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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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标的)
本法规订定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之一般原则,以及规范精神紊乱患者之强制性住院事宜。
第二条 (精神卫生之维护及促进)
一、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旨在确保或恢复人之精神平衡、帮助其发展建立人格之能力及促使其融入社会及恢复经济能力。
二、精神卫生之维护系透过采取一级、二级及三级预防精神紊乱措施,以及透过向澳门居民推广精神卫生之活动而进行。
三、一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减低精神紊乱发病率之措施。
四、二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透过断症及尽早治疗以减少精神紊乱之恶化情况之措施。
五、三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预防精神紊乱所引致之并发症之措施,以及旨在以积极开展康复计划为基础,使精神紊乱病人及患者重新融入社会之措施。
第三条 (一般原则)
本地区之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须遵从下列原则:
b)逐步以尽量开放之途径提供精神卫生护理;
c)为有心理社会康复需要之病人提供精神卫生护理时,应根据其自立程度,优先选择在其住所、日间中心或公民社会开办之再就业单位内提供有关护理。
第四条 (精神紊乱患者之权利)
一、使用卫生服务之精神紊乱患者享有下列特别权利:
a)被告知所建议之治疗计划及可预计之治疗效果,以及其它可供选择之治疗方法;
b)在其个性及尊严获得尊重之情况下,接受质素合适之监护及治疗;
e)同意或拒绝参与研究、临床实验或培训活动;
f)查阅临床评估及医生诊断之资料,包括断定其危险程度之诊断资料;
g)不接受对其身体活动作出限制或入住隔离病房,但在限定之情况下除外;
h)在临床卷宗内详细记录所接受之治疗;
l)就所提供之劳务而收取合理之报酬;
m)获协助行使声明异议权及投诉权。
二、进行精神外科手术,须经精神紊乱患者之书面同意,以及经精神卫生委员会指定之两名精神科医生之书面意见赞成。
三、如精神紊乱患者为十四岁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对被要求给予同意之意义及范围无判断能力,则第一款c项、d项及e项所载之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
第五条 (行政当局之责任)
一、在精神卫生政策范畴内,行政当局负责:
c)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方面,开展、推动及维持所需之服务;
e)订定活动之优先次序,以及评估其执行情况;
f)根据专有法规之规定,共同分担第三条c项所指之心理社会康复之负担;
g)未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之精神紊乱患者之财产管理出现紧急及不可延误之情况时,对该等情况采取特别之管理措施。
二、在不影响上款规定之情况下,未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之精神紊乱患者之财产管理,由总督制定独立规章予以规范。
第六条 (精神卫生委员会)
一、设立精神卫生委员会,以下称为委员会。
二、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事宜上,委员会为总督之咨询机关,以及为协调、培训及科学研究活动方面之监察、推动及辅助机关。
三、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a)一名精神科医生及一名基本卫生护理领域之医生;
b)一名澳门社会工作司之代表;
c)一名公认杰出之法律专家;
d)一名家属团体及使用者团体之代表;
e)一至三名被公认享有声望之人士。
四、委员会之成员由总督以批示指定,且有权收取委任批示所规定之报酬。
五、d项所指之团体尚未适当成立时,应委任家属及澳门卫生司之使用者。
六、总督亦得以批示委任代表工作范围与精神卫生有关之公共行政当局之部门或机构之其它成员。
七、委员会由第三款a项所指之精神科医生主持。
八、澳门卫生司负责向委员会提供辅助服务,并应提供使委员会有效运作所需之资源。
九、委员会应制定其运作规章,交由总督核准,并应编
制有关活动之年度报告,且最迟于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呈交。
第七条 (委员会之权限)
委员会之权限为:
a)就关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问题,发表意见;
c)推动上项所指场所及部门之间之协调及合作;
e)推动及跟进国际机构通过之措施及提议之执行;
f)为维护精神卫生而提出立法建议;
i)促使编制关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服务之统计数字;
j)就提供精神卫生护理之任何机构之楼宇之建造、扩大及重建计划,发表意见;
l)协助开展科学研究项目,以及提供在精神卫生范畴内被要求给予之技术援助;
m)与其它部门及机构合作,协助进行属精神卫生范畴之流行病研究或其它研究。
第二章 强制性住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条 (强制性住院之前提)
得对属下列情况之严重精神紊乱患者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
b)其对给予同意之意义及范围无足够之判断能力,且缺乏治疗会严重损害其健康状况。
第九条 (待住院决定之人在诉讼上之权利)
待住院决定之精神紊乱患者特别享有下列权利:
a)被告知其权利;
b)出席与其有直接关系之诉讼行为,但其健康状况不容许时除外;
d)提供证据及声请采取认为必要之措施。
第十条 (住院人之权利及义务)
一、住院之精神紊乱患者享有澳门具医院性质之场所之
其它住院人获承认之所有权利,以及特别享有下列权利:
a)被告知或清楚了解其权利;
b)清楚了解被剥夺自由之原因;
c)由其委托或获指定之辩护人辅助,且得与辩护人作私人联络;
d)就决定强制性住院之裁判或维持强制性住院之裁判,提起上诉;
e)自由收发函件;
f)根据选举法之规定投票。
二、住院人特别有义务接受医生指定之治疗,但不影响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第十一条 (正当性)
一、下列者具有请求对精神紊乱患者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之正当性:
a)法定代理人;
b)具有正当性声请精神紊乱患者之禁治产宣告之任何人;
c)澳门卫生司司长;
d)检-察-院;
e)卫生场所之领导人,但以精神紊乱之情况于自愿住院期间发现为限。
二、为适用上款之规定,医生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第八条规定所指之精神紊乱之情况时,应通知澳门卫生司司长。
第二节 住院
第十二条 (住院之请求)
一、强制性住院之请求须向澳门卫生司司长提出。
二、属以精神科医生之报告为基础请求于公共卫生场所住院者,澳门卫生司司长得允许临时之强制性住院,并说明其决定之依据。
三、在上款所指之情况下,澳门卫生司司长应于七十二小时内,将其决定交由有权限之法院确认。
四、属请求于私人卫生场所住院者,澳门卫生司司长应自收到请求时起七十二小时内,将卷宗送交有权限之法院,以便取得住院之许可。
第十三条 (紧急强制性住院)
一、当出现第八条所规定之前提,以及存在对该条所指之法益之迫在眉睫之危险,尤其严重精神紊乱患者健康状况之急剧恶化所引致者,得向澳门卫生司司长请求对严重精神紊乱患者采取紧急强制性住院措施。
二、紧急强制性住院之请求旨在使精神紊乱患者接受临床精神病评估、对其进行临床记录及提供必需之医疗辅助。
三、如临床精神病评估显示有需要住院,而待住院决定
之人反对住院,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将临时住院决定通知有权限之法院,并送交评估报告。
四、如临床精神病评估显示无需住院,须实时释放精神紊乱患者,并将有关卷宗送交检-察-院之代表。
五、当情况紧急或延误会造成危险,以致未能预先作出住院决定,任何警-察当局得立即将待住院决定之人移送至设有精神科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并缮立载有精神紊乱患者之身分资料,以及说明移送时间及地点之笔录。
六、在自愿住院期间或在精神科急诊部门出现第八条所规定之前提时,亦适用紧急强制性住院程序。
第十四条 (法院之确认)
紧急强制性住院之维持,取决于法院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确认须住院之裁判。
第十五条 (住院之代替)
一、如强制性门诊治疗可在自由状况下维持,须以该种治疗代替住院。
二、住院之代替,取决于住院人明确表示接受精神科主治医生所订定之门诊治疗条件。
三、住院之代替须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四、如精神紊乱患者不遵守订定之条件,精神科主治医生须将不遵守之情况通知有权限之法院,以恢复采取住院措施。
五、必要时,提供住院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请求有权限之法院发出移送命令状,并由警-察当局执行。
第十六条 (住院之终止)
一、导致住院之前提不复存在时,须终止住院。
二、住院之终止须透过由具医院性质之场所之医务主任签署之出院文件或透过裁判而产生效力;出院文件须以提供住院之卫生部门之临床精神病评估报告为依据。
三、出院一事须立即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第十七条 (住院人情况之重新审查)
一、如提出存在终止住院之合理原因,有权限之法院应随时审议终止住院之请求。
二、自开始住院或作出维持住院之裁判起满两个月,不论有无声请,均须对住院人之情况进行强制性重新审查。
三、住院人、其辩护人及第十一条所指之人,均具有声请重新审查之正当性。
四、为适用第二款之规定,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于作出重新审查之前,最少提早十日送交一份临床精神病评估报告。
五、进行强制性重新审查时,须听取检-察-院、辩护人及住院人之意见,但住院人之健康状况使听取其意见属无作用或不可行时除外。
第三节 特别情况
第十八条 (不可归责者之强制性住院)
一、裁判不对不可归责者科处《刑法典》第八十三条所规定之保安处分之法院,得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
