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矿经营的合同(优质19篇)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合同应当遵循约定自由、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到诚实信用的目的。相信以下合同实例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写作合同时的灵感和参考。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关政策,结合本族或本村实际,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地名称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称为。
2、四周地界为东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须确保所发包的山地属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发给乙方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合同期内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投资生产经营由乙方负责,所有收益亦归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为肆拾年.从20xx年月日至2052年月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租金为元每年,其中属于族占有、大房占有、二房占有、三房占有,肆拾年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内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额的承包租金外,无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头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次付清当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日前未付清当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转包该山地给他人或经济组织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或与他人或经济组织合股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但乙方应事先声明通知并甲方备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残林或林木自签订之日始归乙方所有并处理,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清山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农田的,乙方应按地上的农作物的损失情况作适当的赔偿。由甲方自行恢复生产。但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损失村民解决。
八、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坟墓,需事先经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且每坟不得超过4平方面积。
九、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的补偿受益方归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属物、作物及财产补偿归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实际征用面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按十五元计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车道路,甲方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让通行或收费,甲方必须无条件帮乙方协调好,否则费用从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围内已种植作物的地方,双方釆取商量解决,如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乙方根据原村民所占用的实际面积,每年减付相应的租金,每亩每年十五元计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础设施由乙方处理,不能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的山林证[有效证明],为确保双方长远的利益,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双方代表有变更或变化,也不影响优先承包权。
十五、下列物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山地[林权证]复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绘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条件下,均可构成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
2、乙方超过十二个月未付清当年承包金时。
3、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承包山地不能生产经营时[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
4、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
十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擅自收回地使用权,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生产资金、劳务费用、承包金、服务费用、山地中的资产价值(按当时市场价估算)等等,同时甲方应按违约年限的租金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有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国家的生态林地.否则应赔偿乙方已投资的费用损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内单方解约,否则山地中所有资源、基础设施都归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如有变更或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自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合同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企业转变经营机制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经营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其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业务,交由乙方实行责任承包经营。
二、承包方式。
l、乙方从事的经营活动是甲方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实行领导和管理,并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乙方应当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条款,确保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切实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乙方单独建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因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
三、承包金的交纳。
日之前付清。
2、该项目在施工中,建设方扩建或图纸变更增加的工程造价按规定应向甲方补交管理费。
3、乙方逾期交纳承包金的,应按逾期交纳金额每目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的拨付和使用。
1、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价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无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约定,均应先行进入甲方银行账户。扣收管理费及保证金后,三日内返还项目部。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并向甲方出具无拖欠款项和其他遗留问题的承诺书,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将剩余工程价款立即拨付乙方。
3、甲方不正当迟延拨付工程价款的,应按迟延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安全和质量管理。
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抓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施工安全措施到位,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办理工程保险及购买施工人员安全保险,具体见安全责任状。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法定义务,导致与建设单位、有关债权人或者施工人员等发生争议,或者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对于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当全额承担。
2、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的,甲方除有权依照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导致甲方受到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的,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万元赔偿金。
3、伪造甲方印章或者私刻含有“殷祖古建”、“殷祖园林”等字样的单位印章或者项目部印章承接工程的甲方将依法追究。
七、其他事宜。
