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睫毛加工合同范文(14篇)
合同是建立商业关系的基础,它为商业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合同的起草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变数,以保护各方利益。如果需要更多合同范例,请随时联系我,我可以提供更多相关文件。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一
火锅店厨房管理制度范本一:
一、火锅厨房环境卫生制度。
2、不在食堂、火锅厨房内外乱堆放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
3、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
4、餐具、厨具等一切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新。
5、非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火锅厨房。
二、火锅厨房食品卫生制度。
a、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到生、熟食品分开摆放。b、生熟食品用的刀具、砧板、框架要严格分开使用,不能混合使用。
c、一切食具、炊具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清毒,未经消毒的器具不准使用。
d、一切食品要做到三防(即防蝇、防虫、防污染),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凡是超过食用日期或变质的食品不准食用。f、新鲜蔬菜要保持干净,必要时要进行水泡,以防农药中毒。
三、火锅厨房厨工工作守则。
1、凡是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
2、每位厨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树立为火锅厨师长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周到,积极主动改善员工伙食。
3、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
4、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一切燃料。
5、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多吃多占。饭堂一切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不能借出和私用。
四、负责职工伙食人员守则。
1、注意火锅厨房卫生,用餐后,要对台面进行简单的清理,把剩饭剩菜倒进垃圾桶。
2、依时上交伙食费。交伙食的时间为当月的1至3号,5号未交的作停膳处理。
3、及时开膳、停膳。若中途需开膳或停膳,应该提前一天通知厨工,否则厨工按原定人数、餐数开膳。(学校规定:早餐开足一个月,中途不停膳)。
4、按时就餐。午餐时间为:十点;晚餐时间为下午的四点半。厨工与火锅厨师长之间应互相体谅、互相沟通,共同搞好膳食。
火锅店厨房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环境卫生制度。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二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财务经理:
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成本会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管理公司发票。
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往来会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
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收款员。
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
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销售业务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三
1、每天上班前必须点名及召开班前会(所有厨师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违者一次罚款10元)。
2、上班时间:9:30(早上);17:00(下午)。
3、所有厨房员工必须按时上班,有特殊事情须向厨师长请假,否则,均按旷工计算。
4、所有厨房员工出现早退或迟到:一次罚款20元;病假扣除当天工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1天扣除1天半工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
5、休假人员应提前一天申请,经组长、厨师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内打架、吵架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该事情影响公司形象者,将予以除名。
7、工作时间不准拨打私人电话,违者将受到一次罚款10元处理。
8、任何时间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如有极其特殊情况须报告厨师长经餐厅经理同意后方可拨打。
9、上班时间不得在厨房、过道及顾客用餐区域吸烟,违者罚款50元。
10、不得在厨房内偷吃任何食品,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不得将餐厅任何物品、食品私自带走,违者罚款100元并扣除当。
月工资,重者将受到开除处理。
12、下班前各岗位应收捡好食品,如因工作造成损失,将照价赔偿。
13、上下班须走员工通道,未经厨师长同意,擅自离岗者罚款50元。
14、各岗位每日下班前把所需购物单交给“厨师长”,如果出现开漏物品情况,将根据情形进行处罚。
15、下班前各组长同厨师长一道对厨房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组长才能下班。如果不合格,组长将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罚款。
二、严把质量关。
1、因菜品质量问题造成退菜,将按该菜品在酒楼的售价赔偿,并由当事人承担一部分罚款。
2、初加工时,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当事人照价赔偿。
3、配菜人员因配错、配漏造成损失,当事人照价赔偿。
4、菜型不好或有异物,配菜人员将受到处罚。
5、每天一组值班人员由厨师长负全面责任,工作出现失误由厨师长承担主要责任。
6、值班时间擅离职守或工作不负责任者,罚款100元。
7、每天值班组长必须做好值班记录,未做记录者,一次罚款50元。
8、菜品、点心出现因看错单上错菜时,照价赔偿。
9、因菜品质量和菜品中出现异物造成客人投诉,当事人将受到处罚。
附:卫生消防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制度。
清洁卫生是现代饭店赢得宾客的一个重要因素,关系宾客健康、安全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大事,同时也关系本酒店的经济效益和声誉,故特别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卫生管理标准。
1、学习、遵守卫生法规。凡与餐饮经营和服务有关的人员,必须学习掌握《食品卫生法》及地方食品卫生法规,并严格遵照执行。
2、从业人员,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餐饮管理与服务工作。
3、采购要求。采购人员不得购进日期过期、变质、污染、假冒、掺假等一切有害于健康的食品。
4、验收与库存:
(1)仓库、采购与负责验收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验收货物,严禁上款所列食品入库。(2)运输、装卸、堆放食品,特别事故无包装食品,严禁乱堆乱放、生、熟混放及盛装器具混用。食品车辆,器具,场地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洗净,不得有血污,残渣及腥臭味。(3)入库食品按先进先出原则,分门别类整齐堆码。做到无倒置、开封、掺混、串味、生熟不分、干湿不分、冷气与常温保存不分等现象。食物应垫高隔墙存入.(4)严格控制食品保鲜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发现食品有到期过期及干货类食品有虫蛀、霉变等,要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四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用工协议书。
