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迷上了打羽毛球范文(20篇)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回顾过去所学的知识和经验,加深理解。注意总结的语言要简练明了,避免太过冗长而显得啰嗦。以下的总结范文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总结的要义和核心。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一
我带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王者荣耀,天哪!我不禁喊出声来,一个软件,竟然要400多兆,需要这么多流量,还有一亿多人在玩!我的好奇心让我下载了它,玩着玩着,却被它的风格吸引了,结果呢?可想而知,我入迷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玩越起劲,爱上了它打打杀杀带来的快感,从玩几分钟到天天玩,再到睡觉前要听着游戏解说才能入睡,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自己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从原来的90分以上下降到了八十几分,妈妈看到我越来越低的成绩,就会生气!我有了内疚感,于是,我默默地把王者荣耀卸载了,这个游戏就让它永远消失在我的生活中吧!我现在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
因为这件事,所以我写了这篇作文,提醒自己,也提醒其他爱玩游戏的人,玩游戏必须要有约束力!真的跟网上说的一样,多玩游戏伤身,适量游戏减压呀!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二
在人们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而我最近却迷上了这种动物,因为它的一些特质深深的.吸引着我。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为《小狼,小狼》的书,我抱着随便翻翻的心情拆开了外包装。谁知,一打开书我立刻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书中讲的是一位北京知青被安排到内蒙古工作,但他却对草原民族拜狼为图腾感到十分不解,便捉了一只小狼来养,然后与它结下了生死情谊的故事。
看完《小狼,小狼》后,我便疯狂地收集写狼的小说,比如《狼图腾》《狼王梦》《残狼灰满》等。从书中,我读到了狼的另一面,狼的团队精神让我想起“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许多事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好的,这就需要我们像狼一样具备团队意识。我喜欢打篮球,我所在的班级球队里个个都是好手,可是我们参加比赛时却经常打败仗。在意识到团队精神之后,我便召集队友们分析原因。原来,施小刚等几位同学缺乏团队意识,在比赛中很少配合队友传球,这是我们打败仗的一个重要原因。找到原因之后,我把狼的团队精神告诉他们,于是我们“重整人马”,团结协作,打了很多胜仗。
除了团结,我还迷上狼的聪明。狼很有智慧,狼群经常聚在一起猎杀大型动物,它们分工合作,采用诱敌之术把对手引出来,再用车轮战术把其累得口吐白沫,然后轻而易举地置之于死地。据说,现代战争中的一些战术都是向狼学的,比如:以弱胜强、诱敌深入、伏击战和围困战等。瞧,狼多聪明啊!狼真是一种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的动物!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三
以前我每天晚上都看课外书,可是自从有了手机之后,我的心里就像挠痒痒似的,心里老想着玩手机。
我之所以迷上手机,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事情。
有一次,我去我大姑家走亲戚。可是一到家里,大姑、表姐、大姨、表哥……他们每个人居然都拿着手机在玩。我疑惑不解:手机那么一个小东西,像一个扁扁的小盒子,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拿着它不放呢?这个手机有什么用呢?我就跑去问大姑。大姑回答说:“手机里面可以下载一些游戏,也可以用微信和亲戚朋友聊天。”我听得津津有味,觉得手机非常有趣,于是向大姑借了她的手机玩了一会儿。没想到,从此我就迷上了手机,也养成了爱玩手机的坏毛病。
有一次,我的爸爸出差,妈妈也去了北京陪外婆去看病,于是我就让妈妈把手机留下来了。正好是放假,我心想:我一定要好好地玩手机。所以晚上,我用被子蒙着全身,掏出手机躲在被子里玩,甚至都忘记了吃饭。没办法,我只好随随便便地吃了几包方便面。那几天特别迷恋手机,甚至和手机形影不离。
自从迷恋上了手机,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学习成绩,今后我要控制自己,不能过于沉溺于手机游戏之中!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四
我迷上了羽毛球。这一阵,只要有空余时间,我心就痒痒,手也痒痒,想找人一起打羽毛球。
要打好羽毛球,先要打好基础,注意正确的姿势。爸爸是我的启蒙教练和陪练。记得刚学打球时,我身体过多地随腰转动,而且老是用手腕发力,结果羽毛球成了没头苍蝇,到处乱飞。爸爸及时纠正我的问题后,我的球场表现“立竿见影”,对羽毛球的兴趣自然也提高了不少。
要打好羽毛球,还要多练习,勤锻炼。只要有时间,室外风不大,我就设法找小伙伴打球。无法找到小伙伴时,妈妈经常陪我练习,她非常支持我打羽毛球锻炼身体。到了周末,爸爸休息在家,我们父子俩成了老对手,一边说笑话,一边打球。badminton是羽毛球的英语名称,我们打球时,会变着调门大喊大唱:bad,bad,bad…minton,洁白的羽毛球也会追着我们的二重唱,轻盈地舞蹈。
羽毛球越来越让我着迷,于是我开始上网查找资料和收看打羽毛球的视频。原来近代羽毛球的`兴起和正式流行的地方是在英国一个叫badminton的地方,结果今天羽毛球英语名称就借用了这个地名了。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五
