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选16篇)
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或计划,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达成目标,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方案了吧。设定明确的指标和指导原则,能够帮助我们评估方案的有效性。方案制定是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的关键一步,以下这些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发。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一
为了切实抓好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文件精神要求及市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我市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省“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为载体,查弱补短,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攻克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短板,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全面建设美丽乡村。
二、组织机构。
1.充分发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规划,深化落实,细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2.清理村内公共场所。清理村部、学校、卫生所、广场、企业、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及其周围积存的垃圾,既要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3.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及时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清除废弃的农用车、红砖、砂石等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木头疙瘩等;搞好室内外卫生,特别是垃圾问题,要采取灵活处理方式,要保证各农户自家三包范围垃圾及时清运,达到垃圾日清日结。
4.清理卫生死角地带。及时清理村屯出入口,公路交汇地带,沟渠与村屯、农田联结区域,村外的沟塘林带所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明确辖区,划分责任,落实清理要求。
5.清理非正规垃圾点。对于存量500吨以上的非正规垃圾点,要按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积存的垃圾清运出去并做无害化处理,及时对场地进行规范封场整治,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二)清理村内沟塘。
6.清理河道。清理河道岸边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打捞河道内衣物、农药瓶子、秸秆、塑料袋等各种漂浮物,达到河面干净、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切实减少河流污染。
7.严格禁止向河道内排放畜禽粪污、工业污水和倾倒农村生活垃圾,防止污染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8.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对于丢弃在农户房前屋后、沟塘和垃圾堆放点的病死畜禽尸体,要进行捡拾,按照动物卫生管理处置要求,进行无害化消毒填埋或高温焚烧处理。
9.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清理随意丢弃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回收,农药包装物要无害化处理。
10.清理废旧农膜。指导农民及时将废旧农膜回收、存储和销售,强化废旧农膜监管和回收利用,防止废旧农膜污染耕地,影响环境。
11.清理粪堆。屯内和农田头堆放的粪堆,要及时清运到村庄以外的固定场所,堆肥发酵后肥田。
12.清理柴草垛。各村屯要按照统一规划,明确柴草堆放地点,清理后的柴草垛,要统一堆放在村屯的下风头,远离村屯,避开公路视线,符合农村消防要求,清除火灾隐患。
13.重点治理农村“八乱”。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14.清理乱建的建筑物。清除庭院内外乱搭乱建多余的建筑物,拆除废弃的棚架、圈舍、厕所和仓房等,拆除倒塌的房屋和废弃闲置的住房。
15.清除残垣断壁。清除废弃的院墙、歪斜的板杖子,修缮好院墙大门。
(五)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16.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完善全方位的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17.建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机制。对于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包括厨房余物、烂果子、果皮、菜叶、渣草、畜禽粪便等,可由村集体处置,或集中自行堆肥处置;对于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旧农膜、废弃包装物、废金属等,由农户分选后,由废品回收人员收购,进行再利用;对于惰性垃圾,包括煤灰、渣土、废弃砖瓦、水泥块等,可用于铺平道路、填方等。
18.强化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制度。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废旧电池(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废弃灯管、过期药品、废弃日用化学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等,要单独设置收集系统并妥善储存,定期运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处理。
19.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村组干部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村屯清洁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
20.配齐健全保洁队伍。各行政村根据自身自然村屯分布和人口情况,配齐健全保洁人员,每个自然屯不少于2人,有条件的行政村要积极培养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他们义务出工出劳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组织推动,强化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指挥长”,负责辖区的工作行动开展。
(二)攻防并举,注重实效。抓好五个“结合”:清理垃圾与村屯“四化建设”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日常环卫保洁与乡村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工作督导推进与党员干部引领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与舆论曝光相结合。通过抓好五个“结合”,确保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取得实效,从而全面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好发展。
(三)深入宣传,广泛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通过典型宣扬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并认真抓好整改。
(四)强化调度,督查考核。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调度,形成层层抓、层层推进、层层落实行动的大好局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内容和方案,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突出问题导向考核,对标对表验收,把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市里将加强明察暗访,拍照片和视频资料,反馈给各级领导,督促整改。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二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工。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三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2022年开展农村“五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践行为民宗旨、厚植民生情怀,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县农村“五治”工作部署,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五治”(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集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得好用得上管得长,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二)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