一、合同执行时间。
经双方商议确定的用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同执行内容。
2.工资报酬:以火锅厨房人员工资包干价每月21000壹仟元整);
4.支付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每月准时由甲方全额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负责人,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就餐,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和所。
需的生活用品(包括床、被子、衣柜等必需品,不纳入乙方工资费用中)。
三、权利和义务。
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执行。
2.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优质的菜品(指火锅及相关菜品,不含中餐),保证甲方的正常经营,实现甲方餐厅的良好发展。
3.乙方按照常规质量要求,保管和处理好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浪费和丢。
失。乙方有责任按照餐厅经营需求,提供合理的原料及辅助材料的采购计划,交。
由甲方的专职采购员购进。甲方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或伪劣过期之原材料以及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原材料和添加剂,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可拒绝加工和烹。
饪原材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4.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乙方不得丢失。
或损坏甲方提供的厨房工作设施设备,如有人为的丢失和损坏,必须合理赔偿,确保使用。
5.乙方各工种人员必须按行业常规的安全要求进行运作,因为违反操作规范。
造成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必须保持辖区内的场地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
7.乙方的工作范畴仅限于厨房,不承担餐厅其他工作安排,(协商后同意除外)。
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9.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拖欠乙方劳动报酬三日之内,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如拖欠时间超过七日,必须按照报酬总金额每日支付3%的滞纳金,拖欠超过十五日将视为违约,合同终止。
10,如乙方有出现个别员工消极怠工,做出有损企业整体形象,或者是严重影响了餐厅业务开展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要求乙方更换员工,乙方在确认事实的前提下应当执行。
四、安全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为乙方人员更换工作服。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在不能确保乙方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的违章指挥或者决定有权拒绝执行。
4,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常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工伤),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5,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遵守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在医疗期内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也有义务保证甲方餐厅的运转和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五、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
甲方制定的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合理程序,并向乙方公示,取得双方认可后,乙方遵照执行。
1,甲方有权召集乙方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参加必要的会议,对乙方进行指导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双方共同配合2,如果乙方出现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和后果,双方无法调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后果由乙自行方负责。
本条款所指严重后果指的符合以下行为之一。
受到国家公安机关的拘留或者逮捕的行为。
严重违反国家其他法律并受到处置的行为。
严重违背民族宗教习俗并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
六、协商条款。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应互相对对方的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予以保密,如有泄露,视为违约。
2,本合同仅限于本店,不包括分店以及加盟店的劳务工作.七、协议的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3、甲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
八、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支付。
1,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的规定。
2,因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合同,以及一方故意刁难,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约定承担赔偿责任金和违约金的支付。
3,甲方如果要转让或者关闭餐厅,必须提前一个月(30日)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赔偿金。
4,任何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赔偿金(因自然不可抗因素导致餐厅毁损除外,但是同时应当承担提供相于七日基本工资作为遣散路费的义务)。
5,如果乙方要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违约金作为甲方另外找厨师的费用。
6,违约金以本合同规定的金额(21000元)作为标准,赔偿金以七天的基本工资金额作为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违约金均指的全额。
7,合同提前终止的同时,违约方必须及时足额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如甲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同时还必须完全结清截至合同终止日的全部工资。
九、劳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或者因为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十二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涂改。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五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婚礼基本情况:
(三)婚礼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计参加庆典宾客数量:________人,_________桌。
二、服务内容。
(二)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婚礼服务项目,包括相关配套服务,概以本合同及附件载明的书面内容为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二)支付方式:
3、余款。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审核婚礼服务内容。甲方签定本合同后,并对乙方的婚礼服务内容(包括婚礼策划及当天的流程或程序、创意等)认可后,乙方始得执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之内容按时、保质提供相应服务项目,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服务项目,应签定补充合同(附件二)《婚礼庆典服务项目变更单》(如是口头协议需当时完结),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合同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提供婚礼庆典服务项目有关的各项筹备事宜,包括甲方委托的其他单位、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
2、安排第三方协助:婚礼服务中有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如酒店、安保及其他非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人员等,甲方应当安排第三方协助乙方工作,为乙方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如电力电源、灯光、音响、工作梯等)。
3、甲方委托_________为与乙方的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4、如甲方存有婚礼服务等方面的私人禁忌,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合理期限内(即开展有关服务筹备之前)及时告知乙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收取婚礼服务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提供婚礼服务。
2、由于天气、交通、电力、政府行为等非乙方可控制因素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协商调整婚礼方案;如通讯中断或情势不允许沟通的,乙方有义务采取合理补救措施。
3、乙方委托___________为与甲方的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酒店及场地:
(一)酒店或其他类型婚礼场地向乙方收取各类进场费、清洁费、电力费、安全保卫费等各类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第一条的第三款婚礼地点为甲方指定乙方服务履行地,甲方应确保该场地及设施能保证乙方正常实施约定服务项目,因场地方原因致使约定婚礼庆典服务不能履行或履行效果欠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特别约定。
(一)婚礼时间:乙方根据甲方对婚礼当天的时间安排提供婚礼服务,但甲方提前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时间提前应当取得乙方同意),延迟不得超过预计时间30分钟(因交通、天气等甲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时间延迟的不受此时间限制)。
(二)撤场:乙方自婚礼仪式结束之时起120分钟以后撤场,乙方提前撤场的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提供协助条件配合乙方撤场,如果甲方确需乙方延长时间撤场的,按每小时________元支付乙方超时服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双方均应避免有安全隐患的婚礼事项的安排,使用安全物(如鲜花花瓣)作为喜庆抛撒物,禁止使用各类易燃易爆物质(彩花、彩带、礼炮、易燃充气气球、喷喷乐等等)。甲乙双方因各自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提供婚庆服务或未按时支付合同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约定费用的______%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婚礼无法举行,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费用的______%违约金。
(二)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工作人员受到伤害或乙方提供的各类现场物品丢失、损坏的,甲方应当进行弥补或赔偿。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对第三方进行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如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包括酒店)、人员等第三方原因,怠于协助乙方工作,致使乙方筹备工作根本无法进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相关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无法提供分项目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退回该项目的款项,并要求乙方按该项目服务费用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免责事由。
(一)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缴纳合同首期款后生效。
十二、合同解除。
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当事人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之日起合同解除。
十三、附件。
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章并签署日期,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另行签定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婚礼庆典服务项目清单。
附件二:婚礼庆典服务项目变更单。
附件三: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四: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摄像服务约定。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_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_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_合同法》、《_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2、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五十八条、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七
一、火锅厨房环境卫生制度。
2、不在食堂、火锅厨房内外乱堆放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
3、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
4、餐具、厨具等一切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新。
5、非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火锅厨房。