我以前不喜欢读书,自从老师让读四大名著,我读了四本书,发现自己的生活好像少不了书了。
周六,我妈给我买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我如获珍宝,写完作业后,立刻贪婪地读起了这本书。
正当我被鲁滨孙那种乐观的精神所折服时,妈妈喊我吃午饭,把我从书的海洋里硬生生拽了出来。
我爱不释手地放下书,坐在餐桌前,顾不得饭菜的味道,顾不上细嚼慢咽,随便扒了几口饭。此时我就像一条脱水的鱼,少了海洋便不能存活。五分钟后,我急匆匆地回到书房,捧起书继续读了起来,又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下午一点,正是骄阳似火的时候,我却纹丝不动地坐书桌旁读书。蚊子叮我,我不管;有人找我,我不理。我的眼里只有书。
我一下子读到晚上七点,这一下午过得太充实啦:我体会了鲁滨孙乐观的精神,品尝了甜美的葡萄干,目睹了惊心动魄的搏斗,体验了回到家乡的喜悦,懂得了即使身处逆境,也要乐观,坚持不懈,坚信会绝处逢生。
我迷上了读书,我的生活中少了书是绝对不行的,好像没有了书,地球就不会转似的。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六
“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这句培根的格言真对!
书籍不单单可以看,还可以体会书中的文章的思想感情,体会社会上人们的动态,体会作者的想象多么奇妙,体会物与物之间的那种对生活的情。所以我迷上了看书,有时还做做笔记,写写感想,从中可以寻找出一些对我有用的东西——人生哲理、社会纵横等知识,在以后我就不会像乡下的亲戚那样——什么都不会。
我一旦把书翻开,那富有感情的语句,就会在我脑子里跳动。你们肯定以为我妈妈很支持我看书吧!是的,她确实很支持。可是她也很怕我看书,因为我一看书,书就把我给粘住了——吃饭时,家人叫我去吃饭,我耳里好像塞了棉花一样,听都听不到,依然沉迷于书中。要睡觉了,爸爸催促地叫我:“睡觉啦!再不睡就变成‘国宝’啦!”我头也不抬地应了声:“‘国宝’才好呢!是国家的宝贝呐!”然后还是坐在椅子上看书、做笔记。你现在知道我是个小书虫了吧!
是啊!人在这个世界里就是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之所以会迷上看书,是因为我们一家都沉迷在书的世界里,我从小就在书的熏陶下成长。奶奶说过,看书看得太多不好,眼睛很容易瞎的。我就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我自己迷上了看书而感到骄傲、自豪。因为,我是离不开书的。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七
俗话说“读一本好书会多一个朋友。”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我在一二年级,每天都只想着玩,作业都在学校里面抓紧写完,写完之后我从来都不检查。只要一回到家,就立刻把书包一扔,然后飞快地跑出去玩。
妈妈为了让我成为一只“书虫”,给我买了好多本书,我一眼也不看它们。没办法,妈妈只好逼我每天在书桌旁看上一个小时的书。有一天,我被一个书名吸引了,我拿起来看了看,情节真有意思!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等妈妈进来的时候,我一看手表,才发现我已不知不觉地读了两个小时了。从此,我渐渐的喜欢上读书了。
有一天,妈妈去逛商场。我看到一家书店,就对妈妈说:“我准备在这里看书,就不和你去那边了。”妈妈点了点头,我在那里一直看到了下午五点。妈妈来接我时,我说:“再看一个小时。”又过了两个小时,书店关门了,工作人员让我离开,这时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和妈妈一起走了,走的时候还不时地回头看。
以后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床上看一个小时的书,才去睡觉。因此爸爸妈妈每天都轮流守着我,直到我睡着,他们才离去。其实我每次都是装睡着,等到他们走过之后,我立马开灯看书了。有一次我看到九点半才睡觉,第二天早晨,妈妈喊了我五遍,我也没起床。直到七点半我才起床,妈妈问我:“你昨晚是不是又在看书?”我只好承认了。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八
这几天,每天一放学回到家,我就赶紧写作业,妈妈做饭,等妈妈做完饭,我写完作业,吃完饭,再做一点资料,然后,我们就背着羽毛球拍来到西环路的路边打羽毛球。
打羽毛球我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心情非常愉悦,随着雪白的球在空中飞舞,我前跑跑,后跑跑,左跑跑,右跑跑,我挥舞着拍,努力的接球。告诉你吧!和妈妈打我都能接着好几个球呢!妈妈还夸我打羽毛球有进步呢!每当接到一个球,我都会笑一次,为自己的每一点进步喝彩、加油。
打羽毛球不但能锻炼身体,还可以练习协调能力,所以我喜欢打羽毛球。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九
在悲伤的时候,画画能够让我忘记悲伤,找到愉快;在烦躁的时候,画画能够让我静下心来,沉浸其中。画画简直让我着迷。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就喜爱上了画画,一有空就不停地在本上写写画画,不画画就不舒服。除了画画,其他事情都不能引起我的兴趣。有次我写完作业,那时候天已经黑了,妈妈让我上床睡觉,可是我就是不听,偏要去画画,妈妈叫我几声我都不答应她,还是一丝不苟地在画我的画,气得妈妈拿起我的画就给我扔进了垃圾桶里。我立马从垃圾桶里捡出我的画纸,然后趴在床上大哭起来,哭了整整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不管妈妈怎么哄我,我都止不住哭声,最后,我依依不舍地把画放在了桌上,去睡觉了。睡觉时,我就觉得我没画完一幅画觉得不好受,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光想去画画,我叹了一口气,还是去睡觉了,唉,看来我真迷上了画画!