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农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改厕模式标准,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五治”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村庄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适用的“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有效模式,确保“五治”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打赢“治房”攻坚战。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建立审批台账,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建房规划管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引导。倡导集中建房,切实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农村住房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清理,以20xx年x月x日为时间节点“控增量、减存量”。加大农村违规违法建筑和危房建筑的摸排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任务,在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开展危房建筑拆除工作,对于历史形成的违规违法建筑按照依法、稳妥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乱搭乱建棚架、废弃建筑残墙断壁要坚决拆除,严禁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全力打赢“治水”保卫战。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寨,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建村级巡河志愿队,强化常态巡河、常态清淤、动态排查,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xx%。
(三)全力打赢“治垃圾”阵地战。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主要从“干”“湿”两类入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垃圾”进行处置;探索建设“厌氧沼气池”等方式就近处理湿垃圾,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惰性垃圾就近消纳,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坚持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原则,规范运输、无害处理,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村扶持村集体对可回收物进行加工形成产业反哺。
(四)全力打赢“治厕”歼灭战。
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中肯綮;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改厕,加强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镇级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改造无厕户和旱厕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改厕目标任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改圈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改厕主体作用,引导农户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每个村明确x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培育农村厕所改造施工队伍、成立村级监督队伍、鼓励建立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队伍;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开展改厕工作,严把审批建设关、招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探索“首厕过关制”,确保改造后的户厕达到“能用、管用、实用、好用、耐用”;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
(五)全力打赢“治风”持久战。
积极推进乡风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聚焦农村酒席泛滥、人情成灾、大操大办、婚丧陋习、烂俗表演、封建迷信、孝道衰弱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风尚。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黄协会等群众组织运行章程和制度。开展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宴席规范管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提倡文明祭祀。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乡农村“五治”工作领导体系,由镇主要领导总牵头,成立镇级农村“五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统筹;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持续推动农村“五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摸排、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工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五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宣传栏、村委会宣传音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小视频等广泛宣传农村“五治”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提升农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推进农村“五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机制建设。
建立调度机制,书记、镇长亲自安排、定期调度、确保农村“五治”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强督查机制,镇纪委、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结合当前作风问题整肃,扎实开展督察检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农村“五治”统筹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行动重点内容,将镇相关部门、各村实施农村“五治”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范围。镇党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五治”的督查,针对考核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四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认真组织实施一星级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现按照《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要求,制定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实施农村“三清”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基础。创建工作坚持“因村制宜、整体推进、逐步提升”的.原则,突出“一绿二整三提升”等基本要求,努力将本村打造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示范村。
1、巷道硬质化。总长1750米,厚度分别为8公分、10公分、12公分,宽度2-2.5米,需投入资金21万元,工程承包人:袁洪远,施工时间7月底。
2、亮化。配备路灯60盏,投入5万元,施工时间8月底。
3、净化。清理生产生活垃圾,整治村庄河道,达到环境净化。按照村容整洁、人居舒心、规范管理、长效受益的要求,全面清理积存的各类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填埋处理,并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立垃圾池15个,配置垃圾桶22只,清运车2辆,落实5位保洁员,分别是刘广才1、2组,唐庆凤3、4组,唐金桂5、6组,李朝章7组,王国才8、9、10、11组,投入资金5万元,7月底完成。
4、美化。需拆除旧院墙13户,拆除旧猪圈18户,修缮旧房屋13户,投入资金4万元。村部西山夹沟进行软驳坡,投入资金18万元。桥梁改造,唐元庄西大桥、四组及王甫庄中心桥投入30万元。在原学校操场上改办农民健身场所,投入资金4万元,完成时间9月底。
5、绿化。加快植树造林,达到村庄绿化。按照村庄绿、农田林网化的要求,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做到村内主干道两侧全部绿化到位,庭院绿化到位,圩堤沟渠绿化造林到位,农田林网达标,投入资金4万元,完成时间9月底。
上述实施项目,累计投入85-90万元。我们将通过会议、标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引导和发动老干部、老党员和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多头多路,筹措建设资金:一是通过市挂钩扶贫单位(审计局、工商局)争取30万元;二是镇直相关单位支持帮助10万元;三是通过集体发展积累、村民“一事一议”、能人捐款等多种途径筹集30万元资金,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五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七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样一个大规模、高层次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目的就是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向影响农村环境的“顽症”和“陋习”宣战,集中整治“脏乱差”,确保在短期内全县环境面貌有大改观。刚才,我们观看了专题片,苏霆同志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讲的很全面、很具体,针对性很强。我和张渭书记都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云阳镇、安吴镇、中张镇、城管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决心很大、措施也很实,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下面,受张渭书记的委托,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突出“形势”的严峻性,在全面动员、攻坚克难上提高认识。
我在这里讲形势严峻,是不是真的严峻?近期,市上集中对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4月6日,卫市长到我县暗访,对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全市提供了经验”。卫市长这次暗访,可以说,既是表扬,更是新的要求。但是,扪心自问,我们的环境卫生到底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到底能不能给全市提供经验?我认为,我们还有差距,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要做。在卫市长暗访的第二天,市政府又派专人到我县,看了几个卫市长没有暗访的村,指出了我们存在的一些问题。