二、为适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之规定,如上款所指之法院不属于有权限作出强制性住院决定之审级,须将上款所指裁判之证明送交有权限之法院。
第十九条 (待决之刑事诉讼程序)
一、精神紊乱患者作为嫌犯之刑事诉讼程序之待决,不妨碍有权限之实体根据本法规之规定而决定对其采取住院措施。
二、在住院之情况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每隔两个月向负责待决之刑事诉讼程序之法院,送交关于精神紊乱患者健康状况进展之资料。
第三章 过渡及最后规定
第二十条 (补充法例)
决定强制性住院之制度未规定之情况,以适用经适当配合后之《刑事诉讼法典》中关于独任庭审判之普通诉讼程序之规定作补充。
第二十一条 (住院之诉讼程序)
强制性住院及紧急强制性住院之诉讼程序步骤,由总督以法规规范,该法规自本法规开始生效起六十日内公布。
第二十二条 (对裁判之可上诉性)
一、就决定强制性住院之裁判、紧急强制性住院之确认,以及重新审查住院人情况之诉讼程序中作出之裁判,均得向有权限之法院提起上诉。
二、住院人、其辩护人、根据第十一条之规定声请采取住院措施之人及检-察-院,均具有上诉之正当性。
三、上诉仅具有移审之效力。
第二十三条 (诉讼程序之性质)
本法规所规定之诉讼程序属秘密及紧急之诉讼程序。
第二十四条 (诉讼费用)
本法规所规范之诉讼程序免除诉讼费用。
第二十五条 (过渡规定)
一、住有强制性住院病人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自本法规开始生效起三个月内,须将住院病人之临床情况及有关住院之依据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二、法院在收到通知后,须根据第十七条之规定,重新审查住院人之情况,以决定是否维持住院。
第二十六条 (职业道德守则)
精神卫生及精神科部门及场所应具备经适当制定之职业道德守则。
第二十七条 (开始生效)
本法规于公布日之后满六十日开始生效。
一、指导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江-泽-民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使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新世纪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
二、总目标
(一)基本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
(二)加快制定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体系。
(三)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健康水平。
(四)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改善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服务,遏止精神疾病负担上升趋势,减少精神疾病致残。
(五)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完善现有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功能,提高精神卫生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要。
三、具体目标与指标
目标一: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
指标1:广泛宣传,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到2015年,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30%;到2015年,达到50%。
目标二: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止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
指标2:加强儿童、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减缓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上升趋势。
到2015年,在校学生心理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40%;到2015年,达到60%。
到2015年,遏止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总患病率上升趋势;到2015年,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总患病率降低到12%。
指标3:开展孕产期妇女心理保健,提高孕产期妇女心理健康水平。到2015年,妇幼保健机构医护人员的孕产妇常见心理行为问题识别率达到30%;到2015年,达到50%。
指标4: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知识,降低老年期精神疾病危害。到2015年,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和照料者对于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常见症状和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30%;到2015年,达到50%。
指标5:建立国家重大灾害后精神卫生干预试点,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应激救援工作。到2015年,重大灾害后干预试点地区受灾人群获得心理救助服务的比例达20%;到2015年,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中50%获得心理救助服务。
目标三:完善精神卫生服务和保障措施,作好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
指标6:提高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到2015年,达到50%;到2015年,达到60%。
指标7:提高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抑郁症识别率,提高抑郁症患者接受治疗的比例。
到2015年,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抑郁症识别率达到40%,县级综合性医院达到30%;到2015年,分别达到60%、50%。
到2015年,抑郁症患者接受治疗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60%;到2015年,提高120%。
指标8: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至少建立1个老年性痴呆防治试点,开展老年性痴呆防治工作。到2015年,试点地区老年性痴呆早期发现率达到50%,其中50%得到干预;到2015年,扩大试点,早期发现率达到60%,其中60%得到干预。
指标9: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到2015年,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覆盖人口达到4亿;到2015年,覆盖人口达到8亿。
目标四:建立、完善各级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全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指标10:基本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各级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2002年,建立国家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办公室;到2003年完成省级领导组织和协调机构建设;到2015年,完成地市级、县级领导组织和协调机构建设。
指标11: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精神卫生工作职责和任务,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开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到2003年,完成地方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颁布。
指标12: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全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2002年,建立国家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到2003年,完成各省级服务体系和网络的建设;到2015年,完成地市级、县级服务体系和网络的建设。
目标五: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指标13: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到2015年,完成50%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到2015年,完成80%。
开展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到2015年,完成50%相关人员的培训;到2015年,完成80%。
指标14:拓展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渠道。到2015年,70%的直辖市和地级市至少有1所综合性医院能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到2015年,50%的县级及以上地区至少有1所综合性医院能提供精神卫生服务。
目标六:掌握精神疾病基本信息。
指标15:到2015年,完成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基本掌握全国重点精神疾病患病率和疾病负担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
