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法院工作报告(实用15篇)
报告的语言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词汇和术语。报告的结尾可以提出一些建议或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增加报告的实用性和参考价值。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报告范文,帮助你更好地了解报告的结构和写作技巧。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五)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进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善司法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一)以求真务实创新为重点,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领导班子。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先进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深刻理解法律精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民主不足和集中不力、酝酿不够和议而不决、领导不力和职责不清等问题;以团结、务实、创新、谨言、慎行为目标,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年建设活动,班子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初步形成了深入调研、科学决策的风气;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合理分配院长、副院长、庭长、法官职权。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两级法院认真落实院长、庭长“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向社会发放办案廉洁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中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办法》。开展人民法庭作风建设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20xx年共接到举报信件20件,均已查处完毕,全市法院没有一人被立案审查,未发现违法审判和腐败问题。
(三)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契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20xx年有22人通过司法考试,继续为解决即将面临的法官断层问题夯实基础;巡回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解放思想,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努力建设创新型法院;积极开展构建法院和谐文化活动,彰显法院人文关怀,促进和谐法院建设。
至20xx年底,全市法院7个基层法院审判庭虽批准立项3个,仅1个举行了奠基仪式,2个未落实建设用地,其余4个未立项亦未落实建设用地;37个人民法庭,仅建成6个,在建的13个中有9个处于停工状态,未建的18个全部没有落实建设用地。20xx年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为期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全市法院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抢抓机遇,同心协力,艰苦创业,苦干实干。至20xx年底,37个人民法庭现已建成35个、2个已经封顶;5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庭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2个已封顶、2个已经开工建设、1个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未立项的2个正在积极争取立项和落实建设用地。
(一)调整建设思路,靠实建设责任。20xx年初,中院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两庭”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主体责任,即基层法院负责本院的“两庭”建设,中院负责协调、检查、监督。实行“一把手”工程,两级法院党组集体负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每人包1个基层法院的“两庭”建设。层层签订“两庭”建设目标责任书,特别规定了不能按时完成“两庭”建设任务的院长责任。
(二)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听取中院关于“两庭”建设的汇报后都明确要求必须抓好“两庭”建设。市委办下发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对法院“两庭”建设在建设用地、前期费用、优惠政策、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解决人民法庭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市人大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全市法院“两庭”建设进行了督查,市政协将“两庭”建设作为议案提交。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出任“两庭”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政法委书记更是主动出面,亲自协调,通渭县人大会听取县法院“两庭”建设专题报告。各县区克服困难,拨付“两庭”建设前期费用90万元,整合建设资金910万元。法庭所在地的乡镇领导利用晚上的时间协调建设用地。漳县农业局、陇西县国税局、通渭县马营中学等单位以让与土地、放弃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形式无私地支持法庭建设。在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一筹莫展的困难时期,市、县农行积极为法院“两庭”建设提供贷款。市政协、民营企业家张峰慷慨解囊10万元支持岷县人民法庭建设。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对各级领导、仁人志士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全市法院苦干实干,确保“两庭”建设顺利进行。为确保“两庭”建设按期完成任务,20xx年初,中院党组成员先后深入七县区法院对7个审判庭和37个人民法庭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建设过程中先后在“两庭”建设现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达100多次,积极配合县区法院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建设用地、解决“两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两级法院院长不仅是“两庭”建设的决策者、指挥者,而且是直接组织实施者,哪里有困难,他们就出现在哪里,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他们将“两庭”建设当作自家的事尽心尽力,无私奉献,如岷县法院党组成员和干警为及时付给农户征地款,主动拿出8万元支付法庭征地费用;临洮县法院全体干警积极筹资35万元垫付“两庭”建设前期费用。正因为有了这些,全市法院的“两庭”建设才取得了今天这样的历史性突破。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永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有力维护。
过去一年,永善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9件,审结1543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6件,结案率为98.17%,收结案数同比上升4.7%和1.4%。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20件,扣除鉴定案件1件,结案率为99.18%。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1件1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5件48人,侵犯财产犯罪37件6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53人,贪污贿赂犯罪3件6人,渎职犯罪2件2人。其中生效判决99件127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9人、五年以下刑罚62人、管制2人、拘役2人、缓刑4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并处罚金56人。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6件,审结1090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3件,结案率98.04%,调撤率76.51%。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44件,诉讼标的659万元;合同纠纷案件234件,诉讼标的1292万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12件,诉讼标的1737万元。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7件,涉案标的24.13万元。应县工商联邀请为企业家代表上法制课,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2·03”鹏锦兰花建筑工地围墙倒塌致数人伤亡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慎重妥处官民争议,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6件。判决维持3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对县路政大队新招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创新行政和解工作方法,转换矛盾化解方式,采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当事人不服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理决定案,促进了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和谐管理关系。
(四)联动配合强推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用活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裁判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5件,执结327件,执结金额1366万余元,执结率为98.21%,同比上升7.57%,自动履行率达50%以上。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溪洛渡镇党委政府、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成功执结永善县第三中学申请执行吴某等十余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确保国家营养餐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司法能力稳步提升。
(一)抓党建带队建,强化干警党性意识。以夯实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抓班子政治思想和司法为民教育。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审执、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完善党组织建设,将部门分管领导纳入支部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与工青妇协调联动、党组与支部党员上下沟通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在深入抓好“三会一课”、“授旗评星”、“四亮四评”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了“扬政法风范、展创新成果”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红歌演唱会、廉政知识抢答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的效能。不断拓展组织生活领域,在支部活动中开展审判疑难问题探讨,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
(二)抓作风促廉政,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以制度保廉为“硬手”,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告知书、“一案一承诺书”等措施,筑牢防腐墙;联合廉政监察员、人民监督员对工作纪律、司法作风、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督查,确保司法廉洁。以文化促廉为“软手”,采取读书思廉、听廉政讲座、看廉政电视、发廉政短信等措施使廉洁教育常态化。建成了廉政文化走廊,选取名家名言、本院法官作品等装裱上墙,树立正确的意识导向。全年共开展审务督查14次,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次,在全院上下营造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公正司法的思想氛围。
(三)抓学习重实效,强化干警争创意识。着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良性包容的队伍建设文化氛围,继续推行部门副职竞争上岗、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措施激发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开展“读经典·谈心得”活动18次,将班子成员纳入支部读谈活动,确保高位推进。选好学习载体,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向干警推荐经典书目,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及非党干警集中畅谈学习体会,开办“法官讲坛”两期。队伍建设举措得到县委认可,全年共有1名干警被提拔为副院长,1名干警被选拔到其他单位任主要领导,1名干警被提拔为正科级,5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
三、自觉接受监督,司法民主建设深入推进。
(一)狠抓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审执公开。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各个环节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执行、调解、调查取证等工作271件492人次。实施“阳光司法”审理案件11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所有案件裁判结果一律公开宣判。全年在永善法院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7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2次。二是强化审务公开。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开通微博、微信与群众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与法院近距离接触。依托法院网站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强化业绩公开。设立干警业绩公示栏和创先争优光荣榜,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向广大群众和全院干警晾晒“成绩单”,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监督管理,强化司法民主建设。主动争取监督,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便利,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拓展到监督法官言行、司法作风等方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会”期间安排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各代表团审议法院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明确专人限期办理,逐项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实现代表、委员监督法院工作常态化。加强专项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四、回应群众期待,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完善。
(一)窗口前移,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深入开展诉讼服务大厅“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设置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访咨询接待窗口、群众意见薄,实行审判业务法官轮值、首问首办责任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便利群众诉讼。畅通“96128”专线转接,开通社会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全年诉前调解纠纷110件,调结率100%,兑现金额75万元,兑现率100%,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8万余元。
(二)服务民生,注重巡回化解矛盾。进一步巩固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巡回审判庭相结合的“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上门接待、立案、调解、审判、法律宣传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直通车”、“法治进村”、“和谐使者”活动,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完善三维一体“无缝”对接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法官包片”村社制度,用活“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全年巡回审判案件400件,巡回审判率32.89%,法官干警开展“诉讼服务直通车”活动2次,“和谐使者”活动2次,“法治进村”9次,走访社区交流136人次,送法“六进”活动900余人次。
(三)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优先审查立案,及时移送处理。积极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协调争取司法救助基金,保障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救助解决4件执行案件,为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148件15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000余元。
(四)教育疏导,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专题部署信访工作,落实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提升化解质效。畅通信访渠道,在腾讯网开通永善法院官方微博,搭建法官与网民便捷、高效沟通的平台。接办院长信箱信访件,通过网络对信访人进行回复。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175人次,处理来信539件。
五、重视基层基础,司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法庭建设,完成五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四级内网系统建设,建成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ftp资源共享平台系统。探试远程立案、开庭、提讯工作方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高效。为基层法庭配置彩色打印机,开通远程电子签章,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审核和签发,使法庭办案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群众诉讼。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办案人员配置警用记录仪,留存执法依据,促使法官规范司法行为。
(二)狠抓宣传立体化发展。狠抓新闻宣传和媒体舆情应对,开展通讯员集中培训,提升新闻宣传整体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干警投身司法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共有67名干警撰写稿件582篇,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4092篇次,圆满完成相关调研任务,信息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积极搭建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0余条。不断拓展宣传途径,案件视频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电视台成功播出。同步充实和完善党建展室、工会展室等六大文化成果动态展示平台,编辑全面反映五年工作成就的作品书刊,有效传递公正司法、服务民生正能量。
(三)创新科学化管理机制。建立“11234”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机制,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将院长案件管理系统权限下放审管办,实现审判监管随机性和长效性。设立一套公示评优制度,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实行两个挂钩,即岗位目标责任指标与办案经费挂钩、考核责任指标数据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挂钩,对干警办案质效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机制,对报结案件实行庭内互查、庭长审查、分管领导审签的监管体系,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实行四部门联动质量监控,开展案件流程跟踪卡监督、审监庭全面评查、审管办随机抽查、纪检组和监察室不定时督查,以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移民援建工作,全年派出干警做移民工作360余人次。参加城区秩序整治,抓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挂钩扶贫工作。深入扶贫联系点玉马村开展调研帮扶活动,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送温暖,帮助群众解决饮水、春耕生产等困难。