l、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争议,应当本着合同严守、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因协商不成而成讼的,胜诉一方支出的律师服务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应当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并提供乙方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以及乙方及其配偶名下所有房产的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在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质保期满后20日内不计息返还。
4、乙方自愿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提供保证金担保。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湖北殷祖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签名: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四
1.委托期间,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制定补充条款。
2.本合同书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到期,如乙方在委托期内无违约违规行为,则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5.合同终止时,乙方在10天内将场地交还给甲方。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五
合伙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合伙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合伙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合伙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合伙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就经营客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人购买的渝gxxxxx客车是挂靠在重庆市涪陵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并经营涪陵至温州的客运路线。
二、渝gxxxxx客车购买成87.8万元,其中支付了现金50万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证金2万元,涪陵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线路牌保证金2万元。共计出资91.8万元。其中合伙人田华、田应发和甘国兵各出资占总出资额的四分之一,合伙人马泽桂和秦玉祥各出资占总出资额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利润和承担亏损。
五、渝gxxxxx客车的驾驶员由合伙人田华、甘国兵驾驶,从涪陵到温州,又从温州到涪陵,每人工资1000元。每次出车必须两人驾驶。
六、渝gxxxxx客车的账务由合伙人田应发管理,每月工资600元。其他合伙人在年底结算时,可以查看账务。平时的账务由合伙人田应发、田华和甘国兵处理清楚。
七、渝gxxxxx客车需要开会、领取利润等,合伙人田华负责通知合伙人田应发,所产生的电话费等由田应发承担;合伙人甘国兵负责通知合伙人马泽桂和秦玉祥,所产生的电话费等由马泽桂和秦玉祥承担。
八、合伙人如果需要转让自己的出资份额,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不愿意购买的,想转让的合伙人可以转让给他人。
九、客车经营中出现交通事故时,各合伙人需无条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则做工作的合伙人所花的交通费、电话费、误工费、伙食费等所有花的费用由其他没有做工作的合伙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合伙人承担的,如拒不承担,就从其出资额中扣除,同时减少其出资比例。交通事故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的以外,由当班驾驶员负责并从其所交风险金中扣除。驾驶员无责任的,不承担任何损失。
十、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由各合伙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由涪陵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面解决。任何合伙人不得任意拦车,否则承担车辆停运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协议各合伙人签字生效,任何一人违约,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20xx年5月17日合伙人田华与甘国兵签订的车辆合伙经营协议作废。
合伙人(签字):
20xx年月日。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扩展市场,引进现代化广告经营理念之宗旨,将本公司农副产品收购方面业务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6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自20xx年12月30日止: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方式,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及经营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项目按20xx年度标准向甲方缴纳纯利润的20%,即20xx年度20万人民币,20xx年度22万人民币,分别按上年度10%递增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2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利润,每月1日之前须足额缴纳下月承包利润。乙方如未能按时缴纳下月利润,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没收定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定金。乙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招聘员工。
3.乙方自行制定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赔偿。
4.甲方无偿提供办公场所给乙方使用,如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5.承包期限内,乙方须承担一切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八.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七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__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八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_________。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协议期间,受特许人应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所载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自动延长连续的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第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_月发出通知。通知应采用挂号信或其他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的书面传递手段。
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应提前月通知将终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可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的传递手段。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态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应当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保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1)受许人在和建筑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费用由受许人承担。在本协议履行之中,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等,其费用均由受许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在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除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其从事活动中使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中,及在从事商业活动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 关于客户的形象: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1)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5)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8)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 从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受许人应适应特许人所确立的商业方法。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特许人应对受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 监督程序