各级政府要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大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掌握精神疾病发展趋势及其对社会、经济、政治的影响。县级以上政府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和协调组织,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统筹落实和安排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和落实各项措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可持续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部门规划、计划时,必须将精神卫生工作列为必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和社团(组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行精神卫生工作的各项措施。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并支持单位、团体、个人以多种形式提供资助和志愿服务。
(二)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精神卫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卫生部门会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及时报请国务院审核并送全国人大审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规范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制定、完善精神卫生相关标准和工作制度;规范心理治疗与咨询;会同编制部门制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置方案。
计划部门要将精神卫生工作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以满足群众的精神卫生需求。
宣传部门要制定鼓励新闻单位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的政策,积极发挥新闻单位在社会动员、传播知识方面的优势作用,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教育部门要结合素质教育的实施,将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并落实保障措施。
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和支持开展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的研究。
劳动保障部门在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时,要妥善解决参保的重点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就业。
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的实际情况,及时收容和治疗社会上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以下简称“三无人员”)的精神病人,研究制定对患有重点精神疾病有家无业且支付精神疾病基本医疗费用有困难的患者实行救助的政策。
公安部门要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监管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应配合卫生部门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政策;要结合监禁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的医疗卫生工作,加强被监禁人群和强制性教育改造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
人事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建立和规范心理治疗与咨询、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技术资格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扩大队伍规模,调整专业结构。
财政部门要根据政府职责和工作需要,适当安排精神卫生工作经费,逐步增加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投入。
物价部门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精神卫生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精神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适时调整服务收费结构和价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举办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技能培训、生活照顾的机构,对接受有劳动能力的精神残疾者就业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倡导全社会消除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使精神疾病患者在痊愈后拥有平等就学和就业的机会。
(三)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筹资模式。
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精神卫生工作的需要,编制经费预算,用于精神疾病的预防、社区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和救助制度;制定具体办法,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完善有利于精神卫生的财税支持政策和物价政策,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精神卫生工作。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二
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规范管理制度模板五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秘密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00—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账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账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二十九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三十一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三十三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三十四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三十五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四十一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一章:总则。
亲爱的公司员工: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
从今天起,您已成为公司的一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将給您充分和简洁的信息,使您能够充分了解即将加入的这个集体。我们希望能在这里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编制的《规定》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是为了明确全体员工的服务职责、权利和义务,希望您对这本规定给与支持,同时公司也相信《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一定会给我们每一位员工带来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让我们把今天作为起点,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贡献才智、繁荣公司。
第二章: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东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家综合性人力资源公司,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大省的精神,经江西省人力社会保障厅批准江西地区首家专业服务于劳务输出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之一。本机构将会一直致力于为求职朋友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业务范围已延伸至江浙闽粤、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东莞佛山汕头中山珠海等,务实的经营作风更赢得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肯定。
公司管理更趋科学化,人性化,业务流程日臻完善,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并以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和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专业服务精神,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共同成长,联手共创美好前程!
