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绩考核方案(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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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一
班主任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评小组考核、任课学生和学生家长考评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果考核两局部。
(一)(40分)。
1、制定本学期的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能和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4分)。
2、能认真组织好班会课和活动课,每学期主题班会和活动课不少于6次,要求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3分)。
3、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不少于一次家访,无法家访可电访,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学期末上交家访登记卡或电话联系册。(5分)。
4、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熟悉班级情况,注重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班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4分)。
5、能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布置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3分)。
6、能按时参与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3分)。
7、早读跟班。(5分)。
8、课间操或学生集会班主任必需到场。(5分)。
9、认真和时填写学生学籍管理卡和学生学业素质报告单。(3分)。
10.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5分)。
(二)班级工作成果考核内容(60分)。
1、班级卫生情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公共卫生平安工作,积极执行卫生防疫规定,杜绝迸发聚集性污染病。(10分)。
2、加强常规管理,重视平安教育。在校内每发生一件平安事故处置和时。(10分)。
3、加强学生课外活动布置与指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平安、有效。(5分)。
4、加强班级财富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安排简洁、美观,富有个性化,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5分)。
6、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学生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主任要和时与家长联系。(5分)。
7、撰写班级管理或德育优秀论文。(2分)。
8、班级学生团体在校级以上的活动中获奖。(3分)。
9、学校班子成员对班级工作综合评分。(10分)。
10.班级内学生代表对班级工作综合评议(发放表格、随机抽取班级内学生)。(5分)。
班主任津贴按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和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良好等次发放90%班主任津贴,合格等次发放80%班主任津贴,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班主任津贴。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加强教师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付雄。
副组长:王本万李万国黄光远。
组员: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临时代表二人。
三、考核依据。
1、根据**年秋季、**年春季期末全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表上的成绩。
2、根据日常工作的检查记载和工作业绩。
3、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平时调查了解以及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资料。
四、考核程序。
1、自评:教职工本人根据《三元学校**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测评,打出分数。
2、组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元学校**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该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出分数。
3、综合评议:根据该同志的自评和考核小组的评议,得出综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来后,进行公示,7天内如有异议,可及时告之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复议或解释。
5、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优记功指标,合理分配名额,填写有关表册。
五、考核划等。
从高分到低分指标人数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功、嘉奖人员按上级下发的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绩(30分),五、实效(10分)、六、奖。总分为:100分。详见《三元学校**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七、有下列情形者,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结论为不合格。
1、违法乱纪受到立案查处,党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负有直接责任的;
4、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
5、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几点说明:
1、考试成绩位于全乡倒数第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2、没有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计算。
3、评优指标=中心校在编人数:片村小在编人数,四舍五入法取值。
4、所有奖励加分不封顶;扣分则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评,年终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第“实效”项由校长提供;第“德”项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和党支书收集提供;第“能”、“绩”项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处、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项由办公室和政工处收集提供;第“奖”项的论文等获奖证件由教师本人于年终考核前3天送交给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然后到县有关部门鉴定才能确定加分。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三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教导处、教科室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四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经教职工全体大会讨论,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我校实施绩效考核制度。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教师、特别是做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以实际为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8月)、下半年(9—12月)两次考核造册,报上级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一)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基准分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常规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学校量化出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尽量使教师周工作量均衡,根据课时数确定考核分。
3、教育教学常规(30分)。重在考核备、教、批、辅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在对相关需奖励条目教师奖励之后,剩余绩效工资按月平均分配。
1、实施评方案必须在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
3、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五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50%,年终总评占43%,平时民主测评占7%。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1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1、平时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85%以上者得7分,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上者得5分,满意率在60%以上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平时民主测评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年终个人述职:年末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
6、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位得分的25%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六
根据中心校《关于开展20**—20**学年度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组长:李留成。
成员:辛增玉、易国范、袁少华。
二、年度考核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一年来工作的总结评价,要坚持以师德表现为重点,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在年度考核中贯彻落实教学警示制度,对于存在较大问题的'教职工,要开展警示谈话,以达到鞭策后进的目的。