(1)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许人得以确信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_________)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在受许人方面,受许人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的全部要求的资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 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 受许人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 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 不允许竞争
11.1 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1)直接地或间接地、独立地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2)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 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1.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 秘密
12.1 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2)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 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在按上述工作义务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信息的秘密性质。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13条 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笔一次总付的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1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 分期支付
14.1 为了回报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处,受许人应当每月(或每季)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的费用,营业额的计算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账单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账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涉及。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账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但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14.2 特许人按第9.5.2条规定,在从受许人获得的信息的基础上应在每月(季)末开出天内应付的发票。在特许人的总部由办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个月期限(年)的特许费用总额不得少于法国法郎。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许人每6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利息,每月,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14.5 受许人应从由特许人指定的一家银行,即_________(享有国际声誉的银行)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15条 独家(非独家)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关于地区的规定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品牌、商标、专利的独家权利或者非独家权利等,但此种使用权限于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之销售。
第16条 特许人义务
16.1 第3条所述之品牌和商标已按本合同附件5关于登记的规定在指定地区合法登记在案,此项登记将在及时支付所有特许合作费和及时续登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特许人是品牌、商标持有人(有使用权),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利。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 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1)使用品牌或商标招牌或标志、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2)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16.3 特许人应在国内外宣传品牌或商标。特许人将全力保证使受许人从此种宣传中得到,特别是他对受许人的业务予以认定。特许人应每年一次向受许人提供他的宣传计划和广告活动,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以保证此活动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传活动开始,特许人应尽快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招牌、小册子、标语牌、小纪念品、样板、样品等);费用由前者承担。
第17条 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拨出经费_________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 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第19条 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协议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 特许人的义务
20.1 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1)在任何活动开始之前,特许人应对受许人及其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共天,由特许人通知时间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2)在本特许协议有效期间,特许人应在年度基础上在_________月份内组织一次天的培训研讨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将按特许人择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3)特许人应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在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组织课题研讨班,时间和地点由受许人确定。
20.2 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许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培训资料。受许人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料和文件。在特许合同期间,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中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承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 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因此,特许人应当经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许人提供手册的任何修订,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册,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手册。
第21条 受许人的义务
21.1 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第20.1条和第20.2条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以及按第20.3条所为的革新。
21.2 受许人及其职工应参加按第20条规定所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21.3 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网络的建议和他从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受许人同意为了特许网络的利益向特许人提供关于这一专有技术的使用情况。
第12条规定的条款,包括必要的改动,均适用特许人。
特许人应保证,特别是向受许人提供专有技术时,通知他们此种信息的秘密性质,因而要保证他们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义务。特许人也须保证在其违反秘密协议时,受许人享有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行为的好处。
第22条 协助
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向受许人提供第3条规定的商业、法律、管理和技术协助。
第23条 特许人的义务
23.1 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
(1)建立特许业务之前的市场调查;
(3)向受许人提供示范的装修条款和有关受许人许可范围内进行改制的建议;
(4)向受许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预算的场地进行开业广告宣传,并就受许人为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23.2 为达到本合同条款之目的,特许人应当:
(1)满足受许人有关商务、法律、技术、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进行一次市场调查;
(4)根据受许人的要求,自负费用派一人负责特许活动,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内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24条 供应的义务
为特许经营之目的,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规定向受许人提供第1条所述的产品。
第25条 特许人的义务