20xx年永善法院被云南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委表彰为风范创新十佳政法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共获得各级表彰20余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够,工作可持续、跨越发展的动力不足,特别是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队伍工学矛盾突出,少数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尚有差距。三是基层法庭工作有待加强,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新审判综合楼建设资金缺口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更是永善实现和谐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永善法院将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契机,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围绕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理论学习,抓好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上级法院的有关部署,坚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信念,以学习助推才干增长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更大提升。
二、着力发挥先锋作用,抓好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放松,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将支部建在庭上。
三、着力强化审判执行,抓好公信力建设。
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工作。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强化沟通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完善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
四、着力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效能建设。
审慎推进审判权运行改革,健全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强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改革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形成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倒逼”机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加强日常督促,健全法官的培训、培养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培训。
五、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抓好民主建设。
及时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立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水平。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村社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增强司法透明度。围绕“两个中心建设”目标,推进顺畅、高效、便捷、温馨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反映快速、运行高效、高度安全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六、着力完善干部制度,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七、着力推进信息宣传,抓好文化建设。
巩固既有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文化形式和内容,做大做强信息宣传工作。实现理论调研与审执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永善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永善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法院党委就是法院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法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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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黄陵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创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黄陵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黄陵县法院内设机构10个、派出法庭2个,现有在职干警61人;党支部1个,有党员36人(含3名预备党员,8名二线党员,不含离退休党员干警);离退休党员(划归县委老干局党总支管理)。其中在岗党员干警29人,占在职干警总数的56.6%。在岗党员中,有本科22、专科5人、中专(高中)2人;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庭室4个,有3名以下党员的庭6个。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经验。
(一)加强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党务和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保证党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在检查、考核中层以上干部业绩时,既要看业务工作成绩,也要看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三是落实责任,法官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行为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党建工作。
责任书。
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对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开展交心谈心、批评帮助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司法为民的践行中。一是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把“公正、廉洁、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和监督全院党员干警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实限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各庭室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五)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一是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及党的xx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二是党组成员、支部根据党员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三是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党员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四是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五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全院党员讲团结、比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xx年被最高院授予黄陵县“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被视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导致党的工作弱化。
(二)队伍素质仍需加强。个别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加之党务干部没有专门的职位,大多数是兼职,接受上级培训和参与党务工作的机会相对偏少,缺乏系统的学习、总结和提高,工作视野不宽,思路不够清晰,对法院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适应现象。
(三)活动开展缺乏长效。黄陵县法院党支部党员较多,36名党员分散到10个庭室,由于业务性质不同等原因,党建工作缺少部门特色和活力,开展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导致党组织活动开展得不够好。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解决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化落实。法院党组织将党建工作置于黄陵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中心工作的实际效能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标准,使法院党建工作发展适应时代进步的需要。
(二)抓好党员和干警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着力改善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把素质高、思路清、作风正、德才兼备的年轻党员干部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同时,注重在年轻的审判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增强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着力优化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充实业务知识,开阔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和科学化运作。一是建立问责制。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强化标准,硬化措施,狠抓工作的贯彻执行。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
规章制度。
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常抓不懈。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大党务干部的培养,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定期、即时、专项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制,增强荣誉感,激发工作动力。
(四)抓好党建与审判工作的同步化结合。党组织要处理好党建工作和法院业务工作的关系,一方面,把保证审判工作的完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将党务工作渗透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影响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党的工作,使党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齐抓互促。
(五)抓好党建活动内容的丰富化构建。一要扎实抓好网络党建工作,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宣传面。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要在黄陵法院网设置“党建之窗”栏目,实时发布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党员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和讨论、党务知识的网上查询和下载、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发布和宣传、党建工作经验的网上介绍和推广等,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二要把党建载体创新列为重点工作,充实法院党建内容。根据审判机关自身工作特点,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服务品牌、打造品牌法院”和“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做实基础、做亮特色,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三要在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得到落实,保障法院党建的良好发展态势。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大力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揽,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意识,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为党建工作主线,结合“三个干什么”实践讨论活动,不断深化和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审判工作全面发展,形成了党建、审判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我院设立有院党组,配置有党组成员共8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内设有15个职能部门,肩负辖区162平方公里、12余万人口的各类一审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现有党总支部1个,总支部委员5名,其中党总支部书记、副总支部书记各一名,党总支隶属*区直工委领导,下属3个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均由5个职能部门党员联合组成。现有在编在岗干警53名,其中党员44名,占干警总数的83%,女性党员11名,占党员总数的25%,44名党员中96%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由于确保了把支部建在庭上,把党旗插在审判一线上,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支部的带领和广大党员的带动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自己应有的价值。
为了发挥党组织在法院工作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院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院不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成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党支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共十一项工作制度。坚持审判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总支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坚持重心下移,下大力气建设好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每一名党员都在基层党组织中受到教育和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在审判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足实际创新,处理好党建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结合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对所属党员干警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三课一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能手达标竞赛,党风廉政考核等机制;在审判、执行部门配备廉政监察员,构建法官权力监督机制等,引导全体干警切实发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三)完善党员先进性建设机制。高度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及发展,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放在首位,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素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抓手,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推行党员绩效考核通报,采取一季度一评议,全年一汇总的考核机制,对党员绩效单独通报,促使每个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作用,开展“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
(四)宗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将集中培训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相继开展了精神、新党章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三个干什么”、“读书月”、爱国主义教育、党课辅导、理论研讨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革命圣地井冈山开展“重温。
入党誓词。
”活动,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天平颂”和区委举办的“颂歌献给党”庆祝建党91周年文艺汇演,感悟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加深干警对党的性质、宗旨和荣辱观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五)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和“四个一”活动,“三亮”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成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互评;“四个一”活动即:“开好一个观摩庭、讲好一堂课、写好一篇调研文章、开好一次讲评会”,通过党内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法院积极争创全省先进法院;业务庭室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文明庭室;干警积极争当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文明干警和文明家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现有2个庭室获*区“青年文明号”称号,立案庭获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成为全市法院系统三个“青年文明号”集体之一。
三、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感谢信。
感谢法官的公正高效文明执法。
四、我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情况。
我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准确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功能定位,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建对于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党建、审判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司法审判成效显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扎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近5年来,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3012件,审结2692件,结案率89.4%,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83.5%,共受理执行案件865件,执结790件,执结标的额达2660万元。
(二)司法服务坚强有力。妥善处理合同、侵权、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劳资等各类纠纷案件,近3年共受理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56件,审结423件,诉讼标的金额2272万余元。深入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对市区重点企业,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法律风险;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有效的司法援助,予以减缓诉讼费;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仅20xx年以来就审理合同纠纷案件575件,审结499件,诉讼标的金额6521万余元,为经济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5年来,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4.7万余元,巡回审判登门处理民事、行政案件639件,对被执行人、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难的信访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8万余元,为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15人次。院长带头走访调研辖区十八所中小学,抽调业务骨干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启用“圆桌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20xx年来,我院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无一重新犯罪。