要通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促进教职工发扬优点、改正不足,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推动教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年度考核的主要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一年来的表现,综合评议,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结果。
坚持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由校长考核教师。
四、优秀、先进的比例分配。
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15%。
五、年度考核的具体日程安排。
12月1日,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12月3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动员,宣布年度考核的方法。
科组教师述职,互评打分。
12月3日下午,公示年度考核结果。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七
1、鼓励先进。
2、分类评选。根据学校实际,分为校务会成员组、语文、数学、外语年级学科教研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体、信息技术组等学科组、后勤服务组。指标到相应的组。
3、量化评分。
二.组织机构。
由校务会部份成员、部份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组成。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等级。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都是考核对象,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
1、考勤。
2、思想政治表现。
3、进修学习。
4、年度教育教学成绩(或岗位业务工作)。
五、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考勤分占20分,思想政治表现占20分,进修学习占20分,年度教学成绩(或业务工作)占40分,另设奖励分。
全体考核对象根据自己的实际表现,完成自查自评,由学校组织年度考核小组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人员。
计分公式为:
教学人员考核实际得分=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现分+进修学习+年度教学评估分+奖励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实际得分=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现分+进修学习+年度业务工作考核评估分+奖励分。
六.以下情况不能评为优秀。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
8、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0个教学日者;。
9、离职、调离教育系统、辞职人员。
七、评分细则:
(一)考勤分占20分。
1、旷课(正课、辅导、晚自习、各类考试监考等),每节课扣5分;。
2、上课、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二)思想政治表现占20分。
1、政治学习,缺席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
2、党团活动、年级组会及学校其他重大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
3、升旗仪式,缺席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5分;。
5、不廉洁从教,乱收费,扣5分。
(三)进修学习占20分。
1、交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缺一次扣2分;。
2、公开课、优质课等,不按规定参加扣4分;。
3、参加各类培训进修,不服从安排扣2分;。
4、教师继续教育,不参加不完成相关任务扣2分。
(四)年度教育教学成绩(或业务工作)占40分。
1、教学六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检测等)10分。
不按要求上交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者一次扣10分;。
2、教学成绩(占25分)。
(1)学科教研组全体成员:年级教研组学年统考或高考全员人均分达到乐山市全员学科人均分者计6分,未达到计0分;如果超过乐山市全员学科人均分又没有达到乐山市16校人均,则计13分;达到乐山市16校学科人均分者计15分;超过乐山市16校学科人均分者计20分。
(2)由学校班级学科人均分名次决定的分数:
分为文科和理科,理科的第1、2名计5分;第3、4名计3分;5、6名计1分,余下名次不得分;文科的第1名计5分;第2名计3分;第3名计1分,余下名次不得分(理科素质班和实验班理科性质学科人均分高于下一层次班级100分制8分,150分制12分;文科性质学科人均分高于下一层次班级100分制6分,150分制9分排名)。
任教多个班级的,分别计算,求平均分。高三综合科按乐山三调和高考各计50%。
3、交相关教育教学计划、总结等资料5分。
不按要求完成扣5分。
(五)奖励加分。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国家、省、乐山市以上奖,分别加5、4、3分;。
2、省、市级科研项目参与者,分别加4、3分;。
3、论文发表(有稿费的正式刊物)每篇加3分;。
4、班级被评为省、市、县的先进班集体,分别加5、4、3分;。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八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按年度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师德、教师出勤、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其它。
(一)师德。
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的师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部分。
(二)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三)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玩或长时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或学校指定的其它业务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
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教师业务量化积分比重分四个部分:一是各校检查30%,二是镇期中视导20%,三是镇期末业务检查40%,四是镇抽查10%。
附量化细则: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每课时一篇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学质量奖。
(1)镇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学科质量调研:在教学质量调研评估中,对教学效果较好的前三名予以奖励,分别依次奖励120、100、8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2)镇不定期举行的`教学质量单项调研奖励办法按第(1)项标准减半奖励。
(3)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2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绩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五)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1)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
(2)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优质课两项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不含书法展示赛)。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本省级以上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教育研究与评论》、《江苏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奖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连云港教育》刊物上发表,奖第一作者200元(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知网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外省级刊物不作奖励。由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国家级刊物奖励同本省级。
(3)参加省级“教海探航”、“师陶杯”论文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8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中获奖的不作奖惩)。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或讲座的老师,奖20、30、50元。
(5)宣传工作。根据教育局宣传工作要求,外塑学校形象,促进每位教师做好学校信息宣传工作,在灌云教育信息网、连云港教育网发布学校工作信息达局宣传工作规定。(县教育信息网每月4篇,市教育网每月2篇。)按月核算县级每篇5元,市级每篇15元。每年度发放县局任务规定内绩效额度不超过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规定报道篇数后,另发布的学校信息报道以每篇县级10元,市级30元作奖励,另奖励部分总额度不超过500元。
(六)班务管理。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津贴(班均每月12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小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每学期根据班主任考核积分分三类发放:第一类占班额的20%,发放标准为800元;第二类占班额的30%,发放标准为650元。第三类占50%,将班主任津贴余额均分。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班主任执行,平均额度不超过班主任一类标准。
外借其它单位教师绩效考核:以本镇在岗教师最低绩效的90%为发放标准。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九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附后)。
1、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成员通过民主选举形式产生,挑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担任。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一次,根据《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组织考核。
2、组织考核。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评议(含学生家长)占20%,教师自评占10%,教师互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60%。
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以问卷形式进行评议;学生评议允许家长参与。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集中考核小组成员按照《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学期末进行汇总。