服务项目:
现场招聘、专场招聘、委托招聘、普工专送、人才派遣、人才寻聘、职业指导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文化传媒。
专注于大学生周末兼职,大学生就业安置,现场招聘,人才派遣等多项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文化传媒机构。我们将依托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广泛的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先进的招聘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二、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
专业于事:服务标准化,个性化,体系化。通过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工具和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精神:精益求精和谐共赢。
服务宗旨:专业热诚高效满意。
公司愿景:江西第一华南领先全国前列。
公司价值观:为企业和人才架起高速便捷的金桥,打造中国诚信品牌服务机构,力创同行专业人力资源市场。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
言文明,举止端庄。
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统一着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
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梳理整齐,彰显大方端庄,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五)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
(六)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七)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十一)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四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9:00—9:30晨会。
(三)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部门经理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同时旷工均按处罚打扫卫生一天,次日执行(下同)。
(五)迟到早退的奖励规定。
1、迟到或早退,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发现一次不签到,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公示等处分并一次性再奖励打扫卫生五天。
三、旷工的奖励规定。
2、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无故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第二次奖励打扫卫生两天,连续旷工两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打扫卫生五天,视情节轻重公司将予以开除。
5、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6、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
3、业务部工作人员未写意见、建议的,每次奖励打扫卫生第一天。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表》,并按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连续病假三天以内由直接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表,办理请假手续。
六、事假规定。
2、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价格50元以内可直接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价格50元以上须报办公室批准。
三、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四、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1、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五、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第六章:卫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自己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食杂;。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四、公司卫生实行每天晚上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无薪分娩假期,假期为产后四星期,连续受雇两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则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资的分娩假期。
五、工伤假期按照劳动法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三、文件借阅和清退。
第六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九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五、文件的销毁。
第十一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六、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我们知道,法律、法规、规章是整个社会层面的制度。而一个组织内部的规定、纪律、流程等是这个组织的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是要求企业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为准则,是用来规范企业员工行为的。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违反制度的后果如何”,又存在探索、形成、施行、完善和发展等阶段。
美国哲学家霍布斯假设了人类的原初状态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每个人都想维护自己利益,都企图侵占别人的利益,没有正义,没有规则,他认为这种“自然状态”下人的生活是悲惨的,于是为摆脱此种境况,人们便建立契约,确立利维坦(权力团体)约定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从而结束人类混战。可以看出制度是人类从实践和经验中积累起来通过规制个体行为,从而使集体行为达到有序和理性的文明成果。正是由于制度是有稳定性、有序性、规范性的优势和特点,因而借助制度,人类才能把相互间合理的行为固化下来,形成准则,从而使社会和群体逐渐进步,以致于高度文明。
因此好的制度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资源,是一种力量,能使群体朝着最有利群体的方向不断前行。任何集体之中或集体之间,都有制度安排,否则整个社会、集体就会混乱、无序。
(一)宏观上。
1、贯彻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使企业处于稳定、持续运行状态;。
3、对法规和政策起到拾遗补缺作用。
(二)微观上。
1、把企业员工、部门的目标、思想、行为,聚集到企业经营管理总目标上来;。
2、奠定员工、部门的自我约束机制;。
6、促使企业组织持续稳定的发展;。
7、增加了企业的可控性、权威性;。
8、促进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9、促使企业经济民主化。
(一)要建立一套体系完善、内容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最高管理层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覆盖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兼顾制度间的协调性;明确效率优先,逐步完善。
2、制度建设者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了解企业文化,熟悉相关的经营、管理要求,要客观、公正。
3、对于制度内容的要求是:所依据的资料必须要全面、准确,能够反映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面貌;根据实际需要设计相应条款;要明确、翔实,便于理解;要以发挥激励作用为目的;要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员工达成共识。
(二)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严格、公正、持续的执行,这是发挥制度作用的关键。
(三)要做好制度实施推进的培训、指导工作,以及执行状况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三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二、餐具清洗、消毒做到:一刮渣、二粗洗、三冲洗、四消毒、五保洁。
三、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粗洗冲洗分池清洗;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四、面板上不准堆放其它物品;面粉等炊事用器械使用后立即冲洗擦净。
五、伙房内架、箱等物品每天擦拭,及时清洁刀具、占板等用品,各类用品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餐饮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每日餐饮具及时消毒、登记并签名,责任到人。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四
一、库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握进库货物质量关。
二、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库房。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四、仓库须有“三防”设施,原料库禁存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进出货须有记录,领用物品要签名发放,每月进行清底盘库。
七、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五
五、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六、需要熟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c;加工后的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冷后再冷藏。
八、凡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九、上灶炒菜做到色、香、味具全,发现有变质、不新鲜的不得加工。
十、盛调味品的器皿,用后必须加盖,各类用品按指定地点放齐;保持灶面清洁无油污。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六
乙方:xx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一周将推广文字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网站地址、稿件、图片提供给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延误,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2.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及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由该业务推广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4.甲方须按月付清当月推广费用。
5.若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或提供广告服务时自身进行调整影响本合同,乙方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已发布的广告服务费用照收。
