为半圆土堆构筑,是座砖室墓,平面“古”字形,通长8米,分墓道、耳室和棺室,墓道和耳室皆为券顶,墓道长3.18米、宽1.09米、高1.70米,两个耳室分别长0.80米、宽0.52~0.54米、高0.33米;棺室为锥形尖顶,长4.82米、宽4.80米、高5.35米,有残存人物壁画。墓曾多次被盗,残存随葬品有陶罐、滑石器具、“张拯”陶砚和一方墓志铭(见第五章第二节墓志)。墓侧有神道碑1通。墓前现存石羊三只,二进深院落张文献公祠一座,硬山顶,面积约200平方米。墓中出土一批滑石佩饰和两件玉器,较为珍贵。1962年7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墓主。
张九龄出生于官宦世家。少聪慧能文,弱冠参加科举考试获中进士,为秘书省校书郎、右拾遗。又登“道侔伊吕”制科,为左拾遗。他曾上书唐玄宗李隆基,主张重视地方官人选,纠正重内轻外风气;选官应重贤能,不循资历。后因与主政者不合,一度辞官返回家乡。期间,主持修筑梅关古道上的大庾岭驿道,保障了南北交通要道的畅通。唐开元六年(718)返回京城,宰相张说重其文才,称为“后出词人之冠”。开元十一年(723)被任为中书舍人。及张说罢相,因受权力斗争**的牵连而被调往外地任官。开元十九年,玄宗召为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再迁中书侍郎。由于他才学超群,风度亦甚佳,因而颇受玄宗的'赞赏。开元二十一年,被任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丞相),主理朝政。他建议于河南屯田,引水种稻,遂兼河南稻田使。
其时,唐朝处在全盛时期,但却又隐伏着种种社会危机。张九龄针对社会弊端,提出以“王道”替代“霸道”的从政之道,强调保民育人,反对穷兵黩武;主张省刑罚,薄征徭,扶持农桑;坚持革新吏治,选贤择能,以德才兼备之士任为地方官吏。他的施政方针,缓解了社会矛盾,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开元盛世”起了重要的作用,因而被后世誉为“开元之世清贞任宰相”的三杰之一。
在主理朝政时敢于直言向皇帝进谏,多次规劝玄宗居安思危,整顿朝纲。玄宗的宠妃武惠妃,欲谋废太子李瑛而立己子时,命宫中官奴游说九龄,九龄叱退使者,及时据理力争,从而平息了宫廷内乱稳定了政局。而对安禄山、李林甫等奸佞所为,张九龄更痛斥其非,并竭力挫败其阴谋。
玄宗欲以范阳(今北京)节度使张守圭为相,以朔方(今宁夏灵武南)节度使牛仙客为尚书,九龄都反对,玄宗不悦,唐玄宗被李林甫的谗言所惑,玄宗遂于开元二十四年迁九龄为尚书右丞相,罢知政事。罢相后不久又因他荐举的监察御史周子谅弹劾牛仙客,触怒玄宗,坐“举非其人”,贬为荆州长史。
开元二十八年(740),张九龄因病在韶州曲江逝世。
初,安禄山讨奚、契丹,战败,被执送京师。九龄主张按军法处以极刑,玄宗不从。
开元二十四年(736),安禄山任平卢将军,在讨伐契丹时失利,张守珪奏请朝廷斩首。此前安禄山入朝奏事,宰相张九龄对侍中裴光庭说:“乱幽州者,必此胡也。”这次作战失利,他遂提笔批示奏文说:“穰苴出军,必斩庄贾;孙武行令,亦斩宫嫔。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唐玄宗不明华夷之辨,看了批文后说:“卿岂以王夷甫识石勒,便臆断禄山难制耶?”终未准奏。
之前,安禄山曾入京朝见,拜见过时任宰相的张九龄。张九龄颇有识人之道,明察秋毫,看出安禄山是奸诈之徒,断定日后此人必会作乱。此次适逢安禄山干犯军法,被押送京城,奏请朝廷判决。张九龄毫不犹豫在奏文上批示,为严肃军纪,将安禄山斩首。可惜,唐玄宗没有最终批准,却为示皇恩,将安禄山释放。最终安禄山反叛,重演了西晋末年,羯族石勒反晋乱华的一幕。
在他死后不久,曾被其断言“必反”的安禄山果然掀起了“安史之乱”,从而导致唐朝迅速从“全盛”走向没落。唐玄宗奔蜀,因追思张九龄的卓见而痛悔不已,遣使至曲江祭九龄。
购墓地合同篇二
陌生人匆忙收拾蒿草。
垫窝。