(三)司法作风扎实过硬。以司法规范化为重点,坚持“三个至上”,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在班子建设上,坚持实行“约法三章”:凡要求全院同志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带头做好;凡要求全院干警不能违反的,班子成员带头遵守。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生活上做廉洁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同时要求每个分管领导的工作要在全市法院系统创一流。在队伍建设上,以开展“五除”专项活动为契机,要求全院干警立足本职,从内心深处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广泛开展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预约开庭、巡回办案、假日法庭、法官村长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真心实意为民排难解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在全省163家基层法院人民满意度排名中,我院排名第13位。
(四)司法管理科学健全。不断完善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程》、《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通报制度》、审委会议事规则、车辆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考勤制度等60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加大业务监督指导。投资20余万元对信息网、局域网进行了专网升级,建成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后勤保障。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整合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等五项职能,提高法官办精品案件的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建立健全了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司法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使我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这一工作重心,以机关党建总揽全局,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公正司法,文明办案,不断赋予机关党建新的内容,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至20xx年,三次被区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xx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xx年第三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爱卫会评为卫生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省、市法院评为宣传、信息、司法统计、案例编报、裁判文书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优秀综治成员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近5年来,全院各部门以及干警共获得荣誉省级52次、市级138次、县级82次,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党建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和党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向前发展,保证我院队伍建设、审判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有新提高。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全面、正确、深入地领会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有效的途径,切实把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二)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有明显增强。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坚持每月一次党的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党总支要定期组织党课。要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用党纪党规来约束每个党员的行为。要继续抓好党员的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凡是不经培训、不按规定进行培养考察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要加强党的宣传工作,围绕全院的争创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宣传法院、宣传法官、宣传我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成果。
(三)以加强党总支和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为重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有明显加强。加强党总支和党支部建设是抓好党建工作的关键。要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定期研究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党建工作的经验;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尊重,协调一致,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党员队员建设要实现新跨越。把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上来。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和其他制度,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坚持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肃处理。要运用“争创”活动的载体在广大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党员,弘扬正气,为我院实现争创一流人民法院的目标奠定基础。
一、规划目标定位,明确工作方向,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是我院长期的工作指导思想,也是凝聚队伍的思想和力量所在。今年上半年,新一届党组上任伊始,正是我院获得各项荣誉之时。喜悦之余,队伍中出现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部分人员对前途感到满足和迷茫,客观上需要有一个新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成为引导法院继续前进的座标和航向。
为规划设计一个科学的、能为全院上下自觉认同的工作目标,我们改变自行研究决定的工作方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召开了党员、中层干部、高学历人员等不同层面人员座谈会,各支部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动员大家立足现实寻差距,着眼发展找不足,思源思进,研讨法院下一步发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集群力、聚群智、凝群心的过程,个人的价值追求和法院的前进方向不断协调,个人的具体工作和法院的整体事业不断统一,党组、中层干部与广大党员之间加强了沟通,增进了信任和理解,整个队伍形成新的共知和内在的合力。
xx区是全国文明区,我们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将建设目标明确定位于“建设与全国文明区发展相适应的人民法院”,并从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判机制、物质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划,其中在队伍建设上是要建设一支高学历、高能力、高道德品行和高社会公信度的法官队伍。我们提出以全国文明区发展的步伐作为法院发展的步伐,以全国文明区建设的标准作为法院建设的标准,力争使法院早日进入全国一流法院的行列。这个目标得到了区委、区政法委和全院干警的认可,大家认为,这种定位从现实的角度看具有前瞻性,从发展的角度看具有持续性,从实践的角度看具有可行性。它既是凝聚力、号召力,也是励志力,客观上使各方面的力量聚合,形成对法院工作的整体支持。上半年,区广电中心、两办信息科、区机关工委等部门从不同角度对法院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区电视台制作的六集专题片《铸就金色天平》在七一期间连续播放,为法院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二、改进教育培训,以系统化的培训制度和开放性的培养模式,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长期以来,我院在改善学历状况和优化知识结构的基础教育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一定成绩。面对新形势,我们提出,要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建立能力型、素质型的高层次教育方式,使学历转化为素质,知识转化为能力。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规定对全员进行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上岗、任职、晋级和续职都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法官、书记员、法警等不同人员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类管理,并制定出了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力争到xx年,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全部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要达到10%。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2%,其中具有硕士和研究生学历的12人。我们还组织司法警察开展警务技能培训,组织后勤服务人员进行专项服务技能培训,培训工作体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突出了岗位特点。
二是强化法官的岗位培训。重点是提高法官主持庭审的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在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过程中,推行了“审判操作实务公开”,将审判工作全过程中一些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审判操作规程向社会公示,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开审判活动进行明查暗访,请旁听群众为法官测评打分,增强法官提高庭审水平的自觉性和针对性。我们一直把裁判文书制作作为提高法官业务素质的一个重点,通过定期的评比、优秀裁判文书上网、讲评、专题研讨、举办法律文书展览等活动,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信度。今年,有三起案件因裁判文书叙事清晰、论理严谨而被最高法院审判案例要览刊登。特别是今年5月份,后沙峪法庭庭长助理、党支部委员公开审理的原告北京美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众多媒体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导。5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振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刘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山等在北京友谊宾馆共同对该案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们对该案的判决给予高度评价。《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北京晨报》《中国经营报》等众多媒体均刊载了相关报导,一个基层法院的一起民事案件能引起众多专家学者和媒体的如此关注,在全市法院也属罕见。
三是拓展法官提高的空间。今年,我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等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开展研究人员和审判人员的双向交流,采取法官到大学旁听和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问题聘请大学教师来院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法官的法学水平。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我们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法官。
三、改革管理模式,以从严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推进队伍管理的现代化和法制化。
法院的管理主要是两个部分,对人的管理和对案件的管理,从队伍建设的角度来考察,人的管理是根本,而案的管理是关键,二者是相互统一的。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严谨、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落实实现以案件管人,以人管案件,确保司法公正。
第一、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目标考评由模糊管理向数字化管理转变。我们根据队伍建设、审判、调研、行政管理等项工作的特点,制定了量化的考评考核制度,各项工作指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尽可能用数字来显示,使管理工作更加明确、直观。如将案件管理分解为改判发回率、上诉率、调解率、平均审理天数五项指标和相应的量化标准,审监部门按月检查案件和法律文书,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并允许有关人员申辩。对确认为审判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扣罚。各项综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一季一考核,并全院通报。年底,根据有关制度,重奖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成绩突出的庭室和审判人员,奖惩有度,奖罚分明,使外在的压力变成内在的驱动力,初步形成“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工作局面,保持了收结案件及调研宣传等各项工作的高位运行。上半年,全院收结案分别是6703件和5241件,居我院历史同期收结案最高水平。审判效率大大提升,案件审理期限明显缩短。审判质量也稳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率大大低市高院规定指标。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80篇,居全区之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不断增强,调解率大幅度上升,为平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第二、严格廉政纪律,加强廉政监督。上半年,我院在坚持完善廉政责任书、廉政监督卡等有效制度的同时,通过党课教育、专家辅导、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征文、观看反腐败录相、条例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收到明显成效。5月19日,我院召开23名外聘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认真归纳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制作廉政监督员卡发放到廉政监督员手中。另外,应监督员的要求,我们将廉政监督员和我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联系电话制作成了廉政监督员通讯录,发放到每个监督员手中,以便更好地接受监督。此外,我院还组织全院干警收看了反腐败录相片,在院党组成员中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在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征文,在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等,强化了廉政意识,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
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内容,为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我们着力改变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短期行为和空洞说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和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路子。通过有效的措施营造公正司法和奋发有为的氛围和环境,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为加强职业道德,5月12日,我们结合“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邀请最高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作者、我国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研究”的权威蒋惠岭来院为全院干警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官职业道德”专题讲座。我们还在全院广泛征集审判及各岗位的文明用语和忌语,统一干警的着装,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有了新的提高,树立了“公正、文明、高效”的法院形象。青年女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刘宏艳,在办理58名职工诉中絮棉纺厂劳动争议时,双方为解除合同和经济补偿问题发生争议,矛盾非常尖锐,在劳动仲裁阶段,58人就多次到区里、市里上访。案件到了法院后,刘宏艳本着多作工作、审慎对待、顾全大局、严格依法的指导思想认真审理。宣判前,刘宏艳把补偿标准、计算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逐一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讲解,在当事人明白后进行宣判,避免了集体上访。有些当事人说,要早知道这些,我们就不起诉了,刘宏艳以她严谨高洁的作风,感染了当事人,58名当事人均愉快地领取了判决,并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我院成立了法官艺术团,组建了舞蹈队、足球队、篮球队,七一期间,我院法警队的舞蹈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和女子舞蹈队表演的喜乐年华在区机关工委举办的五月鲜花庆七一文艺汇演中获得好评。七一前夕,我院召开庆祝建党85周年本文来自本站网,在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网络站全体党员大会,孙福成院长代表院党组向全体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七一”贺词,全体党员面向党旗庄严宣誓。会后进行了以歌颂党、歌颂法官为主题的诗歌朗诵及文艺汇演。激情洋溢的配乐诗朗诵、诙谐幽默的小品、欢快优美的舞蹈道出了法院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满腔豪情和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铁骨柔情,坚定了法院干警永远跟党走的崇高信念。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思想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多样性不够,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比较单一;党委对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等。对以上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下半年的工作设想。
下半年我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和党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向前发展,保证我院队伍建设、审判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以学习和实践“”重要思想为重点,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有新提高。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全面、正确、深入地领会“”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有效的途径,切实把xx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二)以加强党委和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为重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有明显加强。加强党委和党支部建设是抓好党建工作的关键。要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定期研究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党建工作的经验;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尊重,协调一致,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有明显增强。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坚持每月一次党的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机关党委要定期组织党课。要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创文秘网站:本站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利用报告会、录像、参观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同时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用党纪党规来约束每个党员的行为。要继续抓好党员的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凡是不经培训、不按规定进行培养考察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要加强党的宣传工作,围绕全院的争创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宣传法院、宣传法官、宣传我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成果。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审判中心工作搞好党的建设。党委和党支部要用完成本单位审判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建工作。