6.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费用,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推广位置的文字或图片在合同期内能正常显示,确保完整不被破坏。
2.当甲方按本合同规定需要更改推广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3.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进行修改。
三、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
四、其他说明。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信息安全服务平台。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日。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1)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3)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4)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号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八
为使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办公室管理有章可循,加快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之进程,提高大家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仅限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电脑显示器(可以附带键盘和鼠标;若无显示器,可以放置笔记本电脑一台),书架或者文件架,文具盒一个,笔记簿一个,水杯一个。
2、如果申领了办公室绿色植物,桌面可以摆放一盆植物。
3、除了仅限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以外,员工可以临时存放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资料和产品,但是当天下班后必须将临时存放于桌面的物品收归他处,不得留存于桌面之上。
是指摆放于办公室内的物品、它包括办公用品、项目文件和产品(例如报批资料,完工资料、产品样品等),员工的私人物品、员工办公用桌等。
放置物品的要求。
1、各部门对项目产生的文件,可以暂时存放在办公室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应一周之内将该文件收归处理,不得占用办公室公用空间超过一周。
2、办公室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员工私人物品和办公桌椅摆放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办公桌椅未经人事行政部批准,不得私自随意摆放、移动。倘若是特殊情况,必须报备给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放置到合理位置。
3、办公室摆放文件柜、五节柜、办公桌、饮水机等设施,应规范、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4、文件柜、五节柜、保险柜的顶部严禁堆放旧书籍、旧文件、旧资料及杂物。
5、木质玻璃门文件柜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6、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一)职工区域卫生。
2、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杂物。
(二)公共卫生维护。
1、办公室内不得随地乱扔纸屑,地面随时保持无积尘、污物、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
2、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
3、请自觉保持办公区内环境卫生,桌面、窗台、地面、墙壁不能有污迹,时刻保持空气清新。
4、办公室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
1、公司统一实行“办公室门户开放政策”,即在办公时间,任何办公室均须开门办公,请勿在办公时间将办公室房间门关闭或虚掩;特殊情况(如有时需要保密)才可以关门办公。
2、请勿在办公场所讲不文明用语,在办公室和走廊不能嘻笑、打闹;工作时间请勿聊天、开低级玩笑。
3、请勿破坏性地使用和对待公司物品;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应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工作时间无事请勿串办公室;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开同事的抽屉、柜子、使用他人的电脑等物品,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5、办公室内未经允许,请勿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
6、不允许公司员工在办公室内吸烟;如果吸烟,请到卫生间内吸烟。
1、工作时间全体职员着正装,保持工装干净,不得穿脱鞋上班工作;。
3、仪容仪表:女士宜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男士不宜留怪异头发或过长头发,刮净胡须。
1、在接听电话时,最好在电话铃响第二声或第三声的时候接起,以给对方最为适宜的心理准备时间,同时体现公司高效的办公效率。
2、接听电话要主动报出自己的公司名称或部门名称,在接听时请说“您好,xxxx”;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语速适中,态度亲切、温和、耐心,同时要简明扼要,体现公司的工作效率;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应及时告诉对方,请其重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话筒。
3、接听公司外部人员打给公司其他同事的电话时,同样要耐心礼貌,可以在说过“请您稍等”之后以最快速度找到相关的同事或者将电话转到相关的部门;当同事不在时,应礼貌地请对方稍后再打,并主动表示可以帮助对方转达紧要的信息。
4、当接听到不指名的电话,而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
5、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严谨超过30分钟;如果确有重要或紧急的私人事情需要处理,注意节约时间,长话短说。
6、不论遇到何种情况,均应避免在电话中与对方发生争执或使用过激的语言,宜耐心、冷静、有修养地解决问题。
适用会议:周会、项目会议、临时会议、会见业主、临时办公等均属于此范围。
内容。
1、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会议室只限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各部门无权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3、会议举行必须到人事行政部登记签名,登记后方可使用;会见客户时,需要会客员工到行政部登记;临时办公人员必须到人事行政部登记签名使用,倘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使用会议室,可以事后到行政部补签登记。
4、凡是在人事行政部登记签名后,签字登记人对如下事宜承担责任:
(1)会议前对投影仪、电脑等会议设备的试用与布置;
(2)会议后会议室的'清扫、会议桌的清洁卫生;
(3)会议后对所使用的设备复原到会议前的放置状态;
(4)会议桌、会议椅的整齐摆放与归置。
(5)关好窗、门、电器,并向办公室及时说明并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使用意见。
签字人可以自行处理上述事宜,也可以安排其他人代办处理。使用会议室期间,使用部门和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损害公物由签字登记人负责。
办公用品的申请购买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各部门经理将需求细化到规格和型号填写进《月采购计划表》于每月20号上报给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汇总交于财务审批,将审批后的表递交给人事行政部审批采购。
具体内容。
1、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2、员工填写申请表,必须明确、详细、以避免采购物品与需求出入过大,无法满足使用;因员工填写错误而引起的采购物品无法使用,部门经理承担相应责任。
3、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提“加急采购表”进行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经总经理、财务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4、公司各部门应按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
5、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每人每月最多领用1支签字笔,如果保管不好丢失自行负责购买。每月15日至20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其他时间严禁领用办公用品。
6、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笔记本、签字笔芯、固体胶棒、涂改液、计算器、订书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以旧换新。
7、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8、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资产类),要按报废流程填写《资产报废单》经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审批方可报废;同样如有办公物品(资产类)按调转流程填写《资产调拔单》经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审批方可进行调拔。
打印纸为办公室常用a4打印纸,打印纸分成可使用的单面及新纸两种,可使用的单面纸是指已经使用过一面,还剩一面可用,且用过一面的内容已无效的纸张。新纸是指两面均未经使用是纸张。
1、在打印及收传真的时候,如果是不重要的、非正规的、对内的文件或资料一律使用单面纸。在打印及收传真的时候,如果是重要的、正规的、对外的文件或资料须使用新纸。
2、凡是经装订过的单面纸,留有装订的孔洞或者订书钉痕迹的单面纸,均为不可使用的单面纸,一律作废纸处理,不得放入打印机内重复使用,以免损坏硒鼓和打印机。
3、打印机和传真机送纸的地方只放可以使用的单面纸,如有需要用新纸时,请自行手动更换,打印或传真完成后请务必将纸换回单面纸,若复印资料数量较多时,应先选择复印1件,确认质量合格,再输入余数,以免浪费纸张。
4、如果打印、复印资料超过100页,即为大规模打印。大规模打印的使用者可以带着打印纸到人事行政部用大型打复印机打印(人事行政部不备有打印纸),以免自己部门的小型打印机硒鼓墨粉不足,耽误后期工作使用。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九
4、生产人员请假要严格按照《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审批方可生效。
5、单据填写要清晰明了,数字书写要整齐清楚;
6、不得在裱花间内剪脚指甲、挖耳朵、剃胡须、接、打手机,有碍观感;
7、水果夹心,使用前要将其表面水分滤干,做到保质保味;
8、如本店蛋糕数量不够,要及时向其他店进行调拨;
9、工具落地要及时清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10、认真培训新员工,严格把好考核关,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11、口罩、帽子要穿戴整齐,口罩以遮住口鼻为标准;
12、工作时间不戴夸张、昂贵和过多的首饰,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13、不得与同事争执、打架等行为,如有不满之处,可直接向上级反应及时解决;
14、不得让非生产人员进入车间,特别是同行; 1
15、不允许在裱花间吃零食;
16、上班前必须做好原材料核对工作,有问题及时反映给上级;
17、下班后做好检查,关灯、关空调等工作;
18、对上级指示的工作没完成时,要虚心接受批评及是改正错误;
19、订单的生产,要严格按照顾客的要求完成,不得马虎对待;
20、做文明人,不用脏话、粗话辱骂他人,要与他人和谐相处,遇事理让为先;
21、清洗东西时,洗完后要及时处理水槽,不得有杂物留槽现象,并随时拖干地面;
