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大全(19篇)
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编写合同时,应当注意细节,避免遗漏重要条款。合同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一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某某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计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深蓝信息技术公司乙方(公章)深绿咨询公司。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二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协议”,确定其双方的_________。甲方经重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组中已将其_________等业务全部投入乙方。据此,甲、乙双方在此签订转让“_________协议”权益的协议,将该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予乙方。并且该等转让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协议”中就甲方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协议”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继续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贴水协议的各项约定。
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就“_________协议”之权利义务的转让与受让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权。同时,双方授权代表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必要的授权。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可就有关的_________作随时的协商,以利“_________协议”的具体执行。
五、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将为终局裁决。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报“_________协议”之审批部门(国家计委)备案。
七、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确认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三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某某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计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四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商丘市睢阳区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整体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的合同标的物介绍给受让方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受让方业主。
4、居间方应协助双方当事人做好协调洽谈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报酬。
1、居间报酬的标准:委托方承诺;一旦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了针对本项目转让合同,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2、居间报酬的支付办法:
1).委托方与项目投资业主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即为居间成功,居间服务费应在合同签订日内支付总金额的%,即万元。
2)、居间服务费在项目开工日内付清。(最迟在委托方与项目投资业主签订项目转让合同日内付清。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五
受让方(下称甲方):
住所:
负责人:身份证号:转让方(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加油站项目转让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拟转让的加油站项目的名称为:新堰加油站(以下称加油站)。
第二条加油站位置。该合同中所叙述的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安康市石泉县。
第三条加油站用地。乙方将拟建加油站转让给甲方的用地须为国有出让地,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允许正负200平方米以内的偏差),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办理到甲方名下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期限不少于国家法定的商业用地年限。
第四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加油站的建设、经营主体均。
为甲方。
第五条甲方责任。
2、作为加油站建设的主体,应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承担相应安全、质量及相关法律等完全责任。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支付费用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累计滞纳金超过%时,乙方有权收回所转让的加油站,并保留继续追诉乙方责任的权利。
4、应主动协助乙方替代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
5、自行完善乙方替代甲方办理的手续以外的应负责的手续以外的其它建设、经营必须的手续,并负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其前置手续如下:
1)项目立项批复;。
2)建设用地初审意见书办理;。
3)城建规划许可手续;。
4)公安消防审查核准意见书;。
5)安监局审查核准意见书;。
6)成品油经营许可、危化品证换证。
2、负责加油站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完成回填、平整至现有公路标高。
3、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建设施工的外部协调,确保加油站的顺利建设。
4、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经营所必须的与道路平交道口建设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加油站转让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本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故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2、转让费按照四次付款:
1)第一次,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即万元人民币。
2)第二次,甲方完成罩棚搭建或油罐埋设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即万元人民币。
3)第三次,甲方完成国有土地证办理工作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即万元人民币。
4)第四次,甲方加油站投入运营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共计: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本合同纠纷提交石泉县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六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2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建筑设计费;。
2.2.4土地出让金;。
2.2.5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3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按时间进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时间: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八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苗圃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_______________。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亩。
2、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3、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款:_______________。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九
丙方:_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_____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_____元由内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_____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后附:
1、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二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__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四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苗圃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_______________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亩。
2、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3、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款:_______________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五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店铺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
八、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手续,但除房屋租赁管理费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丙方签字: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六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年月日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七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开户行:
账号: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年月日。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八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产权项目转让合同篇十九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鉴于:____________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____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第一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甲方与____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北京市____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____基发(20xx)183号文件;。
5.甲方与北京市____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____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____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____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合同标的。
第四条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第五条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第八条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a=“b”(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第九条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xx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第十一条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