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阅读名著有感大全(22篇)
人类的进步离不开道德和伦理的规范和引导。总结时可以适当运用概括性的词语和短语,提升表达效果。这些总结范文是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一
炎炎夏日,坐在空调房里,喝着一杯柠檬水,捧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手上的这一本《昆虫记》这该是一本无聊,枯燥的科学著作,但是经过法布尔的笔杆,就呈现出了小昆虫风趣可爱,赋与了它们人的情感色彩,现在,让我们走进昆虫的世界吧!
说真的,我不喜欢虫子,一个也不喜欢。讨厌苍蝇,蚊子的吵闹,讨厌蝉夏日的长鸣,讨厌螳螂挥动的大刀。这一切都令我厌烦,甚至感到恐惧。所以,当老师让我们看《昆虫记》时,我是避之不及的,将它买来也是放在书架的最角落,对它置之不问。可考试怎么办,我只好无奈将其拿出,我翻开书,看完了第一篇,我感觉这好像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无趣,满是科学术语,看似充满知识,实质干瘪的书,它其中,将昆虫一天所做,一周所做乃至一年所做用幽默的手法将其表达,如:颠倒人们心中所想,“蝉”本是只会唱歌的乞讨者,蚂蚁是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但在真实的情况下,经法布尔的双手塑造后,蚂蚁本是那个不知廉耻的略夺者,而蝉却性格温和的劳动者,使人在三观中就颠倒了以前所对它们的认知。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看似善如天使,其实像恶魔的大螳螂。以及它的捕食技巧,是许多肉食动物都无法匹敌的.。还有蟋蟀高超的筑巢技术,在这世上,怕是只有人类可以与它相比了。
一本书看下来,我受益匪浅,不仅对昆虫的认知范围扩大了,而且也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其实在昆虫有些可怕的外表下,也蕴含着许多的哲理。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一生所追求的事情,它们甚至会拼上自己的性命,也要去完成它。
而我们人类,在这一点上,远远没有它们做得好。我们常常是,这个做一点,那个做一点,到头来一事无成。我们应该从昆虫身上学习一些精神:只有用心去做一件事,将这件事做到极致,发挥它最大的优势,那么,我们的人生就都是有意义的。
这本书,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他毕生所研究的东西在这本书中呈现出来,确实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二
时常在不经意间触发思乡的情感。这情感恰如量好且又贪醉的人独饮一坛好酒一样,醉人、人醉的,只存乎于虚无缥缈的梦呓里。那种形同酒后跟接而来的感觉,多年来伴随着我置身在这迷惘、嘈杂的城市中,时隐时现,回味悠远。
好酒的人贪杯,好读的人痴书。我对《乡土中国》的痴,若不是同样有染的人,根本就无法体会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妙趣来。作为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的分析,乡土中国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概念化、抽象化、结构化,从而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理念中的社会。或许是因城市生活的曲折纷扰,也怪自己当年没有留下什么值得回想的文字,曾经对乡土乡情的那份狂热,如今随着时日风尘的洗刷,已慢慢模糊淡远;现在搜寻出来的一页页残存的记忆,仍旧借以惦念着那片纯净的乡土,已然成了自己守望宁静的世外桃源,只能相见于记忆的残影当中。而读过《乡土中国》,对中国乡村社会有了一番深刻地理解,从而不再局限于脑海中仅有的人和曾经发生的事。
费老先生在序言中提到:这算不得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宏大,未免让我们有点摸不清头绪。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乡村占了很大的比重,广阔的地域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地方特色,不管是塞外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是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要想将乡土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抽象概括出来也绝非易事。正因如此,《乡土中国》从社会的基础、结构和秩序三个方面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抽象和概括出包含在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中国社会的基础――乡土本色。
所谓“乡土本色”,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一些本质性的特征和属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对于国人的概念不仅是记录着一串串脚印的印泥,也不是远洋海外,家中老人在行李中包裹的一g乡土。乡土性是中国人流淌在血脉中的神圣感,几千年农业国家的思想影响至今,在国人身上根深蒂固。在乡土社会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因为“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靠土地为生的人离不开土地,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从而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则是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不同于美国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整体上看,乡土社会最大的特征便是熟悉,或者称之为“gemeinschaft”“有机团结”“礼俗社会”.作为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的属性,乡土性植根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在中国城市化、现代化的潮流中,不少人离开了乡土,但“土气”未改。生于斯,长于斯,虽然安土重迁的观念淡化,但心中对那片故土的怀念永远不曾淡去。
二、中国社会的结构――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造就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孕育而成的乡土社会,其基本结构特征也正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以血缘关系联结成的社会网络中,社会关系就如同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如此,人便有远近亲疏之别,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我们平时所说的“自家人”可以把亲热之人都拉进来,既包括自己的家庭、家族、亲戚,又包括同村、同乡、同地区。这样,“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于是养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社会关系是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交往范围的扩大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成为一缕缕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了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的独特形态。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
三、中国社会的秩序――礼治社会。
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援引规范的性质。无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礼治为要,法治是那种酷吏才做的事,礼治成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并常以“礼仪之邦”来自居。礼是什么?礼首先是一种传统,这样一来,即使号称“天子”的人也得尊“礼”,改变它是不可以的。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乡土中国,礼治是很有效的。而今,现代社会有了现代化的追求,乡土文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法律已与生活息息相关,法治社会进程全面推进。而法治是管理国家的,德治是教化民众的,道德修养的提高可以全面改善个人素质,减少犯罪,无论是治国还是治家,惩罚都不是目的,求善才是真知。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时代的发展和变迁,又让“城”与“乡”彼此映照。乡土重建面临的难题在于乡村的空置与落寞,老弱病残根本无法(也不应该)负担起被青壮年们遗落在乡土上的重任。从而,乡土社会早已开始嬗变。她会走向何处,是不是还能安宁如初?我已迷失在我的乡村印象中。但我宁愿这样迷失着,一直迷失在不迷失的记忆里。
作者:曹世海。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三
1、说。作者运用了浪漫主义创作方法(手法)描绘了一个奇妙的神话世界。
2、件,《大唐西域记》和《大唐慈恩寺法师传》对此事有详细的记载。这个的故事经民间文艺演出,成为以后小说的素材来源。
3、《西游记》全书回,基本由两个故事组成,第1至8天宫,表现的是孙悟空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和斗争最终失败的悲剧,体现出了人性的自由本质与现实生活的约束的矛盾处境。第8至12回写唐僧的来历、魏征斩蛇、唐太宗入冥府,交代取经的缘起;第l3回至l00回写唐僧师徒历经八十一难,去西天大雷音寺取经,终于修成正果。
4、出生后被迫抛入江中,被金山寺长老法明和尚救得,取乳名江流,出家后法名玄奘,修成正果后被封为旃檀功德佛。
5、因给众猴探得水帘洞,被被拜为岁大王”,后尊称为“美猴王”。第一个师傅是菩提老祖,菩提老祖赐名孙悟空。它的.兵器原是大禹治水的定海神针,又唤如意金箍棒。后孙悟空来到天廷做“弼马温”,嫌官小,返回花果山自封为“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经观音菩萨点化,皈依佛门,唐僧为他取名行者。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6、猪八戒原为管理天河水兵的天蓬元帅,获罪下凡,误投猪胎,曾占福陵山云栈洞为妖。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受观音菩萨赐法名为悟能,保唐僧取经,得成正果,封为净坛使者。
7、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被贬下界,在流沙河为妖。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受观音菩萨赐法名为悟净,后保唐僧取经,得成正果,封为金身罗汉。
8、白龙马原是西海龙王之三太子小白龙,因违逆父命被囚蛇盘山鹰愁涧,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化作白马驮负唐僧取经,被封为八部天龙。后在化龙池中得复原身,盘绕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
二、课文精彩片段练习题。
(一)阅读《美猴王》,答题。
1、“美猴王”的称号是怎样得来的?他为什么又叫“孙悟空”?
答:“美猴王”的称号由石猴而来,他作出了大贡献,大家尊之为”千岁大王”,于是将“石”字隐去。贡献大的应该有美好的称号。/《西游记》第一回后半写他见到菩提祖师,祖师根据他是猴子(猢狲),为他取姓为“孙”,法名“悟空”。他后来听从观音菩萨的劝告,拜唐僧为师参加取经,就正式启用”悟空”这一法号;唐僧又给他“起个浑名,称为行者”。(详见小说的第十四回)。
答:“芳名”指的是“美猴王”。“此地”是指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本来是一个来。
历不凡的石猴,凭借聪明才智和高强本领,率先发现水帘洞,使猴子们有了安身立命的好去处,于是众猴推举他为大王,尊称“美猴王”。
(二)阅读《孙悟空一调芭蕉扇》,答题。
1、孙悟空借到了假扇,无法过火焰山,正在一筹莫展时,火焰山土地神送来了斋饭。
2、铁扇公主为什么不肯把芭蕉扇借给孙悟空?孙悟空为什么称铁扇公主为嫂嫂?查阅《西游记》这一回的前文回答这两个问题。
答:2、铁扇公主与孙悟空有仇,因为孙悟空与她的儿子圣婴大王红孩儿“有些言语”,发生过很大的冲突。孙悟空为了搭救师父唐僧,请求南海观音,用诱敌深入之计让红孩儿陷于天罡刀刀丛之中,从此戴上一个“金箍儿”(与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儿同一类的东西),不能妄动了。从此,让他们母子不能再见。(详见小说的第四十二回)/孙悟空曾与铁扇公主的丈夫牛魔王结义为兄弟,牛魔王是孙悟空的哥哥,所以称铁扇公主为嫂嫂。(详见小说的第三、四回)。
3、下面的一段文字节选自《西游记》第五十九回,读后回答问题。
他见事势不谐,即取扇子,望行者搧一扇,行者巍然不动。行者收了铁棒,笑吟吟的道:“这番不比那番!任你怎么搧来,老孙若动一动,就不算汉子!”