3、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教师、学生监督。
考核结果以得分高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占30%,合格占40%,基本合格占20%,不合格占10%。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管得分多少,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4、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的。
8、有聚众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9、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10、不学习、不研究,教学水平低下,质量评估连续两学期处于东南学区后两位。
1、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教师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所获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15号)、《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48号)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锁。
5、为了学校长远科学发展,学校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奖励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的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年度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学一线的教师为80人。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与履职考核。
(一)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履职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1)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教师基本工作量暂按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执行。
(2)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实施、德育渗透、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过程的落实情况。要通过考核,引导教师认真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3)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习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
(4)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5)教育教学工作贡献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的情况,受到各级政府或部门表彰情况,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2、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对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书记的考核可参照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他们的考核都由中心校集中进行。
4、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履职考核按照其工作职责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一)师德考核的方法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工作态度、道德行为、遵纪守法、爱护学生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制订出考核办法,学期末根据考核办法和日常记录,结合民主评议(学生评教、家长评教、师德考核小组评教)结果计算出各位教职工的师德分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得出每位教师的师德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履职考核的方法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2、 事假、病假和旷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扣减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1)坐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减2元;办公室卫生打扫不彻底,出现负面影响的每次扣减5元。无故缺勤(婚丧产病事假等需出示请假条)一节扣减5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减20元;一周请假2次以上每人次扣减2元。事假、病假和旷工天数超过上级规定,扣减50200元。
(2)教师值日考勤:未到岗每人次扣减10元,迟到、早退、到岗但不负责每人次扣减5元。
(3)备、讲、批、辅、考、听、学等教学、研训环节不到位的,经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每项扣减5元。学校统考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按统考规则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并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100300元:
(1)工作量严重不足,又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4)长期病事假的;
(5)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学失误或造成重大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6)严重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非法组织、串联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影响稳定大局,造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师德合格的基础上,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否则,按照上面的条款扣除。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对少数业绩尤为突出者最高限额定为2500元。
4、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学校及时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额度、资金来源:
1、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资金来源是国拨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为:班主任津贴占20%,工作量津贴占28%,教学研训绩效奖励占42%,综合考核奖励占10%。
3、根据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政策,国家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式是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职称的下拨资金不同,学校以1200元/人测算每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多余部分发放到教师本人。
4、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以此作为奖励性工资基数。
5、我校用于浮动的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额为80人×1000元=80000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金额核定:
1、班主任津贴总额:80000元×20%=16000元。
2、工作量津贴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4、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5、综合考核奖励总额:80000元×10%=8000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细则:
1、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0%=16000元。
(2)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13.5%(即80000元×13.5%=10800元)为班级工作绩效奖励,根据《班级管理考核制度》,视班级管理情况,由政教处量化评比核定。
(3)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6.5%(即80000元×6.5%=5200元)为班主任工作量津贴,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定发放。班主任工作量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算。
2.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
(1)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80000元×6.5%=5200元=27600元。
(2)按照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初中非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课时14―16课时,我校为寄宿制学校,核定标准工作量为16课时。
(3)工作量津贴以标准工作量为基数,担任标准工作量工作的教师奖励工作量基本津贴20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1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4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2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5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3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6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4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10%的每个工作量扣5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20%的每个工作量扣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30%及以上的每个工作量扣100元。
如有结余,结余部分纳入综合考核奖励。
(4)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照《工作量管理制度》执行。