为什么上级三番五次来检查、暗访?为什么现在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环境卫生?为什么我们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因为环境就是一面镜子,就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文明程度、治理水平最直观的反映。
第一,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打造发展软环境、加速融合大西安的战略需要。优质的环境具有“洼地效应”,能使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力要素不断汇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当前推进西咸一体发展、建设大西安的大格局中,保持泾阳良好的环境面貌,就保住了我们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本钱。尤其是随着我们南部5个镇办的托管移交,我们北部8镇在基础设施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如果再不把环境整治好,我们凭什么去吸引投资、拿什么追赶超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打造发展优势,为泾阳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可持续的竞争力。
第二,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推进全域旅游、加快经济转型的现实需求。环境是旅游发展的生命线,只有环境美,旅游才会有价值。一个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的恶劣环境,必然会在游客面前立起一道无形的墙,大大降低游玩、观赏、探奇和览胜的兴趣。今年,我们提出“全域旅游、全景泾阳”,就不能只满足一两个景点的建设,而是要全面提升面貌,把农村建设成景点,把道路建成风景线,把全县建成大景区。
第三,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农村,是我们群众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住在一个环境“脏乱差”的地方,都想有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建设小康社会,不光是要让群众收入增加,还要改善生活环境,让群众的生活更加舒适、更有品质。当前,省市对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都作了大量部署安排,我们也启动了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基础性工作。
第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居民集体观念日益淡化,农村治理更多的是靠能人带动。近年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我们在县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下大力气解决了村干部待遇问题,全面推行了村干部坐班制。干部就是要干事,村干部既然拿着共产党的工资,就要在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上下功夫。如何发挥作用,我想,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就是带动村民参与、增强群众集体观念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所以说,抓环境卫生就是抓发展、抓民生。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环境卫生,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
上周五,张渭书记专门带队对我县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各县级领导也对环境卫生进行了暗访。总体来说,我们的环境卫生,变化很大,但是问题依然很多。前一段时间,市上要求“对标宝鸡找差距”,我们也组织相关部门到西安高陵、渭南大荔和宝鸡眉县进行了考察学习。我也专门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到宝鸡眉县进行了学习,经过这样一个对比,触动非常大。对标先进审视我们自己,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脏乱差”的问题依然突出。很多村庄垃圾收集、处置不够规范,排水沟等设施不完善,存在门前三堆、排水沟污水横流、白色垃圾等问题。部分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强,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司空见惯。二是整治标准不够高。我们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不仅仅是打扫卫生,而是要综合施策,净化、绿化、美化统筹推进。目前,很多村庄,绿化依然是短板,群众门前还有很多旱厕和废弃猪舍;一些主干路过境的村庄以街为市,还有乱搭乱建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环境面貌就很难有大的改观。三是长效管理没有跟上。虽然县上每年都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但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村庄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坚持的不好,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处置不够及时、规范。农村环境卫生搞不好,就相当于村书记、村主任的脸没有洗净,就是给村上抹黑。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泾阳的对外形象,拉低了群众的幸福指数,也是我们发展全域旅游、带动群众致富的一个障碍。各镇村、各部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集中力量开展为期20天的整治行动,力争短期内全县环境面貌实现大改观、大提升。
二、突出“问题”的紧迫性,在聚焦短板、整改提升上强化举措。
对这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是,从现在起到4月底进行集中整治,从5月1日到年底全面巩固提升。集中整治阶段只有20天时间,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最大的效果,必须要紧盯问题,集中整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抓垃圾清理。对村内及周边、道路两侧的垃圾必须全部清理,目视范围内不能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立村一级的标准垃圾收集点。对农村门前三堆、门前旱厕,以及乱搭乱建、废弃不用的猪舍、蔬菜大棚等有碍观瞻的,以及主干道路沿线马路市场等问题,也要全部清理。县城管局要做好协调,对8个镇的垃圾清运进行指导,统一定点处理。4月底前,各镇、各村都必须全部清理到位,达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看不见垃圾堆”的要求。各镇村、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宣传引导群众强化文明意识,主动将门前杂物、垃圾等属于“自留区”的区域打扫干净。
二是抓标准提升。会上,我们印发的《泾阳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具体提出了11条整治标准。我要强调的是,这个标准,是一个基础标准,是各镇村都必须要达到的标准,必须按照标准,逐项对照、逐项整改落实,该修补的道路要修补、该清理垃圾要清理、该拆除违规建筑要拆除、该规范门头牌匾要规范、该绿化的公共场所要绿化、该粉刷的房屋墙壁要全部粉刷到位,力求做到“整洁美观”,让每个村庄都变成小公园。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各镇村、各部门还要进一步提升标准,要学习西安高陵、渭南大荔、宝鸡眉县等地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加强景观设计、推进绿化美化、打造特色亮点,把村庄打造成令人“赏心悦目”景点。
三是抓工作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规划、综合施策。一方面,要把环境整治与打造全域旅游结合起来。要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大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做好交通组织疏导、旅游标识标牌规范、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等工作,加快红色旅游路等一批旅游示范路段建设,树立“全域旅游、全景泾阳”的崭新形象。另一方面,要把环境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结合起来。要围绕《泾阳县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村庄整治规划、生活垃圾处理、道路畅通绿化等11项建设内容,全面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四是抓长效机制。环境卫生整治决不能一阵风,必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长期坚持、加强管理、巩固提升。我们在前期环境卫生整治中,也有很多好的管理办法。比如,卫市长在暗访过程中,对兴隆镇每月观摩评比、王桥镇设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巡回检查等做法给予了肯定。各镇村要相互学习、加强创新,把握好“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符合村情、实用管用”的工作原则,确保全县各镇村都能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尤其是各村党支部和两委会,要在带动群众参与农村治理上多想办法,让群众在环境卫生整治、脱贫攻坚及村组发展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在县级层面,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在整合环境卫生资金、推进政府买服务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促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突出“责任”的关键性,在夯实任务、提高效率上狠抓落实。