还有一次,中午妈妈叫我去吃饭,我偏不去,非得画完画才去,妈妈叫我了好几声,我连哼一句都没有哼,我已经沉迷在了画画之中,外面的声音我都自动屏蔽了,根本听不进去。妈妈连续叫我好几声,见我不答应,就来到我屋里大叫着说:“去吃饭,别让我叫你!”我连嗯一句都没有说,妈妈离我更近,又说了一遍,我还是没答应,当妈妈拍了一下桌子后,我才说:“怎么了妈妈?”“我叫你去吃饭呢?”妈妈吼道。我连头也不抬地说:“哦!”唉,看来我真迷上了画画,连饭都忘吃了!
在我画画时都忘了许多许多的重要事情,唉,还是算了吧?我每次都是这样,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谁让画画令我着迷呢!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
去年暑假,爸爸给我报了个书法班,希望我能练出一手好字来。
刚开始我还蛮有兴趣的,可是练了几天,我就打退堂鼓了,练书法一笔一划都很讲究,可不能随便便便,还要有耐心,可我总静不下心,写错了就会火气上升。我对爸爸说我不想练了,爸爸板着脸,训了我一段:“干任何事都是先苦后甜的,哪有这么容易成功的。好好练,不然给你好看。”
没办法,我只好继续练,渐渐地我掌握了技巧,字越练越好了,我的字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在班里展示给大家看呢。更重要的是我能静下心来写了,改掉了以前毛毛躁躁的坏毛病,书法老师说:“练字练字,既练字又练心。”看来书法老师的话还真有道理。
现在我每天都练一张书法,我再也不是哪个一天到晚只知道玩的人了,爸爸也对我刮目相看,夸我有出息了。
我喜爱练书法,它让我的生活变得有丰富多彩。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一
在这个暑假里,。它就像一块巨大的吸铁石,把我紧紧地吸住,使我每天都爱不释手。
早上,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打开电脑玩游戏。我的眼死死地盯住电脑,手指灵活地操纵着键盘和鼠标,还不时喊:“好!漂亮!”时间飞似的,一会儿,我就已经玩了四五个小时。唉,为什么玩电脑的时间过得这么快!而上课的时间却是这么的漫长啊!
就在这时,妈妈走出房间,看见我在玩电脑,就大声吼道:“黄锐!”我突然就从电脑世界回到了现实世界。我转头看见妈妈凶神恶煞的瞪着我吼道:“你早上起来不刷牙洗脸,就在这里玩电脑了,我罚你今天一整天不能玩电脑!”我的心受到了重重的一击,伤心地哭着,还不时向老天呼喊着:老天爷啊!为什么妈妈这么快就行了,你真应该让妈妈再睡一个小时啊!
还有一次,我正在玩电脑,突然,尿急。可是,眼看快要胜利了,我只好坐在那再忍一会儿。我不安地坐在那里,玩着玩着就完全把尿尿的事给忘了,我摸摸裤子,天呢悲剧了!