【说明】标准工作量的核定因每学年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不同而不同,超出标准工作量和低于标准工作量津贴会随之变化。
3、教学绩效奖励:
(1)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
(2)根据《教学绩效管理制度》计算出教师教学绩效得分,得分超过12分的教师教学绩效奖励=(得分12)×3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中剩余部分的平均数设定为教学基数奖励,教学绩效得分为12分及以上分数的教师可获得基数奖励,得分为10分的教师不享受基数奖励。
4、研训效果奖励:
(1)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2)研训成果奖励根据《教科研管理考核制度》,视教师获奖情况,由教科室量化核定。如实际奖励未超过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结余部分作为机动资金,纳入综合考核奖励;如超过总额,则折算后发放。
5. 综合考核奖励:
(1)参加综合考核的教师为80人。奖励总额为80000元×10%=8000元。
(2)师德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4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1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3)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8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2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4)结余部分作为值日教师津贴,值日教师工作符合政教处考核要求,每学期津贴为100元。
6、临时性工作、代课等津贴
临时性工作和任务:含代课、加班、救火、抢险、招生走访、开学组织工作等。临时代课,指教师因公出差,费用由学校承担;教师私事请假的,自己请人代课,学校不负担费用;学校平时尽量不安排加班,确需寒暑假、节假日加班的,由分管领导估算工作量,原则是每天以20元为限;临时代课为每个工作量4元。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一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xx]108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组长:x。
成员:xx。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单位一把手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15%优秀比例为30人。其中初一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初二年级参加考核56人,优秀为9人;初三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教辅后勤2个优秀,行政3个优秀。
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旦上报到考核小组就不得再进行更换,所缺名额将有考核小组推荐。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4、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5个教学日;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奖惩和个人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
1月14日前个人使用黑水笔手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到校园网“通知栏”下载也可到校长办领取)。
1月12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本校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示。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二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聚焦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打造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效益,我区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量化可测原则,遵循“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简便”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瓯海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聚焦内涵发展,提高管理效益,以“优办教育,学在瓯海”为发展主线,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理念,加快推进瓯海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可持续发展。
1.“分类分级”原则。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采取横向比较和纵向发展结合、分类分级分组的原则,按比例评定。全区学校分公办、民办两类,按初中(包括中职)、小学、幼儿园三级进行考核。公办小学依据办学规模分成a(12个班级以上)、b(12个班级及以下)两组,公办幼儿园依据创办时间分成a(20xx—20xx年创办)、b(20xx年以前创办)两组,初中不分组,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组考核评估(附件2)。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结合温州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不再另行组织。
2.“自评综评结合”原则。
考核评定采用自我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学校根据考核指标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自评,区教育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学校自评,对学校管理、学校党建、课程教学、师资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成效与特色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3.“激励”原则。
办学绩效考核重在激励学校不断获得成功体验,促进持续发展。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全区学校办学绩效奖励机制,按照“学校与学校之间拉开差距”的要求,设定绩效奖励档次。学校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发放方案,严格按照“三个明显拉开差距”:一是一线教师与行政后勤人员要拉开差距;二是班主任与非班主任要拉开差距;三是不同班主任、不同教师之间要拉开差距。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共六大项目22条指标,以学年为区间,原则上每学年实施一次。学校认真梳理总结上一学年工作,围绕考核项目和指标做好自评,具体见《20xx学年瓯海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标准》(附件1)。
1.自评、申报(11月5日前)。
学校根据绩效考核评定标准和本学年工作实施情况撰写学年自评报告,结合具体办学实际,对照办学绩效考核自评指标,认真完成自评与佐证材料整理。11月5日前,将考核评估材料上传到“智慧教育云平台”的“20xx学年学校办学绩效考核”。
2.评审、评价(11月15日前)。
局相关科室根据“智慧教育云平台”上的学校上传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数据资料与学校办学情况,11月15日前完成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分项评审,着重突出20xx学年内涵发展的重点与亮点工作。
3.综评、确定(11月25日前)。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反向指标中被“一票否决”的学校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经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后,11月25日前公布全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并在20xx年教育系统绩效奖励方案中予以体现,按优秀(20%左右,系数1.2)、良好(40%左右,系数1.1)、合格(30%左右,系数1.0)、基本合格(10%左右,系数0.9)四个等次确定学校数量与系数。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20xx学年办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的考核程序、考核方式、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和奖励方案的审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评估准备与组织工作。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四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xx】173号)、《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17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9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4号)、《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5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宣城校区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区人事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科学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各单位及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校区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出台的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区党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宣城校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宣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和校区党委委员组成,组长:陈鸿海,常务副组长:秦广龙,副组长:叶敏、肖苏,组员:曹成付、霍效忠、陈发祥、卢素改、史成武、张胜贵和郭淸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校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负责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
校区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考核在宣城校区工作情况。