(四)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党员队伍建设要实现新跨越。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监督,把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上来。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和其他制度,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坚持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肃处理。要运用“争创”活动的载体在广大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党员,弘扬正气,为我院实现争创一流人民法院的目标奠定基础。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年底就要写总结报告了,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法院年度的工作报告,欢迎大家来阅读参考哦。
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
四年来,共审理各类案件14,390件;
诉讼标的额13.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42%和9.47%;
执行结案2659件,执行标的额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09%和11.59%。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57件,惩处犯罪分子180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0人,5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113人,判处有qi徒刑的人数达到561人。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的重点始终对准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对准盗窃、诈骗等危害群众的多发性犯罪,对准危险驾驶、危害食品安全等新类型犯罪,特别是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该重判的重判,该严惩的严惩,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11年6月至12月期间,王加利、肖敬龙等五名犯罪分子,携带绞钳、撬棍等作案工具,交叉结伙,先后窜至**、**、**、**等地,大肆盗窃,疯狂作案51起,窃取财物价值二十余万元。
在抓捕过程中,还刺伤民警、撞击警车,情节恶劣,我院分别判处王加利、肖敬龙16年和15年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依法审判各类民商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加强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审结工资福利、劳动合同、农民工维权等案件904件,化解了劳资纠纷,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注重行政诉讼和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行政处罚执行会战63次,执行涉案当事人980余人,执行标的额700余万元,改善了行政执法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出台落实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执行工作,不断加大对执行“老赖”的制裁力度,共对14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筹资百万余元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完善救助实施办法,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救助了32名家庭贫困的当事人。
去年5月份,在全省反规避执行工作会议上我院做了表态发言,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2、高度关注和保障民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是强化立案信访窗口,畅通群众诉讼渠道。
落实了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城镇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户等,减免诉讼费140余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完善了领导包案、分级负责等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度,抓好案件苗头预警分析,建立了接待、分流、处理机制,化解了一批上访老户,有效控制了越级访和重复访,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稳控任务。
二是积极推行调解结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注重调解成果转化,扩大调解适用范围,把调解运用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行政审判中,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年来,民商案件调解结案3470件,调解结案率为75.64%,位居**各县市区法院前列。
三是依托便民工作站,广泛开展巡回办案。
组建巡回法庭,深入社区村居、厂矿企业,开展巡回办案,进行法制宣传,方便了群众诉讼,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去年年初,我院向社会郑重承诺要为群众办“十件实事”,其中之一就是巡回办案过千件,把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
目前,我院已建立起以乡镇法庭为龙头,以便民工作站为支点,以巡回法庭为前哨的便民审判网络。
四年来,巡回法庭共审理案件4575件,调解结案4337件,服判息诉率达94.8%,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三、积极开展能动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更新服务大局理念。
与市企业改革会战指挥部、经信局、商务局、人社局紧密配合,稳妥审理涉企案件,实行“无震荡”破产。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市委部署,专门研究有关问题;
先后抽调9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旧城拆迁改造、信访稳控和企业改制等工作一线,提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咨询,促进了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搬迁等重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着力规范审判方式,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为深化行政诉讼方式改革,对行政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在**市率先试点行政诉讼案件简易审,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去年11月28日,**全市法院对我院首起行政诉讼案件简易审进行了观摩。
三是注重抓好审判质量,创新审判管理机制。
实行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判决书、裁定书由庭长、分管院长层层把关,有效杜绝了违规办案、滥用保全措施等问题。
四是创设专业法庭,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针对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的情况,2008年设立了民三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加强了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的衔接联络,实现了审判队伍专业化、调判一体化,提高了案件调解撤诉率和自动履行率。
共审理交通事故案件945件,调解结案率达到85.6%,自动履行率达到81.9%;
为遏止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设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人犯罪案件,实行了家长承诺制,推行了圆桌审判,落实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加强了对青少年犯的回访帮教,建立了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少年刑事审判模式。
同时,深入学校、社区,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讲述案例、以案说法。
四年来,共举办法制专题报告会68场,受教育学生和群众达2万余人次,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我们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明确提出“向党组成员看齐”,为全体干警做出表率;
坚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解决队伍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
为迎接建党90周年,我院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了系列纪念和教育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唱响未来”歌咏比赛中,我院获得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是以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审判人员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庭审观摩,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参审水平。
四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470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67.64%,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以狠抓“公正廉洁司法”为重点,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案件的监督约束,加大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力度,消除管理真空,实现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之下,对市委的指示、市人大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对市委、市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事宜,及时研究,认真办理。
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我院执行工作、民事诉讼工作的报告。
2010年10月对我院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对于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决议,我们专门进行了研究落实,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告市人大。
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庭审观摩、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赠阅报纸等方式,为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了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局面,进一步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10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55名人民陪审员,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保障了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四年来,共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督办事项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16件,处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262件,向各级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1700余份,通报工作情况23次,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总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稳步提升、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单项工作获得全国先进,主要业务在全省有位次,整体工作居**市前列。
先后获得“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创建五化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年被命名为“**市优秀法院”,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我院综合审判大楼,是全市重点工程之一,即将完工,大楼的建成将有力地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个别干警群众利益和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拖拉散漫;
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
上述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将更加繁重。
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x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主线和发展基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市开创富民强市新局面,争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加大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求真务实、创先争优,扎扎实实地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x大胜利召开。
20**年,**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案件质效,严格规范管理,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10月,**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3件,审执结13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和下降6% ,结案率65%,实现收结案良性均衡循环,涉诉标的4575余万元。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9件,审结20件,同比分别下降3.23%和4.76%,判处罪犯23人。
依法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持有qiang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罪10件10人,盗窃罪6件8人,滥伐林木罪3件3人、故意伤害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各1件。
坚定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
“阳光执行”,举行执行听证会,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
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查控执行案件,将失信企业、失信自然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自动履行,主动移送执行率100%。
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 落实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
完善便民诉讼。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强引导当事依法提起诉讼和申请。
在立案大厅墙上张贴立案登记流程图、案件审理流程图、首问责任制度等有关内容,方便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及审判流程等事项清晰明白,并提供相关诉讼材料供当事人取阅。
从今年5月起,贯彻落实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5月1日至6月30日共立案77件。
推进采用电子送达。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
1-10月共接待群众来访209件次217人次,来信1件,涉诉信访0件。
推进司法公开。
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审务、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等公开。
1-10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5份。
学习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开通官方微信,完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推进微博直播庭审常态化,积极适应全媒体环境,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年邀请驻县各级人大代表13人次旁听案件庭审。
增强司法民主,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20**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45件。
拓宽审判职能。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优化人民法庭功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乡镇便民诉讼接待站服务措施,切实发挥法官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重视和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梳理总结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向党政部门和企事业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发挥司法活动对于优化党政的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功能。
20**年共发出司法建议3份,其中2份回复采纳。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
为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的措施,依法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司法救助标准,争取上级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20**年,对2件案件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9.5万元。
健全法律援助机制,依法为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
为6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减免金额10930元。
三、 坚持公正廉洁,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狠抓审判工作作风建设。
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结合“六难三案”问题入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与庭审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在遵守纪律、庭审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0**年开展审务督察8次,对全院干警的出勤情况、窗口作风、庭审作风等情况进行了审务督察。
打造学习型法院。
重视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组织开展“法官论坛”,由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和各业务部门庭长进行授课,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专项业务培训。
20**年,共举办“法官论坛”4期,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约60人次,其中16名干警参加法官素能培训班。
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成文化长廊。
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大批新书充实图书室,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干警积极向上心态。
理,开展党总支换届选举,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0**年,1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2名入党申请人。