搞好环境整治,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在群众身边最直接的体现,也是对我们每一位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最有效的检验。抓环境整治的过程,就是抓各级干部作风建设的过程,就是提高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过程,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的过程。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都要把这份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年前,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铁腕整治北部矿山,明显很效果。尤其是采取部门包点、包村的方式,使我们在较短时期内啃下了北部矿山这块硬骨头。今天,我们当会印发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同样采取部门包村的方式,来整治环境卫生,责任很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一是包抓责任。对农村环境整治,实行县级领导包镇、部门包村。县级包抓领导,要经常性地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今天下午,各包抓部门就要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包抓村,和村上一起干,“五一”之前不见成效不收兵。二是镇上和村上的主体责任。前面几次会上,张书记和我都多次强调,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村干部一定要发声,一定要动员群众参与,带着群众一起干,引导群众强化集体意识,共同建设好美丽家园。三是“路长”责任。下一步,县上还要出台“路长制”方案,各县级领导每人包抓一个主干道,是一级路长,各镇党政主要领导是二级路长,要切实担负责任,全力抓好落实,促进沿线环境大提升。
(二)要完善督导机制。要继续开展“三展示、三曝光、三回访”行动,每天展示三个亮点,每天曝光三个问题,三天后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促进环境卫生每天都有新改观。要实行农村环境卫生周检查、月评比、季考核,县创建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成立检查组,加强检查督促,对突出问题及时曝光。县上将拿出160万元专项资金,每季度奖励一次,以奖代补,平均每镇5万元。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以奖代补,不是平均分配,4月底要对各镇进行考核,干的好的多奖励,干的不好的没有奖励,排名末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县电视台公开表态。以后每个季度,县上都将对环境卫生整治安排观摩点评,各镇也要开展环境观摩评比活动,确保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
(三)要强化监察问责。对这次环境综合整治,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实行效能监察,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进展不明显的镇和部门,要进行问责。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恶性事件、对全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关系民生、关系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举全县之力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为加快建设富强、魅力、生态、幸福新泾阳,为泾阳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八
为集中解决当前__城乡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助力美丽__建设,按照《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__〕__号)文件,在全县开展以治脏、治水、治乱、增加城乡绿量、完善配套设施“三治一增一配套”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解决脏乱差问题为主线,以“三治一增一配套”(治脏、治水、治乱,增加城乡绿量,完善配套设施)为主要内容,以行政化推动、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提升为重要手段,以集中整治城区、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三线三边”、集镇集市、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及沿途、沟河塘渠、贫困村(户)等重点区域为突破口,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在城区全面深化提升“三项整治”成果,在镇村全面拓展延伸“三线三边”治理,全区行动、城乡联动,明确重点、注重方法,强力推动、强行入轨,彻底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县城创建,完善设施、增强功能、改善环境、提升品位,全面提升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水平。在单位范围基本实现“六无”(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污水横流、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乱扯乱挂)目标,着力打造天蓝、水碧、地绿、空气更清新的城乡形象。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
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治脏。
1.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全面排查卫生死角死面。对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杂物进行大扫除、大整治、大清理,全面清除城区范围暴露垃圾。加强薄弱地段、薄弱时段的清扫保洁,合理安排环卫作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桶)不满溢。(责任科室:办公室)。
2.全面整治单位环境。在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实现地面、墙面、卫生间干净清洁,无暴露垃圾、烟头,无死角死面、无乱贴乱画,窗明几净、设施完好,办公桌椅安放有序、文件物品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序。办公室、楼道、院落等有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治水。
1.城区水系整治。清理打捞水体、桥头的垃圾、生物残体、漂浮物,采取清淤疏浚等措施提升城区河流水环境质量。建立“河长制”,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坚决清理非法设障、捕捞、养殖活动。(责任科室:安全监管科)。
2.河道沿线整治。集中清理颍河、黑茨河等外河的垃圾杂物、漂浮物、淤塞物。整治河道沿线非法捕鱼、私建船房、非法港口码头物料堆场等突出问题。(责任科室:政务法规科)。
(三)治乱。
1.整治水上交通秩序乱。维护通航秩序,保证航道畅通。打击船舶非法停靠、作业。(责任科室:执法中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__年__月)。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营造氛围,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迅速行动,全面启动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20__年__月)。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标准要求,从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好头、起好步。
(三)常态推进(20__年__月)。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全面组织层层督查、考核、调度,持续推动城乡环境不断改善。
总结。
推广经验、巩固整治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单位城乡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此次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改变城乡面貌、改善投资环境、巩固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坐阵抓,细化任务分解,注重工作方法,树立法治思维,加大执法力度,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强力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城乡联动、全民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扩大宣传发动,通过宣传形式号召全民参与,真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
要多措并举、争先进位,确保实现各项整治目标。
(四)加强全面督查、严格绩效考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常态化督查通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九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对**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动2022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现更大突破、创出更高成绩,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344”行动部署,全面开展“三大革命”“四项行动”(“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村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文明素养培育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面上整洁转向品质提升、从阶段性整治转向长治久美、从环境整治转向环境与乡风文明“内外双提”,推动乡村环境从基础整治向美丽宜居升级。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拓展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创建成果为目标,以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推动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精细化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向城市看齐,乡村整体风貌实现宜居宜业宜游。2022年,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座以上,卫生厕所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推动旱厕清零,全面消除问题厕所;村庄环境卫生显著提升,全域范围保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源头分类减量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47%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管网、设施运行顺畅,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管护;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优化,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发挥明显,管护基金使用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考核管理到位,村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工作。
