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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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一
办公室
董小三
公司各部门人员
2人(赵姣群、周盼盼因家中有事,不能及时上班)
春节回来后,各种工作(岗位职责、安全、卫生)的安排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在本维修厂安全生产领导组和安办的领导下,负责本维修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按规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员证书,而后按时参加复训。自觉学习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心参与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3、参与编制并落实维修厂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修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每月按时报送本维修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统计表》。做好总结的报送。
5、对维修厂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参加或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检查落实。
7、经常对工作现场(包重要的生产岗位和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隐患,状况危急时,有权下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维修厂职工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上级汇报,或向上级提来源罚推荐。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维修厂防火防爆、防尘、防x、防暑降温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二
会议时间:20__年11月3日09:00—10:30
会议地点:集团公司五层总经理办公室
主 持 人:__x
参会人员:__x、__x、__x、__x、__x 记 录 人:__x
会议议题:关于优化组合后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会议内容:
20__年11月3日,__x副董事长和总经理__x,召集总工程师__x、经营副总__x、基建副总__x、总经理助理__x在五层总经理办公室开会,研究明确了优化组合后工资发放和员工工休等问题,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优化组合后工薪发放问题
1、机关及各矿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薪标准,具体明确如下:
(1)各矿副矿级以上人员和公司安全生产系统部长,月薪标准按年薪的十二分之一发放。
(2)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科长,工薪按优化组合方案所确定的月工资水平标准执行。
(3)机关非矿类部(科)长,工薪均按照优化组合方案所确定的一级标准执行。
(4)集团公司科员的工薪级别,由各部领导组织考核,根据能力和成绩提出工薪级别标准,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2、机关和各矿九月和十月份工薪不再追溯考核,十一月和十二月份公司要对工薪实行考核发放制。
3、公司副总级领导已有工薪待遇的,暂按原有标准发放。暂还没有确定工薪的,等董事长回来确定。
4、关于各矿停产期间工薪管理办法
会议明确,各矿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停产的,公司暂按如下原则办理:
(1)在停产期间,未开展任何有效的工作来启动、恢复生产工作的,整个矿井领导的工薪按70%发放。
(2)在停产期间,为了启动、恢复生产积极工作(如设备安装、调试)的,整个矿井领导的工薪根据工作的实际效果按80%、85%或90%发放。
5、关于公司机关值班及下井补助标准
(1)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的人员,建议每人每班补助80元。
(2)集团公司人员下井补助,建议部长50元、科长30元、科员20元。
二、关于下一步绩效考核办法
1、公司对各矿后二个月考核办法,由总工程师吴志祥、基建副总郑成樑、总经理助理任恩昌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补充,作为公司11、12月份对各矿副矿级以上人员考核依据。
2、公司对机关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的考核办法,由总工程师吴志祥、基建副总郑成樑、总经理助理任恩昌,抓紧制定安全生产系统人员的考核细则办法,从11、12月试行,年底修订后正式推出考核制度文件。
3、非矿类机关人员考核办法,依据已定考核标准执行。
三、关于员工工休问题
会议明确,从现在到年底,员工出勤、请销假及工休暂定为:
1、省内员工工作26天为全勤,省外员工工作24天为全勤。
2、各矿、各部门在保证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合理安排员工轮流工休。
3、因工作原因工休日无法安排休息的,经考勤部门核实后,对超出天数按当月日工资水平予以补助,因个人原因达不到全勤天数的,按员工的当月日工资水平予以减薪。
4、会议明确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公司副总、各矿矿长(副矿长)、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一次违反规定的,罚款500元;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停职检查。其他人员的请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重申机关、矿级、安全生产系统领导下井次数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集团公司、矿级、安全生产系统领导带跟班、与工人同上同下制度的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此项制度,具体要求为:
2、矿级领导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副矿长不得少于18次。
3、安全生产系统部门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20次。
__年x月x日
主题词: 优化组合 工资 工休 确定 纪要
呈 报:郭董事长
主 送:各煤业公司、机关各部门
抄 送:公司各副总 留 存 共印1 6 份
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三
我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于12月3日在浮山校区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汪黎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青岛团市委、市学联、兄弟高校团学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的领导和嘉宾出席了大会开幕式。301名学代会代表和94名研代会代表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大会。
开幕式在庄严的国歌中拉开帷幕。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李晓帆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开幕式盛况首次通过“青年之声”网络平台进行了视频直播,在师生中引发热烈反响。
汪黎明在讲话中首先对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了热烈祝贺。他说,学代会、研代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纽带,在促进依法治校、推动学校管理与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汪黎明对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近年来在强化思想引领、服务成长发展,搭建沟通平台,促进民主管理,创新品牌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方面的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针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希望青年学生坚定信念,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引领时代潮流;二是希望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各类学生组织能够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团结、引导、服务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作用;三是希望学生干部能够加强自身素养,磨练意志品格,提升服务能力;四是希望各部门、各学院更加重视和支持学生工作,为同学们成长成才创造更好的条件。