25.1 特许人应当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内实现受许人的产品订单。
25.2 供应第1条所列货物应受下列约束:
(1)销售条款(指明适用的贸易术语通则)其内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国际商会定义和解释。
(2)特许人的一般销售条款,其内容见附件7,即不得背离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26条 受许人的义务
26.1 受许人应当从特许人(或从指定的供应商,即)排他性地获得产品。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受许人应当设立和维护其固定价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国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条规定的年产值_________%)的存货。该价值参考受许人的购货总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许人给予的折扣后的价值来确定。
26.2 受许人应向特许人购买商品,其最低总值应为:第一年_________法国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国法郎;这些数量应参照特许人的发票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并应扣除任何奖项、回扣和折扣。
26.3 受许人应确保最低有第14条所规定的第一年产值的_________%,以后每年增长_________%。(如果受许人在相应的年份超过这个最低百分比,受许人有权享有超过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该折扣应由特许人在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给予受许人。)每年年初,双方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受许人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该定额能够实现。
26.4 受许人应最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特许人提供下三个月的预计订单。特许人无义务实现与预计数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订单,并且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26.5 作为一个独立商人,受许人自由确定销售产品转售价格。受许人应通知特许人准备采用的价格以及有关确定价格的任何变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个推荐性的转售价格。受许人若不按此推荐行事,不构成违约。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许人应努力尊重此推荐以便确保在市场政策和广告宣传方面的一定协调。因此,受许人不应给予可能损害特许网络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许人可以自由决定产品转售条件,但有义务保证向其客户提供本协议附件2手册中描述的特许人的担保。
26.7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按照附件8的规定和取得附件8手册中规定的有关金额的保险单。在签署本合同后最迟天内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保险单及已付保险费的证明。受许人应要求在保险单中订立一个条款,由保险公司通知特许人任何未付保险费的情况。
第27条 特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特许人可以转让分包本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义务。
在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他应当通过挂号回执信将转让或分包通知受许人。
除非有受许人的事先同意,特许人和受许人应当对通知日(挂号信的收到日期应予考虑)存在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 受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虑了受许人的本人情况后订立的,因此没有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免费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分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如果考虑第三人的情况,则该第三人应当是控制受许人或者被受许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提供候选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条件以及特许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信息。特许人应当在收到受许人转让请求后不迟于几个月内以挂号回执信向受许人通知其决定。
28.3 考虑到本合同的性质,特许人在考虑提议的候选人和交易条件时享有充分的权利。转让要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选人自负费用承担受许人过去或将来的权利和义务。分包要约中,必须要求候选人明确同意遵守第12条所述的保密条款。
28.4 如果特许人同意转让,受许人应当:
(1)在协议订立后_________天内,向特许人支付固定数额法郎,以补偿对受让人进行培训和协助的费用。
(2)在转让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在第4条规定的区域遵守第11条不得竞争条款。
(3)与受让人一起对特许人同意转让通知(收到日期应予考虑)之前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9条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许人和受许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可终止。不能控制的情况应理解为由任何一方不应负责的事件造成,而从商业或生产的观点看,任何一当事人不可能履行其义务或者该事件可能使得该履行不现实。该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如期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罢工、封锁_________)。
29.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特许人和受许人国家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29.3 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挂号回执信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 提前终止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严重违约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31条 股权变化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的股东有重要变化,本合同终止。
重要变化是指影响代表公司资本的多数股票持有情况的任何变化或者附属于该股票的投票权的任何变化。
本合同不因特许人或受许人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32条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受许人应当:
(1)在收到特许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返还特许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3)按照第23.2条规定转移终止时存在的所有存货。
32.2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取回终止之日的所有存货,交换原来的售价。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当保证在同一地域内指定的新的受许人取走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已支付给特许人的原来的售价。
第33条 某条文的无效
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他们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34条 合同的范围
34.1 本协议产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协议仅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和写明日期的附加书面条文来更改和修正。
第35条 放弃
本协议中一条或其他条款的不适用、与其他条款之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为受许人放弃了其他条款之权利。
第36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_________法律管辖。
第37条 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明确地按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指定的仲裁员解决。
仲裁地点应为_________,程序应以_________语言进行。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仅登记地法院有管辖权。
本条也适用于第三人和人数众多被告的合并审理、附带请求和司法追加。
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九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一章: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同意合作,甲方为经营方,乙方为合作方。
第二章:甲方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相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乙方必须为合法的单位或者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
第三章: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实物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
甲方责任: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甲方负责公司经营及相关事务。甲方负责乙方技术。设备方面的监管。