(一)纵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提升工作,新改户厕全部入院,积极推行厕所入室,年内新改建户厕100座以上,常住人口基本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坚持“改”与“治”结合,全力推进农村露天旱厕清零。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厕”的原则,扎实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消除问题厕所。健全改厕后续管护运行机制,依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ppp项目,稳妥建立农户付费补偿机制,实现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效衔接。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利用村民大会、入户走访、微信群、村级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向农户宣传健康常识,不断提升卫生厕所使用率。
(二)扎实推进农村“垃圾革命”。
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聚焦“三边一部”、宅前院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重点区域,突出“三堆四乱”整治,持续开展“五清一改”行动,每季度组织包村部门、镇村开展集中清理攻坚,确保“两美三洁全域净”成果持续巩固。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治理与管控,常态化开展排查监测,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农村垃圾就近规范化处理,防止出现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科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补齐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探索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本着“适度集约、合理划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支持各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模式。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学习借鉴城市垃圾分类经验,试点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建设农村环保小屋,减少垃圾出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双湾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试点探索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满足农村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需求。
(三)大力推进村庄“风貌革命”。
实施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依法依规拆除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破旧棚屋、废弃圈舍等建筑物,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全面排查整治镇域内侵街占道、乱搭乱建等问题。及时更新枯树、死树,积极倡导种绿植绿,鼓励群众在金民公路、下双公路等主要干道沿线开展种莱栽花植树行动。
(四)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力度,强化源头防控,落实地膜回收约束机制,推行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倒逼流转主体强化地膜回收,持续提升废旧农膜回收率强化尾菜监督管理,指导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科学合理处置尾菜,以蔬菜种植基地、流通集散地、仓储库区为重点,推广分拣晾晒、牲畜饲喂、田间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等多类型处理利用技术,着力提升尾菜处理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持续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监管力度,规范庭院畜禽养殖,引导群众舍饲养殖、堆肥还田,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实现粪污无明显暴露。着力推动农作物秸秆“四化”综合利用(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等技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焚烧秸秆。2022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尾处理利用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47%、88%、90%。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紧盯重点区域和各阶段重点问题,打好春夏秋冬四季战役,积极开展春季清洁生产行动,夏季美丽庭院行动,秋季环保收储行动,冬季全面提升行动。借鉴文明城市创建中形成的“逢六上街”做法,在农村全面推行“逢六整治”,以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主体,每月6日、16日、26日组织**镇按“四六四”,**镇按“东中西”区域布置划片,开展集中清扫整治活动。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约束制度,强化思想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结合春节、元旦等传统节日开展庭院、宅前屋后清扫整治。
(六)长效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
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共建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落实省、市、区财政每年各1万元的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护基金,壮大管护基金规模,健全管护基金使用制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严格选聘人员,抓好人员培训,规范管理,将村庄保洁、公厕维护、设施维修等纳入管护范围。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健全完善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七)持续开展文明素养培育行动。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以卫生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各类集中宣讲、文艺汇演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摒弃生活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持续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道德银行”“敲锣打鼓送荣誉”等有效做法,以身边典型带动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向善向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展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选树一批样板村、样板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调整完善**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镇村、区直部门包村的抓落实责任体系,县级包抓领导要靠前指导督促,传导压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各镇村落实责任。各镇村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方案目标任务,抓实抓细重点任务,科学落实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有人管、逐级抓落实。各村党组织书记要负责做好发动群众、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包村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联系村,谋思路,定计划,推工作,依托行业优势,充分组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全力配合联系村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注重激励奖惩。
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组,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方案,实行“日巡查、周督导、半月调度、月评比、季排名、年考核”督导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巡查、现场督查等方法,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制定《**区村庄清洁考核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突出的镇、村及区级部门(单位)予以激励,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切实达到“管治结合,以评促改”的效果。