制定20**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启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风险防控,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年发出廉政和作风监督卡200份,没有收到投诉。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大力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揽,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意识,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为党建工作主线,结合“三个干什么”实践讨论活动,不断深化和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审判工作全面发展,形成了党建、审判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我院设立有院党组,配置有党组成员共8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内设有15个职能部门,肩负辖区162平方公里、12余万人口的各类一审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现有党总支部1个,总支部委员5名,其中党总支部书记、副总支部书记各一名,党总支隶属*区直工委领导,下属3个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均由5个职能部门党员联合组成。现有在编在岗干警53名,其中党员44名,占干警总数的83%,女性党员11名,占党员总数的25%,44名党员中96%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由于确保了把支部建在庭上,把党旗插在审判一线上,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支部的带领和广大党员的带动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自己应有的价值。
为了发挥党组织在法院工作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院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院不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成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党支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共十一项工作制度。坚持审判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总支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坚持重心下移,下大力气建设好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每一名党员都在基层党组织中受到教育和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在审判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足实际创新,处理好党建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结合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对所属党员干警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三课一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能手达标竞赛,党风廉政考核等机制;在审判、执行部门配备廉政监察员,构建法官权力监督机制等,引导全体干警切实发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三)完善党员先进性建设机制。高度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及发展,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放在首位,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素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抓手,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推行党员绩效考核通报,采取一季度一评议,全年一汇总的考核机制,对党员绩效单独通报,促使每个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作用,开展“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
(四)宗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将集中培训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相继开展了精神、新党章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三个干什么”、“读书月”、爱国主义教育、党课辅导、理论研讨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革命圣地井冈山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天平颂”和区委举办的“颂歌献给党”庆祝建党91周年文艺汇演,感悟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加深干警对党的性质、宗旨和荣辱观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五)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和“四个一”活动,“三亮”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成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互评;“四个一”活动即:“开好一个观摩庭、讲好一堂课、写好一篇调研文章、开好一次讲评会”,通过党内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法院积极争创全省先进法院;业务庭室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文明庭室;干警积极争当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文明干警和文明家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现有2个庭室获*区“青年文明号”称号,立案庭获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成为全市法院系统三个“青年文明号”集体之一。
三、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以开展“廉政建设年”、“制度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党内“两个条例”、《廉政准则》、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院“十条禁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利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干警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方式,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干警制作警示卡,悬挂倡廉警句,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对干警业内业外有效监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着力解决权力、人情、金钱对审判工作的干扰。由于措施得力,多年来,我院没有一名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案件当事人多次送来锦旗、感谢信,感谢法官的公正高效文明执法。
四、我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情况。
我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准确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功能定位,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建对于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党建、审判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司法审判成效显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扎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近5年来,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3012件,审结2692件,结案率89.4%,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83.5%,共受理执行案件865件,执结790件,执结标的额达2660万元。
(二)司法服务坚强有力。妥善处理合同、侵权、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劳资等各类纠纷案件,近3年共受理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56件,审结423件,诉讼标的金额2272万余元。深入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对市区重点企业,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法律风险;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有效的司法援助,予以减缓诉讼费;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仅20xx年以来就审理合同纠纷案件575件,审结499件,诉讼标的金额6521万余元,为经济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5年来,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4.7万余元,巡回审判登门处理民事、行政案件639件,对被执行人、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难的信访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8万余元,为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15人次。院长带头走访调研辖区十八所中小学,抽调业务骨干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启用“圆桌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20xx年来,我院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无一重新犯罪。
(三)司法作风扎实过硬。以司法规范化为重点,坚持“三个至上”,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在班子建设上,坚持实行“约法三章”:凡要求全院同志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带头做好;凡要求全院干警不能违反的,班子成员带头遵守。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生活上做廉洁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同时要求每个分管领导的工作要在全市法院系统创一流。在队伍建设上,以开展“五除”专项活动为契机,要求全院干警立足本职,从内心深处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广泛开展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预约开庭、巡回办案、假日法庭、法官村长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真心实意为民排难解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在全省163家基层法院人民满意度排名中,我院排名第13位。
(四)司法管理科学健全。不断完善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程》、《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通报制度》、审委会议事规则、车辆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考勤制度等60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加大业务监督指导。投资20余万元对信息网、局域网进行了专网升级,建成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后勤保障。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整合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等五项职能,提高法官办精品案件的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建立健全了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司法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使我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这一工作重心,以机关党建总揽全局,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公正司法,文明办案,不断赋予机关党建新的内容,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至20xx年,三次被区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xx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xx年第三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爱卫会评为卫生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省、市法院评为宣传、信息、司法统计、案例编报、裁判文书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优秀综治成员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近5年来,全院各部门以及干警共获得荣誉省级52次、市级138次、县级82次,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党建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和党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向前发展,保证我院队伍建设、审判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有新提高。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全面、正确、深入地领会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有效的途径,切实把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二)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有明显增强。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坚持每月一次党的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党总支要定期组织党课。要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用党纪党规来约束每个党员的行为。要继续抓好党员的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凡是不经培训、不按规定进行培养考察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要加强党的宣传工作,围绕全院的争创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宣传法院、宣传法官、宣传我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成果。
(三)以加强党总支和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为重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有明显加强。加强党总支和党支部建设是抓好党建工作的关键。要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定期研究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党建工作的经验;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尊重,协调一致,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党员队员建设要实现新跨越。把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上来。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和其他制度,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坚持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肃处理。要运用“争创”活动的载体在广大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党员,弘扬正气,为我院实现争创一流人民法院的目标奠定基础。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七
20xx年1-6月,全院共计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968件。
按业务庭划分,民一庭为1145件,民二庭为146件,民三庭为264件,一品法庭为102件,接龙法庭为100件,东泉法庭为101件,木洞法庭为110件。
按案件类型划分,婚姻家庭纠纷(含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纠纷)为693件,侵权纠纷(含人身权和财产权纠纷)为401件,买卖合同纠纷为218件,借款合同纠纷为260件,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为64件,保险合同纠纷为14件,股权纠纷为11件,滤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25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为21件,劳动争议纠纷为117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为66件,其他各类案件为78件。
20xx年1-6月,全院共计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896件。
按业务庭划分,民一庭为2141件,民二庭为737件,民三庭为570件,一品法庭为122件,接龙法庭为112件,东泉法庭为129件,木洞法庭为85件。
按案件类型划分,婚姻家庭纠纷(含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纠纷)为764件,侵权纠纷(含人身权和财产权纠纷)为481件,买卖合同纠纷为464件,借款合同纠纷为1320件,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为239件,保险合同纠纷为89件,股权纠纷为77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43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为35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41件,物业管理纠纷为21件,劳动争议纠纷为146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为70件,其他各类案件为100件。
20xx和20xx年案件类型比较图。
通过对20xx年1-6月与20xx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对比分析,20xx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新收案件增幅非常大,全院同比增加98%;机关业务庭增幅较大,其中民一庭增加87%,民二庭增加405%,民三庭增加116%;法庭除木洞收案有所下降外,其他三个人民法庭增幅较小。其中,一品法庭增加20%,接龙法庭增加12%,东泉法庭增加28%。
20xx年1-6月民商案件所占比例图。
就案件类型而言,有几类民商案件增幅较大,其中股权纠纷案件增加600%,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增加536%,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加420xx%,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增加273%,物业管理纠纷增加250%,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加1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增加72%,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增加25%,侵权纠纷案件增加20%。
自20xx年4月1日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随着诉讼费用大幅降低,诉讼成本的减少,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选择到法院诉讼。
有的市场主体不按市场规律办事,运行不规范,引发大量诉讼,如重庆黑格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借款,因此引发大量的借款合同纠纷,达800多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需经交警调解,经交警部门行政调解,化解一部分纠纷,对调解不成的,才能诉讼到法院。《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需经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才组织调解,交警部门对调解程序的弱化,压滤机滤布从而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入法院诉讼。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大量的企业进行改制和转制,有些遗留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现问题集中爆发,这是股权纠纷案件大量上升的原因。
目前我院现有人员共计131人(其中一人即将退休,实有130人),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人员共42人(其中一人抽调本区园区工作,实有41人),占全院工作人员的32%。20xx年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建议对今后新进人员充实到民商事业务庭。
目前,在我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41人中,有审判员32人,书记员9人,审书比例严重失衡。审判中,审判员之间相互担任记录的现象非常普遍,审判员作为书记员,是对优质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建议聘请一批临时书记员。