(1)选文中的“他”是谁?孙悟空不怕搧是因为拿到了灵吉菩萨给他的哪一样宝物?答:铁扇公主,定风丹。
(2)请说说原著中火焰山的火因何而起。名著阅读西游记检测卷2。
答:孙悟空大闹天空被擒住,太上老君把他扔在炼丹炉中煅烧了七七四十九天,孙悟空炼就火眼金睛,蹬到炼丹炉,炉中的余火落入人间,化作火焰山。
4、下面的一段话选自《西游记》第五十九回,读后回答问题。
那位菩萨是谁?他说的风魔又是谁?请把他当年降风魔的前因后果简要概述出来。答:灵吉菩萨。/黄风怪。/唐僧师徒四人来到黄风岭,唐僧被黄风怪的部下虎先锋抓去。孙悟空去救师傅被黄风怪的黄风伤了眼护法毗蓝帮他治好了。后孙悟空变成虫子偷听到了只有灵吉菩萨课可以制服黄风怪。后来求助灵吉菩萨,灵吉菩萨拿了飞龙仗支收服了黄风怪。
三、阅读问答题。
1、下面一段文字节选自《西游记》第四十二回,读后同答问题。(3分)。
话说那六健将出洞门.径往西南上,依路而走。行者暗想道:“他要请老大王吃我师父,老大王断是牛魔王。我老孙当年与他相会,真个意合情投,??虽则久别,还记得他模样,且等老孙变作牛魔王,哄他一哄,看是何如。”
孙悟空变作牛魔王后是如何引起红孩儿的怀疑并最终被识破的?后来孙悟空又是怎样救出师父的?答:“牛魔王”以吃斋为由不肯吃唐僧肉引起红孩儿怀疑,又因答不出红孩儿的生辰,被红孩儿识破。孙悟空打不过红孩儿,便请来观音菩萨,观音菩萨降服红孩儿,悟空救出师父。
2、《西游记》中的孙悟空踏上取经之路后,曾几度返回花果山,请选择其中一次简要叙述经过。(4分)。
答:示例1: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埋怨悟空乱杀无辜,把他赶走,悟空返回花果山,后唐僧宝象国遇难,猪八戒用激将法将其请回。示例2:六耳猕猴假扮悟空抢夺了唐僧行李,抢占花果山,沙僧去讨要行李,不敌假猴王,去落伽山找观音帮忙,悟空得知此事,与之返回花果山,大战六耳猕猴。
3、阅读《西游记》选段,在横线中补写原文的名号。(1分)(镇江市中考题)猴王道:“玉帝轻贤,封我个甚么‘弼马温’!”鬼王听言,又奏道:“大王有此神通,如何与他养马?就做个齐天大圣,有何不可?”猴王闻说,欢喜不胜,连道几个“好!好!好!”
4、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回答问题。
金箍棒,浑铁棍,变脸不以朋友论。那个说:“正怪你这猢狲害子情!”这个说:“你令郎已得道休嗔恨!”那个说:“你无知怎敢上我门?”这个说:“我有因特地来相问。”
(1)上面这段文字中的“这个”和“那个”分别是指谁?
答:孙悟空,牛魔王。
答:当年孙悟空请观世音菩萨收了牛魔王的儿子红孩儿,牛魔王认为是孙悟空害得他们父子不能相;孙悟空认为红孩儿做了观世音菩萨的善财童子,皈依了佛门,修得正果。/问牛魔王借芭蕉扇,扇灭火焰山的大火去西天取经。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四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此书详细地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袁楚峰)。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五
今天,我和哥哥在一个干燥的地方,观察起蚂蚁来。
我用放大镜看清了蚂蚁的真面目:蚂蚁的身子由三个小圆球组成。它的头比较大,顶着两根灵活的触角,嘴好像两把弯钳,胸部有点小,六条又细又长腿就长在这儿,肚子圆鼓鼓的,拖在后面。
我用笔在一只蚂蚁的周围画了一圈。那只蚂蚁顿时十分惊慌,心里肯定在想:天哪,我的前面怎么会出现这样一道障碍物?会不会吃我呀!于是,害怕地倒退几步,不料又遇到了那道障碍物,又吓了一跳:没办法,只好咬紧牙关闯过去了。它小心翼翼地抬起脚,碰了碰那条线,没有什么动静,这才放心地迈开脚步,跌着脚尖爬了出去。
经得住“障碍物”的考验,一定经不住水冲吧。我要制造一场“水灾”。于是,我把一些水往一只蚂蚁身上倒去。它一下子浮了起来,拼命地挣扎,手成了“人”字形,“汗毛”好象也竖了起来,过了二三秒,它又被风吹到了地上,神奇般地立了起来。蚂蚁的生命真顽强啊!
关于《昆虫记》,让我感到差异的是它的写法。与以往看的书,《百科全书》或《资料库》那种一抓一大把的介绍书不同的是,我更倾向于把它看成一本散文集或者是小说。对,一本以记叙昆虫的生活中闲情杂趣的散文集或者是小说。尽管我知道这可能对于原作者亨利•法布尔是一种污辱。
以独特的视角,看所能看见的最细微、最有趣的世界。
是我对《昆虫记》这本书的评价。从内容上来看,我从来没有读过以昆虫来作主题的书,当然我说的‘书’里不包括寓言。我能够感觉的,在亨利•法布尔的书里,所有的昆虫都是它最本质的样子。那是一种没有被人类的想法所捆绑的,昆虫所具备的最自然的样子。它们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只有生存这一种本能。
我不能接受寓言中对昆虫的低毁,毕竟那不是昆虫自己的错,作为同样是生物的我们没有权利去左右他们,毁坏它们的名誉。
这同时久造成了我对《昆虫记》中昆虫原原本本的世界的向往。不被束缚,没有权利,只有生存。我认为那是一种无法比拟的美好世界,尽管有厮杀,尽管充满危机,但它永远是单纯的质朴的。
总觉得可以看出些什么,尽管是昆虫,尽管它们的世界是那么的细微。昆虫,其实很单纯,他们就只想着生活、交配、繁殖后代,只要有这些他们就满足了。总是想去它们的世界看看,可能危险重重,但总会有一些新奇的事发生,会是什么呢,不得而知;总觉得可以去看,那个关于昆虫的世界,可能只是一只可以活过一夏的萤火虫,但那总是一种新的冒险吧,会是什么时候,不得而知。
哪怕是一次,就算是透过书,也想去看一看。那个有昆虫的、无法比拟的美好世界。
前两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昆虫记》,刚拿到手,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吸取里面的精华。首先,我看到的是写萤火虫的,我想,萤火虫有什么可写的,最多不就是写写它的尾巴为什么会发光,还能写什么呢?于是,我带着疑惑开始阅读起来。
我看了一会,激动地走到妈妈身边,胸有成竹的问妈妈:“妈妈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
妈妈想了一会,摇摇头,笑着说:“我不知道,你告诉我吧。”
“告诉你吧,萤火虫吃的是还没有樱桃大的蜗牛。那么,你知道萤火虫怎么吃蜗牛吗?”
妈妈想了一会,说:“应该是直接喝吧?”
“哈哈,这次你说的不完全对,我用原文给你说一下吧:萤火虫在吃猎物前,就像奇妙的手术那样,先给猎物注射一针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那么,被蛰过的蜗牛,是死了还是昏睡了?”
“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你来说说吧。”
“原文是这样:蜗牛是死了吗?我把被萤火虫蜇咬过的蜗牛,让它在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呆上两三天之后,给它洗一次澡,过了两天那只被阴险的萤火虫伤害过的蜗牛恢复了生机:它又能蠕动、爬行、伸出触角,仿佛什么不愉快的事都没发生过似的。由此可以说明萤火虫在吃他的猎物前是让猎物处于麻醉状态的。明白了吗,妈妈?”
“我明白了,不过,你要学习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好吗?”
我回答:“好!”
我们的生活很精彩,其实小小的昆虫也有无比精彩的生命。如果不信,那就去读读法布尔的《昆虫记》吧。
《昆虫记》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从幼儿园一直读到现在。法布尔通过数十年的观察研究,用生动活泼的语言详尽地记录了各种昆虫的体貌特征、生活习性、生存技巧、繁衍、死亡。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昆虫世界的大门。我跟着它去探索昆虫世界,感受这些小生命的精彩生活,学到了许多知识,也收获了很多感悟。
当我读到西西弗夫妻齐心协力为自己的孩子寻找食物、建造房屋的时候,我总会想到自己的父母,他们也是这样对我无私地付出,从来不计回报。昆虫世界的母爱和父爱与我们人类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有爱、有温情,它们的世界和我们一样温暖。
夏日的午后,我抱怨着窗外那令人讨厌的蝉鸣时,我读到了《昆虫记》中关于蝉那一篇。没想到蝉的一生竟然如此艰难,它在地下度过四年漫长的黑暗时光,只为了生命中最后一个多月的放声歌唱。我不再为蝉的鸣叫而烦躁,因为我知道这是生命的礼赞。小小昆虫教会我忍受磨砺和苦难,不畏艰辛,不惧未来,用不断的努力换来生命的精彩。
昆虫界从来不缺乏天才。建筑学家泥水匠蜂、几何学家蜘蛛、军事家螳螂、歌唱家蟋蟀、清道夫粪金龟……它们用一个个杰作向我们展示着自己独特的才能,让自以为是的人类发出惊叹。
小小的昆虫以不同的方式诠释自己的精彩,它们有的机智,有的勇敢,有的勤劳,有的凶残;有的疲于奔命,有的悠闲自在;有的单打独斗闯江湖,有的众志成城克难关。他们用自己特有的方式与同伴相处、与敌人搏斗、与人类共存、与自然共生。
我一直认为,人类是最强大的,我们可以凭借聪明的大脑,改变自然,主宰世界。可是《昆虫记》告诉我,每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因为它都是不可替代的。即便是小小的昆虫,也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一个自视强大的人,都应该俯下身来,用平等的眼光来看看他们,用包容的心态欣赏他们,学会理解和尊重它们。我们会发现小小的生命有着大大的精彩,它们永远和我们人类、和自然同在。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良师益友,每个人都会选择自己爱读的书,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法布尔的《昆虫记》。法布尔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有趣故事,第一次读这本书时,不知怎么地,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萤火虫是我们都喜欢的昆虫,它在漆黑的夜晚就能发光,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没想到它竟然吃蜗牛,还有聪明的圆蜘蛛,它编织的网中心都会有一个白点,四周全是白色的丝,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它立马就会知道。书中还有会唱歌的蝉、美丽漂亮的大孔雀蛾、充满想象力的建筑家白蚁……我为这些小昆虫的种.种绝技而惊叹,被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
读着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昆虫故事,我身临其境,仿佛与作者一起拿着放大镜观察小昆虫的喜怒哀乐,让我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其实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只要细心观察,就会收获惊喜与快乐。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六
以前我一直以为蝉在昆虫界里最缺乏远见了,因为他只知道没完没了的“唱歌”,却不知道像蚂蚁那样储存粮食。但是当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
蝉是经过了四年黑暗的地下苦工生活,才换来了一个月在阳光中的欢乐,所以它要尽情的“歌颂”它现在难得而又短暂的幸福生活。它其实是一边歌唱,一边在吸取树上的汁液。
蝉从来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相反的倒是蚂蚁经常会去骚扰蝉,剥削蝉,掠夺蝉,简直就像个强盗。蚂蚁经常会把正在吸树汁的蝉赶走,然后坐享其成,享受蝉钻出的“井水”。
当歌唱的蝉耗尽了生命,从树枝上落了下来,它的尸体被太阳晒干,被行人践踏,最后被每时每刻都在四处寻找食物的蚂蚁碰上了。蚂蚁们将蝉的身体撕开、肢解、咬碎、化作细渣,用来充实它们的储藏室。人们还能经常看到垂死的蝉,它的翅膀还在尘土和清风中微微颤动,一对蚂蚁就已经在一下一下的拉拽,一点一点地移动它了。这时的蝉真是悲惨无比。
你们看,真正的事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蚂蚁才是顽强且霸道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所以当蝉在树枝上“拼命唱歌”时,我们还是给它自由吧。
今天,我又从书柜里拿出《昆虫记》这本老书,拿出来叙叙旧情。没想到的是,还真看上瘾来了。下面,就让我给大家简介一下吧!