(三)强化投入保障,补齐短板弱项。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市级对口部门衔接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集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四)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要充分借鉴精致城市管理经验和做法,建立“路长制”“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街巷长制”等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可追溯。要实行合账制管理,以村为单位,明确保持巩固区域、集中攻坚区域、提档升级区域,集中资金、人员等资源力量,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提升。要结合各领域实际特点,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庄清洁公约,探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为依托,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整治奖惩机制。全面实行垃圾收运、保洁员考核管理、公益性设施管护、“门前四包”、定期“清洁日”、农户积分、微信群督办、环境整治群众投工投劳等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境内国省干线达到“畅、安、舒、美”的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治理;
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治理。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平交道口的整治,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
4、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公路及用地(包括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私设路口等违法行为,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5、管理信息化。整合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市工商局分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公路用地范围外沿两侧500米内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的实际、加大种植面积、提升绿化档次、提升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中旬—年月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公路局根据治理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公路两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月份进行半年评比,年月进行年终考评,对在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县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对公路两侧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交通、公安、公路执法部门要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确保新修路面不受损,延长境内公路使用期限。县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破损山体、荒山荒坡、河道等生态环境的修复、绿化、美化工作,停止非法开采山体的石料厂、灰窑和违章建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恢复山体景观。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对在这次活动中出现的扰乱秩序、影响治安、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事件要从快从严处理。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治理措施,制订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目标。
(三)资金保障。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投资专项预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或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四)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治理公路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基层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三
为统筹做好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监督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制定以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严格按照三个步骤,聚焦三个关键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重点监督检査三个方面11项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1、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遏制增量指导督促不够,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特别要紧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彻底解决问题。
3、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监管责任一贯到底不力。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査不够,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查处、不问责或者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领域腐败问题。
4、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问题。
5、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为利益集团谋私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6、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
7、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乱占耕地乱建违建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8、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调研和虚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层不必要负担等行为。
9、专项整治工作不务实,不从实际出发,搞一刀切。
10、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切实际编材料、填报表、搞检查等问题。
11、工作中推诱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纪委监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间题监督工作,负责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纪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核査、通报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法院等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增强监督工作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送在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优先研判处置专项治理、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重大典型问题要提级督办。
(四)加强重点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整治确定的三个步骤及四个明确要求,分阶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解剖麻雀”。针对各地情况不同、问题各异的实际,既要加强面上统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励乡镇纪委监察室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每月向县纪委监委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基础数据及典型案例,每季度报送督办情况,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对开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访等情兄要及时报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也要及时报送信息。
(六)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及时通报曝光査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规律,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区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方面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突出问题,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
用大约3年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按照“动员调研摸底”“地方整治”“检查复核长效监管”思路分三个阶段开展监督工作。