(二)考核类别: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的对象是校区管理的二级单位;个人考核的对象是行政隶属为校区的在编人员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员,行政隶属为学校相关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在编人员,均由学校对应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依据。
(二)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校区将单位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具体为:
2、教学实体和直属机构:基础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区医院、图书馆、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要总结本年度单位党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测评: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校区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述职内容分为单位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党政负责人中一人作述职,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
(2)参会人员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校区教代会成员。
(3)校区审定:校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完成年度党政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二级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校区综合两类单位的工作性质共评选出4个优秀单位。
(一)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师德建设、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校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贡献。其中教师系列岗位人员需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职情况,其中优秀等次评定需要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中个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标准执行。其中,处级干部考核还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师系列考核主要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一年者,可酌情减免工作量。
(三)分类要求。
1、处级干部考核:校考的处级干部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区单独组织考核,其中对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校区单位考核述职时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比例为15%。
2、教师考核:教师系列(含科研人员)人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65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科学研究类教师分类确认自己本年度所从事的岗位类别,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中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进行考核,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尽量按教学科研岗位申报,确定下来的岗位类别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宜变动(教师分类已于20xx年初确定)。考虑到宣城校区目前实际,研究要求适当放宽,教学要求从严;教学要求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特殊情况则需要个人提交说明材料。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老师原则上按管理人员标准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验课时不少于500学时。
5、其他教辅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按照主岗考核。
(五)个人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与评价由其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及校区党委考核。
(一)各单位根据校区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1);在编非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三)单位审核工作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对个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和主任需要签字,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审定。减免工作量政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
(五)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照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进行分类排序,分别填写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报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xxx@)。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组织教师填写《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定。
教师分类和工作量减免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研业绩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负责人:卢素改)。
科研业绩由研究院负责(负责人:王纯贤)。
(六)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并将学校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比例: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5%,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8%。
个人优秀比例基数为各类的相应人数。校区考核的处级干部单独作为一个考核群体,其优秀比例也为15%。
(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各类新进人员方有资格被评为优秀。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三)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
(四)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员纳入单位参加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教师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计算办法,参考《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学校和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绩效津贴核算办法。
校区医院人事派遣医护人员夜班费、图书馆人事派遣人员夜班补贴、驾驶员“安全奖”均按照校区相关文件执行,纳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核算发放。
(三)优秀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1、优秀单位奖。
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校区均给予单位集体奖励20000元。所在单位确定奖励分配方案,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2、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奖励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3、以上奖励经费从宣城校区主任基金列支。
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者;或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岗代岗者。
(3)廉洁自律出现重大问题;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
(11)违反学校综合治理和学校相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12)严重违反《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91号)有关规定者。
(一)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20xx年12月在册,20xx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三)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其校内年度考核优秀,纳入考核基数,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
(五)本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年底内刚办完校区调动的也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材料交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工作总结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工作总结,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个人述职述廉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xczp@,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校区考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总结在校区网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二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区完成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上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五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21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六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校长、副校长。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芜湖县中小学校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主要内容,考评总分100分(其中目标管理、专项履职情况依据第五轮办学水平评估结果)。