你们知道古埃及人第一次见了蜣螂是怎么样的吗?下面,就由一位专家来为你们来讲一讲。其实,我的每句话都很专业,你们一定要认真听哟!
古埃及人第一次见到蜣螂的时候,很吃惊地说:“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呀?”每个人都非常吃惊。不瞒您笑话,我长这么大,见过蜣螂只是一小次而已,还是从书上看的。
好了,最后,我还希望家长让孩子看这本书,让您和孩子了解许多您和孩子不认识的昆虫,从书上了解它们,与它们说话。
我今天读了《昆虫记》,这本《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
其实,世界并不是只有“人”,世界上还有蜘蛛、蝴蝶、黄蜂、蝈蝈等昆虫。这本书给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世界上也有比人厉害的昆虫,比如人们把蝈蝈、青蛙称为歌手。
但是,有的动物、昆虫也有巨毒,比如黄蜂的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过,黄蜂的毒刺可不是随便乱用的,只有面对危险时,黄蜂才会将毒刺扎到别人身上,自己就会死掉,正所谓一个名人说的那样:任何强者都有致命的弱点。
读了这本《昆虫记》,我的知识和学问都长进了不少,像一个名人所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说话。书本中的知识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更好的充实自己。
《昆虫记》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昆虫的生活,其中,松毛虫的生活让我印象很深,因为它又笨又可爱。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和你们说一下吧!松毛虫聪明是因为它们是一群一群去找食物的,非常有纪律,就像我们排队去做广播体操一样。
它们还边走边吐丝,走到哪里就吐到哪里,回家的时候就只要顺着吐的的丝走就可以了。松毛虫也很笨。因为有一次,把一群松毛虫的丝切断了,又把它们放在花盆的边缘,不去理它们,它们就一直吐着丝绕着边缘,整整走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一只松毛虫一不小心掉了下去,它可就成了它们的英雄,另外的松毛虫也就跟着下去了。
《昆虫记》里面还写了很多的昆虫,像细腰蜂、狼蛛、红蚂蚁、卷心虫、蜗牛等等。没看过这本书的小朋友,快去看看吧!
《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它用散文的笔法,真实记录法布尔毕生的昆虫研究成果。法布尔以文学与科学相结合的写作方式,使得冰冷的昆虫世界变得喧嚣热闹、妙趣横生,催发无数小读者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法布尔一直坚持观察昆虫的习性:筑巢造窝、捕猎采蜜、交友婚恋、生儿育女、生死拼杀。
法布尔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出生于法国南部一贫困农民家庭。15岁时,考入师范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初中数学老师。依靠孜孜不倦的自学,法布尔获取大学物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昆虫记》大约里有20多种昆虫,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看上去既小又弱,像是与他人无害,可它却是一种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手,而且,捕猎时还相当的狠毒。它的猎物通常是蜗牛。萤火虫在啃噬猎物之前,先对它施之麻醉,使之失去知觉。它的猎物通常是很小的蜗牛,个头儿还没有樱桃大,是处于变形状态蜗牛。萤火虫特有的消化素可以让蜗牛固态变成了液态。
《昆虫记》是作者对昆虫最直观的研究记录,影响了无数科学家、文学家及普通大众。其文学及科学非凡的成就受到举世推崇。虽然全文用大量篇幅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但行文优美、生动、活泼,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和诗意,被公众认为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经典!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七
法布尔的《昆虫记》不像一般的科学书深奥难懂。相反,它生动幽默,我一下子就被它深深迷住了。
我最感兴趣的是《金步甲》这一篇。金步甲全身上下披着一层厚厚的盔甲,在和同类或猎物搏斗的时候可以当自己的防护盾。法布尔捉来了二十几只金步甲放在瓶子里喂养。有一天,法布尔在散步时又捡到了一只受了伤的金步甲。回到家,他把这只受了伤的金步甲和其它健康的金步甲放在一起养。可当他第二天再去看金步甲的时候,发现那只金步甲已经死了!它究竟是怎么死的呢?法布尔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于是,他又捉了几只受了伤的金步甲放在瓶子里,仔细观察。经过几个小时的观察,他惊讶地发现:受伤的金步甲行动缓慢,那些健壮的金步甲趁火打劫那只受伤的金步甲,一起攻击它靠壳的部位,因为那个部位的肉质很嫩。其它金步甲把它的肉吃掉,只留下一个硬壳。看到这里,我想:金步甲可真残忍啊!
带上翅膀,与小昆虫做朋友。只要我们留心观察生活,我们也会像法布尔那样,发现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是个小昆虫迷,因为我读过很多昆虫方面的书,《霸王镰刀手螳螂》就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真的是百读不厌,每次都有新发现。
雄螳螂和雌螳螂的区别令人称奇。照理说,雄螳螂应该更凶猛强大,事实却截然不同。雄螳螂不但体格小,也不像雌螳螂那样爱打架。哈哈!女生更厉害!另外,雄螳螂的背部翅膀是淡褐色的,不像雌螳螂通体翠绿。
通常在草丛中跳来跳去的是雄螳螂,但是比较容易被人捉到的是雌螳螂。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雄螳螂的寿命只有短暂的一次,在和雌螳螂交配之后,就被雌螳螂吃掉了。怎么样?是不是很残忍?为了保证小宝宝的营养,雌螳螂还有一个“绝活”,那就是趴在灌木丛上“装树枝”,就像雕像一样一动不动,她是在等猎物靠近后再搞突袭!
我原来喜欢在草地上奔跑跳跃,看螳螂被惊起四散飞逃,这样就可以捉他们了。现在我知道了螳螂是益虫,是很多害虫的天敌。再见他们时,我会友好地和他们打招呼,静静地在一旁看他们斗架。感谢这本书让我变成小螳螂迷!感谢大自然教会我这么多!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确实如此啊!
读了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昆虫并不可怕,反而很可爱。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不是与生俱来的天才,他是通过长期执着的结果,而且他是发自内心地热爱着大自然中的一切。
读了昆虫记,更让我明白了努力、执着和自信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魔法”。
最近,语文书上学了这样几篇课文:《装满昆虫的衣袋》、《金蝉脱壳》、《变色龙》,这几篇课文有一个共性,都是讲有关动物方面的知识。老师为了让我们对动物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布置给我们一个任务——阅读法布尔的巨著《昆虫记》。充满幻想的我的确喜爱看书,但我只偏爱看小说和童话故事书,最讨厌看历史名著和百科知识系列的书。为了完成任务,我带着无奈的心情阅读《昆虫记》,结果出人预料的事情发生了,没读几天,我就对《昆虫记》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说“爱不释手”、“痴迷”也不夸张啊!
之所以《昆虫记》这本书令我痴迷,是因为它犹如一个深埋丰富真知的宝藏。每读一页,我就犹如一部钻机,在收获地下的“宝藏”——发现原来昆虫世界如此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红蚂蚁会抢劫黑蚂蚁的孩子,用来做自己的仆人;不知道萤火虫吃的是蜗牛肉;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读着读着,这些昆虫们的形象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不禁思索起来: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随意乱杀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该得到尊重,不应该对这些无辜的小虫子做出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今后,我一定不会这么做,我会保护它们,让它们不受到任何无谓的伤害。
《昆虫记》这本书令我痴迷,还因为被法布尔锲而不舍,追究真知的精神所折服。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这一次,我不仅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博大的内涵,还领悟到学习写作的技巧。法布尔能写出这些真实、生动的文章,都是来源于他仔细的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自从读了《昆虫记》,我也尝试去观察生活,为写作积累实材。有一次,我在玩时,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当我把一片树叶故意挡住他去路时,小蚂蚁会沿着边绕道而行,勇敢的还会不为艰险,翻越“大山”,真是神奇!就因为我仔细的观察,我写的《蚂蚁》、《大小乌龟之战》的作文受到老师的好评,并作为范文给同学们学习,我用实践证明了法布尔的做法是正确的,并尝到了成功的喜悦。这次我尝试仔细观察,还只是对我需要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需要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我有很多课外书,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写成的。书里讲述了很多昆虫的样子、习性和特长,是一本昆虫大百科书,里面记入了很多似乎部知道的昆虫,如:天牛、金步甲、舍腰蜂等等很多很多。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书中的几种昆虫吧,第一种是天牛,天牛的外壳是黑褐色的,长着一对长长的触角,会飞,也会爬,天牛的幼虫喜欢躲在树干里,它们在树干种汲取营养,身体慢慢长大,成熟以后才从树干里飞出来,天牛跟蝴蝶一样要在蛹里成长,而且它成长的时间很漫长,要三年才能出来,这就是天牛顽强的生命力。第二种是金步甲,顾名思义,金步甲全身穿了一套金色的盔甲,它善于消灭毛虫,所以人们称它们为“园丁”,金步甲还喜欢吃松毛虫、刺毛虫、蚯蚓和蜗牛,它每每吃饱了以后,还会喝点热水,这样吃饱喝足后它就会蹲在土窝里休息,但是金步甲还会吃掉自己的同伴,这可能就是昆虫界生存之道吧!