(一)调研摸底阶段(20xx年12月底前)。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开展监督,将监督推动调研摸排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按照《大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先搞清情况、摸清底数,然后分类研究,区别施策,分步实施。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整治标准、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汇总全县摸底排查数据,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县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进整治阶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进整治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倒排工期,明确时限,逐一销号;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督导问责;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的矛盾,从严从快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
(三)复核长效监管阶段(20xx年下半年)。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坚决防止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反弹回潮以及违法行为蔓延等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等因素,客观公正、审慎稳妥作出处置,以纠正整改为主,鼓励自查自纠,以查定则、以责促改、以改定处,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在情况的精准、过程的精准和结果的高质量上下功夫,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防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稳妥推进,把握好工作的节奏,要把情况摸准,把问题搞清。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报假账花账、虎头蛇尾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琼发〔2017〕25号)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按照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总体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示范引导。以“多规合一”成果为依据,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全面推进与集中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相结合,创建农村一流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整治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各地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整治生态红线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人居环境。优先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建设乡村公厕,推进农户改厕,重点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水电路气等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止大拆大建。
—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黎苗特色和田园风貌。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实施目标。在全市乡村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基本完成全市3704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各区、育才生态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以气代薪工作;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建成局域供气管网。
—到2020年,开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基本完成100个(自然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状况,在公厕建设、垃圾分类示范、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区分不同目标和任务。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统筹推进。
地处山区偏远的村庄,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等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方式、有稳定的保洁机制、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要求,根据《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处理规划(2015-2020年)》,建立并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完善“户分类、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在全市范围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品和农业废弃物回收点,探索政府补贴回收废品,促进废品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对小散畜禽养殖农户加强技术指导,划定适当区域集中养殖。清理农田农业生产用膜、农药瓶、包装泡沫箱等垃圾并建立责任制。按照就地封场治理、异地处理的要求完成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完成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要建立环卫企业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加强对环卫企业监管,确保保洁质量。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推进乡村厕所革命。按照《海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将“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民生工程来抓,2018-2020年,各区、育才生态区至少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新建或改造公厕1座,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所在村同步建设公厕并达到旅游厕所标准,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村委会办公区附属式厕所应对外开放,并设置标识引导。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3704户农户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并将厕所污水接入市政农村污水管网,2018-2020年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加强农村新建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建设,以及中小学、卫生院、集贸市场等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按照《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及保洁服务标准》(dbj16-2010),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加快“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推广城乡厕所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应用。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恢复水生态。按照全市农村生活污水产生区域特征,因地制宜将全市农村划分为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编制实施《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18-2020年)》,对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出治理要求。各区、育才生态区建成区内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应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片区农村生活污水针对所处排水区域的水质目标,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技术。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全域推进绿色村庄建设,按照尊重自然、黄土不露天、不过度硬化的要求绿化村庄。实施农村公路“六大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窄路面拓宽工程、县道升级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旅游资源路工程)建设,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村内道路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到2020年,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拆除清理,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无人居住的破败房屋,组织户主自行拆除,恢复绿地或发展村庄第三产业。加强村庄规划设计,提供建房设计图纸,引导农村建筑风貌提升。加大宣传和投入,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公共照明设施。
(五)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对重要生态红线区内的村庄,逐步实施退出机制,并加强生态修复。按“多规合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简化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和建设审批程序,按照村选址、区审核、市审定的原则进行项目选址和建设。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