22、调色后发泡鲜奶油不得直接用于蛋糕夹心,应加入适量咖啡浓度调制后方可使用;
24、如无特殊订货,不得在展示柜内摆放两款同样造型的生日蛋糕;
25、装饰西点,要按标准装饰花样,不得私自改动或走样;
26、垃圾桶每天至少清洗一次以上,以免发出异味;
28、每月换班时,必须和本店店长核对生产工具及原材料,做好交接工作;
29、犯错误后,不得隐瞒,要勇于承担责任,虚心接受批评; 2
30、使用电磁炉烧开水,严禁无水空烧,烧坏按原价赔偿;
31、西点装饰要普及统一规范,不可胡乱更改;
32、下班后,不得在门市闲聊过夜,影响他人工作;
33、店与店之间原料或成品调拨,必须开上调拨单;
34、中午不允许外出用饭,可以买盒饭在店里后堂食用;
35、不可以私下议论工资,有意见直接向上级提出;
36、使用水果时,不得同时切开几个,应用完第一个才能切开第二个;
37、力求技术上做到“虚心学习,精益求精”;
38、工作中互敬互爱,对同事不足之处,作出明确指出,帮助改正;
40、当顾客批评时,不得当面反驳,应当认真听解,当面道歉并且立即更改;
42、在店堂里捡到顾客财物,要即时上交店长,做到拾金不昧;
43、切硬块饮料时,不准用胚刀、雕刀、锯刀等工具;
44、不能穿拖鞋上班;
45、要养成随时关灯、关风扇的习惯;
46、下班后,应对角落进行杀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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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无论帮人什么事,都要爱护公司财物;
48、清洗打蛋桶球,不得用钢丝球;
49、空调开启时,进出裱花间门要随手关门;
50、机器设备插头拔掉后,不能乱甩乱扔,以免损坏;
51、假如有工作服、工作帽坏掉的,应及时修补或替换;
52、严禁私自处理坏的产品,若有品质问题应及时间向上级汇报;
53、发现品质不良的'原料被使用,要向上级请示,查明使用者,并追究其责任;
54、所有模具一律不允许当茶杯用;
55、手脏时,或用水是不许解摸产品;
56、任何人的工作交接时,一定要交接清楚,使对方完全明白,方可离开;
57、整理废料时,一定要将可利用的废料分类整理好,不得与其他废料混放后一起倒掉;
58、在清理工作台时,严禁用扫把直接在工作台面上扫,以免影响产品的卫生及质量;
59、做剩下的原料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0、有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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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
1、规范财务管理,关键在校长。实行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透明,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对学校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负责。
2、规范经费收支预算管理。每期初,各校(园)根据学校收入情况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报中心学校批准。计划的制定要确保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的力度,坚持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计划,须书面向中心学校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
3、坚持钱、账分开管理,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校长不得留存单位现金,不得单独一人公费开支。
4、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开支500元以上必须经学校审账小组审核通过,千元以上必须书面报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开支使用。
5、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做到手续齐全。招待费、交通费报销票据的附注说明必须清晰、真实、完整(同时附招待费、交通费支出登记表)。招待费支出控制在经费总支出的2﹪以内,一般教学活动半天以内原则上不得招待开支,不得借期终(中)考试、结束会、加班等名义进行会餐。
6、各校(园)确因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在周边商店、饭店、菜店等购物、用餐需及时由指定人员(或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
7、每次中途报账前需对学校前一阶段的对外欠账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如因此次报账超支,需书面报中心学校财务室,以备下次中心学校合理安排。
8、代管经费据实收取,按期结清,代管经费收支情况在每期民主生活会上向全体教师予以公示,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9、每学期结束时,各校(园)审帐小组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布。每学期中心学校对辖属各小学、幼儿园进行财务审查。
10、本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规范使用好学校经费,每学期不留欠债。严格控制学校不合理开支,谁举债谁负责。因学校经费管理不善或支出控制不严,造成经费赤字过大,中心学校将书面报请区教育局处理。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一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应有工长或班组长向操作人员、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进行违章操作。
5.电、气焊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6.电、气焊操作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7.看火人员职责:
(1)清理现场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盖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的溅落。
(2)看火人员不能兼顾其他工作,随时注意用火点周围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和报警。
(3)要根据用火点的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
(4)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5)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部位周围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地操作完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2.取暖和熬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四面采取挡火措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刨花、锯木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并由电工经常检查。
4.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天清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操作间只能存放当天的用料,成品、半成品及时运出。
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废料。
6.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7.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熬沥青灶应设在工程的下风方向,不得设在电线下,距离新建工程、库房、临时建筑等25m以外。
2.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消防人员批准后方能点火。
3.锅内沥青一般不应超过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不准向锅内投入有水分的沥青,严格控制温度。
4.降雨、雪或刮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熬制沥青。
5.沥青锅处要备有铁质锅盖或铁板,并配备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或设备。
6.工作完毕时或下班时将盖盖好,检查灭火后方能离去,不准封火。
7.油毡工施工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不准与电气焊同时间、同部位上交叉作业。
8.施工区域内应配备消防器材。
1.喷漆、涂漆的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
2.工作场所内禁止一切电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
3.禁止与电、气焊工同时间、同部位交叉工作。
4.施工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
5.油漆工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型的。
6.维修工程中使用脱漆剂,量不宜过大。
7.调漆应在单独的房间进行,车间里不得做漆料仓库,应专库专放。
8.调料间、粉刷车间应有良好通风,采用防爆电器设备,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内不应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有的原料。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且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5.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的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6.临时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7.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ω。
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9.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0.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其他物体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1.行车与检修车辆时不准吸烟。
2.检修车辆时要切断电源,不得用草帘当垫子。
3.车辆进库存放时,车头向外,露天存放时,必须存放整齐、按号就位、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堵塞通道。
4.每辆汽车都应设置灭火器材。
5.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灭火,免除火花引起爆炸式着火。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二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1各项目部物料部是工程材料、设备和项目管理的集中管理部门。
3.2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
4.1根据批准的材料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物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料种类分为:
4.2.1重要材料: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设备、板条、九胶合板;
4.2.2主要材料:砂石、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建筑电线电缆等当地材料;
4.2.3辅助材料:其他建筑材料、旋转材料等。
4.3.1项目各工序统一的材料清单应使用。
4.3.2项目进度表(如计划变更,需补充进度表),所需材料清单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供货时间等。各使用单位(组)应按材料种类,每月提前向项目部提交所需材料清单,供项目部采购。
4.3.3项目物料部在收到所需物料清单后,根据库存情况统一规划,分别制定物料采购计划。