其实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有友情、暴力和自相残杀的,也会繁殖和哺育后代。在昆虫的世界里也会有生活的酸甜苦辣,这是我从《昆虫记》里学到、看到的。我很想大家都来看看这本被法布尔以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的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八
这是一本哲学史书。是我最近看的一本名著。它是(挪威)乔斯坦.贾德写的。起初,我认为这种书是无聊书。但是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这本书的概述,便深深地被它吸引了。
这本书记述了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就这样,苏菲每天都会收到这种神秘的信,她在信中的'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走进哲学,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拂络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仍不断接受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前展开了。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和后天所积累的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找到答案。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比她想的更怪异,更离奇了。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本来我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哲学教授傅佩荣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哲学不是万灵丹,但从来不去留意,爱好智慧的重要与前人的心德,那么注定将会陷于心灵之封闭与终结。这或许是这本书在世界各国广受欢迎的原因吧!为了使人从困惑到觉悟,本书提供了一盏明灯。”是的,哲学会使我们醒悟。而这本书使我们走进哲学,使我们从困惑走向觉悟。所以我建议大家来看《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九
若论及中国,则必然无法忽略占中国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民阶级;若论及农民阶级,则必从其赖以生长的乡土社会中寻找蛛丝马迹以期了解中国农民是何样的一个群体。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命根子。大凡历史上发生改革在位者必先从土地入手,出台抑制兼并、不得私自出售土地等政策打击豪强士绅等特权阶层,保证农民阶层的权益。因而,农民将土地看得更重了,即便离乡外出死后也要不远万里将灵柩运回家乡、落叶归根。在这片土地中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农民也会受到土地的束缚,正如人的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一旦形成便很难更张。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时,这种危害是不易显现的,但是当社会流动速率加快时,这咋弄个危害就如火山喷发,积蓄多年的力量在刹那间喷薄而出,对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障碍,经验等同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持续而固定的刺激在一定时期内作用于人的大脑会使大脑逐渐适应这种刺激,就如高三经过了大量的习题训练以后大部分学生已经能够适应那种生活。但大脑一旦对外部事物带来的刺激变得不再敏感时,那么由大脑发出的信号必然比那些没有适应并一直让自己处于兴奋状态的人慢,也就无法推动系统配置升级,因而落后于社会。在这里,习惯、因循守旧是进步的最大障碍。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于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方面遥遥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利用第一希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迅速抢占了世界市场半数以上的绝对话语权,从而一举奠定自己的霸主地位。然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英国却仍然躺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摇篮中做着酣甜的美梦,对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知后觉,不愿放弃第一次工业革命遗留下来的工厂、设备倒是后力不足,被德国与美国两个国家相继超越。从表面上看,没有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仍然是老牌资本主义大国,实际上此时的英国早已是外强中干、徒有其表罢了。所以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的乡土社会中,要想农民主动地、积极地接受外来事物难度可想而知。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不仅表达了思乡之情,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在于指明了自己的身份:异乡人。我们熟知乡土社会中农民以向土地讨生活,土地是无法流动的,赖以为生的人们只能选择定向而居。生产是季节性的,所以生产的特征决定了必须在村落中储备大量人口以备农忙。但是消费却是全年性的,匮乏经济中定然没有更过的剩余以养活过多的人口能耕种的土地面积是固定不变的,人口若不分流只能向内推动土地的精耕细作从而提高产量,受边际效益规律的支配,在一定时期内有限的土地只能养活固定的人口,因而在推力大于拉力时多余的人口必须分流出去自谋生路。在适宜耕种的地方依地缘而聚居在一起,与以血缘为纽带构成的村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在不变的状态下构成了“熟人社会”,每个人从处是开始便在全村人注视的目光下茁壮成长,村民之间的关系较之于以地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村落显得更为亲密、更为团结,彼此之间的戒备之心也大大减弱。但是当有异乡人到此扎根生活的时候,原来属于村落中的人立马结为一体,小心提防着异乡人。即便在此生活多年,异乡人仍然无法像种子落入泥土中在此扎根生长,他们的地位永远是寄居在村落边缘的人。与此同时,他们不被视为自己人,不被人信托。可是正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种环境中,他们却找到了适合乡土社会中的特定职业。
血缘社会的亲密关系导致个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彼此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的,彼此之间都有拖欠未完的人情,因而人情越多也就越害怕清算。清算就以为着人情到此刻为止,那么也就无需来往了。长期以往,不受限于制约的人情关系必定会加重彼此之间的`负担,于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进行清算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抛开了诸多的社会关系,在结算时就需要当面点验清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外乡人”的身份正适合经营此种职业,他们没有繁杂的人际关系,没有碍于面子的人情往来,因而在生意场上往往能够如鱼得水、一展宏图。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不仅仅是社会性质的改变,更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尽管上文论述了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但不与城市社会对比恐怕很难确切理解乡土社会的独特之处。城市社会既是由陌生人组建而成的社会。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感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在如今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和资源丰富的经济社会中想得到满足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由陌生人组建的社会因为彼此之间的不了解多少让人为安全担忧,因而在众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家签订契约,以法律治理社会,每个人出让自己的权力同时组建国家、政府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所以城市社会是依据法律、规章制度等不近人情、硬性的东西联结成一体的。与城市社会相比,乡土社会重视人情、重视以往的文化,()更加尊重长辈和富有生活经验的人。
无论如何,乡土社会想避免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的影响而独善其身是断不可能的,积极主动地去迎合世界发展的主流趋势、学习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模式才是正确之法。但是当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依旧固话而未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盲目地去学习反而会适得其反。旧有的文化体系和协同处理问题的能力仍然盘桓在人们脑海中,新的模式如果强行介入定然会遭到人体本身的强烈排斥。只有当内部自我觉醒,外部新鲜事物方有可趁之机,从而一举占据主导地位。不过这种模式是否能够适应乡土社会的土壤还需精心观察。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
在此次党代表读书活动中,我选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该书以类似地方志的形式,通过深入的实地调研,描绘出中国乡村社会最为真实的面貌,《乡土中国》可谓是社会学中的经典之作。乡村社会在我国社会进程中一直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无论是在抗日战争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乡村社会既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的带动者。
充分了解乡村社会,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作为繁华商务区与农村社区共同存在的朝阳区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认识乡村社会,如何推动乡村的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拜读费先生的《乡村中国》,可以获得很多启示。
第一,“熟人社会”.费先生在著作的前面就提到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具有地方性的,是熟人社会,这也可以说是中国乡村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地方性,虽然在对乡村发展中有一定的限制,但其中的稳定性也保障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空巢现象”,只有老弱病残留守乡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村里耕地荒废,无人耕种,既造成了粮食生产的不足,也导致耕地的浪费。而熟人社会是由乡村的地方性衍生出来的特性。这种熟人社会,其实是打通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隔阂,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熟悉关系,正是当前现代化城市中所欠缺的,当今社会的信任缺失与备受诟病的冷漠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生疏与不信任。而熟人社会中大家之间的“默契”,更是为现代都市人所津津乐道、所向往之的。这也为我们在建设现代化区域的思路上提供了扩展,应该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建设同步,将陌生的社会变为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
其次,“特殊语言”.费先生通过教授的孩子与乡村里的孩子之间的对比,具体而又残酷的向我们展示了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阶级偏见问题。换句话说,所谓的城市人瞧不起农村人,城市人认为农村乡下人没文化没素养,但那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非差距。一是因为农村人也在积极渴望文化与知识,也在努力认真的学习;二是因为城市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比农村人更高的文化水平,但在劳作、表达等等其他方面,未必如农村人般优秀,这便是差别而非差距。而这些文字之外可以用来交流沟通的便称之为“特殊语言”.在普及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文化水平高低的评判标准,并非只有识字能力这一项。沟通能力、理解能力等等也是不可或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都是值得研究的。文字上的东西大家都懂,但如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准确的理解对方的观点,将所理解接受的东西恰如其分的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三,“公”与“私”.对于“私”的认识。当前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一己之私”都被无限放大,很多人认为公家的便宜要多占,自己的利益则不能损害一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公”本质上也是由“私”构成的,每位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公共利益受损,个人利益难保完整。很多人说中国人的“自私”是来自于小农经济的传统,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农村人比城市人更为自私自利,但却没有看到乡村社会中的分享与共担。分享与共担也是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深化的思想:分享成果,共担风险。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应有的成果,共同分享;同时,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对于风险,更是要共同承担,以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小化,也是对公共利益及个人利益损失的最小化。
第四,“礼治”.一般我们将社会分为“人治”和“法治”,但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我国乡村社会的“无法而治”其实是“礼治”.“礼”为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国家社会的治理,不能单靠“人治”、“法治”与“礼治”的任何一方,而需三者结合。我们在日常的社会治理中,要以“法治”为根本,健全法律制度,填补法律空白;以“礼治”为重点,通过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以社会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达到长久而又有效的社会治理效果;以“人治”为辅助,通过领导干部的个人魅力、政府官员的行事作风来影响政策的制定、执行与改善,以完善社会治理。
第五,血缘与地缘。费先生指出,血缘与地缘是社会稳定的两大要素。在我区的实际管理中,应充分利用血缘与地缘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血缘是无法割断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也是人们最大的牵挂。而在地缘方面,则通过人们对故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来推动其对地方发展稳定的努力。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性较大,血缘关系逐渐向地缘关系转移,聚集在同一地区的人们通过日常生活工作等,参与到新的区域中来,使其对新的地区有了归属感而形成故乡以外的地缘,将地区内的人们联系起来。
第六,权力。全书中,费先生从几个不同的角度,通过几章的篇幅来阐述“权力”一词。权力来源于经济利益,而体现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政府的权力过大或过小,都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权力的主体是官员,从主观方面来说,一是官员自身要平衡好欲望与需要,欲望是超出自身的权力而牟取利益;二是官员自身要认清“名分”的真实性。所谓“名分”,通俗来讲就是“头衔”,一定的头衔是对官员工作的奖励与认可,但为了头衔而不择手段,到头来获得的知识虚无缥缈的“名分”.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得所有行为均有法可依,所有诉讼均有法可循,长远地看,健全的法律制度带来的不是诉讼的增加,而是诉讼的减少;二是社会形成清廉之风,以社会舆论与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官员。
当前中国风华正茂,朝阳区的发展也不断攀升新的高度,在此不断前行的路途中,通过对经典书籍的阅读,对社会有更为全方位更深刻的认识,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能够更有前瞻性、更科学的开展工作。(区党代表龙嘉栋)。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一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作者是大师级人物费孝通先生,书中提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的一些基本特点、基本概念,譬如所谓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没有法律产生的'条件;乡土社会的礼治、长老统治等等特点。……对于我这个刚刚对社会学发生兴趣的初学者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说实话,这本书虽然通俗易懂,但是自己真正理解书中的实质内涵的东西则并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感觉十分的亲切,因为自己就是从乡村中出来的人,对乡村本来就有一种热爱之情;但是不同的是,费孝通先生则通过理论层次的写作手法和研究方法将乡村社会结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确实是费孝通先生的独到之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就是里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霍金的《时间简史》貌似有很多的相同之处!这本书引起了我其他几个方面的思考:
2、费孝通先生本人及其其他学术成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东西怎么样?