进一步加大对民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宣传,让民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让一部分民事纠纷进入其他调解机构调处,从而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4.93%和3.69%,审(执)结率为96.78%;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39%,审(执)结率为98.39%,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积极投入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稳妥审理自焚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555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3341”项目工程建设的案件。
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到21.88%。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和出境、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一线工作法”,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清理金融债权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二是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节点、各个层面抓起,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从提高审判质效抓起。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示,提高办案效率;依托法院三级网络,积极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节约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期限。从强化监督指导抓起。严格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10169件,改判、发回重审1853件;审结再审案件423件,改判、发回重审12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151件,改判、发回重审31件,占20.5%,以调解等其他方式处理120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全省法院二审、再审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从深化审判改革抓起。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使量刑过程“看得见”、量刑结果“可比较”。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依法从速审理。从推进司法公开抓起。公开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十大案件”,录播重大敏感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全省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3759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司法民主,省法院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四项制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同比上升50.9%,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扎实开展联村联户行动。协调10个省直“双联”单位为永靖县帮扶项目43个,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各单位自筹帮扶资金350万元。突出法院特色,加大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31起。选派14名年轻优秀干部轮流驻村挂职。
四是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五个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共有100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省法院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考核为好班子。协助地方党委对9个中级法院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390人,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对全省法院近万名干警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选调447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2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全省法院受理举报线索527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名,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执行和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查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
五是不断深化法院管理。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以质效保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司法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和绩效管理,司法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司法人事管理。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评,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制定出台《直属法院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了铁路、林区、矿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为基层法院协调招录公务员282名。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19个,建设面积15.7万平方米。完成了338个人民法庭标识统一工作,启动了覆盖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设。启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使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和其他政务工作更便捷、更智能、更直观、更公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法官综合素质不强,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化解难等老问题由于成因复杂、牵扯面广,虽下了大气力整治,但效果还不理想;个别干警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院编制紧缺,尤其是基层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司法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二、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省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事项,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
(二)主动服务全省大局。紧贴省委“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发展战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3341”项目工程、“131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方面的案件,为加快全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高度关注教育、就业、“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认真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争取和落实惠及基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九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实习报告《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二、实习成果。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经审理查明:20xx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4,320,338.05元、投标价402.86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20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23.2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23.3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432.0338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20xx年12月18日双方于就篮球场、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178.66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794.50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903.37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857.63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511,200.7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110.31元。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十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一
20xx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972件,审结37070件,同比分别上升22.5%和25.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552件,审结6579件,同比分别上升30.7%和22.5%,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我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涉“两重”案件月通报制度,妥善审理一批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涉政府机关等案件。先后与包钢集团、一机集团等支柱型企业召开研讨会,邀请经济管理部门和非公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认真做好北梁棚改后续服务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全市法院选派46名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担任驻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按照自治区政法委和高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调查评估工作,历时近3个月,已完成涉案6省区林地总面积60%的调查,为该案资产后期处置奠定基础。全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共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32件,收到反馈回函81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包头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15件,同比上升6.2%,审结2248件,同比下降1.9%,判处罪犯253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1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针对涉毒犯罪高发的态势,坚持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99件,同比上升15.9%,判处罪犯409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大力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特赦案件的审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76件、特赦案件31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刑法原则,对2件案件的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和判后回访制度,成立全区法院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辅导基地,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市中院审理了涉案冰毒达40余千克的谢建葵等5人贩卖毒品案,自治区发改委原正处级调研员富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巨团行贿、诈骗案,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岳云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损毁会计凭证案,以及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公司、内蒙古德邦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诈骗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
三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切实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3705件,审结19810件,同比分别上升17.9%和22.3%。坚持司法关注民生,依法审理涉及房屋拆迁、土地承包、侵权赔偿、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695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情理法并重,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及家庭财产纠纷案件3379件,有效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睦。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2875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258件,涉案标的18.6亿元,依法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大力加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的保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72件,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民商事案件总量大、增速快的现状,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中院就房产买卖、保险合同、建筑设备租赁纠纷及农村信用社金融纠纷等案件进行专项调研,有效解决类案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司法尺度统一。
四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受案范围,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影响,行政案件激增,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08件,审结286件,同比分别上升142.9%和86.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件。继续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达茂旗法院为试点法院,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因素的干扰。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3.6%,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27.9%,切实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出台20xx年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深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和建议受到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285件,同比上升21.4%,执结8280件,执行标的27.4亿元。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最高法院平台曝光“老赖”2557名,在《包头日报》和包头文明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批668名,有7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标的1880余万元。继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共限制被执行人出境446人次,限制乘机1250余人次,司法拘留186人。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有14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扎实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活动,全市法院13件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2873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214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13.7万元。市中院与市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我市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依托最高法院平台,启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上下级法院纵向联网,与多家银行横向配合,实施查询、冻结、划扣7398次,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存款8113.7万元,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继续推行淘宝网模式司法拍卖改革,上网拍卖789件次,成交68件1.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47万元,走在全区法院前列。市人大会连续两年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市中院专项报告两次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大力加强软硬件投入,全部建成了集立案登记、诉讼引导、费用缴纳、财产保全、司法救助、网络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市中院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研究制定《立案登记实施办法》,建立了立案工作院领导带班、法官轮流值班等工作制度。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新收诉讼案件23884件,同比上升29.5%,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是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全市法院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法律释明等工作制度,努力解决涉诉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持诉访分离、依法终结的原则,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案件和一批疑难信访老案得到妥善化解。市中院开通网上信访通道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收网上信访案件30件,与最高法院预约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6件次,有效方便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
三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审判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制度,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网上立案和电子送达等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进行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组织和巡回审判点的功能,开展巡回审判1320余次,为偏远地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小额案件速裁机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5.1%,有效提升审判效率。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全市法院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97.9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危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88万元,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功能,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3403件、裁判文书14781篇;在政务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案件信息7480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10224份,有效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新媒体,通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庭审网上直播、室外led屏公告等措施,努力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新闻通报会1次,发布微博3526条、微信55期272篇。包头中院官方微信影响力在全国法院系统位居前列。