二、火锅厨房食品卫生制度。
a、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到生、熟食品分开摆放。
b、生熟食品用的刀具、砧板、框架要严格分开使用,不能混合使用。
c、一切食具、炊具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清毒,未经消毒的器具不准使用。
d、一切食品要做到三防(即防蝇、防虫、防污染),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凡是超过食用日期或变质的食品不准食用。
f、新鲜蔬菜要保持干净,必要时要进行水泡,以防农药中毒。
三、火锅厨房厨工工作守则。
1、凡是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
2、每位厨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树立为火锅厨师长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周到,积极主动改善员工伙食。
3、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
4、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一切燃料。
5、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多吃多占。饭堂一切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不能借出和私用。
四、负责职工伙食人员守则。
1、注意火锅厨房卫生,用餐后,要对台面进行简单的清理,把剩饭剩菜倒进垃圾桶。
2、依时上交伙食费。交伙食的时间为当月的1至3号,5号未交的作停膳处理。
3、及时开膳、停膳。若中途需开膳或停膳,应该提前一天通知厨工,否则厨工按原定人数、餐数开膳。(学校规定:早餐开足一个月,中途不停膳)。
4、按时就餐。午餐时间为:十点;晚餐时间为下午的四点半。
厨工与火锅厨师长之间应互相体谅、互相沟通,共同搞好膳食。
2、火锅店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八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律师法》、《_民事诉讼法》、《_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律师为甲方因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欠款本息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钢骨架装饰售货亭,按甲方给乙方的电子版的图片进行加工。技术要求:骨架为方钢骨架,外包0.8mm白钢板,亭顶部安装装饰性防腐木,其余部分为普通木质材料和彩钢材料。景观亭底部为木质地板加保温处理。售货亭侧面窗要求安装双层普通玻璃。
二、制作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所耗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总造价为160,000.00(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共计10个景观亭,每个单价1.6万元整),合同签订后预付前期制作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0%,计:48000.00元整。工程量完成80%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景观亭制作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四、违约责任。
1、制作工期:按甲方规定工期完工,逾期交货,每延。
期一天,制作方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期交付余额部分,制作方有余款部分货物所有权,直至所有余款结清。
五、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合同签订即时生效,本合同执行完毕即行失效。
七、要求发票按中泽地产财务要求提供票据。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作及安装办公楼,宿舍楼、会议室等窗帘,为确保双方利益,经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工程量:共计62幅窗帘窗帘布艺规格:高宽(办公室、会议室)每幅窗帘定价:办公室、会议室共12幅。每幅260元。高2m,宽(宿舍)。宿舍共50幅。每幅187元。
二、制作要求:由乙方提供窗帘样品,以甲方指定的样品为准,进行安装,尺寸大小应根据窗户为准,要求保证质量,做到美观大方,安装牢固,使用自如。
三、工程总价:壹万贰仟肆佰柒拾元整(12470元)。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款(乙方提供银行账号)。
五、保修期为一年。
保修范围为安装窗帘的牢固程度,甲方不正常的使用造成的破损除外。保修期内随叫随到。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定成合同约定的所以内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为了保证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价格/质量/供货时间等),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壹仟元整)保证金,甲方在本供货合同完成后的半月内, 在扣除相应保证金后将余额退还。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内容清单详见合同附件投标报价。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安装及售后质量退换等服务。
1、单价:见合同附件投标报价
2、价格调整:
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时,乙方如需调整相应供货价格,则应及时通知甲方,且调整幅度应合理。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可视为乙方在供货时存在价格欺诈,直接进行相应处罚。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调幅度在10%以内时,本合同报价价格仍然有效,乙方不得借故推迟或拒绝供货。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10%以上时,供货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处罚金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与货款中扣除。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1、 本合同支付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乙方送清单,甲方审核无误后应于月底前付款)。若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付清,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
3、 在月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普通发票或广告行业专用发票(税率为:10%)。
1、 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止因运输不当对广告制作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 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 每次广告安装完毕后,必须由甲方验收,甲方负责人签字。