这就是我,一个不折不扣的电脑迷。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二
我们班有许多“小书虫”“小书迷”“小书呆子”,一个个特别爱看书,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他们有的人喜欢看漫画书,有的人喜欢看作文书,还有的人喜欢看童话故事书……而我,偏偏喜欢“啃”语文书。
去年,我突然认识到:语文书比那些作文书可是好看多了。不信?你瞧瞧,语文书里有写人、写事、写景的课文,作文书里也有;语文书里有介绍历史、名著的选篇,作文书里却不一定有。这难道不足以说明语文书要比作文书中的内容丰富吗?所以,我慢慢地就迷上了语文书。
迷上语文书后,每逢新学期发新书,我第一个抢的就是语文书。语文书抢到手后,我便如饥似渴地看起来,看得津津有味。在学校里没看完,没关系,回家接着看;一天看不完,没关系,每天都得读一读。
迷上语文书后,我上语文课时就更认真了,原本枯燥无味的语文课,我也听得如痴如醉。上课时我不再开小差,总是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遇到难点儿的问题,没有人回答的时候,我总是把手举得高高的,这时候老师总会叫我起来回答,而我也总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迷上语文书后,我的语文成绩稳居全班前三名,还当上了学习委员,写的作文还在《作文指导报》上发表了呢!
…………。
现在的我,每天都会坐在书桌前,翻开语文书,细细品味语言之美。有时,我与老舍先生一起去欣赏草原的美;有时,我与村民们一起感受老支书高尚的品质;有时,我会与武松一起捶打那凶猛的老虎……总而言之,有了语文书,我的生活不再寂寞,我的心不再浮躁。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体会读书的乐趣,让我们一起来收获读书带来的惊喜吧!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三
唱歌让我非常着迷。每当我听到那动听的歌声和乐曲,心情就十分欢快,激情四射。歌声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和活力。
幸福的生活需要用欢乐的歌声来表达,唱出我们的心愿和梦想。为了学会唱歌,我收集了许多著名歌唱家的音乐磁带和唱片,有歌唱祖国的;有赞美生活的;有激人奋进的;还有颂扬家乡的……真是应有尽有。只要有时间,我都要学唱一些我喜爱的歌曲。唱歌有时使我如梦如痴。一天晚上写完作业,我和爸爸在室内练击打高抛乒乓球。练了一会儿后,爸爸用手机放出了羽泉的《奔跑》和王薇的《传奇》,我情不自禁地跟着唱起来,一边唱歌一边打球。我越唱越兴奋,手中的球拍也乱舞起来。爸爸把一个个乒乓球纷纷地打在我的腿上、脸上、鼻尖和额头上,我都没有痛感。这时爸爸大声说:“臭小子,你对唱歌真是着迷了。”我仍然不停地唱着。
有一天早晨,我醒来的特别早,看到爸爸还在熟睡。我悄悄地把他的手机拿过来,调出了汪峰的《怒放的生命》。轻轻地躲在被窝里小声地学唱起来,我越唱越高兴,不知不觉地把声音调高了。爸爸突然醒了,猛地掀开我的被子,一把夺过手机,拧着我的耳朵无奈地说:“你呀,真是一个歌迷!”我急忙不好意思地把衣服穿好,红着脸走进了洗漱间。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四
天使梦飞是我一直坚持的梦想,我幻想着,幻想着自己成为一个普通的作家。我爱着写作,我爱着阅读,关于文学的一切的一切我都疯狂地热爱着。
即使我会被文学的奥秘难住,被落魄的自己吓住,我也不会退缩!我害怕过,放弃过,人的一生又怎么会没有遇到挫折!我坚强!我向前跑!我不断地思考,幻想,我爱文学,爱着文学!我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空闲时间、休息时间去写作,我爱着写作,它带给我的欢乐,我永远都忘不了。
是的,我们每个人的梦,都是一个天使、一个小精灵,那属于我们的小天地,很美、很美......它,宛如一个小太阳,照亮了我,照亮了他人,我爱着梦想,爱着文学,一切的一切,我都爱。
我对梦想的依赖,永远都散不开......小小的依赖,一首《搁浅》(杨丞琳)送给你!
久未放晴的天空。
依旧留着你的笑容。
哭过却无法掩埋歉疚。
风筝在阴天搁浅。
想念还在等待救援。
我拉着线。
复习你给的温柔。
暴晒在一旁的寂寞。
笑我给不起承诺。
怎么会怎么会。
你竟原谅了我我只能永远读着对白。
读着我给你的伤害。
我原谅不了我就请你当作我已不在我睁开双眼看着空白。
忘记你对我的期待。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离开。
风筝在阴天搁浅。
想念还在等待救援。
我拉着线复习你给的温柔。
暴晒在一旁的寂寞。
笑我给不起承诺。
怎么会怎么会。
你竟原谅了我我只能永远读着对白。
读着我给你的伤害。
我原谅不了我就请你当作我已不在我睁开双眼看着空白。
忘记你对我的期待。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
我只能永远读着对白。
读着我给你的伤害。
我原谅不了我就请你当作我已不在我睁开双眼看着空白。
忘记你对我的期待。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离开。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离开。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五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这样认为的:书是我们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书给予了我们知识;是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是书一直使我们进步。
试想,如果生活里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对此,我想我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回答,我只能说的是:书是我们的灵魂;书是我们的良师;书是我们的益友;书是我们成长的精神食粮。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每一次进到书店,我都会一头扎进去,把头埋在书里,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似的,津津有味的、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融入到了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中,女生日记中的冉冬阳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与欢乐;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可怜;草房子中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读着读着,我似乎忘记了一切。时间流逝着,转眼间,书店中早已空无一人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到书架上,离开了书店。
现在,对于,如果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这个问题,我想,我有了答案:书是我们的良师,是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与道理,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一无所知;书是我们的益友,是它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迷失方向。啊,书,在这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迷上了书!!