3、自己应该怎么学习社会学这门课?
4、社会学这门课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它和其他社会科学有什么关系?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自己去研究的一些问题!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二
《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生动感人,读了让人回味无穷。其中,尤其是《踩着面包走路的女孩》和《皇帝的新装》这两篇童话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感慨万千。
《踩着面包走路的女孩》写的是一个小女孩嫌贫爱富,自从到富人家当了佣人后,更是觉得有一个衣着破烂、还要去捡柴的母亲是件非常丢人的事。为了不让鞋子打湿,她居然踩着面包过沼泽地,结果得到报应的故事。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能忘本,要永远关爱给我生命、伴我成长、陪我欢乐的父母。同时,我们在生活中要节约每一粒粮食,因为这些粮食都是农民伯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个汗珠摔八瓣,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浪费粮食是一种非常可耻的行为。
《皇帝的新装》写的是两个骗子,把皇帝和大臣们骗的团团转,最后让这个爱穿新衣服的皇帝赤身裸体、招摇过市,让百姓欣赏和称赞并不存在的新衣服。最后,被一个小孩子揭穿真相的故事。
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找到了人性的弱点——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计较得失,甚至是脸面。
爸爸告诉我,在这个故事里皇帝和大臣的行为固然可笑,但百姓因畏惧权势不敢说出真相的行为,也是不可取得。其实人活一世,最不能丢弃,也是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真诚”。《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就是要提醒我们,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否则,你只会生活在虚无的幻想中,甚至是成为别人的笑柄!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三
《三国演义》艺术地再现了东汉末年一个群雄争霸的恢宏历史时代,描绘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于是形成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局面。
叹“蜀亡”
遥想三国,最可悲的莫过于蜀国了。想想那刘备,本来是仁义之师,又有五虎将,卧龙、先生相佐,怎么会有那么悲惨的结局呢?原因只有三点:一时刘备的妇人之仁。有一些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常被刘备的“仁”推得一干二净。所以,刘备的“仁”为蜀国的灭亡埋下了祸根。二是后主刘禅的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总认为自己拥有蜀国就够了,不想与魏、吴两国争夺天下,这怎么行呢?第三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诸葛亮的顽固。诸葛亮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智者诸葛亮却不敢有此非分之想,以至于最后六出祁山,客死五丈原。论“五虎”
三国可以说是精彩纷呈,其中每个人物都写得栩栩如生,我最喜欢其中的蜀中五虎将——关、张、赵、马、黄:
先说关羽,手执一把青龙偃月刀,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力拔山河,武艺超群,有“武圣”的美称。他义薄云天,“温酒斩华雄”、“单刀赴会”等,可谓是五虎之最。
再说张飞,他豹头龙须,虎背熊腰,好不威风!他声如洪钟,一声大喊,足以让三山五岳黯然失色,在战斗中取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是一条铁骨铮铮的英雄好汉。
还有马超,一柄寒光枪如银龙出海,一件银袍与日月同光。侠肝义胆的他艺压群雄,纵然置身于百万大军中,也能杀出一条血路安然脱险。
接下来是赵云,他英俊潇洒,文武双全,既有过人的胆识,又有不同寻常的智谋。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真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
最后便是黄忠。他刀法挥舞如风,箭法更是了得,百步穿杨的黄老将军可是一位大名鼎鼎的神射手,一箭可射的山开石裂。虽说已是老将,但他老当益壮,战场经验丰富,真是宝刀不老!
俗话说得好:百闻不如一见。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四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五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名人传》。
当然这本书里讲的都是些名人的故事,有伟大的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有晋代的田园诗人陶渊明,有共和国元帅xxx……这样的名人举不胜举。
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是xxx。他非常的热爱书籍。记得少年时期的xxx,有一次到亲戚家做客,他一头栽在书房里,到了吃饭时间都不出去吃饭。
亲戚只好把做好的糍粑给他端进去。谁知道,当亲戚再次进去的时候,看见xxx拿着糍粑在墨盒的墨汁里蘸蘸在吃,吃的满嘴都是黑乎乎的。说明他看书的时候是多么的专注呀!
我觉得我也应该要向xxx好好的学习,做什么事都要专注,才能把事情做好。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六
书,是一个古老而有现代化的名词。书,可以使人变的聪明。书,是医治无知的可口良药。书,是折射社会的一面镜子。书,同时也是作者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书,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在这层层的台阶上,流下了自己的脚印。而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老舍先生所著的《骆驼祥子》一书了。
祥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人,他忠厚老实、身体健壮、精神坚韧,仿佛就是来自沙漠的骆驼一般书,是一个古老而有现代化的名词。书,可以使人变的聪明。书,是医治无知的可口良药。书,是折射社会的一面镜子。书,同时也是作者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书,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在这层层的台阶上,流下了自己的脚印。而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老舍先生所著的《骆驼祥子》一书了。
祥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人,他忠厚老实、身体健壮、精神坚韧,仿佛就是来自沙漠的骆驼一般,来到北平(北京)后,他就像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一样,选择了一个普通的职业——拉洋车。虽然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职业了,但也是十分艰辛的,祥子起先买不起车,便租了一辆破车去练一练腿脚,第一天没有拉着什么钱,第二天生意不错,但是却把脚脖子跑的像瓠子似的,脚脖子过了几天便全好了,可是祥子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车厂主刘四,一直打着祥子赚来的钱的主意,几天问祥子要一次车费,每一次都要了很多钱。祥子见如此,便计划着去买上一辆黄包车,于是他风里来雨里去,从饭里省茶里省,攒了三年,好不容易买来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却在不久之后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便被孙侦探敲诈走了。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虎妞用自己的钱给祥子买来的,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是毕竟不用再去车厂租车了。可是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只好又把车子卖掉去安葬虎妞。经历了这三起三落,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到小说的结尾,祥子已经变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了。
通过老舍先生对老北京时期人力车夫——祥子的辛酸故事的叙述,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然而,这一切都以成为了往事,如今的我们,生长在温饱的社会中,过着不愁吃不愁穿的日子,但是我们仍然要像先辈们那样,拿出自己的力量与勇气,努力学习,继续推动着祖国走向更加的繁荣与富强!
大概是考试前的一两个星期吧,我读完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
可能是由于知识,经验不够的原因吧,我还没能完全看懂,就是看了个大概,虽然骆驼祥子奋发向上,但到了后来,什么都没有。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驼祥子讲的是一个18岁的男孩祥子,因父母亡故进城靠买力气吃饭,不久决定拉车。为自己定下目标,拉了三年车,终于攒到了九十六元钱,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春末祥子的车被兵夺去;秋天与虎妞有了关系;东末拼命攒的钱被孙侦探夺去,第二次买车希望破灭;第二年春天与虎妞结婚,虎妞用自己的钱给祥子买了一辆车;第三年春天虎妞难产死亡,祥子又把车买了;冬天祥子爱恋的第二个女人小福子死亡;祥子最终轮落成一个爱吃。爱喝。爱嫖,爱赌又懒又狡猾的人。
生命是自信的,生活是有意思的,如果生命以是自甘堕落的,那还不如没有生活。祥子的自信令我佩服,他敢于挑战自我,为自己定下目标。买一辆新的三轮车对祥子来说不是梦想,而是目标。可人生总有太多挫折,希望多半落空,祥子也不例外。我也替他可惜。哎,好不容易攒的钱,就这样没了。一个自信的祥子,受到56次挫折后就不再和以前一忠厚,老实。成了一个流氓,一个为了钱财而抛弃国家的买国贼。祥子,人生总会有一些挫折,没有挫折的人生是乏味的,没有挫折的人生是单调的,再说了不见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受挫折怎么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可你却一点挫折都禁不起,你就像一艘在海上行驶的小帆船一点小浪就沉入海底,你不像一艘在海上行驶的战舰,无论多大的风雨都阻挡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你却为了挫折而自暴自弃,你连你自己都看不起那何况别人呢!