1、交货地点:甲方订单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甲方下订单后,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甲方要求的广告制作品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3、乙方向甲方交货时,必须由甲方验收,签字。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广告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在交货时,安装完毕后,由当事部门主管级以上签字确认,乙方现场拍照,以邮件形式发回甲方的策划部,作为结算时的依据。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制作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协商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1、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的规格质量符合甲方的标准。如果广告制品质量与甲方要求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
2、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数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广告制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重做,对于重做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重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货物的及时性。
1、 乙方承诺所提供广告制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所提供广告制品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广告制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广告制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甲方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需改后制作而造成乙方中断或工期延误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 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时,原合同交货日期双方需重新协商解决。
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十二
甲方为: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______工厂
地址:
电报挂号:
乙方为: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产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币______元。(注一)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 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份。
第十六条 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十三
为了共同效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必须要的场地、生产设备、原材和货源;乙方员必须服从甲方公司的管理规定。
2、甲方经乙方提供食、宿(按餐扣费,宿舍水、电、卫生费等)。
3、乙方因质量和管理造成经济损的(如:拉力不够、烂、烫头漏水、人为撕烂或药水不均匀造成喷马骝时一签一签的等);乙方全赔。
4、甲方给乙方压皱树脂工艺加工工价如下:
扁树脂(半圆)。
二位0。70元/条;四位0。90元/条;六位1。20元/条。
八位1。40元/条;十位(全条);1。60元/条(水后同价)。
注:全泡不做压皱0。30元/条;中裤0。25元/条、知裤0。20元/。
圆树脂:
十位2。20元/条(封顶)打胶针0。30元/条(包定位)。
5、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节省能源、原料等;用原料量月底平均计算不能超过0。60元/条,如超过金额由乙方承担。
6、一切机械由甲方维修,如有人为现象,甲方有权按原价扣罚;同时应随时检查和保护各种设备;有问题及时通知厂方处理、维修;如已经坏货再说机械设备有问题,一切视为推御责任。
7、如货源充足时、乙方不够工人上班导致出不了货时,甲方有权外发加工,外发之差价由乙方承担。
8、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现的次品,当时扣罚;其余的与客户对数时所点次品确认为准,但必须在当月扣除。
9、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如果甲方需打板之类,乙方必须随叫随时到(打板不计费,打板通知20分钟不到,每次罚50元)。
10、乙方承包加工费结算为2个月,乙方工人工次资由甲方代发,工人由乙方直接管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后45天内支付乙方所有加工费。
12、如因树脂引起的需要下机过水的,扣过水费0。80元/条。
13、乙方人员必须从甲方公司管理规定;乙方不得在外承包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工种,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乙方加工费没收。
14、点次品的该工艺次品按第3条承担,不点次品的客户按金额的3%扣除。
15、乙方工人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6、以上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共同遵守执行,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假睫毛加工合同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xx木材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的xx木材厂承包给乙方加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xx木材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厂,并保证合法操作。
二、 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加工期间,实行按件计算,具体包括:锯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三、 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木材厂的承包保证金为 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保证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木材厂加工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等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场所,但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xx木材厂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保证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加工活动。
3、乙方在加工期间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乙方必须严格予以管理;该所有的聘请人员由此所产生的工伤、斗殴等人身伤亡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承包过程中将xx木材厂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种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以木财厂的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木材厂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所有甲方的资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八、 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加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