稀客小学一年级:张大银。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六
生活就是个万花筒,它向我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11岁的我拥有着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那,我用心灵感受着那里的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的有画画、读书、做手工……等等,这些事情让我感受到无限的乐趣,其中我就迷上了羽毛球。
第一次我去打羽毛球,我还有些紧张,因为我妈嫌我有些胖,于是就她就给我报了羽毛球,一开始老师只是让我站在一边颠球,这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困难,因为我在家经常颠球,但是我第一次在陌生的环境下,心中还是有些恐惧的,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久而久之便着迷起来了。
记得原来打球一直都是打不着球的,但是我学会技巧之后就能打到羽毛球了,这些都是因为坚持每天都去打羽毛球,日积月累,熟能生巧地打到球了。每一次去学校打羽毛球到时候,都能使我感受到无比的快乐,就像煜在水中自由穿梭着无比的快乐。
当你迷上一件事,别人对你的批评,你也会欣然接受。在一次打球中,我觉得自己已经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了,但是老师还对我说了几句批评的话语,我竟然没有感到反感抵触,我虚心接受了,我心想怪不得我总使不上劲儿呢,以后我再打羽毛球就觉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升。
打羽毛球可以获得无尽的快乐,我们只要一直坚持做一件事,没有什么东西能困倒我们的,坚持就一定能胜利。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七
我以前喜欢玩,不怎么喜欢看书,可是爸爸妈妈偏要说:“给你买几本书看看。”我听了总是说:“不!我才不看这些破书呢!”爸爸生气地说:“不看就不看呗。是你看又不是我看,随便你吧。我不管了!”
一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也睡不着,就偷偷拿了一本《。
作文。
天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被那生动有趣的作文吸引了,看得津津有味。第二天一早,舒老师让我们写家乡的景物,我一想昨天不是刚好看过一篇描写家乡景物的好作文吗?我暗暗自喜:这下可好了,我就不用愁怎么写了!我很快写好了作文交给老师批改。老师连连夸我写得好,还把我的作文读给全班同学听。她一读完,班里马上响起了掌声。那一刻我心里甜滋滋的。
从此,我只要一有空就看书。我喜欢看《笑猫。
日记。
》、《马小跳》……。读了《笑猫日记》,我认识了那只会写日记的猫,懂得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读完《马小跳》,我知道马小跳很调皮,懂得了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八
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句话用在我身上一点也不夸张。
上了小学一年级后,那些插图书已不能满足我了。没办法,爸爸又给我买了带拼音的书。虽然有些句子和词语我还是一知半解,但不看到大灰狼掉进水槽里淹死我就不放书,不看到六只小羊从狼肚子里出来我就不睡觉。一两天不看书,心里就像少了点什么,就担心大灰狼和巫婆又要害小动物和小公主。
再大些,故事书里曲折的情节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的眼球。读《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什么叫大浪滔天、野外生存。读《昆虫记》,我知道了知了为了歌唱一个夏天,而在地下奋斗了十七年……书中好多新鲜事呀,我就像饿狼吞食,一页,两页,三页,贪婪地读着。我还知道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明白了冰心总把一些细小的灵感写成一首首短小而又精辟的诗。
这些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情感。当我看到小矮人收留了白雪公主时,我发现小矮人是多么善良可爱,有同情心;当我看到灰姑娘被后妈虐待时,我的心愤愤不平;当我看到方仲永有着那么好的天赋,可因后天没有受到教育而成为普通人时,我为他感到深深的叹惜;当我看到丑小鸭不安于现状,为梦想去努力奋斗而最终成为白天鹅时,我真为它感到自豪。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通过读书知道了:我们的祖国文明古老,四大发明让我们自豪;青藏高原世界屋脊,黄河长江黄金水道;五十六个民族亲如一家;泰山雄伟,黄山奇幻,华山险峻,武当灵秀。知道了西湖灵巧,洞庭浩淼。知道了长城巍峨,颐和园辉煌,兵马俑雄壮,苏州园林典雅。知道了海南冬日艳阳照,珠峰夏日雪茫茫,版纳春天彩碟舞,东北秋天人生长。知道了曾侯乙编钟无价能买,景德镇古瓷千金难求。知道了。
唐诗。
宋词中最快的船:“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最忧愁的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最高的楼:“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书中的自然、文物、人物时时翩翩飘入我的脑海心间。
书就像一位老师,她让我变成一个有丰富情感和知识的人。
书,你让我着迷。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十九
我是一个小书迷,很喜欢看书,经常被书迷住。《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书,都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了,但我依然看得津津有味,都不愿意离开这些伴随我成长的良师益友。