3、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关于公司的一些情况。保持与乙方合作的长久性(无特殊情况不得解除本合同)。
4、按照双方协议(甲方按单个人培训费的百分之五十)给予乙方。至签约之日起二年内不变,二年后可经商议另行决定。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转。并负责日常维护。做到随叫随到。若因计算计系统问题造成公司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
3、乙方必须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为公司着想。为公司排忧解难。
4、乙方与甲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对方一切损失及后果。
此合同一经签约据有法律效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
1.为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就餐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2.乙方管理出现问题时,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若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在乙方经营期间,主动配合甲方接受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工作检查。甲方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帮助乙方解决实际困难和协调内外关系,以保证学生食堂经营安全有序的进行。
4.甲方提供食堂经营中基本的配套设备,如:校园一卡通系统、消防设施设备、餐桌椅、餐厅空调、保温售饭台、洗碗机以及部分大型厨房设备。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委托期满后予以收回,乙方应将固定资产完好的交还甲方。
6.甲方负责经营所需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的安装和调试,乙方承担日常使用费用。
7.乙方根据经营需求进行的装修、改建项目,在不损坏建筑结构、不影响餐厅美观和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将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委托期满后,装修等不动产无偿交予甲方。
8.经查实乙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的经济责任;乙方在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了学校的声誉,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的经济责任。
9.食堂售饭系统的通畅和维护由校园一卡通部门负责。如发生故障,由甲方协调校园一卡通部门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接到师生对乙方服务态度、食品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投诉,经查实,视情况轻重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抵扣消费额或损失额2倍以上的金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食品安全、人身伤害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核算和文明服务等规范、规程,形成完备的食品原材料储存、加工、销售,以及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3.乙方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委托,不得更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地,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在食堂内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学校要求。
4.食堂内外环境及学校规定的门前三包区域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应保证卫生、整洁。
5.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工作时间,并保证正常的餐饮供应,做到品种花色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假期停业期间必须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6.开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以及乙方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表,所有员工持《健康证》上岗。
7.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及膳食中心的制度要求,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8.在委托经营期内,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应在甲方监管下由乙方自行采购。不得购入“三无”食品及过期、霉烂变质食品。大宗食品原材料(米、面、肉、油、蛋、调料等)的品牌,原则上选择天津市高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平台指定的品牌和供货商,若选择指定品牌以外的食品原材料,需报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乙方按规范建立原料进货台账。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过程、原料质量、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采购物资价值5到10倍的经济处罚。
9.乙方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服从我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及学生组织(伙委会等)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改进,并接受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罚。
11.乙方在经营食堂期内,必须积极配合、参与学校的各类重大活动(如迎新、校庆,上级检查评估等),并提供优质服务。
1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未经允许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和经济活动。
13.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后,所有设施设备交还时应保证可正常使用,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4.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投资的可移动资产。
15.乙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安全生产,委托经营期内,员工发生任何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平等竞争,不能搞不正当竞争。不能随意抬价、压价,破坏经营秩序,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车号:
发动机号:
车驾号:
为适应车辆市场发展需要,乙方自愿将自购车辆车型:挂靠到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
一、运营期间乙方按年度计算先交费后挂靠,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服务管理费500元整(不含综合检测费、检车、维护费用)等。
二、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以甲方名义进行登记,仅是为了便于营运,登记后的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属于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
三、乙方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期内,车辆营运证为客车租赁使用,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回营运证使用权。
五、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佣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不享有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如乙方其所挂靠的车辆无违章、违纪、违法及违约行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检测、年审、过户等手续,但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只限驾驶员为乙方时)如因超范围经营被罚款或扣车,罚款由甲方全额承担,如果乙方恶意联合多次被罚款和扣车,我公司不负责承担。
3、运营期间,与国家政策调整,代收代缴费用增减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乙方:
1、运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服从相关行业人员监督检查。
2、承担与挂靠车辆有关的一切税费及违规罚款。
3、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负条件下,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挂靠期间养路费、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有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道路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用人员、雇佣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经营费用、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中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格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和商业险,包括不计免赔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座位险每座不得少于1—2万元。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也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则,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按规定接受检测;车辆未经检测或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挂靠车辆运行。