汪黎明勉励青年学生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用激情和智慧创造无悔的青春业绩,用汗水和才华谱写绚丽的人生篇章,用行动和成就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和力量。
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了大会预备会议、开幕式、三次大会主席团会议、三次全体会议和各代表团分组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了题为“怀揣理想,肩扛责任,脚踏实地,为建设‘活力青大’贡献青春正能量”的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大会提案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青岛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和《青岛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条例》,选举产生了青岛大学第五届学生委员会。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了大会预备会议、开幕式、两次大会主席团会议、两次全体会议和各代表团分组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了题为“坚定信念,奋发图强,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汇聚青春力量”的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大会提案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青岛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和《青岛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组织条例》,选举产生了青岛大学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
本次大会首次开展了提案工作,同学们参与热情高涨,共收到代表提案233份,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资格审查、汇总分类和梳理并案,最终立案48份,内容主要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建议、校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学校公共服务软硬件建设、学生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后期提案工作委员会将以有效渠道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
学代会、研代会395名代表共同向全校同学发出了“书香校园,学在青大”的倡议,倡议青大学子以书为本,明德向上,共筑书香“青大梦”;博学笃志,多元发展,共树书香“青大风”;品读经典,博览群书,共做书香“青大人”。
大会闭幕后,举行了学生委员会五届一次全委会和研究生委员会二届一次全委会,分别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和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汪黎明接见了新当选的主席团成员,对学生会、研究生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四
1、关于综合绩效考核检查点评:
1)人力资源,床护比不够,新老搭配不合理;
2)技能考核,15项操作严格培训;
3)理论考的不理想、理论题库15000题;
2、人员在职在位,严格管控,按级请假;
5、被服、床单管理好,办公护士要看,工作人员不准带回家;
6、护士长要公平对待护士,要懂法,知底线;
7、12月考核内容:规章制度、科室护理常规、所有应急预案、应知应会、工作流程等;
8、年终总结,科室总结,明年计划;
9、论文上交(12月12日前);
10、新门诊12月8日开业典礼;
11、优质护理服务评比(apm排班,一护多陪、取消军人陪护)
13、医嘱总校对(周四)按规定时间执行;
14、护士楼管理,关心护士楼居住人员生活,物品整理、管理好;
15、今年通过护师考试上报护理部;
16、科室招聘计划。
1、病人信息掌握不全;
2、基础护理落实不到位;
3、输液单记录不及时;
4、护理评估单评估记录不完善,个别地方描述不正确;
5、体温单有漏刻画现象,有个别忘记连线;
6、终末消毒处理不到位,氧气湿化瓶更换消毒不及时;
7、护理评价不及时,病程记录连续性欠缺。
1、个别患者不愿意带腕带标识;
2、高危药物使用存在登记不及时现象;
3、个别护士在操作时还存在回插针头现象。
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五
地点:启航幼儿园小二班教室
参会人:__
主持人:__
会议内容:__
本周工作安排:
学习有秩序出入教室,不乱跑乱奔
教师应及时排除园内、班内不安全因素
在加强常规方面,做到井然有序,要求幼儿自觉的排队洗手。喝水。小便等外出活动时间,要听从老师的安全,老师要注意外出安全,并组织好课外活动。
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幼儿在体育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避免意外伤害。
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六
20xx年7月27日上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有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深圳市证监局周勋处长、訾磊博士,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陈华敏博士,深圳市注协会长杨如生、秘书长刘雪生、副秘书长杨梅等,共三十人,会议由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俞善敖主持。
普华永道深圳分所审计合伙人陈志明先生、技术部总监赖婉莹女士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讲人,首先对财政部20xx年7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出台的背景、要点、疑点进行了解析,然后介绍了新准则对房地产及软件科技行业的重大影响。在研讨会进行过程中,与会代表不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现场讨论气氛热烈。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介绍了新准则修订的背景。与会代表认为,随着收入确认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20xx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xx】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
与会代表认为,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xx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也越显突出。
在此方面,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保持了基本一致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xx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xx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新准则,其基本思路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