记得有一次,我们准备吃上香喷喷的晚餐的时候,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看着《安徒生童话》时,忽然听见妈妈的呐喊:“吃饭啦!吃饭啦!”我慢吞吞地回答妈妈:“知道啦!ok!”我虽然满口答应,但是我的整个人还完全陶醉在童话中,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安徒生童话》,自己好像被仙女施了法术似的,成为了童话中的一员。一会儿变成了善良的灰姑娘,穿着礼服翩翩起舞;一会儿又变成了心灵纯洁的白雪公主,和小鹿、小兔、小鸟、小松鼠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在茂盛、郁郁葱葱的大树下嬉戏,在清澈、湛蓝的池塘边戏水;一会儿又变成了阿拉伯公主——茉莉公主,坐着魔毯到处游玩------“你吃饭吗?孩子。”妈妈大声地问我。我这才回过神来,对妈妈说:“哦,来了!”可是,我才看了一眼书,想记住第几页,刚站起来,又坐下了。我又开始看书,看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时间也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真是光阴似箭呀!妈妈见我还没出来,便火冒三丈,非常生气地说:“饭凉了!你再不出来,就别吃饭了!”这下子可不得了了,如果我再不出去吃饭的话,不但没有饭吃,而且还要挨“藤条焖猪肉”,我最怕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去吃饭了。
书与我形影不离,是我最好、最忠诚的伙伴。它能告诉我渊博的知识,让我懂得更多的道理。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这样认为的:书是我们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书给予了我们知识;是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是书一直使我们进步。
试想,如果生活里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对此,我想我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回答,我只能说的是:“书是我们的灵魂;书是我们的良师;书是我们的益友;书是我们成长的精神食粮。”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每一次进到书店,我都会一头扎进去,把头埋在书里,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似的,津津有味的、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融入到了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中,女生日记中的冉冬阳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与欢乐;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可怜;草房子中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读着读着,我似乎忘记了一切。时间流逝着,转眼间,书店中早已空无一人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到书架上,离开了书店。
现在,对于,“如果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这个问题,我想,我有了答案:“书是我们的良师,是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与道理,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一无所知;书是我们的益友,是它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迷失方向。啊,书,在这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迷上了书!!
父母倒是没说什么反而鼓励我想想这是为什么,但我自己还迷糊这是为什么。现在明白了。原来,铁罐里的东西是滚烫的,一放到冰箱里那铁罐就会爆裂。
想想那时我就想笑。从此我开始爱看有关科学的书,电视。我开始订《少年科学》,看《走进科学》。是这件事促使着我爱上科学。
科学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他是无处不在,小至在我们身边,大至充满神秘色彩的宇宙,是多么让人向往,我也深深地爱上科学。
我爱科学,更爱寻找科学。在我外公家养了三箱蜜蜂。那里,便成了我寻找科学的一个据点。在那里,我观赏过“工蜂运花粉”,“蜂后出巡”和“大战黄蜂”等精彩镜头。使我记忆最深的是“大战黄蜂”。那天,我和外公正为蜜蜂喂糖浆。当小蜜蜂正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不知从哪儿出来了一只黄蜂。它像一支利箭,向蜂群冲来。我和外公马上后退几步,隔岸观火。刚开始,黄蜂锐不可挡,来一只工蜂就杀一只,一下子十来只工蜂就命丧黄泉。可是后来一大勇敢群工蜂就一拥而上,把黄蜂重重包围,还不停地扇翅膀,发出“翁翁”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工蜂散开了,只留下了黄蜂的尸体。
我感到很疑惑,回到家就开始寻找答案。我把家里的关于科学的书全找出来,接下来我就苦了。我将要把眼前的这一堆书全翻一次。我在这困难的时候,虽然很想放弃,但是我爱科学的心始终在鼓励我前进。于是,我就狠下心来,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书,可是毫无收获。我开始心灰意冷,当看见身边的电脑,一条锦囊妙计变冲上心来――上网。说干就干,我马上进入因特网,想在茫茫网海中找到答案。黄天不负有心人,我中于找到答案。原来工蜂扇翅膀是为了增高温度来热死黄蜂。根据资料显示:黄蜂能忍受43慑氏度的高温,工蜂却能忍受45慑氏度的高温。当温度升到43慑氏度的时候,黄蜂已经死了,而工蜂仍能生存,这就是工蜂获胜的关键。哇!当我靠自己找到答案的时候,我真的高兴得不得了。
我不但爱寻找科学,而且爱用自己的双手做科学制作。平时,每当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就会做小制作。每次做小制作我总会遇到一些麻烦。我就会自己慢慢地摸索,找方法解决。当你靠自己的能力完成工作时,总会让你感到开心、快乐,使你不知不觉的爱上科学。
这就是科学的魅力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灵魂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给人带来的无穷乐趣,因此,我爱科学。
每当你陷入困境,愁眉不展的时候,它总会默默地陪伴着你;每当你克服挫折,喜上眉梢的时候,它总会在一旁静静地记录这喜悦的一刻;每当你万分孤单,独自落泪的时候,它总会听你倾诉心中的不快。尽管它不会说不会动,但却是你一生中最好的伴侣。它就是——写作!