9、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改型、改造,如乙方想转让或变卖,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乙方车辆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转让变卖手续,挂靠期间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停止挂靠。
七、车辆运行。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禁止人货混装或从事违法活动;对挂靠车辆驾驶员违规违纪的职务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违约责任及处理。
2、乙方不能按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所造成后果,乙方须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及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需向外引资,乙方愿向该厂投资,双方合资经营该厂。经过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
1、资金:企业中原属甲方的固定资产(价值800万元)计作甲方的出资,甲方按出资比例在企业中享有受益权、选择管理人员权、重大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乙方向甲方投资流动资金500万元,计作乙方的出资,乙方按出资比例在企业中享有受益权、选择管理人员权、重大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合资期间,如需增加投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相应地调整双方的出资比例。
2、人员:管理人员由按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聘用、安排;技术人员由乙方聘用、安排,生产中技术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其他人员由甲方负责聘用、安排。
三、合资经营期限:十年,自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
四、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800:500的出资比例,对企业的利润按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因出资额变化而导致出资比例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分配。
上述分配,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进行。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证企业证照齐全,负责协调企业与周边村民、村委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乙方有义务保证企业技术人员到位且称职,确保企业的技术工艺不落后。
3、合资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六、合资期间,双方的出资权不得向外人转让。如确需转让时,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并优先另一方购买。
七、债权债务:_年4月1日前,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承担;_年4月1日后,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双方按比例清理、承担。如因甲方未及时清理合资前债务而致使债权人起诉企业或通过其它方式索要债务的,企业承担后,甲方应向企业补齐。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
八、合资到期:合资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继续合资经营该企业。
如有一方不同意继续合资或达不成新的合资协议的,双方合资合同终止。企业的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支付退还乙方投资款500万元。
九、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o__年月日。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三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市_路_号的兴国,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兴国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___市_路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证人:
乙方:
保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达到企业节省的开支,减员增效的目的,有效保障员工的膳食供应,更好的促进企业的生产发展,经企业管理层讨论决定对食堂实行承包经营。经综合评定,最终确定由同志承包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企业对食堂拥有所有权,承包者对食堂拥有经营权。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实行个人 风险抵押承包经营,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
二、承包期限:
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现有的食堂内的灶具、餐具用品及电器等设备、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食堂内财产清单附后)。乙方在承包期限负责设备、设施的维修,承包期满或合同中止,乙方全部归还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风险押金三千元,承包期满如不续约如数退还,但不计息。
四、乙方应保障厂食堂房屋结构完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要装璜改造,需征得甲方同意,但食堂房屋的维修应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保障乙方全年正常供电、供水。大餐厅、锅炉房的用电由甲方承担,小餐厅、厨房的用电由乙方承担,遇计划或故障停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乙方出现损失,甲方应弥补乙方的损失。遇停自来水时,乙方应及时从外部拉运饮用水,保证甲方开水的正常供应,甲方给予乙方取水的水费和人工费补贴。乙方每月凭企业管理部开具的水、电费通知单,一次性到企业财务交清。
六、甲方保证不在厂区内或生活区围墙内另行租赁或允许他人从事饮食、副食品作业。不允许他人在生活围墙内卖快餐(在全厂干部员工伙食满意的前提下)
七、送水工、锅炉工,因是为甲方服务,所有工资由甲方支付下划给乙方(每月月薪1000元/人),人员由乙方管理,保证茶水正常供应。燃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根据乙方历年所送开水量(车/月)与乙方结算,甲方每月补贴乙方煤吨,煤价目根据外部供气价格变化进行浮动;由于夏季送开水量大,时间长(需两班制送水供应),7、8、9三个月,甲方补贴乙方1000元/月工资。
八、食堂锅炉年检、维修、送茶车、不锈钢茶桶的维修费,食堂自备水井抽水设备、拉煤车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给乙方小餐厅、厨房各安装一只电表,小餐厅、厨房用电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在产量低于200万平方英尺/月,四个月以上时(不含四个月),负责支付乙方部分聘用员工的工资(20_/月)。
十、乙方应按照企业(客餐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做好甲方客餐的接待服务工作,月底同甲方一并结算客餐。
十一、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内部管理及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工伤或非人为的食物中毒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有权按照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督,但不得随意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同时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乙方必须同甲方脱离关系,乙方自聘员工,并且所聘用的人员应符合上级卫生部门健康要求。
十四、乙方应对企业员工负责,力争达到卫生、价廉、味美、及时、热情周到的服务质量,主餐必须具备高、中、低档菜。
十五、乙方必须保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卫生、饭菜的质量。如发现因明显工作失误引发的饭菜质量问题(如饭菜过咸、饭菜不洁),以及工作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考核。
十六、因食堂工作需全天候工作,因此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免租金、交电费的厂家属宿舍一套,集体宿舍二间。