祥子,人生挫折人人经历,站起来,祥子!用你那可善良的心去战胜无耻与可恶。
《骆驼祥子》讲述了一位乡下来的年轻人祥子来到大城市北京,在为自己买一辆车拉的理想一再无情地破灭后,祥子从起初老实、坚韧、自尊、好强、吃苦耐劳的有志青年沦落到了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和自甘堕落的城市垃圾。
这里老舍笔下祥子的悲哀,更是当时社会底层劳动者们的悲哀。还想起祥子为自己走向低处所找的借口:“当初咱倒要强过呢,有一钉点好处没有?”这哪儿还有他年轻时决心买车、自给自足的气概!其实,在当时黑暗、丑恶的社会中,那个不让好人有出路的时代里,祥子的堕落只不过是悲剧中千万劳动者走向死亡的一种方式罢了,不论是专横跋扈的刘四爷、骄奢泼辣的虎妞、善良坚强的小福子、孤苦的老马祖孙,他们都在无可奈何中逐渐走向了绝望的境地。这并不怪他们。他们毕竟只是凡夫俗子,不是所谓“一出身便养尊处优”的高等人物,更不是“大隐隐于世,小隐隐于野”的洒脱文人。他们只是不断地寄出厚望,发誓“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而后真的在这条自己想象的完美的路上撞得头破血流,心如死灰。
祥子的遭遇使我深感自己生活在现在这个和平、安定的社会中,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在那个**不安、充满无形无色硝烟的时代中,没有人会安安稳稳地坐在书桌前细细品味另一个世界中的人们给予我们的警醒:一个人,有了远大的志向,还要脚踏实地地努力,“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就如在细细蒸煮一锅白米饭,即使最后糊了,也会留下浓浓的锅巴香,令人回味无穷。同时,祥子的沦陷也告诉了我们,不管遇到什么样难以逾越的高山,都不能像他一样,未认清现实便鲁莽地抬脚前行,最后只能自食踏空而留下的苦果。走好脚下每一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总会有另一扇窗为努力的人打开。
虽然,祥子最终堕落了,但他年轻时留给我们的坚定背影,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中,让我们永远记得,一只鸟半途折翼的辉煌,和它在深渊蹒跚的警醒。
这是一部深刻揭露在吃人的旧社会、黑暗的中国百姓受尽疾苦的书,它是中国历史一座不可磨灭的丰碑.
《骆驼祥子》是著名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车夫与命运反抗、与黑暗斗争的故事,在旧社会,生活在下层的贫苦老百姓和劳动人民是没有任何地位的,祥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可以说,祥子的命运里有太多劫难。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赚钱买车,经过三年努力他终于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然而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祥子的车才拉了半年就连人带车被人掳走。关于感情也是如此,尽管他拼命摆脱,却摆脱不掉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的纠缠。经历了太多劫难,直到小福子死去,他已经完全堕落了,从一个对生活有信心的人变成一个懒惰的、狡猾的人,吃人的旧社会竟把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变得如死一般。
祥子的一生可以作为中国旧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他的命运本身就是由时代的变化而改变,他没有过错,他的人生早就被命运牢牢地捉着,祥子无法改变。
命运本身就是很难改变,但只要对生活充满希望,人生就不会被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锁着。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七
那个车夫,不,应该是个乞丐,正疲倦地靠在简陋、破旧的房墙上,他面容憔悴,满眼充满着麻木和呆滞,无数个裂开口子的破衣布在风中无力地扇动,像极了他的主人——死一般的沉寂。他,就是老舍先生笔下的祥子。
年轻的祥子从农村来到城里,刚开始拉车时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老天给了他一副骆驼似的有力的身躯,一滴酒不喝,一口烟不抽的大好青年。面对这个复杂、繁华的大城市,他心中怀揣着坚定的志向:买车,我要拉上自己的车!然后再买……我也能开车厂!可惜,老天没一直站在他这边,就在他付出无数汗水与努力,拥有自己的第一辆车,以为梦想即将实现时,现实无情地将其扑灭。拉客途中,几个兵毫不讲理的把车掳走了。可他不气馁,怕什么!从头再来!祥子有的是力气!于是他到了刘四爷的车厂,在刘四爷的帮助下又凑够了车钱。当他又一次以为成功之时,那个世道再次让他的希望破灭——为了帮曹先生看家,那买车钱让孙侦探强骗了去。此时祥子的生活犹如寒夜里下起了雪,令人无言以对。不巧,又被虎妞看上强嫁于他,本以为是老天的眷顾,又给了他新的希望——拥有了第三辆车,谁知却遇雪上连霜,刘四爷的远走、虎妞的死去、曹先生的离开、小福子的自杀……这一连串的生活重锤一记记捶打在祥子身上,这如山般的身躯最终倒下了——他再也不敢面对生活,开始喝、抽、嫖、赌,自甘堕落,甚至出卖他人……封建社会最终把一个正直、善良、有向往的劳动人民彻底摧毁成一个社会垃圾!
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祥子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车夫,可命运却没有放过他,可见,当时无数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在怎样垂死挣扎地“活”,他们的命运又如何,不敢去想,也无法想象……透过祥子的悲惨结局,让我看到了当时旧社会人吃人的黑暗本质,封建制度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摧残成鬼的过程令人齿寒。混乱黑暗的社会,不但剥夺了穷苦人的生活底线,还要将其灵魂堕入地狱。
对比如今的生活,社会主义的大家庭让每个老百姓都安居乐业,让每一个渴望知识的娃都拥有良好的学习条件,让我们求知、探索、阳光向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抛弃,不放弃”“让每一个中国人携手进小康”,伟大的祖**亲用其无尽的爱给予我们美好的生活。
我是幸福的,生活在今天的每一位学子都是幸运的,我们庆幸生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小小少年无以为报,只有加倍地努力学习,脚踏实地做人做事,才能不负时代的重托,不负人生韶华!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八
以前我一直以为蝉在昆虫界里最缺乏远见了,因为他只知道没完没了的“唱歌”,却不知道像蚂蚁那样储存粮食。但是当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
蝉是经过了四年黑暗的地下苦工生活,才换来了一个月在阳光中的欢乐,所以它要尽情的“歌颂”它现在难得而又短暂的幸福生活。它其实是一边歌唱,一边在吸取树上的汁液。
蝉从来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相反的倒是蚂蚁经常会去骚扰蝉,剥削蝉,掠夺蝉,简直就像个强盗。蚂蚁经常会把正在吸树汁的蝉赶走,然后坐享其成,享受蝉钻出的“井水”。
当歌唱的蝉耗尽了生命,从树枝上落了下来,它的尸体被太阳晒干,被行人践踏,最后被每时每刻都在四处寻找食物的蚂蚁碰上了。蚂蚁们将蝉的身体撕开、肢解、咬碎、化作细渣,用来充实它们的储藏室。人们还能经常看到垂死的蝉,它的翅膀还在尘土和清风中微微颤动,一对蚂蚁就已经在一下一下的拉拽,一点一点地移动它了。这时的蝉真是悲惨无比。
你们看,真正的事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蚂蚁才是顽强且霸道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所以当蝉在树枝上“拼命唱歌”时,我们还是给它自由吧。
今天,我又从书柜里拿出《昆虫记》这本老书,拿出来叙叙旧情。没想到的是,还真看上瘾来了。下面,就让我给大家简介一下吧!
你们知道古埃及人第一次见了蜣螂是怎么样的吗?下面,就由一位专家来为你们来讲一讲。其实,我的每句话都很专业,你们一定要认真听哟!
古埃及人第一次见到蜣螂的时候,很吃惊地说:“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呀?”每个人都非常吃惊。不瞒您笑话,我长这么大,见过蜣螂只是一小次而已,还是从书上看的。
好了,最后,我还希望家长让孩子看这本书,让您和孩子了解许多您和孩子不认识的昆虫,从书上了解它们,与它们说话。
我今天读了《昆虫记》,这本《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
其实,世界并不是只有“人”,世界上还有蜘蛛、蝴蝶、黄蜂、蝈蝈等昆虫。这本书给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世界上也有比人厉害的昆虫,比如人们把蝈蝈、青蛙称为歌手。
但是,有的动物、昆虫也有巨毒,比如黄蜂的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过,黄蜂的毒刺可不是随便乱用的,只有面对危险时,黄蜂才会将毒刺扎到别人身上,自己就会死掉,正所谓一个名人说的那样:任何强者都有致命的弱点。
读了这本《昆虫记》,我的知识和学问都长进了不少,像一个名人所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说话。书本中的知识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更好的充实自己。
暑假里,我看了《昆虫记》,真的很好看。
《昆虫记》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昆虫的生活,其中,松毛虫的生活让我印象很深,因为它又笨又可爱。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和你们说一下吧!松毛虫聪明是因为它们是一群一群去找食物的,非常有纪律,就像我们排队去做广播体操一样。
它们还边走边吐丝,走到哪里就吐到哪里,回家的时候就只要顺着吐的的丝走就可以了。松毛虫也很笨。因为有一次,把一群松毛虫的丝切断了,又把它们放在花盆的边缘,不去理它们,它们就一直吐着丝绕着边缘,整整走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一只松毛虫一不小心掉了下去,它可就成了它们的英雄,另外的松毛虫也就跟着下去了。
《昆虫记》里面还写了很多的昆虫,像细腰蜂、狼蛛、红蚂蚁、卷心虫、蜗牛等等。没看过这本书的小朋友,快去看看吧!
