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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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均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6375件,结案6240件,结案率97.6%,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罚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效裁判的此类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1人,重刑面占10.7%,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平安黄山区建设。
推行规范量刑,注重依法保障人权。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对73件刑事案件实行规范化量刑,取得了良好效果,我院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判处缓刑80人;为经济确有困难的17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超期羁押问题,充分彰显司法文明。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庭审中专门设置帮教程序,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罪犯165人,其中依法判处缓刑81人,尽力挽救失足者。20xx年我院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黄山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时,采取以案说法、举办讲座、上街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矛盾化解,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236件,审结4125件,结案率为97%,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516件,调撤率为61%。区法院黄山风景区法庭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议案件41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及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件,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件,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区的进程。
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权益。坚持依法执行和文明执行并重,分散执行和集中执行相结合,说服教育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实现。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669件,执结1651件,执结率98%,执结标的达8900余万元。20xx年区法院执行庭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同年区法院被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20xx年区法院被省高级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三)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完善立案、信访工作场所便民服务设施,简化立案程序,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努力做到受理及时、移送审理快捷;推行办案法官及信访工作人员联合接访制度,慎重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树立人民法院形象,我院规范了信访接待场所,诉讼服务设备齐全,还配备了安检门禁等设施。在立案上,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注重简易程序和调解方式结案,尽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倡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特别对事关民生的案件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因案制宜、有的放矢。采取主动引导、效率优先两项策略。把握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时机。做到关心、用心、耐心、细心四心并用。尽力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目的。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完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质量评查监督制度,突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随案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对审判形势和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通报,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了司法公正。五年来,共评查各类案件6000余件,案件总体优良率97%,审、执案件合格率100%。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两个过硬”等学习教育活动,以宋鱼水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五年来,全院有22个集体、32名个人获得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和命名。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水平。五年来,有270人(次)分别参加了市委、区委、本院和上级法院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通过连年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书记员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法警技能训练等岗位练兵活动,促使干警钻业务、练技能,先后有20余篇法律文书和论文获奖,法警大队在20xx年全市法院第一届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为公正高效司法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管理。坚持“制度治院”、“从严治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40余项,编制了《黄山区人民法院制度汇编》,使队伍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审判绩效考评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和“四个一律”要求,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推行廉政承诺制度,配备廉政监察员,强化内外监督,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廉政建设。
(五)积极推进基础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五年来,我院把加强“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作为增强法院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有力地改善了法院执法条件。经过积极努力,我院先后对上争取资金及物资装备共计810余万元,争取到2个“两庭”建设国债项目,总面积为1400平方米,两个基层法庭均已建成使用。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总投资1680万元的区法院审判大楼也已正式投入使用。更新补配办案警车18辆、办公电脑160台,建成政法专网,实现了法院间的远程视频会议功能,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和办公办案质效。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法官定纷止争、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须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实习报告《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二、实习成果。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经审理查明:20xx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4,320,338.05元、投标价402.86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20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23.2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23.3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432.0338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20xx年12月18日双方于就篮球场、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178.66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794.50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903.37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857.63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511,200.7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110.31元。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4.93%和3.69%,审(执)结率为96.78%;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39%,审(执)结率为98.39%,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积极投入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稳妥审理自焚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555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3341”项目工程建设的案件。