几扇虚掩的.石门。
在西岭重新被扶正。
剥落的那些灰尘。
一片一片一篇一篇。
如朱颜般精明。
一切成熟与否。
最后都归于仓。
都归于乡。
黎明证书与船票。
高尚路过与挂灯笼的柿子树。
都在西岭。
购墓地合同篇三
朱然家族墓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南郊安民村马沿岗。朱然(公元182-公元248年),是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
目录墓群介绍墓群发掘朱然生平考古发现收缩展开墓群介绍。
朱然家族墓地墓群面积约1万平方米,由封土、墓道、墓坑、前后墓室组成,南北总长9.1米。前室近方形,内置祭台和陪葬者漆棺;后室长方形,内置墓主漆棺。出土文物140余件,其中漆木器80余件,漆器上多有精美的彩绘图案,如“童子对棍图”、“贵族生活图”等,是三国时期美术史实物的重要发现。漆木器中的两件犀皮黄口羽觞,工艺精湛,是罕见的文物精品。墓中出土的木刺和谒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名片。出土的.6000多枚汉代和三国时期的铜钱,品类繁多,为研究三国时期的币制和社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墓群发掘。
朱然墓位于市区南部的雨山乡安民村林场境内,1984年6月市纺织厂基建时发现。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马鞍山市文物普查队对墓葬进行了发掘。发掘资料证明,墓主为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朱然。经考古鉴定,朱然墓是迄今为止长江中下游区域已发掘的300多座东吴墓葬中最能反映东吴最高统治集团墓葬特点的一座大墓。墓室虽早年被盗,但许多随葬的精美漆器幸免劫难。在140余件出土文物中,有部分被列为国家一级珍品。
朱然生平。
朱然(182-249),字义封,汉丹阳故鄣(今浙江安吉县西北)人,出身东吴豪族,13岁过继给舅父朱治为子,少时曾为孙权同窗好友。三国争雄,朱然北抗曹魏,西拒蜀汉,一生屡立战功,官左大司马、右军师。
考古发现。
1986年,朱然墓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文化局拨款1万元,市地方财政拨款4万元修建朱然墓文物陈列馆。陈列馆为一座汉代风格的仿古建筑,由南京工学院古建筑研究所刘叙杰教授设计。馆以墓体为基础,古朴凝重。馆内大厅中央部分是墓穴,穴中置棺木一尊。四周陈列有墓中出土的文物和有关朱然墓研究的图片、中外文献资料等。游客在参观中,可以领略到1700多年前三国时代的社会风貌。墓道位于墓坑正南,为阶梯式,共26级,坡度19度。墓道长9.10米,土色与封土相同。墓坑在封土下,上口距地面深35厘米,墓坑形状不甚规则。坑底稍小于坑口,距墓上口深3.60米。墓壁不甚光滑,墓坑内填有灰白色土。墓室位于墓坑正中,用砖砌造,由南至北依次为甬道、前室、过道、后室。从外部测量,总长8.70米,宽3.54米。内铺地砖,都作人字纹铺砌,墙体为“三顺一丁”的砌法。“四隅券进式”穹降顶,左右两侧各用两层砖垒砌祭台。室中置一漆木棺,为其妻妾的葬具。前后室之间的通道,位置偏左,形状、砌法同甬道。后室中置一较前室稍大的漆木棺,为墓主朱然的葬具。木棺内外表面贴有一层麻布,上涂漆腻。棺外用黑漆,内用朱漆。朱然墓内共出土随葬器物140多件,有漆木器、瓷器、陶器、铜器等,其中漆木器约占57%。许多漆器上彩绘人物故事和动植物纹图案。
购墓地合同篇四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___.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___.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___.