十七、若乙方管理不善或经营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企业形象职工利益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承包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追究责任的权利。此外,如遇有甲方政策性调整,也可提出与乙方解除合同。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款,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十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如要提前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不退还财产风险押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九、甲方要为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基本条件,对乙方无法承受的外部影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十、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决定厂内食堂继续实行个人风险抵押承包,并且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良好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二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正本参份,甲、乙双方代表和企业存档各一份。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分送甲方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和人员。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万/年人民币;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六
第一条 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闹事,不围堵政府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也可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1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2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4、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项约定的,接受停运3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期内,能较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以优先取得该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期经营权。
第九条 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客运线路,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经许可后取得下一期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应重新签定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七
区域特许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区连锁发展商:(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愿成为甲方之省(市)级地区连锁发展商,甲方通过对乙方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为其地区连锁发展商。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条件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区域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连锁体系”的区域特许经营发展商,享有在省(市)级区域使用连锁体系开设直营店并发展区域加盟店的权利,但该项权利只能在双方已确定的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包括文字和图形)和商号,并在上述特定地区授权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甲方对乙方的上述服务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特许经营授权的内容、期限及地域。
1、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许加盟的方式成为甲方的地区连锁发展商,使用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依甲方之经营模式并按本合同及标准作业手册的规定进行本合同确定的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
(1)、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区域内开设自己投资的直营店;。
(3)、在特定省市范围内经销甲方的产品,并向其区域内加盟商提供产品配送服务;。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业务。
2、期限:
自公元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共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权的地域范围是:省(市)市(区);。
三、各种费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获得甲方商标、商号、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和管理手册的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务,而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加盟金为人民币万元,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某日内支付。
2、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保证本合同确实履行的费用。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本保证金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以保证金中相应数额充抵。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区域加盟金分成。
区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加盟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4、权利金。
权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项权利并得到各项支持服务而应按年度定额向甲方缴纳的费用。乙方须在每个经营年度(经营年度是指签订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当日)结束后某日内向甲方缴纳该年度权利金。权利金的标准为:。
5、区域权利金分成。
区域权利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区域加盟商按照规定统一使用甲方的企业识别系统。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区域加盟商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住址和机构代为行使上述权利。
4、甲方负责辅导乙方运营的整体规划,包括加盟发展规划、人力资源配置、业务开发流程、经营管理方案等内容。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标准作业手册》。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营运辅导,并拟出报告给乙方参考。
7、甲方应向乙方配送其体系内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经销权的产品。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向国家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购买。
8、为提升品牌形象与乙方效益,甲方应在全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广告宣传。甲方在作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是指由甲方统一策划,并在全国所有农化产品营销公司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广告促销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关于培训、研修等服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期间的各种岗位及技能培训。
(2)、培训费用分担:培训如在乙方所在地举办,则师资、教材、场地等关于训练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在甲方所在地举办,上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管理软件、经营作业手册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的使用权,并有权获得甲方的营运辅导。
2、乙方有权使用“”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特定产品在特定区域内的经销权,并享受营销中的各种优惠。
4、乙方在经营期间为提升其经营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各种营运报表和资料,给予确切的经营分析和诊断,及时协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应自行承担营业所需之一切资金及营业上之盈亏。
6、乙方使用“”商标时,应与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一致;乙方不得申请注册与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标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为确保农化产品营销连锁店的整体外观统一风格,乙方公司及区域加盟商的装修应符合甲方企业识别系统之要求。
8、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制定的法规及政策开展经营活动,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不包含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同时,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发展加盟商或者经销未经甲方授权经营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严格执行作业手册、制度规章的规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组织和机构的监督、指导,并对其直营店和区域加盟商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维护“”品牌形象。