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到21.88%。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和出境、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一线工作法”,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清理金融债权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二是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节点、各个层面抓起,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从提高审判质效抓起。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示,提高办案效率;依托法院三级网络,积极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节约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期限。从强化监督指导抓起。严格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10169件,改判、发回重审1853件;审结再审案件423件,改判、发回重审12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151件,改判、发回重审31件,占20.5%,以调解等其他方式处理120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全省法院二审、再审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从深化审判改革抓起。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使量刑过程“看得见”、量刑结果“可比较”。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依法从速审理。从推进司法公开抓起。公开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十大案件”,录播重大敏感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全省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3759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司法民主,省法院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四项制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同比上升50.9%,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扎实开展联村联户行动。协调10个省直“双联”单位为永靖县帮扶项目43个,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各单位自筹帮扶资金350万元。突出法院特色,加大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31起。选派14名年轻优秀干部轮流驻村挂职。
四是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五个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共有100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省法院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考核为好班子。协助地方党委对9个中级法院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390人,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对全省法院近万名干警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选调447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2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全省法院受理举报线索527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名,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执行和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查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
五是不断深化法院管理。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以质效保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司法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和绩效管理,司法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司法人事管理。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评,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制定出台《直属法院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了铁路、林区、矿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为基层法院协调招录公务员282名。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19个,建设面积15.7万平方米。完成了338个人民法庭标识统一工作,启动了覆盖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设。启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使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和其他政务工作更便捷、更智能、更直观、更公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法官综合素质不强,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化解难等老问题由于成因复杂、牵扯面广,虽下了大气力整治,但效果还不理想;个别干警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院编制紧缺,尤其是基层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司法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二、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省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事项,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
(二)主动服务全省大局。紧贴省委“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发展战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3341”项目工程、“131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方面的案件,为加快全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高度关注教育、就业、“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认真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争取和落实惠及基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法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我被分到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实习。实习期间接近两个月,从xxxx年4月24日至xxxx年6月16日止。
进入市南法院后根据安排,我被分到法院的研究室进行实习,主要从事一些文字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庭室其他人员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研究室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努力工作。并利用空余时间参与案件的开庭,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和学习,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操作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实习期间努力我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此外,在实习期间我认真遵守法院的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审判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及全体审判人员的一致好评。
(一)撰写市南法院先进个人的事迹报告。在实习初期,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我克服了初来乍到对法院相关事项不熟悉等困难,撰写了民一庭副庭长曲波法官的先进事迹报告和民二庭庭长王宝金的先进事迹报告,费时近七天时间,总共写了5000多字。研究室主任看了以后非常满意,对我提出了表扬。
(二)编写市南法院每日的工作信息和工作简报。这项工作比较烦琐,需要每天到各个庭室去调查和搜集。搜集上素材之后,还要抓紧时间写成初稿,主任审批后,马上要复印多份并分发到各个事业机关。
(三)日常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归档。每天研究室都要处理很多的文件和材料,为了以后查询的方便,每份文件都需要进行装订。归档。
(四)法学类杂志的领取和分发。为了加强全院的法学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理论功底,研究室隔一段时间要到邮局去领取市南法院订的各类法学杂志和期刊。
(五)到中级人民法院递送或领取材料和有关文件。
(六)到法庭去旁听案件的审理。我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
(七)与法官一起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请教。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与研究室主任讨论一个关于证券法方面的案件。我主要是从法律关系和案件性质等比较宏观的方面发表的见解,主任是从审判和程序方面谈的看法。主任很谦虚,他虽然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法学功底很深,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对我不同于他的观点不屑一顾,而是很认真的听取我的观点,对其中正确的予以肯定,不对的进行了指正。我对主任的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深表敬佩。
虽然不像其他同学一样被分在业务审判庭里实习,可以接触到实际的案件,但我还是努力克服了许多困难,在完成研究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其他同学和他们的法官的帮助,也接触了不少民商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旁听,使我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巩固了所学的知识。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此外,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首先,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和接触具体的当事人,我发现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不能用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感觉当今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不可否认,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目前的状况离我们的目标还很远,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从而在这此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达到法治建设的目标。
其次,我认为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对法学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各位党员、同志们:
自20xx年5月党支部换届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_章程》和《中国_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本届党支部工作,并进行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本届党支部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工作回顾。