四、转让的价格为***___元(大写___元)。
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宅基地过户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
六、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产权、使用等作了详细了解并已知悉。
八、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___万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___万元。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往来通讯方式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墓地合同篇五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xxx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愿将其位于*南公路管理局大院内的_____栋_____楼,房号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水费、电费等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墓地合同篇六
从洛阳千唐志斋博物馆获悉,近日,该馆先后征集到王之涣的堂弟王之咸及王之咸第五子王绾的墓志,据该馆有关负责人称,截至目前,洛阳曾经出土过王德表及其夫人、王洛客、王之咸、王绾、王之涣等王氏家族的九方墓志,足以说明唐代著名诗人王之涣家族的墓地就在洛阳。
王之咸的墓志记载,他的.祖父名叫王德表,曾做过瀛州文安县令;父亲名叫王景,曾做过登州和莱州刺史等官职;王之咸曾做过长安县尉等职,后因故被贬为淄川郡司士。唐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四月十二日,五十七岁的王之咸因病死于淄川官舍。天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他和夫人李氏被合葬于洛阳北邙山。
王绾墓志记载,王绾一生曾做过十个官职,最后被授予左赞善大夫之职。公元七九三年,王绾死于京城长安。王绾的二哥当时在江南任御史中丞,听到消息后,让儿子赶到长安,护送王绾灵柩回洛阳,并于第二年四月七日葬于北邙山祖茔。
据千唐志斋博物馆研究员赵跟喜介绍,志文记载,王之涣家族原籍山西太原,死后最早葬在洛阳的为王之涣的祖父王德表。王德表晚年住在洛阳,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一子名字不详,另外四子分别叫王昱、王洛客、王景和王昌,死后也都葬在洛阳。王之涣为王昱的儿子。目前,千唐志斋博物馆共收藏有王氏家族七方墓志,王洛客的墓志现藏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王之涣的墓志出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现藏南京博物院。
购墓地合同篇七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楼盘名称:
身份证号:
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个,(人民币大写:______万____________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车库买卖简单版协议书。
购墓地合同篇八
乙方(买受方):_______住址: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车辆识别号:_______,车款为***_______卖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付清_______全部买车款。
二、甲方将_______交给乙方及车全部手续(行驶证、附加费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辆保险)。
三、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无条件给乙方过户,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辆交易之前,所发生债务、债权、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及一切事宜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五、此车辆交易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一方违约,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购墓地合同篇九
流水墓地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阿羌乡昆仑山深处流水村附近的阿克布拉克台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对这一墓地进行了连续发掘,揭露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清理各类墓葬65座。均为石堆竖穴墓,墓坑上层通常有填石。墓中单独埋入的一次葬现象较少,大多数墓葬为一次葬人骨与多具二次葬人骨共存,一次葬人骨葬式皆为仰身高屈肢姿式。在墓坑内接近人骨处多陪葬有家畜头骨和四蹄,一般以山羊为主,个别规格较高者用马。出土随葬品中,独具特点的陶器刻划纹饰,斯基泰文化样式的金属装饰物,风格不同于中原和北方草原地带的刀、斧、矛、马镳等铜器,昆仑山地区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玉器,以及具有新疆地区特点的石器等,显示出该墓地的独特文化面貌。对墓地所出人骨所作的碳十四测年数据为距今2950±50年。
流水墓地是首次在昆仑山北麓发现的青铜时代墓葬,也是迄今在昆仑山北麓地区所发现年代最早的古代文化。这种在新疆首次发现的'以陶器刻划纹为代表的文化类型,与西藏、甘青地区的某些古代文化有相似之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出土的铜或金质耳环的样式与西伯利亚地区早斯基泰文化中的耳环样式极为相似。流水墓的的考古发现为探讨当时昆仑山北麓地区古代居民的文化面貌提供了科学资料,尤其是能够系统地提供研究克里雅河上游古代文化的准确材料。对出土人骨的初步鉴定结果表明,30前昆仑山北部地区的种族混杂程度已经很高。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在墓地中均占有一定比例,蒙古人亚种(西藏人)的发现则说明当时青藏高原南北的文化交流已经明显存在。
另外,在墓地之下的地层堆积中,还发现了较厚的炭灰层,为大面积古代生活用火遗迹,碳十四测年为距今4400年。说明这是一处古代人类活动持续时间相当长的重要遗址,对探索昆仑山地区早期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购墓地合同篇十
根据《xxx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车辆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卖方将车辆交付买方使用,同时卖方于协议签订当日配合买方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小写:元)。
卖方于年月日从买方借款人民币:元,上述车辆价款由买方从借款金额中扣除,并向卖方出具收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墓地合同篇十一
乙方:xx。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xx)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xx)*方米。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xx)元/*方米,共计***(xx)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乙方在获得甲方**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由于年代和甲方**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人(签字、手印):xx。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手印):xx。
乙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xx。
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
购墓地合同篇十二
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购墓地合同篇十三
你好,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的范本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_________________墓地后后坎抵达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左右宽),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特此协议。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购墓地合同篇十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
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下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1、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其它:_________元整。
5、合计: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1、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2、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墓地合同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元。在签订。