4.3.4重要材料的采购计划应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和其他材料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由建设项目物料部负责组织实施。
4.3.5采购后对物料进行准确、及时的验收,妥善保管和监督,减少贮存损失,确保物料安全贮存。
5.1材料采购供应商一般在单位出具的合格、优质分包商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进行检查和监督。
5.2项目部负责签订各种物资采购合同,合同成本部负责检查和监督。
5.3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可能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对于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向。
合同成本部报告。项目部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开除。从名单中除名的,一年内不得使用。
6.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组织物料员不定期到供应商(直接供应商)源头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应商按质按量按期供货。这种核查也可在采购邀请文件中商定。
6.2如工程合同(项目部)中明确要求对供方(供方)材料进行核查的',不能代替物料部门的现场核查。
6.3物料入库验证分级管理重要物料和主要物料入库验证由项目部负责,由质量主管和物料主管进行验证,其他物料入库验证由项目部指定的仓管员进行验证并负责。
6.4来料验证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对来料(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并由材料验证人员填写《材料验收记录》。
6.5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三
材料和机具是施工的主动脉,材料和机具准时有效的供应,才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为此就必须加强材料库的管理,库管员和领物人就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搞好库房周围的环境,严禁烟火,不得擅离职守。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库房,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2.入库物品要票、物、数量相符,出库物品必须双方办好手续,记清帐目。
3.入库时要严格检查,若有损坏要落实责任,管理员若有失职,后果由管理员全部负责。
4.对危险物品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5.入库物资要堆码整齐,牢固。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要保持物资不变形、不紊乱、不霉烂、不锈蚀,保证物资的完好性。
6.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和季节气候的变化,要加强对物资的防护,作到勤俭查,勤保养,作好十二防工作(防锈、防盗、防火、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
1.随意和带火种进入库房,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做盗窃、损坏库房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并进行处罚。
2.所领的物品要爱惜,不得丢失及损坏。如有丢失及损坏,必须赔偿。
3.归还物品,必须遵守库房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将物品堆放在指定的位置,禁止乱扔乱放。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四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沙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实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换粉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3)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五
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规范管理制度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2、环境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
3、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检查消防隐患和消防设施、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区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和管理宣传工作。
4、物业管理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不包括户内小修费用及路灯和楼道灯费用。
(二)代收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接受委托按统一定价代收上述费用,不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三)特约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如:委托上门清洁服务、上门维修服务、上门保安服务、照看病人、老人、儿童服务、委托装潢监理服务等,收费由双方约定。
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劳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费用的基础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务所付出的成本和劳务。
2、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0__年1月1日发改委和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收费是一种服务收费,根据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务的性质、内容等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坚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坚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空中要坚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时清算。
六、小区内有其它休息也要参与,同时要保证本职任务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需坚持渣滓车清洁,每周必需彻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车停放点周围要坚持洁净,空中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需严厉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公用部位运用和卫生制度。
小区公用部位即楼道、楼区公共路途、花坛空地等,是归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时也是小区树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坚持公用部位在公共运用中的整洁、完整,为小区居民发明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公共楼道的清洁。
1、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
2、楼道走廊内坚持清洁、无废纸、废物、痰迹等。
二、楼区内公共路途、公共设备的运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运用部位违章私搭乱建。
2、不得在公共运用部位乱贴乱画。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处乱扔乱掉。
4、不得对公共配套设备停止破坏。
三、公共部位的花坛、绿地等的运用。
1、不得破坏花坛、蹂躏草坪。
2、不得乱砍乱伐,攀折树木、花草。
3、坚持花坛、绿地的整洁,不得乱扔、乱倒物品入公共绿地,
四、小区居民要共同保护公用运用的部位,坚持公用部位的整洁,如有违犯公共运用制度的,小区管理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置。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为了强化物业保洁员的各项工作行为管理,提高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大家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物业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3、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业保洁员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物业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3、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三、物业保洁员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物业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1、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制定此请假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
期内的员工。
第二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要向所在车队队长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车队队长应及时把员工《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三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及其请假相关手续
的规范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递
交给各车队队长。如因身体不适等紧急状况需要临时请假的',应该在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给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五条 员工请假期限届满时,如出现紧急状况而需要继续请假的,同样应该在
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需经车队队长批准;请假4天以上的车队队长批准
后,还需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车队队长请假,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员工确实是因为生病不能坚持工作的,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
出具的病历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九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没有返岗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十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经理所有。
第十二条 本规范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5年9月13日
起至2015年9月13日止。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明确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学校基本建设行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使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学校要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以及招(议)标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责,确保工程质量高、进度快,安全有保证。