两年来,在县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本院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党的_、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保证本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学习,一直是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近两年来,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院党组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重点学习了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_章程》、保持_员先进性系列论述、党的_、_精神和_同志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其它文献,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等。通过不同时段的学习要求、不同重点的学习领会,把理论学习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日常教育和传统教育结合起来,把党性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与推动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据初步统计,两年来党支部共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28次,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考试2次,学习的理论文章和篇目达到43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率达96%以上。
在理论学习中,支部始终抓好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并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除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以外,全体党员还参加院里的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和党小组组织的学习,并要求无论工作多忙,支部党员必须无条件参加理论学习。二是坚持学习签到制度,做好学习内容的记录和整理;三是坚持抓学习效果,做到学习内容重点突出,学习安排规范有序,学习检查详细全面;四是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为了使学习收到实效,我们改变了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主要采取了集中学与个人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报告、座谈会、写心得等方法,提高了学习效能。在坚持院领导带头上党课的同时,还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并到市中院聆听专家讲座另外还多方面邀请专家学者、县委讲师团老师到我院为大家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以上措施,较好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带动了机关支部的全面建设,也促进了党员个人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抓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党支部是战斗堡垒,是核心,加强党支部的全面建设工作,提高其领导和驾驭工作的能力,是做好支部各项工作的保证,在党支部建设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支部一班人的建设,支部提出了五个带头:即带头理论学习,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勤政廉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扶贫捐助;这样既体现了支部一班人示范作用,同时显示了团结进取的精神,还树立了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加强团结,协调和沟通。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这说明团结的力量之大,因此在支部建设中,我们首先做到了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中的团结,做到了支部工作与庭室工作的协调,个人要求与组织原则的协调,大局与局部利益的协调,并在支委之间做到大事沟通、小事商量,齐心协力。我们支委一班人从来没有因工作协调配合不够发生矛盾纠纷,从来没有在支部建设与党员管理中相互扯皮、指责和拆台。
三是努力完善党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工作机制包含许多内容,对于促进支部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注重支部工作机制的落实和创新过程中,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工作:首先是建立和完善支部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员干部的教育,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借此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员的党性本色和先进性,从而确保党员队伍的团结和活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其次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机制,把支部工作纳入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辅以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起来。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和党小组目标管理制度、党课教育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两先一优”评比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坚持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开展党课学习。两年共召开党员大会20次,支委会26次,组织党员活动8次,上党课9次,电教8次,有力地促进了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三,实行严格的党员管理机制,把好_员的“进口”关。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或党员转正问题上,坚持标准、选准对象、搞好评议、多方考察,既充分考虑发展对象和转正对象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合格一个转正一个。党支部先后确定了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其中4名已发展成_员;因工作关系接收预备党员4人,全部按期转正。
四是做好党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支部换届后,根据各委员的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对党小组进行了调整,并选出党小组长,成立了团支部,为支部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支部建立了自己的党员管理信息库,对党员的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在日常工作中,支部注重各类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做到登记清楚、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每年或重要学习教育时期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形成比较完整的基础性资料管理体系。
五是根据新的党费缴纳标准,对全体党员的党费进行了重新核定,并补收了20xx年增发阳光工资部分的党费。两年共收党费元,其中:20xx年党费为元,20xx年党费为元,20xx年增发阳光工资部分的党费为元。另外还为四川大地震缴纳特殊党费8800元。
三、扎实开展保持_员先进性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共建。
保持_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是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一项群众性系统基层教育工程,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和优化党员素质和结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党支部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状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很高。通过学习动员,提高了认识,丰富了理论知识;通过查找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找到了不足;通过谈心和民主生活会,增强了党员之间,同志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开展民主评议使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在整个学习教育活动期间,机关党支部个人撰写剖析材料126份,心得体会189份,支部总结材料4份,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
根据〔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支部与汀溪乡大南坑村、黄村镇花林村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支部成立了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制度。支部每个有能力的党员都和这两个村的农户进行了结队帮扶,现此项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四、认真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抓党风党纪教育方面,我们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纪委、省、市、县纪委的会议精神,把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纪委、省、市、县纪委的会议精神上来,把全体党员的行动统一到落实上来;二是开展自觉遵守党风党纪和相互监督相结合,狠抓管理机制的落实。每位党员干部都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了廉政宣誓。向干警家属发出了《家庭助廉倡议书》,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制成桌卡放在每位干警的桌前并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如20xx年,_员余辉拒贿1万元,20xx年,刑庭副庭长董玲拒贿2万元。
五、开展丰富多彩而富有意义的党建活动。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六
2018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__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04906件,审(执)结455545件,同比分别上升、,创历年新高。省法院受理案件6302件,审(执)结5990件,同比分别上升、。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判处罪犯233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及常进元“村霸”、马某某恶势力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9万余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7个。
助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95件,判处罪犯345人。依法审理了马光明、栾克军、雷志强等有重大影响的13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中央、省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379件,审结7157件。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安南坝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甘肃模式”。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省法院为结对帮扶的临夏县8个贫困村832户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筹措扶贫资金270万元,为131名贫困学生发放“天平助学金”,免费培训贫困群众350人,组织“送法进村”26场次。审结涉农惠农领域的“微腐败”案件67件,编印、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宣传手册上万份,集中办理了一批精准扶贫贷款案件。
