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精选19篇)
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并满足双方的合理需求。合同起草人应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能够根据需要进行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了解其中的法律效应和风险,下面是一些范文供您参考。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一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______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二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1)抵押房产状况: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房产权利人:**共有权人:**,抵押房产价值:**.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土地产权人:**,共有权人:**,抵押土地价值:**.
第四条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五、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九、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三
出让方:(以下称甲方)。
现住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现住址:
甲、乙双方就装载机转让一事,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型号:新旧程度:
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装载机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全部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约定事项。
1、甲方保证所转让设备归自己所有,与他人无争议。
2、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与设备有关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确保所转让设备无抵押、担保。如本协议生效后发现有抵押、担保情形,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向甲方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权力。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且各自履行完应承担责任时开始生效。
甲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乙方签名:
本协议签订于。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四
甲方(债务人):
乙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丙方(抵押人/连带责任保证人):
甲方欠乙方货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为其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双方就货款、抵押等相关事宜平等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1.欠款金额;元大写金额:元整。
2.资金占用费支付办法元/月.现在计元。
3.甲方承诺年月日前付清欠款及占用费,并制订分月还款计划。
第二条: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权的的房屋为乙方该项货款和资金占用费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
第三条:特别约定,因抵押房屋不能办理它项权证,为了保障乙方权利,丙方同意将抵押商品房给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进行网签合同,房屋单价按双方约定每平方米元,并将网签合同提交房管局备案(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丙方如需销售全部或部份抵押商品房,应先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份的商品房全部房款后,乙方与丙方解除相对应的网签合同,所有税费由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税费零负担(依法应由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第三方的税费,均由丙方代付代缴直接承担)。
第四条:甲方付清乙方货款和资金占用费后,丙方抵押及连带责任解除失效。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款项,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和丙方共同付清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本合同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丙方(盖章签字):
时间: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五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一、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四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利率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抵押物的登记。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保险。
第八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甲方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六、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第十一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二条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
第十五条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在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乙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二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如甲方要求)。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1.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1.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21.3抵押物在抵押。
21.4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21.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21.6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发生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二条在借款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四条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30.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六条当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借款人自己也为主合同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本合同抵押权而无需先以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主合同同时存在其他担保合同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十、保证条款。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32.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2.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第二十八条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十一、违约。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特别提示。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四、合同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六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____,借款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____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____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七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确保________与________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借款利率:按每月____计算。借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实际借款数额与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归还: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利息人民币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金到期一并归还,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即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期间该房产的孳息收入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
乙方为房地产抵押担保提供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付的赔偿金人民币10000元_____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意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的房产《土地使用证》。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财产,重新提供担保。
第5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号,甲方负责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财产相关登记,评估费及抵押登记费由双方承担。
第6条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抵押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九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保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财产抵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财产进行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第三条甲方保证依法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的权属证书移交给乙方,抵押期间由乙方保管抵押物的权属证书。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含罚息)、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赔偿金及费用(含诉讼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和保管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办理抵押财产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险单据由乙方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保险范围发生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在30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转让、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提前清偿对乙方的担保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后仍未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以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3.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改变贷款用途、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被分享、有争议、被扣押、被暂扣或抵押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还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含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全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明/编号:。
位置:。
抵押物评估值为1万元。
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除上述约定的保证债务外的所有债务均不进入保证范围。
第二条双方同意,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主要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因违约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
3.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或重复抵押。
4.抵押人未隐瞒抵押物项下欠税、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租金。
5.抵押人已获得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同意。
6.不存在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物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的效力延及抵押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加物、混合物、加工品和抵押物的孳息。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有。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归抵押人所有,抵押人有义务妥善管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财产。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者存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处。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有毁损、灭失或被征用,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取得的保险、赔偿、补偿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行使抵押权。
1.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保险,抵押权人是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保险。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转移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金首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未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从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声明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届满的情形。
2.抵押权人有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分任何一个或者每个抵押人的抵押财产。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存在共有、纠纷、查封、监管、扣押、重复抵押、租赁、欠税或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财产。
(3)其他违反本合同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11条成本承担。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评估、公证和存款等费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服从仲裁规则。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的所有印刷条款,并要求抵押人。
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条款和条件。合同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抵押权人(签字)抵押人(签字)。
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一
出质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质押合同的标的物。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甲方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股权应得的股息及其他利益;
2、股权质押金额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申请破产。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押股权,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从转让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甲方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第七条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甲方董事会的质押决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八条本合同是担保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股权质押登记完成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股权质押登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银行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二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补偿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厦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厦。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规范模板。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三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出资人:_______。
针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各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贷款金额、用途、类型、利率和期限: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_结算。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分期提款及还款计划:
2、借款人应在提款前向贷款人提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贷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应按提款计划办理贷款凭证手续,并在_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本合同期限内,实际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实际借款金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主动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如不主动归还,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除。
借款人应使用但不限于以下资金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出质人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单》)等动产及权利作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质押,并将其质押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的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限:从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2、质押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和质押权利的费用。
3、该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的效力延伸至抵押物、抵押物的权利和孳息。
4、质押没有其他担保,权属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将质押物移交给贷款人占有_为安全方便,贷款人也可将质押物委托给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方保管。
6、质押担保期间,出质人应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失的,保险理赔款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与贷款人相对应的专用账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担保。
7、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当登记的,出质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质押登记等法定质押手续,登记的质押权利期限应当与质押担保期限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质押物或允许他人使用质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担保债权。
9、质押品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或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优先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等的价格偿还质押财产,实现质押权利。如赔偿不足,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索赔。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押权利。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涉及或即将涉及诉讼纠纷,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贷款人的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保证期内,出质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赔偿贷款人因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并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和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提前发放的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提前发放的贷款。同时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3、贷款逾期且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贷款人应按日利率对贷款逾期部分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配合贷款人的调查、检查和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信用制裁措施,包括停止发放贷款和收回已提前发放的贷款。
5、借款人变更承包、租赁、合并、分立、合资等经营方式的,最迟应在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和防范措施,防止贷款损失。
6、借款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的安全。任何外部担保,借款人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外部担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和防范措施,防止贷款损失。
7、借款人发现危及贷款人债权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9、借款人有权向其上级银行举报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因贷款人违约造成损失的,贷款人有权要求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0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展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未经授权,各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保证人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在变更后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和出质人要求贷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书、贷款证明、延期还款协议、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
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
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五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身份证号码、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六
兹因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五、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选取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公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八、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
审管辖法院。
九、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又甲方、
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
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两份附带借据和承诺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七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十一、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八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四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利率为%;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抵押物的登记。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甲方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二条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
第十五条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在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乙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二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如甲方要求)。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1.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1.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21.3抵押物在抵押。
21.4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21.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21.6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发生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二条在借款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四条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30.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六条当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借款人自己也为主合同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本合同抵押权而无需先以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主合同同时存在其他担保合同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32.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2.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第二十八条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装载机抵押担保合同篇十九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 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
1、 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
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抵押物保险
1、 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 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
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
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 抵押登记
1、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声明与保证
(一) 抵押人声明:
1、 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 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 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 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
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 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 抵押人保证:
1、 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
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 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 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一) 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 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 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 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 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 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 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 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 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 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
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
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
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附件:抵押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