《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它用散文的笔法,真实记录法布尔毕生的昆虫研究成果。法布尔以文学与科学相结合的写作方式,使得冰冷的昆虫世界变得喧嚣热闹、妙趣横生,催发无数小读者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法布尔一直坚持观察昆虫的习性:筑巢造窝、捕猎采蜜、交友婚恋、生儿育女、生死拼杀。
法布尔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出生于法国南部一贫困农民家庭。15岁时,考入师范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初中数学老师。依靠孜孜不倦的自学,法布尔获取大学物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昆虫记》大约里有20多种昆虫,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看上去既小又弱,像是与他人无害,可它却是一种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手,而且,捕猎时还相当的狠毒。它的猎物通常是蜗牛。萤火虫在啃噬猎物之前,先对它施之麻醉,使之失去知觉。它的猎物通常是很小的蜗牛,个头儿还没有樱桃大,是处于变形状态蜗牛。萤火虫特有的消化素可以让蜗牛固态变成了液态。
《昆虫记》是作者对昆虫最直观的研究记录,影响了无数科学家、文学家及普通大众。其文学及科学非凡的成就受到举世推崇。虽然全文用大量篇幅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但行文优美、生动、活泼,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和诗意,被公众认为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经典!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十九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文学名著《老人与海》,通过这本书的内容,折射出来的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了古巴的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孤身一人出海打鱼,在经过了毫无收获的48天后,终于钓到了一条十分巨大的马林鱼,但却在返回的路上却招来了许许多多异常凶猛的大鲨鱼的围攻,在老人经过数次勇敢地与鲨鱼们进行激烈的搏斗,却始终未放弃,虽然最后那条马林鱼还是被鲨鱼给啃食掉了,老渔夫还是把马林鱼的鱼骨架拖着回家的故事。
读完《老人与海》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要是把这位老渔夫换成了我,或许我早就落荒而逃了吧!又或许是放了那条自己辛辛苦苦钓来的巨型双林鱼,给鲨鱼填饱肚子吧!正是如此对书中主人公老渔夫的.这种顽强精神才深深感染了我。
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老人身上的这一种强悍的硬汉精神,很是让我赞叹。尽管老渔夫在钓到了那条马林鱼后,面对一道一道游来的鲨鱼们猛烈攻击,他却丝毫没有一点儿的惧怕,反而是勇敢地与鲨鱼们展开了好几番的殊死搏斗。老人的这种坚忍不拔,勇敢顽强的品格,不禁让我大为感叹:“勇敢人的面前,没有强大的敌人!“老渔夫地毫不退缩,顽强地战斗,正应了“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这句话。
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书,让我更深刻体会这句“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的精?。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二十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写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面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己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但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快乐。
老人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在别人的嘲笑下,他依然坚信他会捕到大鱼。老人与孩子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在老人的心中,大海就是老人的家,在那里老人可以找到友谊和他深爱的东西。老人爱大海,他把大海比作是一位仁慈、美丽的女性。他把鸟、鱼和海风看作是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和他的朋友聊天,他也会喃喃自语。从他的语言中可以看出老人内心的复杂。就算是对于大马林鱼,老人的情感也在不停的变化。刚开始,老人是兴奋的,因为他终于可以结束他的噩运了,而且这样一条大鱼可以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后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文中有一段经典的句子”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说明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面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文学巨匠海明威的文学巨著《老人与海》中的一句至理名言,这条格言陪着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岁月,伴着人类度过了无数艰难的时刻,毫不夸张的说,这句话一直是鼓舞着人们勇往直前的不懈动力。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渔夫圣地亚哥的故事。圣地亚哥和一位名叫马洛林的小男孩成为了忘年之交,在历经八十四天还没有捕到鱼之后,两人毅然决然的相约出海。出海那天天气很不错,而苍天也很眷顾他们,两人很容易就钓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两人原以为他们能就此返航龙龙,可不幸的是,他们捕获的大鱼引来了鲨鱼的围击,凶狠庞大的鲨鱼一直在猛烈进攻,似乎在逼迫着,威胁着圣地亚哥放弃这条大鱼。不过圣地亚哥也不是一个懦夫,身处危险之中,面对巨大威胁,面临死亡气息,这位老渔夫一直在顽强抵抗着。尽管最后那条肥大鲜美的大鱼被鲨鱼啃食破坏得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圣地亚哥也没有放弃轻易放弃这条来之不易的大鱼。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的感触颇深,尤其是那一句“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紧紧牵动着我的心,而圣地亚哥那临危不惧,无谓抗争,永不言败,永不言弃的精神更是深深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启迪着我,教育着我,指导着我,鼓励着我。
人类很伟大,很坚强,很有潜力,很有毅力;但是人类又好渺小,好脆弱,好容易言败,好容易妥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身处困境时,觉得害怕并不丢人,感觉恐惧也并不失常,但是我们一旦有了放弃的念头,有了逃避的想法,有了妥协的行为,那就是胆小鬼的表现了,那样只会让人寒心,让人小看,让人唾弃,让人远离。
人生在世,还是需要一点傲气,需要一些傲骨的,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做到自强自信,无惧无畏,那才是真英雄,真本色!但要是自暴自弃,贪生怕死,畏手畏脚,胆小怕事,那就只会招致失败,只会深陷深渊,得不到尊敬,得不到尊重,得不到成功,得不到救赎。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遇到鲨鱼时,勇敢捍卫自己的马林鱼;但愿每个人都能在陷入困境时,大胆对抗黑暗的爪牙;也愿我们在人生征途中,能够一直勇敢坚强,不屈不挠的奋斗着,坚持着!
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通过阅读《老人与海》这部小说,从中汲取了很多的知识,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并且有着非常多的感悟与收获。
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了爱心,圣地亚哥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关系让我感受到了一颗如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心灵,这体现在了他对于对手鲨鱼的欣赏,与大马林鱼之间惺惺相惜,以及他对小鸟的细语温存,都体现出了他那心灵的纯净,以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一个硬汉形象的他,却有着如此的爱心,着实令我震惊。作为学生的我,也应该做到这一点,做一个心中充满阳光的人,在生活中力所能及的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积极的人。
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了我需要坚强,圣地亚哥是一个顽强的人。渔船上那破烂不堪的帆布,就如同一面饱经风霜的旗帜,象征着顽强与坚韧。即使很多天都一无所获,但是他“不抛弃不放弃”,不仅依然坚持着没出去捕鱼,而且还要去远海捕捞大鱼。这样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去借鉴。在学习中经常会有解不开的难题消磨着我学习的意志,经常会有请君入瓮的陷阱阻挡着我前进的脚步,通过圣地亚哥的经历,我明白了唯有这坚持不懈的奋斗,才是走向成功的法宝。
不仅如此,我更体会到了精神的力量。“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这句话便是《老人与海》的核心,是这本书想要揭示的精神主旨。单纯从功利角度来看,圣地亚哥并不是一个胜利者,即便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一副光秃秃的骨架并不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任何有价值的变化。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圣地亚哥就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的精神是永恒的,即便是生活的再艰难,也永远不会向命运低头,这样的精神比一切的物质都要更加的可贵。
这精神的力量,使我明白了,人是需要精神力量的,失去了精神的力量,人将和行尸走肉没有区别。如果圣地亚哥丧失了这份力量,他将永远不敢再出海捕鱼。如果我失去了精神的力量,又何谈远大的理想。没有梦想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因此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坚定自己的理想,即使这条路上狂风骤雨,荆棘满地我也定将走出属于自己的成功路。
《老人与海》也告诉我们,保持希望与乐观的重要性,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太阳依旧照常升起,无论现在眼前的路有多坎坷,无论还要经历多少磨难,永远都不要陷入绝望。只有怀揣着对美好的渴望,才能让人变得更坚强,才能更有勇气去面对将要发生的一切。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海平面上,旭日东升,海水泛着点点金光。天的尽头,与大海相交,海天一色。那片金光,是胜利的呼唤!
海边,一幢小木屋。残破,摇摇欲坠。里面住着一位老人,陪伴他的,只有一个小男孩、一艘破船,还有梦中的狮子。老人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修补着渔网,目光锐利的穿过窗口,眺望远方。拿起略有锈迹却依然锋利的鱼叉,他再次出海。
人是不会一直走霉运的,上天终于垂青于他,他成功的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出海太远了,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片鲨鱼带。老人虽凭借丰富的经验,但最终寡不敌众,拖回海滩的,只剩下一副白色的挂着零星碎肉的骨架。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人有一句誓言: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桑提亚哥用生命在践行这句誓言,也在用生命演绎着自己的誓言。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极限,但桑提亚哥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他的极限,从而使他的极限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以便迎接更大的挑战。不管成功与否,他都是可敬的。
人生中,耐性也十分重要,谁的耐性好,谁就能笑到最后。老人有种不达目的就不罢休的气势。他也有技巧、有信心。他在与鲨鱼的搏斗中,鱼叉被刺死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继续与鲨鱼周旋,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甚至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最后,他虽然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他输了,输给了鲨鱼群。不过,他并没有被打败。他犹如一面旗帜,屹立不倒,迎着海风猎猎作响。
桑提亚哥,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他是一个战士、一个英雄、一个传奇,“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镌刻在他生命的丰碑上,熠熠生辉。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二十一
1.《老人与海》中有不少独白,这在小说中起到了什么作用?(5分)。
2.《老人和海》中的桑地亚哥是位怎样的人?举出——处情节加以说明(5分)。
6.《老人与海》非常讲究照应的完美试举例说明。
7.简析《老人与海》中桑地亚哥的“硬汉”形象。
8.请简述《老人与海》中的桑地亚哥是一个怎样的艺术形象。
9.简述桑地亚哥勇斗鲨鱼的一个场面。
11.《老人与海》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写到老人梦见狮子,对此你如何理解?
13.人们称海明威的作品具有“电报式”风格在《老人与海》中,这种特点有哪些体现?