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举办首期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_主办的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首创性地在甘肃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建成首座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
二、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支持以破产方式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甘肃成为全国在省级层面建立此项机制的第一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0件。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20条实施细则,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2件。主动参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审结所有权确认、股权转让、执行异议之诉等典型产权案件955件。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60321件。
三、全面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571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犯抢劫、故意杀人罪的高承勇执行了刑罚。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91件。依法惩治_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_等犯罪案件1925件。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735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被指控犯罪的刘生贵、张爱琴等5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切实加大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拆迁安置补偿、医疗损害责任、社会保险等民生纠纷案件7400件。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189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593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04份;向_提出的“登记离婚增设1个月离婚缓冲期”的议案被民法典草案吸纳。庆阳、平凉等地法院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遏制“天价”彩礼。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与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结合,审结行政案件6072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案件,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宝兰客专”东川货运中心和兰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1%,同比提高个百分点。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的采纳和回复率达到100%。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主要做法,被_《内参选编》等刊发。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九
各位代表:
以来,市法院纪检_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_(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_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
我于xx年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
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
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
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在今年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
同时在院里至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一
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需品,因为在判决的过程中“大调解”的格局起着非常重要的特殊作用。本文将法院民事审判作为研究点,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针对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旨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加快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脚步。
关键词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作者简介:包崇鸽,平阳县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
在西方世界,诉讼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在我国也称之为法院调解。诉讼调解其性质是一种法定的争议纠纷解决的方式,其在推动我国法治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出了较为独特的作用,而且现阶段普遍被各级法院所采用。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法院调解的地位进行确认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现阶段,我国处在一个社会矛盾较为突出与“诉讼爆炸”的时期里,为了缓和矛盾,在符合当事人利益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前提条件下,运用民事调解,可以有效地降低上诉率、发挥改判率、再审率以及涉诉上访率,使得法律文书的终局性以及既判力得以增强。然而,当前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对其加以完善。因此,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并针对问题探寻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对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进行完善,具有非常重大的司法意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调解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对矛盾做出及时的调整与化解,就必须将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做好。简单来说,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就是当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为基础,并按照合法、自愿的基本原则,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协商进行主持与解决的一种制度。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两大分支,且二者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其产生出来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就发生时间而言,诉讼调解是发生在诉讼的过程中,是一种诉讼行为,而诉讼外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范围之外的,不具备诉讼意义,所以其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可以反悔的。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二
1月18日下午和19日上午,梁平代表团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市高级人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们围绕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市高级人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客观准确、简洁凝炼,充分反映了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对明年工作作出了科学部署。
听取代表发言后,市人大代表、区委书记吴盛海说,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扎实有力的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完全赞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吴盛海说,在梁平区区级换届工作中,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票当选。在20xx年度全市民调测评中,梁平区群众安全感位列全市第一。这些荣誉和成绩的取得,与法检“两院”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密不可分,同时也说明,法检“两院”所做的工作获得了全区人民的一致认同。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加大环保案件办理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违法企业付出沉重代价;要明确目标,主动作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区领导蒲继承、郑云山、石溅泉、王鸣隆参加审议。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三
区法院:
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副院长金晖受陈苏宁院长委托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效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进一步推进了法治雨花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低、行政机关应诉观念不强、行政判决执行难度大等困难因素依然制约着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下一步,区法院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积极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各行政单位对行政诉讼工作的认识,采取主动走访行政部门、送法上门,邀请行政人员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普法针对性。定期就行政诉讼案件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总结归纳,并及时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反馈,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加强与当事人的释明沟通,减少滥用诉权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区法院要深入研究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审判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要进一步规范立案和庭审工作,优化和完善审判流程和审判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完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新办法。对行政败诉案件要及时与区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对接,促进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求,逐步配足配强人员力量,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性。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注重加强法官队伍的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xx年3月31日。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四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要结合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持续打好作风建设这场硬仗,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厘清权力边界,加快推进职能、机构、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坚决杜绝法外设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切实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市政管理、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