协议书。
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购墓地合同篇十六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耕地转让墓地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租赁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a;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作为依法成立和备案的合法主体,受甲方各土地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乙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甲方以租赁的方式,将所辖区域内1920.488亩耕地流转给乙方。流转土地的实际面积以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实地测量面积详见附件1)。
该耕地总租赁时间为20________年。租期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顺延,顺延至承包人重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止。顺延后的租赁价格、递增比例及支付方式按原合同执行。租期以土地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一)租赁价格
该耕地租赁价格为每亩每年度1500元人民币;从第________年度起,该耕地租赁价格每亩每年度递增80元人民币。
(二)租用耕地交接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用耕地正式移交乙方。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该流转耕地租金________年一付。第________年度流转耕地租金支付方法:自在该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________年度流转耕地租金,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上。从第________年开始,乙方于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一次性付清当年耕地租金。
地上附着物的处置和补偿另行签订协议。
1.该租赁耕地地块内的放羊桥水库、地下暗河为甲、乙双方共同使用。甲方将放羊桥水库的提灌设备一套移交给乙方。移交后的管理、维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保障甲方在灌区范围内的生产生活用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不改变水库、地下暗河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其进行景观和使用功能的提升改造。
2.地下资源按国家的法律、法规使用和处置。
3.乙方每年向德马社区大德马村小组支付15000元的水库公用资金。
1、该租赁耕地地块涉及多个承包方的,甲方应当取得每个承包方授权委托书,委托甲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交付乙方。
2、该租赁耕地地块属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甲方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函交付乙方。
3、甲方负责将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交____县农业局备案。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分别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上述租赁耕地享有合法权益。
2.对租赁耕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该租赁耕地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合法利用。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4.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双方的关系,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5.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和应用。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村民到乙方就业。
7.按时将收取的耕地租金支付给各土地承包人,不得截留、扣缴土地流转费。
8.不得再次把土地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依法享有所承租耕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有权对所承租的该耕地进行流转。
3.依法在承租耕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如果承租耕地被国家依法征用,有权获得所投入建设的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相应补偿;同时不再支付被征用耕地面积的租赁费。
5.在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享有对承租耕地所投入建设设施的处置权。同等条件下,对该租赁耕地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有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赁费的义务。
7.同等就业条件下,有优先向甲方提供就业机会的义务。
8.依法享有各级政府提供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补助以及政策性补贴和服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或解除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核心人员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如果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承租的耕地转租给第三方。转租时要签订转租合同,但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一旦发生转租,甲、乙方双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一)如果甲方不按期完全交付土地或者乙方不按期完全支付土地流转费,每逾期一天,按当年土地流转费总额的3‰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再支付对方________年的耕地租金作为违约金。
(三)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耕地租金给各土地承包人而生产纠纷,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四)若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擅自改变租用耕地用途或者给租用耕地的耕种功能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建设征用该租赁耕地,乙方有权享有征用方对该承租耕地上建筑设施、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及其它相应的补偿。
(二)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果继续租赁关系,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如果乙方不需继续租赁该耕地,应在租赁期满前处理完地上附着物,按期归还土地给甲方。
(三)履行《宜良九乡农业文化城堡项目用工培训暨辅助性生活补贴方案》的内容(详见附件2)。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____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墓地合同篇十七
出售方(甲方):电话:
认购方(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车库∕储藏室坐落位置:隋缘居(区)号楼号。
二、乙方认购的车库∕储藏室面积为:平方米,车库∕储藏室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三、认购方在年月日交总价款为元,
大写: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约定:一次性付款。
五、小区内的车库不得改变用途,更不能改变其房屋结构。
六、车库∕储藏室不办理房产证。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售方:认购方::
出售方签章::乙方代理人::
购墓地合同篇十八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依据__________________,拟定以下条款:
一、征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为____亩;____年;,征用土地用于____________。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征用土地为_______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墓地合同篇十九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
传真:___。
电话: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