对我而言,写作是一桩享受的美事。
写作是一种练习,也是一种表达思想和情感的方式,更是一种语言锤炼、提升的途径。铺开稿纸,提起笔端,任由奇思妙想,五味杂陈从笔尖流畅。看到娟秀端庄的小精灵在笔尖欢快跳跃,听到笔尖与稿纸摩擦发出细腻而又清脆的沙沙声,全身心就会感到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胜利感、征服感,久久不息。
说起我的写作经历,那可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二年级时,我开始学习写日记,那可是个陌生的领域啊,我无从下笔。我时常双眉紧锁,鼻翼微扇,着急得直拍脑袋,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滑落,心想:这下完不成爸爸的作业了,该怎么办啊!!
父亲蹲下身,轻轻抚摸着我的头,轻声絮语道:“孩子,要学会写作,首先要学会借鉴和模仿,它们是你的良师益友。”说罢,便从背后拿出两本书,搁在我的手心里。原来是《小学生作文选》和《小学生日记》。我慢慢翻开扉页,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我被书里那些华丽的词藻与优美的语句吸引住了。我仿佛看到了一位年迈的母亲,坐在椅子上织毛衣,繁重的家务使她的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或浓或淡,层层叠叠,犹如一张密不透风的网;院子里仿佛长出了一棵高大的白杨,树叶与树梢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音,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筛下斑斑点点、细碎的日影,泛起点点金光;房间里,顽皮的小猫在屋子里玩着绒绒团。。。。不一会儿,我便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于是,我开始借鉴模仿,渐渐地字里行间很快就长出了青翠的嫩苗,随风摇曳,抽出了娇艳的花朵,散发着淡雅的芬芳。从此,我的心里种下了习作的种子。去年的一天,我被推荐参加现场作文大赛。我坐在考场里,心像拉满弦的弓箭,连大气也不敢喘,生怕辜负老师的希望。
很快,卷子发下来了,我一瞅,原来是让我们写关于“爱”的故事。
这时,我不由地想起了汶川地震中那个感人的故事,当人们搬开沉重的瓦砾与石块,发现一对母子,那个婴儿还甜甜地在睡梦中,可他的母亲却永远离开了人世。想到这里,我的眼泪从眼眶中滑落。
在这篇习作中,我融入了真情实感,笔尖流淌出了对母爱的歌颂与赞美。是啊,习作更呼唤真情流露,它正是习作的灵魂所在。
现在,习作成了我的最爱。当我的心被什么东西触动了,总会在笔记上留下思考的痕迹。
有人会说,作文,只不过是无聊时的一种消遣罢了,但对我而言,作文时快乐时的分享着,是伤心时的陪伴者,是孤单时的倾诉者。
如果你也喜欢习作,那么就和我一起来享受作文的魔力。因为入迷,所以我竭尽全力;因为入迷,所以我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因为入迷,所以我领略到人世的真谛。
在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冬天了。因为冬天可以和爸爸去滑雪。我以前是不喜欢滑雪的,可是那次爸爸嘲笑我是胆小鬼,不敢滑雪的时候,我十分生气,就说:“谁说我不会滑雪,明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轻功雪上飘’!”第二天下午,爸爸就带我来到了紫云山滑雪场。走进那片白色的世界,我心里很没底,因为我根本就不会滑雪,可不能让爸爸看笑话啊!爸爸给了我两个类似滑板的东西,又给我两根签子。我站在雪坡上,把签子往地上一支,两脚用力一滑,就从雪坡上“飞”了起来。由于我用力太大,又不会掌握方向,滑板像失控的野马直往下冲。突然前面出现了一个冰块,这可吓坏了我,干脆闭上眼睛,只等着跟雪地“亲密接触”了。幸好爸爸一直关注着我,一把把我拉到了一旁。
爸爸强忍着笑,指导我如何转弯和控制速度。然后,我苦练了很长时间,虽然学会了控制方向,可怎么也控制不好速度。这可害得我好惨,几乎滑一次就摔一次,都快变成雪人了。
后来,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从雪山上下来的时候,我干脆就不控制速度了,任凭它怎么加速减速,我也只管把握好方向。这样一来,虽然我在下来的时候速度很快,但是随着雪地变平缓,我的滑速也慢慢地降了下来。爸爸知道了,还夸我聪明呢!我听了这由衷地夸奖,滑得更起劲了。
从那以后,每到冬天,我都会到滑雪场,痛痛快快地滑上几天。现在,我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强壮了,这都是滑雪带来的好处啊!