二是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深化司法工作标准化活动,组织庭审观摩42次,对3113次庭审和18127份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切实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认真落实审判管理例会制度,下发各类管理通报74期。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全部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随卷刻录光盘,有效强化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实行案件节点控制和审限跟踪,开展结案集中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结以及隐性超审限等现象。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原则,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市中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土右旗法院和卜尔汉图法庭、麻池法庭、美岱召法庭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和法庭。各试点法院采取重新设置业务庭、实行均衡分案制、审判团队负责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审判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内蒙古是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包头市法院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为积极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市中院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包头中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和《员额内法官选任办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将在自治区高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改进自身工作。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机制,通过寄送《鹿城法苑》工作季刊、人民法院报,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短信平台、建立微信群等形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载体。全市法院主动走访代表委员134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297人次,旁听庭审、监督执行33次274人。认真对20xx年以来各级人大交督办案件进行梳理,就市人大代表关注的10件个案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项汇报。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29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编发舆情报告198期,办理“大法官留言”案件15件,及时倾听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深入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查摆“不严不实”方面突出问题249个。深入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示范抓引领工作,深入联系点27次,进行工作调研和政策宣讲,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先后举办民诉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等多期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法官对新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通过加强对一线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务人员的分层次培训,有效促进司法水平和职业素养提升。组织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警务保障工作水平。举办20xx年全市法官论坛,将优秀论文和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供干警交流参考。全市法院参加上级培训48次450余人,法官队伍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案例,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干警,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市中院出台严肃审判纪律16项铁规禁令,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廉政回访,实现廉政监督的全覆盖。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工作纪律、司法作风、公车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等专项检查27次。市中院办结信访举报案件186件,全市法院有22名干警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记过等纪律处分。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8个集体和3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涉农金融案件审判、涉诉信访、司法调研、司法统计、网络宣传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表彰。土右旗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正值社会转型期和改革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相互叠加,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毒品犯罪、民间借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及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数量上升幅度明显。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入法院,进一步增加了审判工作难度。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质、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个别案件还存在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部分干警司法作风不正,“六难三案”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司法环境还不理想,个别当事人躲避送达、恶意拖延诉讼、进行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屡有发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审判效率。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随着工作强度和职业风险的增加,法官待遇偏低的问题日益凸显,人员流失较为严重,案多人少的问题更加突出,法官工作压力明显增大。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进行剖析,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在此,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二
法院。
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搜集的江西法院工作报告,希望你喜欢!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
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20xx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一)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1.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省“”规划、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等工作意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供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多发等专题调研,加强司法应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4487条。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与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与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沟通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转型,依法审理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赛维公司与德国q-cells公司供货合同纠纷、与韩国重工保证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提供司法服务,全力保障国家级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围绕深化国企改革部署,依法审理执行华意电器总公司破产重组、省电子集团与江西信达资产公司债务纠纷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434件,支持全省国企改革。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审理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等领域的纠纷案件,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
3.依托审判,参与管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
社会调查报告。
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切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5019件,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扎实开展“网事审判庭”试点工作,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及时评估排查社会稳定风险,组织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6571场次,深入推进综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97727件,上升8.4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14714人,上升7.56%。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案件8571件1516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打拐等专项行动,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1件774人,涉毒品犯罪案件3643件5045人,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25件247人,刘世波等称霸一方、民愤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到严惩,该案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858件110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35件5460人,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90人,吴志明、汤成奇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裁判标准,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3名被告人无罪。
2.妥善审理民商纠纷。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17291件,上升4.01%;标的额607.39亿元。
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7036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5524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9663件,保护合法利息收入,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7970件,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61718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1666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9138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96件,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更加注重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主题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依法审理“景德镇”等驰名商标案件,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域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634件。
更加注重促进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92件。规范涉外司法协助工作,加强与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法院签署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提高涉外司法审判水平。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9496件,上升12.0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358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509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739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36%。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6件,决定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4.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全省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213952件,标的额329.96亿元。
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清理执结案件9267件。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依法对9338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5010人予以司法拘留,235人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与金融、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查询机制,形成缓解“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三)为民措施有效落实。
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新机制。
1.着力深化诉讼服务。
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六统一”,完善导诉、立案、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恢复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在案件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保、旅游纠纷等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推行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各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78115次。
2.着力畅通救济渠道。
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2465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021万余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建立各项救助基金3569万余元,为368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935万余元。
3.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20xx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01%,比20xx年上升16.98个百分点。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健全司法协理机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省17475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103882人次。
4.着力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8501件,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坚持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分级约谈、带案下访,落实信访责任制,清理并化解信访积案3787件。
(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
1.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严格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共审结十五种犯罪试行案件32164件48545人。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全省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28285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64.12%。实行诉访分离,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129件。认真做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准备。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案件评查和未结案件清理等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和庭长的层级监督职责,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网络侵权、破产等审判难点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301个,发布参考性案例639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再审审查关,审结二审案件56538件,再审案件2275件。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对审判质效实行动态分析、定期通报,强化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
3.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省高院制定实施《江西法院五年发展规划》,按照“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要求,将考核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把岗位目标考核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管理体系,各项审判工作依托科学管理得到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44%,上诉率、再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五)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不断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38期,培训47352人,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77.76%,比20xx年上升14.09个百分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遴选常规化、竞争上岗制度化,全省法院公开遴选法官246人,764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晋升领导职务。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治,建立健全廉政监察员、廉政谈心、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审判、执行、司法拍卖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诉讼收费和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74件76人。