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执法全过程纪录等制度,坚决查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
强化监督意识、规范从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评议意见,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办理议案、建议和批评。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加快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网络舆情的回应,深入开展公民代表进政府和大学生见习活动。按照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出境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腾出更多的财力用于民生事业,让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
强化勤学意识、创新实干。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深刻把握新常态和中省的各项新政策,做到既了解宏观、又熟悉微观,练就硬本领、适应新形势,用智慧和勇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做到谋划发展有点子、破解难题有法子、向上争取有路子,力争更多的工作在全省有亮点、有位次。继续深化“政府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目标管理、首问负责、按期办结、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倡导敢于担当、埋头苦干、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行“三分之一”工作法,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抓调研谋划、三分之一的时间抓督查落实、三分之一的时间抓外出招商和争取支持,以干部的“辛苦指数”、“勤奋指数”来提升商洛的“发展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
各位代表,驻商部队和武警官兵为商洛的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我们将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强军目标,大力支持部队改革和建设,继续深化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各位代表,同心致远、实干兴业。新目标催人奋进,新使命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幸福商洛而努力奋斗!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五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xx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六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永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有力维护。
过去一年,永善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9件,审结1543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6件,结案率为98.17%,收结案数同比上升4.7%和1.4%。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20件,扣除鉴定案件1件,结案率为99.18%。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1件1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5件48人,侵犯财产犯罪37件6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53人,贪污贿赂犯罪3件6人,渎职犯罪2件2人。其中生效判决99件127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9人、五年以下刑罚62人、管制2人、拘役2人、缓刑4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并处罚金56人。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6件,审结1090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3件,结案率98.04%,调撤率76.51%。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44件,诉讼标的659万元;合同纠纷案件234件,诉讼标的1292万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12件,诉讼标的1737万元。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7件,涉案标的24.13万元。应县工商联邀请为企业家代表上法制课,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2·03”鹏锦兰花建筑工地围墙倒塌致数人伤亡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慎重妥处官民争议,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6件。判决维持3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对县路政大队新招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创新行政和解工作方法,转换矛盾化解方式,采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当事人不服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理决定案,促进了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和谐管理关系。
(四)联动配合强推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用活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裁判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5件,执结327件,执结金额1366万余元,执结率为98.21%,同比上升7.57%,自动履行率达50%以上。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溪洛渡镇党委政府、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成功执结永善县第三中学申请执行吴某等十余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确保国家营养餐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司法能力稳步提升。
(一)抓党建带队建,强化干警党性意识。以夯实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抓班子政治思想和司法为民教育。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审执、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完善党组织建设,将部门分管领导纳入支部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与工青妇协调联动、党组与支部党员上下沟通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在深入抓好“三会一课”、“授旗评星”、“四亮四评”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了“扬政法风范、展创新成果”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红歌演唱会、廉政知识抢答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的效能。不断拓展组织生活领域,在支部活动中开展审判疑难问题探讨,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
(二)抓作风促廉政,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以制度保廉为“硬手”,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告知书、“一案一承诺书”等措施,筑牢防腐墙;联合廉政监察员、人民监督员对工作纪律、司法作风、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督查,确保司法廉洁。以文化促廉为“软手”,采取读书思廉、听廉政讲座、看廉政电视、发廉政短信等措施使廉洁教育常态化。建成了廉政文化走廊,选取名家名言、本院法官作品等装裱上墙,树立正确的意识导向。全年共开展审务督查14次,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次,在全院上下营造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公正司法的思想氛围。
(三)抓学习重实效,强化干警争创意识。着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良性包容的队伍建设文化氛围,继续推行部门副职竞争上岗、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措施激发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开展“读经典·谈心得”活动18次,将班子成员纳入支部读谈活动,确保高位推进。选好学习载体,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向干警推荐经典书目,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及非党干警集中畅谈学习体会,开办“法官讲坛”两期。队伍建设举措得到县委认可,全年共有1名干警被提拔为副院长,1名干警被选拔到其他单位任主要领导,1名干警被提拔为正科级,5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
三、自觉接受监督,司法民主建设深入推进。