操场上一片“啪啪”声,我一个扣球,你一个拉球,我再一个加力,他再一个反手推,同伴来一个调球,对手没有接住,我队赢了。这样,你一推,我一攻球,玩得好不自在。
放了学,我们几个小伙伴又约在了球台见面,伙伴们见面,十分亲热,可一上“战场”,那可得“翻脸”了。这时,十分宁静的校园回荡起一阵阵“啪啪”声,时不时又传来一些欢笑声。
我回了家,飞似地写完作业,拿起两只球拍和两个黄色的乒乓球,拉起爸爸就下楼和同一个小区的同学和他的家长回合。
不用说,又是二比二,我和同学一对,两个家长一对。比赛火热进行中,我和同学以学过乒乓球的优势领先“家长队”两分。我俩互眨了一下左眼,以示我们都要再接再厉。可打了一会儿,爸爸就心烦了,和我们这些高手过招,他们就像“下饭菜”,颜面扫地,便“拎”起我要回家。我大声向同学喊:“明天,咱俩在这儿不见不散!”同学回复:“ok,没问题,谁不来,谁是小狗„„”
回到家,爸爸板着脸厉声训了我一顿,妈妈替我解围:“孩子想和同学们打乒乓球,这没什么不好,运动运动热热身,当一次课间操嘛!明天我陪孩子去,顺便我也减减肥!”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妈妈和同学的家长打了个招呼,便全身心地投入战斗了。我们俩也不甘示弱,尽全力与家长pk,终于我以一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球重重地打在球台的一瞬间又弹了出去,家长们没反应过来,球就高高地弹出落在离球台一迷远的大树下。小区回响着“啪啪”声,我的心也在回响。我酷爱打乒乓球,我发现我自己完全沉浸在乒乓球的世界里,全身心地投入,锻炼身体,强壮体魄。
我迷上了乒乓球,更痴迷我那充满欢乐的乒乓球世界!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篇二十
我最喜欢在那美妙的书的海洋里寻找快乐,因为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我没有理由不迷上它。
阅读对我来讲,就是一顿可口的美餐。这不?又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不妨来看看我的菜单吧。
首先,肯定是开胃菜吧。哇!好香!好开胃呀!开胃菜是什么?哦,是那绕人脑筋的脑筋急转弯呀!呵呵,酸酸甜甜好味道。吃完了开胃菜,接下来吃什么?你一定猜得到,是那厚厚实实的作文选。它可好吃了,粘粘的,软软的。上了主食,当然少不了好吃的菜啦,先上到辣的,悬疑重重,步步紧逼,真是辣爽了!那一个个心狠手辣的凶手,不用说,这道菜当然是侦探书。上完辣的就来个清淡的。一个个家庭琐事,一点点小道理,疏通肠胃好舒服,它就是故事会。
吃了这么多,开始饱了。摸摸肚子,直打嗝。可看看菜单啊?还有?
幸好,剩下的只是甜品了。哦?什么味道?好像是?不错,正是我最爱吃的棉花糖,绵绵的,软软的,入口即化。吃得我全身都甜滋滋的,哦,原来是校园小说。“吃完这个应该没了吧!”我小声嘀咕着。没想到,还有。这一次,是冰凉诱人的哈根达斯。哇!冰冰的,那种凉穿过皮肤,渗透到了我的身体里,配上甜甜的果香,真是美味透顶!这,当然是惊魂小说。
看完我的菜单,你的口水肯定会不住的往下流,那我怎么会不迷上它呢?
吃完哈根达斯,总算不再上菜了,不然,我的肚子可就要撑破了!
我喜欢每天的那一顿美餐它不仅有粘粘的白米饭,爽爽的超辣菜,清淡的炒青菜…更重要的是,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我喜欢读书,因为那是一种乐趣,我迷上了读书,是因为那是一种快乐,因为我已经离不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