由于收入准则的影响非常广泛,新准则将分步骤实施: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时不调整比较报表,累积影响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新准则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新准则对适用该准则的合同进行了界定。一般而言,收入确认模型适用于单个合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将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对于合同的变更,新准则按照变更的内容是否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以及新增价款是否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等条件区分不同情形,并对不同情形下的处理作出规定。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一项合同中可能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由于新准则的核心原则是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在合同一开始就需要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如何判断合同中的承诺是否可明确区分从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约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还是在一个时点履行,新准则均给予了明确的标准。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对于可变对价,新准则规定了估计方法、对估计金额的限制以及重新估计要求;对于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新准则对融资成分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并对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给予豁免;对于非现金对价,新准则明确其应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此基本原则下,新准则对单独售价的确定方法、存在合同折扣和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后续变动的情况下如何分摊交易价格进行了规定。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确定履约进度时,企业应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新准则也提供了判断控制权转移时应考虑的迹象。
一是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
二是在具体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在很多具体运用方面发生了变化:
1、多重交易安排。
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新准则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具体,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在具体实务中:
(1)运货服务,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提供的运货服务为成本的组成部分;
(2)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提供的运货服务为单独的履约义务;
(3)保证型质保不向客户提供额外的商品或服务,而服务型质保则为单独的履约义务;
(4)积分计划,向客户提供忠诚度积分是提供给客户的重大权利。
(5)制造与安装为一项履约义务还是两项履约义务,应视实际情况和合同的约定加以判断。
对于交易价格分配,交易价格基于相对单独售价分配至单独的履行义务,例如,部分销售商品交易价格分配至运货服务、服务型质保、赠品等,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商品及服务和各个忠诚度积分等。而现行准则下,企业一般只将合同的折扣分配到某些可识别的产品及服务。
2、基于控制权的转移确认收入。
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于公司,即在当“赚取过程”完成,即“风险与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
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则侧重于客户及合同,即在履行了履约义务,即所承诺商品和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判断履行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新准则规定了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就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企业应首先考虑履行履约义务是否在一段时间内得以满足: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企业有权就已经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否有权收取款项,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合同条款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上述第三项条件有可能改变目前定制部件及船舶/大型机械建造收入确认的方法。
当不满足以上条件时,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主体现时有权获得针对该商品的报酬;
(2)主体已转移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主体已转移对资产实物的占有;
(4)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控制权”转移,有可能改变一些交易目前侧重“风险与报酬”转移而确认收入的时点,例如对经销商的销售、包含运货服务/风险的商品销售及已建成房地产的销售等。
3、交易价格的确定。
与会代表认为,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
(2)重大融资成分,预收款中若有重大融资成分,可能被视为向客户借款;
(4)非现金对价,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公允价值无法估计,应当参照所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计量。
4、合同取得成本。
与会代表认为,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如销售佣金)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可根据合同产生收益的期限确定。在实务中,如果资产的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可简化处理,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成本,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5、“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新准则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其收入。
与会代表认为,在实务中,企业应识别向客户所承诺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并根据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该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来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体可能既是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委托人,又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代理人,如果控制不是显而易见和直接的,需要考虑三个因素:主要义务人、存货风险及定价权。
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可能对房地产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1、协作安排,如土地所有人和开发商合作开发项目。
2、可收回性,如卖家提供大额信贷。
3、如何区分履约义务,如土地、公共设施。与会代表认为,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具有高度关联性,不能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认定为单独履约义务;对于公共设施,由于客户能够从公共设施的使用中受益,且企业向客户转让住宅的承诺与提供公共设施的承诺能够明确区分,符合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定义,应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
4、预售合同是否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对于预售物业,若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应当满足二项条件,一是物业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二是开发商有权就截至目前已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第一项条件物业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对于第二项条件,在没有约定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想解除合同,开发商是否有法定权力要求对方付款及接收物业;如果购房者全额预付了物业款项,开发商是否等于有权就至今为止已完成的工作获取报酬,对此需要获得法律意见的支持并考虑不同的实际情况。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对此有更清楚的指引。