六、区域发展规划。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区域内协助甲方发展区域加盟店不少于家,第二年发展到家,第三年发展到家,第四年发展到家,第五年发展到家。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向甲方购货不少于万元,以后每年按%的比例递增。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授予乙方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等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2、甲方为乙方提供《连锁店cis手册》,并提供标准化店面装修设计指导和特定的标识用品及特定设施、设备,其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制作费用和相关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关标识用品,须事先报甲方批准,严格按《连锁店cis手册》的规定设计制作,通过甲方的审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将商标和标志再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使用,也不得以转让、出借、转卖等其他任何形式将上述商标和标志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制作或使用与商标和标识相似或变形的商标和标识。
6、乙方不得擅自扩大商标和标志的使用范围,未经许可不得与其它商标及标志组合使用。如果发现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为。
7、有关甲方商标的许可使用情况见本合同附件,即《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八、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1、乙方享有甲方统一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同时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广告宣传和特卖促销活动及其它统一的活动。
2、甲方在广告中列名宣传、介绍乙方,公告乙方及区域加盟店加盟连锁店成员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划实施适合本地市场的广告宣传及促销等活动,但必须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4、乙方需要发布有关甲方及连锁事业的对外广告和宣传材料时,须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资料,并按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方式进行。
九、合同的转让。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2、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且无须经过乙方同意,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十、保密条款。
1、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模式等内容为商业秘密,乙方对此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上述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不得将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某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二、续约和终止。
1、如乙方要求续约,其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可自主选择是否与乙方续约,并有权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
2、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将属于甲方授权使用的物品交还甲方,包括属于甲方提供给乙方之设备物品及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有关文件、手册、资料及招牌等。
十三、违约责任。
双方应该真诚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五、其它。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及双方协议修改之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八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摊位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_________个摊位(具体位置为_________),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____________摊位经营(附:(____________招商说明书))
二、1.经营地点:____________个摊位。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3.经营品种及单价:____________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____%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____%于每月底提醛________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结算时间为次月____日—____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摊位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____________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________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摊位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________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________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________%。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
(二)乙方责任
2.乙方所经营的摊位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六、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摊位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摊位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摊位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摊位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5.本合同共____页。
6.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7.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石矿经营的合同篇十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潜江市园林城区“雪花啤酒”联合经营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经营的条件
甲方提供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授权的潜江市园林城区经销商资格(授权经销产品品种雪花金樽、纯生、勇润、特制)及己开发的市场(终端客户),现有仓储和配送车辆等资质作为合资条件。乙方提供30万周转资金作为合资条件共同组建联合经营体。甲乙双方各占50%股份比例。
二、联合经营的形式
以甲方现有的仓储,配送条件和己开发的终端客户为基础,以乙方入股的30万资金作周转,按雪花公司授权的经销区域和经销品种实行联合经营,共同开发和维护市场。
三、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前甲方的应收款项和雪花公司应返款项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项目启动后甲方现有库存啤酒,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纳入新项目帐目管理,销售完毕甲方收回成本,利润部份双方共同持有。项目启动后的财务管理,原则上保留甲方后存的财务管理制度与运行模式,乙方参与监督,会计每月出具一份财务报表,定期盘存,保留周转资金的前提下,如有富余资金进行利润分配,甲方向乙方保证,该项目每年不少于十万元的利润。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同雪花公司驻潜江办事处联络,保障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后雪花啤酒销售中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督促雪花公司在专场、促销、冰柜项目上暂付的资金如数按时兑现。负责后开发的市场维护,负责协调处理经营中与客户间的纠纷,同乙方共同开发维护新的市场。乙方必须保证30万元资金如数到款,监督雪花公司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和暂付资金的兑现。监督联合经营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运行,协助甲方开发与维护市场。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单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前解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其它债权,债务以财务核算为准,按合同约定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剩余部分返还乙方周转金。
六、合同期限
联合经营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续约一次,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
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