(六)完善乡村整治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将农村公路、公厕、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管理经费纳入市区预算,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一核两委一会”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明确“两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两委”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引导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开展村庄环保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制订奖惩制度,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保洁整治由农户负责,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村内道路、村内公共空间及村庄周边等保洁整治由村“两委”负责监督落实。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通过电视夜校等多种途径开展文明教育,把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育实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动员农村居民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增强村民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内在自觉要求。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市、区级投入为主,省级、中央补助为辅的政府投入体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多方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形式,引入市场主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支持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业、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引进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继续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三师下乡”活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活动,结合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企业与区、村开展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对接。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编制或修订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村居民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区级(含育才生态区)实施方案须在2018年12月底前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整治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对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工作的指导。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检查、评估和督导,引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加强经验总结交流,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设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村委会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更好地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职能,会同市农工委、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宗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保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建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职责抓落实,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区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三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于每年9月开始对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通报各区党委和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制订完善相应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市水务局负责)《城区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规划编制(修编)考核验收办法》(市规划委负责)和《农村农户改厕考核验收办法》(市爱卫办负责),于2019年4月底前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广泛开展“卫生户”“文明户”“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评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五
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和住房重建的重要途径,是省委、省政府“八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村社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省建设厅将我县柳树镇竹林村、金华镇上方村、瞿河乡金龟寺村、明星镇五通桥村、金鹤乡才子村列入省级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切实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运用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把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目的、意义进行充分的宣传,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按照治理的不同阶段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和内容,实行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奖励和补助资金挂钩制度,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治理工作持久深入开展,全面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相关工作部署,尽快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乡镇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从20xx年7月3日起,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实行“八不准”: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给他人建房或者将乱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规处置存量,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县8个乡镇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一)摸排范围。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新建、续建、扩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农田)。以“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年度新增耕地项目进行判定。
已获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规定的设施农业类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住宅类房屋的具体类型(1户独栋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和建设所依据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要求建设该类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处罚情况等。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要及时研究部署,认真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要逐宗登记摸排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务必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确保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月1日起)。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发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摸排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顺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充分调动各级基层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密切配合协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规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列为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县纪委监委将作重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查处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此次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