(一)狠抓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审执公开。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各个环节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执行、调解、调查取证等工作271件492人次。实施“阳光司法”审理案件11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所有案件裁判结果一律公开宣判。全年在永善法院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7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2次。二是强化审务公开。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开通微博、微信与群众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与法院近距离接触。依托法院网站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强化业绩公开。设立干警业绩公示栏和创先争优光荣榜,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向广大群众和全院干警晾晒“成绩单”,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监督管理,强化司法民主建设。主动争取监督,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便利,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拓展到监督法官言行、司法作风等方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会”期间安排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各代表团审议法院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明确专人限期办理,逐项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实现代表、委员监督法院工作常态化。加强专项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四、回应群众期待,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完善。
(一)窗口前移,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深入开展诉讼服务大厅“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设置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访咨询接待窗口、群众意见薄,实行审判业务法官轮值、首问首办责任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便利群众诉讼。畅通“96128”专线转接,开通社会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全年诉前调解纠纷110件,调结率100%,兑现金额75万元,兑现率100%,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8万余元。
(二)服务民生,注重巡回化解矛盾。进一步巩固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巡回审判庭相结合的“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上门接待、立案、调解、审判、法律宣传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直通车”、“法治进村”、“和谐使者”活动,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完善三维一体“无缝”对接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法官包片”村社制度,用活“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全年巡回审判案件400件,巡回审判率32.89%,法官干警开展“诉讼服务直通车”活动2次,“和谐使者”活动2次,“法治进村”9次,走访社区交流136人次,送法“六进”活动900余人次。
(三)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优先审查立案,及时移送处理。积极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协调争取司法救助基金,保障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救助解决4件执行案件,为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148件15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000余元。
(四)教育疏导,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专题部署信访工作,落实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提升化解质效。畅通信访渠道,在腾讯网开通永善法院官方微博,搭建法官与网民便捷、高效沟通的平台。接办院长信箱信访件,通过网络对信访人进行回复。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175人次,处理来信539件。
五、重视基层基础,司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法庭建设,完成五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四级内网系统建设,建成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ftp资源共享平台系统。探试远程立案、开庭、提讯工作方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高效。为基层法庭配置彩色打印机,开通远程电子签章,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审核和签发,使法庭办案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群众诉讼。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办案人员配置警用记录仪,留存执法依据,促使法官规范司法行为。
(二)狠抓宣传立体化发展。狠抓新闻宣传和媒体舆情应对,开展通讯员集中培训,提升新闻宣传整体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干警投身司法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共有67名干警撰写稿件582篇,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4092篇次,圆满完成相关调研任务,信息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积极搭建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0余条。不断拓展宣传途径,案件视频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电视台成功播出。同步充实和完善党建展室、工会展室等六大文化成果动态展示平台,编辑全面反映五年工作成就的作品书刊,有效传递公正司法、服务民生正能量。
(三)创新科学化管理机制。建立“11234”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机制,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将院长案件管理系统权限下放审管办,实现审判监管随机性和长效性。设立一套公示评优制度,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实行两个挂钩,即岗位目标责任指标与办案经费挂钩、考核责任指标数据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挂钩,对干警办案质效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机制,对报结案件实行庭内互查、庭长审查、分管领导审签的监管体系,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实行四部门联动质量监控,开展案件流程跟踪卡监督、审监庭全面评查、审管办随机抽查、纪检组和监察室不定时督查,以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移民援建工作,全年派出干警做移民工作360余人次。参加城区秩序整治,抓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挂钩扶贫工作。深入扶贫联系点玉马村开展调研帮扶活动,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送温暖,帮助群众解决饮水、春耕生产等困难。
20xx年永善法院被云南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委表彰为风范创新十佳政法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共获得各级表彰20余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够,工作可持续、跨越发展的动力不足,特别是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队伍工学矛盾突出,少数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尚有差距。三是基层法庭工作有待加强,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新审判综合楼建设资金缺口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更是永善实现和谐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永善法院将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契机,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围绕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理论学习,抓好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上级法院的有关部署,坚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信念,以学习助推才干增长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更大提升。
二、着力发挥先锋作用,抓好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放松,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将支部建在庭上。
三、着力强化审判执行,抓好公信力建设。
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工作。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强化沟通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完善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
四、着力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效能建设。
审慎推进审判权运行改革,健全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强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改革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形成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倒逼”机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加强日常督促,健全法官的培训、培养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培训。
五、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抓好民主建设。
及时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立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水平。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村社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增强司法透明度。围绕“两个中心建设”目标,推进顺畅、高效、便捷、温馨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反映快速、运行高效、高度安全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六、着力完善干部制度,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七、着力推进信息宣传,抓好文化建设。
巩固既有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文化形式和内容,做大做强信息宣传工作。实现理论调研与审执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永善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永善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