基建工程必须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凡投入3000元以上的'项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县局申报立项,县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县局基建办申报备案后再予以实施。严禁将3000元以上的项目拆解为3000元以下的小项目,分散处理入账;严禁擅自更改工程规模,特殊情况的需经县局批准。
基建维修项目一律实行招(议)标制度,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县局基建办、监察室组织招投标,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通过比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报经县局基建办审批后实施。
学校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必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施工,确保质量无问题。工程结束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大型工程需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严禁超进度付款和超标准付款,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加强工程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有资质部门的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需由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学校基建工程决算付款必需经县局基建办签字,无县局批准的《洪泽县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和基建办负责人签字的一律不得付款。付款时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学校基建工作各项资料必须收集整齐、明确专人,给予专柜,妥善保管。认真履行付款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规范装订,以备检查。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办公室关于。。。。。。'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相关责任科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批准。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按各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或单位负责起草,人事秘书科统一审查把关。
第九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成功经验。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第十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一条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责任科室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审查、修改的参考。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人事秘书科审查后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人事秘书科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人员,列席有关文件审议的办公会议。
报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规(草案);
(二)审查意见;
(三)起草说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会签后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
送审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表;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正式文本;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本。
第十四条市政府法制办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局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经审查准予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机构通知本局后,由主任签署,以本办文件的形式发布与施行,并自发布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上登载规范性文件全文。具体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篇十九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1、询价和比价原则。
对于货物的采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并在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信用、客户群等因素的权衡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与供应商进一步协商最终价格,但临时采购的货物因紧急情况除外。
2、一致性原则。
买方订购的'物品必须符合采购申请中列出的要求、规格、型号和数量。如果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的要求或成本过高,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反馈信息,以便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参与。因具体情况不能与请购单完全一致57096的,经审核,差额不超过请购单的。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应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了解最新的市场趋势和最低价格,实现最优采购。
4、清廉的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进货质量,降低进货成本。
(2)诚实自律,不收受礼品、贿赂、邀请,不主动联系供应商。
(3)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和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细致,无失误,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所有大宗或经常使用的项目都要进行谈判或招标,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一段时间(一年或半年)确定供应商和价格,签订供应协议,简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快速变化的商品,除了缩短招标间隔外,还需要随时掌握市场情况,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询问。对于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违反诚信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材料分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操作材料:与操作有关的各种物品。
3、营销礼品:节日礼品、营销礼品等。
4、办公用品:与办公有关的物品。
5、后勤物资是指厨房和宿舍物资。
6、其他物资:其他需采购的相关物资。
(二)采购安排:
总公司统一采购:代理商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批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原则上由总公司产品销售中心统一采购。(子公司门店业务提供的办公用品、物流食堂菜肴及调味品、零食、水果等临时消耗品,由部门经理备案后报子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审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
1、请购单:
用户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和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产品销售中心。购货申请表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
2、询价、比价、洽谈:
(1)每项(材料)原则上报价应在三家以上。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
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独家产品、原零配件无替代品,但仍需报价记录。
3、样品的提供和确认:
(1)如需提供和确认样品,必须确定样品发货周期,并由采购人员负责跟踪。收到样品后,必须第一时间送到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如有必要,必须与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2)如果样品需要保存,必须密封以便将来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法定经营主体的。
(2)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
(3)有良好信誉的。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方应建立供应商信息账户。
5、合同签署:
(1)供应商通过样品评审后,采购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因交易发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
6、后续的进展。
(1)为保证按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通过电话、传真或亲自与供应商进行跟踪,以确保货物(材料)的及时供应。
(2)如采购物品(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货,采购人员必须提前通知请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必须与供应商重新确定发货日期并通知请求部门。
7、验收和仓储:
采购的货物(材料)到达公司后,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动防护用品等项目(材料)由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和其他常用用品经仓管员验收合格后,由仓管员出具入库表,并按入2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通知采购部门,并在天内办理换货(退换货)手续。
8、对账付款: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入库单、采购发票到财务部门申请付款;
(2)付款方式:
a.200金额在元以下的,由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以现金方式支付。
b.200iooo金额在元至元之间,由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以转账方式支付。
金额在元以上的,由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部、董事长转账支付。
(3)要求预付款项的部门直接填写转账汇款申请表。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即可先行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相应挂账,发票到账后,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