5、已竣工物业在控制权转移收入确认模型下的收入确认时点。
6、应付客户的对价,如税金返还。
7、可变对价,如罚款安排。
8、重大融资部分,如不同付款安排。与会代表认为,如果开发商给购房者提供了重大的融资利益,应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但如果开发商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物业,预收款项是否需要考虑融资部分;如果考虑的话,其相应的利息是否应予资本化,与会代表有不同的意见。对此,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有更清楚的指引。
9、履约进度计量。与会代表认为,履约进度可以采用投入法确定,也可以产出法确定,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履约进度应当反映企业转移给客户资源的程度。在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情况下,大多数代表认为,已投入成本和预计成本总额都不应包括土地的成本,也不包括未安装的设备和材料。
10、合同成本资本化,如销售佣金。
11、更多的披露。
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的发布可能对软件科技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1、协作安排,开发合作项目下哪些交易适用新准则确认收入。
2、服务硬件和云服务,是出租自有设备还是履行服务合同。根据数据中心服务类型及不同的合同约定,判断提供的云服务是否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如果提供的云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且符合租赁的定义,则适用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提供的云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但不符合租赁的定义,或者不提供特定服务器且按量计费收取,则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网上广告资源互换交易。与会代表认为,如果此类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适用新准则,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如果此类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则不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履约义务的考虑,如虚拟商品、vip会员会籍、软件升级等。与会代表认为,在识别履约义务时,应当关注:相关合同是一项履约义务还是几项履约义务;不能返还的预付费是否属于履约义务,能否在收取时确认收入。
5、应付客户的对价,是作为销售费用还是抵减收入。
6、知识产权许可,于某一时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在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情况下,企业应判断知识产权许可的性质是一次性取得还是持续获取,如果是一次性取得,应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如果是持续获取,应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7、合同成本资本化,如佣金、渠道方支付。
8、更多的披露。
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七
会议时间:20__年11月3日09:00—10:30
会议地点:集团公司五层总经理办公室
主持人:__x
参会人员:__x、__x、__x、__x、__x记录人:__x
会议议题:关于优化组合后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会议内容:
20__年11月3日,__x副董事长和总经理__x,召集总工程师__x、经营副总__x、基建副总__x、总经理助理__x在五层总经理办公室开会,研究明确了优化组合后工资发放和员工工休等问题,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优化组合后工薪发放问题
1、机关及各矿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薪标准,具体明确如下:
(1)各矿副矿级以上人员和公司安全生产系统部长,月薪标准按年薪的十二分之一发放。
(2)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科长,工薪按优化组合方案所确定的月工资水平标准执行。
(3)机关非矿类部(科)长,工薪均按照优化组合方案所确定的一级标准执行。
(4)集团公司科员的工薪级别,由各部领导组织考核,根据能力和成绩提出工薪级别标准,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2、机关和各矿九月和十月份工薪不再追溯考核,十一月和十二月份公司要对工薪实行考核发放制。
3、公司副总级领导已有工薪待遇的,暂按原有标准发放。暂还没有确定工薪的,等董事长回来确定。
4、关于各矿停产期间工薪管理办法
会议明确,各矿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停产的,公司暂按如下原则办理:
(1)在停产期间,未开展任何有效的工作来启动、恢复生产工作的,整个矿井领导的工薪按70%发放。
(2)在停产期间,为了启动、恢复生产积极工作(如设备安装、调试)的,整个矿井领导的工薪根据工作的实际效果按80%、85%或90%发放。
5、关于公司机关值班及下井补助标准
(1)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的人员,建议每人每班补助80元。
(2)集团公司人员下井补助,建议部长50元、科长30元、科员20元。
二、关于下一步绩效考核办法
1、公司对各矿后二个月考核办法,由总工程师吴志祥、基建副总郑成樑、总经理助理任恩昌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补充,作为公司11、12月份对各矿副矿级以上人员考核依据。
2、公司对机关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的考核办法,由总工程师吴志祥、基建副总郑成樑、总经理助理任恩昌,抓紧制定安全生产系统人员的考核细则办法,从11、12月试行,年底修订后正式推出考核制度文件。
3、非矿类机关人员考核办法,依据已定考核标准执行。
三、关于员工工休问题
会议明确,从现在到年底,员工出勤、请销假及工休暂定为:
1、省内员工工作26天为全勤,省外员工工作24天为全勤。
2、各矿、各部门在保证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合理安排员工轮流工休。
3、因工作原因工休日无法安排休息的,经考勤部门核实后,对超出天数按当月日工资水平予以补助,因个人原因达不到全勤天数的,按员工的当月日工资水平予以减薪。
4、会议明确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公司副总、各矿矿长(副矿长)、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一次违反规定的,罚款500元;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停职检查。其他人员的请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重申机关、矿级、安全生产系统领导下井次数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集团公司、矿级、安全生产系统领导带跟班、与工人同上同下制度的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此项制度,具体要求为:
2、矿级领导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副矿长不得少于18次。
3、安全生产系统部门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20次。
__年x月x日
主题词:优化组合工资工休确定纪要
呈报:郭董事长
主送:各煤业公司、机关各部门
抄送:公司各副总留存共印16份
会议记录格式与标准会议记录不一致篇八
时间:××年×月×日上午八时 地点:三楼会议室
出席人:张××(党委书记)、赵××(党委副书记)、李××(副场长)、孙××(纪委书记)、黄××(工会主席)。
列席人:陈××(组织人事科科长)
张××:××科的科长位置空缺,需要配备1名科长。先请人事部门将××同志拟提拔使用的考察情况,向大家报告。
陈××:介绍拟提拔使用人的简历、工作情况、考察情况、民意测评和拟提拔使用等情况(略)。
张××:请大家根据该同志的考察情况,发表意见。
赵××: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
李××: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
黄××: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
孙××: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
张××:根据大家的意见,我同意××同志提拔为××科科长。
决议:与会成员一致同意××同志提拔为××科科长。
主持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