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巡回宣讲,评选表彰全省首届“十佳法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展现奋发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五年来,全省法院有113个集体、115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9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优秀法院,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省高院机关和寻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六)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加强监督指导,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1.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指导,开展司法巡查,组织院长专题研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院班子领导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做好中、基层法院班子换届工作,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后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本科以上学历由82%提升到99%。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针对基层法院审判纪律、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方面问题,开展“作风效能年”活动,促进基层法院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63757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91.31%。
2.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为中、基层法院增加1400多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招录1414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人才,为38个国家贫困县定向招录101名干警,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紧缺的问题。落实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部署,积极争取支持,全省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22950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8654万余元,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增加19286万余元,基层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经费管理,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基层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大物质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基层办案条件。
3.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全省新建27个法院审判大楼、200个人民法庭,有32个审判大楼、38个人民法庭在建中。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法院三级专网,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远程立案、庭审直播、视频提讯试点等信息化应用,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全省法院建成数字化法庭290个,对外网站全部建成。
(七)接受监督自觉主动。
全面强化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省人大及其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职能履行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全省法院执行、涉农审判、人民陪审员、量刑规范化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的专题审议,主动邀请代表对立案信访、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进行专项视察。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248件,省高院办理73件,办理工作获得省人大表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13648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1457人次。
2.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094件,省高院办理44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63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全省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29次,办理抗诉案件1092件。健全司法监督员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
3.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17560件。推进审判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省有7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有72个法院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79个法院推行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2666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只有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工作,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法治和社会责任。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只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才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管好队伍,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只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才能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持续增长,涉诉信访问题突出,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官办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二是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司法作风、司法水平有待改进;三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四是基层法院面临人才流失、“两庭”建设负债等突出问题,物质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三
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需品,因为在判决的过程中“大调解”的格局起着非常重要的特殊作用。本文将法院民事审判作为研究点,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针对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旨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加快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脚步。
关键词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作者简介:包崇鸽,平阳县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
在西方世界,诉讼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在我国也称之为法院调解。诉讼调解其性质是一种法定的争议纠纷解决的方式,其在推动我国法治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出了较为独特的作用,而且现阶段普遍被各级法院所采用。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法院调解的地位进行确认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现阶段,我国处在一个社会矛盾较为突出与“诉讼爆炸”的时期里,为了缓和矛盾,在符合当事人利益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前提条件下,运用民事调解,可以有效地降低上诉率、发挥改判率、再审率以及涉诉上访率,使得法律文书的终局性以及既判力得以增强。然而,当前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对其加以完善。因此,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并针对问题探寻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对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进行完善,具有非常重大的司法意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调解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对矛盾做出及时的调整与化解,就必须将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做好。简单来说,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就是当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为基础,并按照合法、自愿的基本原则,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协商进行主持与解决的一种制度。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两大分支,且二者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其产生出来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就发生时间而言,诉讼调解是发生在诉讼的过程中,是一种诉讼行为,而诉讼外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范围之外的,不具备诉讼意义,所以其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可以反悔的。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十四
根据法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我被分到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实习。实习期间接近两个月,从xxxx年4月24日至xxxx年6月16日止。
进入市南法院后根据安排,我被分到法院的研究室进行实习,主要从事一些文字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庭室其他人员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研究室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努力工作。并利用空余时间参与案件的开庭,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和学习,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操作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实习期间努力我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此外,在实习期间我认真遵守法院的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审判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及全体审判人员的一致好评。
(一)撰写市南法院先进个人的事迹报告。在实习初期,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我克服了初来乍到对法院相关事项不熟悉等困难,撰写了民一庭副庭长曲波法官的先进事迹报告和民二庭庭长王宝金的先进事迹报告,费时近七天时间,总共写了5000多字。研究室主任看了以后非常满意,对我提出了表扬。
(二)编写市南法院每日的工作信息和工作简报。这项工作比较烦琐,需要每天到各个庭室去调查和搜集。搜集上素材之后,还要抓紧时间写成初稿,主任审批后,马上要复印多份并分发到各个事业机关。
(三)日常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归档。每天研究室都要处理很多的文件和材料,为了以后查询的方便,每份文件都需要进行装订。归档。
(四)法学类杂志的领取和分发。为了加强全院的法学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理论功底,研究室隔一段时间要到邮局去领取市南法院订的各类法学杂志和期刊。
(五)到中级人民法院递送或领取材料和有关文件。
(六)到法庭去旁听案件的审理。我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
(七)与法官一起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请教。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与研究室主任讨论一个关于证券法方面的案件。我主要是从法律关系和案件性质等比较宏观的方面发表的见解,主任是从审判和程序方面谈的看法。主任很谦虚,他虽然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法学功底很深,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对我不同于他的观点不屑一顾,而是很认真的听取我的观点,对其中正确的予以肯定,不对的进行了指正。我对主任的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深表敬佩。
虽然不像其他同学一样被分在业务审判庭里实习,可以接触到实际的案件,但我还是努力克服了许多困难,在完成研究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其他同学和他们的法官的帮助,也接触了不少民商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旁听,使我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巩固了所学的知识。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此外,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首先,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和接触具体的当事人,我发现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不能用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感觉当今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不可否认,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目前的状况离我们的目标还很远,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从而在这此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达到法治建设的目标。
其次,我认为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对法学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荥经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五
20__年上半年度,政治处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围绕法院总体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活动,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做好各类人事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党建,精心筹备文化建设会议,为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题活动扎实开展。
政治处以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立足本院实际,注重活动实效,先后开展了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效能建设提升年、深化管理年、创先争优等各项主题活动,制定了共计三万多字的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活动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组织干警收看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电视电话报告会,召开全院干警和临聘人员参加的“深化管理年”暨“效能建设提升年”推进会,确保了各项主题活动动员广泛、认识深刻、启动迅速。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加大活动跟进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按时完成经验总结等材料报送任务,每月两次对机关各部门和各人民法庭的活动开展、人员在岗、效能建设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确保了各项主题活动全面落实、循序渐进。
络上发布了关于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公告,扩大了活动的.社会影响;6月11日组织来自党委、人大、政协、乡镇街道、社区以及学校的社会各界150人在5名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进行座谈,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和典型经验上报工作,其中我院的实施方案还被省高院政治部《政工园地》全文予以刊发,“法院开放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队伍建设激发活力。
为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强化队伍凝聚力,于3月18日隆重举行了我院历史上首次法官授职典礼,为20__年以来新任的16名助理审判员、9名审判员和13名高级法官进行授职;组建法官合唱团,47名合唱团成员苦练一个多月,在__区直属机关“迎七一”文艺调演中,合唱组歌《人民法官之歌》和《走进新时代》获优胜奖,展现出人民法官的良好风采;成功协办“法苑杯”宁波市直机关第四届登山比赛和自行举办我院首届羽毛球比赛,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到我院结对扶贫对象章水镇童皎村进行慰问,春节期间上门看望部分退休老干部,专程到医院看望生病住院的离休老干部王湘君同志,组织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37450元,该笔善款已汇入区民政局救灾捐款爱心账户。
三、深化干警司法能力。
政治处多措并举深化干警司法能力,注重创建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步伐。相继举办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辉老师主讲的题为《侵权责任法若干疑难问题》的第十期专家讲座,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兴宥主讲的题为《民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的第十期法官论坛和党组书记、院长张光宏主讲的题为《公司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的第十一期法官论坛。组建宁波市__区青年实用法学研究会,起草《宁波市__区青年实用法学研究会章程》,召开全体会员共计103人参加的成立大会,并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研究会的成立打破以往以庭室为单位的调研格局,有效整合调研资源,充分激发了青年法官的积极性。此外,鼓励干警向高学历深造,今年共有5人攻读宁波大学20__年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组织了上级法院及区里的各类培训110人次,并做好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浙江法官进修学院兼职教师推荐工作,我院张光宏院长被聘为民商事教研二组兼职教师。
四、人事工作细致规范。
一是顺利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上级法院有关要求,我院从09年12月底开始启动了为期六个月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在《__日报》等媒体刊登选任公告,共收到申请书68份。经过审核、遴选、报批、任命等程序,有61人光荣地加入我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6月17日上午,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颁证仪式,新老人民陪审员共计80人参加了仪式。随后还安排这61位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市中院组织的为期两天的上岗前培训。今年我院创新方式,拟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设置两名专职人民陪审员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二是完成法官选调工作。我院从四月中旬开始启动第四次面向全国选调法官工作。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浙江法院网》等媒体上及时发布了法官选调通告,共有来自全国各级法院87人报名参选,经过严格审核筛选,有33人参加了我院于6月18日的法官选调笔试和面试,目前选调工作进入到对拟录用对象的考察阶段。三是做好事业编制干警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