三、考核办法
1.个人述职。校长全面总结一学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写出述职报告,由局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实验学校、易太学校、花桥学校安排教研组以上人员;各中心学校安排本部全体教师、村完小校长)会议,听取校长的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副校长作书面述职。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局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与上同)对校长(副校长)进行满意度测评。
3.局领导班子测评。教育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对校长(副校长)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4.局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四、考核日程安排
各组考核具体行程由组长确定,考核前一天通知学校。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实施集中考核。
五、相关要求
1.考核单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校长(副校长)述职报告会前发至每一位参会人员手中。
2.民主测评表由局人事科提供表样,各校填写校长、副校长姓名后印制相应份数,交局考核组。
3.考核对象填写《2011年度全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随述职报告一起交局考核组。《考核登记表》经考核组长及成员签字后,交人事科备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办公室、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田办发〔2017〕6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组织领导机构
县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局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校长考核工作全面、认真、客观、公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
(四)坚持“校长的个人素质与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绩效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届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各乡(镇)初中、中心校、县直初中、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以《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评分细则》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考评总分共计105分(含奖励分5分)。
五、考核等次
校长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各占中小学校长人数的40%,其余为合格等次。有以下情形之一,校长当年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到党纪政纪严重处分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连续3年教学成绩名列同级同类学校倒数第一的。
六、考核程序与办法
校长任职每届3年,初聘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校长任期期间每年考核1次,任期满3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每年的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下到各乡镇(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个人述职
校长全面总结一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的写出述职报告,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校长的述职报告。
(二)教职工民主测评
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校长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内容附后。
(三)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一般包括班子全体成员、全体或部分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家长代表。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由考核工作组随机指定,谈话对象不少于9人以上。
(四)校长任职内工作考核评分
由考核小组根据《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逐条考核和评分。
(五)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组认真核实考核对象的考核成绩后,经教育局党组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将考核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校长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并可以在评优评先、岗位竞聘等方面给予加分。年度优秀等级的校长作为年度“十佳校长”评选参考对象。
(二)校长3年任职期满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连任校长,特别优秀的校长,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可优先选调到条件更优越学校或教育局工作。
(三)校长3年任职期满综合评价为合格等次的,可以连任或交流担任校长。
(四)校长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属县教育局党组任命 3
的校长,由县教育局党组免职;属县委组织部任命的校长,由县教育局党组报请县委组织部予以免职。
学校成绩考核方案篇十七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增强透明度,我校经领导班子讨论,全体教师通过“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一、教学工作。
1、任课节数: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记1.2分,其他科记1分。
2、全乡考试,同年级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包括县抽考)。
3、教案、作业检查: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及格加1分。单元测试,不漏单元,有试卷评析,加2分。
4、示范课加0.5--2分,平时听课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及格加0.5分。
二、班级管理工作。
1、能行成良好的班集体,对学生正确管理,耐心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不体罚。做好后进生的家访工作,并记好家访记录,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及格加1分。
2、校内活动按优秀、良好、及格分别记3分、2分、1分。(校内活动包括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校内劳动)。
3、流动红旗评比,学校开展纪律、卫生、间操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获得一次单项流动红旗加1分。
4、班刊、班报及班级表簿的完成按优秀、良好、及格记3分、2分、1分。(以学校检查为准)。
5、每学期写出班主任计划、总结、写出学生操行评定,按时发放家长通知书记2分。
6、根据学校当前工作要求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开好班会和主题班中队会,并做好记录,主题班中队会要将材料上报政教处、少先大队(每学期至少两次)记2分,工作计划《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三、档案工作。
1、学校领导班子、教研组长,要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档案工作,及时上交。2分。
2、班主任要有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及时交工作计划、总结。德育工作计划、总结。4分。
3、任课教师要有教师工作计划、总结。要完成远程教育档案,按要求完成电教课的教案及课件,4分。
四、基本功练习,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
1、基本功练习看教案、钢笔字练习本,简笔画练习本,看讲课板书。2分。
2、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包括远程教育校本培训)、开会,缺席一次,少一次笔记减0.5分。
五、值周及校园保安工作。
1、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提前半小时到校,晚半小时离校。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在学校门口负责检查师生上班上学,下班放学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值勤领导周一:王宝江周二:陈希周三:宫建新周四:刘智周五:魏纯清幼儿园:王妍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2、值勤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负责课间、午休时间的学生纪律,值勤领导、值周教师要认真参加纪律、卫生、间操检查评比,并做好记录,分出等级记2分,良好记1分,不分等级记0分。
3、值周教师要负责办公室卫生,冬季生炉子,要负责教师饮用的开水。
值周工作按优秀、良好记2分,1分。
六、考勤工作。
全勤加5分,病事假要有请假条或打电话、别人代假、急事来不及请假要事后销假,事假每天减1分,扣款20元,(5天内)病假每天减0.8分,扣款20元,6天以上每天扣款30元,迟到、早退每次减0.2分并扣款2元。中途脱岗每次减0.2—0.7分扣款2—8元。旷工每天减5分。扣50元。(注:有住院手续可酌情,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不扣款)。
七、奖惩。
1、单项奖:教师参加校、乡、县级各类比赛,校级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乡级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县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学生参加乡县级比赛的要给指导教师加相应的分数。
2、学校年终评选模范班主任和先进工作者,各项得分累计以多为胜,先进工作者班的评选科任教师按所任学科年级平均分计算,班主任、科任、领导的比例按3:1:1的比例分配。
3、评选先进一般在乡统考前两名中产生,以分多为胜。
4、教师之间有打架、骂人违法乱纪现象的,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学生有严重体罚,家长反映极大的,统考后两名者,搞小集团,不利团结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