答:这段话描写的是老头儿打跑了吃光了他的大鱼的鲨鱼后返回时的情景老头儿的心里觉得很轻松,他不要再和鱼斗了也不要保护自己的收获了他自以为失败后没有悲伤,反而很清醒,很轻松他陈述自己,解释自己,承认自己的命运,接受死亡,完成自己的使命他虽败犹胜,他的精神永远超越时空,成为一种压倒命运的力量,是典型的“硬汉子”特征。
[
级阅读名著有感篇二十二
读名著阅读有感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读名著阅读有感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读名著阅读有感(精品10篇)】,供你选择借鉴。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爸爸妈妈常说丹麦有一个了不起的大作家,他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妇孺皆知的作品,人们特别喜欢他,尤其是小朋友更喜欢他。我常想他真有这么令人着迷吗,有机会我一定要读一读他的作品。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写得真好。
从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小公主、漂亮的人鱼公主、恶毒的女巫、能唱出最动听的歌声的黄鹂、可怜的花王后、拇指姑娘和喜欢挑剔的蝴蝶先生……每一个人,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让知道了什么叫善,什么叫爱,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是我们不该做的。从此,我变得勤劳了,勇敢了,更爱我的爸妈了。以前我不敢一人睡,怕黑,如今我不怕了,我知道只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什么都不用怕。
我最喜欢美人鱼的故事。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但却被一位美丽的公主夺去了功劳,失去了他爱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她让巫婆占有了她响亮的喉咙,才把尾巴变成了人类的腿,但最终,美人鱼还是变为泡沫飞向蓝天。这是多么可爱的小美人鱼啊,我喜欢她的善良。听说,她的铜像在上海世博会上曾访问过我们中国呢,可惜我没有亲眼见一下。
还有那只为人带来欢乐的黄鹂鸟,我也常想要是能养一只这样的鸟该多好啊,放在家里可以为我们带来快乐。黄鹂第一次给皇帝唱歌时,得到了皇帝的眼泪,认为眼泪是对她最好的礼物,因为皇帝不给她自由,她便不唱歌,皇帝把她放出去后,没了她的歌声,正当面临死亡之时,黄鹂救了他。这使我想到我也可以像黄鹂鸟一样,用我的钢琴为大家献出美丽动听的声音,让大家快乐。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史记作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最终被我彻底看完了。在浩如烟海的人物列传中,我被西楚霸王项羽的英雄气概所折服。
刚开始项羽学习识字和学习各种本领时因半途而废都没学成,但项羽力能扛鼎,气压万夫,才气过人。年青时他的志向便极为远大,之后还有代替秦始皇的信念。项羽的武勇古今无双,他是中华数千年来最为勇猛的武将,古人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
秦朝统治十分残暴,项羽与叔父项梁看到当地的农民被施加暴政,心里愤愤不平,下定决心要解放农民,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上了战场。公元前2,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施展他过人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项羽渡过漳河准备灭秦时已威震楚国,名扬诸侯,百姓们归顺于他,他将八千人的军队壮大到了四十万人,然后以势如破竹之势,简便取得了反秦之战的胜利。
多么勇猛的项羽啊!三年灭秦之举,连史记司马迁都无比佩服。中国文学名著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就要读好书,异常是要品读咱们中国的文学名著,既能够增长见识,还能够知晓中国的历史是如何发展的。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东周列国志》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以战争为主题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当时群雄并起,百家争鸣。虽然最后大家知道是秦国统一了天下,但在这其中,很少人能看到那些默默奉献的伟大英雄。
在那个时代的诸多人物中,我最喜欢苏秦。苏秦并不是秦国人,却也为秦国的一统天下助了自己的一臂之力。他为了报恩决心帮助燕国灭齐,当时是齐强燕弱,但他毫不放弃,设下了一个又一个局,在齐国当了相国,并取得了齐王的信任,然后说服齐王出兵伐宋、灭宋,惹怒了其他国家。别的国家联兵伐齐,齐国大败,几乎灭国,苏秦也被齐王所杀,因为苏秦用的是“死间”,所谓“死间”,即成人之死。
历史书已经看到这,我逼近思索:为什么他可以如此优秀,仅靠一己之力倾危天下呢?答:因为他以前学习用功。苏秦是鬼谷子四大得意徒弟之一。当时孙膑、庞涓学军事,张仪、苏秦学游说,游说于列国之间。因为还没掌握“道”,于是拿起鬼谷子给他的一本书用心研读。他用心到什么程度?苏秦在读书时把头发悬在房梁上,每当要睡着时,头不小心一低,头发就会被扯出,头皮产生剧痛,这么一痛就精神了。不仅如此,他还在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看着一个红泡冒出,又来了精神。经过长时间的研读,最后他终于悟透了,还成就了“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佳话。
传奇是怎样炼成的?答:努力。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下去,我的人生也会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为了考进好的大学,现在就开始努力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体育了,仅剩的时间全在写作业上。本来周末是个提升的机会,可我耐不住性子,一到周末就放纵自己,打开电视就关不起来,一天都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到了晚上,我关上电视,闭上眼睛,我看到了星星,看到了端坐在电视机前整整一天的自己,看到了上学五天的努力付之东流……我如梦初醒,原以为这样的一天值得。但现在才发现,这一天的我除了笑以及一个昏沉的脑袋什么也没有收获。星期天,这是最后一天周末了,我决定重振旗鼓,从今往后以积极的态度学校、运动、做家务。但面对枯燥而不懂的知识,我不由得烦躁起来:好累,不想学了!于是,我在那儿呆坐着,两眼毫无光彩,心中很是不快。忽然,一阵清风吹过,我猛然一扭头,瞥到了课本旁的那本书——《东周列国志》,想到了苏秦,想到了他为了认真学习而头悬梁、锥刺股,我却因为觉得书本枯燥就要放弃,这不就是在背对着我目标的道路上奔跑吗?我冷静下来,规律和思路重回到我的脑中,在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后,我再次捧起那本历史书,看书中淋漓尽致展现出人物性格,它真实而又生动,让我好几次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仿佛是我的心声在与书中的历史人物对话。
《东周列国志》不仅是让我知道了历史的书,更是一本激励我的书!
戴尔·卡内基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其在1936年出版的著作《人性的弱点》,7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他并在1912年创立卡内基训练,以教导人们人际沟通及处理压力的技巧。前一段时间有幸读了他的《人性的弱点》,让我受益匪浅。它就像一面镜子,帮忙我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完善自我,驾驭自我,成为一个善于经营自我生活的成功者。它让我在能看清来路的同时,更清楚自我在应对怎样的未来。
“真诚地欣赏与赞美他人”是我读完此书最深的感触。《人性的弱点》是卡耐基思想与事业的精髓,全书经过栩栩如生的故事和通俗易懂的原则,从人性本质的角度,挖掘出潜藏在人体内的60大弱点,一个人仅有认识自我,不断改造自我才能有所长进,直至成功!卡耐基写得并不是很深奥的,写的都是平常的小事,但书中又嵌入了卡耐基的艺术灵魂。他对这些小事作出的反应,是我从未想到过的,使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也使我感到自我是那么渺小。世界并不会因为失去卡耐基而停止转动,却因为有了他而转得更好。卡耐基先生以他对人性的洞见,利用很多普通人不断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经过他的演讲和书,唤起无数陷入迷惘者的斗志,激励着我们后人不断取得辉煌的成功。
在书中,作者谈到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要学会真诚的赞赏他人。卡耐基说:“天底下仅有一种方法能够促使他人去做任何事情——给他想要的东西。”“在你每一天的生活之旅中,别忘了为人间留下一点赞美的温馨,这友谊小火花会燃烧友谊的火焰。”
卡耐基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我。”卡耐基一语道破人了这一劣根性。我们总是喜欢高高在上,谈论别人的是非对错,为什么就不能对照他们,审视一下自我呢?别人做的不好时,是否自我做的就完美无暇呢?当你认识到自我也会犯错误的时候,你又会上升到一个高度,总结出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究竟病源是因为人们之间缺少理解和宽容。我永远记得电视剧《还珠格格ii》大结局时,紫微为皇后求情时的一句话,那就是“人生最大的美德是饶恕”,当我们每一天挤公交车别人不细心踩到你的脚时,当我们每一天走在路上别人不细心撞到你时,你是怎样的态度呢?怨气十足破口大骂还是饶恕别人善待自我?我们研究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我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与己相异时都是错的,同时对于别人来说,岂不亦然!可是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我的话,结果定会截然不一样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自我是需要理解和宽恕别人的素质和修养的。仅有不够聪明的人才批评和抱怨别人——的确,很多愚蠢的人都这么做。我们仅有学会真诚地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们最大的信任。
卡耐基先生说:“一个人的成功,仅有15%归结于他的专业知识,还有85%归于他表达思想、领导他人及唤起他人热情的本事。”所以,我想:只要我们不断反复研读《人性的弱点》,它必将有助于我们获得成功所必备的那85%的本事。
此刻,我把这本读物时刻放在床头,把它作为反思自我,修正自我的一面镜子。我期望年轻的朋友们有时间的话去看一看,那会使你同样受益匪浅。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提起古诗,你一定能滔滔不绝地背诵好多古诗。但是,要写一首诗,就需要进行反复地修改。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一首好诗来。你虽然会背古诗,但你是否知道关于改诗的故事呢?我就知道一个关于改诗的故事。
这首诗是《泊船瓜洲》。这是一首王安石思念江南金陵的诗。整首诗是这样的: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其中,“春风又绿江南岸”是被人们广为传诵的名句。
然而,又有谁知道王安石在这句诗中付出了多少心血呢。据说,王安石最初写的是“春风又到江南岸”,写好后他觉得“到”不如“过”好,就改为“过”;后来,又觉得“过”不如“送”表达得更好,就又改成了“送”;接着又改为“入”和“满”,但是,他觉得都不满意,最后才改为“绿”。经过他的反复修改,这首诗也终于成为一首好诗,被人们千古传诵。
读了这首诗,了解了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后,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件事情的成功不是也同样需要我们不懈地努力吗!就拿写字来说吧,要写出一手好字,不仅需要我们反复地练习,尤其需要我们用心地去思考,就象王安石改诗一样,只有反复推敲,仔细琢磨才能写出好字来。
同时,读了这首诗,了解了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后,我也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想做好任何一件事情都必须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半途而废只能导致失败。
《昆虫记》的英文名称是《therecordsaboutinsects》,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简单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正因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味道,读出感想,必须能够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就应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应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坚信自己的潜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必须能够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必须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能够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